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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1年12月08日 20:58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校园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盘锦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8日 20: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01日至2021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3:30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预算金额¥745.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鹤腾
项目联系电话0427-8650081
采购单位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2936700
代理机构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7-8650051
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0-01 至 2021-10-22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100-02202
项目名称:校园物业管理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58,000.00
最高限价(元):7,45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高校综合管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总占地面积28.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共29个单体建筑;2021年上半年在册学生8542人(在校住宿学生6000人左右),教职工534人。物业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绿化养护、学生公寓管理员人员配备、水电木工人员配备等对外委托管理,合同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重新招标或续签合同由学校按评价意见确定,学校对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进行科学评估考核。对评估考核服务满意度达到75%以上,并且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可按年度实施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

三、投标条件及企业要求

具有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绿化养护、学生公寓管理员人员配备、水电木工人员配备各项服务能力。具有高校物业管理服务经验。

四、项目内容及标准

(一)保洁服务

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校园及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环境,校内所有楼宇室内、室外的水房、卫生间、下水管道等公用部位、楼外的公共区域(包括道路、绿地、广场、室外公共设施等)及排污、排水管井(雨排管、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等)的清洁、清淤疏通与保洁服务;负责学校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负责整体楼宇玻璃清洗及楼内外垃圾的收集与清运工作;负责电梯间地毯铺装及电梯间内卫生清洁工作;负责冬季除雪夏季清理积水工作;负责除“四害”消杀工作;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保洁工作。根据服务范畴,保洁人员不得少于56人,学校后勤处为监管协调部门。

服务范围与内容

具体服务标准与要求

总体要求或说明

楼内清洁:

1.负责校园所有楼宇水房、卫生间的清洁保洁服务工作。

2.负责校园所有楼宇楼道地面(含墙面)、楼梯、楼梯扶手、大厅、走廊、棚顶、玻璃门窗、上人屋面、内墙面等公共区域的清洁与保洁服务。

3.负责学校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服务工作。

4.负责电梯间的地毯铺装及电梯间内卫生清洁服务。

5.负责学校内整体环境除“四害”消杀工作(含室内及室外公共区域)。

6.负责学校内所有楼宇的消毒、通风工作。

注:在学校学生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学生协助完成体育馆、实验楼、实训中心、文化中心、公寓楼及教学楼公共区域(不含卫生间、水房)的卫生清扫工作。

1.卫生间清洁:卫生间早午晚定点清洁,全天候保洁,随时发现污迹随时清洁。卫生间洁具:不留脏物,无异味;地面、水盆台面保持洁净,无污渍、垃圾。2.各类玻璃:洁净、光亮,无任何污迹、尘迹。3.钢质及不锈钢器具:无污迹、尘迹,有光泽,表面膜维持完好状况。4.地板、地砖:有良好的保养,有光泽、无尘迹、无污渍。5.墙壁、棚面:无蛛网、污点、不积尘,地脚线洁净。6.楼梯:台阶无杂物、污渍、水渍。7.扶手、栏杆:光洁、无灰尘、污迹。8.学校领导办公室保洁:整洁无灰尘。9.电梯间:地毯铺装规整,电梯间内无灰尘、光洁、无污迹。10.其它器材设施:对楼宇内公共区域的其他设施进行巡回保洁,无尘迹。11.雨雪天气防滑与警示雨雪天气,楼宇门前、大厅地面、电梯间要采取防滑措施(铺装防滑地垫),并有警示标识。12.除“四害”消杀:根据季节特点对室内外采取预防和消杀措施,达到国家虫害密度标准。13.楼宇消毒通风工作: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文件标准执行。

1.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2.配备常用的保洁工具和设施,每天应有专人巡检和不定时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3.楼宇内及门前台阶除正常定时清扫外,应根据人员流量不定时清洁,确保楼宇容貌整洁。 4.物业公司负责在清洁卫生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除臭剂及各种清洁消耗品要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5.楼宇及电梯间保洁应在楼宇开放前完成,不得影响学校的办公及教学工作。6.定期对各场所蚊蝇、老鼠等虫害进行预防和灭杀。7.在楼宇开放期间,所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保洁工作时应避开人流高峰时间。

8.在楼宇不开放期间,对高位管道、照明设施和高位墙身等进行巡回保洁。

园区室外保洁:

负责室外道路、广场、文化长廊、宣传牌等公共设施清洁;负责公共绿地垃圾清理、停车场清洁。

1.道路无垃圾、无烟头、无口香糖污迹、无各类油污痕迹。

2.室外场地、器材和设施表面整洁。

3.绿地、停车场无垃圾、无杂物。

室外公共区域的清洁方法以扫、洗、捡为主。

垃圾清运:负责校园楼宇内外垃圾的收集、分类与清运。

室内外垃圾实行袋装,不得堆放,及时清运校园垃圾中转站。

每天至少清运两次,清运过程不得垃圾外溢。学校配有垃圾运输车一辆,使用垃圾运输车车辆司机、发生的维修、维护费用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给排水:负责配合学校做好供水供暖管网的维修维护及养护工作;负责校园内雨水污水排水管道的疏通;负责化粪池、污水井等定期清掏外运,确保畅通不溢漏。

1.负责供水供暖管网的维修维护及养护工作

2.定期对管井、下水道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楼宇排水、排污管道进行清理疏通,保证管井畅通,使用正常。

3.结合季节与天气情况对污水井、雨水井定期、及时检查,疏通,保证畅通。

1.全面检查,及时疏通排水排污管线。

2.及时做好化粪池、污水井清掏外运。

外墙玻璃:

负责校园所有楼宇外墙及外墙玻璃的清洗保洁。

每年对室外玻璃、室外玻璃幕及外墙至少清洗两次,确保外墙及玻璃清洁无污迹。

1.利用假期楼宇不开放时间进行。

2.操作规范,确保安全。

3.若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除雪及清理积水:负责雨雪季节清理学校内楼宇屋面、道路、广场及所有楼宇门前的积雪和积水。

雨雪停后,及时排除积雪和积水,确保道路畅通。

按学校要求清理。学校配备洒水铲雪两用车一辆,车辆使用时车辆司机、发生的维修、维护费用、燃油费用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大型活动环境保洁

确保活动现场卫生环境清洁,活动过程中保证人员值守,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卫生。根据季节特点做好活动现场除“四害”消杀工作,控制蚊蝇密度。

学校举办任何大型活动,做好活动现场前期、后期的保洁、消毒、除“四害”工作。

(二)保安管理服务

负责校园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部位的公共安全与秩序维护,包括东门、北门及侧门的进出人员与车辆管理,校园内的道路、车辆停放管理,负责校内信件报刊的接受、分类整理和发放工作,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与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楼宇看护、监控、报警等技房设备值守保全以及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等。根据服务范畴,按校内实际岗位和行业规范配备保安人员不少于40人,学校安全保卫处为监管协调部门。

服务

项目

服务范围与内容

服务标准与要求

总体要求或说明

进出

人员

车辆

管理

1.负责管理区域保安员的配置与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掌握基本安全常识。

2.负责校园各出入门口进出人员与车辆的管理。

3.负责进出校园物资的管理。

1.本单位师生员工凭证进校,对外来人员做好检查、核实、登记,提供指引、咨询服务,禁止无关与可疑人员进入,禁止任何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2.按校方规定时间开关校门,关闭校门后禁止学生出入校园,特殊原因需核实后放行。

3.本单位车辆实行一车一杆,凭权限通过;对外来车辆做好检查、核实与登记换证,未经校方允许不得进入。管理进入车辆校内限时、限速、限重、限行要求,保证交通安全、道路及设施完好。

4.对出入物资必须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做好相应检查、登记,值班人员全程跟进,确保物资出入的安全,无违规放行,杜绝私带公物出门。

1.对员工有严格的招聘、培训、教育管理、纪律监督等管理制度。到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2.按项目特点需要配备保安岗位及数量,按实际工作要求和配备服装劳动保护等物品,按行业要求配齐警戒、防暴等器材。购置及维修等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严格执行教育、公安等行业工作要求。

3.物业公司在投标阶段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与校区图纸,按项目的特点与需要配备保安岗位及数量。

4.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及秩序维护,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使损失降到最低。

5.达成合作意向的企业接收及管理校方在职更值人员。遵守学校制定的安保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

6.向学校公布保卫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公布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与接警办事程序。

交通与

停车场管理

n 负责校园内及门前周边的交通秩序维护。

n 负责校内车辆停放的管理。

n 负责校园内道路设施保全。

第二节 规范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的停放,保证校园门前、校内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第三节 随时疏导,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第四节 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及时引导停放,禁止出现违停。

第五节 维护保全交通引导牌、道路设施等。

秩序

维护

管理

1.负责园区秩序维护,负责学校校内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检查工作,预防跑冒滴漏情况;

2.采取不定时巡查,各岗位人员配合巡查,严格盘查可疑人员,尤其是敏感节点,要密切关注及掌握师生及出入学校人员动态。

3.防范和处理园区内各类突发治安事件、恶性案件。

4.负责校内各种活动的秩序维护及安全警戒。

5.其他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取现、资金押送、临时性重要物资看护等)。

1.确保园区秩序井然,人流高峰时在各出入口安排人员疏导,保证通道畅通。为行动不便人员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帮助。

2.全天24小时对校园园区及楼宇主体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巡更、巡查。巡查次数由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3. 如比赛、演讲、文体活动、考试、迎新、收款等,按要求完成校内各部位的巡逻巡视工作,提前做好排患和制定安保方案流程。

4. 各岗建立互动机制,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以保障校园整体安全。

楼宇

安全

管理

1.负责校内所有楼宇建筑的安全管理。

2.负责各楼宇的安全检查与事故防范。结合季节、天气、时段关好水电门窗。

3.负责楼宇管辖范围内物品的管理,防止人为和自然破坏,确保安全。

4.负责校内所有楼宇消防安全管理。

5.负责楼宇内电梯的管理。

1.保证各楼宇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不出现人流拥挤堵塞。根据人流情况一般设主次出入口与开关门时间(次入口在人流高峰时开启),主出入口要求全天24小时值班,次出入口在紧急状况下或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开放。

2.各个出入口在开放状态下须配置相应保安岗位,对各出入口实施守护,监控人员进出情况,需要时实施查询、检查、来访登记制度。

3.主要采取人防(巡逻与巡查)与技防(智能监控、周界报警)结合的方法,确保无任何闲杂人员及危险品进入,保证楼宇安全,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4.做好各电梯钥匙的保管;根据学校需求做好电梯的开启、关闭;出现紧急呼救情况时,接到报警后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上报;协助处理简单的救援工作。

1.保安要熟悉值守辖区情况,负责对人员出入、秩序与公用财产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恪尽职守,严防各种不良事件甚至恶性事件的发生。

2.保安24小时值班在岗,必须按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楼门,按时巡视检查楼内情况,保证安全无事故。

3.严把出入关,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特殊情况履行审批手续;严禁私自携带公物出楼。

4.做好大门、消防专用门及各疏散门的钥匙管理,不得遗失、混乱或随意外借,保证出现紧急情况立即开启各门。

5.不得脱岗、睡岗、串岗或酒后上岗,不许在岗搞任何娱乐活动,严禁私自在岗位或宿舍立灶做饭及使用明火器具、大功率电器、违禁电器(如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电吹风、酒精炉、电磁炉、电饭锅等)。

6.做好巡查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检查水电门窗设施损坏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

消防、技防等智能化

管理

1.负责消防智能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系统的使用及日常设备保养保全。

2.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出现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3.负责校内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查、接警、现场查看、控制室值守、初起火灾扑救及人员疏散。

1. 安防、技防人员实行24小时安保监控值班制度,消防岗位值班按行业规定和要求上岗值守不少于6人。

2. 掌握消防基本知识,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了解用电的常识,熟悉本岗位电器设备,明确操作规程,注意节水节电。

3.要熟练掌握安全、消防智能系统的技术性能与使用方法,并持相应培训上岗证,并熟练掌握软件操作及调试。

4.安防、技防等系统设施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设备保洁、保全。

5. 负责校内消防设备故障损坏预防、简易维修及消防器材配备的人工搬运、更换、巡检等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无损坏、跑漏现象。

其他

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事项

如果发现物业服务职责之外的其他问题,应由物业公司相关责任人及时向学校汇报,尽到告知义务。

(三)物业保安、保洁档案资料管理

管理内容

具体要求

1.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故障、维修、保养、巡视、钥匙及备品领用等完整的档案管理登记制度。

2.物业公司要建立资料(物业管理资料、招标人的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资料、视频监控资料等)收集、归档制度。

3.保管好其它与档案资料管理有关的事项资料。

4.各类档案资料的借阅、调取,要建立严格审批与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1.必须保证学校交给物业的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维修、改造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及时补充修缮、改造、更换设备的档案资料,保证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并在整理后将原件交给学校管理部门,物业部门留存必要资料的复印件。

2.物业日常管理文件要分类整理,及时归档备查。

(四)物业保安、保洁人员相关要求

项目经理:1人。

项目副经理:1人。

保洁部长:1人。

保安队长:2人。

消防保安:不少于8人。

保安人员:不少于30人,必须持保安证上岗。

注:上述所有人员用工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门岗、巡逻岗人员不超过45周岁。

(五)水电木工作人员配备

学校设置水电木岗位:水电工8人、木工2人,负责学院内小型维修工作。

用工要求: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电工资格证书、水工或焊工资格证书,无违法违纪记录。

工作内容:

水电工:负责学校给排水、供暖设施设备的巡检、维修、维护、养护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水箱消毒、水质检测。每天做好值班记录。配合各部门供水线路改造,协助后勤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校的供电设施、照明灯具、亮化设施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学校供电系统,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配电站年检。日常性对供电设施设备巡回检查,每天做好值班记录。协助后勤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木工:根据学校办公教学家具类门窗等使用情况,做好日常巡视工作,发现损坏及时处理,并完成应急性维修工作。按季节要求做好各时期的门窗保暖和通风工作,做好冬季门帘的安装和更换。配合学校各部门的室内改造相关工作。协助后勤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根据学校后勤工作实际需求统一安排。

(六)公寓管理员配备

学校现有学生公寓12栋,其中男生公寓4栋,女生公寓8栋。公寓管理岗至少需求24人(其中男性8人,女性16人)。

上岗具备的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能简单操作电脑,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沟通,细致耐心,工作积极主动;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

3.年龄: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曾从事过学生管理工作或公寓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4.上岗前,需由学校面试合格,方可录用。

岗位职责:

公寓管理岗,从事公寓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1.根据我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要求,管理学生公寓。

2.做好公寓的安全、卫生、纪律等日常管理工作,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应对并及时汇报相关领导。

3.负责办理学生的入住退宿等公寓相关事宜。

4.经常检查宿舍的各项设施,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上报;受理学生各项报修,做好登记,及时上报。

5.能够适应倒班轮休制度。每栋公寓2名公寓管理员,每天两人在岗,实行主副班负责制。主班人员,工作24小时,负责组织、管理当班期间的日常一切工作;副班人员配合主班人员完成当班期间的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晚上7:50下班。寒暑假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值班人员除值班外,其余时间是串休时间。

6.能够熟练掌握人脸识别系统的操作管理,保修服务,学生信息平台管理服务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绿化养护

序号

绿化

养护

栽植

位置

栽植数量

备 注

1

绿化养护项目

学校整体绿化区域

12.5万平

养护期9个月,养护人员驻场不少于18人

2

养护内容

学校整体绿化区域

12.5万平

浇水、施肥、树木绿篱修剪、草坪修剪、病虫害防治、冬季乔灌木防寒及绿化区域环境卫生清理工作。注:养护单位按照学校养护标准完成养护项目并通过学校考核。

3

草花栽植

学校东门、花架等

8万株

分两次栽植,每年4月末一次,8月末一次。草花品种及各品种数量按照学校要求栽植。

4

养护肥料

养护单位提供

1、肥料:二胺300斤、复合肥600斤、尿素600斤、营养液500袋
2、药品:毒死蜱36瓶、多菌灵10袋、生根剂10袋、除草剂20瓶

六、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合同后,进场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签订合同后所述人员须持证上岗,具体核实。

附: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物业(保洁)工作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物业公司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物业公司对校园卫生环境的服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 学校后勤处为物业公司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 物业公司每天要按照合同内容,按时完成室外公共区域、室内卫生间的保洁工作、消毒通风工作、楼外墙玻璃清洁工作、杀鼠灭蝇及下水管道的疏通工作。

  • 后勤处对物业公司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并按照《物业考核扣分标准》进行考核赋分,对赋分情况进行汇总。

  • 考核时间为每天一次,在每周一次监管会议中向物业经理公布考核结果,每季度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 物业公司在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的同时,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后勤处的管理和协调下,要完成校园应急性和临时性的保洁工作任务。

  • 具体监管细则详见《物业量化考核管理制度》。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物业(保洁)量化考核管理制度

    为提高物业保洁工作监督管理工作质量,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加强对物业保洁工作监督管理,分阶段进行量化考核,特制定量化考核管理制度。

    一、保洁员要有健康证明与合法身份证明,缺一项扣5分。

    二、要求保洁员挂牌、着统一工作装上岗,不着装、不

    挂牌上岗每次扣2分。

    三、无故空岗,影响工作服务质量情况,每次扣5分。

    四、楼内保洁应该在楼宇开放前完成(不含公寓楼)未及时完成的,每层扣2分。

    五、楼内地面、走廊、楼梯、电梯间保持干净整洁,如有垃圾、水渍者扣3分。

    六、门厅玻璃有灰尘、小广告扣3分,如有通知在失效日期后清除。

    七、楼内垃圾外运每天不少于两次,溢满未及时外运者扣5分。

    八、卫生间门窗、墙壁、镜子和上下水管有污渍灰尘扣2分。

    九、卫生间工具摆放整齐,水盆、蹲便、小便池、清洗

    池、洗漱台及地面保持洁净,有污垢污水未及时清理干净者,每一处扣3分。注意节水、节电,发现有长流水、长明灯要及时关闭,否则一项扣5分。

    十、卫生间四壁天棚有灰尘、蜘蛛网扣2分。

    十一、卫生间上下水管线保持畅通。堵塞未及时疏通者每处扣3分。

    十二、楼内公共物品易损件的维护维修,公共设施损坏不及时上报者扣5分。

    十三、外围保洁区域发现建筑垃圾、白色垃圾袋、生活垃

    圾、废品杂物等未及时清理干净,发现一处扣5分。

    十四、物业公司使用的洗涤剂、消毒液、除臭剂、灭蝇

    剂及各种清洁消耗品要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发现不合格物品扣10分并拒绝使用。

    十五、不锈钢器具、地板、地砖、胶地板和PVC地板等

    在楼宇不开放期间,巡回进行去污、抛光、上光、打蜡等专业清洁养护处理,对高位管道、照明设施(如路灯)和高位墙体等进行巡回保洁。发现未定期清理养护每处扣5分。

    十六、积极工作、按时完成任务,教育学生及教职员遵

    守卫生制度,但不与学生等使用人发生争执。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扣2分,与使用人发生争执扣3分。

    十七、学校内楼宇外墙玻璃每年清洁两次,如遇(国检、

    省检、市检)统一活动增加清洁次数。未及时完成清洁工作,发现一处扣10分

    十八、保洁员不许毁坏学校内公共设施,不许偷盗学校

    内办公用品和师生个人物品。 毁坏设施者按价赔偿后扣20分。发现偷盗者扣40分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另外,发现走廊、垃圾筒内学生寝室损坏的门框、桌椅板凳等公物,及时捡回,交给公寓管理者。

  • 物业人员在学校住宿必须遵守学校住宿管理条例,有违

    反者,按条例规定处理。

    二十、冬夏雨雪期间,在雪停后24小时内,清理门前、

    上人屋面、道路、停车场的积雪、积水,保持雨水管线畅通,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雨停后24小时内,清理下水管线保持校内无积水,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理扣10分。

    二十一、各楼内大门口摆放脚踏垫,夏季遮蝇门帘、冬

    季防风门帘,电梯内铺装地毯(星期一至星期日数字地毯),规定时间内无特别理由未清理完毕者扣10分。

    二十二、保证校内整体雨水管线、污水管线、中水管线

    及化粪池的定期清掏,(每年不少于两次)确保畅通不溢漏。若有堵塞和溢漏情况及时清理干净保持畅通,超过清理规定时间24小时后仍未解决问题扣10分。

    二十三、物业公司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如交接班、

    故障、维修、保养、蚊蝇消杀、灭鼠、巡视、钥匙及备品领用等完整的档案管理登记。物业公司日常管理文件要分类整理,及使归档备查。

    二十四、物业公司负责全校蚊蝇消杀及灭鼠工作,每年消杀次数不低于6次。

    二十五、及时听取各单位的意见,作为物业监管的主要

    考核依据。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不服从安排每次扣3分。

    二十六、制度说明

    1.监管考核结果与物业公司承包经费挂钩,每一分扣承包经费30元。

    2.考核工作每天早上(夏季)7:30-9:00,(冬节)8:00-9:30 开始,由物业监管办公室成员和物业公司部门经理联合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每月汇总到物业监管办公室,考核汇总后提交学校领导。

    3.物业公司如发生严重违约或违法乱纪现象,在收到监管办公室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监管办公室可以申报学校,要求解除合同。

    保安管理服务监管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的监管考核,确保各项安保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管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书,遵循保安服务监管工作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保证学校发展和稳定原则,做到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安全保卫处对物业公司保安工作的监管,具体体现为对物业公司保安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支持。

    二、监管办法

    1、安全保卫处为保安服务监管的责任主体。

    2、安全保卫处根据物业与学校签定服务合同为基础。

    3、安全保卫处工作人员及学校通过从学生安全工作组织中选拔的学生干部参与保安服务项目考核。

    三、考核说明和要求

    1.考核结果与物业公司承包经费直接挂钩,若检查出物业公司有下列考核内容中的违纪行为,每扣一分扣承包经费30元。安全保卫处定期汇总对物业公司保安工作的监管情况,汇总后汇报给学校相关领导,按照服务合同相关条款代表学校行使处分、索赔直至解约等监督管理职权。

    2.安全保卫处对物业公司保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所提出可行性的工作建议,物业公司应该及时改正,以提高工作质量。

    3.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突发、暴恐等事件时,保安员应该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安全保卫处汇报,配合做好事故及事件处理工作。

    4.在学校举行大型活动须借助物业公司保安力量时,物业公司应该及时调动保安力量、部署保安岗位,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5.物业公司保安力量要配合学校安全保卫处处理校内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四、考核内容

    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必须熟知《物业服务需求书》中保安工作的职责范围、内容与标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学校安全保卫处定期组织检查物业公司保安工作的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物业公司应保证人员稳定,不得缺员运行,如有员工离职不能及时补齐到岗的,每岗每天扣5分;

    2.物业公司配备的保安员必须持上岗资格证上岗,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每人次扣5分;

    3.保安员要树立服务意识,恪尽职守,爱岗敬业。若发现工作中懒散懈怠、不作为的,每人次扣2分;

    4.保安员应注重自身形象,按规定统一着保安服装,按要求立岗、值岗,不按要求立岗、值岗或不按规定着装及着装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

    5.保安员应注意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遵守保安行为规范,不与学生非正常交往、不与师生员工发生冲突。对违反保安行为规范的,每人次扣2分;

    6.保安员应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保安员缺勤、擅自离岗、当班在岗打瞌睡的,每人次扣2分,发现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

    7.严禁保安员在岗位上嬉笑打闹,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时看书报、玩手机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1分;

    8.保安员在工作岗位禁止喝酒、赌博,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影响单位形象的,发现一次扣10分,并向物业公司提出更换保安员,不允许该保安员在我单位工作;

    9.保安员应把好校门、楼门出入关,做到“有登记、有询问、有解答、有检查、有汇报”。不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扣1分;未严格盘查、登记,让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每次扣2分,影响到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每次扣5分;巡逻过程中发现重要情况不妥善处理或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2分;发现门岗工作中有失职行为,如门前人员、车辆秩序混乱,闲杂、可疑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等情况,情节不严重的每人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人次扣10分并向物业公司提出更换保安员。

    10.物业公司的保安员对校园内各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到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确保完好有效。每日巡查记录漏记一天或发现损坏情况不妥善处理上报的扣2分;

    11.物业公司的保安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完好程度和有效期限,对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具以及损坏的消防器材,及时进行更换。发现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以及破损的消防器材不及时进行更换的,每处扣1分;

    12.物业公司配备的消防自动报警控制室保安员要熟练掌握设施性能和操作方法,并且要持有消防部门的培训合格证上岗。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每天扣5分;

    13.物业公司每年要对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进行维护并对该系统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报送安全保卫处备案。拖延检测时间,每周扣5分;

    14.物业公司应按要求为门岗执勤保安配备反恐防暴警用器材,并按要求武装上岗,未配备器材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武装上岗的,每次扣2分。如门岗失职有扰乱治安或暴恐人员闯入校园不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及不作为造成严重事故影响的,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并对造成后果予以赔偿,学校还有权解除本人乃至物业合同;

    15.不按时按次巡逻或巡逻不尽职尽责的,或校园内车辆乱停乱放不制止的,发现一次扣1分;

    16.负责区域内出现学校财产丢失、破坏、火情未及时发现的,或因巡逻不到位出现学校财产丢失、破坏、火情等情况造成的损失要照价赔偿,并扣10分;

    17.凡因工作失误致使学校财产损失或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直至终止合同。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公寓管理员

    监督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方式

    1.从德(5分),能(5分)、勤(20分)、绩(65分)、廉(5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各二级学院评价(20%),第二环节:学生(每栋公寓10名)评价(30%),第三环节:公寓管理中心评价(50%)。三个环节考核按考核权数确定分数,为被考核对象年度考核结果。

    3.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学生寒假前。

    4.公寓管理员的考核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核奖扣分细则

    考核加分:

    1.对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处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扩大的,每次加5分。

    2.所管辖公寓一年无火灾、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或群体事件发生的,每人加5分。

    考核扣分:

    1.德(5分)

    (1)思想道德(3分)

    ①政治立场不够坚定,不服从工作安排, 不服从领导,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3分;

    ②违反工作纪律,擅自离岗,每次扣3分,三次及以上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2)工作作风(2分)

    ①向学生索要物品或未经学生允许拿学生物品(违禁物品除外),查实一次扣2分。

    ②公寓管理员开展工作时,不讲道德,有失人格修养的,一次性扣分3分。

    2.能(5分)

    未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3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不能承担本栋学生公寓的学生管理及日常维修工作,不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不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立即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3.勤(20分)

    (1)工作态度(5分)

    ①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应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和帮助,对学生的合理要求,能解决而借故推诿引起学生不满情绪的,查实一次扣2分。

    ②仪表大方、语言文明,与学生保持良好关系,对待学生态度傲慢或冷漠,引起学生不满情绪的,查实一次扣2分。

    ③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尤其是心理问题)不重视、不汇报、不帮助,查实一次扣2分。

    (2)敬业精神(5分)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扣3分。不会(不愿)做学生工作而引起矛盾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3)出勤情况(10分)

    ①公寓管理员应按时值班,值班时在值班室值班或在宿舍内巡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者,每次扣5分。

    ②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晚到20分钟,视为迟到,每一次扣1分。

    ③早退:工作任务未完成,又不请假提前(20分钟)离岗者为早退,每次扣1分。

    ④脱岗:工作期间离开岗位(管理区域)办其他事情为脱岗,视情节,每次扣2分,脱岗一小时以上应视为旷工半天。连续两次脱岗,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⑤公园管理中心组织工作例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三次及以上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4.绩(65分)

    (1)安全管理(20分)

    ①公寓管理员应认真做好外来人员出入公寓登记工作;外来人员(男性禁止进入女生宿舍)凭证明并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制止男女生互串寝室,严禁留宿异性;制止小商小贩进入宿舍区内叫卖。因管理不严,发生上述事件一次扣2分。

    ②加强对寝室内大功率电器和使用明火的管理,对查处到违章用电或使用明火的寝室要记录在案。对违章用电不勤查或使用明火没能有效制止而导致火灾等事件发生,安全管理考核计为0分,管理员由物业公司另行处理。

    ③经常对宿舍内门、窗、床等寝具进行检查,特别要留意学生使用的接线板电线是否有裸露现象。注意观察男生寝室是否有管制刀具、铁棒等违禁物品存放。每月至少要有二次以上检查记录,漏检或漏记每次扣2分。

    ④宿舍大门按时落锁、开门,违反一次扣2分。

    ⑤无安全检查记录或不检查,少一次扣5分。

    ⑥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扣5分,管理员由物业公司另行处理。

    ⑦对公寓大门、房间钥匙管理不善,丢失或转借他人发生事故者扣5分。

    ⑧发现灭火器、应急灯损坏应抓住当事者并进行处理、及时上报,否则扣3分。

    (2)卫生管理(22分)

    ①公寓管理员应认真做好公寓楼内公共场所的卫生检查、督促工作,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寝室及楼道、通道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上述单项不合格者每项扣3分。

    ②不能做好学生宿舍卫生指导检查评比工作,当班期间卫生面貌差,一次扣5分。本公寓楼的卫生整体较差,影响部门形象,每次扣15分。

    ③值班期间,值班室卫生搞得不好,一次扣2分。

    (3)公物管理及维修(13分)

    ①公寓管理员每天及时上报公共财物、设施中出现的问题,每漏报发现一次扣1分。

    ②对携带贵重或大件物品出楼者不进行检查登记,各类公共物品有带出公寓者,一次扣5分。公物或学生物品发生丢失,当班管理员要按价赔偿。

    ③对人为损坏、丢失的公寓物品、设施,不能及时认证,未作及时登记上报的,一次扣5分,并按价赔偿。

    ④不能做到及时报修的,一次扣1分。

    (4)纪律管理及其他日常工作(10分)

    ①公寓管理员应教育学生文明住宿,制止学生乱丢乱扔、乱泼乱倒、破坏公物、抽烟、酗酒、私藏凶器、打架斗殴、盗窃、敲诈勒索、焚烧杂物,翻爬围墙、阳台,熄灯后起哄,影响他人休息等不良行为。认真做好私自外宿学生的清查、登记及上报工作,并及时通报。公寓内学生打架但未及时制止、公寓内学生被盗窃的、公寓内学生翻爬围墙、阳台等但未及时发现、制止、登记并上报的,每出现一次扣10分;宿舍内学生出现敲诈勒索现象的、宿舍内学生赌博、宿舍内学生吸烟、宿舍内学生酗酒、宿舍内学生乱泼乱倒、熄灯后寝室内仍有人大声喧哗、听音乐、玩游戏、看视频、打扑克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未按时开关大门、关电、开电等,每发现一次扣5分;宿舍内卫生、纪律、秩序等不良现象严重的,经核实,每出现一次扣5分。

    ②男女混宿等没能发现或制止,又不如实反映的,发现一次,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5.廉(5分)

    不遵守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对学生吃拿卡要,私拿学院公共财物,查实一次,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二、对物业公司监管办法

    1.未经请假擅自离岗10-20分钟,一人一次,扣50元,事假一天并无人替岗,一人一次扣当日工资。

    2.在学生公寓日常管理中责任心不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学生携酒入室、在宿舍酗酒、使用违规电器、未经允许进入异性宿舍、留宿外人、夜深喧哗等违规违纪现象不敢管或视而不见,对本栋楼出现门禁损坏、消防设施损坏、进入本楼散发宗教书籍或非法宣传品等安全隐患或不良苗头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一个事件扣100元,严重事件由学校研究后给予处理。

    3.因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导致本楼内出现的失窃案件,根据案件性质,由学校保卫处或公安部门界定后,如果是楼内人员盗窃,并结案,一个事件扣200元,未结案,由学校研究处理;如果是外来人员盗窃,一切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4.未按照要求及时做好本栋楼学生的数据更新、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或数据失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个事件,扣100元。

    5.巡查过程中对违规违纪现象处置不当,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工作效果差,发现一次扣100元。

    6.对学生反映的意见和困难不重视或隐瞒不报,未认真落实,服务态度差,每一事件,扣100元。

    7.学生工作处及公寓管理中心对公寓管理员的值班实行不定期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或失职行为者作如下处分:

    ①凡抽查中发现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半小时内,一人一次扣20元;半小时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一人一次扣50元;3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一人一次扣100元。

    ②抽查中发现在开展与值班无关的(包括打电话、玩电脑、打牌、下棋等)事,一人一次扣20元。

    ③值班期间失职,使小商贩溜入公寓内挨门推销,一人一次扣50元;造成不法分子混入公寓内作案的,一切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④值班期间工作不负责、未尽岗位职责,造成事故及损失者,视情节,按照事件的现场价值,一切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8.因服务态度、工作失职等被学生投诉并核查确切的,一人一次扣100元。

    9.维持作息纪律并严格按规定时间查寝清点人数。若抽查时每漏查一人扣20元。若因漏查导致学生通宵未归等情况而造成严重后果一人一次扣200元,情况严重一切后果由物业公司承担。

    10.公寓内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不力,影响恶劣的,物业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重新招标或续签合同由学校按评价意见确定,学校对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进行科学评估考核。对评估考核服务满意度达到75%以上,并且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可按年度实施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1日 00时00分至2021年10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联系方式: 0427-2936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 址: 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51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 21050173200100001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 话: 0427-865008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 番茄花园 微软用户 387 1373 2012-07-17T02:56:00Z 2017-03-30T06:45:00Z 2021-09-30T05:49:00Z 84 9497 54138 番茄花园 451 127 63508 14 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文件 项目名称: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JH21-211100-02202 编制单位 :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 须知…… ……………………………………………………………………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 四 章 评标方法…………………………………………………………………………… 第 五 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 章 投标人 须知 PAGE \* MERGEFORMAT 3 " select b.tradeWay,a.projectCode,a.projectName,b.schemecode,b.saleMode,b.applycost,b.applystart,b.applystop,a.offline,b.needsurvey,b.canjoint,b.deliverstop,b.openstart,b.openaddr,a.projectid,b.bidvalidity,b.judgecount,c.username,c.mobile,c.email,a.agentOrgan,b.disputestop,b.deliverstart,a.checkMode,a.projectid from gp_project a,gp_projectScheme b,bas_user c where a.projectId=b.projectId and a.handleUser=c.userid and b.schemeId="+NFV("schemeid",-1) " select b3.unitaddr,b3.zipcode,b3.linkman,b3.linkphone,b3.uniturl,b2.organName,b3.unitfax from gp_project b1,bas_organ b2,gp_agent b3 where b1.agentOrgan=b2.organId and b2.organId=b3.organid and b1.projectid ="+NFV("pro.projectid",-1) "SELECT sum(a.budgetAmount) budgettotle from gp_goods a,gp_package b,gp_packageScheme c WHERE a.packageId=b.packageId AND b.packageSchemeId=c.packageSchemeId AND c.schemeId ="+NFV("schemeid",-1) "SELECT DISTINCT d.organName FROM gp_plan a,bas_organ d WHERE a.buyer=d.organId AND a.planid IN (SELECT b.planId FROM gp_package b,gp_packageScheme c WHERE b.packageSchemeId=c.packageSchemeId AND c.schemeId="+NFV("schemeid")+")" " SELECT a.budgettype,b.optionname FROM gp_budget a,bas_option b WHERE a.budgettype=b.optionid and a.planid IN (SELECT DISTINCT b.planId FROM gp_package b,gp_packageScheme c WHERE b.packageSchemeId=c.packageSchemeId AND c.schemeId="+NFV("schemeid")+")" "select count(a.packageid) packageid from gp_packagescheme a where a.schemeid="+NFV("schemeid",-1) " SELECT a.organname ,b.bankname,b.bankaccount FROM bas_organ a left join gp_basicBank b on (a.organid=b.organid AND b.accounttype=2307) WHERE a.organid="+ NFV("pro.agentorgan",-1) " select goodsName from gp_goods where packageId in (select packageId from gp_packageScheme where schemeid="+NFV("schemeid",-1)+")" "select packageId,packagecode,packagename from gp_package where packageid in (select packageid from gp_packageScheme where schemeId="+NFV("schemeid",-1)+") order by packagecode" "select DISTINCT d.organname from gp_plan a,bas_user b,bas_dept c,bas_organ d where a.bookUser=b.userid and b.deptid=c.deptid and c.organid=d.organid and a.planid IN (SELECT b.planId FROM gp_package b,gp_packageScheme c WHERE b.packageSchemeId=c.packageSchemeId AND c.schemeId="+NFV("schemeid",-1)+")" "select rulelimit from gp_limitrule where projectid="+NFV("pro.projectid",-1) "select count(packagecode) packcount from gp_package where projectid="+NFV("pro.projectid",-1) "select a.roomname from gp_roominfo a,gp_projectscheme b,gp_roombook c where a.roomid=c.roomid and c.bookid=b.openroom and b.schemeId="+NFV("schemeid",-1) 一 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1.1 采购人 见招标公告 1.2 集中采购机构 见招标公告 1.3.4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见招标公告 1.3.5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采购 是 否 1.4 联合体投标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1.4.8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4 计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其他: 2.2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 7458000 元 最高限价: 7458000 元 6.1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11.3 样品或演示 不需要提供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投标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样品地点: 开标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 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投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12.1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 其它: 13.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14 万元整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 21050173200100001927 (需备注项目编号)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 电汇 4.保证金退还方式: 人工 退还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27-8650032 6. 如手动退还, 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的邮寄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三楼”。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16.1 投标文件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1 份 。 1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20.1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 25.1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样品: 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 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6.2 投标无效 认定及处理 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2.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无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协议中责任分工不明确的; 3.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人提交可选择的报价; 6.投标人未按规定填写“给定格式”的文档; 7.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或未对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评标专家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其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9.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或后期考察时投标人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不符合; 10.投标人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1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3.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投标人借用或挂靠其它企业名义参与投标的; 16.不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或未签字; 17.投标人在开标启动解密环节30分钟内未完成解密的; 18.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文件行为。 27 围标串标 认定及处理 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有疑似围标串标行为: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统一办理或支付; 7.故意废标、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未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8.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供应商或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1.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项目经理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电话号码相同或互相串用; 12.不同投标人开标前乘同一辆车(公交车除外)到达开标现场,或住店发票由同一人结单; 13.不同投标人报价相近,但各项报价不合理,且无合理解释; 14.故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15.一年内有3次(含)以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在开标前未撤回投标文件且不解密的; 16.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电脑编制或上传; 1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在几乎同一时间发出撤回; 18.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28.2 评标办法 " SELECT b.packageName,b.packagecode,b.reviewmethod FROM gp_package b,gp_packageScheme c WHERE b.packageSchemeId=c.packageSchemeId AND c.schemeId="+NFV("schemeid",-1)+" and c.packageschemeid in ("+NFV("packageschemeid",-1)+")" method.packagename+"("+method.packagecode+"包),"+translateEnum(method.reviewmethod) 综合评分法 29.2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31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中标人数量: 1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认中标人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 35.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中标合同价不超过500万元(含),系统自动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价500-1000万元(含),按8%标准收取;中标合同价1000-3000万元(含),按6%标准收取;中标合同价3000-5000万元(含),按4%标准收取;中标合同价5000万元以上,按2%标准收取。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 保函 电汇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待合同履约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特别说明:按照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即日起至终止疫情应急响应后半年内,对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 39.4 质疑注意事项 1. 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2.质疑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就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5.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6.交易中心在接到质疑供应商的质疑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当事人现场答疑,质疑供应商拒绝出席或答应出席而未出席的,视 同放弃质疑。 7.交易中心不接受猜测性质疑。 8.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4)招标文件经过质疑并修改相关内容重新发布后,对于首次发布时间内没有提出质疑的内容,供应商再次提出质疑的。 9.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 联系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40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投标报价解密后,以唱标过程形成的投标一览表为准。 2.如投标人所投标的有后续相关服务或标的接入时,供应商要确保后续产品或标的物无障碍接入或免费提供接口文件,否则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3.如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之内的,单项报价必须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财资[2016]27号)文件要求,控制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内。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请认真填写授权代表人相关信息。 6.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有需要投标人澄清的事项,评标委员会会对投标人发起在线澄清并用录音电话通知授权代表(请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投标人授权代表可以登录系统通过“我的澄清”菜单进行回复,回复时限为评标委员会发起澄清后15分钟,过期后将无法进行回复,视为投标人放弃该权利。 7.截止开标时间,如果投标人家数未满足开标条件,项目负责人会对项目或者包段进行流标处理,流标后系统会自动发送一封流标通知到参与该项目或者该包段投标人的邮箱(报名时所留邮箱),如果投标人开标当日无法进行解密,请注意查收邮件。 8.解密时间:开标启动解密环节30分钟内。 注:表格中“ ”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二 总则 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集中采购机构:是指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1.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集中采购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3.5 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 ★1.4 如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条。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 ★1.7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 其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 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计量单位 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6.1 投标人须知表 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三章 服务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 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邮件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集中采购机构回函确认。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范围 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3 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 ★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公章)。 12.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3.5.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3.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 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7.投标截止 1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7.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7.1中规定的地点。 17.2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8.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撤回的投标文件可再次修改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六 开标及评标 ★19.保密原则 19.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9.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开标 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 21. 组建评标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条。 ★ 22. 资格审查 22.1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2.2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 资格性审查结束前 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 22.2.1 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 22.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 23.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24.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5 评标委员会认为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 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 评标方法规定执行。 25.样品及演示 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条。 ★ 26.投标无效 26.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的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条、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6.2 如发现投标人须知表26.2款情形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27.围标串标 如发现投标人须知表27款情形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围标串标。 28.比较与评价 28.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8.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8.2条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8.3优惠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 29.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30.1除第33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30.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30.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30.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七 确定中标 31.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2.确定中标人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2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4.中标通知书 34.1 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35.签订合同 35.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35.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5.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6.履约保证金 36.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6.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6.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7.廉洁自律规定 37.1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7.2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8.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9.质疑与接收 39.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39.2 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9.3 集中采购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表39.4条。 39.4质疑注意事项见投标人须知表39.4款。 40.重要提示 见投标人须知表40款。 PAGE \* MERGEFORMAT 17 第二 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PAGE \* MERGEFORMAT 18 "select b.tradeWay,a.projectid,a.projectCode,a.projectName,b.schemecode,b.saleMode,b.applycost,b.applystart,b.applystop,b.deliverstop,b.openstart,b.openaddr,a.projectid,b.bidvalidity,b.canjoint,b.judgecount,a.projectType from gp_project a,gp_projectScheme b where a.projectId=b.projectId and b.schemeId="+NFV("schemeid",-1) " select b3.unitaddr,b3.zipcode,b3.linkman,b3.linkphone,b3.uniturl,b2.organName from gp_project b1,bas_organ b2,gp_agent b3 where b1.agentOrgan=b2.organId and b2.organId=b3.organid and b1.projectid ="+NFV("pro.projectid",-1) "SELECT sum(a.budgetAmount) budgettotle from gp_goods a,gp_package b,gp_packageScheme c WHERE a.packageId=b.packageId AND b.packageSchemeId=c.packageSchemeId AND c.schemeId ="+NFV("schemeid",-1) "SELECT DISTINCT d.organName FROM gp_plan a,bas_organ d WHERE a.buyer=d.organId AND a.planid IN (SELECT b.planId FROM gp_package b,gp_packageScheme c WHERE b.packageSchemeId=c.packageSchemeId AND c.schemeId="+NFV("schemeid")+")" " SELECT a.grantSymbol FROM gp_plan a WHERE a.planid IN (SELECT DISTINCT b.planId FROM gp_package b,gp_packageScheme c WHERE b.packageSchemeId=c.packageSchemeId AND c.schemeId="+NFV("schemeid",-1)+")" "select DISTINCT d.organname from gp_plan a,bas_user b,bas_dept c,bas_organ d where a.bookUser=b.userid and b.deptid=c.deptid and c.organid=d.organid and a.planid IN (SELECT b.planId FROM gp_package b,gp_packageScheme c WHERE b.packageSchemeId=c.packageSchemeId AND c.schemeId="+NFV("schemeid",-1)+")" "SELECT b.packagecode from gp_package b,gp_packageScheme c WHERE b.packageSchemeId=c.packageSchemeId AND c.schemeId="+NFV("schemeid",-1) "select packageid,packagecode,packagename from gp_package where projectid="+NFV("pro.projectid",-1) 一、投标文件封皮及目录 序号 内容 格式 1 投标文件的封皮 1 2 投标文件的目录 2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资格性证明材料 格式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2 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3 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3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 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4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 5 7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的 投标人 (含个体经营户),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8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 (含个体经营户),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6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7 11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适用) 8 12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13 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14 信用记录(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 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符合性证明材料审查内容 格式 1 投标函 9 2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 投标一览表 10 4 价格 明细表 11 5 需求响应表 12 6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13 7 售后服务承诺书 8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 (如适用) 9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服务方案、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备、服务业绩等。 1 4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其他材料 格式 1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1 5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 4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 7 5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 1 8 6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7 现场踏勘确认回执(如适用) 19 ......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 4、“资格性证明材料” 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 “符合性证明材料” 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 “其他材料” (1) 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可就 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格式1 正本 投标文件的封面 投 标 文 件 所投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格式2 目 录 一、资格证明材料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 三、其它材料 ……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 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3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或复印件 ※)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格式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日 期: 格式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 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 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 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 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8 联合体协议书 致(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 2. 3.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联合体相应承诺: ? 。 七、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 投标函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名称、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 (电子) ,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投标一览表。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 递交 投标 文件 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集中采购机构的附属机构。 (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其他事项: 。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日期: 格式10 投标一览表 包号: 单位:元(人民币) 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履约期限 履约地点 备注 投标总价(大写) 填表说明: 总价与 价格明细表总价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1 价格明细表 包号: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 报价合计 填表说明: (1)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报的所有内容全部填入此表,不可简单填写。 (2) 表中的序号、项目 名称应与“服务需求响应表”的相应内容一致。 (3) 如果不提供详细 价格明细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5 )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 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2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 要求内容 投标文件 对应内容 偏离情况 备注 填表说明: (1)“偏离情况”栏 按实际情况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 (2)如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中标注带有★号标识内容,则仅标识内容出现负偏离为无效投标。 ( 3 ) 如 “ 第三章采购需求 ” 中未标注带有★号标识内容,则 采购需求中全部内容 无偏离、正偏离为有效投标,负偏离为无效投标。 ( 4 )表中的序号、产品名称应与“服务价格明细表”的相应内容一致,并把所投报的所有内容全部填入此表,不可简单填写。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PAGE \* MERGEFORMAT 33 格式13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也请提供此说明,写“无”即可。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 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 4 其它符合性证明材料 1.工作方案: 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服务 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3.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 填表说明: ( 1 )本表应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或复印件 。 ( 2 )此格式只供参考 , 可视具体情况增加 或减少 内容。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执 业 注 册 职 称 主 要 经 历 时 间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填表说明: ( 1 )附相关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或复印件 加盖公章。 ( 2 )此格式只供参考 , 可视具体情况增加 或减少 内容。 5.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有此情况时填写)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格式1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 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1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日 期: 格式1 7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如有此情况时提供) 此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只限于本次采购“服务需求”中产品。 格式1 8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格式19 现场踏勘确认单 项目名称 采购人留存 项目编号 投标人 投标人经办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须在此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场踏勘确认回执 项目名称 投标人留存 项目编号 投标人 采购人 采购单位经办人 签字: (须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填表说明: (1)“现场踏勘确认单”作为投标人完成现场踏勘的证明,留存于采购人。 (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PAGE \* MERGEFORMAT 42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高校综合管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辽东湾新区正 邦 路999号,总占地面积28.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共29个单体建筑;2021年上半年在册学生8542人(在校住宿学生6000人左右),教职工534人。物业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绿化养护、学生公寓管理员人员配备、水电木工人员配备等对外委托管理,合同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重新招标或续签合同由学校 按评价 意见确定,学校对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进行科学评估考核。对评估考核服务满意度达到75%以上,并且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可按年度实施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 ? 三、投标条件及企业要求 具有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绿化养护、学生公寓管理员人员配备、水电木工人员配备各项服务能力。具有高校物业管理服务经验。 四、项目内容及标准 (一)保洁服务 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校园及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环境,校内所有楼宇室内、室外的水房、卫生间、下水管道等公 用部位 、楼外的 公共区域 (包括道路、绿地、广场、室外公共设施等)及排污、排水管井(雨排管、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等) 的清洁 、清淤疏通与保洁服务;负责学校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负责整体楼宇玻璃 清洗及楼内外 垃圾的收集 与清运工作;负责电梯间地毯铺装及电梯间内卫生清洁工作;负责冬季除雪夏季清理积水工作;负责除“四害”消杀工作;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保洁工作。根据服务范畴,保洁人员不得少于56人,学校后勤处为监管协调部门。 服务范围与内容 具体服务标准与要求 总体要求或说明 楼内清洁 : 1.负责校园所有楼宇水房、卫生间的清洁保洁服务工作。 2.负责校园所有楼宇楼道地面(含墙面)、楼梯、楼梯扶手、 大厅、走廊、 棚顶、玻璃门窗、 上人屋面、内墙面等公共区域 的清洁与保洁服务。 3.负责学校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服务工作。 4.负责电梯间的地毯铺装及电梯间内卫生清洁服务。 5.负责学校内整体环境除“四害”消杀工作(含室内及室外公共区域)。 6.负责学校内所有楼宇的消毒、通风工作。 注: 在学校学生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学生协助完成体育馆、实验楼、实训中心、文化中心、公寓楼及教学楼公共区域(不含卫生间、水房)的卫生清扫工作。 1.卫生间清洁:卫生间早午晚定点清洁,全天候保洁,随时发现污迹随时清洁。卫生间洁具:不留 脏物 ,无异味;地面、水盆台面保持洁净,无污渍、垃圾。2.各类玻璃:洁净、光亮,无任何污迹、尘迹。3.钢质及不锈钢器具:无污迹、尘迹,有光泽,表面膜维持完好状况。4.地板、地砖:有良好的保养,有光泽、无尘迹、无污渍。5.墙壁、棚面:无蛛网、污点、不积尘,地脚线洁净。6.楼梯:台阶无杂物、污渍、水渍。7.扶手、栏杆:光洁、无灰尘、污迹。8.学校领导办公室保洁:整洁无灰尘。9.电梯间:地毯铺装规整,电梯间内无灰尘、光洁、无污迹。10.其它器材设施:对楼宇内公共区域的其他设施进行巡回保洁,无尘迹。11.雨雪天气防滑与警示雨雪天气,楼宇门前、大厅地面、电梯间要采取防滑措施(铺装防滑地垫),并有警示标识。12.除“四害”消杀:根据季节特点对室内 外采取 预防和消杀措施,达到国家虫害密度标准。13.楼宇消毒通风工作: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文件标准执行。 1.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2.配备常用的保洁工具和设施,每天应有专人巡检和不定时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3.楼宇内及门前台阶除正常定时清扫外,应根据人员流量不定时清洁,确保楼宇容貌整洁。 4.物业公司负责在清洁卫生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除臭剂及各种清洁消耗品要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5.楼宇及电梯间保洁应在楼宇开放前完成,不得影响学校的办公及教学工作。6.定期对各场所蚊蝇、老鼠等虫害进行预防和灭杀。7.在楼宇开放期间,所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保洁工作时应避开人流高峰时间。 8.在楼宇不开放期间,对高位管道、照明设施和高位墙身等进行巡回保洁。 园区室外保洁 : 负责室外道路、广场、文化长廊、宣传牌等公共设施清洁;负责公共绿地垃圾清理、停车场清洁。 1.道路无垃圾、无烟头、无口香糖污迹、无各类油污痕迹。 2. 室外场地、器材和设施表面整洁。 3.绿地、停车场无垃圾、无杂物。 室外公共区域的清洁方法以扫、洗、捡为主。 垃圾清运 :负责校园楼宇内外垃圾的收集、分类与清运。 室内外垃圾实行袋装,不得堆放,及时清运校园垃圾中转站。 每天至少清运两次,清运过程不得垃圾外溢。学校配有垃圾运输车一辆,使用垃圾运输车车辆司机、发生的维修、维护费用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给排水 :负责配合学校做好供水供暖管网的维修维护及养护工作;负责校园内雨水污水排水管道的疏通;负责化粪池、污水井等定期清掏外运,确保畅通不溢漏。 1.负责 供水供暖管网的维修维护及养护工作 2.定期对管井、下水道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楼宇排水、排污管道进行清理疏通,保证管井畅通,使用正常。 3.结合季节与天气情况对污水井、雨水井定期、及时检查,疏通,保证畅通。 1.全面检查,及时疏通排水排污管线。 2.及时做好 化粪池、污水井清掏外运。 外墙玻璃 : 负责校园所有楼宇外墙及外墙玻璃的清洗保洁。 每年对室外玻璃、室外 玻璃幕及外墙 至少清洗两次,确保外墙及玻璃清洁无污迹。 1.利用假期楼宇不开放时间进行。 2.操作规范,确保安全。 3.若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除雪及清理积水 :负责雨雪季节清理学校内楼宇屋面、道路、广场及所有楼宇门前 的 积雪和积水。 雨雪停后,及时排除积雪和积水,确保道路畅通。 按学校要求清理。学校配备洒水铲雪两用车一辆,车辆 使用时车辆司机、发生的维修、维护费用、燃油费用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大型活动环境保洁 确保活动现场卫生环境清洁,活动过程中保证人员值守,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卫生。根据季节特点做好活动现场除“四害”消杀工作,控制蚊蝇密度。 学校举办任何大型活动,做好活动现场前期、后期的保洁、消毒、除“四害”工作。 (二)保安管理服务 负责校园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部位的公共安全与秩序维护,包括东门、北门及侧门的进出人员与车辆管理,校园内的道路、车辆停放管理,负责校内信件报刊的接受、分类整理和发放工作,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与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楼宇看护、监控、报警 等技房设备 值守保全以及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等。根据服务范畴,按校内实际岗位和行业规范配备保安人员不少于40人,学校安全保卫处为监管协调部门。 服务 项目 服务范围与内容 服务标准与要求 总体要求或说明 进出 人员 与 车辆 管理 1.负责管理区域保安员的配置与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掌握基本安全常识。 2.负责校园各出入门口进出人员与车辆的管理。 3.负责进出校园物资的管理。 1.本单位师生员工凭证进校,对外来人员做好检查、核实、登记,提供指引、咨询服务,禁止无关与可疑人员进入,禁止任何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2.按校方规定时间开关校门,关闭校门后禁止学生出入校园,特殊原因需核实后放行。 3.本单位车辆实行一车一杆,凭权限通过;对外来车辆做好检查、核实与登记换证,未经校方允许不得进入。管理进入车辆校内限时、限速、限重、限行要求,保证交通安全、道路及设施完好。 4.对出入物资必须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做好相应检查、登记,值班人员全程跟进,确保物资出入的安全,无违规放行,杜绝私带公物出门。 1.对员工有严格的招聘、培训、教育管理、纪律监督等管理制度。到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2.按项目特点需要配备保安岗位及数量,按实际工作要求和配备服装劳动保护等物品,按行业要求配齐警戒、防暴等器材。购置及维修等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严格执行教育、公安等行业工作要求。 3.物业公司在投标阶段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与校区图纸,按项目的特点与需要配备保安岗位及数量。 4.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及秩序维护,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使损失降到最低。 5.达成合作意向的企业接收及管理校方在职更值人员。遵守学校制定的安保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 6 .向学校公布保卫值班电话,保证 24 小时畅通。公布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与接警办事程序。 交通与 停车场管理 负责校园内及门前周边的交通秩序维护。 负责校内车辆停放的管理。 负责校园内道路设施保全。 规范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的停放,保证校园门前、校内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随时疏导,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对进出 校园 的车辆及时引导停放,禁止出现违停。 维护保全交通引导牌、道路设施等。 秩序 维护 管理 1.负责园区秩序维护,负责学校校内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检查工作,预防跑冒滴漏情况; 2.采取不定时巡查,各岗位人员配合巡查,严格盘查可疑人员,尤其 是敏感节点,要密切关注及掌握师生及出入学校人员动态。 3.防范和处理园区内各类突发治安事件、恶性案件。 4.负责校内各种活动的秩序维护及安全警戒。 5.其他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取现、资金押送、临时性重要物资看护等)。 1.确保园区秩序井然,人流高峰时在各出入口安排人员疏导,保证通道畅通。为行动不便人员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帮助。 2.全天24小时对校园园区及楼宇主体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巡更、巡查。巡查 次数由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3. 如比赛、演讲、文体活动、考试、迎新、收款等,按要求完成校内各部位的巡逻巡视工作,提前 做好排患和 制定安保方案流程。 4. 各岗建立互动机制,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以保障校园整体安全。 楼宇 安全 管理 1.负责校内所有楼宇建筑的安全管理。 2.负责各楼宇的安全检查与事故防范。结合季节、天气、 时段关 好水电门窗。 3.负责楼宇管辖范围内物品的管理,防止人为和自然破坏,确保安全。 4.负责校内所有楼宇消防安全管理。 5.负责楼宇内电梯的管理。 1.保证各楼宇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不出现人流拥挤堵塞。根据人流情况一般设主次出入口与开关门时间(次入口在人流高峰时开启),主出入口要求全天24小时值班,次出入口在紧急状况下或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开放。 2.各个出入口在开放状态下须配置相应保安岗位,对各出入口实施守护,监控人员进出情况,需要时实施查询、检查、来访登记制度。 3.主要采取人防(巡逻与巡查)与技防(智能监控、周界报警)结合的方法,确保无任何 闲杂人员及危险品进入 ,保证楼宇安全,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4.做好各电梯钥匙的保管;根据学校需求做好电梯的开启、关闭;出现紧急呼救情况时,接到报警后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上报;协助处理简单的救援工作。 1.保安要熟悉值守辖区情况,负责对人员出入、秩序与公用财产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恪尽职守,严防各种不良事件甚至恶性事件的发生。 2.保安24小时值班在岗,必须按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楼门,按时巡视检查楼内情况,保证安全无事故。 3.严把出入关,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特殊情况履行审批手续;严禁私自携带公物出楼。 4.做好大门、消防专用门及各疏散门的钥匙管理,不得遗失、混乱或随意外借,保证出现紧急情况立即开启各门。 5.不得脱岗、睡岗、串岗或酒后上岗,不许 在岗搞 任何娱乐活动,严禁私自在岗位或宿舍立灶做饭及使用明火器具、大功率电器、违禁电器(如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电吹风、酒精炉、电磁炉、电饭锅等)。 6.做好巡查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检查水电门窗设施损坏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 消防、技防等 智能化 管理 1.负责消防智能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系统的使用及日常设备保养保全。 2.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出现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 造成的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3.负责校内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查、接警、现场查看、控制室值守、初起火灾扑救及人员疏散。 安防、技 防人员 实行24小时安保监控值班制度,消防岗位值班按行业规定和要求上岗值守不少于6人。 掌握消防基本知识,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了解用电的常 识,熟悉本岗位电器设备,明确操作规程,注意节水节电。 3. 要熟练掌握安全、消防智能系统的技术性能与使用方法,并持相应培训上岗证,并熟练掌握软件操作及调试。 4.安防、技防等系统设施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设备保洁、保全。 5. 负责校内消防设备故障损坏预防、简易维修及消防器材配备的人工搬运、更换、巡检等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无损坏、跑漏现象。 其他 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事项 如果发现物业服务职责之外的其他问题,应由物业公司相关责任人及时向学校汇报,尽到告知义务。 (三)物业保安、保洁档案资料管理 管理内容 具体要求 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故障、维修、保养、巡视、钥匙及备品领用等完整的档案管理登记制度。 2.物业公司要建立资料(物业管理资料、招标人的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资料、视频监控资料等)收集、归档制度。 3.保管好其它与档案资料管理有关的事项资料。 4.各类档案资料的借阅、调取,要建立严格审批与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1.必须保证学校交给物业的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维修、改造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及时补充修缮、改造、更换设备的档案资料,保证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并在整理后将原件交给学校管理部门,物业部门留存必要资料的复印件。 2.物业日常管理文件要分类整理,及时归档备查。 (四)物业保安、保洁人员相关要求 项目经理:1人。 项目副经理:1人。 保洁部长:1人。 保安队长:2人。 消防保安:不少于8人。 保安人员:不少于30人,必须持保安证上岗。 注:上述所有人员用工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门岗、巡 逻岗人员不超过45周岁。 (五)水电木工作人员配备 学校设置水电木岗位:水电工8人、木工2人,负责学院内小型维修工作。 用工要求 :男性 , 年龄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电工资格证书、水工或焊工资格证书,无违法违纪记录。 工作内容: 水电工:负责学校给排水、供暖设施设备的巡检、维修、维护、养护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水箱消毒、水质检测。每天做好值班记录。配合各部门供水线路改造, 协助后勤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全校的供电设施、照明灯具、亮化设施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学校供电系统,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配电站年检。日常性对供电设施设备巡回检查,每天做好值班记录。 协助后勤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木工: 根据学校办公教学家具类门窗等使用情况,做好日常巡视工作,发现损坏及时处理,并完成应急性维修工作。按季节要求做好各时期的门窗保暖和通风工作,做好冬季门帘的安装和更换。配合学校各部门的室内改造相关工作。协助后勤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根据学校后勤工作实际需求统一安排。 (六)公寓管理员配备 学校现有学生公寓12栋,其中男生公寓4栋,女生公寓8栋。公寓管理 岗至少 需求24人(其中男性8人,女性16人)。 上岗具备的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能简单操作电脑,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沟通,细致 耐心,工作积极主动;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 3.年龄: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曾从事过学生管理工作或公寓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4.上岗前,需由学校面试合格,方可录用。 岗位职责: 公寓管理岗,从事公寓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1.根据我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要求,管理学生公寓。 2.做好公寓的安全、卫生、纪律等日常管理工作,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应对并及时汇报相关领导。 3.负责办理学生的入住 退宿等 公寓相关事宜。 4.经常检查宿舍的各项设施,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上报;受理学生各项报修,做好登记,及时上报。 5.能够适应倒班轮休制度。每栋公寓2名公寓管理员,每天两人在岗,实行主副班负责制。主班人员,工作24小时,负责组织、管理当班期间的日常一切工作;副班人员配合主班人员完成当班期间的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晚上7:50下班。寒暑假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值班人员除值班外,其余时间是串休时间。 6.能够熟练掌握人脸识别系统的操作管理,保修服务,学生信息平台管理服务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绿化养护 序号 绿化 养护 栽植 位置 栽植数量 备 注 1 绿化养护项目 学校整体绿化区域 12.5万平 养护期9个月,养护人员驻场不少于18人 2 养护内容 学校整体绿化区域 12.5万平 浇水、施肥、树木绿篱修剪、草坪修剪、病虫害防治、冬季乔灌木防寒及绿化区域环境卫生清理工作。注:养护单位按照学校养护标准完成养护项目并通过学校考核。 3 草花栽植 学校东门、花架等 8万株 分两次栽植,每年4月末一次,8月末一次。草花品种及各品种数量按照学校要求栽植。 4 养护肥料 养护单位提供 1、肥料:二胺300斤、复合肥600斤、尿素600斤、营养液500袋 2、药品:毒死 蜱 36瓶、多菌灵10袋、生根剂10袋、除草剂20瓶 五 、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合同后,进场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签订合同后所述人员须持证上岗,具体核实。 附: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物业(保洁)工作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物业公司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物业公司对校园卫生环境的服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校后勤处为物业公司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物业公司每天要按照合同内容,按时完成室外公共区域、室内卫生间的保洁工作、消毒通风工作、楼外墙玻璃清洁工作、杀鼠灭蝇及下水管道的疏通工作。 后勤处对物业公司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并按照《物业考核扣分标准》进行考核赋分, 对赋分情况 进行汇总。 考核时间为每天一次,在每周一次监管会议中向物业经理公布考核结果,每季度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物业公司在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的同时,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后勤处的管理和协调下,要完成校园应急性和临时性的保洁工作任务。 具体监管细则详见《物业量化考核管理制度》。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物业(保洁)量化考核管理制度 为提高物业保洁工作监督管理工作质量,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加强对物业保洁工作监督管理,分阶段进行量化考核,特制定量化考核管理制度。 一、保洁员要有健康证明与合法身份证明,缺一项扣5分。 二、要求保洁员挂牌 、着 统一工作装上岗, 不 着装、不 挂牌上岗每次扣2分。 三、无故空岗,影响工作服务质量情况,每次扣5分。 四、楼内保洁应该在楼宇开放前完成(不含公寓楼)未及时完成的,每层扣2分。 五、楼内地面、走廊、楼梯、电梯间保持干净整洁,如有垃圾、水渍者扣3分。 六、门厅玻璃有灰尘、小广告扣3分,如有通知在失效日期后清除。 七、楼内垃圾外运每天不少于两次,溢满未及时外运者扣5分。 八、卫生间门窗、墙壁、镜子和上下水管有污渍灰尘扣2分。 九、卫生间工具摆放整齐,水盆、蹲便、小便池、清洗 池、 洗漱台 及地面保持洁净,有污垢污水未及时清理干净者,每一处扣3分。注意节水、节电,发现有长流水、长明灯要及时关闭,否则一项扣5分。 十、卫生间四壁天棚有灰尘、蜘蛛网扣2分。 十一、卫生间上下水管线保持畅通。堵塞未及时疏通者每处扣3分。 十二、楼内公共物品易损件的维护维修,公共设施损坏不及时上报者扣5分。 十三、外围保洁区域发现建筑垃圾、白色垃圾袋、生活 垃 圾 、废品杂物等未及时清理干净,发现一处扣5分。 十四、物业公司使用的洗涤剂、消毒液、除臭剂、灭蝇 剂及各种清洁消耗品要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发现不合格物品扣10分并拒绝使用。 十五、不锈钢器具、地板、地砖、胶地板和PVC地板等 在楼宇不开放期间,巡回进行去污、抛光、上光、打蜡等专业清洁养护处理,对高位管道、照明设施(如路灯)和高位墙体等进行巡回保洁。发现未定 期清理 养护每处扣5分。 十六、积极工作、按时完成任务,教育学生及教职员 遵 守卫生制度,但不与学生等使用人发生争执。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扣2分,与使用人发生争执扣3分。 十七、学校内楼宇外墙玻璃每年清洁两次,如遇(国检、 省检、市检)统一活动增加清洁次数。未及时完成清洁工作,发现一处扣10分 十八、保洁员不许毁坏学校内公共设施,不许偷盗学校 内办公用品和师生个人物品。 毁坏设施者按价赔偿后扣20分。发现偷盗者扣40分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另外,发现走廊、垃圾筒内学生寝室损坏的门框、桌椅板凳等公物,及时捡回,交给公寓管理者。 物业人员在学校住宿必须遵守学校住宿管理条例,有违 反者,按条例规定处理。 二十、冬夏雨雪期间,在雪停后24小时内,清理门前、 上人屋面、道路、停车场的积雪、积水,保持雨水管线畅通,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工作,雨停后24小时内,清理下水管线保持校内无积水,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理扣10分。 二十一、各楼内大门口摆放脚踏垫, 夏季遮蝇门帘 、冬 季防风门帘,电梯内铺装地毯(星期一至星期日数字地毯),规定时间内无特别理由未清理完毕者扣10分。 二十二、保证校内整体雨水管线、污水管线、中水管线 及化粪池的定期清掏,(每年不少于两次)确保畅通不溢漏。若有堵塞和溢漏情况及时清理干净保持畅通,超过清理规定时间24小时后仍未解决问题扣10分。 二十三、物业公司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如交接班、 故障、维修、保养、蚊蝇消杀、灭鼠、巡视、钥匙及备品领用等完整的档案管理登记。物业公司日常管理文件要分类整理,及使归档备查。 二十四、物业公司负责全校蚊蝇 消杀及灭鼠 工作,每年消杀次数不低于6次。 二十五、及时听取各单位的意见,作为物业监管的主要 考核依据。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不服从安排每次扣3分。 二十六、制度说明 1.监管考核结果与物业公司承包经费挂钩,每一分 扣承包 经费30元。 2.考核工作每天早上(夏季)7:30-9:00,(冬节)8:00-9:30 开始,由物业监管办公室成员和物业公司部门经理联合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每月汇总到物业监管办公室,考核汇总后提交学校领导。 3.物业公司如发生严重违约或违法乱纪现象,在收到监管办公室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监管办公室可以申报学校,要求解除合同。 保安管理服务监管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的监管考核,确保各项安保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管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书,遵循保安服务监管工作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保证学校发展和稳定原则,做到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安全保卫处对物业公司保安工作的监管,具体体现为对物业公司保安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支持。 二、监管办法 1 、安全保卫处为保安服务监管的责任主体。 2 、安全保卫处根据物业与学校 签定 服务合同为基础。 ? 3 、安全保卫处工作人员及学校通过从学生安全工作组织中选拔的学生干部参与保安服务项目考核。 三、考核说明和要求 1 .考核结果与物业公司承包经费直接挂钩, 若检查 出物业公司有下列考核内容中的违纪行为,每扣一分 扣承包 经费3 0 元。安全保卫处定期汇总对物业公司保安工作的监管情况,汇总后汇报给学校相关领导,按照服务合同相关条款代表学校行使处分、索赔直至解约等监督管理职权。 2 .安全保卫处对物业公司保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所提出可行性的工作建议,物业公司应该及时改正,以提高工作质量。 3 .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突发、暴恐等事件时,保安员应该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安全保卫处汇报,配合做好事故及事件处理工作。 4 .在学校举行大型活动须借助物业公司保安力量时,物业公司应该及时调动保安力量、部署保安岗位,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5 .物业公司保安力量要配合学校安全保卫处处理校内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四、考核内容 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必须熟知《物业服务需求书》中保安工作的职责范围、内容与标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学校安全保卫处定期组织检查物业公司保安工作的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物业公司应保证人员稳定,不得缺员运行,如有员工离职不能及时补齐到岗的, 每岗每天 扣 5 分; 2.物业公司配备的保安员必须持上岗资格证上岗,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每人次扣 5 分; 3.保安员要树立服务意识,恪尽职守,爱岗敬业。若发现工作中懒散懈怠、不作为的,每人次扣 2 分; 4.保安员应注重自身形象,按规定 统一着 保安服装,按要求立岗、值岗,不按要求立岗、值岗或不按规定着装及着装不整齐,每人次扣 1 分; 5.保安员应注意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遵守保安行为规范,不与学生非正常交往、不与师生员工发生冲突。对违反保安行为规范的,每人次扣 2 分; 6.保安员应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保安员缺勤、擅自离岗、当班在岗打瞌睡的,每人次扣 2 分,发现迟到早退,每人次扣 1 分; 7.严禁保安员在岗位上嬉笑打闹,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时看书报、玩手机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 1 分; 8.保安员在工作岗位禁止喝酒、赌博,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影响单位形象的,发现一次扣 10 分,并向物业公司提出更换保安员,不允许该保安员在我单位工作; 9.保安员应把好校门、楼门出入关,做到“有登记、有询问、有解答、有检查、有汇报”。不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扣 1 分;未严格盘查、登记,让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每次扣 2 分,影响到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每次扣 5 分;巡逻过程中发现重要情况不妥善处理或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 2 分;发现门岗工作中有失职行为,如门前人员、车辆秩序混乱,闲杂、可疑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等情况,情 节不严重的每人次扣 2 分,情节严重的每人次扣 10 分并向物业公司提出更换保安员。 10.物业公司的保安员对校园内各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到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确保完好有效。每日巡查记录漏记一天或发现损坏情况不妥善处理上报的扣 2 分; 11.物业公司的保安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完好程度和有效期限,对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具以及损坏的消防器材,及时进行更换。发现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以及破损的消防器材不及时进行更换的,每处扣 1 分; 12.物业公司配备的消防自动报警控制室保安员要熟练掌握设施性能和操作方法,并且要持有消防部门的培训合格证上岗。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每天扣 5 分; 13.物业公司每年要对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进行维护并对该系统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报送安全保卫处备案。拖延检测时间, 每周扣 5 分 ; 14.物业公司应按要求为门岗执勤保安配备反恐防暴警用器材,并按要求武装上岗,未配备器材的,每次扣 2 分,未按要求 武装上岗 的,每次扣2分。如门岗失职有扰乱治安或暴 恐人员 闯入校园不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及不作为造成严重事故影响的,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并对造成后果予以赔偿,学校还有权解除本人乃至物业合同; 15.不按时按次巡逻或巡逻不尽职尽责的,或校园内车辆乱停乱放不制止的,发现一次扣 1 分; 16.负责区域内出现学校财产丢失、破坏、火情未及时发现的,或因巡逻不到位出现学校财产丢失、破坏、火情等情况造成的损失要照价赔偿,并扣10分; 17.凡因工作失误致使学校财产损失或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直至终止合同。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公寓管理员 监督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方式 1.从德(5分),能(5分)、勤(20分)、绩(65分)、廉(5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各二级学院评价(20%),第二环节:学生(每栋公寓10名)评价(30%),第三环节:公寓管理中心评价(50%)。三个环节考核按考核权数确定分数,为被考核对象年度考核结果。 3.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学生寒假前。 4.公寓管理员的考核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核奖扣分细则 考核加分:  1.对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处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扩大的,每次加5分。 2.所管辖公寓一年无火灾、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或群体事件发生的,每人加5分。 考核扣分: 1.德(5分) (1)思想道德(3分) ①政治立场不够坚定,不服从工作安排, 不服从领导,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3分; ②违反工作纪律,擅自离岗,每次扣3分,三次及以上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2)工作作风(2分) ①向学生索要物品或未经学生允许 拿学生 物品(违禁物品除外),查实一次扣2分。 ②公寓管理员开展工作时,不讲道德,有失人格修养的,一次性扣分3分。 2.能(5分) 未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3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不能承担本 栋学生 公寓的学生管理及日常维修工作,不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不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立即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3.勤(20分) (1)工作态度(5分) ①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应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和帮助,对学生的合理要求,能解决而借故推诿引起学生不满情绪的,查实一次扣2分。 ②仪表大方、语言文明,与学生保持良好关系,对待学生态度傲慢或冷漠,引起学生不满情绪的,查实一次扣2分。 ③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尤其是心理问题)不重视、不汇报、不帮助,查实一次扣2分。 (2)敬业精神(5分)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扣3分。不会(不愿)做学生工作而引起矛盾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3)出勤情况(10分) ①公寓管理员应按时值班,值班时在值班室值班或在宿舍内巡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者,每次扣5分。 ②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晚到20分钟,视为迟到,每一次扣1分。 ③早退:工作任务未完成,又不请假提前(20分钟)离岗者为早退,每次扣1分。 ④脱岗:工作期间离开岗位(管理区域)办其他事情为脱岗,视情节,每次扣2分,脱岗一小时以上应视为旷工半天。连续两次脱岗,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⑤公园管理中心组织工作例会,无正当理由 不 参加者,每次扣1分,三次及以上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4.绩(65分) (1)安全管理(20分) ①公寓管理员应认真做好外来人员出入公寓登记工作;外来人员(男性禁止进入女生宿舍)凭证明并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制止男女生互串寝室,严禁留宿异性;制止小商小贩进入宿舍区内叫卖。因管理不严,发生上述事件一次扣2分。 ②加强对寝室内大功率电器和使用明火的管理,对查处到违章用电或使用明火的寝室要记录在案。对违章用电不勤查或使用明火没能有效制止而导致火灾等事件发生,安全管理考核计为0分,管理员由物业公司另行处理。 ③经常对宿舍内门、窗、床等寝具进行检查,特别要留意学生使用的接线板电线是否有裸露现象。注意观察男生寝室是否有管制刀具、铁棒等违禁物品存放。每月至少要有二次以上检查记录,漏检或漏记每次扣2分。 ④宿舍大门按时落锁、开门,违反一次扣2分。 ⑤无安全检查记录或不检查,少一次扣5分。 ⑥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扣5分,管理员由物业公司另行处理。 ⑦对公寓大门、房间钥匙管理不善,丢失或转借他人发生事故者扣5分。 ⑧发现灭火器、应急灯损坏应抓住当事者并进行处理、及时上报,否则扣3分。 (2)卫生管理(22分) ①公寓管理员应认真做好公寓楼内公共场所的卫生检查、督促工作,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寝室及楼道、通道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上述单项不合格者每项扣3分。 ②不能做好学生宿舍卫生指导检查评比工作,当班期间卫生面貌差,一次扣5分。本公寓楼的卫生整体较差,影响部门形象,每次扣15分。 ③值班期间,值班室卫生搞得不好,一次扣2分。 (3)公物管理及维修(13分) ①公寓管理员每天及时上报公共财物、设施中出现的问题,每漏报发现一次扣1分。 ②对携带贵重或大件物品出楼者不进行检查登记,各类公共物品有带出公寓者,一次扣5分。公物或学生物品发生丢失,当班管理员要按价赔偿。 ③对人为损坏、丢失的公寓物品、设施,不能及时认证,未作及时登记上报的,一次扣5分,并按价赔偿。 ④不能做到及时报修的,一次扣1分。 (4)纪律管理及其他日常工作(10分) ①公寓管理员应教育学生文明住宿,制止学生乱丢乱扔、乱泼乱倒、破坏公物、抽烟、酗酒、私藏凶器、打架斗殴、盗窃、敲诈勒索、焚烧杂物,翻爬围墙、阳台,熄灯后起哄,影响他人休息等不良行为。认真做好私自外宿学生的清查、登记及上报工作,并及时通报。公寓内学生打架但未及时制止、公寓内学生被盗窃的、公寓内学生翻爬围墙、阳台等但未及时发现、制止、登记并上报的,每出 现一次扣10分;宿舍内学生出现敲诈勒索现象的、宿舍内学生赌博、宿舍内学生吸烟、宿舍内学生酗酒、宿舍内学生乱泼乱倒、熄灯后寝室内仍有人大声喧哗、听音乐、玩游戏、看视频、打扑克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未按时开关大门、关电、 开电等 ,每发现一次扣5分;宿舍内卫生、纪律、秩序等不良现象严重的,经核实,每出现一次扣5分。 ②男女 混宿等没能 发现或制止,又不如实反映的,发现一次,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5.廉(5分) 不遵守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对学 生吃拿 卡要,私拿学院公共财物,查实一次,建议物业公司给予解聘。 二、对物业公司监管办法 1.未经请假擅自离岗10-20分钟,一人一次,扣50元,事假一天并无人替岗,一人一次扣当日工资。 2.在学生公寓日常管理中责任心不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学生携酒入室、在宿舍酗酒、使用违规电器、未经允许进入异性宿舍、留宿外人、夜深喧哗等违规违纪现象不敢管或视而不见,对本栋楼出现门禁损坏、消防设施损坏、进入本楼散发宗教书籍或非法宣传品等安全隐患或不良苗头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一个事件扣100元,严重事件由学校研究后给 予处理 。 3.因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导致本楼内出现的失窃案件,根据案件性质,由学校保卫处或公安部门界定后,如果是楼内人员盗窃,并结案,一个事件扣200元,未结案,由学校研究处理;如果是外来人员盗窃,一切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4.未按照要求及时做好本栋 楼学生 的数据更新、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或数据失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个事件,扣100元。 5.巡查过程中对违规违纪现象处置不当,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工作效果差,发现一次扣100元。 6.对学生反映的意见和困难不重视或隐瞒不报,未认真落实,服务态度差,每一事件,扣100元。 7.学生工作处及公寓管理中心对公寓管理员的值班实行不定期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或失职行为者作如下处分: ①凡抽查中发现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半小时内,一人一次扣20元;半小 时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一人一次扣50元;3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一人一次扣100元。 ②抽查中发现在开展与值班无关的(包括打电话、玩电脑、打牌、下棋等)事,一人一次扣20元。 ③值班期间失职,使小商贩溜入公寓内挨门推销,一人一次扣50元;造成不法分子混入公寓内作案的,一切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④值班期间工作不负责、未尽岗位职责,造成事故及损失者,视情节,按照事件的现场价值,一切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8.因服务态度、工作失职等被学生投诉并核查确切的,一人一次扣100元。 9.维持作息纪律并严格按规定时间查寝清点人数。若抽查时每漏查一人扣20元。若因漏查导致学生通宵未归等情况而造成严重后果一人一次扣200元,情况严重一切后果由物业公司承担。 10.公寓内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不力,影响恶劣的,物业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章 评标方法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投标人须知表28.2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详见后附《评审细则》。 二、评标原则及程序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说明情况。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 ★ 2、符合性审查 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 3、样品及演示 3.1 投标人须知表11.3条 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 投标人须知表25.1条 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 投标人须知22条 规定执行) ★4 、比较及评价 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 4.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接到通知后0.5小时 )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投标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重点说明 4.4.1畸高、畸低评分的处理方法:以专家主观分(主观分合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每位专家与基准值相比在 ? 15%(含)以内,则该专家的打分为有效打分;超出 ? 15%的评分属畸高、畸低评分,该专家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投标人投标得分取专家有效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4.4.2“原件备查”解释: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清晰时或专家认为有必要时查看。 4.4.3评分细则内容必须体现在投标文件中。 ★5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5.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5.1.1预留份额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享受扶持政策。 5.1.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要求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服务类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1.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条件且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 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5.1.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1)招标人招标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 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 清单中产品报价的 6 %。 b、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 加分项评分标准 加分 因素 加分说明 节能 产品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6 %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 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6 % 。 环保 产品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6 %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 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6 % 。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5.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 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 报价的 6 %。 5.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 6 %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的投标服务加分=(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6 % 。 ★6 、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 ★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投票处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投票处理。 三、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2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附件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税务登记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 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7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8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11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12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3 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4 信用记录( 采购人或 集中采购 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 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结论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1 投标函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2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投标一览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4 价格明细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5 需求响应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6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 7 售后服务承诺书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8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9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 (如适用)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0 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等。 (如适用)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等。(如适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12 样品、演示(如适用) 符合投标须知所述全部要求 结论 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评分细则 顺序号 项目 分项名称 评分标准 满分 1 价格部分 项目投标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 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25。对于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超低报价,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小数点后保留2位) 25 2 商务部分 体系认证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GB/T19001-2016 idt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GB/T24001-2016 idt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GB/T45001-2020 idt 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4.投标人提供有效的ISO50001:2018;RB/T 107-201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5.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GB/T22080-2016/ISO/IEC 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6.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GB/T31950-2015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无,得0分。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 3 商务部分 人员要求 1.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 中项目 经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物业管理 师岗位 资格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2. 安保经理具备 人社部门 颁发的二级技师以上资格证或保安员证书资格证得1分; 3. 保洁经理具备垃圾分类工程 管理师得1分 ; 4.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个得0.2分,最多1分; 5.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高压电工证或低压电工证的,每提供1个得0.2分,最多得1分; 6.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水暖工或焊工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6.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保安员证的,每提供1个得0.2分,最多得1分。 7. 宿舍管理人员具备教师资格证或政工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人得1分,最多得 2 分。 8. 具有全国物业企业经理证书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 9.具有心理咨询师每人得1分最多得 2 分。 (注:同一人不可兼得分。投标人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持证人的劳动合同或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 社保证明 复印件或 扫描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4 4 商务部分 信用保障 1、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服务5星级认证证书,得1分;4星级及以下得0.5分;无,0分。 2、投标人 每具有 1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至今 “劳动保障诚信等级” A级的得2分;B 级得1分 ;无,0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 扫描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5 商务部分 奖项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单位获得国家级物业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省级物业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 扫描件并加盖 公章。 6 6 商务部分 业绩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服务期限开始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 7 分。 注:投标人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 扫描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7 7 商务部分 保安保洁服务 根据项目需求中保安保洁服务的要求,服务方案应具备:1.保洁服务具体方案;2.保安服务具体方案;3.水电木工维修具体方案;4.设备、物资及档案管理具体方案;5.保安管理的相应措施;6.保洁管理的相应措施;7.维修管理的相应措施;8.设备、物资及档案管理相应措施。 以上每项方案详尽,结合我校实际需求情况分类制定措施,科学可行,针对本项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得2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方案简单、笼统、针对本项目可操作性一般,制定措施简单得1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方案简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少,措施简单得0.5分,未达到不得分。 16 8 商务部分 舍管服务 根据项目需求 中舍管 服务的要求,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制定整体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②宿舍安全巡检管理制度、③宿舍档案管理制度、④人员考核实施标准、⑤应急措施管理办法。每有一项内容且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1分。本项满分5分。 5 9 商务部分 应急处理办法 根据项目需求,投标人根据校园情况制定应急处理办法内容包括:1.电梯困人应急处理办法得1分;2.停电、停水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得1分;3.防恐防爆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得1分;4.火灾预案及保障措施得1分;5.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得1分,满分5分。 5 10 商务部分 绿化养护设备 根据项目需求中绿化养护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剪草机1台得1分,最多得2分;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打药机1台得1分;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割灌机1台得1分;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洒水车1台得1分;注:设备提供与投标人名称相符的购买发票或满足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车辆提供与投标人名称相符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扫描件均可。) 5 11 技术部分 绿化养护人员 根据项目需求中绿化养护服务的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1.具有绿化工程师资格证,园林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全部满足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工作证明,以此为准。)注:需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缴纳开标前 12 个 月内至少连续 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不得分。 2 12 技术部分 组织方案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人员组织方案(至少包括:岗位配置、工作流程、考核激励制度、培训办法等),方案科学合理,体系完善,得2分;具有基本管理制度、未成体系的得1分;较差或无得0分,满分2分。 2 13 技术部分 技术服务 根据项目需求:能够提供应用学生公寓综合管理系统、报维修管理系统、高校网上办事大厅平台软件、场馆预约平台、物业信息化 集成云 平台、设备 设施维保巡检 系统为本项目进行服务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PAGE \* MERGEFORMAT 51 第 五 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PAGE \* MERGEFORMAT 73 "SELECT a.buyer,a.supplier,a.agent,a.bidAmount,a.budget,a.contractCode,a.contractamount, a. contractamount totle,a.performanceBond,a.packageid,a.projectid,a.schemeid,a.packageschemeid FROM gp_contract a WHERE a.contractId="+NFV("contractid",-1) "SELECT b.plancode from gp_package a,gp_plan b where a.planid=b.planid and projectid="+NFV("contract.projectid",-1)+" group by a.planid" "SELECT b.projectCode,b.projectName,b.projectid,b.agentOrgan,b.handleuser, h.username,h.mobile,c.schemecode,b.offline,c.tradeway FROM gp_project b, gp_projectScheme c, bas_user h WHERE b.projectid=c.projectid and b.handleuser=h.userid AND c.schemeid="+NFV("contract.schemeid",-1) " SELECT a.unitaddr,b.organname FROM gp_agent a, bas_organ b WHERE a.organid=b.organid and a.organid="+NFV("pro.agentorgan",-1) "select a.packageId,a.packageCode,a.packageName,a.planid,a.flowtype,a.ownerLinkman,a.contactInfo,b.plancode from gp_package a,gp_plan b where a.planid=b.planid and a.packageschemeid="+NFV("contract.packageschemeid",-1) "select a.planCode,a.linkman,a.contactInfo from gp_bulkBook a where a.planId="+ NFV("package.planid",-1)+" and a.buyer="+NFV("contract.buyer",-1) " SELECT a.unitaddr,b.organname,a.linkphone,a.unitfax,a.linkman,a.zipcode FROM gp_buyer a, bas_organ b WHERE a.organid=b.organid and a.organid= "+NFV("contract.buyer",-1) " SELECT c.unitaddr, c.unitfax, c.linkman , c.linkphone, c.zipcode ,a.organname ,b.bankname,b.bankaccount FROM bas_organ a left join gp_basicBank b on (a.organid=b.organid AND b.accounttype=2307),gp_supplier c WHERE a.organId=c.organid and a.organid="+ NFV("contract.supplier",-1) " SELECT linkMan,mobile FROM gp_apply WHERE organId="+NFV("contract.supplier",-1)+" AND schemeId="+NFV("contract.schemeid",-1) "SELECT deliveryAddr,deliveryDate,respondId FROM gp_respond WHERE packageSchemeId="+ NFV("contract.packageschemeid",-1)+" AND supplierid="+ NFV("contract.supplier",-1) "select b.tradeWay,a.projectCode,a.projectName,a.offline,b.schemecode,b.saleMode,b.applycost,b.applystart,b.applystop,b.deliverstop,b.openstart,b.openaddr,a.projectid,b.bidvalidity,b.canjoint,b.judgecount from gp_project a,gp_projectScheme b where a.projectId=b.projectId and b.schemeId="+NFV("schemeid",-1) "select count(a.packageid) packageid from gp_package a where a.projectid="+NFV("project.projectid",-1) " select distinct b.plancode from gp_package a,gp_plan b where a.planid=b.planid and a.projectid= "+NFV("project.projectid",-1)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 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 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 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 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 2. 技术指标 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承诺内容相一致。 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3.1供方按照合同格式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 4.合同金额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 5.付款 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格式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6.验收 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 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3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 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 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 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8.包装要求 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 失,均由供方承担。 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9.伴随服务 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 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0.质量保证期 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1.质量保证 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2.2投标人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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