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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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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食堂外包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食堂外包采购招标公告

2021年12月11日 17:0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食堂外包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潮州市 公告时间 2021年12月11日 17: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09: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21号铺)
开标时间 2022年01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 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21号铺)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莫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8-6639668
采购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环镇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8-6811757
代理机构名称 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21号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8-6639668
附件:
附件1 (协议)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食堂外包采购.pdf
附件2 (公开招标文件)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食堂外包采购.pdf

项目概况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食堂外包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21号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121-2021-02510

项目编号:CZZZ[2021]F006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食堂外包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食堂外包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预算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食堂外包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1,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若本项目食堂物资采购服务支付金额达到150万的采购预算,则合同终止,或服务期一年期满则合同终止,采用孰先原则。)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食堂外包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投标人应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1.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投标人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代表进行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21号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6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21号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21号铺)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凭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以便取得相关电子文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如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响应;

2.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环镇北路1号

联系方式:0768-681175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21号铺

联系方式:0768-6639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先生

电 话:0768-6639668

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协议)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食堂外包采购.pdf
(公开招标文件)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食堂外包采购.pdf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2021-2022 年食堂外包采购 CZZZ[2021]F006 1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乙方(受托方):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2021-2022 年食堂外包采购委 托给乙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445121-2021-02510 2.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2021-2022 年食堂外包采购 3.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元) 5.甲方联系人: 刘先生 办公电话: 0768-6811757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4.落实开标、评标地点,主持开标、评标活动; 5.组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6.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7.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 8.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2021-2022 年食堂外包采购 CZZZ[2021]F006 2 9.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政府采购的主体,已落实采购项目所需的资金和政府采购计划; 2.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需求、商 务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等书面材料,并保证该用户需求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盖章确认; 5.甲方有权就委托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 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依法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甲方派员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后和乙方代表一起对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8.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指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参加开标活动,不非法干 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9.甲方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 中标人,并向乙方出具评标结果确认函,如甲方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 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乙方将于上述 5个工作日期满后发布中标公告; 10.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甲方有义务保守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 密; 11.甲方负责采购项目合同的履约验收工作; 12.甲方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 的媒体上公告,甲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一份送乙方归档备 案; 13.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审核确认; 3.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2021-2022 年食堂外包采购 CZZZ[2021]F006 3 4.乙方可以根据规定或依据需要,就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 5.乙方代表和甲方代表一起对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6.乙方按有关规定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专家组建评标委 员会; 7.乙方负责安排评审活动的有关事宜,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向甲方提交评标委员 会出具的评标报告; 8.根据甲方出具的结果确认函,乙方负责将评标结果进行公告,并通知中标人和未中标人; 9.在甲方委托范围内,应依法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1.乙方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 议内容作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 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如因甲方原因终止本协议,甲 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编制采购文件费用及已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本项目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止。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送甲方主管部门备案壹份,送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备案壹份。 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2021-2022 年食堂外包采购 CZZZ[2021]F006 4 甲方: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盖章)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环镇北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 21 号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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