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高碑店市第九小学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高碑店市第九小学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XT-202112006
招标人名称:高碑店市第九小学
招标人地址:高碑店市党校西路10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董主任1393137110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科技产业园C4-3座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3018869 传 真: 0312-301886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高碑店市第九小学食堂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实施地点:高碑店市第九小学,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服务周期:3年。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4、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8、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同时打印查询结果,与评审资料一并存档)。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
营业执照、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署报名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2021年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署报名不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资料。
注: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科技产业园C4-3座02室三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科技产业园C4-3座02室二楼。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雅鸽 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真电话:0312-3018869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3018869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