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马峦街道办事处坪环社区工作站员工食堂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马峦街道办事处坪环社区工作站员工食堂承包项目 | 468,000.00 | 项 | 1 | 报价包含食堂厨工、帮工、食材费、税等 |
2.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根据项目情况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三、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备齐以下资料到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响应: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提供包括以下内容在内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其他要求
1.领取标书时间:2021年12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坪环社区工作站五楼(坪环路34号)。
3.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755-89892266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7:30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10:00
七、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11:00
八、开标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坪环社区工作站6楼(坪环路34号)。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成交方式:满足“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中标。
十一、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二、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十三、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坪环社区工作站,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来访来电的形式进行联系: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坪环社区工作站6楼(坪环路34号),曾工,咨询电话:0755-89892266,投诉电话:0755-28822728。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坪环社区工作站
2021年12月8日
附件:
马峦街道2022年坪环社区工作站员工食堂承包项目自行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概况
为更好的解决社区员工生活的后顾之忧,增加员工的福利,让员工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来,根据2022年经费预算,现需自行采购坪环社区工作站员工食堂承包项目。
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2022年全年工作日,早餐及午餐制作,数量为30人份。
2.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堂安全、消防、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3.所有食品及原材料必须有相关的食品卫生检验证明以备卫生检疫单位检测。
4.中标方自主经营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员工,与采购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5.中标方自行安排食堂员工,并自负盈亏。
6.做好餐后餐具的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厨房卫生。
7.采购方应定期对员工作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8.如发生任何食物中毒等事件,中标方应当承担支付医疗费等一切损失。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未超出经营范围。
6.投标人须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评标定标方法
满足“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中标。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五、商务要求
服务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
坪环社区工作站食堂。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总预算价人民币46.8万元,报价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
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
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
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
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
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
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
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
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
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
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
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制定
以月结的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损失费,给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中标供应商不能交货的,由供应商赔偿采购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中标供应商所交产品质量(数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负责换货(补足差额部分)并承担换货(补足差额)所产生的费用,供应商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如出现诈欺、以次充好等行为的,中标供应商应全额赔偿采购方的经济损失,同时采购方有权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如对本需求发生歧义或纠纷,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同时各自保留法律诉讼权力。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坪环社区工作站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