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Z-JY-2021-0022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民警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泉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元化路8号66幢401室
成交金额:1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2年度民警职工食堂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包括大伙后场制作、收货质量监督、窗口销售、每周一、周三、周五(春节前三天量大)点心及卤菜外卖、小伙所有包间的菜肴制作与服务、食堂范围内所有的卫生保洁等。 服务要求: 1、“大伙”周一到周五午餐预计300人左右用餐(周一周三有可能超过350人),周一至周五早、晚餐,周六、日全天预计有150人左右用餐;“小伙”有五个间,周一到周日均可能(随机)有接待用餐。周一到周五,早餐要提供面条服务,中餐窗口除正常供应主食外,需另外提供不同品种的风味小吃。 2、在疫情防控期间,每天为正常工作的机关民警职工、集中备勤和监区执勤的民警职工提供三餐饮食保障。 3、食堂员工人数:17人(含项目经理)。食堂员工在工作日期间必须要住在宿舍,只有休假时才可离开单位。在疫情管控期间,所有员工必须要无条件服从甲方疫情防控需要,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离开单位。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标准进行监督,如供应商服务标准未达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人可先进行督促,如经两次督促仍未能达到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整管理和服务人员;如供应商仍不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人可以拒付或扣减管理费,直至终止合同。 |
五、评审专家名单:唐迎庆、张瑞芬、柏广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的39%计算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616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
地 址:南京市凤信路28号
联系方式: 025-52353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联系方式:198500678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佳柔
电 话:19850067869
2022年度民警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Z-JY-2021-0022
采购人: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磋商采购邀请书 3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7
一、总 则 7
二、响应文件编制 8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
四、磋商 10
五、履约保证金 14
第三章、采购需求 15
一、项目概况 15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5
三、服务地点 18
四、服务期限 18
五、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18
六、责任与义务 18
第四章、评审标准 21
第五章、合同协议书 24
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29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29
(二)响应函(格式): 30
(三)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31
(四)开标一览表(格式) 32
(五)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 33
(六)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 35
(七)声明函(格式) 36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7
(九)服务方案 38
(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9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40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41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或证明材料 42
附件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最终报价表 43
第一章、磋商采购邀请书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委托,就2022年度民警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Z-JY-2021-0022
2、项目名称:2022年度民警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5万(含税)。
5、最高限价:125万元(含税),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处理。
6、采购需求:
(1)包括大伙后场制作、收货质量监督、窗口销售、每周一、周三、周五(春节前三天量大)点心及卤菜外卖、小伙所有包间的菜肴制作与服务、食堂范围内所有的卫生保洁等。其中“大伙”周一到周五午餐预计300人左右用餐(周一周三有可能超过350人),周一至周五早、晚餐,周六、日全天预计有150人左右用餐;“小伙”有五个间,周一到周日均可能(随机)有接待用餐。周一到周五,早餐要提供面条服务,中餐窗口除正常供应主食外,需另外提供不同品种的风味小吃。
在疫情防控期间,每天为正常工作的机关民警职工、集中备勤和监区执勤的民警职工提供三餐饮食保障。
(2)食堂员工人数:17人(含项目经理)。食堂员工在工作日期间必须要住在宿舍,只有休假时才可离开单位。在疫情管控期间,所有员工必须要无条件服从甲方疫情防控需要,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离开单位。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申明,申明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有餐饮服务,也须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且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不得为零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 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江苏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508室。
3、方式:现场获取/网络获取
3.1网络获取:将以下报名材料发送至1315552883@qq.com邮箱。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b.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c.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如下)
报名登记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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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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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票),关注“中邮通招标”微信公众号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并开票. |
4 |
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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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体报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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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因供应商线上开具电子发票时填写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3.2现场获取:携带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至指定地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3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份数: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档响应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
地 址:南京市凤信路28号
联系方式:025-52353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联系方式:19850067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柔
电 话:19850067869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3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4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进行磋商响应,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计算代理费,计费基数为成交价。专家评审费按实收取,此费用已含在磋商响应报价中,结算时不予另计。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在磋商响应报价中。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磋商采购邀请书中第二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第一章磋商采购邀请书中第二条第2款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服务方案或内容的详细说明(项目实施方案);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磋商保证金:无。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签署
9.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如有);
(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四、磋商
10、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11、磋商组织
11.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1.2 磋商工作由代理公司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2、磋商程序
12.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结果告知有关供应商。
1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12.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12.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将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如有)。
12.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如有);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5)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的;
(6)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成本的,所有费用含税费、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7)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8)响应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报价为“0”或者未填价格的视为优惠的除外;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13、评审成交方法和标准
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3.2 综合评审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程度等。
13.3 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四章。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4.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网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采购代理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14.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采购人、代理公司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4.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15、编写评审报告
15.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6、签订合同
16.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
16.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6.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7、询问
17.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代理公司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质疑
1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公司。
18.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8.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8.4 代理公司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9、投诉
19.1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0、诚实信用
20.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0.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0.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公司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0.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0.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五、履约保证金
2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向采购人递交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履约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并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保证员工就餐,提供品质优良、环境洁净、安全可口的餐饮服务,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对员工食堂服务外包供应商进行选聘。
(1)包括大伙后场制作、收货质量监督、窗口销售、每周一、周三、周五(春节前三天量大)点心及卤菜外卖、小伙所有包间的菜肴制作与服务、食堂范围内所有的卫生保洁等。其中“大伙”周一到周五午餐预计300人左右用餐(周一周三有可能超过350人),周一至周五早、晚餐,周六、日全天预计有150人左右用餐;“小伙”有五个间,周一到周日均可能(随机)有接待用餐。周一到周五,早餐要提供面条服务,中餐窗口除正常供应主食外,需另外提供不同品种的风味小吃。
在疫情防控期间,每天为正常工作的机关民警职工、集中备勤和监区执勤的民警职工提供三餐饮食保障。
(2)食堂员工人数:17人(含项目经理)。食堂员工在工作日期间必须要住在宿舍,只有休假时才可离开单位。在疫情管控期间,所有员工必须要无条件服从甲方疫情防控需要,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离开单位。
采购人提供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无管理费。食堂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食堂现有餐具、消毒柜、餐桌椅、厨房设备由采购人提供,办理移交手续后由供应商无偿使用,后期有损坏需要补充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人员配备
1、采购人配备人员
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采购、仓库保管、财务等相关人员。
2、供应商配备人员
由供应商根据实际工作区域需要,合理配备员工,员工最低不少于17人(含项目经理)。
(二)运作协调与配合
1、双方定位
采购人安排一名主管全面负责员工食堂的管理,直接与供应商进行协调,负责对供应商协议履行监督,定期对供应商管理业绩组织评估,保证员工食堂规范、有序运作。
供应商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员工食堂运营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定期组织采购人满意度调查,并实施改进管理,确保服务优良,达到三星级宾馆服务、管理要求。
供应商根据“健康、营养、经济”的原则,认真制订每周菜单,经采购人主管审定后严格执行制作。安排一名负责厨师配合采购人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在品种、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验收。
2、双方人员就餐办法
2.1、采购人人员就餐办法
2.1.1、采购人的员工就餐凭就餐卡刷卡就餐,严禁现金交易,就餐卡由财务人员统一发售,由财务人员统一充值。 无卡就餐人员须经采购人指定负责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要求就餐(由采购人负责结算)。
2.1.2、在规定就餐时间内就餐。就餐时间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经采购方和服务方双方约定,以员工食堂通知开餐时间为准。
2.2、供应商日常工作人员就餐办法先由供应商提出初步办法,最终由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商定后执行。
2.3、服务管理范围
2.3.1餐饮(含厨房、员工餐厅、接待餐厅)制作与服务;员工食堂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服务;与餐厅、接待有关的应急服务等。
2.3.2清洁卫生范围:
a.一楼员工餐厅、后厨、二楼包间及走廊的清洁卫生。
b、厨具、餐具、酒具、餐饮台布皮草(指餐厅台布、口布、毛巾棉质品)进行卫生保洁,确保符合卫生要求。
2.3.3值班和维修要求
每日必须有男性工作人员参与值早班,确保水电汽发生问题便于及时处理(外包人员中要有简单水电汽问题会修理的人员)。
2.4、服务费范围
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的服务费含供应商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工资性费用、制装费、健康体检费、劳动保护费、布草洗涤费、必要的福利费、考核奖用等。
(三)、员工食堂服务考核标准
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员工食堂外包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分为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1、服务标准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标准进行监督,如供应商服务标准未达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人可先进行督促,如经两次督促仍未能达到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整管理和服务人员;如供应商仍不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人可以拒付或扣减管理费,直至终止合同。
2、卫生状况
供应商对所管区域及后场厨房的卫生需严格按照五常法的星级标准执行,地面保持清洁,垃圾及时处理。
3、协调机制
供应商保持常沟通、常汇报、常联系、常接触的原则,及时处理采购人交待的各项任务,确保双方的协调、管理畅通无阻。
4、菜肴服务
供应商的菜肴应常变常新,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改良,以确保菜肴满足员工和内部接待的标准要求。
5、考核办法
5.1、满意度考核
供应商应确保服务外包期的员工餐厅满意度达80%以上,餐饮包间服务满意度达80 %以上。在月度考核中上述两项满意度指标每低于标准1%,扣当季管理费100元。
5.2、员工考核细则,由供应商制订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执行,采购人可根据细则进行处罚。
5.3、下列情况每发生一起,扣当季管理费1000元/次,并要求供应商对当事员工即时调换处理:
5.3.1私自将采购人物品放入员工更衣柜内。
5.3.2谣言惑众,破坏监狱声誉的。
5.3.3吸食毒品、违禁药品者。
5.3.4在采购人场所内打架斗殴、恐吓、威胁或危害同事。
5.3.5进行不道德的行为者。
5.3.6盗取小账、骗取客人及采购人财物者。
5.3.7偷取采购人、顾客或同事之财物者。
5.3.8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应追究责任者。
(四)厨房生产管理、餐饮管理与规范、安全运行管理等由供应商制订并经采购人认可后,作为合同的附件。
三、服务地点
南京市雨花区凤信路28号
四、服务期限
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一年。
五、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苏食药监食餐【2016】261号
六、责任与义务
1.采购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采购单位将现有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各类物品列出清单,待成交供应商进驻时,由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确认签字后各执一份。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结束交回采购单位上述设施设备和各类物品并保证其完整和完好性。
(2)采购单位保证工作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对服务对象投诉,采购单位经核实,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及时、成效不明显的,采购单位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根据情节对成交供应商每次处以1000-5000元违约罚款。
(4)如成交供应商对食品安全或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时,采购单位有权按法律程序提前解除合同,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5)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的服务费含供应商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工资性费用、制装费、健康体检费、劳动保护费、布草洗涤费、必要的福利费、考核奖用等。
(6)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每天菜品的安全、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2.成交供应商的责任与义务
(1)供应商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一旦发现资质挂靠现象,一律取消报价资格;
(2)采购方在项目评审结束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予以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处罚。
(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的用工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及从事餐饮服务的相关岗位证书等复印件。确定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用工人员的剩余相关材料给采购人备案,且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5)成交供应商要严格履行响应文件的承诺和与采购方签订的餐饮服务合同的约定,如发现餐饮服务达不到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服务水平下降,投诉多等现象或服务中发生重大失误的,采购方将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负责泔水、废油定点处理、食物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设备维护、厨房和餐厅清洁。
(7)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并落实采购方根据相关部门关于食堂管理和食品卫生的要求。所有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
(8)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药品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9)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用餐时间。
(10)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11)采购单位不定期邀请第三方对成交供应商的餐具、菜肴进行检测,在检测中有不合格餐具或菜肴,采购单位视情节督促成交供应商整改。
(12)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单位职能部门同意,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
(13)成交供应商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采购单位搞好膳食管理。
(14)在经营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5)成交供应商要教育所属员工要以“食堂”为家,爱护餐具、厨杂及物品。
第四章、评审标准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报价 (满分30分) |
商务报价 (3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最终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资信文件 (满分27分) |
资质状况 (8分) |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四项认证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8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项目负责人 (4分) |
根据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经验及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持有资格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4分。例如:营养健康师、营养配餐师、一级厨师、二级厨师、高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食品安全管理师证、餐饮经理资格证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类似项目业绩 (15分) |
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起承担过机关、学校或监狱员工食堂合作成功经验项目的业绩。有1个得3分,最高得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技术文件 (满分43分) |
服务团队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强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较差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膳食搭配 (5分)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供餐菜品搭配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菜品种类多样,荤素搭配合理,营养搭配均衡科学的得5分,菜品种类较为多样,荤素搭配较为合理,营养搭配较为均衡科学的得 3 分,菜品种类搭配单一,营养搭配均衡性和科学性一般的得 1 分。 |
|
服务管理方案 (24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经营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强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较差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堂环境管理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强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较差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强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较差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针对性强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较差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保存管理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强的得4分,一般的得2 分,较差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
应急预案 (9 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灾害事件等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得9分,应急预案较为科学、合理的得6分,应急预案有瑕疵,执行力较差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
说明:
1、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1.1.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报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3.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2、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2.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3.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3.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评审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上均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确定。
第五章、合同协议书
(格式,磋商响应文件中不需填写)
2022年度民警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合作合同
项目编号:NZ-JY-2021-0022
甲方: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定为一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同履行结束后,如乙方无违约,全年服务质量良好,乙方可书面向甲方提出继续合作意向,经甲方认可,在原合同主要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一年。
第二条:委托服务费用
2.1本合同全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含税价)大写: ,(¥ 元),其中含乙方员工全年考核奖,由甲方考核,乙方负责发放。甲方将预留总费用的10%,待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考核且无异议后办理清算手续结清服务费。
2.2乙方按委托服务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人员匹配、服务标准,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甲方按月(次月10日前)平均支付乙方服务费及实际发放的考核费用,乙方将此两项费用合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2.3甲方核定乙方员工人数为十七人。甲方根据对乙方员工的满意度考核情况,制作每月考核发放表,由乙方对员工进行考核奖励发放,全年金额不高于10万元。考核奖从采购方年支付总费用中支出。
2.4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履约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并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三条:经营方式
3.1包括大伙后场制作、收货质理监督、窗口销售、每周一、周三、周五(春节前三天量大)点心及卤菜外卖、小伙所有包间的菜肴制作与服务、食堂范围内所有的卫生保洁等。其中“大伙”周一到周五午餐预计300人左右用餐(周一周三有可能超过350人),周一至周五早、晚餐,周六、日全天预计有150人左右用餐;“小伙”有五个间,周一到周日均可能(随机)有接待用餐。周一到周五,早餐要提供面条服务,中餐窗口除正常供应主食外,需另外提供不同品种的风味小吃。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正常工作的机关民警职工、集中备勤和监区执勤的民警职工提供三餐饮食保障。
3.2甲方免费提供所需场所、装置及营运物品,包括厨具、厨房设备、餐具等及工作所需的水、电、燃气。乙方服务期间,服务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维修及换件由甲方负责。
3.3服务所用的各类设施、设备,如由乙方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3.4乙方向甲方提供由乙方开出的食谱,经甲方审定后,制作员工餐饮 。
3.5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招待用餐等服务,招待标准和菜单由甲方审定。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甲方按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管理,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4.1.2餐饮、接待所需的物资包括食材、酒水、调味品等均由甲方采购、保管,乙方提供必要的质量监督的配合。
4.1.3甲方安排专人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协调、采购、仓储),并委派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日常的财务核算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做好验收、仓储工作,食品的检验及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由乙方负责。
4.1.4甲方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考核、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1.5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就餐秩序,并加强对就餐人员的教育引导。
4.1.6甲方为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场所及生活设施等。要求食堂所有员工在工作日期间必须要住在宿舍,只有休假时才可离开单位。在疫情管控期间,所有员工必须要无条件服从甲方疫情防控需要,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离开单位。
4.1.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指派的管理代表或表现较差、不能遵守住宿管理和疫情期间管理规定的员工。
4.1.8乙方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治安、消防、保密等规章制度,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生过错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采取适当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罚。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乙方所有员工均由乙方按《劳动法》和南京相关用工规定自主选聘,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建立并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4.2.2乙方配合甲方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三星级服务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乙方要严格考勤,督促员工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疫情管控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辞退不能遵守甲方管理规定的员工。
4.2.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权且必须拒绝使用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疫的各类食品、原料及“三无”调味品等物资。
4.2.4由于乙方制作的食品不洁给甲方干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2.5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包间的环境卫生,以及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定期对食堂、餐厅和包间进行卫生保洁,完善、维护好甲方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环境完美、功能不断完善和配套。
4.2.6乙方人员除一、二楼厨房、餐厅等工作场所外,严禁进入甲方划定的办公、生产和工作场地,违者按甲方的有关纪律处理。
4.2.7乙方必须加强对安全教育,员工在承包期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2.8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身份证、健康证和暂住证,方能在甲方单位工作,并且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乙方负责。
4.2.9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礼貌服务。早餐面点必须现做现卖,保证品质。
4.2.10乙方本着美味、健康、营养的原则,每周(周一至周日七天)更新食堂菜谱一次,并提前一周将菜单送交甲方管理人员审核,经核准后的餐厅内或甲方内网公布。
4.2.11乙方承包期间,须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服务标准,对菜肴、个人卫生、厨具、餐具的卫生和环境卫生和接待服务水平,实行量化管理,以保证达到甲方的要求。
4.2.12厨房和餐厅剩余泔水由乙方负责收集,交甲方处理。
4.2.13乙方负责每餐餐具的消毒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2.14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认真履行合同。
4.2.15乙方不得将该服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4.2.16合同签字生效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下述文件。
A、本项目的组织设计、组织机构
B、用于本项目的人员详细情况及岗位职责
C、用于本项目的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D、用于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4.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3.1乙方保障甲方、早、中、晚餐、外卖的伙食供应,按经甲方核定的菜谱和价格进行刷卡售卖。
4.3.2乙方指定专人协同甲方采购人员做好菜品采购收验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工作接待任务,提供接待。标准由甲方核定,重大接待任务,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增加的费用由双方商定。
4.3.3甲、乙双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履行各项合同期内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服务费标准补偿对方。
第五条:考核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考核办法,作为本合同构成要件之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考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终止合同履行:
5.1因菜品制作不卫生,受到卫生防疫部门查处的;
5.2甲方伙食委员会每月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出现连续三个月满意度不足50%的;
5.3违反合同约定,又坚持不服从甲方整改要求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6.1在甲方干工食堂委托服务过程中,若发生不在本合同内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一致,可由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7.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合同自签订起生效。
7.2下列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7.2.1磋商采购文件;
7.2.2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承诺书,售后服务方案;
7.2.3成交通知书
7.2.4合同书
7.2.5甲方对乙方制订的《考核办法》
7.2.6乙方制订《员工考核细则》
甲方: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 (章) 乙方: (章)
开户行:南京银行鸿信大厦支行 开户行:
帐号:088760201111944156 帐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响应函(格式):
致:
我们收到你们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
一、我们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二、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文件磋商的有效期限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三、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四、如果我们的磋商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提供服务。
五、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六、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磋商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传真:
地址: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三)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四)开标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服务期 |
一年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
项目负责人 |
|
磋商价格 |
大写金额: |
小写金额: |
|
磋商文件 份数 |
磋商文件正本份数:1份 磋商文件副本份数:2份 电子版(U盘或光盘):1份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签字。
(五)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
(1)人员配置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持何种资格证件 |
发证时间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上表可自行延长。
(2)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1 |
姓名 |
性别 |
|||
2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年月 |
年月 |
||
3 |
联系电话/传真: |
||||
4 |
从事本项工作时间及工作经历: |
||||
5 |
近3年内负责的相关项目: |
||||
6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六)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盖章):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响应情况”中详细填写,并根据“采购需求”对应填写“偏离情况”;
(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日期:年月日
(七)声明函(格式)
(采购单位) :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应答,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应答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公司没有因招投标或其他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没有在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事故问题导致投标或成效无效的行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单位) :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无转授权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电话:
通讯地址: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名: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九)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或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最终报价表
竞争性磋商响应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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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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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磋响应最终总价报价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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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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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最终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此表请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多准备几份,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以便在磋商时报价使用。(此表可不装订于响应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