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2021]-ZB-0156号】南京市江宁区市民中心2022-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网上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宁国[2021]-ZB-0156号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市民中心2022-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英麦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雍景园商业街618号
成交金额:217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市民中心2022-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南京市江宁区市民中心2022-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华珊珊、刘焕武、朱永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金额976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地 址: 南京市杨家圩路2号
联系方式:13913937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2楼
联系方式:025-83232751-8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13913937548
南京市江宁区市民中心 2022-2024 年度
食堂餐饮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采购编号:宁国[2021]-ZB-0156 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采购文件
1
目录
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三、供应商须知........................................................................................................................................8
四、评标办法和标准..............................................................................................................................17
五、采购需求..........................................................................................................................................19
六、采购合同书(参考格式文本)......................................................................................................24
七、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25
采购文件
2
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的南京市江宁区市民中心 2022-2024 年度食堂餐饮服务的潜
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66 号华通科技园 2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对南京市江宁区市民
中心 2022-2024 年度食堂餐饮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
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国[2021]-ZB-0156 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市民中心 2022-2024 年度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20 万元
最高限价: 220 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1 月 1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是持有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在经营期间无重大违规事件、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环保违规
及其他违规记录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 本项目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文件
3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66 号华
通科技园 2楼)
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00--2021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7:00
(节假日休息)
3、方式: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江苏国衡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66 号华通科技园 2 楼)报名及购买纸质采购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现金或电汇方式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00(北京时间,下同)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66 号
华通科技园 2 楼)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壹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
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U 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
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开启:
磋商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30
磋商地点: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66 号华通科技园 2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
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
采购文件
4
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
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
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
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
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本项目在江宁区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站发布公告。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张主任
电 话: 13913937548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 2 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倪工
电 话:025-83232751-8112
传 真:025-83232751-8112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66 号华通科技园 2 楼
邮 箱:windfrostrainsnow@163.com
采购文件
5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1
采购项目 南京市江宁区市民中心 2022-2024 年度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预算 220 万/年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220 万/年
核心产品名称 无
公告媒体 江宁区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2 采购人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3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分包 ?不接受
8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否
9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的产
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信息安全认证
?否
□是
10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10 %,微型企业扣除 10 %。
12 支持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
除 8 %。
13
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17:00 前(北
京时间),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所提出的问题概不
采购文件
6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回答。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澄清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12 月 9 日 17:00 前(北京时间)。
14
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
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软
件大道 66 号华通科技园 2 楼)
15 开标(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软
件大道 66 号华通科技园 2 楼)
16 投标(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17 投标(磋商)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18 投标(磋商)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档一份(U 盘);磋商响应
文件须标注连续页码及目录索引。
19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
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
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
2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根据采购文件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对各供
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作响应
无效处理
21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计价[2002]1980 号文规
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三年)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 5000 元按 5000 元计、专家评审费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
22 其他说明
根据南京市《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
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承诺书;”供应商应在响应文
件中提交。承诺书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见下列说明),
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
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
知书。
(或,以上要求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在响应文
件中一次性提交,在成交后不再需要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
料。)
承诺书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
采购文件
7
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
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
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
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内;(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
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
分在 40 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违法行为。
采购文件
8
三、供应商须知
1.采购文件
1.1 本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
局,亦称买方;供应商系指具备相应资质的产品或服务的制造商、代理商;成交供应商系指
最后成交的供应商,亦称卖方。
1.2 供应商应详阅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格式、表式、条件和规范。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
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被拒绝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3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
1.4 采购文件以中文书写。
2.采购文件的澄清
2.1 供应商如须澄清采购文件的疑点,可用信函、电报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但通知不得迟于采购截止日前 5 天以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电报或
传真等书面表式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
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3.1 在采购截止日 5天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对于不论是出于自己的考虑或是对供
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采购文件用书面补充的方式进行修正。若书面补充与采购文件有冲
突之处,以最后发出的书面补充为准。
3.2 对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应以信函、电报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3.3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采购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
决定推迟采购的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供应商。
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
4.1 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函、电、文件和资料往来,都应以中文书
写。
4.2 供应商已印刷好的产品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
4.3 任何不符合 4.1 至 4.2 项目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受或视为无效。
5.资格文件
5.1 根据南京市《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
规定,供应商做出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
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书原件)
5.2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
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5.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采购文件
9
6.技术合格文件
6.1 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合格的、并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6.2 证明产品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说明书、图样或资料,除此之外还须提供:
(1)对于本项目构想的详细描述;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力(项目组人员)、物力(仪器设备)、财力等;
(3)服务方案或技术方案
(4)企业业绩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
7.1 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磋商采购响应文件。
7.2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全称、地址、邮编、电话、
电挂、传真,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7.3 报价表须按填表说明详细填写,价格、数量均按此表为准;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表中详
细说明。
7.4 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规格及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须按表填明对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工程或服务在规格及技术参数等方面的响应情况,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8.所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
8.1 采购代理机构对每一项货物、工程或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8.2 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有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8.3 供应商在填写报价表时,币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不应涂改。
8.4 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括本次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
任何费用。
9.报价的币制
9.1 本次采购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或已经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产品,以人民
币形式报价,不接受外商用国外产品以外币直接报价。
10.磋商响应保证金
10.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响应保证金。
1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1.1 在采购代理机构决定包括推迟磋商日期起 90 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
短于此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11.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有效期,此类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信
函、电报或传真的形式进行。同意延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采购响应文件。
采购文件
10
1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第 5 项规定,提供证明供应商是合法的,有资格的,并在成交后有能力执行合
同的证明文件。
(2)按第 6 项规定,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3)按第 7 和第 8 项规定,提供采购响应文件、产品报价表、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响
应表。
(4)其他说明。
13.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
13.1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须准备一式叁份,并分别标以“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
如果它们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随文件须提供电子档一份(U 盘)。
13.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都应用打字机或不退色墨水书写。
13.3 磋商采购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原
授权代表签署。
1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1 供应商应分别把正本和副本磋商响应文件都用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正本”
和“副本”。
14.2“报价表”必须另用内封套加以密封,放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封套之中。,
14.3 外封套和内封套上均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写明:
(1)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文件编号
(4)采购人项目名称
(5)供应商的全称、地址、邮编、电挂、电话和传真
(6)写明开标时启封
15.截止日期
15.1 磋商采购响应文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磋商采购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或派人送交
到指定地点。
15.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3 项的规定,以补充采购文件的形式推迟采购的截止时间、在
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5.3 磋商响应文件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遗失和损坏,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16.过期磋商响应文件
在采购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或不启封退回给供应
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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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响应采购以后,如果供应商书面的修改或撤回要求,使采购代理机构能在响应截止时
间前(不考虑不可抗力因素)收到,那么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接受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
改和撤回。
17.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第 14 项的规定并在封套上注明:“修改”或“撤回”
字样封送给采购代理机构,如果通知采用传真的形式,则必须在截止采购时间前 2 天内用特
快专递寄出或送到有签署的文件证明。
17.3 除第 17.1 项情况外,任何磋商响应文件不得在采购截止时间以后进行修改。
17.4 在磋商采购截止时间之后和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任何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撤回,在
这段期间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为不良诚信进行上报。
18.采购代理机构磋商
18.1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必须参加。
19.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后将进行询标,可随时请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
中某点加以书面澄清和说明。但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这些资料经竞争性磋
商小组认可后,可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审。
20.符合性检查
20.1 在详细评审之前,竞争性磋商采购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
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
大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
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竞争性磋商采购小组决定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
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2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
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20.3 凡遇计算错误应按下列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或各项累计合价有笔误时,应以各项单价为准,修正
产品总金额。
(2)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被拒绝。
(4)没有报单价的项目的价格视为已含在报价的其他项目中,供应商在合同实施过程
中必须完成该项目,但金额不另行支付。
21.竞争性磋商采购
21.1 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本次磋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采购文件
12
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组织下,
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磋商小组来进行;
21.2 任何参加磋商供应商磋商及最终报价的前提: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实质性满足本磋商文
件的要求且负责所投货物及设备方案的完整性(保证整个项目方案的完整性)。
21.3 代理机构将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磋商供应商
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2.磋商小组成员
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
应文件,与实质性满足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推荐成交供应
商。
23.磋商程序
23.1 在“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磋商开始
前将当众检验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由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
23.2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
参加磋商供应商试图向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
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3.3 磋商报价按如下形式进行,即磋商开始前报价(按本采购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投报并
加盖公章)、磋商中报价及磋商结束后最终报价(该报价将作为评定的依据)。磋商开始前
报价和磋商中报价将不向参加供应商公开。
23.4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并且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满足江苏国衡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在本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然后按照磋商文
件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4.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24.1 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磋商保证
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4.2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
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品牌、型号、性能、
供货期、供货范围、服务要求,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甲方的
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
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三人以上认定。磋商小组决定
采购文件
13
磋商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4.3 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磋商供
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的响应文件。
24.4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文件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
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磋商小组认
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如果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
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
24.5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
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
绝,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24.6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磋商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
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磋商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4.7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超过采购预算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4.8在采购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流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两家且评委会认
定剩余有效报价无市场竞争性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流标后,采购人应当将流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5.磋商过程及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并
与认为需要澄清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澄清,然后与通过初审的参加磋商供应商就本项目需求的
价格、服务、质量、性能等与磋商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磋商中,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
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磋商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就磋商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并进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
采购文件
14
最终报价及磋商书面承诺文件将被视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
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递交的磋商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
25.2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
承诺,书面承诺的内容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
补充部分。
25.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如未按第 23.2 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磋商
供应商自行承担。
26.磋商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6.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每一家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明确采购需求之后要求所有供应商
提供最终报价,然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指标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
底排序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6.2 竞争性磋商确定的最后价格及服务等仍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磋商的权利。
27.违法行为
27.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
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适用)。
27.3 根据南京市《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
号),政府釆购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釆购人或政府釆购代理机构作
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
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购文件
15
28.与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
除第 19 项的情况外,供应商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并经竞争性磋商采购小组确认,
都将导致其磋商采购响应文件被拒绝考虑。
29.最后审定
29.1 通过磋商并进一步检查供应商按第 12 项规定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检查的结果必须是
肯定的,才是授予合同通知书的先决条件。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
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
磋商小字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成交的通知
30.1 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
以用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但随后以书面文件通知证实。
30.2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授予合同通知书后,应立即给采购人以“回执”,“回执”中应郑
重保证履行成交供应商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30.3 当成交供应商按第 29 项规定签订经济合同和协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通知所有未
成交供应商。
31.履约保证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32.签订合同
32.1 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授予合同通知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
合同,签订合同的时间最迟不晚于授予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否则采购代
理机构有权取消授予合同资格。
32.2 采购文件中采购人服务需求及说明、合同条款、采购响应文件、服务报价表,有关图
表和说明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3.采购代理服务费
33.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招标采购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果成交供应商不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4.相关采购政策
34.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第一
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文件
16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
(4)对于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
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
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
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
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4.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
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采购文件
17
四、评标办法和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
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
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15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低
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磋
商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投标报
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15
2
企业综合
实力(23
分)
自 2018年 1月 1日以来有过与本项目类似规模的食堂承
包项目在有效合同期内,日用餐量在 300人以上食堂运营
的业绩合同或协议。有一份得 5分,最多得 20分。提供
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为准。
20
企业相应食材、副食品材料等应实行集中采购,进货渠道
正规。须提供相应的长期或固定供货渠道合同或合作协议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 3分,未提供证明材料
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说明的不得分。
3
3
人员
素质
(14 分)
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获得省级焙烤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的4
分,二等奖得 6分,一等奖的得 8分,最高 8分。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提供相关持证人员 1年在本单位的
社保证明。(无社保不得分)
8
拟派厨师或主要负责人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
的高级技师证的得 6分,技师证的得 4分,高级的得 2分,
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提供相关持证
人员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无社保不得分)
6
4
运营
方案
(48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项目的认识、总体目标及整体设想进
行评分:对项目的认识全面清晰、总体目标及整体设想论
述明确,认识深刻得 9分;对项目的认识全面较清晰、总
体目标及整体设想论述清楚,认识较深刻得 7分;对项目
的认识一般、总体目标及整体设想论述简单,认识一般得
5分;对项目的认识不全面、总体目标及整体设想论述错
误得 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8
对投标人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培训及管理进行评分,
组织架构优化合理,人员配备齐全,培训及管理方案完善
有效有竞争力得 10分;组织架构合理,人员配备齐全,
培训及管理方案完善得 7分;组织架构优化较合理,人员
配备齐全,培训及管理方案一般得 5分;组织架构简单,
人员配备欠缺,培训及管理方案简单得 3分;未提供者不
得分。
10
采购文件
18
对投标人提供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进行评分;
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详尽,岗位责任明确,管理执行力强得
10分;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较详尽,岗位责任明确,管理
执行力较强得 7分;有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明确,
管理执行力一般得 5分;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缺陷,岗位责
任不明确,管理执行力差得 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10
对经营管理安全防范措施方案评分;经营管理安全防范措
施方案详实,管理效果突出得 10分;经营管理安全防范
措施方案较详实,管理效果较好得 7分;有经营管理安全
防范措施方案,管理效果一般得 5分;经营管理安全防范
措施方案缺失,管理效果差得 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早中晚三餐主食、辅食、菜品、汤羹的
品种、数量进行评分,周一至周日各餐品种多样,搭配合
理富有营养得 10分;品种较多,搭配较合理富有营养得
7分;品种较少,搭配简单得 5分;品种很少,搭配不合
理得 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10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诚信指数在 40-30分的扣 2分;诚信指数在 29-20分的扣 3分;诚信指
数在 19-10分的扣 4分;诚信指数在 9分以下的扣 10分。
合计
说明: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含相关证书)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
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采购文件
19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市民中心 2022-2024 年度食堂餐饮服务
二、项目概况:
1、因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工作需要,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日常餐饮服务供应商。
2、就餐人数:早餐:250 人、中餐:550 人、晚餐 100 人
3、食堂水、电、天然气畅通,具备“一卡通”结算等必备的炊事机械设施,配有粗加工
间、操作间、点心间、冷菜间、洗碗间、备菜间、主副食品仓库、高低温冷库、非食品仓库、
男女更衣室、男女浴室等,加工、清洗、烹饪、消毒、加热等设施设备齐全(具体设施设备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供餐时间:周一至周日正常供餐。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服务时间:
项目服务时间暂定 3 年,合同一年一签(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每年进行服务成果
考核,考核评比通过方能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若出现服务及管理达不到要求,或发生食物
中毒等事件,采购人可终止合同,服务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五、管理模式
(一)中标人为员工提供一日三餐,员工以刷卡形式就餐,中标人负责食堂日常管理
并向招标人收取管理费。
(二)招标人提供食堂供餐原材料,并提供送货清单正本供中标人的仓库管理员存档,
中标人应对就餐人员预估提供餐品计划,考虑人员变动因素,确定原辅料采购量并提供给招
标方采购计划餐品所需原材料及辅料。
(三)餐饮销售价格应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费用,做到员工的餐饮消费支出与实际获
得的餐饮水平基本相当,入口率约为 100%。
(四)招标人提供食堂场所,配套完善的食堂厨具、给排水、供电、气基础设施、安
全、消防设施、仓库和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
六、管理期限
考虑食堂管理的复杂性、经营的连续性,基于降本增效的原则,甲方对乙方管理期限
定在符合甲方要求的基础上为 1年,管理期内中标人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
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或对招标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
究中标人责任。
七、供餐形式
(一)按照餐厅的供餐形式,为员工配置工作餐,提供早、中、晚供餐服务,早餐供
采购文件
20
应时间 07:30-)9:00,午餐供应时间 11:40-13:00,晚餐供应时间 18:30-19:30, 餐前做好
各项服务准备工作。
(二)提供少量特定时间的外卖等服务。
(三)保证主副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员工早餐不少于 12 个品种。
(四)中餐一周内每天食谱要求不重复(每周 1 套,提前公布食(菜)谱。)
1、大荤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主料比例不低于 90%,辅料比例不高于 10%,
熟料不少于 100 克)。
2、小荤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肉或水产品原料比例不低于 30%,熟料
不少于 100 克)。
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熟料不少于 100 克)。
4、饭菜现做现卖,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形和温度。
5、供应外卖给员工的自制、酱制、熏制熟食或面点等食品不少于[5]种。
八、有关费用及其他要求
(一)招标人每月按水电气表实际读数缴交水电气费用。
(二)招标人无偿提供场地、厨房设备、风、水、电、气。
(三)食堂餐饮刷卡消费额按月支付,中标人先行出具发票后,依据餐饮管理合同合
同约定由招标人帐至中标人指定账户。食堂消费采用按份自选划卡形式结算,每月汇总结账
一次,次月月初前十个工作日内划账付款。其他相关费用按合同约定。
(三)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法》及其相关规定。
(四)投标人经营未发生过食物中毒、火灾、人身伤害等公共安全事故;投标人及管
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须提供无公共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五)投标人及投标人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水平及从业资质,有健康证明,
有严格并可实施的人员、财务、工作流程、就餐环境等管理制度,做到管理有序、运转高效
管理。
(六)中标人须主动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及时改进服务工作。
(七)中标人不得再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禁止挂靠。
(八)合同期内因发包人搬迁,中标人不得以此作为费用调整依据。
九、相关约定
(一)安全卫生管理
中标人对食堂卫生、防食物中毒以及厨房消防安全等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
1、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
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
法,如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
采购文件
21
才能上岗。
3、配合招标人进行食材进货管理,规范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
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立案备查。
4、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的卫生工作(烟道、下水道、隔油池、虫害等),产生
的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
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卫生安全、
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5、中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食材管理、
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6、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
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7、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
招标人支付。
(二)人员用工管理
1、中标人委派的食堂经理在餐饮管理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提前 30 日报
告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
2、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和管理,招标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
检查。
3、中标人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且须满足如下要求:
(1)中标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
人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招标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中标人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
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3)中标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
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4)中标人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
要求。
(5)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切菜机、烤箱等
机械设备应专人操作,上岗前培训到位。
(三)经营管理
1、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
2、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3、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人员满意程度调查。
4、食堂经营项目除供应主副食外,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它项目,但招标人要
采购文件
22
求的除外。
5、不得提供及使用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的食品;
(2)转基因食品;
(3)掺假、使假、已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四)设备设施管理
1、招标人拥有食堂内招标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确保设备在发生故障时及
时维修。中标人负责售买间、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2、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自然损耗的除 外)。
3、经营场所、灶具、桌椅等无偿提供使用,但中标人须负责维护保养。
(五)食堂财务管理
1、 “一卡通”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招标人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一卡通”系
统的管理与维护。中标人在营业时,未经允许不得收取消费者现金,否则予以处罚。
2、中标人与招标人按月结算。
十、考核
餐饮服务综合满意率每季度调查统计一次,年综合满意率不低于 75%。
十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3 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能达到招标人的服务要求,招标人每年可续签合同,
不再进行招标。
十二、对食堂投标人服务人员不得低于 28 人。
序 岗位 人数
2 厨师长 1
3 中餐厨师 3
4 面点厨师 4
5 服务员领班 1
6 勤杂工 9
仓管员 1
服务员 9
7 合计 28
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采购文件
23
1.1 厨师长应具有 3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应具有厨师资格,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
的制作,能保证厨房的正常运转,熟知成本核算与控制。
1.2 厨房各级任职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餐厅各级管理及服务人员条件和要求
2.1 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具备三年以上的餐饮管理经验
2.2 服务人员建立档案,有据可查。
3、所有经营服务人员应持有本年度健康证。
4、所有经营服务人员应执行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制度。
5、所有经营服务人员执行餐饮行业制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
6、经营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着装规范应取得招标人的同意。
7、食堂经营服务中标人应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招标人监管人员保持联系,随时
解决各类问题。
采购文件
24
六、采购合同书(参考格式文本)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采购文件
25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一、托管内容
甲方将职工食堂委托给乙方管理,由乙方为甲方职工及有关人员提供用餐服务,乙方根据
服务量收取委托管理服务费、人员薪资费用、人员其他费用以及税费。
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包含社保基数、职工最低基本工资标准、税金等调整情况逐年递增
合同总金额的 5%相应费用。
甲方食堂的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均由乙方使用管理。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合同履行、并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工生产、餐饮质量、服务标准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
方进行整改。
3、甲方协助乙方维持职工食堂的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就餐人员的教育,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和公共秩序,遵守职工食堂的各项管理规定。
4、甲方有权派员随时抽查当餐菜肴的质量,当发现职工反映意见较大,确实存在不符时,
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善;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一周内未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处罚
乙方人民币贰仟元,并再次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接到通知一周后原有问题仍未改善的,甲
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5、乙方因生产和服务需要而产生的能源费用、卫生用品、清洁用品、洗涤用品等费用由甲
方负责。
6、甲方负责提供电脑和网络,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公司进销存管理软件进行订货及办公所需
等相关服务。
7、因食堂开餐所需办理的餐饮卫生许可证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可协助。
乙方权利和义务:
采购文件
26
1、乙方负责甲方职工食堂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包括人事安排、提供每日餐食、外卖服务等,
每日服务时间依据甲方要求制定。
2、乙方有权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人事、岗位责任、饮食、环境卫生、安全防
范等制度。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相关领导之指示,文明经营,讲
究个人及公共卫生,保证安全生产。
4、乙方每餐制作的菜肴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
行经营,并做到菜肴新鲜可口,品种不断翻新,注重营养搭配,价格合理,数量适中,质
量上乘。否则而产生的问题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委托管理服务期内对于甲方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改造,不得随意改变
房屋结构,爱护甲方设备设施,包括厨房设备、用具和餐具,因人为损坏和遗失照折旧后
价格赔偿。
6、乙方负责油烟、排污管道深度清洁保养和隔油池清理、泔水处理、灭四害以及厨房设备
设施维修等非常规性工作,相应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费用结算:
1、餐厅全年服务费为 每季度服务费为 ,甲方应
在下个季度开始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
2、乙方应开具与服务费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对员工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时,甲方需按照国家规定
的调整比例对乙方人员每月的人员薪资费用进行相应调整,并从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支
付乙方应调整的差额。
四、乙方承诺:
1、售卖的菜肴品种每日翻新,大、小荤品种两周内不重复。
2、隔日的剩余食品绝不二次上柜售卖。
3、甲方对乙方现场服务人员不满意时,可以向乙方提出人员更换要求,乙方保证普通员工
在 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管理人员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五、违约责任:
采购文件
27
1、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岗位配备人员,甲方需要增设岗位的,与乙方商定后增加人员,
其人员费用由甲方支付。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协议,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协
议需赔偿另一方人民币 壹拾 万元。
2、乙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需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由乙方负责医
药、护理、误工、交通等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需按时结清乙方欠款,逾期不付每天按总额的 1%支付滞纳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后
推迟结清的除外)。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就协议续签
问题进行磋商,协商一致时重新签定委托管理协议,本协议到期前未达成新协议的,本协
议到期自行终止。
七、协议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执时,双方应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时,可诉讼解决。
八、备注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厨房设备、用品用具及其他设备设施须列出清单,经双方核定签名盖章
后各持一份。本协议解除时,乙方必须按照清单内容归还甲方。乙方归还甲方物件时,必
须保持物件完整和清洁卫生,如有损坏和遗失(正常使用耗损除外),按照当时的市场价
格或同等价格的实物进行赔偿。如赔偿协调不成,可诉讼解决。
九、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自双
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注:上述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的内容为准。
采购文件
28
七、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服务商:
二○ 年 月 日
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
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采购文件
29
评审索引表
1.供应商资格证明索引
序号 要求 响应情况 页码
1
2
3
4
2.评分细则索引
序号 评审因素 响应情况 页码
1
2
3
4
采购文件
30
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五、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提供承诺书;
(三)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采购文件
31
(一)报价函、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1.报价函
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公司 号采购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有)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
参加磋商。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
商,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2.我们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报价截止
日期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报价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如果我们中标,本报价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本次招标的所有资料,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
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我们理解,贵公司无义务必须接受报价最低的采购,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报价。同时
也理解贵公司不承担我们本次报价的费用。
6.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7. 我们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
中明确说明。
8.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执行
合同,我们将按投标人须知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采购文件
32
2.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 (大写 人民币 元)
项目 小写: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
服务时间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小微企业 (填写“是”或“否)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包含社保基数、职工最低基本工
资标准、税金等调整情况逐年递增合同总金额的 5%相应费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采购文件
33
3.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元/
月?人)
人数
年费用
(元/年)
备注
1 员工工资 29
(1) 厨师长工资 1
(2) 中厨工资 4
(3) 面点工资 4
(4) 服务员领班工资 1
(5) 仓管员工资 1
(6) 服务员工资 9
(7) 勤杂工工资 9
(8) ……
2 员工福利
(1) 加班费
(2) 过节费
(3) 高温费
(4) .............
3 法定计提的费用
(1) 社 保
(2) 住房公积金
(3) .............
4 日常办公费
(1) 通讯、交通、办公用品费
(2) 员工服装、标识等费用
(3) 培训费(上岗费)
(4) .............
8 意外险等
9 其他不可预见费
10 合理利润
11 税金
.............
年总费用
采购文件
3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
1)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
2)“分项”报价请报价单位自行添加。
4.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付款方式
投标有效期
交货/工期
采购文件
35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注:1. 如供应商无任何偏离,也需在响应表中注明并在报价文件中递交此表。
2. 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
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5.技术需求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 报价文件技术指标情况 具体说明
采购文件
36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注:1.对于某项指标的数据存在证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取指标较低的为准,对于可
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或以功能描述回答。
2.作为报价文件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能通过简单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或简单标注
“符合”“满足”。
3.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
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二) 资格证明文件
(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内容要求提供,不限于以下列举条款)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3、其他特殊/专业资质文件要求。
附: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致: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公司认真研究了本项目的要求,认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
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结果后,如发
现投标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
37
日期:年 月 日
(三)其它相关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 (授权代表)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
的(采购编号为: )项目的采购活动,受托人 (授权代表)有权在该报价活动中,
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报价书和报价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
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 (授权代表)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
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采购文件
38
委 托 单 位: (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采购文件
39
2.企业/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业主联系
方式
工作主要
内容
合同
金额
备注
提供合同关键信息(盖章页、项目金额等,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报告的团队成员页)页
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以上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
40
3.供应商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及
专业
执业
资格及
证书号
技术
职称
相关工作
年限及工
作经历
拟担任本项目
何种工作
备注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
人
项目组技术成
员
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技术成员不得重复;
2)服务团队所有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六
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
41
4. 方案
格式内容自拟
5、履约能力
格式内容自拟
6、信誉、资信等
采购文件
42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0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信用得分 星级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信用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釆购活动,严格 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 公平、公
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
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
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接受 各级政府釆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
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釆购人或釆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
交) 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参见南京市《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
财购通〔 2021〕5 号)。
采购文件
43
(四)政府采购政策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
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 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
44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
注: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上,非必须提供)。
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为准。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采购文件
45
注: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为准。
3.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
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
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规定为准。
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本项目在江宁区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站发布公告。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供应商须知
1.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的澄清
3.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
5.资格文件
6.技术合格文件
7.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
8.所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
9.报价的币制
10.磋商响应保证金
1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3.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
1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截止日期
16.过期磋商响应文件
17.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采购代理机构磋商
19.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0.符合性检查
21.竞争性磋商采购
22.磋商小组成员
23.磋商程序
24.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25.磋商过程及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6.磋商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与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
29.最后审定
30.成交的通知
31.履约保证
32.签订合同
33.采购代理服务费
34.相关采购政策
四、评标办法和标准
五、采购需求
六、采购合同书(参考格式文本)
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包含社保基数、职工最低基本工资标准、税金等调整情况逐年递增合同总金额的5%相应费
2、乙方应开具与服务费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服务商:
二○ 年 月 日
评审索引表
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五、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报价函、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1.报价函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包含社保基数、职工最低基本工资标准、税金等调整情况逐年递增合同总金额的
3.分项报价表(格式):
4.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5.技术需求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二)资格证明文件
(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内容要求提供,不限于以下列举条款)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三)其它相关文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2.企业/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文件
3.供应商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4. 方案
20年 月 日
(四)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