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农业农村局渔港运行维护经费(渔港环境综合整治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渔港运行维护经费(渔港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21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LSCG2021000453
采购项目名称:渔港运行维护经费(渔港环境综合整治管理)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22908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2908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2908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290800.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平台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
6、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公共资源交易模块“诚信考核”注册,注册未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12-21 14:00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6楼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预算金额在500万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青岛市崂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崂山区沙子口渔港
联系方式:88810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联系方式:15905325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左景元
联系方式:15905325019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1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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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
青岛市政府采购
渔港运行维护经费(渔港环境综
合整治管理)
第 1包
采 购 人:青岛市崂山区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项目编号:LSCG2021000453
日 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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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 11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 11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12
1.项目说明 ································ 12
2.服务要求 ································ 12
3.商务条件 ································ 12
第五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19
1.相关要求 ································ 19
2.评分标准 ································ 20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 22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 23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 23
2.合格的供应商 ······························ 23
3.保密 ·································· 24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 24
5.踏勘现场 ································ 24
6.询问 ·································· 25
7.偏离 ·································· 25
8.履约担保 ································ 25
9.采购代理服务费 ····························· 25
10.磋商文件 ······························· 25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 26
12.响应报价 ······························· 28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8
14.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 ························· 29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 29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29
17.质疑 ································· 29
18.投诉 ································· 30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31
第七章 开标、磋商、成交 ··························· 32
1. 开标程序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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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启响应文件 ····························· 32
3.磋商小组 ································ 33
4.评审程序 ································ 34
5.评审 ·································· 34
6.澄清有关问题 ······························ 35
8.成交 ·································· 37
9.成交结果公示以及成交通知书 ······················· 37
10.响应无效 ······························· 38
11.废标 ································· 38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 39
13.违法违规情形 ····························· 39
14.违规处理 ······························· 40
第八章 纪律要求 ······························· 41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 41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 41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 41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41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 42
1.签订合同 ································ 42
2.追加合同金额 ······························ 42
3. 服务质量与验收 ···························· 43
4.合同主要条款 ······························ 43
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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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渔港运行维护经费(渔港环境综合整治管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
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 12月 21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CG2021000453
项目名称:渔港运行维护经费(渔港环境综合整治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29.08万元
最高限价:229.0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要
求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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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
(credit.qingdao.gov.cn)、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平台查询,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
6、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崂山政务网
(http://www.laoshan.gov.cn)公共资源交易模块“诚信考核”注册,注
册未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
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
电子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21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12月 21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 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 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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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
(http://zfcg.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
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
上发布。预算金额在 500万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崂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崂山区沙子口渔港
联系方式:88810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 177号鲁邦广场 A座三楼 306室
联系方式:85786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景元
电 话:85786283。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
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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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青岛市崂山区农业农村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渔港运行维护经费(渔港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项目
4 分包及成交规定
□√本项目不分包。
□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
供应商成交包数不受限制。
□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
但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 个包。若同一供应商
在 2 个及以上包的响应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
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预算金额为 2290800 元,其中财政资金为 2290800
元。
6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报
价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 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9 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交纳
□需要交纳,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 %
(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险单、
保函、信用证等形式提交)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无需支付
□采购人支付:
□√ 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47112元
1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
料
采购人依法依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
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qingdao. 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
目磋商公告页面,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
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
商已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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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
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
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
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
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
14 响应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
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
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15 最后报价
报价次数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
最后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
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
价。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按其前一次报价进
行评审。
16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
准
□√本包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
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
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
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采
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
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
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
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
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
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
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
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
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工程项目为 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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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服务业
18 进口产品采购
□√ 不允许
□ 允许,产品名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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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
优惠标准
□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幅
度详见评分标准。
□√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0 确定核心产品
□ 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 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其中 为
核心产品。
21 样品
□√不需要
□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磋商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为供应
商开启响应文件时应提供的样品。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
用由供应商自理。
3.送样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送样送达地点: 。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拒绝接收。
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
并做好展示,样品不能有供应商的标识及品牌,样
品将进行统一编号。
6.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
备(包括电源线等),届时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
7.宣布评审结果前,供应商不得将样品整理、装
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
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供应商必须书面提出
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磋商小
组已经确定供应商响应无效或者废标的,供应商签
字确认后可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
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否则将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宣布评审结果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成交供应
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
22 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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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响应文件盖章
在磋商文件的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
示的 “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
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 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电子签章操
作说明 2019年 7月 10日版”。
特别提示:1、制作响应文件时,单项绑定 pdf
(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 pdf
(word)文件不再作为响应文件上传。
2、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
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 pdf 响应文件。
供应商需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 pdf 响
应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 pdf
(word)不再上传)
24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
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 CA数字证书自动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
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
25
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
文件解密
支持网上远程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到现
场参加开启会议。若到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应携带
上传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
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启。开启注意事项详见“青岛
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线签到: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 1小时内通过 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
签到的响应无效。
2.供应商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
通过 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
26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
点
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
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
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27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共1组,其中:第1组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
专家2人。
28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9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
成交供应商
□√ 是,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公
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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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0.1 书面形式的定义
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
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青岛市政府采
购网发布的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
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30.2 相关评审标准认可要求
潜在供应商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
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
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响应文件时上述材
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审时不予认可。
30.3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
□√ 不允许
□ 允许,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
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
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30.4 监督和管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
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
的管理。
30.5 关注
潜在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
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上注册并关注
该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0.6
采购文件是否包含可能
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内容。
□√ 不包含
□ 包含,详见第四章带“◆”标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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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序
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
供
形
式
备注 必
须
提
交
1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
业许可证等
电
子
文
档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
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
证书、执业许可证等),提供凭证原件扫
描件电子文档。
是
2 无违法行贿记录、有商业
信誉和会计制度、缴税和
社保声明函
电
子
文
档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
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
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提
供原件扫描件电子文档。
是
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电
子
文
档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件电
子文档。
是
4 崂山区政务网注册截图 电
子
文
档
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崂山政
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公
共资源交易模块“诚信考核”注册,提供
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企业完成注册截图。
是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电
子
文
档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电子文档 是
资格证明文件备注:
1、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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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项目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
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要求
2.1沙子口中心渔港码头港区水下污染物处置
2.1.1对 40万平方米港池的水下探摸清理打捞固体废物、污染物。工作范围:崂山
区沙子口渔港港池水下探摸、清理固废及污染物,作业面积约为 40万㎡。
2.1.2服务人员要求:
序号 工作岗位 人数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具有水下作业管理经验
2 技术负责 ≥1
3 潜水监督 ≥1
4 潜水员 ≥3
★开标时提供潜水员培训证或执
业证书原件电子文档
5 机电工 ≥1
6 安全监督 ≥1
2.1.3保证服务的基本设备要求: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中压机 台 ≥2
2 高压机 台 ≥1
3 管供脐缆 套 ≥2
4 潜水头盔 只 ≥2
5 自携潜水装具 套 ≥2
6 潜水服 套 ≥4 干式
7 潜水服 套 ≥2 湿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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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潜水帽 顶 ≥2
9 潜水梯 架 ≥1
10 脚蹼 双 ≥4
11 压铅带 付 ≥4
12 潜水电话 台 ≥3
13 潜水刀 把 ≥3
14 潜水背带 条 ≥2
15 信号绳 根 ≥2 50米
16 潜水手套 付 ≥4
17 ★水下录像系统 套 ≥1
18 过滤器 只 ≥1
19 分气包 只 ≥1
20 过桥缆 根 ≥2
21 保暖服 套 ≥4
22 工程车 辆 ≥1
★2.1.4双方责任划分:
本项目在在码头水下作业,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作业危险性,且需自行协调当地渔民,
出现任何因施工造成的打架斗殴伤人事件,或因施工安全问题引发的工人伤亡事件,采
购人一概不负责,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5 如在服务期内探摸到大型障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启用起重设备实
现打捞,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须记录并保存好所有的影像资料,并每隔 10 日向采购人汇
报一次清障情况。
2.1.6 渔港污油、污水、污泥等污染物进行接收、转运、处置等。(对港区及渔船
全年产生的污油、污水、污泥等污染物进行接收、转运、处置)
2.2渔港陆域含办公区保洁及安保
2.2.1据渔港环境整治要求对 1430米码头岸线及 800米进港道路进行交通疏导、进
出港区的人员、车辆、物品停放进行环境秩序整治。及渔港门岗、港区秩序维护人员 15
名(24小时工作制)。要求配备至少 15名工作人员,全天 24小时执行三班倒,每班至
少两名门岗检查人员、3 名港区秩序、环境整治等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年龄 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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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岁,男性,须经专门培训,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范围为渔港港区秩序维护、
消防、环境管理等工作,执行严格的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整个港区的安全、有序。
提示检查入园人员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办公公共场所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无闲
杂人员随意流动。确保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发生。对外来车辆进行管理,实现
有序停放。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和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
场。每隔一小时应在港区内安排工作人员巡逻,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偷盗情况或可
疑人员等。服从、参与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
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2.2.2 所有渔港码头陆域面积保洁约 4.4 万平方米(包含码头东港区、西港区、办
公区域、进港道路 1000米),上述陆域保洁必须保证每日进行。
两个港区厕所等进行常年保洁、一个环保公厕 24小时保洁 。包含垃圾外运及所有
保洁所需工具。
2.2.3港区水域保洁
保洁水域 40 万㎡,打捞船 2 条(可租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自有船舶或租赁协
议证明材料电子文档。
要求每天至少保证 1 艘船舶在港打捞海面垃圾,船只应具备合法手续,船上工作人
员应具备相应证件,在港池内随时收集漂浮垃圾、零星油污等渔港水域漂浮污染物等,
船只打捞水域杂物垃圾时人员保险由保洁单位负责,出现问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每日进行港区水域保洁,将港区水面垃圾清理干净,随时待命,发现垃圾随时清理。
2.2.4港区厕所保洁:
港区2个厕所各6个坑位需要保洁,包括日常卫生保洁(地面及坑位的清理、侧门的
保洁),厕所维修(简单的工程维修及厕门的更换及维修)。
零排放环保厕所一座,需24小时安排人打扫,值守。
2.2.5垃圾外运:
所有垃圾必须由成交供应商统一收集到渔港垃圾堆放点后,交由环卫部门运送出
港,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2.2.6港区垃圾桶等设施
港区原有垃圾桶(箱),正常使用的损耗,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更换,采购人不
负责,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其他设施、保洁工具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2.7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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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洁:要求港区内每日必须有至少15名保洁人员,年龄20-60岁,(办公区域
至少1名保洁人员,三个公共厕所至少每个配备2名保洁人员),保证港区卫生处于优良
状态。
(2)采购人提供一间休息室供值班保洁人员使用,保洁工具设备可存放于招标人
提供的院内。
2.2.8人员及车辆要求:
(1)工人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
知》规定(2100元/月)。供应商须为工人缴纳意外伤害险,且每人最高赔付额不得低
于70万元。
(2)工人福利:供应商报价中须包含每位工人中秋节福利、工人节福利、春节福
利,福利费不得低于每人600元/年。
(3)保洁人员服装最低要求:每名保洁人员的冬夏工作服各2件/年、反光背心1件
/年、棉衣1件/年、雨衣1件/年、雨鞋1双/年。
(4)保洁人员工具最低配备标准:每名保洁人员的手套2双/月、大扫帚1把/月、
小扫帚2把/月、簸箕1个/年、小推车1辆/年、铁锨1把/年。
(5)保安人员服装及工具配置:冬夏工作服各2件/年、军大衣1件/年、雨衣1件/
年、雨鞋1双/年、多功能腰带1个、橡胶棒1把、警用钢叉1根、催泪器一个。
(6)作业车辆最低要求: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专用的作业车辆,1T勾臂车1辆、
8桶电瓶车2辆。供应商报价中须包含作业车辆的保险费、燃油费、折旧费、保养维修费
及司机的工资福利费用。
(7)其它要求:保洁服印有“渔港清洁”的logo,相关“小心地滑”安全警示牌,
“卫生保洁中..”“请往前一步”“公测维修中,暂停使用”等提示牌(具体要求在成
交后与甲方商议后制作)。
(8)由本项目安全引发的人员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
2.2.9厨房工作人员2名。要求年龄25-55岁,干净卫生、身体健康,提供健康证明,
负责单位食堂餐饮工作。
2.3渔船进出港动态监控及登记备案
需9人对约2.8万船次的进出港动态监控及登记备案、安全检查,24小时工作制,一
天3班,每班3人。要求身体健康,灵敏可以登船,年龄25-50岁,男性,无刑事犯罪记
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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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服务目标及考核
2.4.1要求:卫生间保洁达到相关市政验收标准。
2.4.2考核标准参照如下表格:
考核项目 责任目标 评分标准
分值
(总
分
100
分)
备注
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责任分工清
楚,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落
实上级指派的工作任务
责任分工不清楚、
无健全的组织机构
负责落实上级指派
的任务,此项不得
分
3
每 月 从
满分 40
分 中 减
去 扣 除
分数,即
为 当 月
日 常 考
核得分。
档案制度
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及记录健全;
工作计划、总结齐全
每缺少一项,扣 0.5
分
2
财务制度
工资发放及时,记录健全,无克扣、
挪用工人工资现象
每有一项不达标,
扣 1分
3
培训制度
有培训计划,对管理、检查、保洁
人员定期培训,每年不少于 2次
到不到要求的,不
得分
2
应急预案
有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处理各种突
发事件
1、无应急工作预
案,扣 1分
2、处理突发事件不
及时,每件次扣 1
分
5
环境秩序
1、 港区物品摆放整齐
2、 车辆停放整齐
3、 特殊车辆、人员登记
4、 无打架斗殴
5、 无钓鱼人员
环境秩序 5条要求,
出现一条扣 0.5分,
满分为 20分,扣完
为止,如因安全引
发的人员责任事
故,考核得分为 0
分
20
船舶登记
检查
1、 登记无漏船只
2、 登船安全检查无漏项
船舶登记检查 2 条
要求,出现一条扣
0.5 分,满分为 20
分,扣完为止,如
因安全引发的人员
责任事故,考核得
分为 0分
20
保洁要求
1、保洁达到市政验收标准。
2、厕所每天不得少于 2人看护。
3、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制作的行业
工作服(分春秋季、夏季、冬季),
保洁 7 条要求,出
现一条扣 0.5 分,
满分为 20分,扣完
为止,如因安全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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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衣冠整齐,并佩戴上岗证,要
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夜间作业
应佩戴安全标志。
4、购置保洁小推车及其他工具,保
洁人员必须使用保洁小推车进行保
洁作业。
5、在保洁范围,临时产生如厕所损
坏、粪坑塞堵等问题时,保洁单位
应及时进行处理。
6、雨、雪等恶劣天气确保正常保洁,
及时清理,防止清理造成人员摔滑。
7、水面无垃圾
发的人员责任事
故,考核得分为 0
分。
新闻曝光
和市民投
诉办理
出现新闻曝光和市民投诉环境卫生
问题或受市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扣
分)的,经查实,确系责任范围内
的,在 12小时内及时解决。
经查实,确系责任
范围内的,出现一
次扣 5分。
10
重 大 节
庆、迎检
任务落实
情况
做好重大迎检、节庆活动期间的环
境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及时认真
地完成上级组织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和专项治理任务等指令性工作。
1、不及时安排相关
工作或草率处理、
敷衍了事的,每次
扣 2分。
2、在上级检查中出
现问题并被扣分
的,对保洁责任单
位每件次扣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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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实行评分考核,根据考核得分支付费用。
2.4.5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季度考核,日常考核 85分以上为合格。日常考核根据上述
表格规定情形每天打分。
2.5其他要求:
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服务较好,可以续签一年服务合同;若在一年中有一次季度
考核分在 6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 2022年 1 月 1日起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
3.2服务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按照季度拨付,下一季度初1-10号拨付上一季度的合同款项。季度考核分85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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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不付款,视下季度考核情况后支付;季度考核分85-90分拨付该季度服务费用的
80%,余20%视下季度考核情况后支付;季度考核分在90分及以上的拨付该季度全部款项。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验收。
3.5服务保障
自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1小时内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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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相关要求
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3 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
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按照本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3.2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3.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3.4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3.5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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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1.4.3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5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6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评分标准
2.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总分
分值比重 30 70分 100
2.2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投标
报价
1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其价
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
10。
企业业绩 10分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揽的同类项目(港口或渔港环境整治
类),每份得 5 分,最高得 10 分。须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成
交)通知书电子文档、合同电子文档,否则不予计分。同类项
目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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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 10分
供应商自有用于本项目服务的专业车辆(洒水车、自卸车)的,
每有 1辆得 5分,最多得 10分。需同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电子
文档、发票电子文档,否则不得分。
2.3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响应情况 15分
全部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实质性条款有1项不
满足的,为无效投标。
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每有1条加1分,最高加5分。
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6条及以上负偏离的,
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服务方案 20分
根据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综合比较评价:整体方案优于磋商文件
各项要求且详尽完备的,得 20-15分;整体方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的,得 14-10分;整体方案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9-0分。
服务定位 10分
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刻、定
位明确的得10-6分,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不足、定位模糊
的得5-1分。
服务能力 15分
对项目区的地理环境、关键点、重点、难点环节把握进行综合
打分:
能全面理解并准确分析该项目的需求及目的,对本项目的关键
点、重点、难点分析清晰准确,得 15-12分。
能基本理解分析该项目的需求及目的,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重
点、难点较为清晰准确地进行分析,得 11-7分。
未能理解本项目的需求及目的,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重点、难
点未能给出准确判断及分析,得 6-0分。
服务保证
措施
10分
根据供应商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
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
保证措施比较评价,得5-1分。
有详细的应急服务措施的,根据措施情况比较评价得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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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说明:
3.1.1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
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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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供应商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
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2.5 在最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6.1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6.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6.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6.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2.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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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
3.保密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
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
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报价有效期
4.4.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
分均保持有效。
4.4.2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
并作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
收,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
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
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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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
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
6.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
秘密。
6.2询问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
6.3 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
7.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磋商文件
10.1 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采购文
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项目需求;
(5)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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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应商须知;
(7)开标、评标、定标;
(8)纪律和监督;
(9)合同主要条款;
(10)响应文件格式;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 根据本章第 10.2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
部分。
10.1.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供应商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文件的澄清
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
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文件组成:
11.3资格审查部分
11.3.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
11.3.2资格证书(如有);
11.3.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
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1)。
11.3.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11.3.5诚信考核截图;
11.3.6中小企业声明函
11.3.7 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1.4商务文件
11.4.1报价函;
11.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4.3响应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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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响应报价(即响应报价总计金额)
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
金额对应,供应商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
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4.4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11.4.5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11.4.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1.4.7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5技术文件
11.5.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11.5.2服务方案;
11.5.3应急服务措施;
11.5.4服务响应表;
11.5.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5.6采购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5.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1.5.8证明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
包括内容:
(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3)对照采购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
照采购文件中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
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供应商若采用欺骗
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报价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供应商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采购文件第四章“采
购需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5)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
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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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2.响应报价
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
表签署。
12.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谈判小组对响应文
件进行评审。
1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标。
12.9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
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响应文件编制装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提供服务的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
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
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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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
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
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均不退还。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
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磋商文
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
17.质疑
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7.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7.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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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7.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7.7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下载专区下载。
18.投诉
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
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
门处理。
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号令)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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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
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
同提出。
18.3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
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6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
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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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开标、磋商、成交
1. 开标程序
1.1 宣布开标纪律;
1.2 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 查看在线签到家数,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
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特殊规定,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外,少于三家开启响应文件会议结束;不少于三家开启响应文件
会议继续进行;
1.4 供应商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响
应文件开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1.5 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
果;
1.6开标结束。
2. 开启响应文件
2.1 开启响应文件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供应商须在开启响应文件前规定时间内签到。
2.2 开启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启响应文件记录由供应商线上
确认。
2.3供应商代表对开启响应文件过程和开启响应文件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
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
商未参加开启响应文件的,视同认可开启响应文件结果。
2.4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
2.5 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供应应商按照磋商文件
的变动情况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
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上述内容。系统不
接受超时提交的澄清、材料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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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各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和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
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
以及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 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磋
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 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
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
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 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
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
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
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
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6磋商小组的职责:
3.6.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
出评价;
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6.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商;
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3.7磋商小组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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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7.4 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
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
任;
3.7.6编写评审报告;
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3.8.3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
4.评审程序
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4.3资格性审查;
4.4符合性审查;
4.5澄清有关问题;
4.6磋商
4.7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4.8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4.9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4.10编写评审报告;
4.11宣布评审结果。
5.评审
5.1 资格性审查
5.1.1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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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信用青岛
(credit.qingdao.gov.cn)及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平台(崂山政务网公共资
源交易模块“诚信考核”http://qdls.ggzyjyxypt.com/)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
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
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
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1.3 在资格性审查时,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审查供应商及其法
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
5.1.4 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
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录。
5.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
录。
5.3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响应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
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
6.澄清有关问题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
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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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7.1磋商程序
7.1.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7.1.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
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其重新提交由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章的响应文件。由其授权代表印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印章并附身份证明。
7.2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7.2.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不得少于 3家。
7.2.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
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后报价、退出磋商的供应商,按其前一次报价进行评审。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可以为 2家。
7.3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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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
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
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8.成交
8.1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商。
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
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
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2 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
8.3 对于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限制成交包数的,成交人的
选择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分包及成交规定”确定。
8.4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
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5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
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
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6磋商小组根据全体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8.7磋商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成交结果公示以及成交通知书
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后立即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
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
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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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9.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响应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0.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
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0.3 对“◆”条款经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人代表确认内容不响应的。
10.4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10.5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10.6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磋商文件
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7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0.8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9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章的;
10.10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的;
10.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12 响应文件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
的;
10.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
11.废标
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 3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
的供应商不足 3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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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
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
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
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
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
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12.2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违法违规情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
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
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3.2.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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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
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
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
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
14.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
政府采购活动:
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4.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4.8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
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14.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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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
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
行,不得使用超出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
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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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1.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
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
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 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 4 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审、答疑情况进行修改
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
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
1.3 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
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
理。
1.4 有关法规或者采购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
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采
购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
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1.5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
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 1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成
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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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服务质量与验收
3.1采购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
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成交供应商):
住所地:
乙方于 年 月 日参加了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 组织的“ (项目名称
及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 (包及包名称) 成
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
技术标准:
……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
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
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
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三条 服务交付
1、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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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付地点:
……
第四条 交付验收
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
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
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
……
第五条 所有权归属
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
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
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
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
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
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
第七条 货款支付
1、服务成果交付到指定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
付手续。
2、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付款方式
(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也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应约定首付、各分期支付的时间、条件及支付资金的比率;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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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应约定支付的时间;甲方根据采购服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预留质
保金,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质保金的比例原则
上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本合同
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
3、履约保证金在服务交付验收合格 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青岛市政府采购
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表》、《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
部门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九条 售后服务及承诺
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
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
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
理,待验收后移交。
4、服务范围: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
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
费使用。
……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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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
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
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
方承担。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
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
逾期交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
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
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
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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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
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
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财政局一份,崂山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份。
……
第十八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本项目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
2、乙方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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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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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包:第 包
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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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
2、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
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1);
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4、诚信考核截图;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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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声明函
一、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被
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③项
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二、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若以上声明不实,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 应 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2.磋商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栏可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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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市崂山区农业农村局,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
号: )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
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
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谈判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
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
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报价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
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
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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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
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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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本】
响应文件
包:第 包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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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文件目录
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4);
2、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5);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6)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7);
7、营业执照、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8、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9、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8);
10、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
11、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9);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10);
13、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4、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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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报价一览表
包号: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费用名称 报价(元)
1
2
3
4
5
总计
小写:
大写: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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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分项报价明细表
包号:第 包 包名称:
序
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说明
报价
(元)
备注
1
2
3
……
服务项目费用小计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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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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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
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
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
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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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包号:第 包 包名称:
采购单
位名称
项目名称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采购单位联
系人及电话 成交通知
书
合同
验收
报告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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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包号:第 包 包名称:
项目 采购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服务保障要求
服务期限或者
提供服务起止
时间
……
质量管理、企
业信用要求
能力或业绩要
求
……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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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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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本】
响应文件
包:第 包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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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目录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服务方案;
3、应急服务措施;
4、服务响应表(见附件11);
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12);
6、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7、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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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技术向应表
包号: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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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包号:第 包 包名称:
姓 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证书
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
作时间
劳动合
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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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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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竞磋服务类(综合评分法) 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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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分值 评分标准
通用竞磋服务类(综合评分法) [100.00]
1 资格性审查 [合格制]
1.1
营业执照、登
记证书、执业
许可证等
合格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
执业许可证等)
1.2
无违法行贿记
录、有商业信
誉和会计制
度、缴税和社
保声明函
合格制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
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提供原件
扫描件电子文档。
1.3 政府采购诚信
承诺书
合格制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件电子文档。
1.4 崂山区政务网
注册截图
合格制 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公共资源交
易模块"诚信考核"注册,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企业完成注册截图。
1.5 中小企业声明
函
合格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电子文档
2 符合性审查 [- -]
2.1 投标文件雷同
检查
合格制 投标文件不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
形
2.2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合格制]
2.2.1
对招标文件的
技术/服务要求
响应情况1
合格制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技术/服务要求(对应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响应表/
服务响应表)
2.2.2
对招标文件的
技术/服务要求
响应情况2
合格制 详见采购文件★标注项
2.3 投标报价 合格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且不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一览表)
2.4 投标有效期 合格制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函)
2.5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合格制]
2.5.1
对招标文件的
商务要求响应
情况1
合格制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商务要求(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商务响应表)
2.5.2
对招标文件的
商务要求响应
情况2
合格制 (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要求、验收……)
(服务:服务期限或者提供服务起止时间、服务保障要求……)
2.6
对招标文件的
编制、签章要
求响应情况
合格制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
2.7 其他1 合格制 投标文件未发现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8 其他2 合格制 未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情形
2.9 其他3 合格制 未发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 商务部分 [30.00]
3.1 投标报价 10.00
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最终报价:
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
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的产品 0% 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
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30% 以上的,给予 0%
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 满分
3.2 企业业绩 10.00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揽的同类项目(港口或渔港环境整治类),每份得5分,最高得10
分。须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电子文档、合同电子文档,否则不予计
分。同类项目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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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竞磋服务类(综合评分法) 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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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分值 评分标准
3.3 服务能力 10.00
供应商自有用于本项目服务的专业车辆(洒水车、自卸车)的,每有1辆得5分,最多
得10分。需同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电子文档、发票电子文档,否则不得分。
4 技术部分 [70.00] ()
4.1 响应情况 15.00
全部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实质性条款有1项不满足的,为无效投
标。
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每有1条加1分,最高加5分。
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6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4.2 服务方案 20.00
根据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综合比较评价:整体方案优于磋商文件各项要求且详尽完备
的,得 20-15分;整体方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14-10分;整体方案不满足磋商文
件要求的,得 9-0分。
4.3 服务定位 1.00 -- 10.00 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刻、定位明确的得10-6分,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不足、定位模糊的得5-1分。
4.4 服务能力 1.00 -- 15.00
对项目区的地理环境、关键点、重点、难点环节把握进行综合打分:
能全面理解并准确分析该项目的需求及目的,对本项目的关键 点、重点、难点分析
清晰准确,得15-12分。
能基本理解分析该项目的需求及目的,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重 点、难点较为清晰准
确地进行分析,得11-7分。
未能理解本项目的需求及目的,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重点、难点未能给出准确判断及
分析,得6-0分。
4.5 服务保证措施 2.00 -- 10.00
根据供应商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
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比较评价,得5-1分。
有详细的应急服务措施的,根据措施情况比较评价得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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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控制价??: 2290800.00
专家个数??:3
投标人报价方式??:总价(元)
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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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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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明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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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渔港运行维护经费(渔港环境综合整治管理)
服务范围:渔港环境综合整治管理
服务要求:渔港环境综合整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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