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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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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中标结果更正(澄清)公告(一)[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J001]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中标结果更正(澄清)公告(一) [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J001]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结果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J001

2、原结果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

3、首次结果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2、更正内容:

(1)原结果公告中:“五、评审专家名单:袁晓昀、潘尚丰、杨广华、靳颉、林森、孙峰。”

现更正为:“五、评审专家名单:袁晓昀、潘尚丰、杨广华、靳颉、刘太萍、林森、孙峰”

(2)原结果公告中:“1.采购人信息;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地 址:徐州市镜泊西路7号;联系方式:0516-85806366”

现更正为:“1.采购人信息;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地 址:徐州市王陵路;联系方式:0516-85909096”

3、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地址:徐州市王陵路

联系方式:0516-85909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6室

联系方式:0516-83200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剑飞

电话:0516-83200795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采购文件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

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J001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6099391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609939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60993915"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18

HYPERLINK \l "_Toc60993916" 第四章 评标标准 25

HYPERLINK \l "_Toc60993917"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8

HYPERLINK \l "_Toc60993918" 第六章 采购 39

HYPERLINK \l "_Toc60993919" 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0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

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共分七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

(二)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J001。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

(http://www.xzggzy.com.cn/dlrk/019001/ztlogin.html)中“政府采购供应商”。

(2) “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指南及管理制度(http://www.xzggzy.com.cn/bszn/020002/superviseInfo.html)”中“1 江苏CFCA证书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指南”或“2 国信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2、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四、投标有关信息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三)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七开标室(341开标室)

五、采购人

(一)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二)地址:徐州市王陵路90号。

(三)联系方法:0516-85909096。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李辉;联系电话:0516-85909096。

六、采购代理机构

(一)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5室(汉风路和昆仑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三)联系方法:0516-83200795;邮编:221000。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剑飞;联系电话:0516-8320079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采购人。采购人即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三)采购人在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贯彻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能够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

(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二、招标

(八)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采购需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现场考察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3.开标前答疑会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三、投标

(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

(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

(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

(十四)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

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十五)投标货币。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

(十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

2.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必须要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

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

(十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 CA 证书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对 CA 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现场应带好 CA 证书进行现场解密,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

(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

2.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应编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按本章(十)规定所编制的每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

(3)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4)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装订的次序按本章(十)的要求进行。

(十八)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要求:

1.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密封,封袋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

2.上述封袋上,都应标明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3.如果上述投标文件因为无密封或残破,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

(十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及携带CA锁到达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二十)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在规定时间内各投标人携带CA锁进行网上解密。

(二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应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其所进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密封,然后纳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十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 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8.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

9.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10.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

11.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开标

(二十五)开标:

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3.所有投标单位携带 CA 证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在到达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或者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提出回避申请。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二十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对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其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二十七)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二十八)评标

1.评标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

①资格性审查。

②符合性审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

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

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应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并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二十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内容相一致,如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符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之间内容不同的,以正本为准。

(三十)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十二)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

(三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三十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三十五)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政府采购合同

(三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十七)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十八)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提交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中标人没有遵守本章(三十八)1 或本章(三十九) 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验收书的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人处存放期间,不计利息。

(三十九)腐败和欺诈行为:

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

(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

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

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象,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

(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消其已签署的合同。

八、询问和质疑

(四十)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的条款项号相对应的,若有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因此而造成矛盾时,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内 容

总则

(一)

本项目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二)

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

(五)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二)查询渠道包括:

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

(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

公证服务费:

1、中标人支付;

2、依据:《省物价局 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公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4号);

3、收费标准:

根据标的额(中标金额)大小,按以下标准收费:不超过200万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

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部分,按0.08%收取;

超过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0.05%收取;

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按0.01%收取。

招标

(九)1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当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之后,采购代理机构便尽到了通知义务,其各潜在投标人应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九)2

不安排现场考察。

(九)3

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

投标

(十一)

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

(十二)1

(十二)2

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照以下要求和顺序装订:

一、《投标函》。要求加盖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要求加盖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三、价格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要求加盖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应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完全一致,如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为准)。

(二)《分项价格表》。要求加盖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四、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一)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三)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六)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划型标准附后)。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以下第五到第六部分需分标段编制(特别说明的除外)

五、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二)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三)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特别要求的除外。

六、《偏离表》。要求加盖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七、其他部分

(一)投标人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复印件。

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十三)2

商务条件见:

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

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

(十三)3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十四)3

本项目标段一不接受超过212.99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项目标段二不接受超过184.99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十五)

以人民币报价。

(十七)2(1)

投标人应制作纸质投标文件6份(正本1份,副本5份)

(十八)4

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

(十九)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二、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09:30。

三、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四、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七开标室(341房间)

五、投标文件接收人:王羽樊

(二十)

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开标现场携带CA锁当场进行解密。

开标

(二十五)1

一、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二、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七开标室(341房间)

(二十五)3

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评标

(二十七)

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十八)1(4)

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顺序排列。

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标段一与标段二的报价,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中标按照标段一、标段二顺序确定。标段一的中标人不得成为标段二的中标人。

政府采购合同

(三十六)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十八)

履约保证金:无

(四十)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梁剑飞;联系电话:0516-83200795;

办公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6室(汉风路和昆仑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本章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

货物

服务

工程

收费上限

100万以下

1.50%

1.50%

1.00%

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100万~500万

1.10%

0.80%

0.70%

500万~1000万

0.80%

0.45%

0.55%

l000万~5000万

0.50%

0.25%

0.35%

5000万~l亿

0.25%

0.10%

0.20%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说明:

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

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 * 费率(%)

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

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PPP项目按10万元)

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

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

8.账户信息:

收款人: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园支行

账号:3203020171010000003980


评标标准

标段一、标段二

项目

细化项目及分值

评 分 依 据

价格部分(30分)

价格(30分)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30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技术部分(70分)

服务方案(50分)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10分)

对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

内容的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4分;较全面得1-2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

可行性(3分):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1-2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

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1-2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10分)

对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

内容的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4分;较全面得1-2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

可行性(3分):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1-2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

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1-2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餐厅环境管理方案等)(10分)

对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

内容的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4分;较全面得1-2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

可行性(3分):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1-2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

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1-2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

食品保存管理方案(10分)

对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

内容的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4分;较全面得1-2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

可行性(3分):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1-2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

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1-2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

应急处理方案(10分)

对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

内容的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4分;较全面得1-2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

可行性(3分):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1-2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

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1-2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20分)

组织机构设置方案(10分)

对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

内容的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4分;较全面得1-2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分。

可行性(3分):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1-2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

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1-2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

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

人员配置方案

(10分)

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以及食堂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从业经历、资质证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内容的全面性(5分):全面具体详实得4-5分;较全面得2-3分;存在较大漏项或缺陷得0-1分。

针对性(5分):针对性强得4-5分;针对性较强得2-3分;针对性不强得0-1分。

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

本章说明

注:投标人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本章说明: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

中 标 人:

标 段: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合同编号:

乙方: 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J001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标段一:

1、王陵路食堂

座落位置:徐州市王陵路90号

就餐人数:260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会议工作餐、公务接待餐。

2、稽查一局

座落位置:民主北路63号

就餐人数:50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

3、稽查二局

座落位置:土城南街16号

就餐人数:57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

4、稽查三局

座落位置:铜山区嘉源大厦办公楼四楼

就餐人数:50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

标段二:

1、解放路食堂

座落位置:解放北路8号

就餐人数:300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会议工作餐、公务接待餐。

2、第二税务分局

座落位置:西苑办公楼(黄河南路106号)

就餐人数:24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

3、第三税务分局

座落位置:中山北路255号

就餐人数:71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

二、服务内容:由采购人提供食材,中标人负责食材加工、服务等。

早餐时间为7:50一8:50,午餐时间为:12:00一12:30,晚餐时间为:17:30一18:30,工作餐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时间确定。

三、服务期限:2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食堂劳务费用

本项目食堂服务费用根据考核情况按月付费。

本合同总金额(即为食堂劳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小写金额:      元)

(一)付款方式

1、食堂劳务费(含税价):¥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每月食堂劳务费 =合同金额/24个月;

3、每月食堂劳务费的支付:

每月食堂劳务费,甲方按验收(考核见合同附件3)结果,乙方开具食堂劳务费发票后,由甲方办理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账付款。具体如下:

每月月底前对当月综合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汇总,每月初申请资金到位后,按照甲方出具的考核结果据实支付。当月综合服务费用的60%作为基本服务费用,40%作为考核费用。(根据每月考核标准进行付款,详见合同附件3食堂工作月度考核表)。

当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

当月考核成绩在85—90分(含85分)之间的,实际支付综合服务费为:当月基本服务费用+[(实际得分)/100] *考核费用;

当月考核成绩在80—85分(含80分)之间的,实际支付综合服务费为:当月基本服务费用+[1-2*(100-实际得分)/100]* 考核费用;

当月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的,当月综合服务费用为基本服务费用。

五、承包方式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及厨房一般的设备,在承包期间,必须要更新厨房设备时,乙方应用书面提出申请并呈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由甲方负责购买。

2、在承包期间,食堂的水、电、燃气费用由甲方负担。食堂的设备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食堂内的清洁卫生及下水道在甲方监督下由乙方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3、乙方派驻食堂所有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等均由乙方负责。食堂使用的餐具、清洁用品用具的易耗品由甲方负责。

4、干货调料、食用油,食材等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六、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卫生状况及服务水平进行全面监督,使其合法并按照合同履行责任,对不合理现象,有权责令修改并要求乙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乙方拟报本项目人员,不得私自更换人员,如需更换要经甲方同意。若私自更换人员或发现乙方人员工作违规违纪,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警告、罚款、责令整改、赔偿损失、限期调离或辞退当事人等决定。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做好厨房及餐厅的治安情况,并加强就餐员工的素质教育与训练。

2、甲方负责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一旦有较大人员变动时立即通知乙方。

(三)乙方的权利

1、甲方员工如未按就餐时间规定的,乙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就餐。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所用的食材与材料,若发现食物有腐烂变质现象,应及时向甲方反应相关情况,如若乙方继续使用腐烂变质现象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身体不适,经医院确诊后,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员工因医疗因素而引起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员工就餐用的餐具应为甲方员工专用,严禁给非甲方员工使用。

3、废水、废汽、废弃物之排放处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若未相符,须立即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4、配合甲方之环境政策、安全健康进行改善及管理。

5、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卫生规定,做到优秀服务,文明服务,严格把好菜肴的质量关,绝对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食堂。

6、国家监督机构查有异常时,乙方应将异常情况及改善对策报知甲方,因检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7、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健康证,随时接受甲方食堂管理人员的检查。注重个人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工作时应配戴好工作帽与口罩。

8、乙方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用工调整须报甲方备案。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乙方的职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如用工、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条款

1、服务方案(见乙方徐采公(2021)JSZJ001号投标文件)。

2、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见乙方徐采公(2021)JSZJ001号投标文件)。

八、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全额扣除当月的合同约定的 “每月食堂劳务费(考核费用)”,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1、乙方分包本项目的;

2、废水、废汽、废弃物之排放处置不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被甲方通告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

3、因食物腐烂变质等原因导致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

4、乙方不服从或不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检查。

十、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J001]为准。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代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1:服务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内容见乙方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J001]。)

合同附件2: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内容见乙方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J001]。)

合同附件3:食堂工作月度考核表。


合同附件3:

食堂工作月度考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考核

得分

备 注 说 明

1

劳动纪律

严格按照食堂管理制度,按时打指纹卡上下班,当日工作当日完成,上班时间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项,每违反一次扣0.5分。

5

 

 

2

区域卫生

所负责区域的卫生要时刻做到干净、整洁,设备设施要摆放到固定位置,未按要求达标者每次扣0.5分

5

 

 

3

工作态度

包含:服务态度,工作表现及团体合作,应做到礼貌、勤勉、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未按要求达标者每次扣0.5分,被服务对象投诉的,每次扣2分

5

 

 

4

执行力

严格执行采购方工作安排,不得推诿或拒绝执行,未按要求完成,每违反一次扣0.5分,拒绝执行扣5分

5

 

 

5

设备设施管理

所负责区域的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含水电气)按时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维修者,每违反一次扣0.5分

5

 

 

6

食品安全

所加工制作的食品应做到无变质腐化等安全问题,每违反一起扣5分,其他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规进行处罚

10

 

 

7

日常事务安排

安排处理好食堂日常事务,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保持良好工作秩序,严抓反对浪费工作,并对食堂人员出现问题负连带责任,未按要求达标者每次扣0.5分。

5

 

 

8

刷卡监督

在就餐中,必须按要求对刷卡及收取餐劵严格监督,按照一卡一餐具发放,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0.5分

5

 

 

9

菜品质量

严格按照办公室提供的菜谱进行制作,注意菜品在色、香、味及营养上有机结合,严防菜品粗加工和制作过程的浪费现象,非特殊原因,未按菜谱落实的,每项菜扣0.5分,造成浪费的,每次扣1分。

10

 

 

10

食品留样

严格按照食品留样标准进行食品留样,每天至少按实留样4个,并做好台账登记,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0.5分。

5

 

 

11

菜式创新

在菜式创新上应做到与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每月每人务必推出2个新菜,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1分

5

 

 

12

摘菜、洗菜、传菜

摘菜、洗菜、传菜、蒸饭要及时,确保食物的正常供应;蔬菜的清洗应做到无泥沙杂质、无枯萎黄叶,菜品粗加工和清洗阶段都要严防浪费现象,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0.5分。

5

 

 

13

餐具清洗消毒

餐具要保证干净,无破损,餐具消毒前未用洁净抹布擦干,餐具不干净、有破损现象、有滴水现象,消毒未达到规定时间就取出使用及未按要求登记消毒时间记录,每违反一次扣0.5分,不爱惜餐具,人为造成大量破损的,每次扣2分。

5

 

 

14

糕点制作

每周应做到有5个以上自制特色糕点,在色、香、味上得到就餐人员相应的肯定,果盘制作搭配合理、美观,同时严防浪费,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0.5分

5

 

 

15

物资管理

食堂相关易耗品的添置需求应做到准确、及时,并且严格控制使用,防止浪费,对原料的品质、纯度、成熟度、新鲜度,以及原料的清洁卫生等应严格把好质量关,做好入库登记,库房原料实行先进先出制,领料人必须填写发货单,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不得弄虚作假,每违反一次扣1分。

5

 

 

16

餐厅服务

开餐前物品摆放及时规范;餐中服务:礼仪规范、服务准确;餐后工作:及时和就餐人员核对账单,每月26日前将本月就餐报表报到主管部门、根据卫生标准彻底清理餐厅并做好下次用餐的准备工作。未达到要求每一次扣0.5分;

10

 

 

17

相关工作

做好食品卫生部门的检查和创文创卫相关工作,未按要求落实的每次扣0.5分。

5

 

 

合计

100

 

 

被考核人签名: 分管主管签名: 领导签名:


第六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一)本项目标段一不接受超过212.99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本项目标段二不接受超过184.99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关于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

1、报价不得违反徐州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和徐州市关于社会保险基数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进行核查,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书面说明以及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都将被采购人认定为该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该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报价须充分考虑食堂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因素和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因素,以及投标人承保餐饮场所责任险。

3、报价需充分考虑食堂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范围

标段一:

1、王陵路食堂

座落位置:徐州市王陵路90号

就餐人数:260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会议工作餐、公务接待餐。

2、稽查一局

座落位置:民主北路63号

就餐人数:50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

3、稽查二局

座落位置:土城南街16号

就餐人数:57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

4、稽查三局

座落位置:铜山区嘉源大厦办公楼四楼

就餐人数:50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

标段二:

1、解放路食堂

座落位置:解放北路8号

就餐人数:300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会议工作餐、公务接待餐。

2、第二税务分局

座落位置:西苑办公楼(黄河南路106号)

就餐人数:24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

3、第三税务分局

座落位置:中山北路255号

就餐人数:71人

服务范围:早、中、晚餐、外卖。

(二)服务内容

由采购人提供食材,中标人负责食材加工、服务等。

早餐时间为7:50一8:50,午餐时间为:12:00一12:30,晚餐时间为:17:30一18:30,工作餐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时间确定。

(三)服务期限:二年。

四、服务要求(标段一、标段二)

(一)食品质量要求

1.食品烧(炒)熟烧(炒)透,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4.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制过多汤汁和水分。

5.建立严格的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消毒柜,餐具要一洗、二蒸、三消毒,杜绝霉变、有菌食品。
6.蔬菜须浸泡1小时以上再清洗加工。
7.熟食加工时须与生食品分开加工,以免交叉感染。
8.厨师炒完菜以后,须把下餐的菜妥善保存,预防变质。
9.合理配备数量,尽量做到不少不剩,剩菜隔夜不得供应。
10.经常了解员工口味,征求员工用餐意见,做出营养与美味俱佳的菜肴。

11.中标人供应之伙食须每餐保管样菜,以供采购人或卫生部门检查。

12.加强对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管理。杜绝日常用品及水、电等原材料的浪费。

(二)服务质量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下属管理部门,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合理安排供餐人数、售饭窗口数量及分布,保持供餐器皿及时洗消保洁及供应,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饭菜数量。

4.当采购人及其下属管理部门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及其下属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或其下属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卫生管理要求

1.食堂内部必须保持墙面、地面、灶具整洁卫生,做到每餐后一小掃,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扫,经常灭鼠、灭蝇、灭蚊。

2.食堂人员一律穿整洁工作服、工作鞋,個人卫生做到不留指甲、不戴首饰、不留长发和胡子,出售熟食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手套。
3.食品加工用具使用过后及時清洗、归位。
4.冰箱定期清洗、消毒,除异味。

5.工作区域以常通风,除异味,保证食堂空气清新。

6.员工用餐结束后及时清理残渣,保持用餐区的整齐干净。

7.中标人须保证食品干净卫生、人员健康卫生、用餐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处理及时妥当、食堂环境保持整洁无污染等。

(四)食品保存要求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五)应急处理要求

1.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重大应急活动的就餐保障工作。

2.发现食物有腐烂变质现象或使用腐烂变质食物造成安全事故,需提供应急方案。

3.采购人负责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一旦有较大人员变动时立即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立即响应并有计划的实施。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应急方案》中提供针对此项要求的实施方案。

(六)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本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用工调整须报采购人备案。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投标人的职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如用工、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卫生要求:

(1)食品卫生

①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工具、容器分开使用,水池、水箱标识齐全。

②冷荤部必须做到“五专”(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

③净料、成品、半成品的存放要离地上架。

④剩饭、剩菜、处理得当,充分加热后使用。

⑤食品防尘、防蝇、无变质。

(2)环境卫生

①饭厅、饭道的门窗及桌椅、地面、墙面整齐清洁,洗碗无残渣油垢,用餐后及时清扫餐桌和地面。

②库房物品码放整齐,货架分类,隔地离墙,通风换气,有防灭鼠措施,冰箱生熟及半成品分开,无变质食品。

③食堂沟、池畅通,地面整洁无垃圾,消灭蚊、蝇孳生地。

④食堂内外划分责任区并责任到人,做到活完脚下清。每周大扫除,坚持月末卫生日活动。

⑤食堂内无烟尘、烟头、痰迹、油垢、杂物,无老鼠、蟑螂等虫害。

(3)个人卫生

①持证上岗(健康证和卫生培训证)。

②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③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穿拖鞋、不戴戒指,操作前后及大小便后必须洗净双手。

④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上医院。更衣柜内只能存放个人衣物和洗澡用品。

(4)设备、炊具、餐酒茶具卫生

①炊事机械设备使用中生熟分开,使用后必须刷洗干净保持清洁,做到无锈、无油渍、无腐物,定位整齐,防止污染。

②炊用具使用前必须清洗,使用中生熟分开,使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定位、盖布存放,每周进行消毒,消毒次数随季节增减。

③餐酒茶具要到达光、洁、涩、干,每餐消毒并达到检验标准,密闭储存。

④成品,半成品和净料容器(盆、盘、筐)定位存放,每周消毒,消毒次数随季节增减。

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卫生等级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部门要求的卫生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3.安全责任:中标人应注重食品卫生安全。中标人应负责用工、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安全,明确责任人,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食品安全、水电、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中标人应注重落实门禁、监控等安全措施。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方案》文件。

2.《服务方案》需包括以下内容(需分标段编制)

(1)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2)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3)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餐厅环境管理方案等);

(4)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5)应急处理方案;

(6)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要求方案。

五、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标段一、标段二)

(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具体要求

1.组织机构设置要求

(1)项目经理负责制;

(2)实行军事化管理及层级负责制;

(3)按照食堂管理内容设置部门;

(4)部门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2.人员配备要求

(1) 食堂相关人员配备原则:精干、专业、敬业、健康。

(2) 食堂相关人员均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 无犯罪记录、无恶习、无复杂社会关系;

② 有医院或疾控出具的健康证明,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具备正常从事食堂管理服务工作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③ 岗前培训合格率100%。

3、食堂相关人员岗位配置要求:

(1)项目经理: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和面对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并善于总结和提高管理水平,年龄45岁以下。

(2)厨师长:高级烹调师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及健康证复印件,年龄50岁以下。

(3)头炉厨师:中级烹调师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年龄50岁以下。

(4)凉菜厨师:中级烹调师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年龄50岁以下。

(5)切配厨师:年龄50岁以下。

(6)面点师:中式中级面点师以上职称,年龄50岁以下。

(7)西点师:具备一定西点加工的能力,年龄50岁以下。

(8)服务员:年龄40岁以下。

(9)洗碗工勤杂工: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责任心强,五官端正,50岁以下。

4、人员配备数量要求

标段一:

(1)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

(2)厨师长不少于4人;

(3)头炉厨师不少于1人;

(4)凉菜厨师不少于1人;

(5)切配厨师不少于2人;

(6)面点师不少于6人;

(7)西点师不少于1人;

(8)服务员不少于2人;

(9)洗碗工兼勤杂工不少于 4人。

上述人员合计不少于22人。

标段二:

(1)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

(2)厨师长不少于3人;

(3)头炉厨师不少于3人;

(4)切配厨师不少于2人;

(5)面点师不少于5人;

(6)服务员不少于2人;

(7)洗碗工兼勤杂工不少于3人。

上述人员合计不少于19人。

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有服务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健康证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本《承诺》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承诺,格式自拟。

(二)服装明细表

要求食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服装由中标人提供,样式和材质后使用(工作服为整套工作服,包括帽子、衣服、鞋)。服务周期内每人四套服装。(须实质性响应,如不响应,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供《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文件。

2、《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需包括以下内容(需分标段编制)

(1)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2)服装配备方案;

(3)人员配备方案。

六、食堂服务费用的支付(标段一、标段二)

见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四、食堂劳务费用”。

说明:本《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四、食堂劳务费用”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承诺,格式自拟。

七、其他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致: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J001]招标文件, (姓名)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

1. 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 [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

5. 投标人在投标初始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公证费。

8.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定。

9. 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

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J001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总价(小写)

标段一

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

详见投标文件

总价(大写):

标段二

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

详见投标文件

总价(大写):

: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密封单独提交。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由投标人本企业提供的服务。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

项目名称: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

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J001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标 段:

格式自拟。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①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②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


四、偏离表格式

标 段:

项目名称:徐州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劳务外包

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J001

序号

偏离内容

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正/负/无)偏离

说明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委托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 性别:男(女)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