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HXCTGX-GFZB-2021-018)中标结果公告
时间:2021-12-09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HXCTGX-GFZB-2021-018)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CTGX-GFZB-2021-018
二、项目名称: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腾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柳州市飞鹅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K2栋10-33号
中标折扣计费率:百分之玖拾壹(9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食品、供应及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进行采购食品、供应及配送服务。供应食品的种类、数量:大米、蔬菜、食用油、肉类、鲜活水产类、禽蛋、米粉、牛奶、面制品、调味品、其他食品原料采购及配送。以采购人确认的采购清单物料及数量为准。供应及配送范围:巴马瑶族自治县内采购人指定的各个地点。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如有违反合同要求,采购人可随时中断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盛源(组长)、诸葛华、潘健、梁冰、曾建荣、钟玉标、钟莉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拾万元(¥100000.0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2.未通过初步审查供应商及原因:无。
3.未中标人得分及排名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广西源晨农副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 59.96 | 2 |
2 | 广西根源食品有限公司 | 47.00 | 3 |
4.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巴马食膳佳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或受托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马食膳佳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120号
联系方式:黄工 0778-6216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118号青秀万达写字楼银座8楼808室
联系方式:潘玉婷 0771-5382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玉婷
电 话:0771-5382528
附件1:采购文件
http://www.sxhx2001.com/uploadfile/2021/1209/20211209040338928.pdf 附件2: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http://www.sxhx2001.com/uploadfile/2021/1209/20211209040359916.pdf
食 品 供 应 商 采 购 项 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XCTGX-GFZB-2021-018
采购人:巴马食膳佳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XCTGX-GFZB-20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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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公告...................................................................................................................................................................... 2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5
第三章 评标方法............................................................................................................................................................ 12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1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0
第七章 质疑材料格式....................................................................................................................................................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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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HXCTGX-GFZB-2021-01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 118 号
青秀万达写字楼银座 8 楼 808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0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TGX-GFZB-2021-018
项目名称: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择优选择 1 家食品供应商进行采购食品、供应及配送服务。
供应食品的种类、数量:大米、蔬菜、食用油、肉类、鲜活水产类、禽蛋、米粉、牛奶、面制品、调
味品、其他食品原料采购及配送。以采购人确认的采购清单物料及数量为准。
供应及配送范围:巴马瑶族自治县内采购人指定的各个地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 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能够提供本次服务,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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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 118 号青秀万达写字楼银座 8 楼 808 室)
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授权委托人)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如是授权委托人)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报
名);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时不予接受。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0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将予
以拒收。
2.地点: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 118 号青秀万达写字楼银座 8 楼 808 室)开标厅。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提交保函原件)【以上资料均不须密封,单独提交】,
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指定地点,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
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必须足额交纳)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非现金形式。【备注: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3)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
户。
账户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五象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60 5001 0000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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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投标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
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交至开标地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马食膳佳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 120 号
联系方式:黄工 0778-6216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 118 号青秀万达写字楼银座 8 楼 808 室
联系方式:潘玉婷 0771-5382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玉婷
电 话:0771-5382528
采购人:巴马食膳佳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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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满足或优于(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
投标无效。
2.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
准、规范执行。
3.本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号
服 务
名称
数量 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1
采 购
食
品 、
供 应
及 配
送 服
务
1 项
一、食品的种类、数量:
采购的食品种类包括大米、蔬菜、食用油、肉类、鲜活水产类、禽蛋、米粉、
牛奶、面制品、调味品、其他食品原料,以采购人确认的采购清单物料及数量为准。
★二、食品原料要求及标准
(一)大米、米粉、面制品
1.具有“SC”食品生产认证标志;
2.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大米生产用的稻谷原料储存期不超过 1 年;
4.大米要供应市场上普通流通的品种,质量和价格有比价;
5.符合 GB/T 1354-2018 标准要求;
6.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正面需印有供货企业名
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在保质期内。
(二)蔬菜
1.叶菜: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
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
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
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等):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
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三)食用油
质量达到 GB/T 1535-2017、GB/T 1534-2017、GB/T 19111-2017、GB/T
10464-2017 标准,生产厂家并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瓶 5 升或 10 升。
(四)肉类
1.猪牛羊肉质要求:质量达到 GB 2707-2016 标准,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或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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讫印章。猪肉必须清洗干净,肉质鲜嫩,不注水,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于鲜猪脚
等,必须去除一切杂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为准。后腿净肉:不带碎
骨、不带肥肉,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打水;猪肉:不带碎骨(一斤猪肉,三两肥
肉七两瘦肉),肉色鲜艳,不打水;五花肉:要求中肋部分整方形,不带腩肉,带
少量排骨,肉色鲜艳,层次分明;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
完整,不得剔降,骨肉不分离;肉类内脏要求:色泽自然,纹路清晰,手指揉捏有
弹性,异味小,水分少。
2.家禽类肉质要求:需剖杀、表皮无毛或少毛、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
无破皮、无花皮、无异味;家禽肚内无一切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肉质弹
性好且丰满、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具有鲜家禽肉正常气味,家禽的翼部或关节,不能有骨折和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
露。
(五)鲜活水产类
1.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禁止采购来自受污染的海、江河、湖泊等水
域的水产品;
2.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腮、腹内黑膜,来自非疫
区。
(六)禽蛋
要求外壳完好、新鲜,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30 枚包装成一板。
(七)牛奶
必须是纯牛奶、在保质期内,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GB 25190-2010《灭菌乳》和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八)调味品
1.生产厂家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证明,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2.正规知名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采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符合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产品标识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
3.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
(九)其他食品原料
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食品安全要求
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的食品和配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标供
应商必须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
1.配送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
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
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向采购人、食品接收单位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
照复印件备案。
2.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是区卫生、工商、质监、食药
监局等部门办理证照或备案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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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送的生鲜肉类、禽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的大宗蔬菜、水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5.中标供应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分批
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6.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的食品进入配送地点。
7.向采购人、食品接收单位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四、原料的配送要求
粮、油、禽蛋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
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即采购人在每月 30 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
粮、油、禽蛋等的品牌、数量配送时间和食品接收单位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
购清单,报送中标供应商,由中标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
存的原料,由采购人在前一周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中标供
应商,由中标供应商按配送要求配送。
★五、配送要求
1.供应商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或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完成项
目所在地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的配置,重合同、讲诚信、保质量,无不良市场行为
记录和负面新闻影响。必须建立完善的配送体系,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仓储设施
和满足供应需要的库房,固定的仓储地点,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须的设备、规模
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包装、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和采购人选购原(辅)材料等的货展
地点。【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场地产权
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提供书面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完成项目所在地固
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的配置】
2.供应商应具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
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
结果归档保存备查。
3.车辆配置:为满足配送需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 1 辆 10t 以上、
3辆 4t 以上食品原料专用全封闭箱式运输车辆(可冷藏、保质),采购人另提供一
定数量的现有车辆一同投入项目配送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全封闭箱式运输车辆必须
足额购买交通行业规定的相关保险并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各项保险供应商必须
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
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
到污染。
4.人员配置:供应商需配备充足的食品采购及配送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
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有采购、配送人
员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如途中投标人需要更换人员,
须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换人。
5.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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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需索要《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上述内容每年索要一次。
6.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食品批次的
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各交一份给采购人、一份给接收单
位保存,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若发现配送企业不认真执行,将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从严处罚。
7.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8.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
全制度,建立健全采购登记台帐,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守采购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
六、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为本项目提供可行的服务实施方案。
商
务
条
款
★一、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以折扣计费率报价。
注:本采购文件中的折扣计费率是指打折系数,例如:折扣计费率为 91%,即为打九一折,结
算价=采购人核定的当期市场价格×折扣计费率×实际供货的数量。
本次招标上限折扣计费率为 91.00% ,超出招标上限折扣计费率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产品的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冷冻(藏)、
配送、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保险、劳保、质保及投标等一切相关费用。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日内。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6个月(如有违反合同要求,采购人可随时中断合同)
★四、配送时间和地点:
1.配送时间:各个配送点的配送时间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因中标人供货不及时,应提前电话告知采购人。除自然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外,如无故迟到时
间超过 10 分钟时,每次扣货款 200 元;如无故迟到时间超过 30 分钟时,每次扣货款 300 元,如
无故迟到时间超过 60 分钟时,采购人将自行采购,每次扣除中标人当月货款的 5%(从中标人当月
结算货款中扣除)。一个学期内中标人有三次无故迟到时间超过 60 分钟时,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
止合同。
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
全、采购人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2.配送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内采购人指定的各个地点,拟配送的地点详见附表,以采购人确
认的配送地点清单为准。
★五、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的方式,中标供应商所采购的粮油、调料、禽蛋类
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配送地方(河池市巴马县城区)市场的平均价格(参照巴马县城区寿乡市场、农
贸市场和万泰城超市、润百家超市、大众超市中的一家超市定价),蔬菜、牛奶、猪牛羊肉、水产
品类及冷冻食品价格应略低于所配送地方(河池市巴马县城区)市场的平均零售价格(参照巴马县城
区寿乡市场、农贸市场和万泰城超市、润百家超市、大众超市中的一家超市定价)。投标产品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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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进行不少于 2 次市场询价及核定,询价结果作为下一周期定价依据。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食材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以及供货
时间内所供货物的价格浮动因素。
供货市场价格的规定:蔬菜类每隔 15 天双方到规定的市场及超市进行询价并确认各品种市场
价,肉类每隔 15 天双方到规定的市场及超市进行询价并确认各品种市场价。结算单价=采购人核定
的当期市场价格×中标折扣计费率。
★六、原料的接收查验及储存
1.中标供应商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中标供应商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
须向采购人、食品接收单位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
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采购人、食品接收单位必须
安排两个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
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
问题,采购人、接收单位应拒收。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
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2.食品储存。中标供应商应帮助采购人、食品接收单位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
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
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
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七、售后服务要求:
1.验收时:投标人所提供的货品在采购人验收入库时如发现以下问题必须及时无条件退换货
品。
①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
②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
③超过保质期限;
④内包装损坏;
⑤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进口产品没有中文标识;
⑥需冷藏、冷冻食品的温度同规格要求不一致的食品;
⑦未经国家卫生监管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原料;
⑧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验收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品虽经采购人抽检验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
的应及时无条件给予退换。
八、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
每两个月结算一次货款。经中标人与采购人核对好货物数量金额后,由中标人提供有效票据,
交采购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手续。以双方签字确认后的送货单为依据,月末经双方汇总核对无误
后,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规发票、转账资料及送货汇总清单后,采购
人再将货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人指定账户。
★九、其他要求:
1.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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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费用。
2.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的食材供应经营办公场地进行实地核
验和检查指导。如中标供应商拟投入经营办公场地达不到基础的卫生和环保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
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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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配送的地点》
序号 配送范围 学校名称
1 县直学校部分
巴马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
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
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三初级中学
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五小学
2 中心小学部分
巴马镇中心小学及辖区内学校
甲篆镇中心小学及辖区内学校
燕洞镇中心小学及辖区内学校
燕洞镇龙田中心小学及辖区内学校
西山乡中心小学及辖区内学校
西山乡平洞中心小学及辖区内学校
那社乡中心小学及辖区内学校
那桃乡中心小学及辖区内学校
百林乡中心小学及辖区内学校
凤凰乡中心小学及辖区内学校
3 乡镇初中部分
巴马镇初级中学
巴马镇盘阳初级中学
巴马镇赐福初级中学
甲篆镇初级中学
燕洞镇初级中学
燕洞镇龙田初级中学
那社乡初级中学
那桃乡初级中学
百林乡初级中学
凤凰乡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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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聘请的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七人单数构成,其中专
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商
务和技术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一)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
1.价格分…………………………………………………………………………………………………10 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
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投标单位
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国家工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
件格式”要求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评分依据)
(2)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
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
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 2%的价格扣除,扣除
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2%);(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
《投标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为评分依据)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投标人是残疾人福
利性企业,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
(6)本次招标上限折扣计费率为 91.00% ,超出招标上限折扣计费率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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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价格分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最低折扣计费率)
某投标人价格分 = × 10分
某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计费率)
2.技术分(服务实施方案)…………………………………………………………………66 分
(1)采购、配送服务方案(满分 20 分,不提供方案或不满足一档不得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采购、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一档(5 分):投标人提供的采购、配送服务方案的内容操作性不强,方案描述不完整、工作流程不
合理,项目实施所需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不周全。
二档(10 分):投标人提供的采购、配送服务方案的内容基本可行,方案描述较完整、工作流程合理,
项目实施所需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合理,基本满足食品供应要求。
三档(15 分):投标人提供的采购、配送服务方案的内容可行,方案描述完整详细、工作流程合理,
项目实施所需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提供可行的服务保障措施,满足食品供应要求。
四档(20 分):投标人提供的采购、配送服务方案的内容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可操作性强,方案描述
细致完善、工作流程科学合理,项目实施所需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服务保障措施完善,完全
满足食品供应要求。
(2)管理制度分(满分 16 分,不提供方案或不满足一档不得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评价,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制度内容:
采购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配送管理等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一档(5分):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一般,不够完整、不够详细,未能周全体现以上 5 项内容。
二档(10 分):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比较全面,各项制度较为详细、具有可操作性,能周全体现以
上 5项内容。
三档(16 分):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全面、完善,各项制度细致详尽、切实可行,能周全体现以上
5 项内容外还提供其它可行服务管理制度。
(3)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满分 16 分,不提供方案或不满足一档不得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价,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可包含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食品采购渠道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品质量标准、食品留样、食品追溯方式。
一档(5 分):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一般,不够全面、不够详细,未能周全体现以上 5 项
内容。
二档(10 分):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比较全面,各项措施较为详细、具有可操作性,能周
全体现以上 5项内容。
三档(16 分):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全面、得力,各项措施细致详尽、科学可行,能周全
体现以上 5 项内容外还提供其它可行安全保障措施。
(4)紧急事件处理预案(满分 14 分,不提供方案或不满足一档不得分)
一档(5分):投标人提供的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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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10 分):投标人提供的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较具体、详细,能够基本保障项目工作;
三档(14 分):投标人提供的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具体、全面、可行性高,有力保障项工作。
3.商务分…………………………………………………………………………………………………24 分
(1)售后服务分(14 分)
由评委依据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书进行评价。
一档(5 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简单,服务措施简单,售后服务监督和回访、售后
服务体系及本地化服务均无体现。
二档(10 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详细,服务措施较得力,售后服务监督和回访、售
后服务管理体系较完善。
三档(14 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详实、针对性强,服务措施先进,售后服务监督和回
访、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完善,提供切实可行的本地化服务内容。
(2)业绩分(满分 10分)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以来承担类似食材配送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2分,满分 10 分。【以中标通
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三)总得分=1+2+3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
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
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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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
以本表规定的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详细内容
1.1 采购人
名称:巴马食膳佳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 120
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8-6216263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 118 号青秀万达写字楼银座 8 楼 808
室
联系人:潘玉婷
联系电话:0771-5382528
1.3 项目名称 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1.4 项目编号 HXCTGX-GFZB-2021-018
1.5 采购预算
单年度采购预算金额约 4500-5000 万元,三年合计约
13500-15000万元
1.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
118 号青秀万达写字楼银座 8 楼 808 室)
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企
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授权委
托人)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是授权
委托人)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
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报名);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
文件,过时不予接受。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1.8 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5.1.1 质疑提交地点和联系方式 接收质疑函方式:接受以现场递交或以邮递方式送达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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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质疑
质疑联系部门: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玉婷,联系电话:0771-5382528
通讯地址:南宁市东葛路 118号青秀万达写字楼银座 8 楼
808室
8.8 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资格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商务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11.4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拾万元(?100000.00)计取,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付清。
1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60天
13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必须足额交纳)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
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备注: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
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3)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供应商应于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五象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60 5001 0000 0030
(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
投标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交至开标地点。
14.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与第一章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
14.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 118 号青秀万
达写字楼银座 8 楼 808室)
14.4 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 无
14.5 递交投标样品地点 无
15.1 开标地点 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
17.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6 履约保证金 无
28.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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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评标或评审结束前查询相关供应商主
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记录内容溯及时限为文件递交截止
之日前三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指定时段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等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
用记录,同时将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为证据留
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执行资格审查的主体核验具
体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
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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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预留采购份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2.1 与本项目相关的采购业务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以下媒体
上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2.2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内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能够提供本次服务,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4. 询问
4.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
4.2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
出答复。
4.3 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
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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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质疑和投诉
5.1 质疑
5.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质疑材料统一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提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将属于采购人受理和答复的质疑材料及时移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应将
质疑处理情况及时函告采购代理机构。
5.1.1.1 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购买
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公开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
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公开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
复。
5.1.1.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
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5.1.1.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
5.1.2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
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5.1.3 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第七章“质疑材料格式”提供的“质疑
函(格式)”和“质疑证明材料(格式)”的要求填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
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连续三个月在职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
印件)。
质疑书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5.1.4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
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
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1.5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
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 5.1.3 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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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
(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1.6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 2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质
疑条件的质疑,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自收到质疑材料之
日起即为受理,自受理质疑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
其他有关供应商。
5.1.7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
行合同。
5.2 投诉
5.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
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提起投诉。
5.2.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
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
文译本):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5)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
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
公章。
5.2.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
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
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2.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5.2.2 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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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2.5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采购当事人。
5.2.6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二 公开招标文件
6. 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本公开招标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公告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2 根据本章第 7.1 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
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
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澄清通知(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除书面澄清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
知(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充分了解招标的内容、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
8.2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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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标注★号的内容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判定投
标无效的依据。
8.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投标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
8.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
8.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
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7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
8.8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
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
本为准。投标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资格文件正本、技术文件正本、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
文(特别规定除外)。
9.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需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四部分,投标人应按
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
10.1.1 报价文件,包括:
(1)投标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2)报价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3)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
式)”的要求填写。
其中,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4)项如有请提交。
10.1.2 资格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资格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
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营业执照副本内页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企业的,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
企业法人和经营范围,如需要核验营业执照原件,供应商可按有关规定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
原件供现场审核)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
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其中,资格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3)项必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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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技术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技术资料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的要求填
写;
(2)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3)拟投入运输工具与设施一览表:格式自拟
(4)其它: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方案,相关的图纸、图
片,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复印件,等等。
其中,技术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项必须提交;第(2)~(4)项如有请提交。
10.1.4 商务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人在最近半年(2021年 5月至 2021年 10月)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
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
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
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提供;
(2)投标人在最近半年(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10 月)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
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
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新成立的
单位按实际提供;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的转帐(或电汇)底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4)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
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7)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
(8)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9)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
(10)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
明复印件、投标产品近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近
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
其中,商务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4)项必须提交;第(5)、(6)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有售后服务要求的,第(7)项必须提交;第(8)~(10)项如有请提交。
10.2 投标人应编制目录,按上述顺序将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
特别注意投标报价不得出现在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中。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须以折扣计费率进行报价,投标人所采购的粮油、调料、禽蛋类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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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地方(河池市巴马县城区)市场的平均价格(参照巴马县城区寿乡市场、农贸市场和万泰城超市、润百家
超市、大众超市中的一家超市定价),蔬菜、牛奶、猪牛羊肉、水产品类及冷冻食品价格应略低于所配送
地方(河池市巴马县城区)市场的平均零售价格(参照巴马县城区寿乡市场、农贸市场和万泰城超市、润百
家超市、大众超市中的一家超市定价)。投标产品定价每个月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进行不少于 2 次市场
询价及核定,询价结果作为下一周期定价依据。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食材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
验收及其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以及供货时间内所供货物的价格浮动因素。
投标人须以折扣计费率报价。注:本采购文件中的折扣计费率是指打折系数,例如:折扣计费率为 91%,
即为打九一折,结算价=采购人核定的当期市场价格×折扣计费率×实际供货的数量。
本次招标上限折扣计费率为 91.00% ,超出折扣计费率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11.2 投标人可就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某一个分标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也可就某几
个或所有分标内容分别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附带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 投标报价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服务需
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11.4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12. 投标有效期
1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
使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13. 投标保证金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 投标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投标文件与投标样品的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的正、副本文件进行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
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报价文件、资格审
查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应一起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中。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
盖单位公章。
14.1.1 投标文件的标志
14.1.2 包封的标志
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14.1.4 如果投标文件袋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记,采购人可以拒收,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
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采
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提交保函原件)【以上资料均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指定地点,
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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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5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 开标与评标
15. 开标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 14.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开标现场相关人员;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投标人代表按本章第 14.1 项的规定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4)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分标号、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报价、交
货期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记录人负责做开标记录;
(5)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7)开标结束。
17. 评标
17.1 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
17.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7.3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
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三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7.4 评标程序:
17.4.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
请回避;
17.4.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
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评标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17.4.3 评标委员会按分工开展评标工作:
17.4.3.1 投标文件初审。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
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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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
17.4.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17.4.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7.4.3.4 报价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4.3.5 编写评标报告,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
17.4.4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过程和评分、评标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评委进行校
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17.5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
性内容进行谈判。
17.6 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
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8. 投标文件的修正
18.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8.2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本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 17.4.3.2 的
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 拒绝接收
19.1 投标人未在本章第 14.2 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本章第 14.3 项指定地点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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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投标人未在本章第 14.4 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样品送达至本章第 14.5 项指定地点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样品。
20. 无效投标
★20.1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 3 项规定的;
(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 8.8 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 10.1 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
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 10.2 项规定的;
(5)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本章第 11 项规定或超过采购预算(包括分项预算)的或评标委员会认定
属于 17.4.3.4 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
(6)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
(7)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17.4.3.1 项所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情形的;
(8)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18.2 项所述情形的;
(9)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接受的;
(1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1. 废标
21.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计算: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
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
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
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不再另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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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同授予
22.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2.1 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
商。
23.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3.1 评标结束后,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
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
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退回
24.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其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24.2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验收后由采购人退
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 2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25. 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内,
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订立书面合
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均应在合同的签章处签章,就采购合同
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确定的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
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合同。
25.3 采购合同签订应当采用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合同应内容完整、盖章齐全;项目合同的各要素和内
容应与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的内容一致;合同附件齐全;多页合同每页应顺序标
出页码并盖骑缝章。
25.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可追究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5.6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供
应商不得拒绝。如中标供应商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5.7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如仍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应及时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经同意后,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8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
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9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采购人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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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 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
购合同金额的 10%。
25.10 采购合同是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
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
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5.11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采购合同行为的,权益受损当事人应当将有
关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
26. 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七 其他事项
27. 解释权
27.1 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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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的全
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
一、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1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2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三、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3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四、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4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愿意以折扣计费率(大写)百分之 ,服务期限: 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相应的采购内容。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
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第 12.1 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都是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4、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
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
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
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
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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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
辩解。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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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 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产品的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冷冻(藏)、配送、
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保险、劳保、质保及投标等一切相关费用。
3.投标人须以折扣计费率报价。
注:本采购文件中的折扣计费率是指打折系数,例如:折扣计费率为 91%,即为打九一折,结算
价=采购人核定的当期市场价格×折扣计费率×实际供货的数量。
本次招标上限折扣计费率为 91.00% ,超出折扣计费率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序
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折扣计费率(%) 备注
服务期限: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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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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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公司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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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技术资料表(格式)
请根据所投服务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
“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
号
招标文件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
偏离说明
采购内容
技术标准和服务要
求
采购内容 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1
1 ……
2 ……
3 ……
……
1 ……
2 ……
3 ……
……
正 偏 离
(负偏离
或 无 偏
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当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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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由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服务要求自行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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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
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如果招标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投标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
承诺内容应当写明投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⑶当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项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一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
偏离或无偏
离)
二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
偏离或无偏
离)
...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
偏离或无偏
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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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 (姓
名和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
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
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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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声明函(格式)
致:_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 (项目名称) _ __(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为便
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说明:
1.投标人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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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名称: 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
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采购、配送服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
必须共同遵守。
一、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自 2021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二、日常订货与临时订货
日常订货:甲方提前 8小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订货,供货方应于次日上午 7:40 分之前送达(送货到
达时间以乙方送货员签到为准),迟到时间不能超过 10 分钟。如乙方提前 10 分钟以上送货时,应电话
通知甲方。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补货时,可提前 1 小时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订货,无论数量多少,乙方须在 2 小
时内按订单数量送达。
三、供货数量及要求
1.签订合同前,乙方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2.乙方须提供所有送货员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给甲方备案,如途中乙方需要更换送货员,
须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换人。
3.送货人员要求相对稳定、着装整齐,验收时应当场检查货物数量及质量,并填写好送货单。
4.在合同有效期内,以甲方确认的采购清单物料及数量为准。
5.乙方应及时提供季节性蔬菜品种和价格给甲方参考,当乙方不能提供甲方所需品种货物时,应及时
电话通知甲方更换替代货物。
四、供货质量及售后服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和证件是乙方的义务,在合同期内
乙方应提供销售相应种类物料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无证产
品甲方不予接受。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
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3. 禁止一切有质量存在问题的物料进入甲方或食品接收单位食堂,在验收时发现以下问题的物料一
律拒收(包括但不限于):①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②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③超过保质期限;
④内包装损坏;⑤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进口产品没有中文标识;⑥需冷藏、冷冻食品的温
度同规格要求不一致的食品;⑦未经国家卫生监管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原料;⑧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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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乙方所提供的货品虽经甲方或食品接收单位抽检验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必须及时
给予退换货品。
5.乙方供货价格规定:结算价=采购人核定的当期市场价格×折扣计费率×实际供货的数量。
序号 内容 折扣计费率
大米、米粉、面制品
蔬菜
食用油
肉类
鲜活水产类
禽蛋
牛奶
调味品
其他食品原料
6.供货市场价格的规定。
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的方式,乙方所采购的粮油、调料、禽蛋类商品的价格不
得高于配送地方(河池市巴马县城区)市场的平均价格(参照巴马县城区寿乡市场、农贸市场和万泰城超市、
润百家超市、大众超市中的一家超市定价),蔬菜、牛奶、猪牛羊肉、水产品类及冷冻食品价格应略低于
所配送地方(河池市巴马县城区)市场的平均零售价格(参照巴马县城区寿乡市场、农贸市场和万泰城超市、
润百家超市、大众超市中的一家超市定价)。产品定价每个月由甲方、乙方进行不少于 2 次市场询价及核
定,询价结果作为下一周期定价依据。
供货市场价格的规定:蔬菜类每隔 15 天双方到规定的市场及超市进行询价并确认各品种市场价,肉
类每隔 15 天双方到规定的市场及超市进行询价并确认各品种市场价。结算单价=甲方核定的当期市场价格
×折扣计费率。
五、交货地点和运输方式
1.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 1 辆 10t 以上、3 辆 4t 以上食品原料专用全封闭箱式运输车辆(可冷
藏、保质)运输所有食品给甲方。乙方提供的全封闭箱式运输车辆必须足额购买交通行业规定的相关保险
并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各项保险。
2.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必须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
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六、结算方式和依据
每两个月结算一次货款。经乙方与甲方核对好货物数量金额后,由乙方提供有效票据,交甲方按规定
程序办理支付手续。以双方签字确认后的送货单为依据,月末经双方汇总核对无误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
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规发票、转账资料及送货汇总清单后,甲方在将货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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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达到甲方供货标准和要求时,经甲方知会后但不进行整改,发生有三次,甲方有权无条件终
止合同。
2.乙方未配有专门冷藏库、检验室、专用车等相关硬件设施,甲方不给予签订合同。
3.因乙方供货不及时,应提前电话告知甲方。除自然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外,如无故迟到时间超过 10
分钟时,每次扣货款 200 元;如无故迟到时间超过 30 分钟时,每次扣货款 300 元,如无故迟到时间超过
60 分钟时,甲方将自行采购,每次扣除乙方当月货款的 5%(从乙方当月结算货款中扣除)。一个学期内
乙方有三次无故迟到时间超过 60 分钟时,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4.乙方未能按质量标准供货,导致甲方食用后发生安全事故的,经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属于食品安全
事故范畴,确实属于乙方责任(除因交货后甲方因加工、保存、烹饪不当,及饮食中食物相克等无法定责
外),乙方须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物料来源的渠道说明,禁止不合格物料的流入。
6.甲方未能按规定及时结算货款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在合理期限内转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因甲方无故拒绝验收货物或故意叼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当因政策性问题或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合同需要调整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九、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十、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也是本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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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质疑材料格式
一 质疑函(格式)
一、被质疑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 选 1)
二、质疑环节: (采购需求、资格审查、中标或者成交结果、采购执行程序 4 选 1)
三、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1.质疑供应商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1.质疑项目的名称 :
2.质疑项目的编号:
3.质疑项目的分标号:
五、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质疑事项 1 的事实依据:
质疑事项 1 的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1 的相关请求:
质疑事项 2:
质疑事项 2 的事实依据:
质疑事项 2 的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的相关请求:
……
六、附件材料目录(材料附后)
1.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
2.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期连续三个月在职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交的材料目录(材料附后)
1.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份
质疑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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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质疑的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根据质疑环节填写“被质疑人:”。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
法)、采购过程中的资格审查,以及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被质疑人:”处填写采购人名称;
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采购过程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被质疑人:”处填写采购代
理机构名称。
2.质疑事项的事实依据应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3.质疑事项的法律依据应列明质疑事项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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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质疑证明材料(格式)
质疑项目的名称:
项目编号:
一、质疑事项 1 证明材料目录(证明材料附后,共 页)
1.……
2.……
……
二、质疑事项 2 证明材料目录(证明材料附后,共 页)
1.……
2.……
……
三、……
质疑供应商(公章):
提起质疑的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质疑事项证明材料的具体文件)
第一章 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公开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四 投标
五 开标与评标
六 合同授予
七 其他事项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 质疑材料格式
一 质疑函(格式)
二 质疑证明材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