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肇庆工务段南沙港铁路黄圃综维车间生活一体化食堂项目业务外包
招商文件
肇工段[招]字(2021)第06号
招商人:广东铁路有限公司肇庆工务段
2021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招商公告
第二章竞商人须知
第三章竞商文件编制要求
第四章招商评审
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一章招商公告
肇工段[招]字(2021)第06号
一、招商人:广东铁路有限公司肇庆工务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肇庆工务段南沙港铁路黄圃综维车间生活一体化食堂项目业务外包
三、招商业务基本情况:
1.南沙港铁路黄圃综维车间定编为161人,食堂面积50平方米,根据实际情况测算配置厨师2名、帮厨1名,合计3人。负责综维车间内食堂供餐工作。外包期限计划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4月30日。外包费用包含管理费、各类保险、加班及服装的所有费用,公开招商最高限价 62000元(不含税)。
2. 餐费标准:享受餐补人员:早餐5元/餐;中晚餐8元/餐(超时定餐按9.5元/餐); 不享受餐补人员:早餐5元/餐;中晚餐9.5元/餐(超时定餐按10.5元/餐)。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竞商人经营范围应有餐饮管理等与供餐相关的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质量、培训、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餐饮管理制度健全。
3.竞商人应有健全的餐饮管理团队,较高的餐饮管理能力,较高的餐饮管理水平,需提供《管理体系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4.竞商人应经营状况良好,商业信誉和依法纳税有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竞商人具有3年以上餐饮管理经历,即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应为2021年10月31日以前,且能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6.竞商人曾有在国铁集团管内、大型企业、大型学校等单位经营食堂餐饮管理经历(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并有良好信誉评价,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质保量的供餐,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
7.纳入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供餐招商黑名单的商户,三年内不得参与竞商;竞商人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8.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不接受代理商竞商。
五、竞商要求
1.日常供餐标准
每餐类别 | 品种要求 | ||
早餐 | 主食 | 面食 | 面点、油炸类不少于3种(如花卷、馒头、豆包、油条等) |
副食 | 鸡蛋 | 每人限量1个 | |
汤类 | 豆奶、豆浆、拌汤、蛋汤、小米粥等轮流供应。 | ||
午、晚餐 | 主食 | 米 | 米饭 |
副食 | 荤菜 | 2种(每人每份50克左右) | |
付荤 | 2种(每人每份50克左右) | ||
素菜 | 2种(根据季节和职工喜好调整,一周同一菜供应次数不超3次;做到每人每份200克左右) | ||
汤 | 汤 | 一周同汤品供应次数不超2次 | |
备注:1.供餐标准中未备注限量的,均为不限量,职工可根据自身食量要求用量;2.选用食用油(不可选用转基因油、不可选用动物油,食用油必须为成品包装,大型生产商生产);3.其他食材供货渠道必须合规,有正规资质,食品原材料符合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索证索票记录;4.根据菜品评价和职工用餐情况做好菜品花样调整,供餐标准中的花样可增不可减;5.根据传统节日,适当调整提升菜品质量和花样,向食堂供应水饺、汤圆等食品;6.供应的蔬菜类要合理搭配营养,四季均衡,不可因季节影响,供餐蔬菜单一。 |
2.节假日供餐标准
法定节假日期间、传统节日在日常供餐标准基础上增加供餐品种,早餐增加水饺、粽子、月饼、汤圆等,中晚餐菜品在日常供餐标准上各增加1种荤菜。
3.供餐时间
早餐时间 | 午餐时间 | 晚餐时间 |
06:00-08:00 | 11:00-13:00 | 17:30-19:30 |
竞商人要保证在供餐时间按时、按量供应,因生产经营时间等因素造成供餐时间提前或延误,竞商人要根据招商人要求、生产经营变化及时供餐。如遇生产任务等特殊情况,需提供送餐到现场的服务。
4.其他事项
(1)竞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及国铁集团、集团公司、招商人有关管理规定,采购原材料、食品加工、食品供餐,保证食品安全、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服务管理有序。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实物变质导致生病、中毒等情况,责任由竞商人承担。
(2)竞商人必须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管理质量。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分包,不得自行安排对餐厅和厨房进行改造。
(3)餐料费用由竞商人负责,竞商人使用的原材料必须有正规渠道,合法合规,并按照规定合法处置餐厨垃圾。为确保餐品质量,便于监督检查,竞商人要安排专人按照索证索票记录要求进货查验登记(包括品名、单价、数量、进货渠道、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出库登记,以及食品留样和登记。
(4)炊厨设备设施在双方交割之日起按现状交接,交接后炊厨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由竞商人负责,竞商人使用期间发生食堂水、电、燃气、房屋等设备设施损坏由竞商人承担全部责任;设备设施购置、大修及食堂水、电、暖、燃气、房屋、房租费等费用由招商人负责。
(5)竞商人负责日常餐厨管理,具体包括人员安排、菜肴的营养配餐制作、环境卫生、餐厨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管理制度,餐厅、厨房及外部周围卫生均属于负责范围,卫生检验检疫、卫生防疫均要达到规定标准。因竞商人未落实相关要求导致招商人发生损失的,竞商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责任。
(6)竞商人每周四制定下周菜谱,遇节假日提前三天制定菜谱(供餐标准不得低于竞商书承诺标准),经招商人食堂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菜谱确定后不可随意改变,菜谱调整须经招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7)竞商人按竞商书承诺的人员配备方案,配足炊厨、服务等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费用由竞商人负责)。竞商人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业规范、设备操作、食品卫生、厂区安全等。
(8)竞商人按照招商人每日每餐就餐需求供餐。加工质量、操作规范及服务态度满足标准,必须在招商人提供的场所内进行食品制作,方可供应。同时应按招商单位要求召开供餐相关会议,听取职工意见,及时进行改进。
(9)竞商人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自负,用工须符合国家劳动、社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竞商人与其提供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竞商人用工原因所产生的纠纷全部由竞商人负责。中商从业人员在合同期间因公负伤、因公或非因公死亡、因病治疗等情况需要享受各种市场保险待遇时,由竞商人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0)因竞商人造成的安全问题,均由竞商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招商人及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招商人因此遭受的行政处罚等。
(11)履约过程中自觉接受招商人监督管理和相关考核,若合同履行期满或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的,配合招商人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成,并经招商人同意后方可撤离。若竞商人未交接或未经同意撤离,当月费用不予结算,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集团公司申报列入“黑名单”。
(12)因竞商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竞商人应向招商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招商人造成的损失,竞商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竞商人通过现场报名,招商人对竞商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招商评审的依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获取招商文件。
3.竞商人报名及领取《招商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等交招商联系人审验,审验后退还(报名审验不作为竞商人资格评审的依据);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交招商联系人。
七、竞商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17:30时。
2.递交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睦岗街道站北路17号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睦岗街道站北路17号肇庆工务段(206办公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八、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参与业务竞商须交纳竞商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见招商文件。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招商评审会。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少林
联系电话:07586161435(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日除外)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睦岗街道站北路17号肇庆工务段(206办公室)。
广东铁路有限公司肇庆工务段
2021年12月10日
第二章竞商人须知
一、招商人:广东铁路有限公司肇庆工务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肇庆工务段南沙港铁路黄圃综维车间生活一体化食堂项目业务外包
三、招商业务基本情况:
1.南沙港铁路黄圃综维车间定编为161人,食堂面积50平方米,根据实际情况测算配置厨师2名、帮厨1名,合计3人。负责综维车间内食堂供餐工作。外包期限计划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4月30日。外包费用包含管理费、各类保险、加班及服装的所有费用,公开招商最高限价 62000元(不含税)。
2. 餐费标准:享受餐补人员:早餐5元/餐;中晚餐8元/餐(超时定餐按9.5元/餐); 不享受餐补人员:早餐5元/餐;中晚餐9.5元/餐(超时定餐按10.5元/餐)。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竞商人经营范围应有餐饮管理等与供餐相关的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质量、培训、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餐饮管理制度健全。
3.竞商人应有健全的餐饮管理团队,较高的餐饮管理能力,较高的餐饮管理水平,需提供《管理体系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4.竞商人应经营状况良好,商业信誉和依法纳税有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竞商人具有3年以上餐饮管理经历,即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应为2021年10月31日以前,且能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6.竞商人曾有在国铁集团管内、大型企业、大型学校等单位经营食堂餐饮管理经历(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并有良好信誉评价,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质保量的供餐,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
7.纳入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供餐招商黑名单的商户,三年内不得参与竞商;竞商人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8.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不接受代理商竞商。
五、服务费的确定及竞商保证金金额
1.本次招商项目以中商人的竞商报价作为服务费。
2.竞商人对招商业务按整体打包进行报价,本次招商项目以各包件最高限价为62000元(含人工工资、加班费、各类保险、劳保服装费、管理费等),竞商人报价超过限价为无效竞商,招商人将拒绝接受其竞商。
3. 竞商保证金为1万元。
六、竞商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1.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17:30时。
2.递交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睦岗街道站北路17号肇庆工务段(206办公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4.竞商文件需按本招商文件第三章《竞商文件编制》的规定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公章,招商人不受理未密封完好的竞商文件。
5.在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竞商人可以撤回竞商文件。
6.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竞商人不得修改、补充、撤销竞商文件。
七、竞商保证金的交纳及要求
1.竞商人须于2021年12月28日17:30时之前将竞商保证金汇入招商人指定帐户,并在汇款用途注明“肇工段[招]字(2021)第06号商保证金”字样。竞商保证金必须从竞商人银行帐户直接汇入招商人指定帐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向招商人交纳将被视为不合格竞商人)。
开户名:广东铁路有限公司肇庆工务段
开户行:肇庆市建行火车站支行
帐 号:44001708123050082995
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时,应向招商人出具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招商人核对无误后,受理竞商人的竞商文件。
2.竞商人交纳的竞商保证金,除本招商文件明确不予退还的情形外,招商人于《中商通知书》发出1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商的竞商人一次性退还竞商保证金(不计息),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退还。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竞商人竞商或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其竞商文件。
(2)竞商人串通竞商。
(3)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中商。
(4)中商人未在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及未按招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签订合同。
(5)唯一竞商人经招商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合格且竞商报价有效,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商;
(6)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商文件的规定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参加招商评审会议的竞商人代表以签到证明其出席)。
八、招商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1.竞商人对本招商文件的条款及内容未提出异议时,均被视为同意。如竞商人对招商文件有疑点、异议,可要求招商人予以澄清,在竞商截止日期前,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商人,招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答复时,以书面形式传真做出答疑,同时将答疑内容书面通知所有竞商人,作为招商文件的补充部分。如超出竞商截止日期,招商人不予解答。
2.竞商截止时间前,招商人有权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商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者修改,补充或者修改后,招商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通知所有竞商人。招商文件的补充或者修改作为招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竞商人均有约束力。
九、参加招商评审会要求
1.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本招商文件的规定准时参加招商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缺席、迟到、中途退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商,招商人不退还竞商保证金。
2.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商人资质材料等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查,未能提供的,资格审查将被评审小组评审为不合格。
3.竞商人须自觉遵守招商评审会纪律,服从招商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行录音、录像。
十、招商评审方式
1.本次招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方式进行(详见第四章《招商评审》)。经招商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进入综合评审程序。
2.若资格、符合性要求合格的竞商人只有一家的,评审小组可以采取商务洽谈,原招商文件改为商务洽谈文件。由评审小组负责与合格竞商人进行商务洽谈,洽谈价格即为中商价格。
3.所有符合竞商资格竞商人提交的竞商报价均高于招商限价的,则终止本次招商,由招商人另行组织重新招商。
4.综合评审后, 评审小组按竞商人综合得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中商候选人名单(不超过3个)。
5.招商评审后,招商人需对中商候选人进行资信审查,待资信审查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发出《中商通知书》,确定中商人。若资信审查不符合要求,经评审小组确认后,招商人重新组织公开招商。
6.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竞商人的财务状况、诉讼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等,同时可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企业是否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有无经营异常情况。
十一、中商候选人公示及合同签订
1.中商候选人公示在广铁招商网上(广铁招商网网址:http://www.gzrailwaybiz.com.cn),公示期为3天。公示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以第一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招商人向中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中商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第一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或存在本招商文件载明的情形被取消中商资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商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招商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确定的中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其他中商候选人递补为中商人,中商价格以该中商候选人报价为准),也可以重新招商。
2.中商人应根据本招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及评审结果确认书,在本招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
3.如中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视为中商人放弃权利,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十二、其它
1.竞商人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招商有关的一切费用。
2.所有招商文件中未明确的待商定条款及约定,均以招商人的要求为准。
3.严格遵守招商人及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经营的相关管理规定。
十三、本次公开招商活动是企业的自主招商行为,不同于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投标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竞商文件编制
一、竞商文件装订顺序
1.封面(见附件1)
2.目录(见附件2)
3.竞商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3)。
(2)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5)。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须提供相应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验。
4.竞商人资质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已经实现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须提供相应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验。
5.竞商人业绩材料
(1)提供本项目同类业务服务的合同复印件。
(2)提供本项目同类业务服务的用户评价报告。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须提供相应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验。
6.竞商人服务方案
竞商人根据招商业务要求提出的业务服务方案原件,须加盖公章(具体要求参考第四章《招商评审》之评分标准)。
7.佐证竞商人具有良好履约能力的其他材料
(1)证明竞商人规模(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载明金额为准)。
(2)证明竞商人技术保障能力(实施团队成员半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和任职证明、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证明竞商人运营状况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须提供相应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验。
8.竞商承诺函(见附件6)。
对于不同意招商文件条款的,应逐条予以说明。
9.竞商保证金交纳及退付单、退款账户(见附件7)。
收款单位名称:××××××××
账号:××××××××
10.其它竞商人需提供资料。
二、竞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1.竞商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商文件,在完全了解招商业务的情况后,按本章规定的装订顺序、内容及要求编制完整的竞商文件。竞商文件内容不全或没有对招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的,资格审查时将被评审为不合格。
2.竞商人对招商文件的条款及内容未提出异议,均被视为同意。若有异议,应逐条予以说明。
3.竞商文件应以中文书写,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报价。
4.竞商文件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竞商文件需书面整洁、按序编排(封面、目录、页码),文字表达准确。
5.竞商文件的签署及份数
(1)竞商人应提交装订成册的竞商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竞商人应将竞商文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公章。
(3)竞商人应在竞商文件指定的位置上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竞商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果必须修改,竞商人为法人企业的,应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但竞商报价不能修改。
第四章招商评审
一、招商评审会及评审小组
1.本次招商评审会由招商人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招商评审小组由招商人负责组建,评审小组评委为5人,由评审小组负责本次招商评审工作。
二、参加招商评审会要求
1.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本招商文件的规定准时参加招商评审会,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缺席、迟到、中途退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商,招商人不退竞商保证金。
2.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商人资质材料等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验。未能提供的,资格审查将被评审小组评审为不合格。
三、招商评审会会议程序
1.介绍招商评审会基本情况。
2.竞商文件的密封检查及开封。监评组织竞商人、评委逐一检查确认《竞商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无效,资格审查将被评审小组评审为不合格,不能进入综合评审。工作人员将有效的竞商文件当场开封。
3.资格审查。评审小组根据招商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竞商人进行资格评审,填写竞商资格评审表。
4.评审小组根据招商文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竞商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向招商人推荐的中商候选人。
5.宣布招商评审会结束。
四、评审标准
1.竞商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1)竞商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2)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商文件规定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的;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有效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的;
(3)竞商人竞商文件未加盖竞商人公章。
(4)竞商人名称与竞商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中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竞商承诺函不响应或不完全响应招商文件的。
(6)本招商文件第二章《竞商人须知》第四条竞商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任何一条不完全符合的。
(7)未按招商文件要求提交竞商保证金的。
(8)竞商报价不符合招商文件要求的;竞商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竞商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9)竞商文件关键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10)竞商文件不符合或不响应招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 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包含资信、商务技术、价格等要素,依次占40分、20分、40分,满分为 100 分。评委根据招商文件对竞商人竞商文件分别评分,根据综合评分规则计算得出竞商人综合得分。全体评委对竞商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竞商人综合得分。
3.确定中商候选人。评审小组根据竞商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商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技术商务、价格要素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商候选人,仍然不能确定的由评审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
五、其它
1.坚持平等竞争、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招商工作。
2.本《招商文件》未尽事宜,由招商人负责解释。
3.竞商过程中如竞商人对评审过程存在异议,可当场向监督人员提出质疑,由评审小组组长负责解释。
附件1资格审核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分项及要求 | 是否合格 (填“是”或“否”) |
1 | 竞商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
2 | 竞商人具有3年以上餐饮管理经历,即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应为2021年10月31日以前,且能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
|
3 | 竞商人经营范围应有餐饮管理等与供餐相关的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质量、培训、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餐饮管理制度健全。 |
|
4 | 竞商人应有健全的餐饮管理团队,较高的餐饮管理能力,较高的餐饮管理水平,需提供《管理体系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
|
5 | 竞商人报价唯一、且报价不高于招商人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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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按招商文件要求填写《竞商承诺函》,承诺完全响应《招商文件》所有要求。 |
|
7 | 竞商人按时交纳竞商保证金。 |
|
8 | 竞商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遵守招商人制定的招商规则,与招商人此前没有任何纠纷,在中国广州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 |
|
9 | 不存在招商文件第三章第二点所列竞商文件不合格的情况。 |
|
10 | 不存在招商文件第四章第四点第1点所列竞商文件不合格的情况。 |
|
| 结论(填“合格”或“不合格”) |
|
注:上述各分项均为一票否决项,评委意见应统一,若意见不统一,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审。
附件2 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 类别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资信部分 | 企业综合 实力 | 5分 | 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评价竞商人运营情况,最优得5分、其次3分、第三得1分,其余0分。不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不得分。 |
纳税证明 | 5分 |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计3分,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计2分,不提供计0分。 | ||
企业荣誉 | 10分 | 具有信用等级证书(AAA级)计5分,(AA级)3分,(A级)1分,没有不计分,具有重合同守信用证书计3分,具有质量服务信誉证书计2分,没有不计分。 | ||
竞商人项目业绩 | 20分 | 竞商人近1年以来承接或从事过与本项目同类的业务外包项目超过三个项目以上,每超过一项同类的业务外包项目得5分,最高得20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 ||
2 | 技术部分 | 技术服务方案 | 15分 | 1.组织管理架构、管理模式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3分,比较健全得2分,不健全得0分。 2.管理优势和承诺、服务工作目标、管理方案、作业标准、作业程序针对性强,符合项目要求。符合得10分,基本符合得5分,不符合得0分。 3.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有的2分,无不得0分。 |
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 | 5分 | 项目人员配置方案、人员培训指导思想、培训方案、培训流程、考核奖惩办法满足项目要求。满足得5分,基本满足得3分,不满足得0分。 | ||
3 | 报价部分 |
| 40分 | 以全体合格竞商人的报价作为基数计算竞商人平均报价,以此作为基准报价,计算公式为:全体平均报价=∑合格竞商人报价÷全体合格竞商人家数,当竞商人的竞商报价高于或低于基准报价时,按每高或低1%(不足1%按1%计算)在40分基础上扣或加1分,扣完即止。 |
注:评委分别独自打分,各要素评分、计分及综合得分均按整数取值。全体评委对竞商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竞商人综合得分。
第五章合同文本
肇庆工务段南沙港铁路黄圃综维车间生活一体化食堂业务外包合同 合同编号:广东铁肇工(2021) 号
甲方(铁路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乙 方(外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及上级单位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业务外包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业务外包项目
甲方将肇庆工务段南沙港铁路黄圃综维车间生活一体化食堂业务外包给乙方。
第二条 业务外包的具体内容
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日常卫生,食品采购和加工、销售和储存,餐具的清洗及消毒等,提供员工的一日三餐供应,按甲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台账。
第三条 业务外包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
严格按附件内容,执行食品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条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
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履行地点:南沙港铁路黄圃综维车间
第五条 费用清算及支付方式
(一)业务外包费用:
名厨师含税费用 元/月、不含税 元/月; 名厨工含税费用 元/月、不含税 元/月。
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进行清算。
以上费用包含乙方人员工资、管理费、社保、劳保用品等所有费用,并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垫付餐补费用清算:甲方对微信订餐系统设定的人员实行餐补,每月乙方先行垫付,次月根据微信订餐系统记录的餐数确定餐补费用,由乙方开具食材采购增值税普通发票向甲方增加清算。按餐别不同餐补标准为:早餐1元/餐、中晚餐各2元/餐(如有调整,根据实际确定)。
(三)餐费标准:
享受餐补人员:早餐5元/餐;中晚餐8元/餐(超时定餐按9.5元/餐);
不享受餐补人员:早餐5元/餐;中晚餐9.5元/餐(超时定餐按10.5元/餐)。
如需调整餐费标准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三)保证金及费用支付
1.本合同保证金为五万元,在首次付款时扣缴。
2.甲方收到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业务外包费用。
3.本合同结束,乙方将综维车间所有费用清算完结后一个月内退还所有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广东铁路有限公司肇庆工务段
纳税人识别号:91441200778338037N
开户银行:肇庆市建设火车站支行
银行账号:44001708123050082995
单位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广东三茂铁路肇庆段A区73号
电话: 0758-6161275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五)发票约定
1.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 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5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免费提供后勤服务之水、电、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工具、清洁剂;在满足甲方生产需要的前提下给乙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间休房和仓库。
2、监督乙方的业务外包服务行为和质量,就业务外包的有关问题以口头告知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乙方如屡次对甲方提出的正当要求不进行相应整改或因工作不负责任或重大过失导致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
3、对乙方服务质量作出考评(附件五)并依据本合同按时向乙方支付业务外包服务费用。(若需物业公司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则服务费用额外计算)
4、乙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换:
⑴、乙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⑵、乙方外包服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⑶、乙方外包服务人员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业务外包工作,甲方有权核减乙方的费用,并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应工作。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的各项作业标准,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较好、身体健康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的从业人员为综维车间提供专业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甲方之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
2、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甲方按双方确定的工作检验标准对其工作进行检查。
3、应积极听取甲方的工作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清洁、供应事项。如遇台风、大雨、管线渗漏或其它意外灾害,应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4、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节约用水用电等。
5、应保证其提供的从业人员能够胜任该项目工作,并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承担责任。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6、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及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从业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按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如因履行本合同服务发生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名单、身份证、健康证、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须以正式函件并加盖公司印章后交甲方备案。从业人员变更、退职、撤换时,须及时以正式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公章交甲方备案,如与备案名单不符的不得上岗。
8、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日常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9、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铁路相关规章制度,主动维护路风路誉。
10、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因过错造成甲方、第三方或自身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重大过失导致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应为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各种伤害、死亡事故(含工伤事故),乙方应自行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2、乙方在保洁、夜间休息过程中发现公共设施或设备有不良状况,应及时报告甲方。
1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间休房和仓库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一方未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则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引起的一切损失。如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对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违约时,乙方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而未付费用或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讨。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差旅费、鉴定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4、乙方员工追索劳动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因乙方责任造成的食物中毒、火灾、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业务外包范围、具体项目扩大或减少、服务标准调整,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补充或变更的,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后确定,签订补充或变更合同。
4、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
(二)、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交其派往甲方工作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或岗位任职资格证照的。
(三)、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未将其在甲方工作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及社会保险缴付凭证、工资支付签收单加盖乙方公章送交甲方的。
(四)、乙方被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3次的。
(五)、微信订餐系统综合评分连续两次低于70分的。
(六)、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未能保持相关资质持续合法有效,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八)、因乙方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5、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6、因甲方上级政策或规定发生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提出任何甲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的要求。
7、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站北路17号肇庆工务段
邮政编码: 526040
收件人: 陈少林 手机号码:13974528907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收件人: 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国铁集团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四)本合同所列附件做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附件:
1.承诺书
2.健康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健康食堂餐饮服务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4.食堂工作考核细则
5.考核通知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附件1
承 诺 书
我方( )与甲方( ) 于年月日,经公开招商后签订了合同(合同编号: ),为体现履行合同的诚意和履行合同的能力,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一切福利待遇均由本公司负责,因前述问题而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公司员工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问题,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公司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甲方上级政策或规定发生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公司不提出任何甲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的要求。
五、在需要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无力赔偿时,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愿与本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乙方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健康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1、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2、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3、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4、粗加工管理制度
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6、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7、食品留样制度
8、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9、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10、食品及相关物品定位存放制度
11、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2、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3、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4、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
一、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6、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7、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9、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该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0、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三、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四、粗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8、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五、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3、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5、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六、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4、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5、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7、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9、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10、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11、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七、食品留样制度
1、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3、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决定留样品种。
4、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餐厨废弃物包括食品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均须使用有鲜明标识的密闭容器盛放,容器能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
2、餐厨废弃物,只能销售给有资质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禁止有毒有害的废弃油脂进入城市废弃物处理系统。
4、禁止用废弃油脂加工、销售食品。
九、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0、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
十、食品及相关物品定位存放制度
1、食品及相关物品均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定位存放。
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定位存放。原料加工过程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定位存放。
3、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标明标记,定位存放,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
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5、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未消毒的餐用具和已消毒的餐用具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6、拖把等清扫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并定位存放。
十一、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
1、餐饮业加工经营场所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相通的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空气幕,与外界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
2、加工经营场所可设置灭蝇设施,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离地面2米左右高度,且与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离。
3、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4、加工经营场所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5、及时清理食物残渣,餐厨废弃物密闭存放,做到日产日清,防止病媒生物滋生繁殖。
十二、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十三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十四、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3
健康食堂餐饮服务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目 录
1、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操作规程
2、食品贮存操作规程
3、食品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
4、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操作规程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6、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处理规程
一、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操作规程
1、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2、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3、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4、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食品贮存操作规程
1、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3、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3.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3.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3.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三、食品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7、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四、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操作规程
1、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2、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使用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4、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5、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6、严格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7、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 误用。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8、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香料和加工助剂应备案并批准后使用。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食品用具清洗必须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2、食品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食品用具应分开存放。
3、消毒后的食品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或保洁间内备用,保洁柜或保洁间应有明显标记。保洁柜或保洁间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无杂物,无蟑螂、老鼠活动的痕迹。保洁柜应带门。保洁柜或保洁间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每天使用前应清洗消毒。
4、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所用药物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有批准文号、保质期。
5、食品用具最好是采用热力消毒,特别是湿热消毒法。因其材料不能适应热力消毒的才使用化学消毒方法。
6、采用洗碗机进行清洗消毒的,必须严格按洗碗机出厂说明使用。
7、消毒后的食品用具应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的规定。食(饮)具感官指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物理消毒(包括蒸气等热消毒):食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化学(药物)消毒:食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8、一次性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食(饮)具、用具应有足够数量周转,要求达到最高使用量的3倍以上。
六、不符合要求食品处理规程
符合以下条件的食品不允许使用并坚决予以销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附件4 食堂工作考核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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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未达标准每处扣分 | |
1 | 各种刀具,用具,备品、物品见本色,定位安放。 | 1分 | |
2 | 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砧板专用。 | 1分 | |
3 | 灶台、案板干净无油垢,餐料、容器定位摆放整齐,炊、餐具要把好洗、刷、冲、消四关,保持清洁卫生。 | 1分 | |
4 | 餐具、凳子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无污物、无积尘、无油垢,干净定位,餐具及时收、洗、消毒 | 1分 | |
5 | 厨房、餐厅经常保持干燥、干净、四壁无尘无蛛,窗明地净无苍蝇。 | 1分 | |
6 | 餐桌、洗手池、电开水器保持干净。 | 1分 | |
7 | 售饭窗口或柜台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汤菜、无油垢。 | 1分 | |
8 | 坚持每天餐后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餐厅和周围环境整洁,每日清除污水、垃圾和污物。 | 2分 | |
9 | 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 1分 | |
10 | 确保供应花色品种数量达标,根据季节经常变换花色品种(通过进料单或成本核算单进行检查)。菜品种每餐不能少于3种。 | 2分 | |
11 | 冬季做到“三热”(热饭、热菜、热汤)。 | 1分 | |
12 | 各种食品必须做好保鲜保洁,严禁加工销售腐烂变质食品。 | 10分 | |
13 | 存放冰箱的食物所使用的器具、摆放符合食品卫生规范。 | 1分 | |
14 | 每周定期清洁冰箱及冰箱内的食物,确保制冷效果。 | 1分 | |
15 | 各种已加工的成品菜要罩好防蝇防尘罩。 | 1分 | |
16 | 各种调配料用毕必须抹净容器,加盖放置。 | 1分 | |
17 | 餐具洗消要做到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菜肴装分时,边缘无污渍。 | 2分 | |
18 | 餐具消毒抽样合格率达95%以上(凭防疫部门检验报告记录)。 | 2分 | |
19 | 炊厨具使用完毕要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归放。 | 1分 | |
20 | 红、白案进料应先有预制计划,切忌盲目采购,造成浪费。 | 1分 | |
21 | 厨房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职工不得单独进厨房炒菜,工作人员就餐必须与服务对象就餐时间错开。 | 1分 | |
22 | 成本核算准确真实,盈亏控制在规定范围,核算做到班清日结。 | 5分 | |
23 | 菜肴制作加工要求粗菜细作、细菜精作,不浪费餐料,凡是需要加工的原料必须清洗干净,蔬菜必须先摘后洗再切配。 | 1分 | |
24 | 制作熟食、凉菜必须使用熟食专用砧板刀具,生熟餐具分开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分开存放。 | 1分 | |
25 | 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工作人员在食品加工操作时不准吸烟,不戴首饰,不留长指甲。 | 1分 | |
26 | 窗口服务员应戴口罩、使用工具出售包点、饭菜。 | 1分 | |
27 | 冷餐原料切配加工时,工作人员应戴好口罩、卫生手套。 | 1分 | |
28 | 烹调过程中尝试口味应用汤匙或手勺,尝后余汁不可再倒入锅内。 | 1分 | |
29 | 售卖窗口保持卫生,随脏随扫、随抹。餐厅桌椅摆放整齐、干净,窗明地净,服务对象就餐完毕应及时收拣、清理。 | 1分 | |
30 | 垃圾要及时收集清运。 | 10分 | |
31 | 每周一要公布本周食谱。每月要公示当月伙食结算情况。 | 2分 |
注:毎月考核一次,毎分扣10元
附件5
考核通知书 | |||||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地点 | 考核项目 | 责任人 | 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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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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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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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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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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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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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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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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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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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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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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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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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务外包
竞
商
文
件
竞商人:[竞商人全称](盖章)
附件2
目录
1.竞商代表身份证明…………………………………×
2.竞商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竞商人业绩材料……………………………………×
6.竞商人服务方案……………………………………×
7.竞商人具有良好履约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8.竞商承诺函…………………………………………×
9.竞商保证金交纳及退付单…………………………×
附件3
竞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在我单位任××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竞商人全称](盖章):
××××年××月××日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反面) |
法定代表人(签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手机:
附件4
法人授权委托书
××××××××(招商人):
兹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竞商人全称]的委托代理人,就[招商项目全称]行使下列权限,作为代理人处理相关事宜。
其权限为:(1)(购买招商文件);
(2)(作为竞商人代表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
(3)(签署合同);
(4)其它。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竞商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名):
附件5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反面) |
委托代理人(签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手机:
附件6
竞商承诺函
致:广东铁路有限公司肇庆工务段
肇庆工务段南沙港铁路黄圃综维车间生活一体化食堂项目业务外包招商文件(肇工段[招]字(2021)第06号),[竞商人全称(地址)]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本人提交下述文件(一式×份)或者[竞商人全称(地址)]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提交下述文件(一式×份):
1.按《招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
2.资格审查资料。
3.竞商保证金凭证,竞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据此函,竞商人承诺如下:
一、竞商报价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肇庆工务段南沙港铁路黄圃综维车间生活一体化食堂项目业务外包招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万元(详见报价明细表),整体承揽该业务,完成招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
报价明细表
工种(项目) | 人数 | 工资标准(人/月, 不含税) | 每月合计(不含税) | 合计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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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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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方同意无条件遵守贵方本《招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本《招商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招商文件》对我方有法律约束力。
三、我方已详细阅读本《招商文件》,知晓本次公开招商活动是招商人的自主招商行为,不同于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投标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我方对此已完全理解与同意。如有不明及误解,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及本《招商文件》规定提供有关数据或资料,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
五、我方承诺如中商将按照本《招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合同内容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
六、在招商评审会召开之前,我方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履约违约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贵方可直接取消我方的竞商或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可以不退回。
七、我方已理解本次招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如未能中商,我方理解并完全接受。
八、如我方中商,我方保证接受《中商通知书》,本竞商文件与贵方《招商文件》、《评审结果确认书》及合同条款将成为约束我方的合同文件,并按《招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合同。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九、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项目。
十、我方承诺自觉遵守招商评审会的纪律,服从招商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擅自进行录音、录像。
[竞商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7
竞商保证金交纳及退付单
粘贴竞商保证金银行回执复印件 |
竞商保证金退款账户
致:××××××××(招商人)
如我单位未能中商,请将竞商保证金退回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
账号:
开户行: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竞商人全称](盖章)
××××年××月××日
(注:退款账户须与汇出账户一致)
附件8
中商候选人公示
肇庆工务段南沙港铁路黄圃综维车间生活一体化食堂项目业务外包(肇工段[招]字(2021)第06号)招商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业务中商候选人。现将中商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日,具体如下:
中商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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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商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商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商人书面提出。招商人在收到异议之后开展调查,并作出书面答复。对招商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五日内持招商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广铁集团业务外包招商监督部门书面提出投诉。异议受理部门:肇庆工务段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陈少林
联系电话:0758-6161435
招商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9
中商通知书
[中商单位全称]:
根据肇庆工务段南沙港铁路黄圃综维车间生活一体化食堂项目业务外包招商文件(肇工段[招]字(2021)第06号)和你单位于2021年××月××日提交的竞商文件,经招商评审小组评审,现确定你单位为该业务中商单位,请在接到本中商通知书5日内与我单位签订肇庆工务段南沙港铁路黄圃综维车间生活一体化食堂合同。
招商人(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