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威远县税务局2022年度厨师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售版-国家税务总局威远县税务局2022年度厨师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pdf
磋商报告-威远厨师外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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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CZB-2021-1107
国家税务总局威远县税务局 2022 年度厨师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威 远 县 税 务 局
四 川 蜀 财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共同编制
2021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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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磋商项目要求....................................................................................................................24
第四章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30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36
第六章 本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42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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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国家税务总局威远县税务局 委托,拟对 国家税务
总局威远县税务局 2022 年度厨师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
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威远县税务局 2022 年度厨师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
目。
(二)项目编号:SCZB-2021-1107。
二、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68.4万元。
三、项目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
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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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
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
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中县资
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 3 栋 4 楼)(地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
民币 300.00 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购买或者电子邮件报名购买。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
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电子邮件报名:获取采购
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加盖公章)、报名费交纳凭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截图)、填写完整的“报名登
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报名费
交纳凭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截图)、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传送至邮箱(749684636@qq.com)代理机构在该邮箱中收到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并审核确认后,将通过邮箱或电话的方式告知获取采购文件成功,本项目采购文件电
子版发送至供应商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中载明的电子邮箱。”
附:微信、支付宝收款二维码(付款时请注明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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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
收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12 月 13 日 13:30-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00)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资中办事处评标室(资中县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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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 3栋 4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威远县税务局
通讯地址:内江市威远县顺城街 322 号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832-822221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 3栋 4楼
邮编:641200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8-85700018
传真:028-857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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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人民币 68.4 万元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人民币 68.4 万元
响应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现场考察和磋商前
答疑会
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踏勘期间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6 响应有效期
磋商后 90 天(从磋商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
文件被拒绝。
7
响应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资格性响应文件一正两副;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正两副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
拒收。
8 磋商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
代理服务费。
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4 6438 0000 0750
(付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以便登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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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
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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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实质性要求) 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
[2016]53 号)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
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无效响应
处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
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参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
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
应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10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8-85700018
11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8-85700018
12 成交结果公告
成 交供 应商 的 评审 结 果等 将在 “ 中 国政 府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028-85700018
14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定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交款方式:转账
收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威远县税务局(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
收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代收)
开户行: 2307490109026400346
银行账号: 国家税务总局威远县税务局
交款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退款时间:合同期满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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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5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6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后,
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介绍信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28-85700018
地址: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资中办事处(资中县资州
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
18 其他
采购人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参加采购的供应商提
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
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承诺所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的真
实有效,一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成交资格。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项目。
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定义
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既“国家税务总局威远县税务局”。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4. “工程”:指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
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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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货物”:指是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7. “报价”:本项目以人民币作为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
响应。
(三)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
费用。
(四)获取磋商文件
依据第一章 第六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依据第一章 第七点
(六)参加人员及要求
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属
的授权书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表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
行结束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
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
需求、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
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
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等。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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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八)响应文件说明
1、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语言及计量单位
(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
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资格性响应文件的组成
资格性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及第七章相应格式内容要求,用于
评审委员会资格性审查。
4、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1)包含但不限于本采购文件第七部分相应格式内容;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磋商有效期
(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天
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
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
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6、响应文件编制、签署
(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
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技术、
服务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
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有格式要求的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相应要求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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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将所有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胶装并装订成册。
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说明:1、磋商文件
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系指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2、磋商文件中要求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
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响应文
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注: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
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响应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
代替。]
(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
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注
(1)供应商应制作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2)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别单独包装、密封和标注(说
明: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可单独密封,也可以密封在同一包装内。)
(3)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资格
性响应文件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或电子文档。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装并装订成册,并包装密封完好,
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一式一
份(第二阶段提交的文件由代理机构现场发放)。
A、资格性响应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外框可以不打印)
项目名称:xxx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xx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于XX年XX月XX日XX时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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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技术、服务性响应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外框可以不打印)
项目名称:xxx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x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于XX年XX月XX日XX时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
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项目响应内容及其他要求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3)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应是密封完好无损;若磋商开启过程中发现破损等
包装密封不完整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该补
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补充、修
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2)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供
应商公章。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章相关要求进行签署、密封、标注,
并在密封包装的最外层标明“补充、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的字样。补
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0、最后报价
(1)磋商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最后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报价。两轮(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
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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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将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
应商,说明理由。
(2)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按代理机构现场提供的最后报价格式提供最后报价。
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调增,任何有选择或可调增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邀请中规定的金额、方式以及规定的时间前一次性足
额交纳保证金。
(2)保证金未按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的或在规定时间以后提交的,按未能有效
提交保证金处理。
(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之日起后5个工
作日内无息退还。
(5)请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后及时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并
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
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
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
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6)保证金退还方式:按照保证金汇款声明函的路径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来往
账户应当一致,且为供应商的账户,不允许个人账户代缴,也不退至个人账户。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3除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在规定期限内,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其他注意事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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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若有更正公
告,请供应商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2)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3)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以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
供应商有关的第三方递交的材料。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九)竞争性磋商程序
1、供应商报名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
性磋商公告。
2、接收响应文件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
3、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技术或经济或法律等有
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和评审工作。
4、资格性审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
性审查,确定被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评审委员会在资格性审查过程中,评审
委员会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但不得违背采购法和磋商文件规定。
5、磋商及评审程序
(1)确定磋商顺序:评审委员会与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
顺序以现场抽签或其他能给与各供应商平等机会的方式确定(查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
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
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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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磋商内容为第三章中的技术、服务、售后要求以及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4)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获得采购人同意(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可
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第三章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售后要
求等以及第五章中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
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
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5)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
书面材料送评审委员会。变更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6)评审委员会与供应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布后无息退还。供应商退出磋商的,应向评审
委员会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申明。
(8)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8.1 评审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2 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否
则无效。
6、最后报价
(1)磋商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区域独立填写报价资料,并接
受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后密封递交给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由其收集齐后集中递交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7、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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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具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4)“最后报价”一旦递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8、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
(1)最后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
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
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磋商终止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
的。
10、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推荐 3 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且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也相同的优先选择营业执照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不
存在营业执照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
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
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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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
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
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
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
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
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
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
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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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
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
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
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11、供应商澄清、说明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十)评分细则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等;
3、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十一)成交事项
1.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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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
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成交结果
2.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
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3 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凭公司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鲜
章到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
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3.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
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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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二)合同事项
1.签订合同
1.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
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
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
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1.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
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1.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
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
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1 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
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工作实施前,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
的资质、专业能力等相关资料情况报采购人。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
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3 中小企业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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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
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
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
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4.1 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与采购人约定为准。
4.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5.履行合同
5.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验收
6.1 本项目采购人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
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6.3 合同约定的其他验收程序和标准。
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
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
(十三)磋商纪律要求
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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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十四)其 他
1.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2.(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
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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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磋商项目要求
一、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
加盖供应商鲜章(如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鲜章即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
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4、《供应商诚信情况的承诺函》原件;
5、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可提供2018年度或者2019年度或者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
附注);也可提供 2018 年度或者 2019 年度或者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
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也可以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
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声明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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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
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
9、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三)供应商应当提供其他材料
1、本磋商文件第七章 格式文件。
2、供应商认为在磋商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国家税务总局威远县税务局为保障本单位员工食堂正常运转,
拟确定一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完成本单位 2022 年食堂劳务服务。服务地址:国家税务
总局威远县税务局食堂。服务期限为 1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二)服务内容
1、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本单位职工早、中、晚工作餐,并承接会议、培训、接待
等用餐菜品的制作与餐饮服务的管理。
2、日常餐饮的供应时间为工作日,三餐供应时间为:早餐 07:00--08:20,午餐
12:00--13:00,晚餐 18:00--19:00,遇节假日按国家放假安排作相应调整。会议、培
训、接待等用餐,采购人应提前一天将用餐人数、用餐标准、餐饮要求告知供应商,
便于供应商提前安排。
3、日常供餐的要求。日常供餐采用自助餐的形式,早餐供应内容为:西点、稀饭、
面条、米线、抄手、馒头、包子、豆浆、牛奶、鸡蛋、咸菜、拌菜、素菜、汤圆、荷
包蛋、银耳汤等进行搭配;午餐供应内容为:二荤(含荤汤)+二素+米饭+泡菜+水果+
汤等;晚餐供应内容为:二荤+一素+素汤+米饭+泡菜+水果等,菜单安排由服务人员提
供,所需食材由采购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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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本单位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二)项目要求
1、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不得转包其他餐饮公司或个人进行经营。(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
函格式自拟)
(2)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场地及配套的厨房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负责水、
电、气的正常供应,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工作物品(含服装、手套、筒靴等)。供应商需
爱惜厨房设施设备及锅碗瓢盆等用具,并妥善保管、使用。采购人负责厨房设施设备
的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和
丢失,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赔偿。
(3)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配置人员进行审核(政审、业务考评、身体检查、服务
态度、服务质量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由采购人提请供应商及时无条件调整更换。
(4)采购人代表有权利对供应商餐饮制作过程中的耗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餐饮配
置达到约定的标准。
(5)采购人代表有权对供应商在食堂卫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监
督管理。
(6)供应商配置的食堂服务人员与供应商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与采购人无任何劳
务关系。供应商负责对食堂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服务质量、食品安全、操作安
全、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供应商配置的食堂服务人员在受托期限内发生的一切
财产和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对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如发现有不适宜在
食堂工作的情况(如患传染病毒等),应立即调整更换。(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
式自拟)
★(8)供应商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流程及卫生管理制度
实施,按规定对各类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存放(需保存 48 小时)。每餐前应对餐具
进行有效消毒,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
供应商应承担受害人员的医疗及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负责餐厅及门前公共环境的清扫保洁,随时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10)协助采购人做好食材的重量及质量检验工作,防止变质发霉的食材流入食
堂,做到食品卫生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相关部门的检查并达到合格。供应商每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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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日领取食材,做好日常的物资储备,同时必须对食材数量和质量进行二次检验
并由管理人员或者负责人签字。
★(11)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依法从事食堂管理服务,供应商在此期间所产生
的一切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均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
成损失的,采购人保留追究供应商民事赔偿的权利。(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
拟)
(12)供应商保证按时开膳,膳食做到色、香、味俱全,按照不同口味分类,供
就餐人选择,并保证每位就餐人员享用应有数量的膳食。供应商应不断翻新菜品花样,
以卫生可口为目的,科学配餐,营养配餐,提高膳食质量,确保饮食安全。
(13)服务期限截止后,供应商应将采购人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
清还采购人,配合完成返还工作。
2、人员要求
★(1)人员配置人数至少:13 人,供应商人员配备应以能满足采购人单位用餐需
求为原则。(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2)人员素质要求:各岗位人员应当五官端正、工作态度积极、身体健康、无传
染性疾病、无刑事处罚记录、无吸毒史、无不良行为,要求持证上岗的须持有相应资
质证,所有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3)该项目对食堂安全性、保密性要求高,成交供应商人员需具有安全、保密意
识。
(4) 成交供应商制定食堂管理方案,实施前应征求采购人意见。
(5) 成交供应商食堂管理服务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6)供应商对其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
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做好食堂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
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四)考核办法
成交供应商将接受采购人每月组织的对食堂服务的综合性考核。考核标准依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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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综合性考核制度,采购人可根据
工作实际对考核标准不断完善和细化。考核实行 100 分制,综合考核不合格(考核总
得分在 85 分以及上的为合格,考核总得分在 85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采购人将以书面
形式告知成交供应商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成交供应商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任然无法达到
要求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考核标准详见本
文件附件《考核标准》。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报价包含所需人力成本、物料成本、管理成本、税费和完成服务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采购人每月向食堂劳务服务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提供
当月付款申请及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接到供应商付款申请及发票后,经审核无
误后【7】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当月服务费用。
★(四)履约保证金:
1、金额:签订采购合同 30 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 10000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保证范围为供应商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应履行的全部义务。
3、供应商以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担保:供应商将积极履行其在本合
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4、如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
接扣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由供应商另行承担
赔偿责任。
5、退款时间:合同期满 30 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方法:按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
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执行。
(六)合同实质性条款: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采购文件
的要求、采购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注:“★”要求为实质性要求,经磋商后仍不满足则作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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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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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参考《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号)制定。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资格性审核:按本文第三章第二条之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
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审核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
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
附身份证明。
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初级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磋商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
单时,应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
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注:资格性检查适用于磋商采购单位不自行进行资格性检查或者自行进行资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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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但有供应商的资格在评标阶段已经发生变化的采购项目。本项目需要评审委员
会进行资格性检查。
(二)通过资格性的供应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或者其他能够给予供应商平等
机会的方式确定。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授权代表逐一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
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
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
磋商小组变动磋商文件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做好书面记录文件,同时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相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
重新提交相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已经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情
形可不用再次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注:要求供
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
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
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书面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经最终磋商后,
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2)响应文件仍中有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
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
性审查: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
关专用章加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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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
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
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三)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报价。两轮(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
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
报价(即为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应
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因本项目无法事先确定
各采购产品的数量,价格的调整涉及采购产品清单中各项计价的调整;若供应商的最
终报价总价低于(或高于)第一次报价,则视为采购产品清单中的各项单价按最终报价
与第一次报价之间的浮动比例统一下浮(或上浮)。
(四)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五)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
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六)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
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
价相同的,按照提供的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
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
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未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
审查、评审结果。
三、评审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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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
的打分汇总后得出总分,该总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
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列。)
(四)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
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10% 10分
以本次符合要求的最低的有效磋商最终报
价为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得分=(基准价/
磋商最终报价)×100×10%(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
所报价格不能超
出其对应最高限
价,否则作为无效
响应。
(共同评分因素)
2
服务内容及要
求响应28%
28 分
供应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有关项
目要求有关条款(共计 14 项)的得 28 分,有
负偏离或不满足的每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标注的
服务及商务要求
为实质性要求,不
作为评分。
(共同评分因素)
3
质量保障措施
32%
20 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食品质量
保障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食品安全保
障、②膳食搭配、③食品储存、④食品加工、
⑤食品留样措施等内容的得 20 分,每缺少一
项内容扣 4分,扣完为止;内容中存在缺陷(缺
陷是指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
夸大情形各项或者内容只有简单的承诺或基
本陈诉,没有具体措施或者阐述的等)的,每
有一项扣 2分。本项最多得 20 分。
共同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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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上述评分因素所涉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
服 务质 量
保 障措施
12 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服务质量
保障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膳食服务、②
日常会议接待、③服务卫生保障方案等内容的
得 12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4 分,扣完为止;
内容中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逻辑漏
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各项或者内容
只有简单的承诺或基本陈诉,没有具体措施或
者阐述的等)的,每有一项扣 2分。本项最多
得 12 分。
4 管理制度18% 18 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内部管理
制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岗位管理制度、②
奖惩制度、③档案管理制度、④人员考核制度、
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⑥卫生管理制度等内容
的得 18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3 分,扣完为
止;内容中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逻
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各项或者
内容只有简单的承诺或基本陈诉,没有具体措
施或者阐述的等)的,每有一项扣 2分。本项
最多得 18 分。
共同评分因素
5 应急方案6% 6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的合理
性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
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消防应急处理、②突
发事件、③“新冠”疫情防控等)的得 6 分;
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 2分,扣完为止;内容
中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以
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各项或者内容只有
简单的承诺或基本陈诉,没有具体措施或者阐
述的等)的,每有一项扣 1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
共同评分因素
6 履约能力6% 6 分
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
得 3 分,最多得 6 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共同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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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作为评分依据。供应商应如实提供资料,无论何时,
只要证明供应商提供资料虚假,采购人有权取消作假者投标和成交资格,采购人将向
政府相关部门举报造假行为,并保留追溯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权利。
(五)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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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调整)
本合同仅供参考,主要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但磋商采购文件要约及响
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负偏离;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
(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
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成交后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包括服务方案、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
1.2 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3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相关承诺;
1.4 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2.1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2.2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食堂劳务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一年。
4. 服务范围、内容与服务标准
4.1 服务范围及内容
4.1.1 服务范围:。
4.1.2 服务内容:
4.2 服务标准
【根据双方磋商结果确定】
…
5.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本项目服务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食堂劳务服务费用总价为 万元(大写人民币 ),该价格为乙方完成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含税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力成本、物料成本、管理成本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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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5.2 服务费支付方式:
5.2.1甲方每月向食堂劳务服务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乙方提供当月付款申请及有效
的增值税【 专用/普通 】发票,甲方接到乙方付款申请及发票后,经审核无误后【 】
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当月服务费用,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
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费用并不承担任何迟延支付的责任。
5.2.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2.3开具发票基础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注册地址: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6.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或著作权。
7.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物品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8. 履约保证金
不适用。
9.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
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
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9.2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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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9.3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9.4 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9.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0.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对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并制作服务
记录和服务报告,按季度提交甲方备案。
10.2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
理及合理使用。
10.3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10.4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0.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1. 违约责任和终止
11.1 甲方违约责任
11.1.1 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应付款的,乙方有权以该应付而未付款为基数按
LPR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合同履行期间,逾期付款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11.1.2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履行约定服务的,乙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但应当在该情形消失后继续履行。
11.2 乙方违约责任
11.2.1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
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
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1.2.2 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食堂劳务服务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一经发现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食堂劳务服务费用总价【】%的违约金。
11.2.3 乙方服务质量经甲方考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1.2.3.1
11.2.3.2
11.2.4 因乙方原因暂停食堂劳务服务的,本合同服务期限顺延;暂停服务期间甲
方有权临时委托其他第三方处理第4.1条内容服务事宜,但该费用最终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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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要求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有先从应付而未
付款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赔偿金。
11.2.6 乙方未制作服务记录或伪造服务记录、服务报告的的,应当自行承担不利
后果。
11.3 合同终止
11.3.1 因甲方原因终止
11.3.1.1 因甲方原因,延期支付单一季度款项,经催告后【】天,仍未支付的,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3.2 因乙方原因终止
11.3.2.1 乙方连续【】次或累计【】次考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3.2.2 因乙方单方原因,中止服务时间连续超过【】日的。
11.3.2.3 【 】
11.3.3 合同提前终止的,双方应当按照实际服务的期限对服务费用进行结算,和
支付。
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
指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以及叛乱、战争或类似战争行动、政府法律
法规政策变更等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任何其他客观情况。
12.2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12.4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12.5 双方理解并同意,若因疫情反复,甲方根据上级安排采取的防疫措施导致合
同中止履行的,同样适用12.4之规定。
13.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
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4.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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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甲方确认,甲方指定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联系方式:【 】,邮编:
【 】。
14.2乙方确认,乙方指定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联系方式:【 】,邮编:
【 】。
14.3本合同载明的送达地址适用于本协议履行及其后可能的公证、诉讼、执行程
序,一方就本协议中一切形式的通知、协议、催告等文件及就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
文件和法律文书向另一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变更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并由对方出具收到该书面通知的回执,变更自回执载明的收到之日起生效,否则变更
无效。一方寄送至另一方预留地址的一切书面通知、函件及仲裁文书等,另一方必须
签收,并在签收后三日内将回执寄送给送达对方。如未签收,则留置之日或者邮件退
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15.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生效。
15.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
15.3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
方 份,乙方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负
责人或被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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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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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第六章 本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1.项目履约验收组织
1.1 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财政部门作为监督检查。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
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
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2 采购人委托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
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2.验收程序
2.1 成立验收小组
2.2 指定验收方案
2.3 验收
2.4 出具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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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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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资格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XXXX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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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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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二、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可提供 2018 年度或者 2019 年度或者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
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也可提供 2018 年度或者
2019 年度或者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也可
以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
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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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
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
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
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
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外籍人员的护照等。
4、身份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自行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注: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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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声明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致: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 XXXX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
一、我公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填
写“无”或“有”)。
二、我公司 良好的商业信誉(说明:填写“具有”或“不具有”)。
三、与我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 (说明:填写“无”
或“(一)供应商名称 1;(二)供应商名称 2;(三)……”) 。
四、我公司为本项目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说明:填写“未提供”或“已提供”)。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说明:
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如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的,该声明填“有”,
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对声明中第二条的说明: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
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
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对声明中第三条的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对声明中第四条的说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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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
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如提
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未被采纳,则该声明应填“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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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诺函
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本单位作为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承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承诺不存在 2 家以上的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3、我公司(单位)承诺没有失信行为记入各级人民财政部门诚信档案。
4、我公司(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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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致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
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进行承诺:
我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财政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认定时间及
事项分别是:
(二)同时,我单位在磋商截止日前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
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中处于有效期内的有 次,认定时间及事项分别是: 。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
或扣分的方式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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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磋商活动,现进行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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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资格性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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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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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或副本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XXXX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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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商函
致: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正式授权
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一、要求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求,首次总报价依据报价表;
2、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
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我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
的权利。
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可
被贵方全部不予退还。
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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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响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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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报价
大写及小写
元;大写:
磋商有效期 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注:1、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的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等费
用和其他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
2、此表是响应文件的必要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所报价格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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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 (供应商名称)公司在参加在贵司进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中如获成交,我司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
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金额及要求向贵司一次性交纳“服务费”。
如我方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付金额的 200%由采购人在支付
我司的成交款中代为扣付。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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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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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四、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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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五、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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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六、服务方案
(仅作为评委评审打分时的依据,不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供应商应根据评分细则要求内容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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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务内容及要求应答表
序
号
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响应情况
(完全响应/负偏离)
1
2
3
...
注: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第二“项目内容”各条款据实逐条填写,除本应
答表所列的指标外,供应商其他所有技术、服务条款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
的,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2、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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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商务应答表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对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第“三、商务要求”的响应,不得虚假
应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序
号
文件要求 响应应答
响应情况
(完全响应/负偏离)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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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九、其他资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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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附件:考核标准
1、行为规范
(1)工作人员凡患有(5病不得从事该行业)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 手指被切破)
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建立伤病即时报告制度。
(2)管理人员姓名、照片、职务公示,员工健康证(复印件),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上墙。
(3)服务人员佩戴标志,仪容仪表规范,言行举止规范,热情大方、服务主动、细致
周到,要文明礼貌。
(4)严禁脱岗、睡岗、窜岗、酒后上岗、在工作时间吸烟、服用违禁药品、嬉闹、聊
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上班时间不 准戴手镯(链)戒指、耳环
等饰物,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女职工不准长发披肩,男职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6)不能当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挖耳朵,梳头发,剔牙,打呵欠 等),
打喷涕应适当遮掩。工作人员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
异味。工作服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7)辞退的员工,不得在采购人区域有冲突、纠缠、扯皮现象发生。
2、服务质量
(1)按时、按规定、按标准供应饭菜,中途补充要及时不断档。
(2)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
(3)每月发放餐饮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 90%
以上。
(4)与服务对象、职工及管理人员不得有谩骂、肢体 冲突行为,不得有投诉事件发
生。
3、食品安全
(1)严格执行卫生、食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 等各项操作规程。
(2)冷货制品保管禁止带有色塑料袋存入。豆制品入冷 冻库保存,不得超过 24 小时。
(3)使用剩余鲜肉入冷库,摊开码放。鲜鱼马上初加工,清洗干净放专用容器送切配
间加工或冷库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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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 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储存、加工生熟分开。
(5)执行“生与熟隔离;荤与素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 离;食物与杂物隔离;”的“四
隔离”制度。
(6)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 具及筐、盆、盘、桶、碗等
容器要严格分开,并定期进行消毒,有记录。
(7)进入冷荤间人员,必须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佩 戴帽子口罩。非冷荤间工作人
员不得进入冷荤专间。
(8)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工用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
(9)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凉菜制作间操作加工;凉菜制作间冰箱只能存放凉菜成品。
(10)原则上不存放成品食品。
(11)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必 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
(12)严格执行蔬菜先洗后切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3)使用的食材及辅料在进行加工前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肉类须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呈淡黄色;外表微干或湿润,不粘手;指压
后的凹陷能立即恢复;无异味;
②蔬菜不得有枯叶、 霉斑、虫蛀、腐烂;
③米无虫蛀,无杂质异物,米质光泽,颗粒均匀,无受潮、无霉变;
④面粉及面粉制品白色无霉点,粉状无结块,具有产品固有气味,无异味;
⑤油品清亮、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云雾状悬浮物,油品颜色应达到各自油脂的质量
标准;
⑥调味料外包装无漏无污、印刷清晰、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如经采购人检查不符合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食材及辅料,禁止使用不合格
的食材及辅料。
(14)饭菜中不得出现头发、蚊虫、鼠粪、干枯草、钢丝球丝等异常杂物。
(15)从后厨传入餐厅的食品需用保鲜膜、餐盖密封。
(16)接触已清洗消毒的餐具按要求佩戴手套、口罩。
(17)接触成品食品时按要求佩戴手套、口罩。
(18)严禁未达标食品和腐烂变质菜品上桌,不得发生一起食品中毒和腹泻事件。
(19)每餐必须作好留样书面记录:留样记录需包含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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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 100g,留样食品必须保留在留样专用冰箱 48 小时,时间到满
后方可倒掉。
(20)生吃要鲜,保证卫生、无菌。
(21)热菜要熟。
(22)菜品不得有异味腥、膻、臭味等。
(23)掌握好咸淡:菜品口味要温性、中性、要平和平淡,要体现菜品色、香、味。
(24)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不得使用违禁食品。
4、食堂卫生
(1)目视地面清洁干净,无杂物、水渍、尘渍、痰渍、胶渍,地面光亮,干净完好,
无垃圾、无污迹。
(2)墙面保持光亮无尘、无污渍、无灰尘,无明显污染,无蜘蛛网。
(3)玻璃门窗无污渍、无灰尘、无水渍,无手印,光洁明亮。
(4)天花板、风口、悬挂装饰、悬挂牌无蜘蛛网、无污渍、无灰尘。
(5)餐桌、餐椅:完好无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规 范、无污迹、无破损、备用物
品一应俱全、无隔餐遗留下垃圾等。
(6)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无油渍、无残渣、无水迹。
(7)餐厅工作台,随时保持清洁,不得留置任何食品,以防止细菌传入。
(8)布件:清洁完好、熨烫平整、无污迹、光亮如新,摆放规范,不得交叉使用。
(9)服务间内设施归类合理、规范,摆放有序,整洁干净。
(10)服务用具:无油腻、无污迹、使用灵活、清洁完好,摆放规范。转台:清洁、
无脏痕、无油腻、 转动灵活;
(11)门顶、面、框、门把手无尘土、无污迹。
(12)洁具干净、无污迹、无灰尘。
(13)消防设施、标识牌等公共设施干净、无积尘。
(14)垃圾桶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痰渍、异味,内胆应定期清洁、
消毒。
(15)清洁间中各种设备、物品表面干净、无水迹、无污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规范,室内无异味。
5、后厨卫生
(1)厨房各操作间地面无污渍、无杂物、无水渍;墙面保持光亮无尘、无污渍、无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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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
(2)各操作间无老鼠、蟑螂;有防鼠措施,无卫生死角。
(3)各操作间工作完毕,不得摆放拖把、墩布;清洗池 无污迹,水龙头光洁。
(4)各操作间门顶、面、框、门把手无尘土、无污迹。
(5)玻璃门窗无污渍、无灰尘、无水渍,无手印,光洁明亮。
(6)设施设备归类合理、规范,摆放有序,表面无水迹,无污渍、无刮痕,里面无异
味、无污垢、无残留物、干净整洁、物品分类规范、清楚。
(7)服务用具:无油腻、无污迹、使用灵活、清洁完好,摆放整齐、规范。
(8)布件:清洁完好、熨烫平整、无污迹、光亮如新,摆放规范,不得交叉使用。
(9)工作台面干净,无污渍、无杂物、每日消毒,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规范,标示清
楚。
(10)厨房各操作间工作完毕,垃圾及时清理不得留存;垃圾桶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
痰渍、异味,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
(11)粗加工间物品摆放整齐、规范,禁止塑料袋装食品上架。垃圾及时清理,目视
无凌乱现象。
(12)烹调间工作完毕,不得摆放垃圾桶。
(13)面点工作台面,不得作为菜墩直接使用。
(14)餐具洗消工作时,餐具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及时清扫地面污迹,不得堵塞
下水道。
(15)餐具消毒柜所有餐具码放整齐、规范。
(16)留样盒表面无水迹,无污渍、无刮痕,里面无异味、无污垢、无残留物、干净
整洁、物品分类规范、清楚。
(17)冷藏库无异味,食品摆放整齐、规范。
(18)冷冻、冷藏设备每周化霜处理。冷冻室干净,无异味,食品摆放整齐、规范。
(19)排水沟无残留物、无积水、无污垢,无异味。
(20)烟罩无油污、无水渍、无污垢、无灰尘,保持原有光亮度。
(21)厨房设备设施有周期性清洁、保养计划,有具体 落实措施并在甲方留底备查。
每季度对烟道清洗一次。
(22)垃圾处理及时,袋装垃圾摆放整齐。残食处理处地面无明显垃圾,无污水外溢,
无明显异味,无蚊蝇飞舞, 垃圾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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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餐具消毒
(1)餐具使用后必须严格洗净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 次,消毒按一洗、二刷、
三冲、四消毒、五洁净、六烘干顺序操作,开餐前餐具不得有污迹。
(2)消毒柜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消毒柜的正常使用。
(3)保持餐具的完整美观、摆放整齐洁净,餐具不得损坏。
(4)所用餐具、刀具、筐、盆、盒子必须用后消毒,分类存放,禁止直接落地。
(5)冷荤间及专用工用具每日做好高温消毒及紫外线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6)洗涤剂、消毒液符合国家安全规定;配置比例必须根 据要求配置,并在使用日
期内使用。
每出现上述任意一条要求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按 3分/次进行扣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十一)成交事项
1.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
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2.成交结果
2.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通知书
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3.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十二)合同事项
1.签订合同
(十三)磋商纪律要求
第三章 磋商项目要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调整)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第六章 本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二、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外籍人员的护照等。
4、身份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自行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四、声明
五、承诺函
六、供应商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七、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八、其他资格性审查资料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一、竞商函
附件: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仅作为评委评审打分时的依据,不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一、项目编号:SCZB-2021-1107(招标文件编号:SCZB-2021-1107)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威远县税务局2022年度厨师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威远县溢香楼酒店
供应商地址:威远县严陵镇荷花街265号附16号
中标(成交)金额:68.3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威远县溢香楼酒店 | 国家税务总局威远县税务局2022年度厨师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1、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本单位职工早、中、晚工作餐,并承接会议、培训、接待等用餐菜品的制作与餐饮服务的管理。 2、日常餐饮的供应时间为工作日,三餐供应时间为:早餐07:00--08:20,午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遇节假日按国家放假安排作相应调整。会议、培训、接待等用餐,采购人应提前一天将用餐人数、用餐标准、餐饮要求告知供应商,便于供应商提前安排。 3、日常供餐的要求。日常供餐采用自助餐的形式,早餐供应内容为:西点、稀饭、面条、米线、抄手、馒头、包子、豆浆、牛奶、鸡蛋、咸菜、拌菜、素菜、汤圆、荷包蛋、银耳汤等进行搭配;午餐供应内容为:二荤(含荤汤)+二素+米饭+泡菜+水果+汤等;晚餐供应内容为:二荤+一素+素汤+米饭+泡菜+水果等,菜单安排由服务人员提供,所需食材由采购人提供。 4、完成本单位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 1、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不得转包其他餐饮公司或个人进行经营。 (2)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场地及配套的厨房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负责水、电、气的正常供应,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工作物品(含服装、手套、筒靴等)。供应商需爱惜厨房设施设备及锅碗瓢盆等用具,并妥善保管、使用。采购人负责厨房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丢失,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赔偿。 (3)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配置人员进行审核(政审、业务考评、身体检查、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由采购人提请供应商及时无条件调整更换。 (4)采购人代表有权利对供应商餐饮制作过程中的耗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餐饮配置达到约定的标准。 (5)采购人代表有权对供应商在食堂卫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6)供应商配置的食堂服务人员与供应商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务关系。供应商负责对食堂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服务质量、食品安全、操作安全、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供应商配置的食堂服务人员在受托期限内发生的一切财产和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对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如发现有不适宜在食堂工作的情况(如患传染病毒等),应立即调整更换。 (8)供应商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流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按规定对各类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存放(需保存48小时)。每餐前应对餐具进行有效消毒,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供应商应承担受害人员的医疗及赔偿责任。 (9)供应商负责餐厅及门前公共环境的清扫保洁,随时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10)协助采购人做好食材的重量及质量检验工作,防止变质发霉的食材流入食堂,做到食品卫生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相关部门的检查并达到合格。供应商每日或提前一日领取食材,做好日常的物资储备,同时必须对食材数量和质量进行二次检验并由管理人员或者负责人签字。 (11)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依法从事食堂管理服务,供应商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均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保留追究供应商民事赔偿的权利。 (12)供应商保证按时开膳,膳食做到色、香、味俱全,按照不同口味分类,供就餐人选择,并保证每位就餐人员享用应有数量的膳食。供应商应不断翻新菜品花样,以卫生可口为目的,科学配餐,营养配餐,提高膳食质量,确保饮食安全。 (13)服务期限截止后,供应商应将采购人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采购人,配合完成返还工作。 2、人员要求 (1)人员配置人数至少:13人,供应商人员配备应以能满足采购人单位用餐需求为原则。 (2)人员素质要求:各岗位人员应当五官端正、工作态度积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处罚记录、无吸毒史、无不良行为,要求持证上岗的须持有相应资质证,所有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3)该项目对食堂安全性、保密性要求高,成交供应商人员需具有安全、保密意识。 (4) 成交供应商制定食堂管理方案,实施前应征求采购人意见。 (5) 成交供应商食堂管理服务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6)供应商对其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3、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做好食堂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4、考核办法 成交供应商将接受采购人每月组织的对食堂服务的综合性考核。考核标准依据本项目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综合性考核制度,采购人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考核标准不断完善和细化。考核实行100分制,综合考核不合格(考核总得分在85分以及上的为合格,考核总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成交供应商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成交供应商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任然无法达到要求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考核标准详见采购文件附件《考核标准》。 | 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报价包含所需人力成本、物料成本、管理成本、税费和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付款方式:采购人每月向食堂劳务服务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提供当月付款申请及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接到供应商付款申请及发票后,经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当月服务费用。 3、履约保证金: (1)金额:签订采购合同30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1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保证范围为供应商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应履行的全部义务。 (3)供应商以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担保:供应商将积极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4)如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由供应商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5)退款时间:合同期满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5、验收方法:按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执行。 6、合同实质性条款: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萍、王勇、冯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定额人民币:1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威远县税务局
地址:内江市威远县顺城街322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0832-8222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资中办事处)
联系方式:曾先生028-8570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028-857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