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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无锡市梁溪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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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2024年度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2024年度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BJJZDCG2021-33

二、项目名称: 2022-2024年度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022-2024年度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2022-2024年度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324166732416673无锡市厨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龙山上荣31号91320211MA1MA71N7R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2022-2024年度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2022-2024年度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2022-2024年度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符合食品行业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善庆,钱晓静,黄伟,马泳嘉,陈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八折计算。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前述费用。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21067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 无锡市滨湖区溪南路1号

联系方式:0510-85139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方式: 0510-85013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李贤贤

电 话: 0510-85013684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1_招标文件-体校食堂10.30.doc

    328.6K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3.9M

无锡市政府采购

无锡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BJJZDCG2021-33

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1)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4)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7)

四. 合同书----------------------------------------------(24)

五. 附件(响应文件部分格式)----------------------------(27)


一.投标邀请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委托,对2022-2024年度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JZDCG2021-33

采购人: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

采购人式:公开招标

2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李贤贤

联系电话:0510-85013684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携带招标公告所要求的内容,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进行无锡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登记,地址为http://cz.wuxi.gov.cn/fzlm/zfcgjyxt/index.shtml。

3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作出处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无明文规定,以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详见《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5月~2021月10月)的缴费证明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无锡市滨湖区溪南路1号

2、采购内容:2022-2024年度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服务标准:符合食品行业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付款方式:每月按指纹考勤的实际上岗人数结算支付(指纹考勤每人每天四次)

6、采购预算(同最高限价):268.4934万元。

其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14时30分止,以书面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1年11月25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已领购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7

投标保证金:无

8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9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2月9日13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14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人:杨亚丁、李贤贤

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2楼开标室

10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2楼开标室

评标时间:2021年12月9日开标结束后

评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2楼评标室

11

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2021年12月9日评审结束后

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2楼开标室

12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一正四副,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形式)

13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史老师

联系电话:0510-85139729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溪南路1号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李贤贤

联系电话及传真: 0510-85013684

电子邮件地址:bjjzdwx@163.com

14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2)凡进入活动(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3)请各报价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 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送采购代理机构。提疑截止时间后的相关提疑内容,恕不接受。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疑。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该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请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通知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电子邮件)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jjzdwx@163.com,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书面通知。因投标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澄清或修改内容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部分、响应函部分、技术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四部分组成,前三部分胶装装订成一册,不易散落、不易换页。

证明文件部分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具有可查询二维码的清晰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原件);

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5月~2021月10月)的缴费证明;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承诺书一、二(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否则将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公证件效力等同于原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2)补充性文件:

企业简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时):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响应函部分:

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明细报价表(格式自拟);

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

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响应函中

3.技术文件部分:按评分标准内容编制。

(六)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总额应是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也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税金、各种风险金等所有费用。员工工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税金等法定费用为不可让利部分(不可竞争费用),须按项目总配置人数计算,投标总价不得低于上述相关费用的合计,否则作为低于成本报价处理。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 响应文件的要求: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响应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响应文件参考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响应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须各自装订成册,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在标袋中响应文件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在同一个标袋中,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用于初步资格性审查,不放入原件密封袋中,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

投标费用自理。

(八) 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响应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

不同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

不同投标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他恶意串通投标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在技术偏离表中填报虚假参数等);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响应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和电子响应文件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供应商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 开标、评标:

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响应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纸质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响应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符,以纸质版为准。

2.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述①至④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开标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由投标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2 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4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核验授权委托书时不拆封任何响应文件密封袋,授权书应随身携带,否则视为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

3.2.5投标供应商是否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址:http://credit.jiangsu.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3.3 唱标

3.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明标响应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3.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3.3.3各投标供应商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唱标结束后当场提出;对唱标内容无异议的,由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4.评标工作程序:

4.1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

4.1.1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4.1.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资信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2符合性审查

4.2.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3对于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对于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

4.4比较与评价

4.4.1 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的响应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4.4.2 经评审有效的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4.4.3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最终排序。

5.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及注意事项如下:

A、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B、参加投标(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供应商按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认真填写。

C、参加投标(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D、参加投标(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E、如未按前述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评分标准

项目

评标分项

分值

评审标准

价格

20分

报价得分

20 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 分(20分); 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有效报价得分 = (评审基准价/有效报价) ×20。

商务

44分

供应商业 绩

12 分

提供近三年(2018 年1月1日至今) 类似项目业绩,每有 1 份得 4 分, 本项最多得 12 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每个业绩均须提供由相应被服务单位出具并加盖被服务单位公章的“无发生过重大安全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证明函,否则不得分。注:合同内容须明确包含食堂管理服务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人员证书

8分

项目组成员同时具备以下证书:具有营养师(高级)职业技能证书, 得 4分;面点师具有三级及以上面点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本项满分 8 分;(注: 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1年7月-2021年9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证书同一人只计取最高级别,同一人只计取一个资格证书。)

质量体系 认证

8 分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职业健康管理安全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8 分。 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原件。

荣誉证书

6分

2018 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A 级单位得 6分。本项最多得 6 分。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或真实有效的奖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且能体现供应商名称, 否则不得分。

6 分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的“消费者放心满意单位”、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绿色餐饮企业”荣誉证书。 每有 1 项得 2 分。本项满分 6 分。投标时须提 供证书原件或真实有效的奖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且能体现供应商名称, 否则不得分。

保险

4 分

投标供应商投保了公共责任险或其他餐饮食品类保险的得 4 分。须提供保单原件,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36分

总体方案

36分

1、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5分)

2、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图、运作流程(附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 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等(5分)

3、管理制度( 13 分) :

3.1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员工管理措施(含岗位责任制、上下班、值班、 个人卫生管理等)(4分)

3.2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监督制度(包含食品过磅、质检、加工、 储存、配售管理等)(3分)

3.3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卫生管理制度 (包含食品卫生、食品加工卫生、 餐具厨房餐厅卫生、垃圾分类处理、食品留样制度等)(3分)

3.4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制度(安全生产、设施管理、节能、节电、 节水、数据统计、自查情况等资料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3分)

4、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管理程序文件、质量记录, 管理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 管理成果检验评估方法, 质量管理改进方法等。)(3分)

5、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出现特殊、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3分)

6、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持员工队伍稳定措施(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的 可行性和有效性, 并要针对员工定期轮换制度建设等)(3分)

7、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4分)

技术标编制粗糙、缺漏项、格式混乱、条理不清的除外。一般技术标评委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标进行评分:90%≤切实、可行、具体≤100%;80%≤切实、可行、较具体<90%;70%≤切实、较可行、较具体<80%;60%≤较切实、较可行、较具体<70%。

注: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有1项,予以加1分,最多加2分。(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同一产品的,不重复加分;报价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进响应文件补充证明文件部分,否则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单位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投标单位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合理要求不作出相应承诺或对采购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不予得标。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集体讨论,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投标供应商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最高者将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说明:

前述评审标准中列明要求提供证书原件的,请供应商将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视为资料不全,不予计分。

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十) 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推荐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候选单位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投标供应商如有质疑,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内容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该质疑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将在收到经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人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与招标采购人、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向招标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八折计算。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前述费用。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合同的履行。中标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3、若由于相应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行业规章、政策文件等变动造成项目中止,项目参与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履约担保、合同融资二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担保形式。

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

2.合同融资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3.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六)其他:

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十七)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履约担保、合同融资二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担保形式。

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

2.合同融资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3.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的食堂管理服务。基本情况和管理服务要求如下:

1、学校基本概况

无锡市业余体校始建于1956年,于1979年创建了集学、训、住三集中的无锡市梁溪中学,于1987年创建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2010年合并无锡市级四所体校组建新的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挂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无锡市梁溪中学、无锡市业余体校、无锡棋院四块牌子,副处级建制。

2、食堂服务管理委托管理的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1)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后生效。

委托管理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

服务内容:食堂餐饮外包,主要是教工和学生餐饮服务;服务方式:包工不包料。

服务人员岗位配置:为满足本次项目采购需求,最低人员配备要求为:厨师长配备1名(具备烹饪高级技能职称(高级技师)及同等水平);厨师3名(具备烹饪中级及以上技能职称(高级、中级工)及同等水平);切配工1名(具备烹饪初级及以上技能职称及同等水平);勤杂工不少于12名(含领班一名)。注:要求厨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要求勤杂工年龄不能超过(男60、女50岁以下)

员工工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税金等法定费用为不可让利部分(不可竞争费用,必须足额发放到个人),须按项目总配置人数计算,投标总价不得低于上述相关费用的合计,否则作为低于成本报价处理。

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做一次综合评估,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餐厅内所需的低值易耗用品如消毒、洗涤、保洁、手套、口罩等用品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中标供应商对其工作人员负有政治思想、日常表现、业务技术、健康状况的审核责任,工作人员必须政审合格,身体健康,形体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并经过岗前专业培训,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与上年度服务承包商完成交接手续。全员上岗。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餐饮运行模式

采用包工管理和自行采购分离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其中:采购人负责菜单制定、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和餐费收取;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菜点制作、配送餐、餐饮工艺流程实施、管理、餐厅厨房保洁、服务等,不得转租转包或者分租分包。

2.餐饮服务方式

一日三餐。采购人有需求可调整相应的品种和数量。节假日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三、采购人的责任与义务

1.采购人将现有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各类物品列出清单,待中标供应商进驻时,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确认签字后各执一份。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结束交回采购人上述设施设备和各类物品并保证其完整和完好性。食堂需维修、添置设施设备,由中标供应商书面上报,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由于中标供应商人为损坏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采购人保证工作所需的水、电、气正常供应,并对中标供应商使用的水、电、气的进行管理和考核,中标供应商必须强化管理和监督,减少水、电、气等的浪费,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 采购人不定期邀请第三方对中标供应商的餐具、菜肴进行检测,在检测中有不合格餐具或菜肴,采购人视情节督促中标供应商整改。

4.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对服务对象投诉,采购人经核实,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及时、成效不明显的,采购人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根据情节对中标供应商每次处以1000- 5000元违约罚款。

5.如中标供应商对食品安全或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时,采购人有权按法律程序提前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6.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供应商员工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交通、住宿)等任何费用。

7.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四、人员素质要求

1.厨师长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熟悉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熟知各种菜点的制作程序和风味;有较强的管理经验,能有效合理安排、分配工作,并能培训和考核下级厨师;具有中餐食品准备、制作的知识,特别是原料的各个部位综合性的食品制作知识;全面了解餐厅对食品质量的要求和质量标准,保证食品质量,督导厨师制作食品,能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2)掌握食品生产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具有丰富的中餐原材料采购、供应、库存的知识;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厨房管理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2.厨师的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熟知厨房热菜加工程序,并能实际操作;掌握厨房规定的热菜的质量标准,能熟练使用热菜加工设备。

(2)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切配工的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2)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的责任感,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五、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管理有序,业绩优良,在以往餐饮服务承包中无任何经营违规,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不良记录。

2.有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有品牌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用餐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企业内设机构必须齐全,有严谨的人事、财务、销售、业务管理体系,注重企业文化。

3.具有科学、合理、规范、可操作的、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六、中标供应商的责任与义务

1.投标单位必须本单位经营,一旦发现转包、分包、挂靠现象,一律取消承办资格;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结束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出具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予以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

3.投标报价应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员工工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税金等。

4.中标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的用工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政审材料及从事餐饮服务的相关岗位证书等复印件。确定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用工人员的剩余相关材料给采购人备案,且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员工离职除外)。

6.中标供应商要严格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和与采购人签订的餐饮服务合同的约定,如发现餐饮服务达不到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服务水平下降,投诉多等现象或服务中发生重大失误的,采购人将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中标供应商应该按月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书面通报给采购人,以确保服务质量让采购人满意并作为支付服务费的依据。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管理服务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和业务水平测试,并作为考核参考。若有违反职业道德、工作职责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严格考核,并与服务外包支付费用挂勾。服务的满意度不得低于90%,如采购人接到关于餐饮方面投诉,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法律程序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解除合同处理期间,在采购人后续单位到位前,中标供应商必须保持不超过2个月期限的服务,期内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撤走人员,并与新单位办理交接。

9.中标供应商负责泔水、废油定点处理、食物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设备维护、厨房和餐厅清洁(含食堂所使用的室外场地)。

10.提供本项目配备人员须提供2021年5月-2021年10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所有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提供变质、变味的饭菜。

12.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13.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保证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14.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15.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16.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确定的菜单、采购的食料和辅料进行加工制作。

17.每周四前协助采购人上报选定下期菜单。

18.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按食品验收程序规范操作,对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中标供应商签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中标供应商可拒收,并向采购人出具书面说明。

19.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职能部门同意,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

20.中标供应商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采购人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21.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供应商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2.中标供应商要教育所属员工要以“餐厅”为家,爱护餐具、厨杂及物品,尤其是不能有监守自盗及其它违纪犯法行为发生,否则,依法纪追究其责任。

23.中标供应商要积极配合并落实采购人根据相关部门和教育局关于食堂管理和食品卫生的要求。

24.中标供应商是食堂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日常加强消防演练,用电用气安全培训和日常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杜绝安全隐患。

七、对中标供应商的监管考核要求及考评标准

1.考核主体为采购人监管考核小组。

2.中标供应商保证员工政审合格率达到100%。中标供应商在招录员工时,必须对员工进行政审,保证员工政治思想素质过硬。

3.中标供应商要保证员工到岗率达到100%。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人数,安排人员到岗。缺岗1人,每日扣除相应服务费,直到人员配齐到岗为止。

4.中标供应商对新上岗的员工必须抓好员工日常培训,包括职业道德、礼仪礼貌、工作纪律、岗位职责等,并有培训记录。

5.中标供应商必须有强有力的管理团队、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考核机制。

6.中标供应商要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每月员工流动率不高于10%。

7.中标供应商要严格内部管理。如有下列情形,采购人有权按法律程序终止其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如涉嫌违法,则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因管理不善造成员工负重伤和死亡的,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因服务人员被投诉举报,造成恶劣影响并经查证属实的;

(3)因服务人员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发生监守自盗的;

(4)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被媒体曝光查实的。

8.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厨房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要爱惜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发生人为损坏,则由中标供应商按价赔偿。

9.对考核中发现逃避考核评估或存在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的、限期整改且整改后不合条件的,将被严肃查处。

八、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管理有序,业绩优良,在以往餐饮服务承包中无任何经营违规,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不良记录。

2.有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有品牌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用餐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企业内设机构必须齐全,有严谨的人事、财务、销售、业务管理体系,注重企业文化,公司主要管理人员需有三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

3.具有科学、合理、规范、可操作的、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九、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一、服务人员

1、厨师长缺岗扣5分,其他成员每缺一人扣2分。人员变动率3个月超过10%,全年超过30%(采购人认为不合格要求更换的除外)的扣5分。

2、着装整洁。在工作岗位上穿统一工作服,在岗工作时戴一次性手套口罩等,未按规定扣1分。

3、 个人要讲卫生。做到勤理发修胡须、勤洗澡、勤修指甲、勤换衣物。未按规定扣1分

4、 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吸烟、吐痰、闲聊等。未按规定扣1分。

5、 员工请假超过3天,未及时安排人员上班,扣5分

二、服务态度

1、未按规定时间开饭超过10分钟。扣2分

2、服务时说话不文明,态度生硬扣1分(要求做到微笑服务,和蔼可亲,热情大方,不卑不亢)

3、服务时与就餐人员发生吵架对骂或是打架斗殴视情况扣3-20分

三、日常保洁

1、餐厅、操作间、更衣室等脏乱,积灰,蜘蛛网等现象扣2分

2、灶台及周围使用后没有打扫干净,地板、面板墩头使用后未打扫干净,油烟机未清理有油污的扣2分/次

3、售饭菜窗口,餐桌、餐椅未打扫干净或摆放不整齐扣2分

4、下水道不通外溢未处理,洗碗池有脏污扣2分

四、餐饮卫生

1、加工的主副食有杂物(苍蝇、烟头、头发、清洁球丝等)或夹生扣2-5分

2、油炸食品有异味扣2分

3、提供霉烂变质食品扣20-50分

4、生熟未分开存放或菜品被严重烧焦、炒糊、盐味过重等现象扣2分

5、剩饭剩菜未及时处理的扣1分

6、配置食品时不用专用工具直接用手接触的扣1分

7、餐饮工具用后不洗或未洗干净未作消毒处理投入使用的扣1分

8、荤菜素菜未洗干净使用的扣1分

9、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扣50分。

10、未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品种的,每天扣2-5分

11、原料、半成品、成品原则上做的日清,确有剩余应按食品安全法要求妥善保管,未及时按规定存放的发现一次扣2分

五、安全管理

1、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的扣5分

2、贵重物品未按规定存放,保管造成损失的扣2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3、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扣2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4、食堂出现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处理的扣3分。

5、故意损害采购人财物设备的扣5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6、发生食堂火灾、重大伤害事故、重大财产损失的,扣50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7、按合同要求,全面完成餐饮任务得满分,达不到要求的视情扣分。

六、节能管理

1、未能及时关闭水电气等设备的扣1-5分

2、未能计算成本合理供求造成原材料浪费的视情况扣2-10分

3、私自乱拉乱接的扣1分

备注:以上扣分标准均为每人每次扣分值。

(二) 有关说明:

1、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公积金的政策性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2、本次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

3、投标供应商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上要求,不得有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合同书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人民币(小写)

质量和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和方式: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其它事项: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经见证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中标供应商):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盖章):

★.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合同条款

根据编号 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乙方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就此次采购项目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关于编号 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餐饮服务外包内容

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单制定、菜点制作、售卖、餐饮工艺流程实施、管理、餐厅厨房保洁、服务等,不得转租转包或者分租分包。

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2、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餐饮服务外包费。

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名服务人员负责甲方的餐饮服务外包工作,服务高峰期间增加 名服务人员。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各项规定,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泔水、废油定点处理、食物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设备维护、厨房和餐厅清洁。

4、负责食品原材料搬运,配合采购人验收、运输等工作。

5、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的优质高效。

食堂服务外包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食堂服务外包费用(   年):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有关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5、乙方在承担上述3、4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6、甲方指派服务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餐饮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服务人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餐饮服务管理权,协助甲方作好餐饮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工作用房和全部档案资料等。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在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见证后即生效。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 1 方式处理:

(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

5、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第十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五. 附件(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

二○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采购项目名称 ) 的公开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对招标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质量标准、项目要求承包上述服务内容。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响应招标文件各条款。

三、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服务期 内完成全部服务项目,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四、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我方愿意提供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如下:

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部分、响应函部分、技术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四部分组成,前三部分胶装装订成一册,不易散落、不易换页。

1.证明文件部分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具有可查询二维码的清晰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原件);

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5月~2021月10月)的缴费证明;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承诺书一、二(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否则将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公证件效力等同于原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2)补充性文件:

1)企业简介;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时):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响应函部分:

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明细报价表(格式自拟);

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

5)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响应函中

3.技术文件部分:

总体方案

六、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七、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任务。

八、我方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中标者。

九、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采购代理机构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十、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十一、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二)(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 编号 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电话:

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2022-2024年度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单位:人民币元

2

服务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服务标准

符合食品行业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明细报价表(格式):

明细报价表

投标供应商格式自拟。明确本次项目人员配置(需提供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执业证书、身份证、健康证。)

(六)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

(1)人员配置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名称

技能证书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2.后附投标供应商相关人员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健康证、身份证)。

3.以上材料请附本表之后

(2)拟派厨师长简历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编号:

姓 名

性别

年 龄

学 历

职务

职 称

资格证

书号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

证号

联系电话

曾获得的相关奖励情况:

以往工作经历

已完成项目情况

被服务单位

项目名称

规模面积

服务期限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七)(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编制说明: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其企业规模实行承诺制,并对其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在资格审查和评审过程中无需提供证明其企业规模的其他材料。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可删除,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请将空表列入投标文件。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投标供应商需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方可享受价格扣除。

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响应责任。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