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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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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给养保障供应服务(21WC0111)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给养保障供应服务(21WC0111)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12月13日 16:1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给养保障供应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重庆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6: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5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预算金额¥7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喆 廖航宇
项目联系电话023-67703509 67089269
采购单位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北路3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蹇枭 13983360003
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白喆 廖航宇 023-67703509 67089269
附件:
附件1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给养保障供应服务(终审稿)21WC0111.docx

项目概况 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给养保障供应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WC0111(1708-BZ2100401718AF)

项目名称: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给养保障供应服务

预算金额:7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肉类、蔬果类、粮油类

数量/单位:1项

服务要求 :投标人需制定适应消防工作的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3小时内按采购人要求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采购人如遇特殊任务,投标人需在任务期间派出相应人员和车辆在规定位置值守,提供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安排。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或中标人总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700万元),以先到为准,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至 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北路300号

联系方式:蹇枭 1398336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联系方式:白喆 廖航宇 023-67703509 67089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喆 廖航宇

电 话: 023-67703509 67089269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21WC0111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100401718AF

招标项目名称: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给养保障供应服务








采购人: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 -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3 -

五、投标保证金 - 4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4 -

七、投标有关规定 - 5 -

八、联系方式 - 5 -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 6 -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6 -

二、服务范围 - 6 -

三、招标项目服务要求及标准 - 6 -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 11 -

一、服务期、实施时间及实施地点 - 11 -

二、报价要求 - 11 -

三、验收方式、标准及考核要求 - 11 -

四、付款方式 - 16 -

五、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16 -

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 16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7 -

一、资格审查 - 17 -

二、评标方法 - 18 -

三、评标标准 - 19 -

四、无效投标条款 - 22 -

五、废标条款 - 23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24 -

一、投标人 - 24 -

二、招标文件 - 24 -

三、投标文件 - 24 -

四、开标 - 26 -

五、评标 - 26 -

六、定标 - 26 -

七、中标 - 27 -

八、 询问、质疑和投诉 - 27 -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 28 -

十、交易服务费 - 29 -

十一、签订合同 - 29 -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29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30 -

一、合同主要条款 - 30 -

- 33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34 -

一、经济文件 - 35 -

三、商务文件 - 38 -

四、其他 - 41 -

五、资格文件 - 47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给养保障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内容

最高折扣限价

投标保证金(万元)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中标人数量

(名)

备注

肉类、蔬果类、

粮油类

肉类:鲜肉类、冻肉类、水产类、禽类、蛋类、腊味类。

蔬果类:新鲜蔬菜类、菌类、瓜果类、豆制品类等;新鲜蔬菜类、菌类、瓜果类、豆制品类、新鲜水果类、坚果类、熟肉、凉菜等。

粮油类:米面类、食用油;干副类:干货类、调配料类、副食类等;饮品类:牛奶饮品类、饮料类等。

9.5折

11

批发业

1

1.各品目的报价折扣指以永辉超市(空港店)和新世纪超市(渝北店)同类普通商品询价的平均值为基础,进行折扣的填报,若项目合同期内,询价超市因故停业,则以永辉超市(金渝大道店)和新世纪超市(金渝大道店)递补。

2.若投标人折扣报价为9.5折,市场询价的商品价格为10元/斤,则采购人与中标人实际签订合同的供货价格为9.5元/斤。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7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2月13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0日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2年1月5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信息

账号 1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账 号

6228400477034697661

账号 2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账 号

150101040015061151476

账号 3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账 号

8301098924484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蹇枭    

电 话:1398336000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北路30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白喆廖航宇

电 话:023-67703509 67089269

传 真:023-67707519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单位

配送要求

1

肉类:鲜肉类、冻品类、水产类、禽类、蛋类、腊味类等。

1项

每日配送1次

2

蔬菜类:新鲜蔬菜类、菌类、瓜果类、豆制品类等;

水果类:新鲜水果类、坚果类等;

熟食:熟肉、凉菜等。


1项

3

粮油类:米面类、食用油;

干副类:干货类、调配料类、副食类等;

饮品类:牛奶饮品类、饮料类等。


1项


二、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1.服务范围:

重庆市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所属消防救援站(渝北辖区内)。

2.服务要求:

每日配送1次。

3.服务标准:

每日需要配送的品目包含以下几类:

肉类品目:鲜肉类、冻品类、水产类、禽类、蛋类、腊味类等。

蔬果品目:蔬菜类:新鲜蔬菜类、菌类、瓜果类、豆制品类等;水果类:新鲜水果类、坚果类等;熟食:熟肉、凉菜等。

粮油品目:粮油类:米面类、食用油;干副类:干货类、调配料类、副食类等;饮品类:牛奶饮品类、饮料类等。

三、招标项目服务要求及标准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肉类服务及质量要求

1.服务内容

1.1品目名称:肉类:鲜肉类、冻品类、水产类、禽类、蛋类、腊味类等。

1.2配送要求:每日1次。

2.服务要求

2.1投标人应提供丰富的肉类,供采购人选择、下单。

2.2投标人应配备满足各采购点的采购配送人员和车辆(含冷链车或空调车),实行专人专车采购,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

2.3投标人免费代购采购人所需的餐饮相关物资,产生的税费由采购人承担。

2.4投标人需制定适应消防工作的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3小时内按采购人要求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采购人如遇特殊任务,投标人需在任务期间派出相应人员和车辆在规定位置值守,提供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安排。

2.5采购人在招标品目中所需的餐饮物资指定品牌的,投标人应按承诺的报价折扣供应货物(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定)。

2.6因消防工作需要,采购人需进行应急餐饮保障任务时,投标人须提供全程伴随保障服务,提供足够车辆和人员跟随采购人餐饮保障队伍完成食材供给保障工作(含主城区外及市外保障任务),此项工作任务中的食材采购价格参考当地食材价格另行确定。

3.质量标准

3.1投标人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2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

3.3肉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

3.4冻品类:无杂质、异味;

3.5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

3.6水产类:新鲜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

3.7蛋类:无腐败变质,色泽适中;

3.8腊味类:无腐败变质,含水量较少。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4.2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

4.3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非不可抗力影响,如果由于投标人组织不力或工作失误,对采购人日常工作、执勤、训练、安保、灭火救援等工作造成重大给养保障问题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4.4运输方式由投标人确定,确保及时、安全、准确;

4.5投标人负责一般常规采购的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货、卸货等全部杂费);对重庆主城9区建成区以外的特殊紧急保障情形现场的紧急订单,可在紧急采购订单中明确,加收必要的采购配送费用;

4.6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4.7投标人交货时间由采购人指定,以最后一批产品到达指定地点为准;

4.8投标人未提前通知采购人擅自送货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

4.9投标人负责送货并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10采购人购买的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从投标人转移至采购人;

4.11在采购人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拒绝接受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投标人负责;

4.12包装物由投标人负责回收;

4.13因包装不当导致货物缺失、破损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二)蔬果服务及质量要求

1.服务内容

1.1品目名称:

1.1.1蔬菜类:新鲜蔬菜类、菌类、瓜果类、豆制品类等。

1.1.2水果类:新鲜水果类、坚果类等。

1.1.3熟食:熟肉、凉菜等。

1.2配送要求:每日1次。

2.服务要求

2.1投标人应提供新鲜、充足、丰富的蔬果品类、时令蔬果供采购人选择、下单。

2.2投标人应配备满足各采购点的采购配送人员和车辆(含冷链车或空调车),实行专人专车采购,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

2.3投标人免费代购采购人所需的餐饮相关物资,产生的税费由采购人承担。

2.4投标人需制定适应消防工作的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接到采购人应急需求后,保证3小时内按采购人要求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采购人如遇特殊任务,投标人需在任务期间派出相应人员和车辆在规定位置值守,提供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安排。

2.5采购人在招标品目中所需的餐饮物资指定品牌的,投标人应按承诺的报价折扣供应货物(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定)。

2.6因消防工作需要,采购人需进行应急餐饮保障任务时,投标人须提供全程伴随保障服务,提供足够车辆和人员跟随采购人餐饮保障队伍完成食材供给保障工作(含主城区外及市外保障任务),此项工作任务中的食材采购价格参考当地食材价格另行确定。

3.质量标准

3.1投标人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2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

3.3水果类: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寄生虫等。

3.4熟食类:无变色、无变味,无腐败变质。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4.2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

4.3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非不可抗力影响,如果由于投标人组织不力或工作失误,对采购人日常工作、执勤、训练、安保、灭火救援等工作造成重大给养保障问题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4.4运输方式由投标人确定,确保及时、安全、准确;

4.5投标人负责一般常规采购的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货、卸货等全部杂费);对重庆主城9区建成区以外的特殊紧急保障情形现场的紧急订单,可在紧急采购订单中明确,加收必要的采购配送费用;

4.6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4.7投标人交货时间由采购人指定,以最后一批产品到达指定地点为准;

4.8投标人未提前通知采购人擅自送货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

4.9投标人负责送货并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10采购人购买的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从投标人转移至采购人;

4.11在采购人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拒绝接受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投标人负责;

4.12包装物由投标人负责回收;

4.13因包装不当导致货物缺失、破损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三)粮油服务及质量要求

1.服务内容

1.1品目名称:

1.1.1粮油类:米面类、食用油。

1.1.2干副类:干货类、调配料类、副食类等。

1.1.3饮品类:牛奶饮品类、饮料类等。

1.2配送要求:每日1次。

2.服务要求

2.1投标人应提供足够丰富的品类供采购人选择、下单。

2.2投标人应配备满足各采购点的采购配送人员和车辆(含冷链车或空调车),实行专人专车采购,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

2.3投标人免费代购采购人所需的餐饮相关物资,产生的税费由采购人承担。

2.4投标人需制定适应消防工作的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3小时内按采购人要求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采购人如遇特殊任务,投标人需在任务期间派出相应人员和车辆在规定位置值守,提供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安排。

2.5采购人在招标品目中所需的餐饮物资指定品牌的,投标人应按承诺的报价折扣供应货物(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定)。

2.6因消防工作需要,采购人需进行应急餐饮保障任务时,投标人须提供全程伴随保障服务,提供足够车辆和人员跟随采购人餐饮保障队伍完成食材供给保障工作(含主城区外及市外保障任务),此项工作任务中的食材采购价格参考当地食材价格另行确定。

3.质量标准

3.1投标人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2米面类:无虫、无杂质、无霉变;

3.3食用油:清澈透亮,无杂质。

3.4干货类:物资干燥、无虫、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

3.5调配料类:无杂质、霉变,调料、配料在保质期内。

3.6副食类:包装规范,无破损,食品在保质期内。

3.7牛奶饮品类:包装完整,无破损,奶制品在保质期内,无腐烂、霉变、异味等。

3.8饮料类等。色泽适中,包装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等。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4.2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

4.3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非不可抗力影响,如果由于投标人组织不力或工作失误,对采购人日常工作、执勤、训练、安保、灭火救援等工作造成重大给养保障问题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4.4运输方式由投标人确定,确保及时、安全、准确;

4.5投标人负责一般常规采购的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货、卸货等全部杂费);对重庆主城9区建成区以外的特殊紧急保障情形现场的紧急订单,可在紧急采购订单中明确,加收必要的采购配送费用;

4.6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4.7投标人交货时间由采购人指定,以最后一批产品到达指定地点为准;

4.8投标人未提前通知采购人擅自送货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

4.9投标人负责送货并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10采购人购买的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从投标人转移至采购人;

4.11在采购人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拒绝接受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投标人负责;

4.12包装物由投标人负责回收;

4.13因包装不当导致货物缺失、破损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期、实施时间及实施地点

※(一)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或中标人总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700万元),以先到为准,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二)实施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常态化采购任务需按照前一日16时前开具的供货单,于要求供货的当日7:00分前送达采购人指定位置;特殊(应急)采购任务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位置。

(三)实施地点

本次采购供货地点:

序号

采购单位

采购点

地址

备注

1

支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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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公园北路300号

冉家坝站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路2号

双龙湖站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一碗水后街1号

双凤桥站

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高堡湖路8号

悦来站

重庆市渝北区悦清大道悦来小学旁

台商站

重庆市渝北区翠屏路与龙石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龙兴站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福安路

空港新城站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顺义路217号

保税港站

重庆市渝北区木耳街道观月路



仙桃站

渝北区公园北路300号


合同期内,各单位保障点可能增加,增加的保障点地址和规模,采购人应提前告知中标人,中标人需及时做好保障。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采购人另行通知。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投标报价为折扣,该折扣为综合折扣,即各品目中无论多少种类的商品均只有一个折扣,若独立品目出现了不同折扣,则为无效投标中标后各品目中的所有商品种类均按照综合折扣计算供货价格;商品进行打折后的费用包含结算时的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三、验收方式、标准及考核要求

(一)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须放置于搁物板上(该搁物板由中标人提供),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上。采购单位人员应在采购配送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等,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可拒收配送物资,中标人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物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西瓜等),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中标人应作退货处理。

5.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尤其是活禽类要以去除内脏后实际过称重量计算。

(二)验收标准

1.肉类验收标准:

1.1鲜畜肉、内脏类(猪、牛、羊、兔)、冻品类验收标准:

(1)色泽:品质新鲜,其固有的正常颜色;瘦肉、内脏颜色均匀,有光泽,肥肉脂肪洁白,不暗淡。

(2)外观:无泥污、血污,放血状况良好;切边整齐,表面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有干缩状态。

(3)气味:其固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4)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

1.2鲜禽肉(鸡、鸭、鹅)验收标准

(1)眼球:无干缩凹陷或晶体浑浊现象

(2)外观:其固有的表皮颜色,肉切面有光泽,无其他异常颜色,无残留羽毛;表皮无破损、头颈翅腿无残缺。

(3)气味:起固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4)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

1.3水产类(鱼、虾、蟹)验收标准

(1)鱼:品质新鲜、肉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无异味。

(2)虾:品质新鲜、个头均匀、肉有弹性,虾体完整,无异味。

(3)蟹:品质新鲜、个头均匀,蟹体完整,螯及脚伸缩有力,无异味。

1.4蛋类验收标准: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蛋壳粗糙,重量适当。

1.5腊味类验收标准:

色泽鲜明,肌肉呈暗红色或鲜红色,脂肪透亮或呈乳白色。肉身干爽、结实。有该品种应有的风味,无异味。

2.蔬菜类、水果、熟食类验收标准:

2.1蔬菜类验收标准

(1)青叶菜:符合品种应有的形态及颜色,无黄叶,水分充足适中,无黑斑腐烂。

(2)瓜果类:符合品种应有的形态及颜色,大小匀称,表面无明显机械伤,无黑斑腐烂,无虫蛀和发芽。

(3)块茎类:符合品种应有的形态及颜色,大小匀称,表面无明显机械伤,无黑斑腐烂,无虫蛀和发芽。

2.2水果类验收标准

(1)新鲜度:水分充足,无空壳、皱皮、干缩等;符合品种应有的颜色。

(2)外观:无明显外力造成的机械伤,个头匀称饱满,无虫眼,成熟度适中;符合品种应有的形状。

(3)包装:包装完好,无残留农药和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污染。

2.3熟食类验收标准:

(1)熟肉类:酱卤制肉品应符合品种应有的形态及颜色,水分、盐分含量适中,有该品种特有的风味,无异味。

(2)凉菜:原材料清洗处理干净,无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3.粮油、干副、饮品类验收标准:

3.1米面类验收标准:

新粳米色泽呈透明玉色状,新米“米眼睛”(胚芽部)颜色呈乳白色或淡黄色,陈米则颜色较深或呈咖啡色。新米(有)股浓浓啲清香味,陈谷新轧啲米少清香味,而存放⑴年以(上)陈米,只(有)米糠味,没(有)清香味。包装(上)标有企业标准、生产日期 和产地等信息。无虫、无杂质、无霉变;

3.2食用油验收标准:

色泽均匀一致,清澈透亮,无杂质。

3.3干货类验收标准:

原料的形状均匀,具有原料固有的本色、色泽。植物性干料具有各自的清香味,动物性干料须有原料固有的本味之外,无任何异味。物资干燥、无虫、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

3.4调配料类验收标准:

色泽正常;气味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性状: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包装质量:封口平整,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地、规格等与订单一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无杂质、霉变,调料、配料在保质期内。

3.5副食类验收标准:

料品的干燥度适中、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杂质,无腐败变质、无破碎、无小石子等。包装规范,无破损,食品在保质期内。包装物、产品标签标注整洁,无锈迹无灰尘,无漏气漏液。

3.6牛奶饮品类验收标准:

包装完整,无破损,奶制品在保质期内,无腐烂、霉变、异味等。包装完整,必须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产品标准号、贮藏指南饮用方法等。

3.7饮料类等验收标准:

包装完整,无缺损、断胶现象;盖内无明显油污、异物污染;盖内侧无金属暴露,涂膜无剥离或脱落;钩边无严重的变形或皱折;易开盖拉环完整;无胶污染;包装字体清晰无误且与订单一致;饮料色泽适中,无腐烂、霉变、异味等;食品在保质期内。

(三)考核要求

1.每个餐饮点独立考核

1.1.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等级(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下同);

1.2.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且低于80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提出警告;

1.3.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且低于70分的为“较差”等级,以65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并缓付货款1个月;

1.4.低于60分为“差”等级,以55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缓付货款1个月。

1.5.累计两次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

2.综合考核。以月为单位考核,综合分按每个伙食点考核分平均计算,综合分低于70分,采购单位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累计两次低于70分,采购单位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累计三次低于60分的,由伙食单位上报支队审核,经调查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中标人被取消供货资格后,对该供给保障立即组织采购活动。空档期内,由支队研究决定,指定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进行临时供货,确保供货保障不间断。

7.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说明

货品质量

配送货物质量合格

出现货物腐烂变质,霉变等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并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出现以次充好、夹带等情况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出现其他货品质量不符合标书、合同约定要求等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

配送品种、品牌、规格、品质、含水(冰)量等符合约定标准的货物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随意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0.5分并做退货处理;冻品按照约定要求无冰或少冰,如超过约定含冰量的,每个单品一次扣0.5分。

配送具备相关产品信息的货物

货物应有相关产品信息(包括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SC标识等),如没有,每个单品每次扣1分。

配送数量浮动标准

一般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0%,整件类货物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0%,货物计划数量在10斤以上的,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如超过相应比例,每个单品一次扣0.5分(特殊情况,商请采购人同意的,除外)。

抽检管理

配送商应按要求对配送的蔬菜类货品进行农残抽检,抽检结果及时报送采购人,缺少一次扣1分;采购人每月对蔬菜类货品进行农残抽检,如不合格,一次扣2分。

服务质量

配送时间

每日所需物资中的肉、家禽、蔬菜类、冻品、水产等须于当日早上8:30分前送达。延时1小时之前送达的,一次扣1分;延时1小时之后送达的,一次扣2分;影响开餐的,一次扣20分,超过2次的取消供货资格。

粮油类、干副调料按时送达,每延误1小时,扣0.2分。

应急(特别)保障任务应按照约定时间送达。延时1小时之内送达的,一次扣2分;延时1小时之后送达的,一次扣3分;影响开餐的,一次扣20分,超过2次的取消供货资格。

退换、补货情况

因送货错漏等原因导致货物数量不足的,应及时补足。非采购人原因,货物延迟送达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一次扣0.5分;延迟送达60分钟以上的,一次扣1分;影响开餐的,一次扣20分,超过2次的取消供货资格。

订单处理配合

每周报价

每周末,供应商应及时提供下周采购货品和上周未定价货品报价,未按规定时间报价的,一次扣1分;如遇节假日,报价时间按照约定提前进行。所报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10%以上的,一经查实,每查实一个单品扣0.2分。

价格确认

如果采购人对定价有异议的,须于24小时内按约定格式回复,不按照规定时间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对账及结算

对账及时准确,每月头10个工作日内核对清楚上月账目。因供应商原因延误的,一天扣0.2分。每月对账后,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每逾期一个工作日,一天扣0.1分。

人员车辆管理

员工健康、个人卫生管理。

员工需衣着整洁,个人清洁卫生干净,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人次扣0.5分。配送员工应持《健康证》,发现没有的,一人次扣2分。

出入管理规定

配送车量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采购人管理场所。否则,每次扣2分。

配送车辆管理

配送物流车必须干净整洁,外观明显破损或车内有明显异味的,一次扣1分。

其他

应急任务

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扣1分。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伴随保障任务,每次扣2分。

代购物资

采购人要求代购物资的,按采购人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每逾期一天,扣0.2分。

缴纳履约保证金情况

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延误一天,扣0.5分;因考核等原因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20个工作日内补交,延误一天扣0.5分。

履行合同约定情况

合同约定或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的,一项每次扣1分。

其他

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公开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

加分项

应急任务

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给养保障供应服务(终审稿)21WC01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