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12月13日 17:0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原材料(牛羊猪肉)类配送服务外包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税务学校 | ||
行政区域 | 无锡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13日 17:08 |
评审专家名单 | 方钟明、许涵、何海强、周国靖、虞嘉海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85535050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税务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公益路2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顾工 0510-85750700 | ||
附件: | |||
附件1 | 3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原材料(牛羊猪肉)类配送服务外包项目.doc |
一、项目编号:JSHR2021-054-03(招标文件编号:JSHR2021-054-03)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原材料(牛羊猪肉)类配送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锡市亚凤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887号 1
包组或产品名称:牛羊猪肉类
折扣率(%):80.0000000
供应商名称:江苏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昆山市花桥镇双华路33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牛羊猪肉类
折扣率(%):8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无锡市亚凤贸易有限公司 | 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原材料(牛羊猪肉)类配送服务外包项目 |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为牛羊猪肉类食品。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1年,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算,根据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江苏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原材料(牛羊猪肉)类配送服务外包项目 |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为牛羊猪肉类食品。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1年,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算,根据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钟明、许涵、何海强、周国靖、虞嘉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100万以下,费率为0.9%;100-500万,费率为0.4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7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税务学校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公益路200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
联系方式:顾工 0510-85750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0510—85535050
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原材料(牛羊猪肉)类配送服务
外包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JSHR2021-054-03
采购人:江苏省税务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三.技术需求和有关说明
四. 合同书(格式文本)
五.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邀请
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税务学校的委托,对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原材料(牛羊猪肉)类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原材料(牛羊猪肉)类配送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JSHR2021-054-03 采购人:江苏省税务学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 |
3 |
(1)采购范围为:本次采购的供货范围为牛羊猪肉类制品。 (2)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一个标段:预算金额为220万/年。 (3)供货期:1年,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算; (4)质量标准: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生鲜类食品均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鱼、肉、禽类产品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后配送。提供的主要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5)服务供应商数量:2家; 说明:每标段综合评审得分排名前两名的为该标段的中标服务供应商。 (6)价格参考:优先按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专题专栏中民生价费近期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市天惠商城官网的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无锡市天惠商城官网上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朝阳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的平均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以上官网均没有该类食品,采购人应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 遇以上官网均没有该类食品,采购人应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 如遇到需去其他市场询问价格的商品,由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采购员2名,提前3天到其他市场进行询价,中标供应商可派遣相关人员参与。(如中标供应商未派遣人员或者派遣人员不到场,则由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采购员2名进行询价)。询价得到的商品净重单价,作为本价格执行周期该商品供货价格核定的基数。 (8)最高限价: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范围80%(含)-100%(含),超出此范围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4 |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投标标段的相应内容); 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8月~2021年10月缴费证明(公司成立在2021年10月以后的则提供自成立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提供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22日(每天9:00~11:00, 14:00~16:00 时(节假日除外)) 售价:捌佰元/标段,现场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10:00时前; 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同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1年11月24日16:00 答疑方式:以书面形式 传真:0510-85750700 |
7 |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12月7日16点前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账号:631982763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无锡分行 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注: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
8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天 |
9 |
投标时间:2021年12月9日09:00至09:30截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开标室 |
10 |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9日09:30 开标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开标室 |
11 |
定标时间:2021年12月9日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开标室 |
12 |
投标文件份数:明标部分:1本正本,2本副本;暗标部分:1本正本,4本副本,光盘或U盘一份(备注好单位名称) 注:供应商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投标文件须分别制作。 |
13 |
现场探勘:投标供应商自行探勘现场。 |
14 |
最高限价: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范围80%(含)-100%(含),超出此范围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折扣率为99%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9元,折扣率为98%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8元,以此类推。 |
15 |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开标室 联系人: 华工、顾工 联系电话: 0510-85750700 |
16 |
投标(报价)人委派到开标室现场人数(每家供应商不得超过2人),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规模。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cz.wuxi.gov.cn/doc/2021/02/25/2837700.shtml |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看到有关招标公告,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解释:
1. 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mail: 575293810@qq.com 传真:0510-85750700 。
2. 采购人、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函”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 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 投标文件的组成:①商务标(明标)部分;③技术标(暗标)部分。
①商务标(明标)部分
1、证明文件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8月~2021年10月的缴费证明(公司成立在2021年8月以后的则提供自成立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格式详见附件);
10)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11)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姓名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一致)亲自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身份证明即可)。
注: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单独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提供不全的,则视为资格、资信审核不通过。
第二部分:补充性文件
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投标供应商的历史、背景和近年主要业绩介绍;
如是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是)
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是)
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5)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介表(格式见附件)
(6)其他补充资料
②技术标(暗标)部分
(1) 内部管理制度;
(2) 原材料配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
(3) 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配送时间、食物中毒等内容);
(4)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经验;
(5) 其他优惠措施或特色服务。
(六) 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五)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
7、投标文件份数,明标:正本1份,副本2份;暗标: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供应商还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1份(含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投标文件电子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8、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别单独装订成册。投标供应商应将商务标正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商务标正本”;将所有商务标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商务标副本”;将技术标正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 “技术标正本”;将所有技术标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技术标副本”。 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原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原件,需单独封袋,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原件资料”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密封后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9、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可将商务标中的“开标一览表”另行制作壹份(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在一个标袋里,并在标袋密封处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有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封口章,标袋上注明 “商务标开标一览表”,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供应商名称,此条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10、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技术方案是暗标,暗标书面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暗标的书面文件封面、封底和装订夹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发放。暗标文本须全部采用A4纸单面黑色打印。暗标书面文件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人员姓名。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供应商的特殊做法等。
暗标排版要求(含目录):使用word文件形式,A4白色纸单面黑色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不得出现手写。单倍行间距,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采用小五号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暗标页码从目录开始编制,装订必须在左侧装订,暗标“底面”字样朝内装订。
暗标不按照以上要求制作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七)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8)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9)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0)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2)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13)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1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5)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6)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1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8)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9)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0)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1)技术标(暗标)中出现该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简称、人员姓名、Logo、商标、电话号码等任何标识标记及其他暗示性标志的;
(22)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2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4)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25)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或不满足技术要求的;
(26)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或光盘(或U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供应商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28)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的;
(2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0)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3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32)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10页的);
(33)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3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35)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3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7)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3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 开标、评标: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 开标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采购人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3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4 投标供应商是否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工作人员将审查内容进行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签字确定,并存档备查。
3.3 唱标:
3.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明标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纪委人员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3.3.2唱标内容仅涉开标一览表内容。
3.4唱标结束,投标供应商退场。
3.5编制投标供应商暗标编号
3.5.1由监督人员随机编制暗标编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同时将对应的技术标(暗标正本)封存(不拆封)。技术标(暗标副本)封面上进行编号。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服务方案(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
3.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3.7.1在不改变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供应商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3.7.2投标供应商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澄清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否则视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评标工作程序:
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4.1.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4.1.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资信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2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4.2.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2.2商务标(明标)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由明标评审小组负责,服务方案(暗标)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由暗标评审小组负责。
4.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者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涉及到暗标部分的,应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并按手印代替签字。在暗标评审小组确认签字时,签署“×(技术标编号)号供应商”。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 比较与评价
商务标(明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服务方案(暗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结束后,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与评价。
4.3.1明标评审小组负责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价格、财务状况、业绩、信誉等明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4.3.2暗标评审小组负责对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性能、服务质量等暗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评审中,暗标评审小组成员不接触明标商务标文本。需要对照、查阅明标商务标有关内容的,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查阅告知。
4.3.3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公布各投标供应商技术标编号,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5.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标分值和技术标分值,在拆封投标供应商对应表后,将各投标供应商的两部分得分合计,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合计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2家中标候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暗标部分(技术文件)的得分优劣顺序排列。综合评审得分排名前两名的为该标段的中标服务供应商。
说明:综合评审得分排名前两名的为该标段的中标服务供应商。在正常情况下,中标单位入围后,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每周或者每两周报价,按照服务质量、供应商报价等综合因为评定后选择服务单位对该时间段的食材供货。后附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轮换规定。
一、商务标(明标)部分(满分43分)
(1)价格分(15分)
投标供应商按折扣率报价,肉类制品品种单价采用同一折扣率,供应商自行考虑单价平衡。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肉类制品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满分15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报价优先按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专题专栏中民生价费近期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市天惠商城官网的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无锡市天惠商城官网上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朝阳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的平均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以上官网均没有该类食品,采购人应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
如遇到需去其他市场询问价格的商品,由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采购员2名,提前3天到其他市场进行询价,中标供应商可派遣相关人员参与。(如中标供应商未派遣人员或者派遣人员不到场,则由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采购员2名进行询价)。询价得到的商品净重单价,作为本价格执行周期该商品供货价格核定的基数。
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折扣率为99%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9元,折扣率为98%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8元,以此类推。
备注:价格扣除: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1]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投标供应商评价(28分)
1)人员配置(4分)
现场配送服务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2份及以上,提供人员名单,得4分。提供健康证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2)产品质量控制(4分)
①提供肉类制品动物检疫合格证及不定期的产品检测批次合格证得4分;提供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3)冷藏条件(2分)
有保证食材新鲜存货的冷藏库或冷藏柜。冷藏容积达到300立方米及以上的得2分;少于300立方米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冷藏库或冷藏柜设备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提供原件、提供有效照片,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4)配送条件(3分)
有配送冷链车或配供车有1台得1分,最多得3分。如果车辆是自有的,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购买合同,如果车辆是租赁的,则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租赁合同。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提供合同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5)经营场地(4分)
为更好地服务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要有一定规模经营场地 ,其面积>500㎡的得4分,400㎡<其面积≤500㎡的得3分,300㎡<其面积≤400㎡的得2分,200㎡<其面积≤300㎡的得1分,100㎡<其面积≤200㎡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房屋为投标供应商自有,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房屋为投标供应商租赁,则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6)业绩(6分)
投标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配送合同价达到100万)的,每一例得3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7)应急响应(3分)
针对项目实施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以售后服务机构(或常驻服务支持机构)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江苏省税务学校)的最快响应时间为准。在45分钟内(含45分钟)到达得3分,在45分钟到1.5小时内(含1.5小时)到达得2分,超过1.5小时均得1分,提供应急响应服务承诺书,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本项评分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同时提供能证明投标供应商最快响应时间的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8)客户评价(2分)
投标供应商有2017年1月1日以来被服务的单位对其服务满意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有一个得1分,其他评价均不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需提供被服务单位的满意度证明材料(并注明业主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及该服务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二、技术标(暗标)部分(满分57分):
(1)内部管理制度(12分):食材卫生安全保障制度(2分)、质量保障机制(3分)、配送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制度(3分)、内部考核制度(3分)、服务质量监督制度(1分)
(2)原材料配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15分):食材货源供应保障措施(2分)、食材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障措施(2分)、食材配送及时及运输安全保障措施(2分)、食材新鲜度及质保期保障措施(3分)、食材可追根溯源的保障措施(2分)、供货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保障措施(2分)、微利经营方案及保障措施(2分)
(3)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配送时间、食物中毒等内容)(10分)
(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经验(10分)
(5)其他优惠措施或特色服务(10分)
除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页数明显偏少(少于10页)的外,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响应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加分: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九)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中标供应商告知其评审得分与排序。如有质疑,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十)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低折扣率和最高折扣率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方式,开标时请各投标单位带好银行进账单。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4、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招标活动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中标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②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③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宣布中标结果,按照本采购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十四)其他:
1、采购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采购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评审中分别按照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政策实施采购。
(十六)招标代理费
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打六折计取。
2.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三.技术需求和有关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为牛羊猪肉类制品。
肉类制品预算金额:220万/年。
服务期:1年,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算,根据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二、采购范围
(1)牛羊猪肉类制品(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三、质量要求:
1、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生鲜类食品均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鱼、肉、禽类产品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后配送。提供的主要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2、必须是放心肉,经行业管理部门检疫合格,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屠宰证明。肉质新鲜,不打水,无病无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加工后配送。
每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表中的备注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定,考核表详见合同附件。
四、服务要求
1.供货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若验收人员认定商品与采购人要求不相符合的,当即拒收并将不良供货批次进行记录备案。包装食品无法当场验货的,使用时拆封如发现变质,无条件退货。供应商累计3次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且屡教不改、服务态度差,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立即单方终止合同。
2.由于学校的特殊性,可能会出现临时性的送货现象,供货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一旦影响到采购人的正常运转,供货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若遇某商品缺货,需更换品种,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3.若发现有伪劣假冒商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商品,供货商将承担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货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
4. 供应商不得延迟送货,每发生一次因延迟造成学校损失的,学校可以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批货值的2% 作为违约金。供货商延迟送货,导致学校员工的就餐时间延迟超过30分钟的,学校有权解除本合同。供货商取得学校同意的延迟送货除外。
5.供货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有终止合约意向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同意后,双方约定终止合同时间。
6.采购人有权随时对经考核不合格供应商予以淘汰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食堂招标项目,供货商须无条件接受。
7.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8.具有长期供货能力。
五、有关说明
1.报价包括设备,材料,运杂, 税收,规定办理的保险等全部费用。
2.属于供货服务范围、内容的项目,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通知时起,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3.供货全程须保障供货人员和采购人人员、设施设备的安全,如果在供货过程中造成了采购人物品的损坏或遗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负责照价全额赔偿。在供货过程发生的意外情况及伤害,由中标单位负责。供货后及时处理供货产生的垃圾,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
4.因知识产权引起的纠纷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5.付款方式:采购单位按双方的约定及时为中标人方结清货款,在付款前,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认可的销货清单金额,后开具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付款方式为对公转账,每月支付一次。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江苏省税务学校规定现行合同版本,双方协商后签订。
附件:
廉政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业务活动中不规范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行风建设规章制度,(甲方)江苏省税务学校,(乙方) 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的规定。 (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病人的利益,违反行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四)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自觉接受双方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钱物。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承担费用的旅游、参观、学习培训等活动。 (三)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得以权谋私,获得非法利益。 (四)甲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宣传、告知学校已建立的行风建设制度和规定。 三、乙方的承诺 1、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变相组织旅游和娱乐活动等形式贿赂本院管理及医务人员; 2、不以任何名义为我院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以任何理由安排我院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为我院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一些其他服务。 5、不得要求学校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药品、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 6、遵守“两指”制度。医药器械代表必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开展活动。 7、履行廉政保证金制度,自愿接受违反《江苏省税务学校关于医药器械代表在院营销管理规定》的相关处理 8、与我院工作人员未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乙方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乙方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其业务往来。 甲方:江苏省税务学校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
江苏省税务学校
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轮换规定
为了规范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的供货服务行为,加强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和服务质量考核,以满足食堂生产之需。同时在校方纪检的监督下,促进两家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之间的在供货质量、供货服务上的良性竞争,确保食堂正常运营特制定本规定:
一、 在正常情况下,中标单位入围后,先按采购人要求及中标折扣率轮换供货。一个月后进行每两周的公开报价(报价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按照之前的服务质量及报价综合评定后选择服务单位。
二、在供货过程中若供应商任何一方出现重大的质量(服务)问题并造成后果,依据相关流程,可轮换由另一供应商予以供货。
三、供应商存在单件供应原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可依据相关流程予口头告示、书面警告、黄牌警告等,如仍不能改进则取消单品种供货由另一供应商供货。
四、供应商存在多品种供应原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可依据相关流程予书面警告、黄牌警告等, 如仍不能改进则取消供货,重新招标。
五. 附件(明标部分格式)
封面格式:
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单位编号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 标段的投标。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我方愿意提供江苏省税务学校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
主要材料细目报价表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60天。
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我方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中标者。
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我方认可并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附件2(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日期:
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 标段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日期:
江苏省税务学校: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 标段的投标,参与评审、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4 承诺书(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 标段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食品,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食品。本条所称食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食品。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6
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编号:
投标报价(折扣率) |
%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报价一览表中内容为准,报价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优先按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专题专栏中民生价费近期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市天惠商城官网的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无锡市天惠商城官网上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朝阳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的平均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如遇以上官网均没有该类食品,采购人应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
如遇到需去其他市场询问价格的商品,由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采购员2名,提前3天到其他市场进行询价,中标供应商可派遣相关人员参与。(如中标供应商未派遣人员或者派遣人员不到场,则由江苏省税务学校食堂采购员2名进行询价)。询价得到的商品净重单价,作为本价格执行周期该商品供货价格核定的基数。
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折扣率99%,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9元,折扣率为98%,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8元,以此类推。
附件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财政部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8
细目报价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标段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折扣率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 |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产品 |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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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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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率: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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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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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属于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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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合计(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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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承 诺 |
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 (以上是主要承诺,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应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在“产地“栏内加填小、微型企业的完整名称,报价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报价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报价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报价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2)在“是否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3)在“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4)报价供应商应当根据“技术需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5)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6)加分: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附件12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汇总表(格式由投标供应商自拟)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汇总表
序 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拟担任的职务 |
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介表
报价供应商(盖章): 标段
1.一 般 情 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学位 |
身份证号码 |
||||||||
在本项目中拟任职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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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2. 曾负责或参加完成的项目概况 |
|||||||||
时间 |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
该项目中任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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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前担任的职务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3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
(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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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 中级职称 人数、 高级职称 人数 |
|||
2019年12月资产总额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
2019年12月股东权益 |
万元 |
2019年业务收入 |
万元 |
|
2019年实现利润 |
万元 |
|||
办公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 |
||||
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注:本表可以扩展。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14(技术文件部分格式)
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供,单独发送至各投标单位的邮箱
请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顺序编写服务方案暗标
(1) 内部管理制度;
(2) 原材料配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
(3)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配送时间、食物中毒等内容);
(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经验;
(5)其他优惠措施或特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