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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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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2021F28090泉山和云龙校区餐饮网点招租

招标详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其他相关规定,现就我校泉山、云龙校区部分餐饮网点面向校内外公开招租,欢迎我校后勤集团员工和餐饮企业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 泉山和云龙校区餐饮网点招租

二、项目编号:2021F28090

三、招租对象、范围及网点基本情况

详见磋商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见磋商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提前报名,满足资格条件者可直接投标。资格条件审查在开标时进行。

六、投标文件及有关费用

1.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收取标书费200元,须于2021年12月29日17:00前通过支付宝缴纳。磋商文件见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月3日9:00至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3日9:30整

(3)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14号楼403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月3日9:30

(2)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14号楼403室

九、磋商文件澄清与答疑

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可在2021年12月15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递交到我校招标办(澄清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0516-8353695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招标办邮箱2561830766@qq.com(电子版包括:澄清函图片格式的扫描件及澄清函内容对应的word文档)。招标办将答疑内容将在“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http://ztbb.jsnu.edu.cn/)上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方将不再另行通知。澄清要求,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862173875

勘查时间:12月10日-12月14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特别提醒

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外来人员经过审批方可进入校园。为顺利进入校园,请投标人提前与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5862173875

参与投标人员须身体健康,“行程码”“健康码”无异常;需随身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十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14号楼407室

电话:0516-83656298

电话+传真:0516-83656299

联系人:黄老师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一:2021F28090 泉山和云龙校区餐饮网点招租磋商文件.docx

附件二:(网点合同)学生食堂餐饮经营服务合同.doc

附件三:缴费方法及注意事项.docx


学生食堂餐饮经营服务合同

甲方:江苏师范大学

承办单位:江苏师范大学后勤集团

乙方:

一、乙方经营 ,主要经营项目为 。甲方为乙方提供 POS机 等设备(详见双方设备、设施交接清单)。

二、经营管理有关规定

1.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整。若甲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应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若乙方违约不履行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没收乙方交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如遇国家行政机关、学校政策性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此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甲方只退还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该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全部食材均由甲方后勤集团实行集中采购,严禁乙方私自采购,一经发现乙方私自采购,严肃处理。第一次处以1000元违约罚款,第二次处以2000元违约罚款,发生第三次的甲方可选择处违约罚款10000元或直至解除经营合同。有特殊需要的食材须到后勤集团相关部门书面备案后可自行采购。乙方所使用的米饭全部由甲方米饭生产线按成本价统一供应。

3.严格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品种进行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如需新增品种须经乙方饮食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经营,如不经批准私自增加新品种,将给予违约处罚200元/品种。经营期间,包括乙方在内的各食堂、网点严禁经营饮料及瓶装水(特殊规定除外),一经发现给予乙方违约处罚1000元。

4、经营期间,包括乙方在内的各食堂、网点严禁收取现金,每发现一次,违约处罚50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经营合同。

5.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收付约定。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对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收付进行统一管理,乙方需要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收付的,必须先行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江苏师范大学统一发放的二维码进行收付,否则将按照收现金的条款规定进行违约处罚。

6.关于外卖约定。乙方如有外卖需求,报请饮食服务中心牵头统一与外卖平台进行洽谈合作,营业收入由饮食服务中心统一控制。严禁乙方私自加入外卖平台,如有违反,将按照收取现金的有关条款进行违约处罚。

7.乙方需按照装修方案终稿足额投入资金改造,甲方将对乙方的施工改造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如最终未达到合同约定投入金额,将从承包方食堂营业款中扣足。乙方组织改造施工期间如未按照约定的装修方案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严格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遵守学校及各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除经营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扩大经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如确因需要增加经营项目,书面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因改善经营条件而追加的投资一律由乙方自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由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有关用工政策、符合工作岗位要求。乙方根据需要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上岗合格证书、经体检取得健康证等,特殊岗位的,要求招聘的人员应当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乙方聘用工人的住宿由乙方负责安排,甲方不解决住宿。

3.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一旦出现人身伤亡工伤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所招聘的工作人员是乙方的职工或雇员,和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对所招聘的雇员应按时发放工资或报酬,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社会保险等。乙方招聘的甲方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解决。所聘请的甲方食品安全管理员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经营期间独立承担风险和各种法律责任。因乙方职工的劳动纠纷、劳务纠纷或因乙方经营而发生侵权纠纷、违约纠纷等原因,导致甲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甲方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有权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冲抵赔偿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的方式包括且不限于直接扣除乙方的营业款。

5.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食堂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聘请甲方 1-2 名食品安全管理员,由所在食堂安排负责日常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防止和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食物中毒,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出现其他事故而给甲方造成一定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按照事故全部损失的20%(包括甲方和乙方的损失)计算,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在经营期间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完成上缴费用后剩余部分自主分配。

7.经营期间的水、电、汽、原材料、燃料费、售饭系统pos机使用费、劳务费及所需设备购置费、维修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等由乙方自行负担。

8.乙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且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前提下自主招用工作人员并对招聘的职工进行教育、考核和管理,甲方制定统一的职工考核办法,可供乙方参考。

9.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定期保洁、检修、养护,保证其正常使用,经营期满,乙方应如数返还甲方提供的设备,在经营期间,若出现故障,乙方自行排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修复或赔偿。负责操作间、餐厅等处的房屋、设施的保洁及正常使用,并支付餐厅等公共区域的保洁、维修、水电汽等费用。

10.房屋等固有设施乙方不得擅自改造。若因操作确实需要改造的,必须提供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的设计图纸,并报请甲方同意后方可自筹资金改造,改造不得触动房屋的主体结构,影响房屋稳固,合同期满乙方在房屋内添附的附合物(可移动的除外)属甲方所有。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甲方令其恢复原状并视其整改情况作出违约处罚。不得擅自将房屋租、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严禁使用液化气、煤炭类、固体生物质类作为燃料,可以自行申请开通天然气,相关费用自理。售饭间内如现场制售食品,须自行安装通风和排烟设施、设备。

12.做到一日三餐食品质价相符、营养卫生,高中低档菜肴比例合理,服务热情周到,食品卫生安全。

1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合理的监督、管理,出现事故,或伙食质量低劣,学生意见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节轻重扣除其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14.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停止营业,甲方根据情况扣其部分至全部履约保证金。

15.其它相关要求可以参照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制度。

16.在经营期间各种费用如遇国家、学校、后勤集团政策性调整,其费用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要求以合同的相关条款及甲方的管理制度为准。

17.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向第三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因某种原因甲方承担或垫付的,甲方有权在承担或垫付的范围内向乙方追偿。追偿的部分甲方有权在乙方完成上缴费用后剩余部分直接扣减。

18.合同期内,寒暑假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经营。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也有义务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管理和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供乙方参考。

2.甲方应主动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乙方的经营排忧解难。

3.甲方应确保乙方的水、电供应,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4、甲方主动监督乙方执行社会企业管理办法要求。

5、甲方及时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合同的期限

经营期限为 2.5 个学年,即 2022 年寒假结束前一天至 2024 年暑假开始前一天)

六、合同期未满,因学校建设需要拆除、改建房屋或另作他用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届时无条件退迁出房屋。甲方不构成违约责任,对乙方无任何赔偿和补偿。

七、乙方投标时相应的甲方《磋商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与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有冲突处,以合同为准)。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壹份报集团财务部、壹份报集团经营管理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承办单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