一、项目编号:XHYM-2021-01
二、项目名称: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598.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北京京东大运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911101128024297815 |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胡郎路80号1240室 | 598.50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品配送工作,包括政府机关食堂、社保食堂、漷县派出所食堂、觅子店派出所食堂。
服务要求 : 完成政府机关食堂、社保食堂、漷县派出所食堂、觅子店派出所食堂购买食堂食品配送工作。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完成。
服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申世明、李彪、李姝梅、康悦、吴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1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差额累进法计算下浮20%作为本次代理报酬进行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网站刊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漷县镇漷兴北大街3号
联系方式:贾红梦 010-80586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兴漷裕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南区漷兴三街1号-A99
联系方式:袁晓鸣 010-80527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晓鸣
电 话: 010-80527118
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发售版.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配送服务-京东.pdf
1
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品
配送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XHYM-2021-01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兴漷裕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 ... ... ... ... ...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14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 ... ... ... ... ... ... ... ... ... ...20
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 ... ... ... ... ... ... ... ... ...28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 ... ... ... ... ... ... ...3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 ... ... ... ... ... ...43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通
州区漷兴一街与漷城路交叉口西南 200 米(京伦特种耐火材料厂 102 室)获取纸质版招标
文 件 , 在
http://36.112.142.60/zfcg/project/login.do?systemId=8a8b80075948a5ce015948cd7
7300063 网 站 (36.112.142.60/zfcg) 网 站 及
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网站获取电子版招标文
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0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YM-2021-01
2.项目名称: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600 万元
4.最高限价:600 万元
5.采购需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品配送工作,包括政府机关食堂、社
保食堂、漷县派出所食堂、觅子店派出所食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完成。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5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要求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相关服务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
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http://36.112.142.60/zfcg/project/login.do?systemId=8a8b80075948a5ce01594
8cd77300063 网站(36.112.142.60/zfcg)网站及
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网站及北京市通州
区漷兴一街与漷城路交叉口西南 200 米(京伦特种耐火材料厂 102 室)
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网上报名,现场购买,每包
/500 元,售后不退。
1 ) 关 注 报 名 网 址 为 : 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通州区分平台(36.112.142.60/zfcg)
2)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报名方式:
①供应商应办理 CA 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平台(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
办理;
②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
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6
③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
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公告截止之日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网上投标”按钮变成橙色为获取成功;
④未按上述获取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⑤证书驱动下载: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
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CA 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技术
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报名方式:
①供应商应通过 CA 锁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36.112.142.60/zfcg)
本网站,关注此项目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关注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招标公告截止之日)。(项目关注及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技术疑问请联系 18301009011,韩
工,QQ:1006346584),网上关注未成功的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②办理 CA 锁(电子签章):供应商请直接联系北京 CA(https://www.bjca.cn/服务电
话:400-700-1900)或颐信 CA(http://www.whca.org.cn/服务电话:010-65389389)办理北
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县分平台专用锁。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36.112.142.60/zfcg)同时支持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灌制电子签章的颐信
CA 新锁(BJL 开头)和北京 CA 锁;
③未按上述获取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到代理机构现场登记,未现
场登记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潜在投标人须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及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两个网站报名、关注完成后到代理机构现场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用于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
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办理事项:获取招标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且需
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授权范围:获取招标文件);
③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供 应 商 在 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7
(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关注本项目成功的截
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供应商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http://36.112.142.12/ggzy/)
关注本项目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12 月 0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儒林村南 1号(北京阳光国际会议中心-综合楼)三层(北
京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通州区分平台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方式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招标方式为电子公开招标
1 ) 投 标 人 须 进 入 北 京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通 州 区 分 平 台
( http://36.112.142.12/ggzy/ ) 首 页 , 进 入 下 载 中 心 - 文 件 下 载 页 面
( http://36.112.142.12/ggzy/xzzxrj/index.jhtml 、
http://36.112.142.12/ggzy/xzzxrj/4571.jhtml),下载投标编制工具。然后进入供应
商登录界面,下载 CA 环境程序中的各类驱动程序。供应商须办理北京 CA、颐信 CA,才能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具体详见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使用说明。
若供应商已有账号如需用新锁登录访问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请一
定提前联系技术人员(电话:18301009011)进行 CA 锁绑定,完成绑定后才可通过 CA 锁
登录访问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如未注册则进行新用户注册,ca 注册
后自动绑定。
2)关注:在注册完成后,需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期限:一工作日之内,
紧急联系:010-61557059)通过后重新登录进入项目大厅找到项目进行关注。
3)招投标文件下载与上传:关注项目后点击我的投标项目进入该项目即可下载招标
文 件 和 上 传 投 标 文 件 (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必 须 下 载 投 标 编 制 工 具 进 行 编 制
8
http://36.112.142.12/ggzy/xzzxrj/index.jhtml 、
http://36.112.142.12/ggzy/xzzxrj/4571.j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
联系方式:贾红梦;010-80586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北京兴漷裕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兴一街与漷城路交叉口西南 200 米(京伦特种耐火材料厂 102
室)
联系方式:袁晓鸣;010-80527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红梦
电 话:010-80586123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
准。
内 容
说 明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
联系电话:贾红梦;010-80586123
项目名称: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XHYM-2021-0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预算金额:600 万元;如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兴漷裕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兴一街与漷城路交叉口西南 200 米(京伦特种耐火材料厂 102 室)
电话:010-80527118
联系人:袁晓鸣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投标报价:最终报价。
相关费用:本项目完成所包含的全部费用。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 标 人 资 格 及 其 它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1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要求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相关服务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如投标人采用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使用投标人单位帐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
的帐户(帐户信息如下),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并将银行汇
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
采购人指定的保证金收款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支票、保函。如使用电汇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于/
年/月/日/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须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保证金,逾期均视为无
投标保证金。电汇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简写)。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有效期: 90 天
12
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各 1 份。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规定详见招标文
件有关内容。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内容一致,最终以纸质投标文件为
准。
( 1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 供 应 商 应 在 响 应 截 止 时 间 前 登 录 系 统
(http://36.112.142.12/ggzy/)将加密(GPT 格式)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北京市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相对应的移动数字
证书 CA,准时到现场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需要使用同一把 CA 数
字证书)
(3)不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
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0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0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儒林村南 1号(北京阳光国际会议中心-综合楼)三层(北
京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儒林村南 1号(北京阳光国际会议中心-综合楼)
三层(北京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评 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推荐中标候选人:1-3 名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
1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
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 事实依据;
2.5 必要的法律依据;
2.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
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
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联系部门:成本合约部
4、联系电话:010-80527118
5、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兴一街与漷城路交叉口西南 200 米(京伦特种耐火材
料厂 102 室)
1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5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落实本项目的资金。
2.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采购人:本招标文件中采购人为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2.2 招标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北京
兴漷裕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方: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买方:系指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卖方:系指中标人,包含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承人和法人的受让人。
2.4 合格的投标人
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2) 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
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合格的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 2.4 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服务要求。
4. 投标方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
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16
5.废标说明
5.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够支付的;
5.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
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按投招
标文件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以书
面答复的方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
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
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
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编制要求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
标将可能被拒绝。
9.2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以中文书写,且以之为准。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 商务标书:投标书、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内容偏离表、法
人代表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按照本须知第 14 条规定和第七章提供
的格式提交
2) 技术标书:服务方案等
3) 服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 证明投标人履约能力的文件(本须知 14 条内容)
5) 本须知第 14 条其它内容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 10 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七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
文件(格式中未体现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提供),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
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除不适用本项目的除外)。
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纸质版正本装订成册并密封。
12、投标报价
最终报价(本项目完成所包含的全部费用)。
13、投标货币
13.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
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
14.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
知第 2.4 条的规定。
14.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
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后或签署合同前后对于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疑能够在 3 个
工作日内给予采购代理机构满意合理的解释。
14.4 采购人有权随时检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投标人在
投标资料中使用有虚假的证明材料的,由此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5、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
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6、 投标保证金与中标服务费
16.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
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6.7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兴漷裕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6.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支票(限北京使用);或
2) 电汇(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或
3) 保函。
16.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6.1 和 16.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
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均以转账形式退还投标人。
16.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国家规
定退还投标人。
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国家规定退还投标
人。
16.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9
16.8 中标服务费
16.8.1 中标服务费为:41200 元,中标方须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公司交
纳中标服务费。
16.8.2 交纳中标服务费的标准如下:
收取标准参考《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以总投资额为计算基数为依据。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 23.1 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
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
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留置。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
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
知第 16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
18.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每份投标
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
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后才有效。
18.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数量: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各 1 份(正本 1 份)。投标文
件编制与递交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内容
一致,最终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9.2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胶装装订,不应采用活页可拆卸的装订。投标人应将纸质
版投标文件以及电子版(U盘)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20
19.3 密封袋封皮上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9.4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开标一览表中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19.5 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
收到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
投标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
19.6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 19.3 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
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截止期
20.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
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
的截止期。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
投标文件。
20.2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加密(GPT 格式)的投标文件
上传至“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http://36.112.142.12/ggzy/)”,
并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指定地点,送达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采
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
完好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人应当拒收。
20.3 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保证内容一致。评审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和
纸质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不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采
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受理。
20.4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
21
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6.7 条的规定被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
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
23.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
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 21 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
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3.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与价格有关的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3.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4、 评标
24.1 评标委员会
24.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组
建评标委员会。
24.1.2 评标委员会由北京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及采购人代表(如有)组成。
24.1.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
书面评标报告。
24.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4.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22
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
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4 投标文件的初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24.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
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
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4.2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
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4.4.3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 24.4.5 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
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
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
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4.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
有效委托书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胶装装订打印的;
4)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服务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8)不接受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算术错误更正;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0)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11)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23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4.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4.4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4.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
“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六章评标标
准)。
24.6 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招标方有最终决定
权。
25.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5.1 除本须知第 24.3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公布中标结果之日止,投标人
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但经评
标委员会同意的澄清、答疑期间除外。
25.2 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
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 除第 28 条的规定之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
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他
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提交书面中标通知书所签署的合同
属于无效合同。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在采购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30)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8.2 如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 28.1 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
24
定,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将合同授予排名在中标人下一位
的中标候选人。
29.履约保证金
29.1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30.电子标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30.1“交易平台”的注册、申请移动数字证书及购买印章、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
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详细操作方法详见“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通州区分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30.2 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采购人发布补充文件(GPZ 格式),供应商应将补充文件
(GPZ 格式)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供应商
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0.3 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内容一致。评审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与
纸质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如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不一致时,
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有关内容为准。
30.4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采购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供
应商都已完成解密,采购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30.5 因供应商忘记数字证书登陆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
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
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交易系统
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
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如该项目因特殊情况不能暂停的,可以转为纸质标
书开、评标。
30.6 若供应商已申请多把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
标解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一致,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
30.7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30.8 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操作的相关问题可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技术服务,技
术服务电话:18301009011。
31.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化平台认可的投标人企业 CA 电子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加
盖电子化平台认可的个人 CA 电子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
25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内容、签字及
盖章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
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企业 CA 电子印章或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加盖个人 CA 电子印章确认。
26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7
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合同
甲方: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人民政府
乙方:
为了严格规范食堂采购各项工作环节,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
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经招标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为中选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
商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资格规定
1、乙方应具备供给相应物品的资格,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
健康证等)给甲方存档。
第二条:供货基本规定
1、供货范围:三餐食材包括米、面、油、肉、蛋、菜、水果、调料、水产品、低
值易耗品等。
2、供货时间:当天供货,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确定。除甲方特别要求,一般情
况下,当日 16 时前通知乙方,乙方按通知的需求于次日 8:30-10:00 送货上门。
3、供货价格:各类食材以当天市场价为准,价格除去配送服务成本外,不得高于
市场实时价格的 10%。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菜价,若发现提供原
材料价格除去配送服务成本外高于当天批发市场实时价格的 10%,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差
价,赔偿方式为自供货日起到发现日当天总天数×发现当天的差额,若出现两次,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严格落实市、区及甲方各项防疫规定和甲方要求的与本服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28
第三条:质量保证规定
1、乙方应定期检测向甲方提供的米、面、油、肉、蛋、菜、水果等,对所送所有
商品负全部质量责任。所送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动
物检疫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认证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需求》中
各品类商品的具体要求。
2、乙方严禁将下列物品配送服务到甲方食堂。
(1)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有毒有害物质以
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2)食材不新鲜,出现霉烂、霉臭、黄叶、变质、存放时间长的叶菜类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杂或者感官性
状异常的食物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5)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
(6)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
食品。
(7)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食品。
(8)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9)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10)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乙方所送物品若存在卫生质量等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
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
4、若甲方人员因食用乙方提供食材而引起食物中毒或不适送医的,将由乙方承担
全部责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食材进行实时监督,随时抽样进行检测,对不符合国家相
关质量规定的食材甲方有权要求退回,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执行规定
29
1、乙方应在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当周的物品价格清单,以便甲方选购有
关物品。物品价格清单应与市场价格基本持平。
2、物品价格清单仅作为甲方选购的价格参考,实际价格以当天配送服务物品时提
供的验收清单为准,但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物品价格清单与实际价格差异不得超过 5%。
(注:蔬菜价格除外,乙方应在前一个工作日提供当天的蔬菜价格。)
3、因特殊原因,某些物品价格大幅浮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价格浮动
相关证据,以便甲方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条:配送服务规定
1、甲方于前一个工作日将所需食材及物品以材料清单形式通知乙方。物品清单一
式三份,甲方采购人员一份,乙方相关负责人两份,并作为双方进行食物验收的凭证之
一。
2、乙方应配合甲方采购人员工作,定时定点保质保量将甲方当天所需食材及物品
在每天 8:30-10:00 采购完毕打好包装并送货上门,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的数量和
品种。
3、因市场供应等特殊原因,无法购置有关物品的,乙方应至少提前 2个小时通知
甲方采购人员,以便甲方做出相应准备。
4、因特殊原因,甲方需临时增加配送服务有关物品的,甲方应至少提前 3小时通
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采购有关物品,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配送服务有关物品。
临时配送服务的相关物品,乙方应在配送服务当天出具物品清单给甲方。
5、乙方在送货途中运输、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交接前发生损毁的,
其损失亦由乙方自行承担。
6、验收要求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甲方和乙方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
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货物装卸应当做到轻拿轻放。由乙方按
照合同的规定负责卸货并且将货物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堆放场地。
(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30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
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或者软化现象,包装成干爽状
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食品的
外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规定,应当清晰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
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
1、乙方配送服务相关物品时应出具物品清单供甲方签收。物品清单一式三份,并
应包含食材及物品的规格型号、价格、数量等基本信息。
2、食材及物品采购实行按季度支付。由甲乙双方按季度对采购的食材及物品清单
进行核算总价,乙方应在甲方正式付款前出具有效等额税务发票。
3、甲方完成相关资金支出手续后,且在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误交货时间的,每逾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天供货总金额的 10%
的违约金。延误交货超过 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或者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规格、质量、数量的,
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或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
价款的 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3、因乙方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的,
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供货商资
格或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100%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物资检疫检测报告、物资品种化验单、物资合
31
格证等)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
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
有权中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100%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6、若乙方拖欠其工作人员工资,导致劳资纠纷等事宜,所有责任乙方承担,同时,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已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除外)约定的,视为乙方违
约,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协议总价款的 30%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8、甲方迟延付款的,乙方应予以书面催告,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后,应当予
以说明迟延付款的理由,否则,每延迟一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 0.5‰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解除合同的条款: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的综合价格高于市场实时价格的 10%的;
2、乙方每次供货未提供所供产品明细单价的;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卫生质量数量要求的,提供转基因食品、缺斤少两、
以次充好等;
4、供货时间延误/提前超过一天的;
5、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上述已约定的条款除外)约定的。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
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
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
任。
32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及其乙方工作人员在给甲方配送服务食品的过程中,其工作人员因任何原
因导致的人身伤亡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
4、乙方应为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体检费用、乙方的公众责任险等费用,
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5、乙方应认真履行招标文件、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
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书面协议方式对本协议做出修改和补充。经过双方签
署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7、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 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甲方(盖章):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 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 期:
33
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
34
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需求
一、货物要求(货物的相关证明)
要求配送商所配送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
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
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配送时提供配送服务物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对实行食品质量(QS)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须提供 QS 认证的相关证明资料。
目前国家实行食品质量(QS)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共 28 类:大米、小麦粉、酱
油、醋、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食品、冷冻
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果酒、啤酒、黄酒、白酒、
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包括粉
丝、粉条)。
配送商必须保证配送货物为优质、新鲜的货物,杜绝霉烂变质、劣质、过期食材等,
保证所供货物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
严禁提供化学药物超标的蔬菜和水果,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无
黄叶、泥沙;冻品为优质品,干货类为正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并在保质期范围
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水产品新鲜、鲜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
食材溯源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应当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
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
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中标人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发标方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中标
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5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二、配送
(一)配送保证
1、具有相对固定的送货服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愿意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
量检测;
2、所供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相
关条例规定;
3、招标人对所供货物保留样品,如发生质量问题,以卫生防疫部门检验为准;
4、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
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二)配送要求
1、采购方应提前 1天通过传真或电话或电子邮箱向配送商发出列名品名、数量、
送货时间及特殊要求的订单,供应方接到订单后,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送货。
2、采购方临时追加的补货需求,配送商必需三小时内送到;
3、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4、送货时间:买方指定时间前送到。
说明:以上交货时间具体在运作时再协商。
(三)交货配送
1、交货方式为每个自然日定时供货,供货方必须在与招标人约定的具体时间内把
指定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地为招标人各指定地点的食堂。
36
2、供货方应能按招标人要求及时补货。
3、提前或推迟送货,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4、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原料,必须经食堂相关的人员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
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
5、供货方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的检验检疫证等相关证
明,否则需求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6、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不得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
包装食材,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
7、供货方运输工具进入招标人场所,必须接受招标人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
设施损伤,均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8、供应商必须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运输工具运送大宗食材,冷冻制品、冷冻家禽、
鲜猪肉、豆制品必须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冷藏车进行运输,对运输工具做到每日清洗消
毒,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卫生。
三、货物验收
1、索证验收:招标人收货员第一步查验货物各种凭证,如不合格,直接拒收。
2、质量验收:招标人收货员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验查配送货物,
对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如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供餐的,配送商必
须 1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
3、品种验收:招标人收货员按上一天发出的订单品种逐步查验配送货物品种是否
一致,未按订单配送服务招标人有权拒收。如未按订单配送或漏送导致无法正常供餐时,
配送商必须 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
4、配送商、招标人对质量有争议的的货物,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
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配送商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招
标人负责。
5、送货单一式两联,招标收货人验收货物品种、数量、质量后,配送商送货员确
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其中一联由招标人留存,另一联由送货人留存。
四、违约
37
1、因供应方配送不及时导致招标人伙食供应延误的,合同立即终止。
2、因供应方配送不及时导致招标人伙食供应延时但经供方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招
标人不良影响的,以上情况出现三次取消配送合同。
3、招标人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 供货方应在 3小时内无条件把指
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否则,出现三次取消配送合同。
4、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货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招标方食堂岀现食物中
毒等卫生安全事故的,供货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
发生所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同时立即停止供货方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
款作为供方的赔偿预付款。
5、凡供货商向招标人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第三方确认,第一次
扣除当次货款的 10%,第二次扣除当次货款的的 30%,第三次扣除当次货款的 60%且取
消供货合同。
6、凡所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误差之短缺,一经查
实,均需按当月总釆购量存在的误差值的 3倍作为供方向需方支付的违约金。
7、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末支付。
8、蔬菜类商品价格每天一核,核价时,以采购核定的与北京通州网公布的八里桥市场
《今日菜价》的平均价核定当日菜价。实际结算时,可每周汇总核算一次。
38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9
一、评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
3、 国家及地方其他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评标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通过评标,推荐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确能履行合同且经评审综合评分最高
者为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委员会
评标活动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
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由招标人代表 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
家 4人组成。技术专家、经济专家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北京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四、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分。
2、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按包进行评审,以排名最高的 1-3 名投标
人(具体数量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依次作为该包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每个评委按每
个合格投标人进行独立打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该包
的最终得分。所有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排名按评审后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
并列。
3、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
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40
资格审查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
序号 项目内容 有效证明材料 备注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相关服务内容,提
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
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有效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的资料
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一年度(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验资证
明。(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依法纳税及社保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
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税收证明(提
供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
复印件或免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复印
件(提供银行出具的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所提供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保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
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企业纳税。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
声明文件。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
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投标人
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情形。(相关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41
8.
提供投标人不是为本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
的声明
提供“提供投标人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
的声明”(相关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或盖章)
9. 投标人信用评审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
结论 通过/不通过
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有效证明材料 备注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
开标时携带、投标文件中附有且符合要求
2 投标保证金(如有) 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包括形式及金额)
3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
6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
条件
7 技术响应
符合“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无
重大偏差(如涉及技术部分打分项评审此
项不适用)
8 其它实质性偏离 按招标文件要求
结论 通过/不通过
42
4、详细评审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对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委员
会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 10 份)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
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3.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4.“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按扣除 6%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三者具备一个即可扣除,但不重复扣除)。
投标人应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北京
市监狱企业应当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满分 20 分)
项目 内容 得分范围
商务部分
(20 分)
企业近三
年类似项目
业绩
(20 分)
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1 月至今,从事过的已完
成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
页、合同金额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 1项业绩得 4分,最高得 20 分,未提供
不得分。
20 分
43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 70 分)
序
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标准
分
1 对采购需求的理解
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准确深入、清晰细致,能提出符合实际情
况的需求总结;
很好得 10 分,较好得 6分,一般得 3分,差得 1分,无对采
购需求的理解得 0分。
10
2 供货方案
根据本项目服务计划、需求布局合理性、可操作性、可实施性、
针对性、服务内容等进行评审。方案布局合理、服务细节详细、
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 20 分;
方案详细、合理、针对性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 15 分;
方案详细、合理、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
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部分满足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
5分,无供货方案得 0分。
20
3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
工期安排
对满足用户的要求,各阶段工期安排及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用户的要求,各阶段工期安排合理、可行,有保障措
施得 15 分;
满足用户的要求,各阶段工期安排较合理、可行,有保障措施
得 10 分;
基本满足用户的要求,各阶段工期安排基本合理、可行,有保
障措施得 5分;
不能满足用户需求,无各阶段工期安排,无保障措施,得 0
分。
15
4 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
质量目标明确,有详尽可行的具体落实措施,适用规范、标准、
质量检验办法及验收标准科学、准确、合理,得 15 分;
质量目标较明确,有可行的具体落实措施,适用规范、标准、
质量检验办法及验收标准较科学、准确、合理,得 10 分;
质量目标基本明确,有可行的落实措施,适用规范、标准、质
量检验办法及验收标准基本科学、准确、合理,得 5分;
质量目标不明确,无可行的具体落实措施,得 0 分。
15
5
配送人员管理及人员
配置保障方案
综合考虑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组建的项目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
经验丰富,力量充足,人员安排合理到位,组织机构完整,职
责明确。
很好得 10 分,较好得 7分,一般得 3分,无配送人员管理及
人员配置保障方案得 0分。
10
注: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
44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五.报价低于成本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 编写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
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
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七. 修改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
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采购单位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
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
4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
1、投标书格式
投 标 书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招标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
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
1. 投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
3. 技术规格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资格证明文件
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服务要求要求提供的有关
文件
7. 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金额数,(并同时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
6. 根据投标人须知之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
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与采购人无任何关联关系。
7.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
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的陈述和本投标文件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没有不实
的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如果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做虚假陈述或者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接受有关处理,同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9. 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中标服务费。
10.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47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48
2、投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总价(元)
小写:
大写:
服务期
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保证金 无
投标声明
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此表除投标文件中应有外,还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一份。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3投标分项报价表” 中的总价相一致 。
49
3、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价款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 明细项目名称
计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费 用 合 计
注:1.投标人可以根据技术文件,对每一项任务的报价进行进一步细化。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0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程度 说明
1、投标人的技术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投标人应对故意隐瞒技术偏
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标明“其他无
偏离”。
2、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规格 偏离程度 说明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
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请随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
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含投标和转为其
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随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手 机:
日 期: 年 月 日
54
7、退保证金信息(如有)
退保证金信息
致:北京兴漷裕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方式退还: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财务联系人:
联系方式:
我单位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若因我方提供信息有误造成的保证金延误退还等问题,由我单
位负责。
(随附汇保证金截图)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5
8、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相关附件
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担保形式,具体工
作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11]2882 号)
执行。
8.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注:已电汇投标保证金的可删除此格式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_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项
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
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
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即本项目的
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责任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
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
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
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56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
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持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
出)之日起,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
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
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
院为_________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57
8.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中标后提供)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_____________(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编号为的
《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__年
____月__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
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
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___%数额为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币种为_____________。(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__________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
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
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________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
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58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
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
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
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持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
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
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
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
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
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
院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59
8.3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二、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三、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 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60
9、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中应包含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 提供有效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 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或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 年)(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
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5. 依法纳税及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社
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
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7. 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
一包的投标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8. 提供投标人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
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9.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10.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 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没有对此作出响应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61
9.1 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中应包含餐饮
服务等相关内容,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2
9.2 提供有效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3
9.3 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或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 年)(须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
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
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2020 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验资
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则该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电子
评标委员会有审核原件的权力;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复印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出具单位和格式见附件。
64
9.4 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
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65
9.5 依法纳税及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
税收证明(提供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免税证明)和缴
纳社会保险记录复印件(提供银行出具的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所提供证明材
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当月的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企业纳税。
66
9.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7
9.7 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同一包的投标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
法人签字或盖章)
68
9.8 提供投标人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69
9.9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0
9.10 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71
10、 项目人员情况说明
本项目实施团队服务人员名单
拟担任
职务、分工
姓名 职称 学历 专业 从业资格 相关工作年限
注:需提供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如有)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72
11 、 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完成情况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成立日期不足三年,请提供自成立之日至投标之日的同类项目业绩;
3、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
4、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业绩,评分阶段不予以考虑。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73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说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若为监狱企业自拟说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7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5
13、服务方案(格式自拟,需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购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依据
二、评标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
四、评标办法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书格式
2、投标一览表格式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退保证金信息(如有)
8、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相关附件
9、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9.1 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中应包含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提供的资
9.2提供有效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9.3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或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4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9.5依法纳税及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
9.7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9.8提供投标人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格式自拟(
9.9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9.10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10、 项目人员情况说明
11 、 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情况表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说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若为监狱企业自拟说明)
13、服务方案(格式自拟,需满足招标文件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