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招标条件
本“ 处理中心员工食堂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 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
(1)处理中心员工食堂外包项目。承担深圳邮政机场处理中心员工饭堂的全部服务工作,包含并不限于食堂管理、人员培训、工资、日常所需的食材、膳食配料、食品制作、厨房服务、用餐现场服务等等。预计用餐人数每日500人,由员工自行充值刷卡消费。
(2)处理中心员工加餐服务。员工加餐产生的餐费由采购方支付,按实际加班用餐人数结算,按年预计约148.8万元(含税价)。
(3)合同有效期三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项目,如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及餐饮服务;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证书,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2018年以来餐饮服务外包类项目合作业绩(经营面积500平米以上,合同金额100万或工作服务人员20人以上)的相关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10万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携带:
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证书;④一个2018年以来餐饮服务外包类项目合作业绩(经营面积500平米以上,合同金额100万或工作服务人员20人以上)的相关证明文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均加盖公章),到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4楼2412领取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箱方式获取的,请邮寄上述资料至上述地址,附上名片或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采购人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3882891.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纸质文件递交,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5-83882891. 供应商超过递交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包装中递交。
6.招标会时间及地点
招标会时间:2021年12月20日9时30分
招标会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1-24层
邮 编:518048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5-83882891 电子邮件:153079740@qq.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