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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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训支队食材配送服务(综合类)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
SZDL2021340994 |
项目名称: |
警训支队食材配送服务(综合类)项目 |
包 号: |
A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采购邀请函 供应商资格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应答无效); |
2 |
供应商缺席谈判的; |
3 |
供应商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参与谈判; |
2 |
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 |
3 |
采购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货物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谈判应答方案; |
4 |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
5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
6 |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
7 |
承诺的服务期限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8 |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
9 |
未按要求提供《用户需求偏离表》的; |
10 |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应答书",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项目报价表; |
11 |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12 |
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13 |
谈判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
14 |
谈判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
15 |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谈判应答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16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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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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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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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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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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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配送服务方案 |
10 |
评审内容: 投标人提供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货源、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物流配送等服务方案。 评分依据: 1.满足以上五项要求得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10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2.在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标准分档打分: (1)方案内容全面; (2)方案内容具体; (3)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4)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5)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70分; 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40分; 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 差评分标准:其余情况评价为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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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
5 |
评审内容: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评分依据: 1.满足以上五项要求得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10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2.在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标准分档打分: (1)方案内容全面; (2)方案内容具体; (3)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4)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5)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70分; 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40分; 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 差评分标准:其余情况评价为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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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 |
5 |
评审内容: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应急预案等。 评分依据: 1.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30分,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20分,满足一项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2.在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标准分档打分: (1)方案内容全面; (2)方案内容具体; (3)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4)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5)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70分; 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40分; 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 差评分标准:其余情况评价为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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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实施期内应急响应时间承诺 |
5 |
(一)评分内容: 应急响应时间: 30分钟(含)内响应得100分; 1小时(含)内响应得60分; 2小时(含)以内响应得40分; 提供应急响应承诺书(格式自定),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须提供《应急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全部满足要求得满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均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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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违约承诺 |
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书面承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内,按时开展该合同服务,包括食材物资准备、人员、车辆配备等相关工作。如未能按时开展,将视为根本违约,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且中选方还需向采购方支付中选价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 (二)评分依据: 须提供违约承诺函(格式自拟),按要求提供得满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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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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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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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理体系及相关证书 |
10 |
1、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ISO14001环境管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缺一项不得分。 2、具有售后五星服务体系认证得20分; 3、具有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0分; 4、具有HACCP危险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得10分; 5、具有IS0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 6、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得20分。 注:以上最高得100分,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相关查询网站截图,原件备查。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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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荣誉 |
5 |
1、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菜篮子基地的得50分。 2、投标人获得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AAA认证证书10分。 3、投标人获得“名牌产品”证明文件的得40分。 注:以上各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网站截图。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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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同类业绩履约评价 |
3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履约完成配送项目,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每提供一个履约评价得10分,最高100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总体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不计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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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配备情况 |
5 |
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配备; 评委横向比较投标供应商的检测设备(不含辅助设备)及检测人员配备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为证: 1、检测仪器设备(满分60分) 自有检测仪器6台或以上,得60分;少提供一台减20分; 注:提供检测仪器发票复印件及对应的检测仪仪器图片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2、检测人员配备(满分40分) 提供3人及以上检测人员:具有食品检验类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农产品食品检验资格证书得满分,少一人扣25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在投标人单位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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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配送保障能力 |
4 |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以后,将配送车辆、配送司机等资料送至采购人备案,期间不予更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车辆或人员变动,须经采购人同意,在此基础上: 1、拟投入冷藏车≥10辆得100分; 2、10辆>拟投入冷藏车≥8辆得40分; 3、8辆>拟投入冷藏车≥5辆得25分; 4、拟投入冷藏车少于5辆的得10分; 注: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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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配送场所 |
5 |
1、配送场所(满分50分) 配送场所面积≥7000平方米得50分; 配送场所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7000平方米(不含7000平方米)得20分; 配送场所面积为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不含5000平方米)得10分; 配送场所面积少于3000平方米(不含)不得分; 2、冷库面积(满分50分) 投标人自有、租赁或合作冷库建筑面积为≥5000立方米得50分; 投标人自有、租赁或合作冷库建筑面积为3000立方米(含3000立方米)-5000立方米(不含5000立方米)得20分; 投标人自有、租赁或合作冷库建筑面积为2000(含2000立方米)-3000立方米(不含3000立方米)得10分; 少于2000立方米(不含)不得分。 注:1、提供配送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自有的冷库提供配送冷库建设方案及建设合同,租赁的冷库则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合同中须体现冷库面积。以上2项累计得分,满分100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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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蔬菜种植基地情况 |
5 |
1、投标人拥有(租赁)蔬菜种植基地面积情况:面积≥5000亩的,得70分;面积3000亩(含3000亩)-5000亩(不含5000亩)的,得40分;面积<3000亩的,得20分; 2、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蔬菜种植土壤检测报告,得10分; 3、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蔬菜种植基地灌溉水检测报告,得10分。 4、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蔬菜种植基地环境空气检测报告得10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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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食品安全保险 |
5 |
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金额: 1、保险金额1亿元(含)以上得100分; 2、保险金额8000万元(含)以上得40分, 3、保险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得10分;4、保险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得5分; 5、保险金额3000万元(不含)或未投保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在保有效的保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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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检测报告 |
10 |
提供由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送检到有合作关系的具有 CNAS和CMA 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检测报告,需提供至少六大类别,每个类别的检测报告中,同一品种产品的检测报告中项目至少10(含)个项目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得满分,投标人每提供的类别检测报告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则扣17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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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服务网点 |
3 |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 50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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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诚信供应商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投标书目录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应答书 ?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 谈判报价表 ? 供应商情况介绍 ? 用户需求偏离表 ? 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 ?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配送服务方案 ? 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 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 ? 项目实施期内应急响应时间承诺 ? 违约承诺 ? 管理体系及相关证书 ? 企业荣誉 ? 同类业绩履约评价 ? 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配备情况 ? 配送保障能力 ? 配送场所 ? 蔬菜种植基地情 ? 食品安全保险 ? 检测报告 ? 服务网点 ?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政府采购文件
【服务类】
项目编号:3324-DH2131F1186(SZDL2021340994)
项目名称:警训支队食材配送服务(综合类)项目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 中国深圳
警示条款
1、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2、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3、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4、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5、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6、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一)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其它关键信息
一、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1 |
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一)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或工程,或者提供其他符合优惠主体资格条件企业制造的货物,以及非小微企业提供(代理销售)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对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以上所提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二)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监狱企业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
(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三、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购〔2020〕24号)的规定,.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品目清单范围的,应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适当评审加分。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警训支队食材配送服务(综合类)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警训支队食材配送服务(综合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下载获取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应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3324-DH2131F1186(SZDL2021340994)
2.项目名称:警训支队食材配送服务(综合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3,700,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700,000.00元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需求 |
备注 |
警训支队食材配送服务(综合类)项目 |
1 |
项 |
详见谈判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推荐的供应商。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17:30至2021年12月15日17:3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五、提交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谈判应答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谈判,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上报名应答,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谈判,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谈判应答文件,又不参加谈判,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谈判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文件的下载。
3.应答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谈判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谈判应答文件。本项目电子谈判应答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电话沟通,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报价),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无需前往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谈判现场(如项目有要求现场演示的,投标供应商应到谈判现场参与现场演示环节)。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在“供应商—投标—操作指南”栏目下载《网上在线谈判软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12月14日12: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12月15日12: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咨询电话:0755-86959378。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警察机动训练支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
联系人:骆警官
联系方式:0755-84469525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联系方式:0755-86959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0755-86959378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第二章 项目要求
一、实质性响应条款
序号 |
具体内容 |
1 |
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为一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因为政策原因需要终止服务的,招标人可以通知供应商解除合同。 |
2 |
付款方式及合同签订: 1)结算货款时,应由采购方财务人员严格审核送货清单,并根据招标确定的结算折扣率下浮后予以结算。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招标人按现行有关规定,凭采购合同、发票等和合同约定条款按进度拨付合同款项。 2)由采购的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
3 |
报价要求 (1)产品投标报价以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网址:www.chinaap.com )每月5、15、25号公布的粗加工后的价格(即精品价)取平均值为该项物资的参考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结算时价格=参考价*折扣。 (2)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产品,则结算时价格=市场价*折扣。(市场价由采购人组织调查小组到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进行考察确定价格的合理性。) (3)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运费、装卸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并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二、项目概况
(一)预算金额:?3,700,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3,700,000.00元
(二)项目概况:
1、为保证深圳市警察机动训练支队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在训学员、教职工、辅警和临聘人员就餐问题,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优秀的公司承担深圳市警察机动训练支队的物资配送服务。
2、项目采购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水果、米、面、调味品、公务工作用餐、蔬菜、肉类(含冻品、鱼类、熟食等)、家禽、冻品、水产品、干货等食堂用品。
3、项目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产品国家标准等。
4、项目合同服务期:一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三)项目整体要求
1、有关合同由中标单位同深圳市警察机动训练支队签署。
2、本项目共产生1家中标供应商和1家备选供应商。(评标总分排名1位的投标商作为配送供应商,排名2位的为备选供应商。)
3、当任一中标供应商(即配送供应商)经履约评价被取消配送资格的,采购单位将由备选供应商接替供应商。
4、本项目采用《供货通知书》模式进行日常供货:
5、为确保项目质量,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6、中标供应商在取得中标通知书的十个工作日内,与深圳市警察机动训练支队签订中标供应商合同,超过期限不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7、确定配送供应商后,配送供应商须在收到《供货通知书》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局提交人民币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于资金到达指定账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深圳市警察机动训练支队签订配送合同。
三、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安全可靠,从来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书。
2)供应商配送的蔬菜、肉类、食材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且保证质量,不得有腐烂、变质物品。
3)所送货品有保质期的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要求包装完整、无外漏。采购人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品可作退货或换货处理,并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货品需在1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供餐。
4)若因供应商配送食品、食材导致采购人出现食物事故时,经卫生防疫站检验,证明确属于供应商造成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经济与法律上的全部责任。
5)如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人可取消其当期供货资格、解除供货合同。
2、数量要求:
供应商和采购人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专门派一名员工跟单办理业务,按食堂每天制订的采购单进行配送。
3、时间要求:
1) 需保证全年365天均能送货。
2) 必须在每天早上6:00前把所配送的食品按质按量送达指定地点,由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入库。超出约定时间30分钟,则将扣除当日货款10%违约处罚。如采购人对货物验收不合格导致退货的,退补货品需在1小时内补给。
3) 采购人每天早餐需濑粉与河粉,供应商须在当天早上6:00前送到采购人食堂。
"警训支队食材配送服务(综合类)项目_SZDL2021340994_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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