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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残疾人联合会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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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残联元旦春节慰问品项目(21A06148)分散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购大米、食用油、牛奶、洗衣液一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A06148

项目名称:购大米、食用油、牛奶、洗衣液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7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在约定的配送时间内,供货方按照采购方需要的货物清单向采购方保质保量配送食用油、大米、牛奶、洗衣液等慰问货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在2天内完成货物配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经营资质范围必须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类目。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2月12日 至 2021年12月1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长城路荆竹村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10:00

磋商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长城路荆竹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经办人:管理员

采购人电话:023-4752206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长城路荆竹林村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902361703

九、附件
江津区残联元旦春节慰问品项目磋商文件.doc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1A06148

项目名称:江津区残联元旦春节慰问品项目

采 购 人:重庆市江津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2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73628497" 第一篇 采 购 邀 请 书 - 3 -

HYPERLINK \l "_Toc73628498"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3 -

HYPERLINK \l "_Toc73628499" 二、资金来源 - 3 -

HYPERLINK \l "_Toc73628500"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3 -

HYPERLINK \l "_Toc73628501" 四、磋商有关说明 - 3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3 -

、磋商有关规定 - 4 -

、联系方式 - 5 -

HYPERLINK \l "_Toc73628506" 第二篇 采购内容及需求 - 5 -

HYPERLINK \l "_Toc73628507" 第三篇 采购项目商务需求 - 6 -

HYPERLINK \l "_Toc73628508"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 7 -

HYPERLINK \l "_Toc73628509"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 7 -

HYPERLINK \l "_Toc73628510" 二、评审标准 - 10 -

HYPERLINK \l "_Toc73628511" 三、无效响应 - 11 -

HYPERLINK \l "_Toc73628512" 四、采购终止 - 12 -

HYPERLINK \l "_Toc73628513"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 13 -

HYPERLINK \l "_Toc73628514" 一、磋商费用 - 13 -

HYPERLINK \l "_Toc73628515"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13 -

HYPERLINK \l "_Toc73628516" 三、磋商要求 - 13 -

HYPERLINK \l "_Toc73628517"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 15 -

HYPERLINK \l "_Toc73628518" 五、成交通知 - 15 -

HYPERLINK \l "_Toc73628519"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 - 15 -

HYPERLINK \l "_Toc73628520" 七、交易服务费 - 16 -

HYPERLINK \l "_Toc73628521" 八、签订合同 - 16 -

HYPERLINK \l "_Toc73628523"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 18 -

HYPERLINK \l "_Toc73628524" 一、合同主要条款 - 18 -

HYPERLINK \l "_Toc73628525"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参考格式) - 20 -

HYPERLINK \l "_Toc73628526"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3 -

- 20 -

- 20 -

- 20 -

- 20 -


第一篇 采 购 邀 请 书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残疾人联合会会议纪要按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要求,江津区残联食堂操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限价

(万元)

中标人数量

备注

不分包

江津区残联元旦春节慰问品项目

9.07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经营资质范围必须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类目。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 磋商文件的公示:磋商文件及其相关信息在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发布公告信息。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供应商在上网公示之日起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时直接到开标室签到,不另外报名。

(四)磋商文件售价(即标书费):无。

(五)磋商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长城路荆竹村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1年 12 15 日10:00时(北京时间)(以采购公告为准)。

(七)响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按时到开标室报名签到并递交了拟采购产品样品和响应文件。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磋商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截止时间签到或递交磋商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15902361703

地 址:江津区几江街道长城路荆竹村

第二篇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具体名称

主要参数

单位

数量

参考图片

备注

1

★金龙鱼压榨本香菜籽油

5L

233

2

金龙鱼御品珍珠米

5KG

233

3

特仑苏有机纯牛奶

250ML*12

393

4

★洁劲花漾净护洗衣液

2.6KG+200G

393

5

采购最高限价(元)

90700

二、质量保证

1.交货后,由卖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及验收办法和手段。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 质保期:所送产品的剩余质保期不低于厂家出厂质保期的2/3。

3.交货时,货品的包装完好,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产品合格证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第三篇 采购项目商务需求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及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在2天内完成货物配送服务。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

(二)实施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长城路荆竹村。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我方采购人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在双方共同认定交货商品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产品检验合格证。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物品的规格、数量等与采购合同一致,达到规定的标准。

(2)物品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物品的保质期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采购人需要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分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为了确保采购方质量要求,最大限度制止恶性杀价,保证成交供应商合理利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采购方的全部需求,供应商报价应结合实际情况,据实报价。

三、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四、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报名的顺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至少3人组成)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格式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拟采购产品样品

样品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磋商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各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排列顺序。

二、评审标准

(一)评审因素(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磋商报价(50%)

50分

有效的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技术部分

(30%)

20分

项目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情况,提供本项目的货物配送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综合横向评比。

方案优者得14-20分,良得8-14分,一般得1-8分,未提供的得0分。

根据磋商文件的方案进行评分。

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为“优”;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但稍有不足的为“良”;方案基本符合项目情况,有针对性但逻辑性和表述有欠缺的,为“一般”。

10分

核心产品响应情况

本项目需求中的核心产品(即标注★产品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产品检测报告),标书中提供的佐证资料中完全满足者,每1个标注★产品得5分,最多得10分。

3

履约能力(20%)

10分

1、投标人货物配送车辆的,有1辆得2.5分,2辆及以上的得5分。

2、投标人在江津有货物配送仓库的得5分。

提供货车、仓库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0分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有类似物品配送项目的,每有一例得5分,最多得10分。

需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等资料。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关于小微企业:

按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具体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供应商须知、采购项目服务需求、采购项目商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若项目实行分包采购,须注明分包号)、供应商名称、地址,并在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报价地点,封套上应注明项目名称(若项目实行分包采购,须注明分包号)、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如果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或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条款及内容,供应商对采购项目要求如有疑问,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询问采用书面形式。

(二)质疑

1.质疑内容、时限

1.1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2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3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4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业主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交易服务费

无。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二篇 采购内容及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1、合同格式

(专属服务协议请另行订立)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参考格式)

××采购购销合同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项目于 日,经竞争性磋商结束,根据成交结果和相关磋商资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实施时间

实施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质保期限:

保修范围:

服务措施:

质保期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

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七、其他约定事项:

1. 磋商文件及其补遗书、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__份, 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或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部分

根据本项目(注: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按序提供并编号或提供目录))


、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磋商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