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桐乡市教育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XC2021-061
项目名称:桐乡市教育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桐乡市教育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桐乡市教育局食堂服务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教育局
地 址:桐乡市教育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15067387890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382313
质疑联系人:童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067387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
传 真:0573-88622772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敏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622772
质疑联系人:钟斌煦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6227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88020161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定稿-桐乡市教育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doc
263.8K
-
6cb3b88b38a1936ebc46ca47cccf28b.jpg
1.4M
桐乡市教育局
桐乡市教育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QZZXC2021-061
采购组织形式:分散委托中介
采购单位:桐乡市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说明
一、 投标须知
二、 招标文件说明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保证金
五、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八、 废标的情形的情形
九、 开标和评标
十、 授予合同
十一、 质疑与投诉
HYPERLINK \l "法律责任" 十二、 其他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有关格式参考范例
一、投标文件封面
二、资格文件
HYPERLINK \l "技术资信文件格式" 三、技术商务文件
四、报价文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二、评标原则
三、注意事项
四、评分标准
五、开评标程序第六章、合同
第六章、合同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桐乡市教育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编号:QZZXC2021-06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桐乡市教育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预算75万元(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标的,应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报名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仍可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用政采云注册帐号、密码进行系统登录后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及供应商注册:
1.招标文件的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用政采云注册帐号、密码进行系统登录后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2.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3.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投标说明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请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296580459&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招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14:00时整。
开标地点:在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
备注:1.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但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即2021年12月30日下午14:30前)登录“政采云”平台,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路径: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2.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U盘不返还)装袋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文件载体内容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送达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1001室,收件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573-88622772),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将以备份电子文件作为替代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政采云”平台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并退回。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钟女士;0573-88622772);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沈先生;0573-88022840、88020161)。
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本采购项目,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桐乡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各银行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tx.jxzbtb.cn/zxfw/005010/20191217/106895f3-0871-4959-804d-30ac7ef5274a.html
联系方式
采购人:桐乡市教育局
联系人:童老师 电话:0573-89382313
采购人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康民路280号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622772 传真:0573-88115102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88020161 传真:0573-88039012
地址:桐乡市茅盾西路2号
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等相关公告发布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桐乡市教育局
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说明
投标须知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定义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采购委托单位。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非主体部分分包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
特别说明: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招标文件中将标注“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依照上款)。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质、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拥有。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优惠的规定:
投标人属小型、微型企业的,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属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人将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
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有关格式范例;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相关程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澄清及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
投标文件的编制
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请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投标文件要求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投标文件的组成(未注明原件的,均为提供复印件)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
投标函;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社保代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技术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
投标文件目录;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上一月(以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准)财务报表复印件;
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服务承诺书;
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和案例;
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力量配备,投入项目组成员汇总表;
针对本项目的完整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组织机构和各部分项目进度计划等;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商务资料(请参考评标办法中条款)。
【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
开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提供);
监狱和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请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格式填写,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
《开标一览表》应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的内容资料不详,将可能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所投货物如与采购需求在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工艺、材料、质量等方面有偏离,请在《投标货物清单及偏离表》中注明。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请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销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开标和评标
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审核资格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人。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应安排代表值守,以便参加电子询标。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算术错误应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应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电子投标流程中,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评标
评标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在询标规定的时间(一般为三十分钟)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如果投标人代表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情处理。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审结果报告,并按评审办法推荐中标人。
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无效的情形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技术方案或有附加条件的技术方案的;
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
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文件或者其他能体现报价的描述;
技术商务文件未按规定提供投标货物清单(含品牌、型号、数量等);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控制价的;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信息的;
报价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废标的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 “政采云”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同时签发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邮寄送达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请加封面,格式见附件)各一正一副,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邮寄地址为(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1001室,收件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573-88622772)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建议在采购结果质疑期满后签订),并经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
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
(1)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4)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格式范本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其他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具体要求
(一)概况
教育局职工约为150人,平时会务用餐在200人左右,每餐小餐厅用餐一般不多于3桌,重要会议配备茶水服务,非工作日若有会议则配备会务用餐或小餐厅用餐。
(二)服务期限
一年,具体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物业服务范围
1.负责教育局职工工作日一日三餐的食堂就餐服务工作。
2.负责每餐一般不多于3桌的小餐厅中午或晚上用餐,并执行用餐服务。(含非工作日)
3.承担教育局办公室指定的会议礼仪接待、茶水服务,并负责200人左右的中午会务用餐,供菜形式为盒装、快餐盘装及圆桌和菜三种形式。(含非工作日,圆桌和菜偶尔晚上也有,服务计费办法同小餐厅包厢晚上用餐。)
4.按五常法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做好食堂内外的卫生、设备管理及保洁工作。(物业服务用品采购和设备维修由教育局负责。)
5.物业服务方须提供星级酒店标准完整的会务用餐、职工用餐和小餐厅包厢餐具,要求托盘用密胺材料,餐具应用瓷质、玻璃或陶瓷材料(禁用塑料类),并及时更新,保持八成新,不得有明显的暇疵。
6.若中午大型会务用餐每年总计不超过12次(若人数偶尔超过200人时,物业服务方也应给予保证),且为优质完成任务物业服务方所添加人手和餐具不另行收取服务费。若一年总计超过12次时,由教育局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四)食堂管理服务标准与要求
1.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星级酒店餐饮要求、国家公共场所卫生标准、食堂“五常法”管理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执行。考核细则见附件(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期内可补充修改)。
2.有用户投诉或要求服务时,应在15分钟时间内向相关员工发出工作通知单,对于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或上门回复客户处理进展情况。要求周投诉不高于2起,处理率和回访率达到100%。
3.全体员工在餐饮服务期间,必须服装统一、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4.物业服务方主管每日至少2次对食堂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开好班前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有班前会、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的记录。
5.食堂员工在教育局工作日实行全员上班制,确保每餐售菜高峰期在10分钟内结束。在双休日等节假日实行值班制。
6.负责在指定时间完成消灭蚊虫、苍蝇、蟑螂等工作,做到干净彻底。(药物由教育局提供)
7.根据季节转换特点,主动做好菜谱的调整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办公室要求适当厨师每周至少推出2道新菜,以达到改变风味的需要。
8.教育局职工菜肴采用快餐盘(碗装)出售的形式,会务用餐一般用快餐盘或盒装的形式,并提供免费汤,部分会议则按要求提供圆桌和菜形式(具体按办公室通知执行)。
9.小餐厅在就餐前及时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餐后要即时清洁整理,并通风换气。根据气温,在就餐前提前做好室温的调整。整个就餐过程中,有服务员在小餐厅中提供及时换盘更碟等就餐服务。
10.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服务程序文件,确立工作过程中的明确标识并具有可追溯性。
11.对食堂大厅、小餐厅、操作间和食堂设备要及时清洁,保持地面、墙壁、顶棚的洁净,无杂物,无污痕,无尘挂,清洁光亮;灯罩内无垃圾;走道四角及踢脚板保持干净卫生。大厅玻璃门、窗、框保持干净,光亮。大厅内不锈钢保持光亮。
12.食堂餐厅在就餐前及时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
13.洗手间:保证洗手液、擦手纸足量,随时保洁,保持洁具、墙面、地面、玻璃等室内设施清洁、无异味、无积水。
14.卫生间:卫生纸要及时补充、足量保障,室内无异味、无积水。
15.垃圾筒摆设要整齐,把垃圾袋套在垃圾箱内,无异味,及时清理(一天不少于2次或垃圾达到三分之一容量及有明显异味时)。
16.食堂人员培训合格率及参加培训获取健康证率100%。
17.必须诚信履行《投标书》中的“管理标准承诺”和食堂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等各项承诺。
18.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调动技术骨干,须经甲方同意。按合同岗位设置表配足员工,不得擅自减少。若发现私自减少人员,局方有权在次月扣除物业服务方相应的人均管理服务费,并要求物业服务方及时补足规定人数。
19.必须服从、落实局方关于食堂管理的一切服务要求,例如当教育局经考核或职工意见等原因要求调换食堂工作人员时,物业服务方必须在接到通知的当天调离该人员,并在5天内补充到位。
20.必须制定回访制度,每月回访一次,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21.未经局方同意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2.必须使食堂卫生保洁管理服务程序化,使卫生保洁责任人,有检查,有记载,以便局方随时抽查核实质量。
23.不得擅自更改厨房设备的用途,如需添加设备,应提前5日向局方提出申请。
(五)管理服务方式
管理形式为清包,清包是指局方只支付物业服务方在进行食堂管理服务及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员、工作服装、餐具使用费、小餐厅晚餐服务费(按50元/桌服务费结算,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和物业服务方管理费用,其它费用如毛菜、调味品、厨房用具等由局方负责采购或提供。所有的菜肴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严格参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星级酒店标准的要求实施。(局方人员损坏的餐具,由损坏人签单后,按季由局方按规定统一结算支付给物业服务方。)
(六)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1.主管1名(兼服务员,包含在第“2”条服务员人数中)。
2.食堂人员基本配置人数为15名,要求均为桐乡本地户籍。其中厨师3名(一名主厨具有中式烹饪师(三级-高级)资质、一名副厨会烧土菜、一名面点师)、切配清洗消毒保洁共9名,服务员(女性)3名(兼售菜)。其中厨师在55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为50岁以下(服务员年龄在45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上,容貌端庄,能执行会议服务);食堂员工服务态度优良,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全部持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如合同期内因政策等改变而对岗位或年龄等条件另有需求时(人数不变),物业服务方在不增加服务费的前提下必须无条件接受局方的要求。在合同期间,一旦有员工超龄,物业服务方应立即调换。
(七)食堂档案资料管理
1.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做好食堂档案交接工作。
2.做好食物(原料)验收、烹饪、出售、留样、餐具消毒、保洁工作和食品添加剂进销存单等记录。
(八)检查与管理
1.所有食堂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仪表端正、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2.物业服务方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提供各项管理标准、岗位职责及工作程序、自查表格和服务承诺;必须遵守教育局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并服从教育局的管理(详见招标附件)。
3.教育局办公室代表教育局行使日常管理检查职责,食堂服务人员必须接受教育局办公室的管理。
4.检查结果定期通过书面形式送达物业服务方。轻微差错限期进行整改,严重差错将与管理费用挂钩。
5.接受局方监督:定期向局方公开服务收支情况、工作情况、工作规划,自觉接受局方监督。
6.根据局方检查及考核的结果,按合同条款进行付款。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中标方合同价款的10%;剩余金额在服务期内按季度平均分四次支付,每季度末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该季度的费用(即合同金额的22.5%)。
第四章 有关格式参考范例
一、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资格文件
(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文件参考格式
1 投标函
致: 桐乡市教育局:
根据贵方 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本人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如有),以及有关参考资料和附件,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 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无异议。
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90日。
5.如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或资料。
7.我方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致桐乡市教育局: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开标、评标、签约等相关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被授权人(代表)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年 月 日
三、技术商务文件参考格式
1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可自行编写)
1、我公司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和相关规定。
2、其他服务承诺: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报价文件参考格式
1 开标一览表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货物(服务)清单自行填写完整)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总价(元) |
备注 |
1 |
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教育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注:1、投标总报价必须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税费。
2、附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总报价:(小写) 元整
(大写) 元整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
项 目 |
明 细 |
金额(万元) |
一 |
年工资 |
小计: |
|
主管 |
( )元/人/年*1人 |
||
主厨 |
( )元/人/年*1人 |
||
面点师 |
( )元/人/年*1人 |
||
副厨 |
( )元/人/年*1人 |
||
切配师 |
( )元/人/年*3人 |
||
洗菜环卫 |
( )元/人/年*4人 |
||
消毒保洁 |
( )元/人/年*2人 |
||
服务员 |
( )元/人/年*2人 |
||
二 |
福利 |
小计: |
|
1 |
服装费、高温费、人身意外保险、体检费等福利 |
( )元/人/年*15人 |
|
2 |
社会统筹保险 |
( )元/人/年*15人 |
|
三 |
餐具费 |
( )元/年 |
小计: |
四 |
管理费 |
小计: |
|
五 |
税费 |
小计: |
|
合 计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采购人代表由采购单位推荐,代表采购单位负责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审查,但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二、评标原则
2. 投标人得分由技术商务分和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
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有效投标范围内以总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中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结合技术商务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评审,产生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5.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 “政采云”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按期签发中标通知书。
注意事项
6.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询标内容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发至相关投标人,投标人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在询标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未按询标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作出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情处理。
7.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分标准
评分 内容 |
细则 |
细则内容 |
分值 |
|
投标报价20分 |
报价 |
基准价为满足评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注: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上材料未提供不享受报价优惠)。 |
0-20分 |
|
技术商务80分 |
企业综合情况 |
投标人信誉情况、市场认可度、相关获奖情况等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酌情打分。 |
2-5分 |
|
投标人资质、认证情况、管理体系等内容。 |
2-5分 |
|||
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业务能力(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情况酌情打分。 |
0-5分 |
|||
人员配置情况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能力、经验情况进行打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进行打分,需提供人员相关资质、社保证明等; |
3-5分 |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厨师等工作人员资质、经验等情况进行打分。提供人员相关资质、社保证明等。 |
2-6分 |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目标和管理制度。 |
2-5分 |
|||
食堂服务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 |
2-5分 |
|||
食堂服务作业质量标准及内部考核办法。 |
2-5分 |
|||
食堂设备设施管理方案。 |
2-5分 |
|||
会议服务、保洁服务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
3-6分 |
|||
服务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比较后打分。 |
3-6分 |
|||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 |
3-6分 |
|||
食堂服务中出现特殊情况时的应急预案。 |
3-6分 |
|||
其他优惠承诺。 |
2-5分 |
|||
合理化建议。熟悉项目的重点、难点,提出相关合理化的建议,并提出相关应对措施方案,比较后打分。 |
2-5分 |
五、开评标程序
8.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
(2)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核,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文件进行评审;
(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结果及无效(废)投标情形;
(4)在系统上公开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核准投标报价及计算报价分后,汇总技术商务分、报价分;
(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根据总分排序确定中标人。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第六章
桐 乡 市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
合同(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组成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文本;
(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
第二条 合同标的
本次采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
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
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项:
(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___ __;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_________;
(3)其他方式:
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支付:
(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_________(条件)时,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
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3%)。履约保证金在_________(时间)退还乙方。
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六条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并经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档,一份报送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
1、
2、
甲方(采购人):(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
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
电话:
单位地址:
鉴证方(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经办人: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教育局食堂物业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搞好物业服务工作,保证全体职工安全卫生用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营方式为清包,要求物业服务方提供优质的餐饮和卫生保洁服务。食堂不向外开放,也不提供职工私人宴请服务。
第三条 教育局向物业服务方提供的设施和条件:
1.食堂经营场所、厨房设备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不含非不锈钢餐具);
2.食堂会计(兼职)1名,出纳(兼职)1名(兼IC卡充值),物业管理员(兼职)1名,仓库管理员1名;
3.食堂所有的主辅料和生菜。
4.保洁工具放置场所;
5.所有保洁设备,如垃圾车等;
6.相应的清洁材料,如垃圾袋、卫生纸、清洁剂等。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教育局享有对物业服务的监督权、管理权、裁决权。
2.教育局由办公室负责整个物业服务的管理工作,办公室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对物业服务方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提出改进要求。教育局成立以职工代表为主的膳管会,安全科为食堂安全领导和监督机构。
3.物业服务方有经营管理权、用人权(调整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教育局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按合同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物业服务方应服从教育局对食堂人员岗位、作息时间和工作质量的要求。
4.物业服务方在签订协议前必须向教育局付清履约保证金。若无意外情况发生,甲方在合同期满检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决算后的食堂财产、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金(即履约保证金)。
5.物业服务方须按《劳动法》按月发放工作人员的工资,并缴足劳动法规定的各种社会统筹保险金。工作人员年龄:厨师在55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为50岁以下(服务员年龄在45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上,容貌端庄,能执行会议服务);进入工作当天,由物业服务方主管将收齐员工身份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一寸脱帽半身彩照2张交教育局办公室查验并复印存档。食堂员工就餐实行包餐制,午餐和晚餐为一荤一素,晚餐为值班人员免费提供。就餐在餐厅进行,食堂菜品一律不准打包。
6.就餐时,教育局职工时必须用IC卡刷卡,不得收取现金(发生收费故障、停电等情况时,由教育局办公室另定计费办法)。
7.物业服务方享有教育局提供的经营场所和配套设施的使用权,但必须自觉维护。遗失照价赔偿,非正常损坏须负责修理;若由教育局统一修理,则相应修理费用在物业服务费支付时扣除。为切实履行此条款,教育局在物业服务方承包期满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修理、赔偿等费用后多还少补。
8.物业服务方必须以方便职工生活为宗旨,以优质服务为原则,出售的饭菜和早点必须卫生可口,保质保量,保温,色、香、味良好。经营过程中必须服从教育局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改进调整。大厅用餐原则上以自选快餐形式供应,保证不同口味职工的就餐需求(具体价格由局方办公室分管领导核定,物业服务方不得擅自定价)。
9.物业服务方按教育局规定的工作日营业时间营业,不得提前或推迟。正常工作日提供的早餐不少于6种类型的面点粥粽等,早菜要丰富多样,一般不少于6种,其中至少有2个炒菜;中餐每餐菜肴不少于6个花色品种(2大荤、1半荤、3素),中餐提供免费汤;晚餐至少为一荤二素,同时提供免费汤。正常工作日,食堂职工就餐大厅售菜窗口中午一般不少于4个。会务或小餐厅用餐凭教育局办公室签发的“教育局日常工作用餐联系单”执行,按时、足量、优质的提供会务用餐或小餐厅用餐服务。
10.物业服务方应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如供应商的索证材料、各类检测资料、食品留样记录等,并根据教育局要求按季定期移交给教育局备案存档。
11.食堂物业服务方须招聘有资质的本地厨师,其中持证中式烹饪师(三级-高级)厨师1名,土菜厨师1名,面点师1名。局方食堂管理人员将不定期抽查各类食堂工作人员证件及在岗情况。
12.物业服务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经营、员工之间应相互团结友好,遇到矛盾应妥善解决,不得吵闹。文明服务,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教育局职工吵闹。若物业服务方员工间发生矛盾,可向物业服务方主管反映,由物业服务方主管负责调解处理;若物业服务方员工与教育局职工发生矛盾,可向物业服务方主管反映,通过教育局办公室领导进行调解处理。凡发生吵闹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第一次对物业服务方罚款1000元,并立即辞退相关员工;第二次发生则进行整改,并没收物业服务方服务项目部分履约保证金(计5000元);第三次发生则终止本合同。
13.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若教育局需要会务用餐时,由教育局办公室通知物业服务方安排好营业。
14.餐饮卫生要求:
总体要求:根据教育局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要求,食堂应按省A级食堂和“五常法”要求进行管理,因此要求食堂物业服务方在进入前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相关管理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①积极配合教育局做好各类创建工作,特别是卫生工作,凡是由于食堂物业服务方原因造成创建不达标,将处2000元罚款,并利用教育局休息日进行整顿,员工加班费用由物业服务方自行承担,与教育局无关。教育局设立食堂卫生安全检查公布栏,接受职工监督。
②每次就餐后,食堂物业服务方应对食堂进行较全面的清洁,大扫除一周不少于1次,保持食堂的卫生,随时接受局方卫生监督检查。
食堂餐厅清洁详细要求:(a)餐后清抹台面、椅子;要求餐桌无油污,椅子干净无尘;(b)用放有洗洁精的温水拖洗食堂地面,来回拖洗两次,最后用干拖把拖干净;要求地面无积水、油污、纸屑、牙签、烟头等杂物;(c)清理水池内的沉淀物,用清水冲洗两遍;要求沟渠无杂物和积垢;(d)清倒垃圾桶内的垃圾,清洗垃圾桶后套上黑色垃圾袋放回原处待用;(e)用洗洁精洗售菜台及门、窗;要求柜架、台、盆光亮无油迹;(f) 餐前及时通风换气;(h)做好门窗、天花板的保洁,要求门窗玻璃清晰、明亮,墙壁无浮尘、污迹,天花板、灯口无污迹、无蜘蛛网。
食堂操作间保洁要求:操作间做到地面干净无积水,桌面、砧板干净无灰尘,水沟畅通无积垢,水槽无积物,炉台、油烟罩上无油垢,地面无污积水,蒸煮间保洁柜、洗碗槽无污积物,餐梯、蒸煮箱、冰箱、磁砖墙面、吊项经常保持清洁无油垢。
③厨房用具、餐具使用后,食堂员工必须及时清洗,每餐消毒;生、熟用具不混放、混用。
④所有蔬菜经农药残留量测试合格后,必须再浸泡1小时后方可加工切配。不得出售劣质、腐烂、变质或有毒的食品,由此造成损失及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食堂物业服务方承担。
⑤定期对食堂进行灭蝇、灭蟑螂、老鼠消杀,做到无蚊、无蝇、无鼠、无蟑。每周消杀蚊、蝇至少一次,达到视野中苍蝇数量少于3只。
⑥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必须统一着装,注意自身卫生,按卫生监督所要求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服装费、体检费由食堂物业服务方自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需在食堂营业前由物业服务方负责办妥,教育局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⑦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不抽烟,上岗时不谈笑风生,不用手直接抓熟食,不戴戒指、手链、手镯等;着装干净整齐,戴好工作帽、口罩,穿好工作服,女工长发应盘起在工作帽中。
⑧食堂工作人员遇生病或开放性受伤须离开食品加工及出售岗位。
⑨全荤菜可隔夜加热透后再用,其余蔬菜及蔬菜类半荤菜隔餐倒掉,非蔬菜类半荤菜、饭隔夜倒掉;点心中除粽子外,其余隔夜倒掉。
15.安全保卫方面物业服务方应做到:
①人离食堂,应切断除冰箱和灭蚊灯外的电源,关好门窗;
②人离灶,应随手关好天然气阀门;
③维护保养好教育局提供的设备和设施;
④必须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要求员工在操作时注意安全,规范操作,严防触电、火灾、食物中毒、蒸汽爆炸、机械伤人等恶性事件,由此所造成后果均由食堂物业服务方全责承担。
16.物业服务方必须以方便教育局职工工作、生活为宗旨,努力遵守保洁工作“零干扰”原则,保证提供优质的保洁服务。经营过程中必须服从教育局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调整。
17.物业服务方应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保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教育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18.物业服务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经营、保洁员工之间应相互团结友好,遇到矛盾应妥善解决,不得吵闹。文明服务,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教育局职工吵闹。若物业服务方员工间发生矛盾,可向物业服务方主管反映,由物业服务方主管负责调解处理;若物业服务方员工与教育局职工发生矛盾,可向物业服务方主管反映,通过教育局办公室领导进行调解处理。凡发生吵闹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第一次对物业服务方罚款1000元,并立即辞退相关员工;第二次发生则中止保洁服务合同,并没收保洁服务项目部分履约保证金(计5000元)。
19. 卫生保洁要求及标准:
(1)周边道路的保洁要求及标准。
保洁要求:① 每天对区域内的道路定时清扫2遍。②每次清扫工作必须在当天上午教育局职工上班前、下午上班前完毕。③对主干路段除定时清扫外,应安排固定人员巡回保洁。④巡回保洁的路线长度应适当,以往返时间以1小时为宜。⑤下雨天应及时清扫路面,确保路面无积水。⑥旱季时每半月冲洗1次路面,雨季每周冲洗1次。⑦发现路面有油污应即时用清洁剂清洁。⑧用铲刀清除粘在地面上的香口胶等杂物。
保洁标准:①目视地面无杂物、积水、无明显污渍、泥沙;②道路、人行道无污渍,每200平方米痰迹控制在1个以内;③行人路面干净无浮尘、无杂物、垃圾和痰渍;④路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2) 绿化带的保洁要求及标准。
保洁要求:①用扫把仔细清扫草地、绿化带上的果皮、纸屑、石块、树叶等垃圾。②对烟头、棉签等用扫把不能打扫起来的小杂物,应捡起放在垃圾斗内。③每天清洁绿化带两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时应增加清洁次数。
保洁标准:①目视绿化带无明显垃圾、落叶:②每100平方米烟头控制在1个以内;③花坛外表洁净无污渍。
(3)地下管井的疏通要求及标准。
疏通要求:①每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用捞筛捞起井内的悬浮物;清除井内的沉沙,用铁铲把粘在井内壁的杂物清理干净;清理完毕盖好井盖;用水冲洗地面。②每半年对地下管道彻底疏通1次:打开井盖后,用长竹片捅捣管内的粘附物;用压力水枪冲刷管道内壁;清理管道的垃圾;清理完毕必须盖好井盖;用水冲洗地面;晾晒好压力水枪带并放回原处。
保洁标准:①目视管道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②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③必须有2人以上同时作业,掀开井盖后,地面要竖警示牌,必要时加围栏,并有专人负责监护以防行人跌入。
(5) 垃圾筒、果皮箱的保洁要求及标准。
保洁要求:①垃圾筒、果皮箱应每天清运两次。②垃圾筒、果皮箱每周清洗1次,遇特殊情况应增加清洗次数。③清洗垃圾筒、果皮箱应在上班前、下班后,以免影响使用。④清洗前应先倒净垃圾筒、果皮箱内的垃圾,除去垃圾袋,并集中运到指定的地方清洗。⑤先将垃圾筒、果皮箱的表面冲洗一遍,然后用清洁剂反复擦拭。⑥将油渍、污渍洗干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用布抹干。⑦清洗完毕应及时将垃圾筒、果皮箱运回原处,并套好垃圾袋。
保洁标准:①目视垃圾筒、果皮箱无污迹、无油迹;②垃圾筒、果皮箱周围无积水。
(6) 排水沟的保洁要求及标准。
保洁要求:①排水沟的清洁应每天进行1次:(a) 用胶扫把清扫排水沟里的泥沙、纸屑等垃圾;(b) 拔除沟里生长的杂草,保证排水沟的畅通;(c) 用水冲洗排水沟,发现沟边有不干净的地方应用铲刀铲除。②每周1次用洗洁精擦洗排水沟。
保洁标准:应达到目视干净无污迹、无青苔、杂草,排水畅通无堵塞、无积水、臭味。
(7)卫生间的保洁要求及标准。
保洁要求:①每日早、午、晚对公用卫生间进行保洁3次:(a)打开门窗通风,用水冲洗大小便器、洗干净烟灰缸;(b)清扫地而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后放回原处;(c)用洗洁精均匀喷洒在洗手盆及大、小便器上,用毛球洗刷大、小便器(如是座厕,注意清洁两块盖板及底座卫生),用快洁布擦洗洗手盆,然后用清水冲干净:(d)用毛巾从门开始顺时针方向依次将墙面、台面、开关、门窗标牌等抹一遍;(e)先用湿布擦窗玻璃和镜,然后用干毛巾擦干净;(f)用拖把拖干净地面;(g)补充卷纸、擦手纸和洗手液;(h)适量喷洒香水或空气清新剂,小便器内放置香球;(i) 应每小时保洁1次,清理地而垃圾,抹干净台向水迹;(j)每天早上保洁后用消毒水对洗手盆及大小便器、地板进行消毒。②每周1次用玻璃清洁工具清洁洗玻璃镜。③每月1次用毛巾擦灯具、清扫天花板。④每月2次对洗手间进行消杀工作。⑤发现墙壁有字应即时清洁。
注意事项:①禁止使用强酸、强碱清洁剂,以免损伤瓷面;②下水如有堵塞现象,应及时疏通;③用洁厕水时,应戴胶手套,防止损伤皮肤。
保洁标准:①天花、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②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③室内无异味、臭味;④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
(8)会议室保洁要求及标准。保洁要求:①每天对会议室的卫生应彻底清洁一次:(a) 用清洁玻璃工具清洁会所的所有玻璃;(b) 用半湿的抹布擦拭会所的木门、裟饰摆设品、地脚线、消防栓、柜、台、椅等以及公共配套的设备、设施;(c) 下班前清倒垃圾。 ②循环保洁会议室卫生:(a) 及时清理烟灰缸的烟头、垃圾:(b) 地板推尘。③会议室消杀工作应每月进行2次。④清洁配套设施用品,如话筒、公用电话等应每天消毒1次。
保洁标准:①天花、灯具、出风口等无蜘蛛网、灰尘;②玻璃、镜面光亮无水冲痕迹;③墙面洁净无浮尘;④地毯(板)干净无污迹、纸屑;⑤金属件表面光亮;⑥器械整洁无浮尘、污迹;⑦饰柜产品整洁无浮尘;⑧保持环境舒适、整洁、空气清新。
(9)其他场所保洁要求及标准。
保洁标准:①目视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污迹和杂物;②管道标识清楚,油漆鲜亮,无脱落、无锈迹;③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④目视墙面、管线无污迹、无灰尘。上午、下午各清理一次废纸篓,给纸篓套好新的垃圾袋。
20.双休日和节假日食堂物业值班人员为2人,具体由物业服务方管理妥善安排,不另计加班费。在合同结束时,按劳动法计算多余的休假日由物业服务方处理,教育局不支付任何加班费用。
21.为了保持教育局环境卫生,保洁垃圾应袋装后放入指定的垃圾堆放房内,不得在教育局内及其周围随意倾倒或堆放垃圾。食堂下脚料和剩菜由教育局办公室统一处理。食堂垃圾由食堂保洁员袋装后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房中,不得在教育局内及其周围倾倒垃圾。
第五条 监督奖惩办法
教育局对物业服务方有经营管理权、检查监督权、经济处罚权。以下奖罚均在按季结算的物业服务费中兑现。具体方案如下:
1.发生安全事故,如火灾、爆炸、停电、失窃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由食堂物业服务方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和法律责任。
2.物业服务方应按食堂省A级单位、“五常法”管理示范单位进行运行管理,物业服务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局方添置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并根据标准进行整改。复查成功通过,奖励5000元;复查不通过,罚款5000元。
3.物业服务方应做好原料的辅助验收工作和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工作,保证职工安全饮食。食堂若因加工原因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以卫生监督部门认定为准),局方对食堂物业服务方处2000元以上的罚款(不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由食堂物业服务方承担相应的中毒员工的医疗费用和相关的法律责任。若发生重大中毒事故,则由食堂物业服务方承担相应的中毒员工的医疗费用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局方有权中止食堂物业服务合同,没收已交的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
4.物业服务方必须按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售餐,提前或推迟时间售餐,每次罚款100元。每餐应开足开齐售餐窗口,正常工作日职工就餐大厅不得少于4个窗口售餐。
5.物业服务方不得擅自使用自带的调料,一经发现第一次对食堂物业服务方罚款500元并立即销毁该调料,且辞退相关食堂工作人员;第二次发现时,对食堂物业服务方罚款1000元并立即销毁该调料,根据情节轻重,局方有权中止食堂物业服务合同,并没收相关的食堂物业服务部分履约保证金。
6.出现聘用身体不健康或年龄男性超过55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工人的情况时,局方可对食堂物业服务方处以每人次罚200元并立即辞退的处理;若此类员工身体发生意外时,则由物业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不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工资,造成食堂工作人员不安定、上访、信访等情况,对食堂物业服务方每次罚款1000元。
7.一年被工商、卫生部门行政处罚2次时,教育局有权收回食堂物业委托管理权并没收相应的食堂物业服务部分履约保证金。
8.私自停业一天或转包他人,教育局有权收回经营管理权并没收相应的食堂物业服务部分履约保证金。
9.教育局办公室每月1次组织的工作会议或学习无故缺席;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内抽烟;无故不使用IC卡收取现金;工作人员无健康证;工作人员上岗不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上岗前不洗手、不消毒;冰箱内生熟食品混放;用手直接抓直接入口的食品;蔬菜先切后洗;砧板不清洁、不消毒;出售隔日剩余素菜;厨房、餐厅地面不整洁;就餐大厅使用一次性卫生筷、塑料饭盒等;上述每项每(人)次处罚50元,局方在物业服务费结算时扣除。
10.由教育局膳管会每季度组织一次食堂物业服务满意率测评,若在80%以下时,教育局有权要求物业服务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第二次满意率仍在80%以下时,教育局有权要求物业服务方调整包括现场主管人员在内的相关人员;若物业服务方调整现场主管人员后,满意率仍在80%以下时,教育局有权中止物业服务合同,同时没收物业服务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3日起实行。
桐乡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