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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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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某部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12月13日 16:5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行政区域金牛区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6:5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3.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62306021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先生028-62306021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x

项目概况

某部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YAKOX-F3001/SQJT-2021-993号

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至 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报价方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在报价方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4.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且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提供诚信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承诺书。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

联系方式:谢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

联系方式:谢先生028-62306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 028-62306021

一、服务内容

1、 报价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服从采购人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

2、 报价方负责采购人日常就餐和公务接待任务,日常就餐采用自助餐就餐方式,餐标为32元/人·天(遇伙食费标准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公务接待用餐采用桌餐或自助餐就餐方式,餐标由采购人根据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确定。饮食保障期间,采购人每个合同期内派出1名炊事人员在操作间学习烹饪技能,由劳务人员负责帮带、培训(帮带、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刀工、颠锅、烹饪、面点制作、酱卤烧腊菜品制作、饮食成本核算等)。

%1、 服务要求

一)服务标准:伙食保障应严格按照“早餐蛋奶加肉菜、牛羊水产天天换、谷物果蔬品种多”的原则,采取自助餐模式进行保障,饭菜用中小锅分批制作,不得使用大锅炒菜;每餐保证有1种以上特色小吃,保证菜品供应不断档,色、香、味、温俱全。三餐菜单每月4套(每周1换),根据季节适当调整,常规菜品与特色小吃相结合,确保膳食搭配合理,南北方口味兼顾。

(二)供餐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要求:

1.食谱由双方共同配合制定(报价方需每周五制定下周菜品清单及食材采购需求,提交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司务长(食堂管理员)应于每周五组织劳务人员(厨师长、厨师等)制定食谱,并视情组织军人委员会成员和部分官兵对食谱进行审定,下周周一下班前报机关审核后执行,并在公示栏提前公布食谱,报价文件中应明确主要菜肴、面点等成品的份量参数。

1.1早餐:包括一周内每天不重样一种粥类+豆浆或牛奶(每天轮换)+ 2种面点或小吃+鸡蛋或咸蛋(每天轮换)+4种小菜(至少一个炒菜)+馒头+包子或油条(每天轮换)。

1.2午餐:包括一周内每天不重样1大荤+2小荤+3素+1汤+馒头+米饭+风味(炒河粉、蛋炒饭、炒面、水饺、米线每天轮换) +时令水果+酸奶。

1.3晚餐:包括一周内每天不重样3小荤+3素+1汤+馒头+米饭+风味(米线或面条,不和午餐重样)+粥+时令水果。

1.4公务接待用餐:采购人应提前一天通知报价方公务接待需求,明确接待标准、就餐保障形式等要求,与报价方共同制定菜谱,报请采购人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报价方应在保证日常饮食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接待需求配备工作人员,打扫就餐环境卫生,保证公务接待标准和质量。

2.供餐时间为7:50—8:30(遇节假日和休息日为8:20—9:00)、11:50—12:30、17:50—18:30,报价方需在用餐时间前准备好所有供餐。

3.其他要求:

3.1报价方应在传统民俗节日时提供相应的传统美食,并按照采购人的规定、要求和标准组织会餐或加菜等保障模式。

3.2针对应急大型公务保障任务出现人员配置不足的情况,报价方需提供解决方案。

3.3报价方应提供至少五套以上菜谱供采购人餐饮保障或公务接待时使用。

(三)劳务人员职责及要求:

1.工作仪容仪表:

1.1按规定着装,服装整齐,鞋面干净整洁。

1.2佩带胸卡、规范服务。

1.3注重个人卫生,头发整齐、美观,男发长不过耳,女不留披肩发(长发应盘起),不许染黑色以外其他颜色头发。

1.4上班确保正常的工作状态,炊事人员必须戴口罩,工作区域内不得吸烟。

2.劳务人员的规章制度:

2.1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

2.2在工作区内认真工作,不串岗、不大声喧哗。

2.3设备出现问题及时反映给采购方主管人员,并及时通知采购人。

2.4不和就餐人员发生任何冲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避免和用餐人员发生冲突,发生纠纷如实反映并及时处理。

2.5如就餐区域发生突发事故、紧急事故或异常情况等,所有人员应服从有关人员的指挥安排。

3.劳务人员职责:

3.1供餐时,热食品种保持温热。

3.2食品表面无风干、水浸现象。

3.3蒸类制作:要求碱量合适,不酸不黄,份量符合要求,软硬合适,色白型好。

3.4煮类制作:不生、不糟、不软、不硬、不破;烙活:火候均匀,不生不糊,厚薄一致,边沿熟透,层次多。

3.5烤类制作:火候一致,不生不糊。

3.6炸类制作:矾、碱、盐比例合适,形大量准,没有阴阳面。

3.7冷荤制作符合“五专”要求,即专人、专室、专用具、专冷藏、专消毒。

3.8酱制食品不含过多的汤汁。

3.9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均匀、搭配合理;凉拌食品汤汁应适度,适时拌制。

3.10烹制后的食品完整、不碎、不松散。

3.11隔夜熟食必须回锅加热并认真做好记录。

3.12菜要先洗后切,注意营养卫生,丁、丝、条、块、片等刀口均匀、厚薄一致、粗细一致。

3.13食品保证质量,火候适中,汁芡均匀,咸淡可口,色、香、味、型俱佳。

3.14素菜食品即时烹炒,控干过多的汁和水份。

三、其他要求:

1.采购人仅无偿提供现有的食堂生产、加工场地;设施、设备(以移交清单为准)及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报价方应为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

2.食品原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报价方应严格管控菜品的加工生产环节,必须保证饭菜质量。

3.水电气的费用由采购人据实支出,报价方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出改善建议。

4.报价方负责后厨的清洁与虫害控制、食堂设施设备管理、传菜、食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内部管理工作。报价方应随时接受食品安全、消防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5.采购人负责督促报价方落实好食品留样登记制度,不定期检查报价方员工在位情况,检查菜品供应质量、食堂卫生防疫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

6.报价方应保障劳务人员利益,自行解决劳务人员吃住(采购人不提供住宿场地,且如遇报价方劳务人员在采购人餐厅就餐时,应按照采购人最新伙食费标准缴纳伙食费)、养老、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作服、胸卡、工资、加班费、过节费、福利、交通、办公设备等有关问题,如采购人发现因报价方造成劳务人员上述利益未保障到位、并对采购人服务标准造成影响的,采购人有权作出相应惩罚措施,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报价方应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7.报价方应承诺保持现有房屋原状和用途,如确需进行装修、改造,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

8.因报价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与采购人无关。

9.如果发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报价方承担,并需配合采购人进行全面调查。

10.报价方报价时须在成交文件中体现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机构简介、注册资金金额、公司法人情况、人员情况简介、经营情况简介、已履行合同及商户意见书等。

11.报价方须提供完整的劳务服务保障方案,明确劳务服务范围、服务团队管理等内容,确保工作日不少于3名、周末及节假日不少于2名劳务人员在位;工作时间为8小时/天(如遇特殊情况应视情延长);劳务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在确保准时、保质、保量供餐的前提下,可向公司提出临时请假申请(一般不得超过1天,每人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天),报食堂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请假,同时公司须及时安排替换人员,满足保障需求,确保服务效果。

12.采购人应为报价方服务保障人员划定活动范围,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在非划定区域活动。

13.报价方对配备人员的管理教育、安全保密负全部责任负责,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报价方应建立健全对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机制,严格按照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制定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人员配备,严格落实入职考核、日常考勤、奖优罚劣等制度,并报采购人进行备案;采购人负责对公司的监管、保障任务对接、配置人员政审等。

14.报价方对属于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及采购人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秘密或者信息。报价方员工进驻后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保密管理制度,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人员保密教育,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不拍照、不透露采购人内部信息,出现安全保密问题,由报价方承担全部责任。

15.供餐产生的厨余垃圾,采购人负责联系垃圾清运工作人员,报价方应配合做好垃圾清除工作。

16.报价方所派遣的劳务人员在正式工作之前,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人员的政审工作。

四、人员配备要求:

1.报价文件中应明确说明主要服务管理人员固定服务于本项目,一旦成交不得转包,所指定的管理团队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提出对管理团队人员进行更换,报价方应积极响应、配合,否则将作为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报价方违约责任。

2.服务人员建立档案,有据可查,所有劳务人员要证件齐全(身份证、本年度健康证)。

3.所有劳务人员应执行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报价方应指定专门的负责人与采购人监管人员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至少需3名劳务人员,岗位要求如下:

1.厨师长:1名。要求根据官兵需求和季节变化,及时调整食谱,不断更新品种和口味,并对每日菜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持续改进;根据食谱烹制出色相味俱佳的菜品,加工结束后做好区域卫生和食材的储存,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

2.厨师:1名。具有一定菜色搭配知识,会做多种菜色,熟悉厨房设备使用,切配功底强,拥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初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

3.面点师(小吃师):1名。要求会制作拉面、刀削面、担担面等北方面食和传统馒头、包子、油条等;会制作面包、蛋糕等传统甜点,拥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

4.报价方可以根据餐饮保障规模和实际保障现状,调整人员数量及配置岗位(原则上不能少于3名保障人员)。

五、惩罚措施:

1.如果采购人检查发现报价方员工迟到早退、员工服务质量差、不按菜谱制作菜品或菜品口味差、食堂卫生防疫差,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饮食保障质量问题,经整改后仍出现上述问题的,在一个合同期内,第一次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5%,第二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10%,第三次或其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报价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承包,不得利用食堂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价方服务管理保障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报价方承担。

、商务要求

1. 服务时间: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2. 本项目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即在采购人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在报价方年度总体满意度测评达90%以上情况下最多续签1年合同(采购人全体在位人员参评),合同金额、服务标准及要求均不予调整。在合同期内,因采购人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停止服务管理保障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3. 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4.服务费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采用包干模式进行,每月结束后于下月10日前根据报价方开具的发票支付上月劳务服务费用(报价方的成交价为全年劳务服务总费用,每月的服务费用为成交报价的十二分之一)。本项目成交报价方应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饮食保障无质量问题,采购方于合同有效期到期后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成交报价方

注:以上所有内容作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即按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