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7C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H)-[2021]-1105
项目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年(以实际发生采购量进行结算)。
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见下表(具体详见采购用户需求书)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采购要求 |
(一) | 大米 |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详见采购质量要求 |
(二) | 食用油 |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详见采购质量要求 |
(三) | 蔬菜 |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详见采购质量要求 |
(四) | 冻品 |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详见采购质量要求 |
(五) | 畜禽 |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详见采购质量要求 |
(六) | 水产海鲜 |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详见采购质量要求 |
(七) | 禽蛋 |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详见采购质量要求 |
(八) | 饮品 |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详见采购质量要求 |
(九) | 干货 |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详见采购质量要求 |
(十) | 水果 |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详见采购质量要求 |
(十一) | 其他 | 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详见采购质量要求 |
说明:由于无法确定每日所需副食品具体品种和数量,基于一次性采购副食品不能完全符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日采购要求,对采购配送品类进行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
3.5 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3.6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3.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7C办公室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经办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现场收取。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5。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白驹大道8号
联系人:林工
电话: 15808977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7C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3337643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