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梁山县接待事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中银大厦餐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中银大厦餐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中银大厦餐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中银大厦餐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梁山县中银大厦餐厅1981平米,餐位500个,开设三餐,本项目需人员不少于35人,每天提供四十余种菜品、面点类及汤粥类数十余种,满足干部职工的就餐需求。具体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价:205.2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2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2-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济宁市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联系人:李国田 联系方式:7360567
2.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梁山分公司 地址:山东济宁市梁山县梁山46号
联系人:马丽雯 联系方式:15106711177
附件:
项目需求.zip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梁山县中银大厦餐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梁山县中银大厦餐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梁山县中银大厦餐厅1981平米,餐位500个,开设三餐,本项目需人员不少于35人,每天提供四十余种菜品、面点类及汤粥类数十余种,满足干部职工的就餐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项目共分1个包。

预算金额:205.2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梁山县中银大厦餐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需要。

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包括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依据相关有关政策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明确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时间:根据甲方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6.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及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采购人及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三、专家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名单 苏苑、纪杰善、闫秋成

2、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129日起,至20211212日止。

、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2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理银 联系电话:18660472511

招标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经理 联系电话:18854729969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