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安局本级 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服务外包重新立项 项目
中标(成交)公告
受 张家界市公安局本级 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 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服务外包重新立项 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服务外包重新立项
政府采购编号:1075441-20211108-52
委托代理编号:JC2021-025
招标信息发布日期(适用于招标采购方式):2021-11-15 16:18:43
开标(谈判、询价)日期:2021-12-08 09:00:00
2. 中标(成交)结果 (如有分包,应分别注明)
序号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万元) | 得分 | 备注 |
1 | 湖南合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465.37426 | 84.65 | |
3. 评标委员会(谈判或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廖凯、张蓉、瞿雨英、陈刚、唐汇龙
4. 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服务外包重新立项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1]000093号
代理机构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编号:1075441-20211108-52
预算金额:468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C99-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3年 |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包名:1:
供应商信息 | 资格审查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报价 | 评标价 | 评分 | 推荐排名 |
湖南合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4653742.6 | 4653742.6 | 84.65 | 1 |
张家界润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4677843.45 | 4210059.11 | 75.52 | 2 |
张家界恒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4680000 | 4212000 | 74.55 | 3 |
张家界家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4679128 | 4211215.2 | 68.03 | 4 |
张家界盛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4678769.31 | 4210892.38 | 64.32 | 5 |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供货明细 |
1 | 中标供应商 | 湖南合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成交金额 | 4653742.6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包敬涛 电话:/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08号麓谷林语小区A21栋1004房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其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计委(2020)1980号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0 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小组成员 | 张蓉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小组组长 | 廖凯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小组成员 | 陈刚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小组成员 | 瞿雨英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采购人代表 | 唐汇龙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六、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人:张家界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32号
联系人:孙毅
电话:18974490298
采购代理机构: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
联系人:朱小芹
邮编:427000
电 话:0744-8833297
传真:0744-8833280
发布时间:2021-12-09 15:04:44
附件:
公示附件(食堂服务).rar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服务
外包重新立项
采 购 人: 张家界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编号: JC2021-025
采购代理机构: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公开招标
公开承诺书
1、坚持服务至上。端正服务宗旨,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通过优质的服务赢得社会认可。
2、力求规范高效。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所有项目依法组织;实行
“分段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评价制”,以及标准化作业,努力
提高办事效率和公信力。
3、做到公开透明。信息透明,采购项目及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运作透明,评审过程全程接受监督,决不搞暗箱操作。
4、确保廉洁和谐。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禁“吃拿
卡要”。充分尊重采购当事人,积极听取各方意见,继续保持“有效投诉为零”
的良好记录,致力营造更加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
欢迎大家监督!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第二节 投标须知正文.....................................................................................................................................................1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34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44
第一节 资格审查.............................................................................................................................................................44
第二节 符合性审查.........................................................................................................................................................45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详细审查)............................................................................................................ 4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49
第一部分 合同书.............................................................................................................................................................49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53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7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58
一、投 标 函........................................................................................................................................................................................... 60
二、开标一览表....................................................................................................................................................................................... 62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63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65
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7
六、投标响应表....................................................................................................................................................................................... 76
七、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和管理方案....................................................................................................................................................... 83
八、总体服务方案................................................................................................................................................................................... 88
公开招标
九、服务定位及实施措施....................................................................................................................................................................... 89
十、人员进场方案................................................................................................................................................................................... 90
十一、 食品加工管理方案及措施......................................................................................................................................................... 91
十二、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92
十三、管理制度....................................................................................................................................................................................... 93
十四、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94
十五、 节能措施..................................................................................................................................................................................... 95
十六、 服务安全、纪律、廉洁承诺..................................................................................................................................................... 96
十七、 设备维护..................................................................................................................................................................................... 97
十八、经营理念及经营优势................................................................................................................................................................... 98
十九、投标业绩承诺函........................................................................................................................................................................... 99
二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00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103
二十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04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105
公开招标
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 220 号
电话:0744-8833297 网址:http://ggzy.zjj.gov.cn/1
前 言
张家界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须知
第一条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采购
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项目采取电子采购投标
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采购文件。
第三条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在张家界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采购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四条 供应商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
第五条 澄清、修改文件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在张家界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六条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采购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允许供应商离线编
制采购文件,并且具备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七条 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第八条 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进
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九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
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条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密切关注系统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第十一条 采购文件约定须到达现场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的情形,供应商应按照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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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
第十二条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采购文件解密,加密和解
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供应商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第十三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采购文件,系统自动
记录开标过程。
第十四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采购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作为备份,并且供应商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电子光盘,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继
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中未加密的采购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采购文件识别码不一致,
系统将拒绝导入。
第十五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
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
给供应商,供应商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
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供应商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第十八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十九条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
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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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
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
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
时间后 1 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
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
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
期限的,应向供应商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采购程
序,向供应商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
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张
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744-883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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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张家界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服务外包重新立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
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 目 名 称 : 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服务外包重新立项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张财采计〔2021〕000093号
采 购项 目编 号 : 1075441-20211108-52
项 目 负 责 人 : 朱小芹
联 系 电 话 : 0744-8833297
合 同履 行期 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根据对供应商上一年度
服务情况的评估、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合同,合同总期限最长不
超过三年)
采 购 方 式 : 公开招标
采 购 预 算 : 468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包:
包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4680000 4680000 0
包详情:
包名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C99-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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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划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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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项目实行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11月 16日起至 2021年 11
月 23 日止,每日 00 时 00 分到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zhangjiajie.hnsggzy.com/index.jhtml),“首页→登录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
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票
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
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08日上午 9:0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办事处子午路 220
号)。本项目属于电子标试运行项目,实行线上线下投标并行,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张家界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张家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18.254.33.91:8080/zfcg/)”
上传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线上线下提交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1年 12月 08日上午 9:00
4.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办事处子午路 220号)本项
目属于电子标试运行项目,实行线上线下同时开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网上开标”,登录“张家界市政府采购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18.254.33.91:81/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到开标地点,在线参加
开标。
公开招标
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 220 号
电话:0744-8833297 网址:http://ggzy.zjj.gov.cn/7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
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
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
〔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朱小芹 电 话: 0744-8833297
2. 采购人
名 称: 张家界市公安局
地 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 32号
联 系 人: 孙毅 电 话: 18974490298
邮 编: 427000 电 子 邮 箱 : /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办事处子午路 220号
公开招标
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 220 号
电话:0744-8833297 网址:http://ggzy.zjj.gov.cn/8
联 系 人: 朱小芹 电 话: 0744-8833297
邮 编: 427000 电 子 邮 箱 : zjjszfcgzx@163.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s://zhangjiajie.hnsggzy.com/index.jhtml)中登录张家界市政府采购网在线电子交易系统
(http://118.254.33.91:8080/zfcg/#/login)注册用户信息。
2.因电子化招标采购需要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
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
现场办理地址: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
0744-8833128;
3.投标人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
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 CA驱动”。
4.投标人登录张家界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18.254.33.91:8080/zfcg/#/login)需先
点击关注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SXZ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政府采购电
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SXT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张家界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118.254.33.91:8080/zfcg/#/logi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SXT)。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
件最大容量为 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必须先关注项目,否则将影响
正常投标。
5.疫情防控要求: 5.1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规定参加
开标会议。主要规定有:各潜在投标人需从交易中心大门进入,入口处设立有检测点,逐一准确
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对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体温不高
于 37.3 度)、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准予入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各方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否则拒
绝入内。参加投标的企业仅需项目负责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 1 人参加开标会议,并适当保持人员
间隔距离(保持 1 米以上),不在场内闲逛,不扎堆聚集,做好健康防护;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
束后应尽快离开交易中心并保持手机畅通,减少交叉感染风险。不按规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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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44-8833297 网址:http://ggzy.zjj.gov.cn/9
能会被拒绝。 5.2 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进场交易人员的生命
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本次招投标的人员须满足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
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有关活动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
6.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以交易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为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银行账号: 以交易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为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021 年 11月 15日
公开招标
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 220 号
电话:0744-8833297 网址:http://ggzy.zjj.gov.cn/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1 采购项目 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服务外包重新立项
3.1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
系人
名 称:张家界市公安局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 32号
联系人:孙毅
电 话:18974490298
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
话、项目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
采购中心)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办事处子午路 220号
联系人:朱小芹
电 话:0744-8833297
3.3.4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
?是 ?否
3.4
是否允许联合体
投标
?接受 ?不接受
7.1 现场考察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
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 采购进口产品 ?接受 ?拒绝
10.1 询问截止时间 2021年 12月 07日 17时 00分
11.1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 分为 / 个包
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 /
13.1.1 采购项目的其他资格条件 /
13.7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未标注“★” 的条款为非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10项,其投标无效。
15.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4.各投标人在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
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744-8833286、
883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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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44-8833297 网址:http://ggzy.zjj.gov.cn/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5.3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
16.1 投标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
17.1 投标文件要求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属于电子标试运行,投标人同时
需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档正本 1本、副本 4本,电子档 1份)
18.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12月 08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
准)
20.1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4.2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28.1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
数量
/ 人
28.2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采购人确定
30.3
随中标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内容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31.1
中标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32
告知招标结果的
形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评标现场告知
35.1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 %
?定额收取:人民币 200000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3)收取单位:张家界市公安局
(4)缴纳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 30日内
(5)退还时间:合同到期考核合格后 30日历日
37.3 投标报价扣除
(1)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10%。
(2)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39.3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
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递交方式:书面递交
联系部门:张家界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18974490298
通信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场路 252号
42其他内容
42.1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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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相关业务简介。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
相关业务简介。
42.2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1) 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
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投标文件格
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招
标文件要求提供;
(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4) 关于联合体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为简化评标
现场投标保证金查询、后期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
手续,投标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牵头人足额缴纳至本项目投
标保证金账号。
42.3 社保证明材料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
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 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 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 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
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
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 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 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6) 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
42.4 重要提示
(1) 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若中
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
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
用惩戒;
(2) 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
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
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
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
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4) 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
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5) 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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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
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2.5 解释权
(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
说明;
(2)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
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
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
件优先顺序解释;
(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
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
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
解释。
42.6 其他补充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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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投标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
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 为“一”及以后
整数)起算。
2.3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
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
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
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
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
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
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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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
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3.4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4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
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3.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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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现场考察
7.1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
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
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活动。
8.2本章第 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
产品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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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招标文件的构成
9.1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9.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9.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本章第 7款。
9.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问截止时间前
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0.2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
构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
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
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0.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
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
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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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澄清
或修改的内容)。
11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1.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11.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
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
准。
11.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
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1.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构成
12.1 投标人应完整的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
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相关内容。
12.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3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3.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3.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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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
的,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
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应提交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 5-2)
(3)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承诺书。(附件 5-3)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附件 5-4)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附件 5-5)
13.1.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附件 5-6)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
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3.1.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3.2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2.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
数值;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文件。
13.3 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采
购人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13.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
确响应。
13.5 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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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偏离。
13.6 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
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13.7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
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14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
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4.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14.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
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4.4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
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4.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6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
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2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
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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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15.3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5.3.1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j.gov.cn/),进入本项目公告,在网
页右上方点击“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
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请注意保密。
15.3.2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
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15.4投标人请注意:
(1)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
号),项目采购失败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
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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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
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3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
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7投标文件的制作
17.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
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
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
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17.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
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
18投标截止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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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18.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但未在规定时
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
18.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
易系统上传。
19.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
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
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9.3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20开标
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0.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对本单位的投标
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
20.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20.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
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20.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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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2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
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2.1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
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21.2.2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21.2.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1.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
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
评标工作。
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2.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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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
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履约的情况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
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携
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开标
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2.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2.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
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第 22.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投标无效
23.1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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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
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3.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4比较与评价
24.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
其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
24.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5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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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保密要求
26.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
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7.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
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
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
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8.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8.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8.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
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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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
结论。
30中标信息公布
30.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
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
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
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确定。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
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0.2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张家界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30.3 中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
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
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31中标通知书
31.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
31.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
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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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
排序。
33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4签订合同
34.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34.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
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4.6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4.7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
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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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履约担保
35.1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5.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 35.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
3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6.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7政府采购政策
37.1优先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
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7.2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7.3投标报价扣除:
(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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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货物;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餐饮服务的划分标准确定。
37.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
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
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
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7.5 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
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 38.6 款规定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
37.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 37.1款、第 37.2款、第 37.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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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页(截图)。
(3)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
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8询问
38.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9质疑
39.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
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在下列时间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9.2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
作规程〉的通知》格式和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
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9.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9.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
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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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投诉
40.1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
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41采购代理服务费
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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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1.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
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专家认可。
2. 下列采购需求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未
按要求响应,视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未标注“★” 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视为
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10项,其投标无效。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每月服务完毕并考核合格后,按月支付服务费。
2 ★服务地点 张家界市,采购人指定。
3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根据对供应商上
一年度服务情况的评估、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合同,合同总期
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餐饮服务
二、项目概况
张家界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包括建设监室点餐系统(注:合同期满不得拆走设
备和系统)、餐食制作、餐具洗消、备餐分餐、食堂卫生、设备设施养护、食品安全管理、采购
食品及其他所需原材料(含各类物耗)等服务。供应商承担项目服务团队组建及管理、燃油燃气
费、垃圾处理费等食堂日常管理事项及相关费用,采购人无偿提供场所、设施设备,并将现有的
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用具等开列清单,供应商所派劳务人员入驻时,双方代表共同进行清点核
对,办理交接手续,清单经双方代表确认后签字并各执一份。
供应商应承担在押人员食堂管理服务工作,为监区内在押人员提供全年 365 天早餐、午餐、
晚餐就餐保障(预计日均就餐人数为 500 人,具体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承担采购人安排的临
公开招标
35
时性就餐保障任务。
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采购需求内容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执行。
四、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响应表》中未对以下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说明响
应或偏离情况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名称 服务技术要求 备注
1
项目总体
服务内容
及总体要
求
服务内容:餐食制作、餐具洗消、备餐分餐、食堂卫生、设备设施
养护、食品安全管理、采购食品及其他所需原材料(含各类物耗)等。
2
总体要求:
(1)须根据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相关要求及张家界市
公安局监管中心关于食堂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现场管理工作;
(2)全体人员着工服上岗,做到衣着整洁、工号清晰、服务规范、
各司其职;
(3)要求全体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过硬,坚决杜绝监守自盗、
违规操作行为;
(4)全体人员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
法违纪行为发生,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因管理不善所带来的全部责任;
(5)严格保密制度,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做好采购人相
关工作的保密。
3
供餐要求
★就餐标准:
早餐:面食(配粥和配菜)或米饭菜;
午餐:米饭、两道菜
晚餐:米饭、两道菜
注:保证主食不少于 200克一份,保证吃饱,营养均衡,菜品不能
一直重样。不得提供带骨带刺的肉食。
4
荤菜要名副其实、口味适中,素菜要清清爽爽、不油不腻,所有食
品、菜品要求手工制备,杜绝外采半成品、成品。供餐要求酸辣咸淡适
中,适合多数人口味。
5
每逢我国民族节日,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或重要节气
等民族节日,或重大庆典、活动当日,在饮食配比上,要体现出节日特
色,须另行增加饭菜品种与数量、保障工作等重大活动、突发情况按采
购人要求提供保障。以采购人书面报告为准,费用另计。
6
菜品供应量标准:对米饭、各菜品、汤类盛取工具大小及动作标准
必须由双方共同确认后实施,供应商在日常操作中不得随意变更。
7 针对餐饮人员中可能有少数民族人员及外籍人员,餐饮应有具体措施。
8 食品采购 (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进行食材采购,供应商所采购的所有食材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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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服务技术要求 备注
要求 原料均需提供完善的厂家资质、检验报告等。蔬菜类提供农残检测报告、
肉类提供肉类检疫报告,其他种类也均为正规采购渠道,并能提供相应
的证明文件;
(2)★严格杜绝腐败、变质、油脂酸饭、霉变、生虫、污秽不洁、
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
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进入食堂。
9 餐具卫生
(1)打餐时的勺、汤勺、铲、菜勺、夹等不能直接放置在台面上,
应放置于洁净餐盘、置物桶等容器内;
(2)所有餐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并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
涤、消毒餐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消毒剂的
卫生标准和要求;蒸汽消毒餐具应控制在 100°C 以上,时间为 10 分
钟以上,以保证消毒的效果。未经消毒的餐具决不使用。消毒后的餐具
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
放。并在餐具贮存柜上有明显的标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3)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及其加工工具标识明确、存储合
理,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容器和工具分别标识清楚,做到分开使
用;
(4)用于盛放瓜果蔬菜等食材的筐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放置
在指定区域并明确标识,严禁随意堆放或直接放置于地面。
10 厨房卫生
(1)★炉灶、蒸柜等厨房设备、工作台、货架、调料台每天清洗,
抽油烟系统室内部分定期清洁;
(2)食品仓库、冷库、冰箱应保持整洁。食品应分类、分架、隔
墙离地(不少于 15 厘米)存放,挂牌标明进货日期;
(2)★瓜果蔬菜与肉类食品清洗池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3)★油、盐、酱油等调味品和未用完的米、面、菜等开餐结束
后妥善放置,避免变质;
(4)★每周 1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做到厨房内
无蝇、蚊、蟑螂、老鼠等;
(5)食堂馊水、食材废料、纸皮等由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有
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馊水及废料运出,食堂其他生活垃圾及
员工宿舍产生的生活垃圾须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堆放地,以保障厨
房、餐厅整体环境卫生。
11 ★餐厅卫生
(1)开餐前餐厅内的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面无饭粒菜渣、无油
污水渍,凳脚无积尘杂物,地面干净无油污;
(2)餐厅内墙面、门窗须保持无灰尘、蜘蛛网,保持干净;
(3)剩菜、剩饭要及时运走,垃圾桶和泔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
保证餐厅无异味;
(4)每周必须对餐厅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
桌面、地面。
12 个人卫生
(1)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时必须将工服、工帽穿戴整齐,工作服
要保持清洁,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
(2)头发要保持清洁,女工长发须盘在工作帽内;
(3)女工不浓妆艳抹和佩戴首饰,不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男工
不留长发、胡子、长指甲;
(4)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域严禁抽烟、喝酒、吃零食,掏耳朵、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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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服务技术要求 备注
鼻孔、挠头发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5)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他私人物品;
(6)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再消毒水浸泡双手两分钟,每
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工作回来之后,再次制作食品前要洗
手,同时用消毒水浸泡两分钟;
(7)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
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
(8)工作人员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
应立即暂停其工作。
13
安全生产
要求
(1)★每天食堂供应的每道菜肴须进行留样,做好留样记录。留
样要求:每份菜肴不少于 150克,保存时间 72小时,冷藏温度 0-6 度,
留样盛器需带盖容器,留样放置位置相互间保持一定间距,防止留样食
品相互感染。食物菜品留样有专人管理,有专用的样品冷藏柜,有记录
可查;
(2)中标供应商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
检查电源、货源,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
(3)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张家界市公安局防火、防食物中毒等专
项检查监督,严格执行张家界市公安局整改意见;
(4)★中标供应商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
现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果造成采购人损失
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因供应商主观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
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14
资产管理
要求
供应商必须维护、保管好采购人的资产,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
设施位置。食堂运作需增加和维护的其他厨具和设备等均由采购人添置
购买,所有设备所有权归采购人,供应商有维护的责任和义务,服务合
同期满后所有的装修(地面、墙面、厨房、备餐间、餐厅等)应保存完
好。当服务合同终止时,双方派代表应再次清点如有损坏和缺失供应商
按实赔偿。
15
日常经营
管理及服
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
生的债权、债务及聘用员工劳务纠纷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张家界市公
安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2)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张家界市公安
局协助,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许可证延
误,其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其他项目。
无特殊原因,双方均不得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应按中标价格 10%支
付守约方违约金。若因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终
止,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4)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落
实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张家界市公安局备案后严格执行;
(5)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形式多样、品种齐全的早、中、晚餐,如
有需要还可提供夜宵;
(6)中标供应商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
及张家界市公安局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张家界市公安局和食品卫生部门
的检查与监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
公开招标
38
序号 名称 服务技术要求 备注
(7)中标供应商应接受张家界市公安局对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每月
的考核,对存在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张家界市公安局。
16 制度要求
根据机关食堂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张家界市公安局监管中心运营具
体情况,制定内部管理、日常服务运作等管理制度。如中标后未能按这
些制度执行,采购人可按违约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理:
(1)食堂管理员工行为规范;
(2)食堂管理各部门工作职责;
(3)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各类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岗位考核办法和考核奖惩制度;
(5)各类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制度;
(6)消防、食品安全等各项应急预案;
(7)其他管理服务制度。
17
人员配置
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中标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要求政治上
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身体素质好。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对录用人员进行政审,确保录用人员没有不良记录,管理人员和专
业技术人员需持证上岗。
18
★项目人数要求:中标方根据工作量自行安排工作人员,保证正常
运转。全体人员须持身份证、健康证上岗。中标后,采购人在合同签订
前和日常工作中进行核实,如在核实中发现人员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招
标人有权要求限期改正。不能如期改正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废标或终止
合同。
19
其他要求
投标供应商承诺保证所有员工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劳保福
利,加班费等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员工统一着装,必须佩带
号牌上岗。
20
★中标供应商服务本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
前向采购人征求意见,并得到许可。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辞退在本项目服
务期间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
21
★送餐到交接区,因该岗位员工工作性质具有特殊性,人员的招聘、
培训、和使用(含自愿离职、辞退补充)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方可聘
用;该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采购人全程监管。
22
★严禁私自为在押人员购买、传递物品,通风报信或者为在押人员
与外间联系提供方便。
23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手机和其它违禁物品进入监区,严禁上班期
间饮酒。
24 ★不得私自接触、联系、约见在押人员家属或者接受馈赠、宴请。
25 严格遵守监所的其他各项管理规定。
26
总体运营
服务方案
投标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的总体规划。
公开招标
39
序号 名称 服务技术要求 备注
27
服务人员
配备和管
理
投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的配备和人员培训管理方案,内容详细可
行,满足采购需求。
28
食堂经营
服务方案
投标供应商提供完整、合理、服务标准高,科学合理且符合项目特
点及需求的经营方案及保障措施,经营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菜肴品种及
样式、菜肴份量标准、饭菜价位制定等。
对在押人员
点餐加餐的
饭菜价位必
须明码标价
29
投标供应
商经营管
理特色及
管理措施
投标供应商具有的特色管理及提升服务措施。
30
食堂服务
的品质检
查
投标供应商食堂服务质量的检查标准。
31
对突发性
事件的
应急预案
投标供应商提供保洁卫生、设备运行方面实际操作性强的应对突发
性事件的应急措施。
32
服务中的
安全保密
投标供应商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
33
服务承诺
及落实措
施
投标供应商提供服务各项安全及质量指标的承诺和落实措施。
五、商务要求
说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商务响应表》中未对以下商务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
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商务条款 内 容 备注
1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根据对供应商上一
年度服务情况的评估、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合同,合同总期限最
长不超过三年)。
2 服务地点 张家界市,采购人指定。
3
设备管理
及水、电、
气等费用
核算
张家界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均由中标供应商负
责保管和使用,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中标供应商在没有得到
张家界市公安局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设施;相关
设备设施需要维修时,中标供应商应向张家界市公安局书面报告,经核
实后进行,费用由张家界市公安局负责。
2、水、电及燃料的消耗费用,按表注明的实际消耗结算,费用由
公开招标
40
序号 商务条款 内 容 备注
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开展节能工作。
3、日常维修:水、电维修,房屋维修由采购方负责(如漏水、漏
雨等)。
4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在押人员就餐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
执行。
5
★报价为完成本次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采购
食品及其他所需原材料(含各类物耗)、燃料费用、人员工资、管理费、
服装费、办公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等为完成
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
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
交通等有关问题。
6
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
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
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7
★拟派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现行张家界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
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按张家界市现行的最低缴费基数
和配套费率计算;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
8
付款方式
每年食堂服务费按月支付(由中标供应商提交发票),向张家界市
公安局监管中心提出付款申请,由张家界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按照当月关
押人数结算,实际支付结合当月考核结果。
9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10
中标供应商食堂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要求达到招标文
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食堂服务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并以此作为投
标供应商验收、报验条件之一。
11
采购人每年组织食堂服务质量考核评估,采取监管中心食堂管理委
员会考评、食堂服务单位自评及用餐人员满意度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
12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与出品环节、从业人员仪
容仪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份量质量、综合评价等内容。
13
售后服务
★服务期限:根据《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37号)》相关规定,“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
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
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服务期
12个月后,采购人将根据考核办法确定是否和中标供应商继续签下一
年度合同。
14
中标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不能完成招投标文件
承诺的服务指标,或不能遵守服务合同,采购人将根据考核情况以及合
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扣除标准签订合同时具体签订),此违约金
从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5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管理层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
提前向采购人征求意见,并得到许可。
16
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财务记录,并接受采购人对食堂费用收支
以及财务报表情况的查询。
公开招标
41
序号 商务条款 内 容 备注
17 合同条款
中标供应商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内容均需按照招标文件指
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招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
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中标供应商对不满足要求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18
履约保障
条款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待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
双方合同签订后 30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 20万元履约保证金。
19 企业实力
2019年 1月 1日至今,投标供应商具有就餐人数 200人以上食堂
管理合同业绩的优先。
备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张家界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2) 张家界市社会保险缴纳最低标准(元/人/月)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2695×19%=512.05元;个人 2695×8%=215.60 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3194.40×6%=191.66元;个人 3194.40×2%=63.89 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2715.00×0.7%=19.01元;个人 2715.00×0.3%=8.15 元。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3194.40×0.76%=24.15元;个人不用交。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3194.40×0.5%=15.97元;个人不用交。
个人五险最低缴费金额=215.60+63.89+8.15+100=387.64 元
单位五险最低缴费金额=512.05+191.66+19.01+24.15+15.97+100=862.84元
(以上为测算,实际缴费标准以相关部门核定的为准)
3)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 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 3.36%,如投标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
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
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食堂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6.1规范化管理
要求中标供应商具备丰富的食堂服务经验,管理规范化。
公开招标
42
6.2建立良好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优胜劣汰
(1)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采购人实行月考核制度,发现饭菜质量、分量
欠佳,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开饭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后果,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
的,或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85 分,采购人则有权责令中标供应商退出承包。备注:具体考核办
法按照本需求第六项规定执行。
6.3具体考核办法细则:
序号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
一、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与出品环节(共 50分)
1 不接收、不加工腐烂变质、不符合验收规定的食材。 3分
2 原料先进先出,及时加工,不使原材料过期。 3分
3 原料仓库专人专锁管理,建立详细的领用记录备查。 3分
4 加强后堂管理,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后堂。 2分
5
蔬菜加工前要摘蒂清洗,对可能存在农药残留的绿叶蔬菜,要用
清水浸泡 1小时以上。
3分
6
冰箱存放生熟分开,标识明确;加工荤素食品的盛器、抹布、刀
具、砧板要专用,标识明确。
3分
7
剩菜剩饭要详细记录、妥善处理;可回收的剩菜,须经厨师长确
认后,专门存放,烧熟煮透后方可二次使用。
3分
8
成品、半成品和食品原料应分区域存放,标识明晰;盛放器具专
用。
3分
9 荤素菜清洗池分开,标识明晰。 3分
10 食堂使用的肉馅、菜馅须冷藏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 48小时。 3分
11 荤素食品原料清洗干净后方可加工烹调。 3分
12
加工场所收尾卫生工作符合要求,加工场地、设施设备、器具卫
生整洁。
2分
13 食堂沙门、纱窗、地沟盖板保持完好 2分
14 食堂紫外线灯、灭蝇灯保证正常使用 2分
15 食品留样专人负责,留样品种齐全,标识明晰,记录完备。 2分
16
食堂周边道路和所属区域保持整洁,不得乱堆乱放杂物,每天坚
持清扫。
2分
17
餐厅保持窗明、地净,桌椅摆放整齐划一,桌面清洁无污垢,楼
梯过道、楼梯扶手、更衣室保持清洁无灰尘。
2分
18
加工间设备、设施、工具定位摆放,整洁无污染、无异味;废弃
物用加盖专用容器存放,及时清理。
2分
19
后堂地沟、地面、墙面清洁干净,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无
蛛网。
2分
20 男女更衣室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2分
公开招标
43
二、从业人员仪容仪表(共 12分)
21 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保证健康证在有效期内。 3分
22
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对客人员须戴口罩。
男同志不留长胡须、不留长发,女同志不戴耳环、戒指、不抹口红。
3分
23 不得穿戴工作衣帽、围裙上卫生间,做到便后洗手。 3分
24 工作区域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分
三、餐具清洗消毒(共 8 分)
25 碗、筷、餐盘、盆、桶等食堂餐饮用具须严格清洗、消毒。 3分
26 餐具消毒专人负责,做好消毒记录。 3分
27 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于清洁的餐具柜或卫生的取放区域内。 2分
四、综合评价(共 30分)
28 应与采购方负责人保持日常沟通,并将食堂情况及时汇报。 5分
29
对采购方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定期整改;如存在困
难,须征求主管领导意见,请求支持。
5分
30
对食品抽样检查,发现份量不足,质量不达标的,发现一次扣 1
分
20分
考核办法备注:月度考核分数满分 100 分,年度考核取十二个月分数的平均值,年度考核分
数达到 85 分以上为年度服务质量合格。年度考核低于 85 分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20%。年度考核低
于 70 分,为年度服务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导致后果严重的,采购方对中标方一票否决,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
任追究。
公开招标
44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第一节 资格审查
1.1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
审查表如下:
资格审查表
序
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
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
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的, 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
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不良信用记
录查询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
人资格中的不良信用
记录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21.2 条要求
4
存在关联关
系的供应商
不参与政府
采购项目竞
争的承诺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3
5
无重大违法
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
记录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4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公开招标
45
第二节 符合性审查
2.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表
序
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开标一览表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
2 投标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
3 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
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三
4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条要求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
5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5
条要求 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6 投标响应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六
7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
和幅度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
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
高项数
8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公开招标
46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详细审查)
3.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
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部分(F1)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A1)为 20%,
商务技术部分(F2)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A2)为 8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计分
因素
序
号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
部分
(F1)
报价 1 100分
(1) 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最终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
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
(2)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终投标评审价)×价格权值
(3) 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 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
价。
根据“财政部令第 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
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
技术
部分
(F2)
投标供应商业
绩
2 4分
自 2018年 1月 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经营的餐饮服务主体:
(1)每具有 1项就餐人数 200人以内(不含本数)的食堂管理合
同业绩,得 1分,本条最高得 2分;
(2)每具有 1项就餐人数不少于 200人(含本数)的食堂管理合
同业绩,得 2分,本条最高得 4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备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须反
映服务主体性质、服务内容及就餐人数等,否则不得分。
同一合同主体只取一份得分较高者计分。
总体服务方案 3 10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对餐饮
服务的认识、服务管理总体设想、餐饮服务机构设置及运作机制等内
容),由评标委会进行综合评审。
前述各项内容描述清晰且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10分,在
此基础上,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扣 5分,每
有一项内容描述不清晰、分析不透彻不全面的扣 2分。
服务人员配备
和管理
4 16分
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配置项目负责人、厨师和相关人
员。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投标供应商所
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厨师的基本情况,员工队伍的资质情况,酌情评分。
(1) 食堂项目负责人要有食堂经营管理经验,掌握食品质量安全相
关法律法规知识。有管理 500人以上食堂餐饮管理同岗位经验,得 5
分;200人至 499人,得 3分;199人至 100人,得 1分;100人以下,
得 0分;(以原服务对象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公开招标
47
类别
计分
因素
序
号
分值 评分标准
(2) 具备等级厨师 2名以上(含 2名),有 5年或以上膳食从业经
验,得 6分;
(3) 一般食堂工作人员提供个人健康证明的,得 5分,没有的不得
分。
注:提供相关资质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同一
人员不可重复计分。
服务定位及实
施措施
5 5分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管理服务模式及实施措施方案的包
含但不限于:(1)项目概况(2)管理思路及措施(3)管理目标及定
位。
(1) 科学合理且符合项目特点及需求的得 5 分;
(2) 基本符合的得 3 分;
(3) 有所欠缺的得 1 分,
(4) 不提供不得分。
6 5分
随机提供一个月四周,早、中、晚餐菜谱,菜谱包含但不限于日常
餐食菜谱、加餐点餐菜谱、饭菜份量及价位等,有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
评审:
(1) 早餐不低于 2个品种,中餐提供不少于 2个品种,晚餐不少于
2个品种。每周更新菜谱。菜谱科学合理、营养搭配均衡,操作性强、
定价合理的得 5分;
(2) 基本符合要求的得 3分;
(3) 有所欠缺的得 1 分;
(4) 未提供不得分。
人员进场方案 7 6分
针对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在 7天内组建采购人要求的相
关服务团队,接管后能保障食堂餐饮服务工作顺利进行,酌情评分:
(1) 提供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得 6分;
(2) 方案基本全面合理,得 3分;
(3) 方案欠合理全面得 1分;
(4) 未提供得 0 分。
食品加工管
理方案及措施
8 5分
对供应商提供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管理方案及措施进行打分,管理
方案及措施得当,操作性强,得 5分;措施较得当,得 3分;措施一
般,得 1分;未提供得 0 分。
食品安全防控
措施
9 10分
供应商提供针对该项目食品安全防控措施,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以及具体防控措施:
(1) 提供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得 5分,方案基本全面合理,得 3分,
方案欠合理全面得 1分;
(2) 提出具体的考核办法与操作程序,合理科学得 5分,基本全面
合理,得 3分,方案欠合理全面得 1分;
(3) 未提供,得 0分。
管理制度 10 12分
对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物资
管理、出品管理、服务管理等制度进行打分,规范健全完整 12分,基
本健全完整 8 分,有所欠缺得 4 分,未提供得 0分。
突发性事件应
急预案
11 5分
对供应商应制定对符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进行打分,预案符合实际情况,应急预案具体、人员安排明确的得 5 分;
预案较能符合实际情况,安排较明确,得 3 分;预案存在一定缺陷,
得 1 分;未提供得 0 分。
公开招标
48
类别
计分
因素
序
号
分值 评分标准
节能措施 12 6分
提供项目节能措施(水、电、气)方案得 3分;方案具有项目的针
对性加 3分,满分 6 分。
服务安全、纪
律、廉洁承诺
13 2分
投标供应商提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社保政
策等遵纪守法承诺书的得 2分,内容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设备维护 14 6分
提供项目设备维护措施(水、电、气)方案得 3分;方案具有项目
的针对性加 3 分,满分 6 分。
经营理念及
经营优势
15 8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的经营理念是否新颖,经营优势是否独特突出进行
综合评审:
(1) 经营理念新颖,经营优势独特突出,加餐点菜的价位合理(限
猪肉类 250g),低于市场价格 20%以上的得 8至 7分;
(2) 经营理念较新颖,经营优势较独特突出,加餐点菜的价位合理
(限猪肉类 250g),低于市场价格 15%至 20%以上的得 6至 5分;
(3) 经营理念一般,经营优势一般,加餐点菜的价位合理(限猪肉
类 250g),低于市场价 10%至 15%以上的得 3至 2分;
(4) 未提供不得分。
评委评分=F1×A1+F2×A2+……+Fn×An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3(中标人 1 名)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
说明
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 2 位小数(百分比亦取 2 位小
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公开招标
49
记医院各楼层分布情 况。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第一部分 合同书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 目 名 称 : :
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服务外
包
采 购 合 同 编 号 : :
甲方 (采购 人): :张家界市公安局
乙方(成交供应商): :
签 订 地 点 :
签 订 日 期 :
公开招标
50
张家界市公安局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
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
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
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
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
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中标通知书;
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服务名称: 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在押人员食堂服务外包 ;
1.2.2服务内容:餐食制作、餐具洗消、备餐分餐、食堂卫生、设备设施养护、食品安全管
理、采购食品及其他所需原材料(含各类物耗)等;
1.2.3服务质量:按照食堂服务质量相关标准执行,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
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及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公开招标
51
2
3
……
合计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每月服务完毕并考核合格后,按月支付服务费;
1.4.2发票开具方式: 增值税普通发票 。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根据对供应商上一年度服
务情况的评估、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合同,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1.5.2服务地点:张家界市,采购人指定;
1.5.3服务方式:整体发包。
1.6 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 %计算,最高
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
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
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
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
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
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
合同;
公开招标
52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
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
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
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
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
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
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
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
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
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1.7.1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张家界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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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
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
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
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
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
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
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
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
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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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
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
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
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
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
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
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
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
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
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
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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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
确定的事项;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
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
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
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
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
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
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
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
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
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
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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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
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
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
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
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
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
保证金;
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
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
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
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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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
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
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
付款条件
每年食堂服务费按月支付(由中标供应商提交发票),向张家界市公安局监
管中心提出付款申请,由张家界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按照当月关押人数结算,实际
支付结合当月考核结果。
2. 11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15.1 检验和验收
按照食堂服务质量相关标准执行,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
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并以此作为投标人验收、报验条件之一。
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采购人实行月考核制度。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与出品环节、从业人员仪容仪表、
餐具清洗消毒等内容。
2.18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执两份,张家界市政府釆购中心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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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序 号 内 容 备注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
3 授权委托书
4 投标分项报价表
5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 投标响应表
7 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和管理方案
8 总体服务方案
9 服务定位及实施措施
10 人员进场方案
11 食品加工管理方案及措施
12 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13 管理制度
14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5 节能措施
16 服务安全、纪律、廉洁承诺
17 设备维护
18 经营理念及经营优势
19 投标业绩承诺函
20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21 投标保证金
22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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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编号: :
采购代理机构: :
投 标 人 :
二〇XX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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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
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
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 包
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根据贵方的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
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相
关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
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
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
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
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且承诺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
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
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投 标 人 电 子 签 章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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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邮 编 :
电 话 :
电 子 邮 箱 :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62
二、开标一览表
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
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
等相关内容。
采购代理编号: 项 目名 称:
包 号: 包 名 称 :
投标报价 其他内容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 标 人 电 子 签 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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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
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采购代
理编号)投标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投标文件;(3)退出投标(如可能);(4)签订合同
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投 标 人 电 子 签 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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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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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
(3)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内容 项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2
3
4 ……
5 其他费用
6 ……
7 合计金额(元)
投 标 人 电 子 签 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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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1 分项报价说明
分项报价说明
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
公开招标
67
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13.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 5-1)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投标人为
法人的,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
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
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 5-2)
3、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承诺书。(附件 5-3)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附件 5-4)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附件 5-5)。具体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附件 5-6)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
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5-6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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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1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
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
记录。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
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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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一、 。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
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 标 人 电 子 签 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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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13.1款要求提供。
(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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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3 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承诺书
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承诺书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本公司郑重承诺:
1、本公司与参与该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 标 人 电 子 签 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72
附件 5-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
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73
附件 5-5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注: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13.1款要求提供。
公开招标
74
附件 5-6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
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
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
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
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 1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 2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公开招标
75
…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
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
公开招标
76
六、投标响应表
附件 6-1 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承诺
响应/偏离
说明
1 服务期限
2 服务地点
3
设备管理及水、电、
气等费用核算
4 报价要求
5 付款方式
6 售后服务
7 合同条款
8 履约保障条款
投 标 人 电 子 签 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77
附件 6-2 技术、服务响应表
技术、服务响应表
序
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响应/偏
离说明
1
项目总
体服务
内容及
目标
服务内容:餐食制作、餐具洗消、备餐分餐、
食堂卫生、设备设施养护、食品安全管理、采购
食品及其他所需原材料(含各类物耗)等。
2
总体要求:
(1)须根据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相关
要求及张家界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关于食堂管理相
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现场管理工作;
(2)全体人员着工服上岗,做到衣着整洁、工号
清晰、服务规范、各司其职;
(3)要求全体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过硬,坚
决杜绝监守自盗、违规操作行为;
(4)全体人员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
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中标供应商
应承担因管理不善所带来的全部责任;
(5)严格保密制度,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做好采购人相关工作的保密。
3
供餐要
求
★就餐标准:
早餐:面食(配粥和配菜)或米饭菜;
午餐:米饭、两道菜
晚餐:米饭、两道菜
注:保证主食不少于 200克一份,保证吃饱,
营养均衡,菜品不能一直重样。不得提供带骨带
刺的肉食。
4
荤菜要名副其实、口味适中,素菜要清清爽
爽、不油不腻,所有食品、菜品要求手工制备,
杜绝外采半成品、成品。供餐要求酸辣咸淡适中,
适合多数人口味。
5
每逢我国民族节日,如元宵节、端午节、中
秋节、春节或重要节气等民族节日,或重大庆典、
活动当日,在饮食配比上,要体现出节日特色,
须另行增加饭菜品种与数量、保障工作等重大活
动、突发情况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保障。以采购人
书面报告为准,费用另计。
6
菜品供应量标准:对米饭、各菜品、汤类盛
取工具大小及动作标准必须由双方共同确认后实
施,供应商在日常操作中不得随意变更。
7
针对餐饮人员中可能有少数民族人员及外籍人
员,餐饮应有具体措施。
公开招标
78
8
食品采
购要求
(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进行食材采购,供应
商所采购的所有食材原料均需提供完善的厂家资
质、检验报告等。蔬菜类提供农残检测报告、肉
类提供肉类检疫报告,其它种类也均为正规采购
渠道,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严格杜绝腐败、变质、油脂酸饭、霉
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污
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进入食堂。
9
餐具卫
生
(1)打餐时的勺、汤勺、铲、菜勺、夹等不
能直接放置在台面上,应放置于洁净餐盘、置物
桶等容器内;
(2)所有餐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并符
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
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
消毒餐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
用洗涤、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蒸汽消毒餐
具应控制在 100°C 以上,时间为 10 分钟以上,
以保证消毒的效果。未经消毒的餐具决不使用。
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
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
具贮存柜上有明显的标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
的餐具;
(3)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及其加工工
具标识明确、存储合理,原料、半成品、成品的
食品容器和工具分别标识清楚,做到分开使用;
(4)用于盛放瓜果蔬菜等食材的筐使用前后
必须清洗干净,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明确标识,严
禁随意堆放或直接放置于地面。
10
厨房卫
生
(1)★炉灶、蒸柜等厨房设备、工作台、货
架、调料台每天清洗,抽油烟系统室内部分定期
清洁;
(2)食品仓库、冷库、冰箱应保持整洁。食
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不少于 15 厘米)
存放,挂牌标明进货日期;
(3)★瓜果蔬菜与肉类食品清洗池分开使
用,避免交叉污染;
(4)★油、盐、酱油等调味品和未用完的米、
面、菜等开餐结束后妥善放置,避免变质;
(5)★每周 1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
地面,做到厨房内无蝇、蚊、蟑螂、老鼠等;
(6)食堂馊水、食材废料、纸皮等由供应商
负责处理,采购人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
内将馊水及废料运出,食堂其他生活垃圾及员工
宿舍产生的生活垃圾须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堆
放地,以保障厨房、餐厅整体环境卫生。
公开招标
79
11
★餐厅
卫生
(1)开餐前餐厅内的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
面无饭粒菜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尘杂物,
地面干净无油污;
(2)餐厅内墙面、门窗须保持无灰尘、蜘蛛
网,保持干净;
(3)剩菜、剩饭要及时运走,垃圾桶和泔水
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保证餐厅无异味;
(4)每周必须对餐厅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
扫除,用清洁剂清洗桌面、地面。
12
个人卫
生
(1)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时必须将工服、工
帽穿戴整齐,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勤洗勤换,并
做到专人专用;
(2)头发要保持清洁,女工长发须盘在工作
帽内;
(3)女工不浓妆艳抹和佩戴首饰,不留长指
甲及涂指甲油;男工不留长发、胡子、长指甲;
(4)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域严禁抽烟、喝酒、
吃零食,掏耳朵、挖鼻孔、挠头发或对着别人打
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5)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
袜或其他私人物品;
(6)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再消毒水
浸泡双手两分钟,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
加工工作回来之后,再次制作食品前要洗手,同
时用消毒水浸泡两分钟;
(7)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
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
套;
(8)工作人员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
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工作。
13
安全生
产要求
(1)★每天食堂供应的每道菜肴须进行留
样,做好留样记录。留样要求:每份菜肴不少于
150克,保存时间 72小时,冷藏温度 0-6 度,
留样盛器需带盖容器,留样放置位置相互间保持
一定间距,防止留样食品相互感染。食物菜品留
样有专人管理,有专用的样品冷藏柜,有记录可
查;
(2)中标供应商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
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货源,对易燃物
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
(3)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张家界市公安局防
火、防食物中毒等专项检查监督,严格执行张家
界市公安局整改意见;
(4)★中标供应商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
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
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果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按实际损失赔偿;因供应商主观原因造成的安全
责任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公开招标
80
14
资产管
理要求
供应商必须维护、保管好采购人的资产,不
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食堂运作需增
加和维护的其他厨具和设备等均由采购人添置购
买,所有设备所有权归采购人,供应商有维护的
责任和义务,服务合同期满后所有的装修(地面、
墙面、厨房、备餐间、餐厅等)应保存完好。当
服务合同终止时,双方派代表应再次清点如有损
坏和缺失供应商按实赔偿。
15
日常经
营管理
及服务
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
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聘用员工
劳务纠纷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张家界市公安局
不承担任何责任;
(2)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由中标供应商负
责办理,张家界市公安局协助,所需费用由中标
供应商承担。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许可证延误,
其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
务之外的其他项目。无特殊原因,双方均不得终
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应按中标价格 10%支付守
约方违约金。若因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
力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4)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
产的规定,建立健全落实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并报张家界市公安局备案后严格执行;
(5)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形式多样、品种齐全
的早、中、晚餐,如有需要还可提供夜宵;
(6)中标供应商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
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张家界市公安局有关规
定,主动接受张家界市公安局和食品卫生部门的
检查与监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中标供应商
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
罚款和法律责任;
(7)中标供应商应接受张家界市公安局对
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每月的考核,对存在问题在规
定期限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张
家界市公安局。
16
制度要
求
根据机关食堂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张家界市
公安局监管中心运营具体情况,制定内部管理、
日常服务运作等管理制度。如中标后未能按这些
制度执行,采购人可按违约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
理:
(1)食堂管理员工行为规范;
(2)食堂管理各部门工作职责;
(3)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各类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岗位考核办法
和考核奖惩制度;
(5)各类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制度;
(6)消防、食品安全等各项应急预案;
公开招标
81
(7)其他管理服务制度。
17
人员配
置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中标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
严格审查,要求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
岗,身体素质好。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对录用人员进行政审,确保录用人员没有不良
记录,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持证上岗。
18
★项目人数要求:中标方根据工作量自行安
排工作人员,保证正常运转。全体人员须持身份
证、健康证上岗。中标后,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
和日常工作中进行核实,如在核实中发现人员不
符合招标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限期改正。不
能如期改正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废标或终止合同。
19
其他要
求
投标供应商承诺保证所有员工的基本工资,
社保(五险),劳保福利,加班费等不得低于政
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员工统一着装,必须佩带号
牌上岗。
20
★中标供应商服务本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随意
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前向采购人征求意见,并
得到许可。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辞退在本项目服务
期间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
21
★送餐到交接区,因该岗位员工工作性质具
有特殊性,人员的招聘、培训、和使用(含自愿
离职、辞退补充)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方可聘
用;该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采购人全程监管。
22
★严禁私自为在押人员购买、传递物品,通
风报信或者为在押人员与外间联系提供方便。
23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手机和其它违禁物品
进入监区,严禁上班期间饮酒。
24
★不得私自接触、联系、约见在押人员家属
或者接受馈赠、宴请。
25 严格遵守监所的其他各项管理规定。
26
总体运
营服务
方案
投标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的总体
规划。
27
服务员
配备和
管理
投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的配备和人员培训
管理方案,内容详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
28
食堂经
营服务
方案
投标供应商提供完整、合理、服务标准高,
科学合理且符合项目特点及需求的经营方案及保
障措施,经营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菜肴品种及样
式、菜肴份量标准、饭菜价位制定等。
公开招标
82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按顺序逐项对照填
写本表(“响应/偏离说明”中注明正、负偏离或响应,正偏离为优于采购需求的技术参数)。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29
投标供
应商经
营管理
特色及
管理措
施
投标供应商具有的特色管理及提升服务措
施。
30
食堂服
务的品
质检查
投标供应商食堂服务质量的检查标准。
31
对突发
性事件
的应急
预案
投标供应商提供保洁卫生、设备运行方面实
际操作性强的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
32
服务中
的安全
保密
投标供应商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
33
服务承
诺及落
实措施
投标供应商提供服务各项安全及质量指标的
承诺和落实措施。
投 标 人 电 子 签 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83
七、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和管理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公开招标
84
附件 7-1服务团队组成表
服务团队组成表
姓名
性
别
岗位资格证明
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或者岗
位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身份证号码
投 标 人 电 子 签 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85
附件 7-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专业 为供应商服务时间
从事本专业时间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服务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目前项目
任职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备注
附服务类似项目的协议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投 标 人 电 子 签 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86
附件 7-3服务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
服务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每人填一张此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性 别 职称及专业
为供应商服务时间 从事本专业时间
时间 服务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目前项目任职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备注
投 标 人 电 子 签 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87
附件 7-4服务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
服务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
公开招标
88
八、总体服务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公开招标
89
九、服务定位及实施措施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公开招标
90
十、人员进场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公开招标
91
十一、食品加工管理方案及措施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公开招标
92
十二、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公开招标
93
十三、管理制度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公开招标
94
十四、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公开招标
95
十五、节能措施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公开招标
96
十六、服务安全、纪律、廉洁承诺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公开招标
97
十七、设备维护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公开招标
98
十八、经营理念及经营优势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公开招标
99
十九、投标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中标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
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备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
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
投 标 人 电 子 签 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序
号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备注
1
2
3
4
5
…
公开招标
100
二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十七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
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公开招标
101
附件 20-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投标人须知第 37.3(4)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投标人须知第 37.3(4)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公开招标
102
附件 20-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103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
公开招标
104
二十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招标公告、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公开招标
105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公开招标
106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
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
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前 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信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询问及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八、其他补充事宜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节 投标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2定义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4资金来源
5投标费用
6适用法律
7现场考察
8采购进口产品
9招标文件的构成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2投标文件构成
13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4投标报价
15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制作
18投标截止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开标
21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3投标无效
24比较与评价
25废标
26保密要求
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9编写评标报告
30中标信息公布
31中标通知书
32告知招标结果
33人员回避
34签订合同
35履约担保
3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7政府采购政策
38询问
39质疑
40投诉
41采购代理服务费
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二、项目概况
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四、技术、服务要求
五、商务要求
六、食堂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6.1规范化管理
6.2建立良好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优胜劣汰
6.3具体考核办法细则: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资格审查
第二节 符合性审查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详细审查)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第一部分 合同书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 标 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3-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4-1 分项报价说明
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5-1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5-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件5-3 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承诺书
附件5-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附件5-5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附件5-6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六、投标响应表
附件6-1 商务响应表
附件6-2 技术、服务响应表
七、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和管理方案
附件7-1服务团队组成表
附件7-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附件7-3服务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件7-4服务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
八、总体服务方案
九、服务定位及实施措施
十、人员进场方案
十一、食品加工管理方案及措施
十二、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十三、管理制度
十四、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十五、节能措施
十六、服务安全、纪律、廉洁承诺
十七、设备维护
十八、经营理念及经营优势
十九、投标业绩承诺函
二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附件20-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附件20-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
二十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