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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佛山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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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详情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机构: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1-12-14 10:48:00

项目编号:JF2021(SZ)WZ0060

一、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二、采购品目名称:
C99 其他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1
12
14 10:48:00
日至
2021
12
21 23:59:59
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163619
(二)采购代理机构: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楼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636019
发布人: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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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pdf<
1 一、★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形式 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 附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 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 交相关证明; (2)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 关证明; 1.5.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 二、采购项目技术内容和要求 1、项目概述: 为了规范医院食堂日常食品供应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提升食堂服务 水平,加强食堂的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医院食堂 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资格-肉类进行采购。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全体员工和住院病人提供早、午、晚共三餐的膳食供 应,目前每餐就餐人数合计约 3500 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货物详细清 单,并详细列明拟供货品的品牌、规格等。该清单所有商品的生产商必须具有《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该清单内所有商 品必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投标人具有固定的销售服 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愿意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量检测。 (1)通过本项目最终确定的 2 家中标人,将为采购人供应鲜肉、禽畜等肉类、 冻肉及其制品类、水产类。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必须量足价平,并提供完善 的售后服务。 (2)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如发现招标文件有缺漏或不一致或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及时提请采购人补 充和澄清,否则,按项目的实际要求和采购人的理解执行。 (4)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采购人所需的货物供应,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 人,在服务期内不能再接受采购人的供货需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 进行考评,并视考评结果减少或暂停供货,直至供货资格取消。 (6)采购人在合同服务期间,根据相关各级扶贫政策要求,可能存在采购一定 比例使用份额的扶贫产品。 2、项目目标: 供货种类 中标人数量 备注 3 肉类 2家 1.供货服务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供货服务业务的取得, 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供货服务业务的情况。 2.第一、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为正式中标人,中标人需缴纳招 标代理服务费。 3.第一中标人负责供应职工食堂的鲜肉、禽畜等肉类、冻肉 及其制品类、水产类,第二中标人负责供应营养食堂的鲜肉、 禽畜等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水产类。 4.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第二中标人不能是同一投标人。 5.两家中标人采购预算金额同为人民币 1458 万元,合同期 限为两年,采购金额和合同期限满足任何一种条件,即中止 合同。 3、鲜肉、禽畜等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采购品种估算参考清单(采购需求包含 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厨房物资采购量(2019年度主要参考部分) 序 号 物资名称 每日用量 (斤) 每月用量 (斤) 30天 2019年用量 (斤) 2021年采购量预算 比 2019年度增加 10% (斤) 1 肉类(猪肉) 283 8490 101880 112068 2 冻排骨 54 1620 19440 21384 3 冻品一批(鸡亦 等) 138 4140 49680 54648 4 肉胶 105 3150 37800 41580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厨房物资采购量(2019年度主要参考部分) 序 号 物资名称 每日用量 (斤) 每月用量 (斤) 30天 2019年用量 (斤) 2021年采购量预算 比 2019年度增加 10% (斤) 1 排骨 120 3600 43200 47520 2 瘦肉 160 4800 57600 63360 3 无皮上肉 80 2400 28800 31680 4 筒骨 35 1050 12600 13860 5 冻排骨 150 4500 56400 62040 6 冻鸡翅(鸡腿) 50 1500 18000 19800 7 肉胶 120 3600 43200 47520 3.1、鲜肉、禽畜等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产品的配送要求: 4 (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 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2)鲜肉、禽畜等肉类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7:30前将采 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冻肉及其制品类中标人须在接到 采购人订单时遵守采购人预约的时间。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 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上午 9 时前将货物送 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 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 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在 1 小时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 每一次送货时,要将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 负责人手中。 ★(4)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 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同时 根据采购人下订单内容的数量,派遣经采购人体检合格的食品从业人员进 行原材料初加工。且派遣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管理、安排,遵守采购人各项规 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发生任何意外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5)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 更换,1小时内送到(除有特殊要求外)。 (6)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货物详细清单并详细列明拟供货品的品牌、规 格等。 (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中标人在协议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 履行协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 人自行承担。 (9)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3.2、鲜肉、禽畜等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货品的品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 5 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质量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根据自身经营资质和情况自行编制货品清单。 (2)货品清单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商、产地。 (3)在供应服务资格有效期内,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所提供的该清单内容向中标 人发出供货通知。 (4)货品清单作为评分项目之一,由评标委员会作量化评分。 (5)货品清单所有商品的生产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 格证》。中标人须在中标后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给采购人备案。 (6)货品清单内所有商品必须具有《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 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卫生检疫报告》。 (7)冻肉及其制品类货品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过关,无掺 假。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 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 施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3.2.1、鲜肉、畜禽等肉类质量要求: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瘦肉 脂肪含量低于 5%,肉筋膜比较少,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 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 2 排骨 形状正常,无多余的脊骨和骨膜、赘肉。呈鲜红色或淡红色、无异味, 肉有弹性,用手摸没有黏液。 3 去皮五花肉 肥瘦比例为 6:4,肥膘 1CM以内,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 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4 去皮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 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5 牛肉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 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结构 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6 白条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屁股,无肥油,无内脏,有腿 翅,规格 0.6-1.5kg,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 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 6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7 白条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屁股,无肥油,无内脏,每只不低 于 1kg,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 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 3.2.2、冻肉及其制品类质量要求: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香菇贡丸 15g/粒(500g 约 40 个).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 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 冰晶状物。符合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水分≤60%,蛋白质≥10%,脂 肪≤25%,淀粉含量≤10%,重量 20个/公斤。 2 牛肉丸 15g/粒(500g 约 40 个).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 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 冰晶状物。符合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水分≤60%,蛋白质≥10%,脂 肪≤25%,淀粉含量≤10%,重量 20个/公斤。 3 鸡翅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4 方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 色、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5 冻排骨 交货以干净、新鲜,色泽明显,肉呈鲜红色或淡红色、无异味,肉有 弹性,形状正常,无多余的脊骨和骨膜、赘肉,用手摸没有黏液。 6 肉胶 肉胶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异味,具有良好的弹性,符合标准的有关 规定,其中水分≤60%,蛋白质≥10%,脂肪≤25%,淀粉含量≤10%。 4、水产采购品种估算参考清单(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厨房物资采购量(2019年度主要参考部分) 序 号 物资名称 每日用量 (斤) 每月用量 (斤)30天 2019年用量 (斤) 2021年采购预算 比 2019年度增加 8% (斤) 1 鲩鱼芯 39 1170 14040 15163.2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厨房物资采购量(2019年度主要参考部分) 序 号 物资名称 每日用量 (斤) 每月用量 (斤)30天 2019年用量 (斤) 2021年采购预算 比 2019年度增加 8% (斤) 1 鱼类 70 2100 25200 27216 杂鱼 25 750 9000 9720 4.1、水产的配送要求: 7 (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 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2)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 购人指定地点,新鲜活鱼第二天上午 8:30前,下午 3:35前送到职工食堂; 上午 8:30 前,下午 3:15 前送到营养食堂。营养食堂根据病人饮食需要, 鲩鱼芯上午 10时前按标准现场加工好,下午 4时前按标准现场加工好;职 工食堂的水产鱼类按要求的规格和标准现场加工。 (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 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 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在 1 小时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 每一次送货时,要将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 负责人手中。 ★(4)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 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同时 根据采购人下订单内容的数量,派遣经采购人体检合格的食品从业人员进 行原材料初加工。且派遣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管理、安排,遵守采购人各项规 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发生任何意外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5)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 更换,1小时内送到(除有特殊要求外)。 (6)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货物详细清单并详细列明拟供货品的品牌、规 格等。 (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中标人在协议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 履行协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 人自行承担。 (9)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4.2、水产货品的品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标准和下列质量要求: 8 4.2.1、鲜鱼等水产类: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根据自身经营资质和情况自行编制货品清单。 (2)货品清单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水产名称、规格、生产地。 (3)在供货资格有效期内,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采购内容等供货通知,中标人 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现场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标准加工,动作、技术熟练。 ★(4)为保证鱼类新鲜,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分上午、下午准时供 货(营养食堂根据病人饮食需要,鲩鱼芯需现场上午10时前按标准加工好, 下午 4时前按标准加工好。职工食堂按采购人预约时间和标准加工好)。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鲜鱼 新鲜生猛,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 片完整,身上覆有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无伤痕,无异味。 2 鲩鱼芯 形状正常,无多余的脊骨和鱼膜、肥油。放血干净,呈鲜色或有荧光 色、无异味,用手摸肉有弹性,切口肉微凸,没有血水和杂质。 3 海鲜 重量均匀、达标,新鲜生猛,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 鳍展平张开,鳞片完整,身上覆有透明黏液层,肉身的皮肤天然色泽 明显,无伤痕,保持新鲜海产品应有的弹性,带有正常的海腥味而无 异味。 4.2.2、鱼冻品类及其制品: 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要优良包装过关,无掺假。外包装上应当以中 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 等内容,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 疫标识。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仓鱼 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 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 带鱼 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 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3 泥猛鱼 无头,无内脏,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9 三、采购项目商务内容和要求 1. 供货价格要求: 1.1. 投标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折扣率≤90%,折扣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中标折扣率为该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 1.2. 投标折扣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1.3. 实际采购金额=货物指导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 1.4.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 中有明确品种的,以发改局公布的价格表作为确定货物指导价的依据;该 官网没有明确的品种,以商谈形式确定货物指导价(确定货物指导价的原 则:①参考发改局官网接近品种的价格走向和价格;②调查采购人周边 3间 以上大型综合市场(如城南市场、同济市场、普君市场、玫瑰市场等)的平 均价格,市场调查时间为上午 9:00-11:00时间段)。 1.5. 确定货物指导价时限:肉类一个月一次,商谈时间原则上定在该食材品种 每个时限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 1.6. 对于部分季节性、当红性或其它货品清单以外的品种,中标人可与采购人 协商,按照上述定价原则将所需品种添加到货品清单中。 1.7. 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税金、 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 见及不可预见费用。中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向采购人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2. 采购预算金额和供货服务期: 2.1. 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 2家中标人采购预算金额同为人民币 1458 万元, 实际采购金额按实结算。 2.2. 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 (注:如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或供货服务期满 2 年,则供货服务结 束) 3. 供货服务地点:甲方所在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4. 货物的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 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 10 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 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1. 中标人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 行货物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2.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 物质量。凡中标人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 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5. 货物的供货和验收要求: 5.1. 采购人指定人员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工作,内容包括:查对相关资质证明 或产品票证、包装、货物检验、样品对照等方式验收。 5.2. 中标人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中标人负责卸货,采购人负责接货并立即 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 短少事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5.3. 允许中标人供货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订购数量存在±5%的偏差,在允许偏差 范围内按实际数量进行验收登记。超出 5%的部分退回中标人,不纳入结算 数量内。数量短缺超过 5%则由中标人负责补足。如果中标人仍然供应不足, 不足部分按市场时价补偿给采购人。 5.4. 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经采购人检验后方可入库,采购人在中 标人的“收货验讫单”上签名确认,作为结算的凭证。 5.5. 对质量有疑问的货物可送交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 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5.6. 假冒伪劣、不合格或过期的货物将被拒收或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产 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全责,采购人有权进行法律追究。 5.7. 质量监督。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委派人员、纪检部门对货物质量的监督。 对食用时反映的质量问题,将进行跟踪调查,中标人必须全力配合,如质量 问题认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应无条件地接受相应的处罚。 6. 合同期内考核标准: 6.1. 采购人在供货服务期内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供货服务期内(即二年内) 若扣分累计达到 30分或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减少或暂停其供货,直至取消 11 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6.2. 考核制度标准: 6.2.1. 如发现一次不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 市场零售价格表》作为定价依据的扣 3分。 6.2.2. 每次供应肉类等不提供每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明的扣10分,每次供货不主动提供当批次物资合格证明文件的扣10分。 6.2.3. 每次不符合验收标准细则中任一项扣 3分/项。 6.2.4. 鲜肉、禽畜等肉类每次在 7点 30分至 8点 15分供货的扣 1分,8点 15 分后供货的扣 3分。 6.2.5. 冻肉及其制品类不遵守采购人预约时间半小时内供货的扣 1分,超半小 时的扣 3分,供货超时严重影响甲方工作质量的,扣 10分; 6.2.6. 如因供应物资的质量问题造成卫生安全事故,中标人须负一切责任并且 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7. 付款方式: 7.1. 每月 10日前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中标人须提供正规电脑发票及供货 单据(税金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60日内按实支付中标人 货款。 7.2.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8. 其它商务要求: 8.1. 投标人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具有独立签订得政府采购食堂食品配送 项目,并能提供对应项目的合同书和客户评价复印件。 8.2. 食品安全保障:投标人需购买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障投标人所供应 的货物,因疏忽或过失致使出现的食物中毒、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 掺有异物,而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赔偿问题。 12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在投标人满足公开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其技术、商务、 价格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以综合总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综合 总得分排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负责供应职工食堂的鲜肉、禽畜等 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水产类,综合总得分排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 人,负责供应营养食堂的鲜肉、禽畜等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水产类。 当综合评价总得分相同时,依次序分别以投标人报价、技术评价、商务评价 的优劣,从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内容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权重 25% 65% 10% 2.量化评审内容如下: 2.1.技术部分(权重 25%): 序号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1 5分 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配送步骤进行 评价: 1)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配送步骤清晰、可操作性强 的,得 5分; 2)实施方案较为完整,配送步骤较为清晰、具有可操 作性的,得 3分; 3)实施方案不完整,配送步骤不清晰的,得 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 5分 质量保障方案 根据投标人质量保障方案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 价: 1)采购管理流程严谨规范,采购渠道固定且安全保证 性高,货源资料齐全,提供科学、合理的供货食品质 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得 5分; 2)采购管理流程较为规范,采购渠道较固定且具有较 高的安全保证性,货源资料齐全,提供较科学、合理 的供货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得 3分; 3)采购管理流程不规范或采购渠道不稳定,货源资料 不齐全,提供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一般,得 1 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13 序号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3 5分 应急预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台风、暴雨等天气影响,紧急用餐, 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制定的应急方案内容进 行评价: 1)应急方案详尽完备、传达机制快速有效、人力物力 调配合理、责任分工明确、可行性强,得 5分; 2)应急方案基本完整,人力物力调配合理、责任分工 比较明确、可行性较强,得 3分; 3)应急方案基本完整,具有人力物力调配计划、责任 分工不明确、基本可行性,得 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 5分 配送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1)设置服务专热线,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服务内容 承诺详尽完备,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高,配送货品多样 且季节性强,服务保障方案严谨规范,符合本项目的 实际需求,得 5分; 2)设置服务专热线,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服务内容 承诺较为详细,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较高,时效性较 强,配送货品多样且季节性强,服务保障方案可行, 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得 3分; 3)服务内容承诺欠具体,配送方案时效性较差,配送 货品多样性季节性较差,服务保障方案可行性较差, 部分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得 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5 5分 投标人内部管 理制度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现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1)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完善,得 5分; 2)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较科学,较完善,得 3分; 3)投标人管理制度欠科学,不够完善,得 1分; 4)没有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2.2.商务部分(权重 65%): 序号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1 5分 仓储能力 投标人具有冷冻仓库,得 5分;无冷冻仓库或不提供 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人或股东(需提供股 东证明)名义自有或租赁的仓库,若为租赁仓库,须 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测绘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若投标人自有仓库,须提供仓库的房产证明 材料或买卖房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 测绘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序号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2 8分 企业业绩及客 户评价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投标人名义独立签订的同类型 政府采购项目业绩(含肉类)的,每项得 2分,最高得 8分; 注:同一客户单位多项业绩只按 1项计算,须提供合 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4分 投标人能提供上述相应项目的客户评价意见,且对应客 户出具评价意见为良好或以上或同等级别的,每个客户 单位得 1分(同一个客户单位出具多份业绩评价不重复 计分),本项最高得 4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以上业绩的客户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盖 用户方公章或业务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5分 人员证书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 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书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 证书,每人得 1分,最高得 5分。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 月往前顺推 6个月内连续 3个月的在投标单位购买社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 得分。 4 5分 运输车辆情况 投标人配有物流运输队伍,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不含 冷链运输专用车)数量情况:配送车辆每台得 1分,满 分为 5分。 注:须提供车辆照片(照片必须显示到车牌号码),若 为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 件;若为签约配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及提 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 5分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冷链运输专用车,每拥有一台 得 1分;最高得 5分。 注:须提供车辆照片(照片必须显示到车牌号码)和第 三方出具的车辆校准证书及校准结果复印件作为证明 材料。若为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 驶证复印件,若为签约配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 驶证及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 15 序号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5 5分 体系认证及荣 誉 投标人获得以下认证(须在有效期内),每项得 1分, 最高得 5分。 1)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3)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每提供一证得 1分,最 高得 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体系认证证书还需提 供 网 站 公 布 的 信 息 资 料 截 图 ( 以 http://www.cnca.gov.cn/网站公布为准,须显示证书 的有效状态,不提供不得分】。 6 10分 食品安全保障 根据投标人所购买的有效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进行评 审: 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9000万,得 10分; 9000万>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6000万,得 7分; 6000万>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3000万,得 4分; 3000万>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1000万,得 1分; 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1000万,或没有提供证明材料 的,得 0分。 (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单及发票复印件,保 险额均以人民币计算) 7 5分 产品可溯源 投标人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入市追溯凭证得 5 分。 注:须提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入市追溯凭证网页 截图复印件,且产品信息能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信息未能 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查询不得分。 16 序号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8 8分 畜类养殖基地 合作情况 根据投标人具有自主(含参股)或合作的畜类养殖基 地出栏情况进行评价: 1、年交易(出栏)肉猪头数:≥5000头,得 8分; 2、5000头>年交易(出栏)肉猪头数≥2000头,得 6分; 3、2000头>年交易(出栏)肉猪头数≥500头,得 4 分; 4、500头>年交易(出栏)肉猪头数>0头,得 2 分; 5、投标人没有自主(含参股)或合作的畜类养殖基 地,或年交易(出栏)肉猪头数为 0头,或没有提供 相关材料不得分。 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年交易(出栏)肉猪头数相关证明材 料,如购销单据、购销协议等。 2)投标人自主的畜类养殖基地:①以投标人登记资料 为准,若为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持有的文件,则必须提 交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注册登记时的股东出资证明 等;② 基地须提供用地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3)合作的畜类养殖基地:提供与合作基地的购销协议 及持续一年以上购销发票证明;② 基地须提供用地证 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5分 投入设备设施 情况 投标人设立的自有食品安全检验室,每具备以下 1项仪 器配置得 0.5分,最高得 5分: 1、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2、食品重金属检测仪;3、 真菌霉素检测仪;4、肉类安全综合检测仪;5、瘦肉精 检测仪;6、空气浓缩仪;7、水质重金属检测仪;8、细 菌微生物检测仪;9、手持 ATP 莹光检测仪;10、食品 添加剂检测仪;11、多功能检测箱;12、离心机;13、 显微镜;14、培养箱;15、恒温水浴锅;16、旋涡混合 器等。 注:须提供相应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照片为证 明材料,并提供购置发票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2.3.价格部分(权重 10%):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1 非联合体产品制造商和投标人/服 务商/工程承担方为小型、微型企 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6 % 17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6 % (不再享受联合体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 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 注:①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②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 服务与工程;③属于中、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小型、 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⑤本项目采购标的对 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2)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 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经评委会审核,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的折 扣率为评标折扣率,以评标折扣率的最小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即: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价/评标折扣率×价格权重×100 注:如投标人不符合政策性价格扣除条件,则其投标折扣率即为评标折扣率 3.评分汇总: (1)单项部分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2)最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总分精确到二位小数) 最终得分相同者,依次序分别以投标报价、技术评价、商务评价的优劣择优 选录。 18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佛 山 市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项目编号:待定 X 合同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19 甲 方: (采购人) 甲方地址: 乙 方: (中标人) 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 目编号:待定 X)(以下称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食堂采购(肉类) 项目编号:待定 X 第二条 供货内容和配送要求 1. 乙方为甲方 食堂供应鲜肉、禽畜等肉类、冻肉及其制品类、水产类。 2. 供应货品详见合同附件货品清单。 3. 乙方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各类货品的配送要求进行配送,或根据实际情况 按甲方要求进行配送。 第三条 供货价格和实际采购金额 1. 供货价格=货物指导价×中标折扣率,中标折扣率为: %。 2. 实际采购金额=供货价格×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 第四条 供货服务地点 1. 供货服务地点:甲方所在地,地址为 。 第五条 采购预算金额和供货服务期 1.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1458 万元。 2. 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 (注:如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或供货服务期满 2 年,则供货服务结 束)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 每月 10 日前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乙方须提供正规电脑发票及供货单 据(税金由乙方支付),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60日内按实支付乙方货款。 20 2.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第七条 货物的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 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 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 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1. 乙方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 货物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 量。凡乙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乙方承 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第八条 货物的供货和验收要求 1. 甲方指定人员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工作,内容包括:查对相关资质证明或产 品票证、包装、货物检验、样品对照等方式验收。 2. 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乙方负责卸货,甲方负责接货并立即派人员进 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 由乙方负责处理。 3. 允许乙方供货数量与甲方订单订购数量存在±5%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按实际数量进行验收登记。超出 5%的部分退回乙方,不纳入结算数量内。数 量短缺超过 5%则由乙方负责补足。如果乙方仍然供应不足,不足部分按市场 时价补偿给甲方。 4. 乙方所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经甲方检验后方可入库,甲方在乙方的“收 货验讫单”上签名确认,作为结算的凭证。 5. 对质量有疑问的货物可送交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 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6. 假冒伪劣、不合格或过期的货物将被拒收或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产生 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进行法律追究。 7. 质量监督。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委派人员、纪检部门对货物质量的监督。对食 用时反映的质量问题,将进行跟踪调查,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如质量问题认 21 定为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 合同期内考核标准 1. 甲方在供货服务期内对乙方实行考核制度,供货服务期内(即二年内)若扣 分累计达到 30 分或以上,则甲方有权减少或暂停其供货,直至取消乙方的 供货资格。 2. 考核制度标准: 2.1. 如发现一次不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 场零售价格表》作为定价依据的扣 3分。 2.2. 每次供应肉类等不提供每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的扣 10分,每次供货不主动提供当批次物资合格证明文件的扣 10分。 2.3. 每次不符合验收标准细则中任一项扣 3分/项。 2.4. 鲜肉、禽畜等肉类每次在 7点 30分至 8点 15分供货的扣 1分,8点 15分 后供货的扣 3分。 2.5. 冻肉及其制品类不遵守甲方预约时间半小时内供货的扣 1分,超半小时的 扣 3分,供货超时严重影响甲方工作质量的,扣 10分; 2.6. 如因供应物资的质量问题造成卫生安全事故,乙方须负一切责任并且甲方 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十条 关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贷款 1. 乙方是否已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贷款(在□打√表示):□是 □否。 融资银行及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若乙方已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贷款,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银行帐号为融资 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收款账号。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 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逾期交付的货物或 工程,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 2‰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 期 15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按全额赔偿。 22 3.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 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2‰累计。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十二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后 60 天内如对货物的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 的同时,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 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 乙方有权不予接受。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佛山 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佛山市质 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 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 行。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天 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 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 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税费 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自海虹医药电子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盖章鉴证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内容 23 1. 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2. 货物的《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 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卫生检疫报告》。 第十八条 其它 1. 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 期为鉴证通过之日期。 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 份。 5. 本合同共计 页 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7.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 责。 8. 根据粤财采购〔2015〕11号通知的要求,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公开。本合同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由甲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 制度规定确定。采购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由甲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 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 释〔2015〕5 号)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其中,合同标 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约定不公开的内容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24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清单(附后) 附注: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确立依据为招标文件和乙方的 投标文件及相关确认文件、项目重要内容(如:双方权利义务、功能要求说明等) 可作为附件。 注:合同及相关附件均应加盖双方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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