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SCGZ政采招(2021)12-01号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项目概况 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http://myzc.my.gov.cn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30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7042021000278 |
项目名称 | 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4590000 |
最高限价 | 4590000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不合格的或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正常供货的,将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包一)米、面、油、干杂调味品、牛奶和面包辅料类: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二)蔬菜、水果、鲜豆制品和水产类: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三)猪肉、牛羊肉、鲜鸡蛋、速冻产品和鲜禽类: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一)米、面、油、干杂调味品、牛奶和面包辅料类: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包二)蔬菜、水果、鲜豆制品和水产类:无 (包三)猪肉、牛羊肉、鲜鸡蛋、速冻产品和鲜禽类: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投猪肉产品需具有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A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1-12-10 00:00:00到2021-12-16 17:00:00(北京时间) |
地点: | http://myzc.my.gov.cn |
方式: | 电子报名/网上发售,登录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http://myzc.my.gov.cn)注册并登录,按照系统提示网上交纳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说明请下载使用手册。 |
售价: | 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1-12-30 10:00:00(北京时间) |
地点: |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愿望集团2楼)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1、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2、同级财政投诉渠道: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9号;联系人:凌志军;联系电话:0816-2273273。 |
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爱华;联系电话:13508107929,299756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愿望集团2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华;联系电话:0816-235116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炎飞 |
电话: | 0816-2351166 |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编号:SCGZ 政采招(2021)12-01 号
项目: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中国·四川(绵阳)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2021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9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9
二、总则...................................................................................................................................14
三、招标文件...........................................................................................................................16
四、投标文件...........................................................................................................................17
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情形.................................................................................................. 22
六、开标...................................................................................................................................22
七、中标...................................................................................................................................23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4
九、支付货款...........................................................................................................................26
十、投标纪律要求...................................................................................................................26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28
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32
第四章 文件格式...........................................................................................................................41
第一部分 投标产品资格...................................................................................................... 42
第二部分——报价部分...........................................................................................................43
(一)投标报价承诺...............................................................................................................43
(二)开标一览表...................................................................................................................44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45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46
第四部分——商务部分...........................................................................................................47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50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65
第七章 评标办法...........................................................................................................................75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93
第一章 投标邀请.........................................................................................................................1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3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103
二、总则.................................................................................................................................108
三、招标文件.........................................................................................................................110
四、投标文件.........................................................................................................................111
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情形................................................................................................ 116
六、开标.................................................................................................................................116
七、中标.................................................................................................................................117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18
九、支付货款.........................................................................................................................120
十、投标纪律要求.................................................................................................................121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122
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26
第一部分 投标产品资格.................................................................................................... 136
第二部分——报价部分........................................................................................................ 137
(一)投标报价承诺............................................................................................................ 137
(二)开标一览表.................................................................................................................138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139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140
第四部分——商务部分........................................................................................................ 141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14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159
第七章 评标办法.........................................................................................................................164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181
第一章 投标邀请.........................................................................................................................18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91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191
二、总则.................................................................................................................................196
三、招标文件.........................................................................................................................198
四、投标文件.........................................................................................................................199
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情形................................................................................................ 204
六、开标.................................................................................................................................204
七、中标.................................................................................................................................205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06
九、支付货款.........................................................................................................................208
十、投标纪律要求.................................................................................................................209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210
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214
第一部分 投标产品资格.................................................................................................... 225
第二部分——报价部分........................................................................................................ 226
(一)投标报价承诺............................................................................................................ 226
(二)开标一览表.................................................................................................................227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228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229
第四部分——商务部分........................................................................................................ 230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233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248
第七章 评标办法.........................................................................................................................253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270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CGZ 政采招(2021)12-01 号
招标项目: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
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第一包)米、面、油、干杂调味品、牛奶
和面包辅料类
中国·四川(绵阳)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2021 年 12 月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
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
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
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政府采购
网(http://myzc.my.gov.cn/)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
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绵阳政府采购登陆页
面扫码关注绵阳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
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
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
担;
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
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地点详见绵财采[2016]14 号文件
(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
阅)。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
障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食
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GZ 政采招(2021)12-01 号
二、招标项目: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
送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
然人本人)在前 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
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
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
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
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
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截止
时间后,投标人不足 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
绵阳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
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2、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
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绵阳市科创区科技路 5号(愿望集团二楼)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和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一环路东段 139 号
联 系 人:胡爱华
联系电话:13508107929,299756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 5号(愿望集团二楼)
联 系 人:李炎飞
联系电话:0816-2351166
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成都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第一包)米、面、油、干杂调味品、牛奶和面包辅料
类:1,070,000.00元/年(大写:壹佰零柒万元/年)其中:
区机关食堂约570000元/年,五里梁机关食堂约500000元/
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一包)米、面、油、干杂调味品、牛奶和面包辅料
类:1,070,000.00元/年(大写:壹佰零柒万元/年)其中:
区机关食堂约570000元/年,五里梁机关食堂约500000元/
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
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
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
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低价投标的处理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3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
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
微企业)、节能环保价
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
性要求)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
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
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
型企业。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
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
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
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
二、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
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3%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
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
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4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否
业采购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
阳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8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9 现场演示 无
10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
的有效组成部分。
12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3 投标保证金缴纳
金 额:0.00
交款方式:登录绵阳政府采购(http://myzc.my,gov.cn)
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未按规定渠道交纳保证金
而导致无法投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交款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0时00分
(以到帐时间为准)。
14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
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
在绵阳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后5个工作日
内全额退还。
15 履约保证金
中标总金额的5%。
收款单位:采购人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履约验收
表》和《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到采购人处退付交纳的履
约保证金。
交款方式: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以支票、汇
票、本票或者金融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16 合同分包 不允许
17 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招标文
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
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招
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
解释。
18
供应商询问、质疑
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
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
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
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
联 系 人:胡爱华
联系电话:13508107929,299756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愿望集团二楼)
联 系 人:李炎飞
联系电话: 0816-2351166
19 政采贷融资
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
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
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也可直接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1.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个金小微部:
0816-2250999/2975026
2.招商银行绵阳分行,公司客户部:0816-2247071
3.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0816-23
63289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公司业务管理
部:0816-2357035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公司业务
管理部:2349019
6.建行绵阳分行,公司业务部:0816-2238546
7.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客户营销部:0816-
2225755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公司业务部:0816-
2571993
9.绵阳农商银行,公司部:13118166725"
10.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司业务部:08
16-4733666
11.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部:1
3909013139
12.四川梓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0
816-8260607
13.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0
816-8823629
14.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广化支
行:0816-5280140、0816-5281657
15.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部:0816-72277
82
1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普惠金融事业
部:0816-2669733
20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或金额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5%/年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
5000按照5000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绵阳跃进路支行
账 户:2308002309100021964
21 投诉渠道
同级财政部门名称: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9号
联系人:凌志军
联系电话:0816-2273273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在“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注册
并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绵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注册获取了招标
文件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两个以上品牌,制造
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
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两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
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
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
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
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5)投标人、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
证明材料;
(6)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
止时间 15 日前进行;不足 15 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市政府采购上发布更正公
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招标文件提
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会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8.2 供应商参加答疑会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
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如涉及,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
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
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还应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
工承担不同工作的,则不需同时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
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
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
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2.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4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
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6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投标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
责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
束力。
12.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6项规定。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和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
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
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
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
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
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
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
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
14.2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报价
明细表”及“投标报价承诺”。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
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投标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
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3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
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
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要求。
14.4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具
体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要求)。
如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
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
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4.5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具体格式详见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部分。
14.6 其他部分。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
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
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
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和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
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
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
网进行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
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
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
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5 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
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
标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
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
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
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
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 XXX.BBL 和 XXX.BJL)。
18.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18.1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
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8.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签投标人
机构数字证书。
18.4 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
n)将符合 18.1 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
18.5 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
18.6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需要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内容,供
应商必须将签字、盖章的原件扫描导入到《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通过系
统在标书封面加盖电子签章,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加签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最
终导出“投标人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两个文件。“投标人资
质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 XXX.BJL(文件后缀名为 BJL), “电子投标
文件”格式为 XXX.BBL(文件后缀名为 BBL)。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
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通
过“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0.2 除因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
按时解密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把已上传的投标文件撤回,再将其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通过“绵阳市政府采购
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上传
21.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
撤回。
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情形
2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未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cz.my.gov.cn)”注册而获取了
招标文件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方式和数额投标保证金的;
(4)在开标会现场有故意损毁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扰乱开标秩序行为的。
六、开标
23 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现场监督人员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
件;投标人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开标。
23.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
督。
23.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
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
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
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2)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包括各项涉及报价的表格)与“开标
一览表”不一致的,以经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但“投标函”中的报价
与“开标一览表”价格不一致的,将被视为多个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
(3)如遇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
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
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3.4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4.1 开标会开始。开标会主持人宣布采购人、会议记录人、现场监督等人
员,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并负责唱标;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
及“参加开标供应商登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及已递交投标文件未参
加开标的供应商名单。
24.2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进行解密,同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
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
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
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
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投
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
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4.4 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投标人可以离场但须保持手机畅
通。
25 开评标过程记录及存档
开标过程由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记录,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代表和
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存档。
七、中标
26 中标结果公告
26.1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
购网公告中标结果。
26.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
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
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6.3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7中标通知书
27.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7.3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和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的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sichuan.gov.cn )点击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页面“评审情况”栏查询。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4 采购项目编号即为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
27 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负责。
29 合同分包
29.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
担主体的不得分包。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9.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政
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给其他非监狱企业或者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9.5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16 项规定。
30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招标人同意后,可
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
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
予退还,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1.3 下列之一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
采购合同的;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
以次充好现象的;
(3)中标人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
妥善处理的。
32 履行合同
32.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33 验收
33.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
目进行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
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
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33.2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3.2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履约验收
管理的通知》(绵财采〔2019〕2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九、支付货款
34 申请支付
34.1 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政
府采购项目资金。
34.2 本级预算单位使用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具有政府采购标识的采购项目,
由采购人出具《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其余采购资
金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授权支付程序进行支付;省级直管部门按照预算批复
单位要求办理。
十、投标纪律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1)-(5)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中标无效。
36 投标人失信行为及处理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
审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相
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
或者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
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
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
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
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中标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中标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
依法予以处理。
37 投标人违法行为及处理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
处理。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规定办理。
38 供应商询问、质疑
38.1 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
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
人提出;
(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
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8.2 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
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8.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
书格式及内容)。
38.4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
对象的质疑。
38.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
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被质疑人基本信息
被质疑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四、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
五、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质疑书正本 1份,副本 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
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9.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10.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1.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12.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
供
应
商
资格要
求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
力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
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
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
描件);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身份证》(扫描件,持原件备查)。
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
度
1、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
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
应商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鲜章);或单独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属于银行、保
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
的,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
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新成立的公司
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
力
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
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
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扫描
件)
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
录
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 3 个月
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税务部
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者纳税申报资料(复印件
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近一年内
连续不少于 3 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
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
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单
独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新成立公司
不足 6个月或自然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做出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书
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非法
人负责人、自
然人本人)在
前 3年内不得
具有行贿犯罪
记录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格式见附件)。
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要
求
投标人须具有
有效期内的
《食品生产许
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
证》或《食品
流通许可证》
投标人取得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
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
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附件 1:
商业信誉承诺书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
附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书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
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做出承诺。
附件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
记录的承诺书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联合体方应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对提供证明材料困难的其他联合体方应作出此承诺。
附件 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
为)。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
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 号)的规定,采购项
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
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000 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
没收财产 2 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 万
元以上。”)
2.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
附件 5: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
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 年内无行
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
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文件格式
投 标 函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投标,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
遵守招标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
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保证提
供的货物和服务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
均价。第( )包总投标价为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
字生效后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期内完成履约。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万元(大
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
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接受失信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
禁入等相关处理: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恶意质疑、投诉;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
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
合同。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
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延长有效期。我方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我方不能修改投标
文件。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投标产品资格
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
满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应提供的
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要求 无
资质性要求 无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第二部分——报价部分
(一)投标报价承诺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郑重承诺: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且与本次投
标前一年内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对同一产品报价的最低报价相比,比例不
高于 15%。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第 包
序号 采购内容 报价 单位 备注
1 米、面、油、干杂调味品、牛奶和面包辅料类 %
本项目以百分比形式填报
结算率
投标总价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名称:
注:
1、“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中“报价”一致。
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3、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等一切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
费用。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
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商
及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单 价
(%)
是否为进
口产品
节能
环保
备注
1
2
3
…
投标人名称: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货物名称、生产
厂家及品牌、规格型号以及单价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纵向横向比较
价格异常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产品在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在“节能环保”
栏注明,如为节能品目清单内产品,须注明“节能产品”或“政府强制采
购产品”,如为环保清单内产品,须注明“环保产品”。
3、“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
计相等(本项目统一填写结算率)。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投标产品技术要求响应表(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
要求
投标产品品
牌、型号
投标产品配置
和技术指标、参数
正/负
偏离
备注
注: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
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2、供应商必须顺序逐项对照填写,注明正、负或无偏离,如产品为国
家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产品也请在备注栏注明。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声明: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
务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招标文件编
号 )第 包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
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自然人不提供。
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人单
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则为投标人姓
名)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
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必须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亲自参加则不提供。
诚信行为声明函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本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
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
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应答表(第 包)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1 交货时间/工期要求
2 交货地点
3 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
4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5
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
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6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7 其他
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售后服务承诺和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写)
致 (采购人名称) :
注(需要时填):
1、需附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情况
(网点多者可自制表格)——服务网点名称: ;地址: ;
注册资本金: 元;员工总人数 人(其中:技术人员数 人;维修
人员 人);成立时间: ;服务电话: ;传真: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自制表格请加盖公章。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
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
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
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用户地址
用户联系人
及电话
实施时间
合同
金额
完成
项目
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扫
描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扫描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后续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号 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是在 .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 国 名 ) 依 法 登 记 注 册 的 , 其 主 要 营 业 地 点 现
在 。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或代理的 品牌 产品
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
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
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
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公章)
日期:
注:1、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或代理商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
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或代理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
授权销售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
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的授权文件扫描件。
2、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没有要求的不需要
提供。
(九)综合评分所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请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提供打分所需的资料(在投标
文件已描述或提供了的,不必重复),不齐将扣相应分,不提供将不得相应分。
1、
2、
3、
....
第五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一、中小企业优惠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
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
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
③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
④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4、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
二、节能环保(如涉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04)185 号】《关于印发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环保总局【财库(2006)90 号】《关
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9)
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财
库(2006)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以及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
告,结合工作实际,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
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
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
日 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
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
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接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品
目
号
产品名称 节能产品 环保产品
投标报价
(元)
价格评标
扣除金额
(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 6=栏目 5×3%,既是节能又是环保产品不重复计算优惠。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4. 产品名称应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对应。
5. 产品在国家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在“节能产品”栏注明“节能产品”、“政
府强制采购产品”,在“环保产品”栏注明“环保产品”并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的论证;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
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
新版本。
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优惠扣除后评审价格汇总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单位:元
投标报价
小微企业价格
评标扣除金额
节能环保优惠价
格评标扣除金额
评审价格 备注
1、投标报价应和开标一览表金额一致;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相关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
价格扣除。
1. 3、节能环保优惠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就和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对应金额一
致。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 项目概述
对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
行采购,包含米、面、油、干杂调味品、牛奶和面包辅料类,蔬菜、水果、鲜豆
制品和水产类,猪肉、牛羊肉、鲜鸡蛋、速冻产品和鲜禽类等
二、项目标的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所属行业
1
米、面、油、干杂调味品、牛奶
和面包辅料类
1项 农、林、牧、渔业
三、基本参数及相关标准要求
1、大米:
1.1、包装制作:包装要求符合 GB7718-2011 规定标准。包装上要注明品名、
厂名、厂址、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不得使用贴标签等方式作标志。
产品应有“SC”标志、质量检验合格证,符合定型包装食品标签规定要求。
1.2、符合 GB/T1354-2018《大米》、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真菌霉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相关标准。
1.3、标准:国标一级大米及以上。
1.4、重量:25kg 或 50kg/袋(净重)。
1.5、主要参数
1.5.1、碎米总量:≤10.0%;
1.5.2、小碎米:≤1.0%;
1.5.3、不完善粒:≤3.0%;
1.5.4、黄粒米:≤1.0%;
1.5.5、水分:≤15.0%;
1.5.6、六六六:≤0.05mg/kg;
1.5.7、滴滴涕:≤0.05mg/kg;
1.5.8、黄曲霉毒素 B1:≤10ug/kg;
1.5.9、铅(Pb):≤0.2mg/kg;
1.5.10、镉(Cd):≤0.2mg/kg;
1.5.11、汞(Hg):≤0.02mg/kg;
1.5.12、无机砷(As):≤0.2mg/kg。
注:配送到食堂的所有大米产品应具有不低于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保质期。
2、面粉:
2.1、包装制作:包装要求符合 GB7718-2011 规定标准。包装上要注明厂名、
厂址、品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使用贴标签等方式作标志。产品应
有“SC”标志、质量检验合格证,符合定型包装食品标签规定要求。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GB1355-2005 标准。
2.3、标准:特制一等小麦粉,不含添加剂。
2.4、重量:25kg 或 50kg/袋(净重)。
2.5、主要技术参数
2.5.1 面筋质(以湿重计)≥26.0%
2.5.2、含砂量:≤0.02%
2.5.3、磁性金属物:≤0.003g/kg
2.5.4、水分:≤14.0%;
2.5.5、灰分(以干物计):≤0.70%;
2.5.6、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mg/100g;
2.5.6、黄曲霉毒素:≤5.0ug/kg;
2.5.7、过氧化苯甲酸:不得检出;
2.5.8、六六六:≤0.05g/kg;
2.5.9、滴滴渧:≤0.05g/kg;
2.5.10、铅:≤0.2g/kg.
注:配送到食堂的所有面粉应具有不低于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保质期。
3、菜籽油:
3.1、三级及以上物理压榨菜籽粮油,符合 GB1536-2004 三级及以上标准的
物理压榨菜籽粮油(非转基因物理压榨菜籽粮油),加工原料为非转基因菜籽。
3.2、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和《预包装食品
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标准。
3.3、重量:≥12.5L/桶(净重)。
3.4、压榨菜籽粮油主要参数列表
项目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
气味、滋味 - 具有菜籽粮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酸值 (KOH) mg/g ≤1.0
过氧化值 mmol/kg ≤6.0
溶剂残留量 mg/kg 不得检出
含皂量 % ≤0.03
水分及挥发物 % ≤0.1
不溶性杂质 % ≤0.05
铅(Pb) mg/kg ≤0.1
总砷(以 As 计) mg/kg ≤0.1
黄曲霉毒素 B1 ug/kg ≤10
注:配送到食堂的所有菜籽油应具有不低于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保质期。
4、干杂调味品类:
4.1、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
-2011)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标准。
4.2、包装要求及标准: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具
有完整的包装,且包装上标有 SC 标识,根据不同产品分别规定用中文标有品名、
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定、配方或者主要成份、食用或
使用方法、保存方法等说明。
4.3、品名及最高限价:
名称 规格 单位
红酱 25 千克/桶 桶
白糖 50 千克/袋 袋
大枣 2.5 千克/件 件
山楂 5千克/件 件
甜面酱 300g*24 瓶/件 件
加碘盐 350g*60 包/件 件
豆瓣酱 5kg/件 件
豆豉 2.5kg/袋 袋
酱油 25 千克/桶 桶
醋 25 千克/桶 桶
淀粉 25 千克/袋 袋
老干妈 280g*24 瓶/件 件
白醋 420ml*20 瓶/件 件
大老抽 5L*4 桶/件 件
大头菜 8kg/件 件
好运鸡精 400g*22 袋/件 件
梅花味精 400g*20 袋/件 件
料酒 420ml*20 瓶/件 件
口磨酱油 500ml*12 瓶/件 件
保宁醋 430ml*20 瓶/件 件
卤粉 10g*280 盒/件 件
十三香 40g*102 盒/件 件
野山椒 1.5kg*6 瓶/件 件
花椒油 400ml*12 瓶/件 件
火锅料 300g*30 包/件 件
鸡肉肠 3.25kg/件 件
蒸肉粉 150g*100 包/件 件
榨菜 2000g*6 包/件 件
红肠 3.15kg/件 件
枸杞 散装 斤
葡萄干 散装 斤
芝麻 散装 斤
云豆 散装 斤
豌豆 散装 斤
黄豆 散装 斤
绿豆 散装 斤
花生米 散装 斤
大木耳 散装 斤
小木耳 散装 斤
干豇豆 散装 斤
芽菜 散装 斤
黄花 散装 斤
海带 散装 斤
海带丝 散装 斤
青花椒 散装 斤
虾皮 散装 斤
白银耳 散装 斤
干香菇 散装 斤
泡椒 散装 斤
当归 散装 斤
黑米 散装 斤
糯米 散装 斤
玉米面 散装 斤
孜然 散装 斤
花椒面 散装 斤
花椒 散装 斤
胡椒面 散装 斤
海椒面 散装 斤
干海椒 散装 斤
三奈 散装 斤
香叶 散装 斤
八角 散装 斤
桂皮 散装 斤
草果 散装 斤
干面条 散装 斤
苕粉 散装 斤
银丝粉 散装 斤
紫菜 散装 斤
沙参 散装 斤
当归 散装 斤
注:配送到食堂的所有干杂调味品类产品应具有不低于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保质
期。
5、牛奶
5.1、生牛乳符合标准 GB19301-2010《食品国家卫生标准 生乳》,供饮用
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GB19645-2010《食品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原料生
产。
5.2、理化指标:脂肪含量%:≥3.1 ;蛋白质含量%:≥2.9;非脂乳固体%:
≥8.1 酸度
o
T :12-18。
5.3、产品保质期:不长于 4天。
5.4、单件净含量规格为≥200 毫升,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面包辅料类
6.1、符合 GB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2、面包辅料外包装需符合国家卫生规定的卫生标准。
6.3、从生产至送到采购人处时间不超过 2 天。
6.4、品名及最高限价:
名称 规格 单位
改良剂 1KG 包
蛋糕粉 25KG 包
面包粉 25KG 包
泡打粉 2包*5KG 件
酵母 20 包*500g 件
椰蓉 5KG 包
黄油 15KG 件
肉松 2.5KG 包
果酱 1KG 包
奶油 1KG 瓶
豆沙 4*3.5KG 件
四、包装、标识要求
经确认的品牌和包装,内外包装应完整卫生,无受潮、无破漏、真空包装、
无漏气/膨胀情况、内包装物应无破损、货品形状完好无损。包装材料应符合相
应的国家标准。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
味、无霉变现象。包装容器不得使用玻璃、金属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材质。预
包装商品需标示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编
号(许可商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储存条件、保质期,有质量等级也需标
示。
五、运输要求:
1、整个运输过程当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当清洁卫生无污染,车厢内无
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
2、肉类、水产类要求全程冷链配送,相关检疫证书齐全完备。保证随时实
物抽检检验检疫合格。
备注:运输方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在组织货物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
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六、货物溯源要求:
1、蔬菜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蔬菜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
商品菜基地或受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2、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生产厂家
或受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
3、保质期:保质期在 2 个月以上,收货日期距保质期仍有 2/3 或以上,
保质期 2个月以下,收货日期距保质期仍有 1/2 或以上。
七、投标人的确定及配送要求
1、本项目包 1至包 3,每个包采购 2家投标人分别对区机关食堂和五里梁
机关食堂进行配送服务。根据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优先选择配送食堂。每 6个月进
行轮换配送。
2、配送地点:绵阳市游仙区行政集中办公区 2个食堂(绵阳市游仙区一环
路东段 139 号和游仙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 6号)。
3、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予采购人存档。每次
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清单(送货单),提供后需由采购人确定。
4、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需求供应。
5、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
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
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
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供货安排,
因中标人质量、服务、考核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同中标人解除合同。解除合
同后按照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进行项目所需物资采购,若仍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依
此类推,最终无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后采购人重新组织项目中标人的采购。
6、中标人配送人员要求:体检身体合格;素质高、责任心强;专业岗前培
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须提供健康证)。
★八、报价及依据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报价以市场信息价的下浮比例报价参照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绵
阳日报》发布的当周每次《绵阳城区主副食品民生价格信息行情》中的价格为基
准价,结算价格为基准价×(1-优惠率);《信息行情》中未公布价格的品种,以
采购人价格调查小组根据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农贸市场每月进行轮
流共同对同类同品质商品进行调价为准。价格的为基准价,结算价格为基准价×
(1-优惠率)。
2、在合同执行期间,产品价格按照投标人报价的下浮比例执行,不予调整。
3、如中标,每包中标价以二家中标单位报价中下浮比例最低的一家报价为
准,否则报价为无效报价。(单独提供承诺函)
九、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1、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
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不合格的或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正常供货的,将取消中标人
供货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2、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年度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每包的预
算金额。
3、货款支付进度与方式:按月结算,次月支付。采取转账支付方式。每月
5 号起 7 天内到采购人财务室对账,每月 28 日前转账支付上月货款至成交投标
人的对公账户。
4、验收及收货要求
4、1到货后由采购人指定至少不少于 2名人员进行验收。以实际货物数量
(重量)验收登记入库。
★4.2 采购人验收时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成交人应无条件退货,由此发生
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配送投标人自行承担(实质性要求)。
★5、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单独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1 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承诺在 1小时内无条件换货。
5.2 成交投标人需承诺在配送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5.3成交投标人需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购买不低于200万元
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5.4 在供货期间,成交投标人必须保障货源充足,如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
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 1天,采购人一天食用总
量的总资金 0.5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断货 2天,采购人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
金 1.0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 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成交投标人负责。
5.5 因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全部经
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5.6 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按时食用,做好交接手续。投标
人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
评标办法。
2、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
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
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
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
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
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
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
件一并存档。
3、 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4、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5、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标方法
8、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资格审查。
9、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
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
标资格。
10、 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
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
11、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四、评标程序
12、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13、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14、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除本条规定和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
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且无法及时补足的情
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15、系统进行清标,自动识别投标文件编制设备相关识别码及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设备的 IP 地址。
16、符合性检查。
16.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16.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
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3)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16.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服务)的资格资质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未满足招标文
件第四章商务部分“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中投标产品(服务)资格资质性条件的;
(2)联合体投标不符合要求的: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未按规
定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
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其负责投标事务的一方与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不一致的;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充分、公平竞争的保障措施”中“利害
关系供应商处理、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情形的;
(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如投标文件中如附外文资料,没有对
应翻译成中文或故意错误翻译的;制作为活页)、签署、盖章的(有招标文件评
标程序中所列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下列情形
的除外);
(6)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7)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
期、投标函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8)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指出现负偏离)招标文件第六章
的实质性要求的;
(9)投标产品(如涉及)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
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
(10)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
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采购、
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11)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
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12)现场演示(如有):现场演示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13)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
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
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
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74 条规定
情形。
(14)低价投标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16)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弄虚作假投标情形;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7.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17.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17.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
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确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或修正后的价格超过采购预算或者项目
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18、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8.1 实物样品/现场演示(如有)
18.1.1 实物样品(如有)。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实物样
品进行评定。
18.1.2 现场演示(如有)。现场演示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演示应
对照采购要求进行。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现场演示进行评定。
样品评定或现场演示时间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特点确定。
19、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
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
复核。
2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
20.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20.2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
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
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1、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
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22、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
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
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
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7)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23、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24、 低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评标细则及标准
25、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质量参数指标,综合实力,样品,服务方
案,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售后服务,配送方案,管理制度等。
2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
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
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
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267 综合评分明细表
27.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7.2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3 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3 分,直至扣完为止。
27.3 综合评分明细表(为便于评分,投标人可自行编制“综合评分所需资料
索引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
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评分因素
类别
1 报价 3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结算率
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
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财库
[2020]46 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监狱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2.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
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原件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
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
效期内的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
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
经济类评
分因素
价评审。
2
技术质量参
数指标
10
1、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牌
产品(米、面、油)2020 年度的
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的合格质检报告 1份得 2分,最
多得 6 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2、提供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
(干杂调味品)2020 年度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质检报告
的 1个得 0.5分,最多得 4分(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技术类评
分因素
3 综合实力 7
1、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有一个得 1分,最多得 3分(须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0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
书,得 1分;
3、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4、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5、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管理
体系证书,得 1分。
注:提供相关有效证书(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共同评分
因素
4 样品 13
1、大米:对样品外观包装(坚
固、不易破损)、色泽(洁白透
明、白斑(腹白)色泽正常)、
硬度(牙咬成颗粒状)、裂痕(无
裂痕、无断裂)、杂质(肉眼鉴
定样品中没有杂质)和新陈度
(色泽度光亮、米香味浓、表面
无白道间纹、无灰粉状物)等进
行比较打分,完全满足上述要求
的得 8分;每有一项有瑕疵或有
缺陷或部分不满足要求的,每有
处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2、面粉:对样品外观包装(坚
固、不易破损)、色泽(呈乳白
色或微黄色)、精度(面粉手感
细腻、颗粒均匀)、水分(面粉
流散性好,用手抓面粉时面粉会
从手缝中自然流出,松手后不成
团)等进行比较打分,完全满足
上述要求的得 2分;每有一项有
瑕疵或有缺陷或部分不满足要
求的,每有处的扣 0.5 分,扣完
为止。
3、菜籽油:对样品颜色(呈
黄色至棕色)、气味(具有菜籽
油固有的气味)、滋味(具有菜
籽油特有的辛辣滋味,无任何异
味)、透明度(清澈透明)、杂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和沉淀物
共同评分
因素
(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较小)
等进行比较打分,完全满足上述
要求的得 3分;每有一项有瑕疵
或有缺陷或部分不满足要求的,
每有处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注:本项未提供实物样品的本
项不得分。
5
服
务
方
案
管理
制度
10
根据投标人建立健全的规章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食品质量控制管理制
度、食品配送管理制度、食品采
购制度、食品台账登记制度、从
业人员晨检制度、仓库管理制
度、车辆及工具消毒保洁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
审:提供的各项制度完全符合本
项目要求的每项制度得分 1分,
最多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方
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
项目实施的,每有一处扣0.5分,
扣完为止。
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
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
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
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
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
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内容
有缺失、内容描述有错误等。
共同评分
因素
配送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 共同评分
方案 具体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食品
配送安全管理、②配送时效性、
③地理因素、④配送路线、⑤配
送人员车辆配置等,提供的配送
方案合理、针对性强,计划组织
目标明确,符合区域特点每小项
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在此基
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
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有一处
扣 1分,扣完为止。
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
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
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
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
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
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内容
有缺失、内容描述有错误等。
因素
6
安全卫生管
理措施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卫生
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中
有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②
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③食品
来源追溯体系、④食品安全事故
处理流程,内容完整、可行性强、
能完全满足配送食品安全要求
的得每项得 2.5 分,最多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
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
的,每有一处扣 1.5 分,扣完为
止。
共同评分
因素
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
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
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
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
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
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内容
有缺失、内容描述有错误等。
7 应急预案 5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应急预案
进行综合评审,包括①应急管理
机构、②应急响应时间、③应急
工作队伍及联系方式、④应急保
障措施、⑤应急线路等,内容完
整、可行性强、能完全满足配送
应急要求的得每项得 1分,最多
得 5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
在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
施的,每有一处扣 0.5 分,扣完
为止。
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
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
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
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
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
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内容
有缺失、内容描述有错误等。
共同评分
因素
8 售后服务 5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售后服务
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方
案中包括①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②人员分配、③报废处理办法、
共同评分
因素
④退换货机制、⑤退换货响应时
间响应等,内容完整、可行性强
得、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每项得 1
分,最多得 5分。在此基础上,
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且不利
于项目实施的,每有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
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
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
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
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
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内容
有缺失、内容描述有错误等。
六、终止招标活动
2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
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七、定标
29、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0、 定标程序
30.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
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
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指标得分顺序排列。
30.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送采购
人。
30.3 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应当将不
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
采购网公告。
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中标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中标候选
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公告。
30.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若发现拟中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和报价不真实,因评标遗
漏经核实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条件不齐备的,出现违反投标人须知中“投
标纪律要求”相关规定行为的,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评审活动结束后发现评审过程和结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报告
财政部门处理。
30.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
料。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31、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服务)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
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
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
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
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
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6) 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九、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32、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
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
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
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
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
正进行的关系。
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
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3)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4)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5)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
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
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分因素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6)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7)评审现场服从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8)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执行机构的请托。
(9)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
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
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10)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评委若违反纪律,将由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
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情形
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样例,视项目情况调整,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采购项
目编号)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
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
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
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
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
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
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并且最迟应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
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
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
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
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
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
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 号)文件的要求进
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
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
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
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
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
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
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CGZ 政采招(2021)12-01 号
招标项目: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
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第二包)蔬菜、水果、鲜豆制品和水产类
中国·四川(绵阳)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2021 年 12 月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
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
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
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政府采购
网(http://myzc.my.gov.cn/)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
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绵阳政府采购登陆页
面扫码关注绵阳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
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
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
担;
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
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地点详见绵财采[2016]14 号文件
(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
阅)。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
障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食
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GZ 政采招(2021)12-01 号
二、招标项目: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
送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
然人本人)在前 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
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
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
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
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
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截止
时间后,投标人不足 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
绵阳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
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2、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
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绵阳市科创区科技路 5号(愿望集团二楼)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和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一环路东段 139 号
联 系 人:胡爱华
联系电话:13508107929,299756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 5号(愿望集团二楼)
联 系 人:李炎飞
联系电话:0816-2351166。
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成都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第二包)蔬菜、水果、鲜豆制品和水产类:1,410,000.00
元/年(大写:壹佰肆拾壹万元/年)其中:区机关食堂约
730000/年,五里梁机关食堂约680000/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二包)蔬菜、水果、鲜豆制品和水产类:1,410,000.00
元/年(大写:壹佰肆拾壹万元/年)其中:区机关食堂约
730000/年,五里梁机关食堂约680000/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
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
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
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低价投标的处理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3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
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
微企业)、节能环保价
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
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
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
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
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
型企业。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
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
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
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
二、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
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3%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
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
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
止。
4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否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
阳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8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9 现场演示 无
10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12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3 投标保证金缴纳
金 额:0.00
交款方式:登录绵阳政府采购(http://myzc.my,gov.cn)
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未按规定渠道交纳保证金
而导致无法投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交款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0时00分
(以到帐时间为准)。
14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
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
在绵阳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后5个工作日
内全额退还。
15 履约保证金
中标总金额的5%。
收款单位:采购人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履约验收
表》和《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到采购人处退付交纳的
履约保证金。
交款方式: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以支票、汇
票、本票或者金融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16 合同分包 不允许。
17 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招标文
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
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招
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
解释。
18
供应商询问、质疑
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
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
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
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一环路东段 139 号
联 系 人:胡爱华
联系电话:13508107929,299756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 5号(愿望集团二楼)
联联系人:李炎飞
联系电话:0816-2351166
19 政采贷融资
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
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
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也可直接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1.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个金小微部:
0816-2250999/2975026
2.招商银行绵阳分行,公司客户部:0816-2247071
3.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0816-23
63289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公司业务管理
部:0816-2357035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公司业务
管理部:2349019
6.建行绵阳分行,公司业务部:0816-2238546
7.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客户营销部:0816-
2225755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公司业务部:0816-
2571993
9.绵阳农商银行,公司部:13118166725"
10.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司业务部:08
16-4733666
11.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部:1
3909013139
12.四川梓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0
816-8260607
13.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0
816-8823629
14.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广化支
行:0816-5280140、0816-5281657
15.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部:0816-72277
82
1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普惠金融事业
部:0816-2669733
20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或金额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5%/年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
5000按照5000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绵阳跃进路支行
账 户:2308002309100021964
21 投诉渠道
同级财政部门名称: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 19 号
联系人:凌志军
联系电话:0816-2273273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在“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注册
并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绵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注册获取了招标
文件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两个以上品牌,制造
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
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两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
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
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
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
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5)投标人、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
证明材料;
(6)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
止时间 15 日前进行;不足 15 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市政府采购上发布更正公
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招标文件提
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会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8.2 供应商参加答疑会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
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如涉及,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
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
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还应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
工承担不同工作的,则不需同时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
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
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
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2.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4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
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6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投标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
责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
束力。
12.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6项规定。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和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
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
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
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
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
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
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
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
14.2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报价
明细表”及“投标报价承诺”。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
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投标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
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3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
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
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要求。
14.4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具
体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要求)。
如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
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
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4.5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具体格式详见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部分。
14.6 其他部分。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
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
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
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和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
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
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
网进行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
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
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
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5 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
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
标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
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
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
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
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 XXX.BBL 和 XXX.BJL)。
18.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18.1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
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8.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签投标人
机构数字证书。
18.4 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
n)将符合 18.1 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
18.5 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
18.6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需要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内容,供
应商必须将签字、盖章的原件扫描导入到《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通过系
统在标书封面加盖电子签章,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加签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最
终导出“投标人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两个文件。“投标人资
质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 XXX.BJL(文件后缀名为 BJL), “电子投标
文件”格式为 XXX.BBL(文件后缀名为 BBL)。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
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通
过“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0.2 除因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
按时解密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把已上传的投标文件撤回,再将其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通过“绵阳市政府采购
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上传
21.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
撤回。
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情形
2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未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cz.my.gov.cn)”注册而获取了
招标文件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方式和数额投标保证金的;
(4)在开标会现场有故意损毁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扰乱开标秩序行为的。
六、开标
23 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现场监督人员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
件;投标人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开标。
23.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
督。
23.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
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
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
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2)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包括各项涉及报价的表格)与“开标
一览表”不一致的,以经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但“投标函”中的报价
与“开标一览表”价格不一致的,将被视为多个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
(3)如遇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
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
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3.4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4.1 开标会开始。开标会主持人宣布采购人、会议记录人、现场监督等人
员,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并负责唱标;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
及“参加开标供应商登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及已递交投标文件未参
加开标的供应商名单。
24.2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进行解密,同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
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
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
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
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投
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
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4.4 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投标人可以离场但须保持手机畅
通。
25 开评标过程记录及存档
开标过程由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记录,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代表和
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存档。
七、中标
26 中标结果公告
26.1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
购网公告中标结果。
26.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
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
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6.3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7中标通知书
27.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7.3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和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的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sichuan.gov.cn )点击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页面“评审情况”栏查询。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4 采购项目编号即为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
27 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负责。
29 合同分包
29.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
担主体的不得分包。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9.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政
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给其他非监狱企业或者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9.5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16 项规定。
30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招标人同意后,可
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
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
予退还,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1.3 下列之一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
采购合同的;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
以次充好现象的;
(3)中标人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
妥善处理的。
32 履行合同
32.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33 验收
33.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
目进行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
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
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33.2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3.2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履约验收
管理的通知》(绵财采〔2019〕2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九、支付货款
34 申请支付
34.1 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政
府采购项目资金。
34.2 本级预算单位使用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具有政府采购标识的采购项目,
由采购人出具《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其余采购资
金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授权支付程序进行支付;省级直管部门按照预算批复
单位要求办理。
十、投标纪律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1)-(5)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中标无效。
36 投标人失信行为及处理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
审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相
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
或者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
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
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
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
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中标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中标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
依法予以处理。
37 投标人违法行为及处理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
处理。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规定办理。
38 供应商询问、质疑
38.1 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
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
人提出;
(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
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8.2 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
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8.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
书格式及内容)。
38.4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
对象的质疑。
38.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
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被质疑人基本信息
被质疑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四、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
五、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质疑书正本 1份,副本 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
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9.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10.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1.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12.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
供
应
商
资格要
求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
力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
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
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
描件);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身份证》(扫描件,持原件备查)。
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
度
1、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
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
应商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鲜章);或单独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属于银行、保
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
的,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
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新成立的公司
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
力
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
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
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扫描
件)
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
录
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 3 个月
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税务部
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者纳税申报资料(复印件
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近一年内
连续不少于 3 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
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
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单
独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新成立公司
不足 6个月或自然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做出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书
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非法
人负责人、自
然人本人)在
前 3年内不得
具有行贿犯罪
记录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格式见附件)。
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1:
商业信誉承诺书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
附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书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
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做出承诺。
附件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
记录的承诺书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联合体方应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对提供证明材料困难的其他联合体方应作出此承诺。
附件 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
为)。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
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 号)的规定,采购项
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
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000 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
没收财产 2 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 万
元以上。”)
2.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
附件 5: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
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 年内无行
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
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文件格式
投 标 函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投标,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
遵守招标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
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保证提
供的货物和服务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
均价。第( )包总投标价为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
字生效后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期内完成履约。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万元(大
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
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接受失信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
禁入等相关处理: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恶意质疑、投诉;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
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
合同。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
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延长有效期。我方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我方不能修改投标
文件。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投标产品资格
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
满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应提供的
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要求 无
资质性要求 无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第二部分——报价部分
(一)投标报价承诺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郑重承诺: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且与本次投
标前一年内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对同一产品报价的最低报价相比,比例不
高于 15%。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第 包
序号 采购内容 报价 单位 备注
1 蔬菜、水果、鲜豆制品和水产类 % 本项目以百分比形式填报结算率
投标总价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名称:
注:
1、“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中“报价”一致。
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3、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等一切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
费用。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
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商
及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单 价
(%)
是否为进
口产品
节 能
环保
备注
1
2
3
…
投标人名称: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货物名称、生产
厂家及品牌、规格型号以及单价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纵向横向比较
价格异常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产品在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在“节能环保”
栏注明,如为节能品目清单内产品,须注明“节能产品”或“政府强制采
购产品”,如为环保清单内产品,须注明“环保产品”。
3、“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
计相等(本项目统一填写结算率)。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投标产品技术要求响应表(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
要求
投标产品品
牌、型号
投标产品配置
和技术指标、参数
正/负
偏离
备注
注: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
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2、供应商必须顺序逐项对照填写,注明正、负或无偏离,如产品为国
家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产品也请在备注栏注明。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声明: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
务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招标文件编
号 )第 包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
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自然人不提供。
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人单
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则为投标人姓
名)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
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必须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亲自参加则不提供。
诚信行为声明函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本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
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
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应答表(第 包)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1 交货时间/工期要求
2 交货地点
3 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
4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5
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
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6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7 其他
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售后服务承诺和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写)
致 (采购人名称) :
注(需要时填):
1、需附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情况
(网点多者可自制表格)——服务网点名称: ;地址: ;
注册资本金: 元;员工总人数 人(其中:技术人员数 人;维修
人员 人);成立时间: ;服务电话: ;传真: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自制表格请加盖公章。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
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
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
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用户地址
用户联系人
及电话
实施时间
合同
金额
完成
项目
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扫
描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扫描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后续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号 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是在 .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 国 名 ) 依 法 登 记 注 册 的 , 其 主 要 营 业 地 点 现
在 。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或代理的 品牌 产品
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
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
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
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公章)
日期:
注:1、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或代理商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
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或代理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
授权销售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
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的授权文件扫描件。
2、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没有要求的不需要
提供。
(九)综合评分所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请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提供打分所需的资料(在投标
文件已描述或提供了的,不必重复),不齐将扣相应分,不提供将不得相应分。
1、
2、
3、
....
第五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一、中小企业优惠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
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
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
③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
④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4、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
二、节能环保(如涉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04)185 号】《关于印发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环保总局【财库(2006)90 号】《关
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9)
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财
库(2006)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以及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
告,结合工作实际,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
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
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
日 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
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
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接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品
目
号
产品名称 节能产品 环保产品
投标报价
(元)
价格评标
扣除金额
(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 6=栏目 5×3%,既是节能又是环保产品不重复计算优惠。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4. 产品名称应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对应。
5. 产品在国家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在“节能产品”栏注明“节能产品”、“政
府强制采购产品”,在“环保产品”栏注明“环保产品”并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的论证;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
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
新版本。
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优惠扣除后评审价格汇总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单位:元
投标报价
小微企业价格
评标扣除金额
节能环保优惠价
格评标扣除金额
评审价格 备注
1、投标报价应和开标一览表金额一致;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相关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
价格扣除。
2. 3、节能环保优惠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就和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对应金额一
致。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 项目概述
对游仙区政府(含五里梁)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
行采购,包含米、面、油、干杂调味品、牛奶和面包辅料类,蔬菜、水果、鲜豆
制品和水产类,猪肉、牛羊肉、鲜鸡蛋、速冻产品和鲜禽类等
二、 项目标的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所属行业
1 蔬菜、水果、鲜豆制品和水产类 1项 农、林、牧、渔业
三、基本参数及相关标准要求
1、蔬菜类:
(1)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
(2)茄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
泽光亮。
(3)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叶。
(4)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
(5)葱蒜姜: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外观无霉变、无腐烂变质。
(6)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
(7)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
(8)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干净、完整,无霉烂变质、无杂质及品质且符
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9)根茎类蔬菜净菜率不低于 70%,瓜果类净菜率不低于 75%,绿叶类净菜
率不低于 90%,鲜菌类净菜率不低于 95%。
2、水果类:
(1)苹果: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具有本
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
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
(2)香梨: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
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
(3)小米蕉: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色
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
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
(4)八月桔:果实小而扁,大小均匀,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机械伤、
病斑及腐烂现象,果蒂完整平齐,易剥落,桔络少。
(5)冬枣:果皮赭红光亮、皮薄肉脆、甘甜清香、大小均匀。
(6)西瓜: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形状,大小均匀,果色清新光亮,条纹清晰,
果皮无伤痕,无水份腐烂,无干疤,无虫眼,无病斑,果柄茸毛脱落,脐部凹陷,
水份大,甜度高,切开鲜艳光泽,无异味及黑瓤。
(7)火龙果:果面火红有光泽,叶片青,果实坚实。无腐烂,无软塌,无
皱缩,大小均匀。
(8)龙眼:果色棕黄,果粒均匀,果身较平滑有光泽,果肉不粘手,易剥
落,有韧性;无霉烂,无黑斑。
(9)油桃: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果面无
不正常斑点,无裂口及其他机械损伤,无腐烂,无病虫害,无药害,无破皮。
(10)哈密瓜:瓜形端正,呈椭圆或橄榄形。瓜身坚实微软,果皮无伤及其
无腐烂,切开色泽鲜艳光润,大小均匀,香气浓郁。
(11).所有水果应保证新鲜、干净、无霉烂变质及品质且符合农副产品质
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注: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
3、鲜豆制品类:符合 GB2712-2014 标准和国家卫生规定的卫生标准。
4、水产品类:
(1)所供水产品符合在《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
养殖标准下的水产品。
(2)品种:鲢鱼、草鱼和鲫鱼等。
(3)标准: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
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
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四、包装、标识要求
经确认的品牌和包装,内外包装应完整卫生,无受潮、无破漏、真空包装、
无漏气/膨胀情况、内包装物应无破损、货品形状完好无损。包装材料应符合相
应的国家标准。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
味、无霉变现象。包装容器不得使用玻璃、金属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材质。预
包装商品需标示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编
号(许可商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储存条件、保质期,有质量等级也需标
示。
五、运输要求:
1、整个运输过程当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当清洁卫生无污染,车厢内无
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
2、肉类、水产类要求全程冷链配送,相关检疫证书齐全完备。保证随时实
物抽检检验检疫合格。
备注:运输方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在组织货物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
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六、货物溯源要求:
1、蔬菜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蔬菜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
商品菜基地或受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2、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生产厂家
或受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
3、保质期:保质期在 2 个月以上,收货日期距保质期仍有 2/3 或以上,
保质期 2个月以下,收货日期距保质期仍有 1/2 或以上。
七、投标人的确定及配送要求
1、本项目包 1至包 3,每个包采购 2家投标人分别对区机关食堂和五里梁
机关食堂进行配送服务。根据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优先选择配送食堂。每 6个月进
行轮换配送。
2、配送地点:绵阳市游仙区行政集中办公区 2个食堂(绵阳市游仙区一环
路东段 139 号和游仙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 6号)。
3、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予采购人存档。每次
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清单(送货单),提供后需由采购人确定。
4、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需求供应。
5、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
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
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
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供货安排,
因中标人质量、服务、考核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同中标人解除合同。解除合
同后按照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进行项目所需物资采购,若仍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依
此类推,最终无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后采购人重新组织项目中标人的采购。
6、中标人配送人员要求:体检身体合格;素质高、责任心强;专业岗前培
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须提供健康证)。
★八、报价及依据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报价以市场信息价的下浮比例报价参照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绵
阳日报》发布的当周每次《绵阳城区主副食品民生价格信息行情》中的价格为基
准价,结算价格为基准价×(1-优惠率);《信息行情》中未公布价格的品种,以
采购人价格调查小组根据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农贸市场每月进行轮
流共同对同类同品质商品进行调价为准。价格的为基准价,结算价格为基准价×
(1-优惠率)。
2、在合同执行期间,产品价格按照投标人报价的下浮比例执行,不予调整。
3、如中标,每包中标价以二家中标单位报价中下浮比例最低的一家报价为
准,否则报价为无效报价。(单独提供承诺函)
九、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1、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
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不合格的或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正常供货的,将取消中标人
供货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2、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年度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每包的预
算金额。
3、货款支付进度与方式:按月结算,次月支付。采取转账支付方式。每月
5 号起 7 天内到采购人财务室对账,每月 28 日前转账支付上月货款至成交投标
人的对公账户。
4、验收及收货要求
4、1到货后由采购人指定至少不少于 2名人员进行验收。以实际货物数量
(重量)验收登记入库。
★4.2 采购人验收时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成交人应无条件退货,由此发生
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配送投标人自行承担(实质性要求)。
★5、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单独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1 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承诺在 1小时内无条件换货。
5.2 成交投标人需承诺在配送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5.3成交投标人需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购买不低于200万元
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5.4 在供货期间,成交投标人必须保障货源充足,如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
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 1天,采购人一天食用总
量的总资金 0.5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断货 2天,采购人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
金 1.0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 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成交投标人负责。
5.5 因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全部经
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5.6 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按时食用,做好交接手续。投标
人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
评标办法。
2、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
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
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
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
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
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
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
件一并存档。
3、 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4、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5、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标方法
8、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资格审查。
9、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
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
标资格。
10、 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
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
11、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四、评标程序
12、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13、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14、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除本条规定和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
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且无法及时补足的情
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15、系统进行清标,自动识别投标文件编制设备相关识别码及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设备的 IP 地址。
16、符合性检查。
16.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16.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
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3)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16.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服务)的资格资质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未满足招标文
件第四章商务部分“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中投标产品(服务)资格资质性条件的;
(2)联合体投标不符合要求的: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未按规
定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
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其负责投标事务的一方与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不一致的;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充分、公平竞争的保障措施”中“利害
关系供应商处理、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情形的;
(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如投标文件中如附外文资料,没有对
应翻译成中文或故意错误翻译的;制作为活页)、签署、盖章的(有招标文件评
标程序中所列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下列情形
的除外);
(6)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7)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
期、投标函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8)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指出现负偏离)招标文件第六章
的实质性要求的;
(9)投标产品(如涉及)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
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
(10)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
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采购、
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11)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
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12)现场演示(如有):现场演示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13)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
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
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
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74 条规定
情形。
(14)低价投标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16)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弄虚作假投标情形;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7.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17.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17.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
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确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或修正后的价格超过采购预算或者项目
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18、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8.1 实物样品/现场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