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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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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市][线下]江西卓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井冈山市][线下]江西卓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1-12-09]

江西卓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井政采字【2021】93号

项目名称: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7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1F000534998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117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含当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为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为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招标代理查询)(事业单位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注:开标现场需提供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和(六)条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8:00 至 2021年12月22日 09: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2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12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仅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监测体温不超过37.3℃,且必须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各投标人严禁携带早餐、零食入场。 2、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认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参加开评标活动的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须填写并提交《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并接受交易中心人员入场的检测,《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4、各方公共资源交易参加人员完成相关程序后应尽快离场,不得聚集扎堆。 5、根据井新冠指办字[2021]46号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实施“三码”联查,即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等信息。 6、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立即引导其到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本级

地址:井冈山新城区

联系方式:13320065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卓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正丙角路2路11幢103室-华景苑

联系方式:15707965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5707965717

附件下载:
技术需求与商务要求.pdf
采购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表 序号 项目编号 货物名 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型号及技 术参数要求 1 井政采字 【2021】93号 井冈山市机 关事务中心 机关食堂原 材料配送采 购项目 2 年 详见采购文件 一、 采购内容及技术需求 为进一步改善机关食堂原材料供应质量,提高监管效率,提升保障能力,提高 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健康的食品进入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确 保吉安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食品产品的安全,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予以实施, 采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资质优良、信誉第一的供货商与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 建立配送合作平台。特制定机关食堂原材料供应商磋商方案。 1、项目要求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1 磋商范围 食品配送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 每月底,食堂服务商提供下月原材料、辅料、油米等采购目录, 由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食堂管理人员 1名(也可随机抽取局其他 科室 1人参加)、食堂服务人员 1-2名和成交人 1名组成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根据食堂服务商提供的采购目录到菜市场进行实地询价 并逐一定量采购,按照要求填写市场采购单,询价小组签字确认。 将询价价格报局领导同意后,按确定后询价价格的单价作为下月成 交人配送的单价,并以成交人磋商时所报的折扣率进行结算。井冈 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根据成交人和食堂服务商提供的所有订购原料 的验收单和成交人提供的发票,经核对无误后,按定价计算后的总 价,再按成交人成交时报的折扣率计算出的应付金额,并在 7个工 作日内付款该款项。 4 供货期 4.1、配送物资为机关食堂所需要的所有物资(食用油、大米、 粉面、面粉、蔬菜、肉类、禽蛋类、水产类、冻制品类、干货、调 料、日用品及消耗品等) 4.2、配送期限:两年(24个月)按要求每天配送食堂需要的 物资。 4.3、按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要求,及时配送物资。为确保 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安全稳定,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 迟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负责。 4.4、合同签订后,前三个月为供货试用期,如出现产品质量 等问题不符合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合同,由 成交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5 货物及包装 要求 5.1、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 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全新货物。 5.2、响应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 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响应供应 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 果和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5.3、响应供应商交货时,须提供货物的全部资料,如产品合 格证等。 5.4、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 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 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 物损坏和损失均由响应供应商负责。 5.5、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材 料。 5.6、响应供应商配送的物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6 项目验收 6.1、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食堂服务商和成交人组 织相关人员共同对到货货物的数量、材质、外观、包装质量、技术 资料等进行检查,经双方确认货物后认可。 6.2、交付验收标准:1、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 认可的,并能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条款中的功能需求及相关技术要 求; 2、货物来源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最新版本 的标准。 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等问题,成交人应 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由 此发生的一起费用和损失由响应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方按照磋商 文件和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7 售后 服务 7.1、如出现货物质量或新增货物等问题,响应供应商须承诺 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必须在 1小时内抵达现场,并保证在 2小 时内解决问题。 7.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供货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 8 服从 管理 送货人员名单送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审查备案,没有备案的 人员不得送货。送货人员应遵守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安全管理规 定,服从管理。不得乱跑乱看乱打听,不得夹带违禁品。一经发现, 立即取消该人员的送货资格,并从成交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 1 万元。再次发生这类事情,全额扣除成交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 且立即取消供货资格。 二、 供应需求 (一)油、米、面粉类供货要求 1、二级以上晚籼米, 1年内新粮大米,没有霉变,无其他杂质,质量达到 GB1354 二级及以上标准,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透明编织袋包装,每包 25公斤或 50 公斤;食用油为非转基因类食用油;精制面粉、一级以上、品牌面粉应色泽洁白, 干燥松散,无结块,挂面及面粉无生虫现象。 2、标准装产品无包装袋破损、无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 定要求,且距离保质期满须有 2/3以上保质时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货物资以采购人每个月实际需求为准。 (二)蔬菜类要求 各类新鲜蔬菜必须保证新鲜光滑、清脆鲜嫩,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 无干软、断裂、腐烂,须 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 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检验无农药或其他化学物质残 留。要求从种植基地采购新鲜的时令蔬菜,蔬菜可溯源到种植人。蔬菜要求“三无” (无农药残留、无化学催长剂、无霉烂、变质、腐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货物资以采购人每个月实际需求为准。 (三)鲜肉类要求 猪肉必须保证供应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 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 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无淤血,去骨无毛肉质有弹性,手指按 压无水迹,凹陷地方马上能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为红 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牛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 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 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严禁供应注水、注胶、病猪、死猪、老母猪肉。必须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货物资以采购人每个月实际 需求为准。 (四)水产、海鲜类要求 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鲜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肉质干燥, 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 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严禁供应死鱼。必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货物资以采购人每个月 实际需求为准。 (五)冻制品、半成品类要求 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包装盒或标签上注明食品名称、 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 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足交易需要的冷冻贮藏设施。必须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货物资以采购人每个月实际需求为 准。 (六)禽蛋类要求 新鲜,外型保持完整,皮肤有光泽、微干不粘手,肉质结实有弹性,无异味。 供应商提供的禽类产品必须为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产品,生鲜禽类符合 GB9959.1-2001国家标准。供应的每批次禽类产品均须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验合格章、肉品品质检验章等相关证明。并能确保按具体 采购合同承诺的数量、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及时供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严禁劣质、变质、注水、病死、带传染病的禽类产品流 入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内,如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供货物资以采购人每个月实际需求为准。 (七)干货调料类要求 干货外观完整,质地愈均匀的,干燥、成形、无返潮,无虫蛀、色泽自然。包 装盒或标签上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要求从定 点的干货批发商采购,食品可溯源到批发人。干货调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货物资以采购人每个月实际需求为准。 (八)水果类要求 当季各类水果,新鲜、无虫、无杂质,须 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水果果面干 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纺一,不得过熟或欠熟。要求从定 点的批发商采购,食品可溯源到批发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供货物资以采购人每个月实际需求为准。 (九)豆制品类要求 豆制品外观完整,质地愈均匀的,干燥、成形、无返潮,无虫蛀、色泽自然。 包装盒或标签上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要求从 定点的豆制品批发商采购,食品可溯源到批发人。要求“三无”(无过期、无霉变、 无腐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货物资以 采购人每个月实际需求为准。 四、商务要求 (一)供应期限 供应期限为贰年。 (二)供应时间及地点 供应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三)相关事故责任 1、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成交人应无条件先垫付医药费救护,待事故责 任划分后,按事故责任情况扣除或返还。 2、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购买针对服务对 象,最高赔付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种及相关保 额须经采购人审核。 (四)结算方式 每月底,食堂服务商提供下月原材料、辅料、油米等采购目录,由井冈山市机 关事务中心食堂管理人员 1名(也可随机抽取局其他科室 1人参加)、食堂服务人 员 1-2名和成交人 1名组成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根据 食堂服务商提供的采购目录到菜市场、超市及定点商贩处进行实地询价并逐一 定量采购,按照要求填写市场采购单,询价小组签字确认。将询价价格报局领导同 意后,按确定后询价价格的单价作为下月成交人配送的单价,并以成交人磋商时所 报的折扣率进行结算。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根据成交人和食堂服务商提供的所有 订购原料的验收单和成交人提供的发票,经核对无误后,按定价计算后的总价,再 按成交人成交时报的折扣率计算出的应付金额,并在 7个工作日内付款该款项。 市场询价如下表:市场采购单 采购人员签名(食堂管理人员或局其他科室、食堂服务人员和供应商): (五)原材料相关要求 1、原材料配送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堂服务商通知的时间(自然界原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 因素除外)、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的机关食堂地点、位置。 (2)供应商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的检验检疫证、供 货收据、合格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 (3)成交人按要求对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应按要求向机关食堂提供符合 品相及规格要求的优质、新鲜货物。 (4)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 8:00前到达机关食堂,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 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机关食堂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机关食堂食品 序号 品种名称 单价 数量 金额 采购时间 采购地点 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5)临时需要的少量原材料配送,供应商在接到食堂服务商送货要求后,在2 小时以内,必须确保配送到位,且不得增加任何费用。若食堂需要市场紧俏的原材 料,供应商须尽力配合购买。 (6)对于质量及数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 品。不得强制向机关食堂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 (7)供应商提供的生鲜类原材料,必须通过检疫检验,有害物残留符合国家标 准;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 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特殊食 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8)供应商对所有原材料进行每日均留样封存,留样封存时间为 48小时,接 受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检查,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丢弃。 (9)原材料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机关食堂正常开餐的,供货商以当 日需求计划总量两倍价款赔付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同时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 将对供应商进行罚没履约保证金的处罚。合同期内发生第一次罚没所缴纳履约保证 金全额的 20%,第二次罚没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全额。 (10)经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发现,供应商供货的单价高于井冈山市机关事 务中心确定的供货单价,按当月该货品提货总价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原材料质量验收标准 (1)机关食堂服务商在供应商在场情况下当面对每次配送的原料进行验收,经 食堂项目负责人、厨师长、食堂仓管人员和配送人员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后才能 视为有效供货。每次配送食品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 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目测食品描述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 等;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感观检验,若产品外观、 包装等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3)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指定的机关食堂楼层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如有 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及时调换、补齐。 (4)若验收人员对货品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供应商应保证在 30分钟以内作 出答复,并妥善商处。 (5)供应商需在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供货及验收。井冈山市 机关事务中心通过监控或随机抽查检测,发生种类遗漏、斤两短缺、劣质货物等情 况,与实际清单送货数量不符,每次处以原材料遗漏、斤两短缺、劣质货物等部分 货物总价五倍金额的罚款,罚款从缴纳履约保证金扣除。一个月内发现 3次以上种 类遗漏、斤两短缺、劣质货物等情况,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罚没供应商缴纳的履 约保证金全额,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赔偿。 (6)供应商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经相关 部门质量监测认证后,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有权单 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并罚没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7)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 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有权对供应商处以原材料 不合格部分货品总价款五倍金额的罚款,罚款从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因 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机关食堂正常开餐的,合同期内发生第一次罚没供应商缴纳 的履约保证金全额的 20%,第二次罚没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额。 3、原料外观质量验收基本标准 (1)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 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 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 进行熟加工。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 口感好。 (2)肉禽类必须保证供应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 加盖检疫部门提供的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 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蛋类须保证 5 日内产品。 (3)水产类须保证鲜活,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 无异味,且由配送人员在机关食堂现场宰杀。 (4)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送货日 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 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5)调味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送货日 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 确认质量。 4、原材料供应责任 (1)原材料留存样品检查不合格,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按照不合格批次货品 五倍总量价款处罚,罚款从缴纳履约保证金扣除。因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机关 食堂正常开餐的,合同期内发生第一次罚没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全额的 20%,第二 次罚没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全额。 (2)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 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井冈山市机关事务 中心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外,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定价规则 (1)询价时间:每月 25日至 30日期间,进行一次市场采价,询价时间为当日 时间(8:00-10:00)。 (2)询价成员:每次询价人员采购至少有 4人参加,由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 食堂管理人员 1名(也可随机抽取局其他科室 1人参加)、食堂服务人员 1-2名和 成交人 1名组成询价小组。 (3)询价范围:当地菜市场、超市及定点商贩处等。 (4)询价方式:食堂服务商提供下月原材料、辅料、油米采购目录,询价小组 根据食堂服务商提供的采购目录到当地菜市场、超市及定点商贩处进行实地询价, 得出综合单价后逐一定量采购(询价工作应在 10:00以前完成),按照要求填写市 场采购单,询价小组签字确认。将询价价格报局领导同意后,按确定采购的单价作 为下月供应商配送的单价。 (六)服务质量评价合同签订后,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对供应商开展每月的服 务质量评价,月评分低于80分的,除扣当月货款外,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有权单 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扣罚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全部资金。 具体考评细则如下表 项目名称 分值 评价内容 1 交货期 25 每延误 1批次扣 5分。 2 产品质量 30 每出现一次质量不合格,能在 2小时 内及时调换合格的给于口头警告,超过 2 小时扣 5分。 3 服务质量 20 成交人服务配合度,即配合采购能 力、特殊需求配合程度等:每出现 3次不 满意的扣 5分,6次扣 10分,以此类推。 4 产品供货价格 25 如发生供货价高于井冈山市机关事 务中心定价的情况,每次扣5分。 合计 100分 (七)机关食堂季度考核与原材料供应商供货相挂钩。 1、考核评估具体由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聘请第三方机构负责。 2、第三方机构采取不定期向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职工对菜肴满意率进行测评, 每季度考核汇总一次。 3、根据第三方机构对机关食堂每季度考核结果进行处罚。机关干部职工满意率 在 70%至 80%内,对供应商处以罚金 1000元;机关干部职工满意率在 70%以下,对 供应商处以罚金 3000元;年度内两次机关干部职工满意率在 70%以下,井冈山市机 关事务中心有权单方无偿解除与供应商供货合同。 (八)其他事项 1、中标单位部分采购清单的货物需在政府指定的线上、线下消费扶贫产品目录 中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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