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系统集成公司2021年重点区域大气管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发布日期:2021-12-10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系统集成公司2021年重点区域大气管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1-12-10 17:40:14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1-12-11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1-12-15 17:00:00 |
终止: | 否 | | |
本招标项目为河北系统集成公司2021年重点区域大气管控服务项目,(BJCG-HBJC211214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北系统集成公司重点区域大气管控所需的服务。 1.2 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招标内容为实现重点区域大气管控,主要包括针对部分重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运行状态实行监测、针对某市控站周边500米范围内空气质量实行监测、针对部分重点小区餐饮油烟实行管控监测等,并自实现对应监测服务能力之日起提供3年的相关数据监测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34.05万元(含税),中标1家投标人。 实现监测能力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完成监测设施的建设并实现所有监测项的监测能力。 涉及评估种类:代营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报价方式及限价要求:本项目按照数据监测类型分别报价,并分别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金额),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报价内容 | 服务费最高限价 (元,含税) | 1 | 实现重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运行状态监测并提供3年监测运营服务 | 481500 | 2 | 实现某市控站周边500米范围内空气质量监测并提供3年监测运营服务 | 1440000 | 3 | 实现重点区域餐饮油烟管控监测并提供3年监测运营服务 | 4419000 | 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6个月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具体地址:石家庄市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递交以下文件或邮件提交以下文件扫描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潜在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以下文件后次日寄出。): (1) 公司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复印件; (5) 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 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或经办人签字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可编辑版文件: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可编辑版(现场递交的通过U盘拷贝至招标代理机构,邮件提交的同以上文件扫描件一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魏杰浩,联系方式:15131526926,邮箱:weijh.zgtj@chinaccs.cn,如现场递交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前进行联系。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汇至如下账户: 户名: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09 汇款时应注明“大气管控文件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时3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海河道9号博深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楼东侧会议室。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优先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如确需现场递交须提前进行联系说明)。收件地址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文志梅,联系方式:19933003686,文件递交时间以快递公司交由以上收件人并签收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远程会议方式准时参加。 5.4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已经注册的请勿重复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网站(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昆仑大街69号 邮 编:050011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311-8929494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魏杰浩 文志梅 魏朝辉 电 话:15131526926 19933003686 17778205671 电子邮件:weijh.zgtj@chinaccs.cn 异议接收邮箱:weizhaohui.zgtj@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 月10日 |
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税务信息表及发售登记表.xlsx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税务信息表及发售登记表.xlsx下载地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ttachments/osDownload.do?encString=cstldbkutGI=e7jJv7VjZWT8B4VeniFnbg== enString=d4383d267aa16e98746840c73fc06b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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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
项目名称 | 河北系统集成公司2021年重点区域大气管控服务项目 |
招标编号 | BJCG-HBJC2112141 |
购买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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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 传 真 | |
购买人 |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 传 真 | |
文件购买情况 |
所购标包及标包名称 | 标包X |
文件款缴纳方式 | |
文件款缴纳日期 | 格式:年/月/日 |
电汇账户及汇款金额 | 公司账户汇款记录为:公对公:XXX元;个人账户汇款记录为:汇款人姓名:XXX元(如为多笔汇款,将每笔汇款账户及汇款金额分别列明)) |
项目负责人或购买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
税务信息表
税务信息表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潜在投标人名称 | |
2 | 纳税人识别号 | |
3 | 注册地址 | |
4 | 电话 | |
5 | 开户银行 | |
6 | 银行账号 | |
7 | 银行联行号 | |
8 | 财务联系人 | |
9 | 财务联系电话 | |
10 | 户名 | |
11 | 说明 | 表格中的信息是招标代理机构为潜在投标人开具招标文件款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的信息,请潜在投标人详细填写。如潜在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还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加盖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证书复印件等其它证明文件) |
注:(1)银行账户信息应为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信息;其中“户名”与“潜在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在“户名”处直接填写“同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可; |
(2)以上信息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
(3)需同时递交税务信息表的可编辑电子版(携带U盘拷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