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光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光山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承包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XTFXY-2021-10号
2、项目名称:光山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承包招标项目
3、项目地点:光山县人民法院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光山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承包餐饮服务,主要负责光山县人民法院机关干警工作日的早餐(供餐时间:7:00-7:50)、午餐(供餐时间:12:00-12:40),公务招待及加班餐,日均用餐人数约280人。
6、结算方式:劳务费一月一结,根据承包方开具的发票明细,参照《光山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据实结算。厨师人员的的工资、保险等薪资福利均由承包方承担。
7、服务期限:承包合同一年一签(承包试用期1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主厨须有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健康证且年龄不得超过45岁。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相关信息查询截图)。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前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04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光山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69747730
地 址:光山县司马光东路51号
代理机构: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18637660905
地 址:光山县紫水教师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