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日期:2021-12-9
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我院现开展2022-2023年度“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工作。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文件内容:
1、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投标人作为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供应商。
2、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1)满足约300人的中餐、晚餐供应;
(2)本项目采用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项目控制价55万元/年(人民币),超过该报价无效。
3、投标人参考拟采购服务情况,并结合自身历年实际服务业绩情况及竞标要求,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配合招标人内部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需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垫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在合肥市内设有固定的场所,能够快速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在我院官网公布。
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报名,如有3家及以上投标人报名,招标人按照正常招标程序选择1家投标人作为院食堂食材供应商;如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七、报名、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相应文件递交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7日17:30。
2、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自行在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网站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向采购方报名,报名提供: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采购方邮箱。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9:00时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三楼会议室。
5、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直接送达。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51-65619330 邮箱:175780755@qq.com
2、联系人:刘先生
3、联系地址:合肥市五河路217号
4、邮编:230041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1年12月9日
附件:招标文件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1年 12月9 日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招标文件
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我院现开展2022-2023年度“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工作。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我院现开展2022-2023年度“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工作。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文件内容:
1、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投标人作为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供应商。
2、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1)满足约300人的中餐、晚餐供应;
(2)本项目采用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项目控制价55万元/年(人民币),超过该报价无效。
3、投标人参考拟采购服务情况,并结合自身历年实际服务业绩情况及竞标要求,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配合招标人内部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需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垫资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在合肥市内设有固定的场所,能够快速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在我院官网公布。
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报名,如有3家及以上投标人报名,招标人按照正常招标程序选择1家投标人作为院食堂食材供应商;如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七、报名、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相应文件递交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7日17:30。
2、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自行在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网站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向采购方报名,报名提供: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采购方邮箱。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9:00时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三楼会议室。
5、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直接送达。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51-65619330 邮箱:175780755@qq.com
2、联系人:刘先生
3、联系地址:合肥市五河路217号
4、邮编:23004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主要构成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3、招标文件附件。
二、 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编制的注意事项。
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函;
2、投标人单位概况(单位规模、组织机构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7、技术方案(按照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应急管理的顺序)
8、商务方案(按照业绩、人员力量、奖项及荣誉、体系认证的顺序)
9、报价单
10、按照评标原则,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上构成顺序装订成册。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递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组成的内容密封在包封内,包封应写明招标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注明开标的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同时包封的折缝处贴上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的递交: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将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递交到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三楼会议室招标工作人员签收。(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9:00 。
(四)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
1、开标
(1)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31日上午9:00,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三楼会议室。
(2)招标人会同监督员、投标人进行现场验标(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确认无误后开标(投标人离场)。
2、评标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独立进行评审。
(2)评标办法:评标小组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评出投标单位分数顺序(有效打分平均分,取整数)。
(3)评标内容:见综合评审指标。
3、中标确认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评标情况报党委会研究决定预中标单位。并在招标人网站公告预中标单位,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预中标单位即作为正式中标单位。
4、中标通知
(1)招标人通过电话通知并发书面《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5、合同签订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与我院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2)如招标人或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约合同或被查实确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权力和义务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在服务期内的售后服务进行评价。自服务之日对中标人的售后服务不满意投诉记录达2次以上(包括2次),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人服务资格。
7、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所有。
招标单位: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0551-65619330
地址:合肥市五河路217号
邮 编:230041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五河路217号,食堂建筑面积约220平方米,其中负一层为食堂加工烹饪区,一层餐厅可同时容纳约80人就餐,一层包间1间。
院食堂为内部保障,不对外经营。成交供应商负责原材料验收、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厨房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整个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并派驻具有食堂餐饮经验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餐饮制作和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中心运营管理、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等。
二、服务需求
本项目拟招1家投标服务商对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食堂每天约300人的中餐、晚餐供应。同时提供少量桌餐服务,包括工作餐、公务接待等服务。
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2、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服务证、穿工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3、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3.1午餐:供应品种为菜品4 种,饭、汤及小菜各1 样。
3.2晚餐:供应品种包含粥、汤各1 样、菜品2种或包子、馒头若干等。
3.3桌餐: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菜品。
4、采取厨师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干部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每周四提供下周菜谱,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同时保障采购人在出现异常(停水电) 的后勤饮食。
5、在工作期间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及采购人主管人员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
6、成交供应商按标准将采购人提供的原材料全部用于采购人的餐饮制作。原料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结算等环节都按采购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二)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9(含)名,其中包含项目经理、厨师长、大厨、服务员、勤杂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求具备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
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要严格按照采购人实际工作任务量进行配备。在人员配备及管理方面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所有服务人员要建立档案,有据可查。
所有服务人员应持有本年度健康证。
所有服务人员应执行并遵守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所有服务人员遵守采购人办公楼内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所有服务人员均须固定服务于本项目。
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专门的特种设备、消防作业人员。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根据实际管理范围及服务情况的需要,有权与成交供应商进行协商,如调整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等。如涉及费用调整,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采购人将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管理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自理。
2、规范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质量代监管并建档立案备查。
3、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其他服务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5、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6、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7、人员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1成交供应商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求具备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服务人员要求具有餐饮从业经验,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无条件更换。
7.2成交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采购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7.3成交供应商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7.4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7.5成交供应商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
7.6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应专人操作,上岗前培训到位。
7.7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8、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的食品;
(2)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9、设备设施管理
9.1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大厅窗口、包厢、售买间、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成交供应商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
9.2合同终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
9.3采购人不提供员工宿舍。
9.4经营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无偿提供使用,成交供应商须负责维护,缺失和损坏按价赔偿。因供餐需要,成交供应商若需添置新的设备,应事先通知采购人。
10、风险责任
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保证。
10.1成交供应商要按响应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托管服务合同书》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10.2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10.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四)报价要求基本要求
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总价,报价为完成本项目一年的全部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值班费、管理费、服装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等有关问题。供应商报价包含为项目服务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等全部费用。如遇节假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成交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增加相关服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所需要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成交后不作增加。
第四部分 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单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投 标 函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根据贵方的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2、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4、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7、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要求。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报 价 单
项 目 名 称 |
|
投标供应商全称 |
|
投标范围 |
全部 |
最终投标报价 |
|
备注 |
|
投标供应商公章:
备注: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单不一致的,以报价单为准。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签章:
日期:
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100分)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商务评分标准(0-50分) |
业绩 |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行政事业、国企单位食堂餐饮服务业绩(含在管业绩)且服务人数超过200人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5分。 2、经评标小组认可的业绩中,获得业主单位良好及以上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 3、经评标小组认可的业绩中,所服务食堂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量化评分为A级(或优秀)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 备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人数等内容的,须另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必须全部提供方得分;上述业绩合同中,如果合同甲方为同一单位的,只计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
0-15分 |
人员力量 |
1、项目经理1名要求(满分10分)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 2)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2分; 3)获得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 (学会)颁发的餐饮类荣誉奖项的,得2分; 4)具有健康管理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5)具有厨政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2、其他人员要求(满分5分) 1)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2分。 2)具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2分。 3)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药监)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满分1分。 备注::1)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须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提供人员相应证书扫描件(其中学历证明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网站查询截图。)。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获奖者名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人员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累计计分。 |
0-15分 |
|
奖项及荣誉 |
1、供应商或其所服务的食堂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方面奖项(或荣誉)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2、供应商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餐饮方面奖项(或荣誉)的,每个得1分。满分4分。 3、除以上经评标小组认可的奖项,另供应商获得“十大团餐品牌金奖”的得5分。满分5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提供的以上材料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国内依法登记注册 ” 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15分 |
|
体系认证 |
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4)HACCP体系认证的得1分;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
0-5分 |
|
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0-30分) |
日常管理 |
制定符合采购人单位特色的经营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包含:日常管理,原材料采购,饭菜品种,采购索证、出入库台账制度,食品加工、销售、存储制度,餐具消毒制度,员工管理制度,意见反映制度等。 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科学合理的,得8-10分; 2)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的,得4-7分; 3)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得0-3分。 |
0-10分 |
安全管理 |
对食堂水、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措施;消防、意外及突发事故的处理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很强的,得6-8分; 2)详细完整、针对性良好的,得3-5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0-2分。 |
0-8分 |
|
卫生管理 |
对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很强的,得6-7分; 2)详细完整、针对性良好的,得3-5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0-2分。 |
0-7分 |
|
应急管理 |
针对停水、停电、停气等临时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应急方案(供应商可以调动其经营的其它周边食堂进行协助解决的能力),根据方案的及时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1)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很强的,得4-5分; 2)详细完整、针对性良好的,得2-3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0-1分。 |
0-5分 |
|
报价评分标准(0-20分) |
评标价 |
价格分统一采用平均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平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计算: 当投标价每高于平均价1万元(含),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计算,扣0.3分; 当投标价每低于平均价1万元(含),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计算,扣0.2分。 |
0-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