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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教育局(习水县科学技术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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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习水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YLZB2021/107号
  • 采购预算: 0元
  • 最高限价: 0元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 2021-12-15 至 2021-12-17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习水县政府采购审批表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习水县教育体育局
  • 项目联系人:邓书松
  • 联系电话:0851-22791000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昱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马胜、姜维
  • 联系方式:0851-85809209
  • 五、附件

  • 习水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需求公示.pdf
习水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原材料 配送服务项目 需求公示 采 购 人: 习水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昱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12 月 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供应商需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 件(扫描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 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a.提供 2021 年第三季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 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b.提供 2021 年第三季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对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未被 列入上述名单的承诺或提供相关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购买文件之日至递交文 件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参数: 一、县级“四统”采购配送学校名单 包 1:习水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一片区; 含东皇街道、九龙街道、杉王街道、马临街道、隆兴镇、民化镇、土城镇、 同民镇、醒民镇、习酒镇、回龙镇、三岔河镇、程寨镇。共计 13 个乡镇(街道) 37 所学校):第五小学、第七小学、第十小学、第九小学、图书小学、白坭小学、 思源中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中学、马临向阳小学、隆兴中心小学、隆兴中学、 隆兴柑甜小学、隆兴庙坪小学、民化中心小学、民化中学、民化三元小学、民化 小学、土城中心小学、土城同维小学、习水三中、同民中心小学、同民中学、醒 民中心小学、醒民中学、习酒中心小学、习酒中学、习酒临江小学、回龙中心小 学、回龙中学、回龙周家九年一贯制、回龙向阳小学、三岔河中心小学、三岔河 中学、程寨中心小学、程寨中学、程寨中山小学。 包 2:习水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二片区。 含官店镇、桃林镇、二里镇、永安镇、二郎镇、桑木镇、双龙乡、坭坝乡、 寨坝镇、大坡镇、温水镇、仙源镇、良村镇。共计 13 个乡镇 44 所学校):官店 中心小学、官店中学、官店里师小学、桃林中心小学、桃林中学、桃林沙溪小学、 二里中心小学、二里中学、二里红工小学、二里兴隆小学、永安中心小学、永安 中学、永安天楠完小、二郎中心小学、二郎中学、二郎庆丰小学、二郎莫洛小学、 桑木中心小学、习水四中、桑木土河小学、双龙中心小学、双龙中学、坭坝中心 小学、坭坝中学、寨坝中心小学、寨坝中学、寨坝两路小学、大坡中心小学、大 坡中学、大坡龙灯小学、温水中心小学(含三校区)、星文小学、习水二中、温 水平原小学、温水娄底小学、温水大水小学、仙源中心小学、仙源中学、仙源鲁 城小学、仙源黄龙小学、良村中心小学、良村中学、良村大安小学、良村吼滩九 年一贯制。 二、技术服务要求 1、基本原则 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 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 2家中标配送企业,由配送企业以“四统”(统招、统购、 统配、统送)形式组织采购配送。统招,即由县教育局组织采购确定中标配送企 业。统购,即学校(园)食堂所需食材统一由中标配送企业进行采购。统配,即 中标配送企业按照县教育局牵头制作的食谱要求统一搭配所需食材。统送,即所 需食材由中标配送企业统一按时保质保量送达学校(园)食堂。 2、配送范围 2.1、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实行划片管理,共划分为两个片 区。划片名单内的学校所有食材实施县级“四统”配送。包 1 中标人负责配送一 片区,包 2 中标人负责配送二片区; 2.2、其他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幼儿园)的大米和菜籽油实施县级“四统”, 由中标的各配送企业按照划片原则负责配送。其他食材由乡镇(街道)营养改善 计划领导小组参照县级“四统”原则实施集中采购,也可组织实施定点采购,原 则上其他食材全部在本地采购,以确保校农结合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3、配送内容 3.1、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原(辅)材料为以下项目:大米、食用 油、调味品、肉、禽蛋、蔬菜、豆制品、水果、牛奶、面包等食品(具体质量要 求详见-原(辅)材料技术及质量要求表); 3.2、做到日配送,并按采购人要求按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3、原(辅)材料技术及质量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技术及质量要求 1 大米 质量达到 GB/T1354-2018 标准,国标一级及以上,拥有 SC 食品质量 安全认证,25 公斤/袋或 50 公斤/袋.米质为细长型,颗粒饱满,有 清香味,无麸皮等杂质,碎米占比少。严禁提供陈化米。 2 食用油 非转基因食用菜籽油,质量达到 GB1536-2004 标准,国标压榨三级及 以上,并拥有 SC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每瓶 5 升或以上。菜籽油具有 菜籽原油的固有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塑化剂不能超标。 3 蔬菜、水果 蔬菜水果,叶类菜要求新鲜,无黄叶;茄果类无空心,黑心,无黄斑, 内部变稀等;尽量少用反季节蔬菜。农药残留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 4 肉 新鲜肉类(牛肉、羊肉、猪肉、鸡肉、鸭肉等),肉有光泽,新鲜气味 正常,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肉不能是冷冻肉,必须清洗干净。 5 禽蛋 要求外壳完好、新鲜,大小均匀,无沉腐味,有产地证明、检疫合格 证明,包装成一板(箱)或整件配送。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的标准。 6 其他(包含调 味品、面包和 糕点、豆制 品、米面、米 粉等) 调味品类产品,供应商需提供 3 个以上(含 3 个)品牌供采购学校 自主选择。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的标准。 7 牛奶 牛奶颜色乳白,乳香清淡,口感稀薄,闻起来香味很淡,入口后有淡 淡的奶香。加热后不挂杯。符合国家标准。 4、供餐标准、质量及方式 4.1、供餐标准 4.1.1、义务教育阶段。早餐:3元/人/餐(家庭承担),中餐:6元/人/餐 (家庭承担 1元,国家补助 5元),晚餐:5元/人/餐(家庭承担); 4.1.2、学前教育阶段。(1)依托义务教育阶段食堂搭餐的附设学前班,每 餐次按义务教育阶段的供餐标准执行。国家补助每生每天 3元的营养午餐,不足 部分由家庭承担。(2)独立幼儿园,国家补助每生每天 3元的营养午餐,不足部 分的餐(点)按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家庭承担; 4.1.3、若供餐标准和要求因政策性调整,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4.2、供餐质量:营养午餐至少“三菜一汤”, 粗细荤素搭配、营养均衡; 4.3、供餐方式:由学校食堂就地提供熟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提供的 师生餐(点),由食堂工人在学校(园)食堂加工制作成熟餐后就地供餐; 5、配送要求 5.1 中标配送企业应当与县教育局签订配送服务协议,服务总期限为五年, 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签订”; 5.2 中标配送企业必须严格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5.3 中标配送企业做到“五统一”(统一工作标识,统一工作服装,统一规 范服务,统一质量承诺,统一配送流程)和“五放心”(质量放心、安全放心、 服务放心、供给放心、计量放心); 5.4 包 1、包 2中标供应商要分别建立配送中心,配送中心必须符合配送标 准,达到食品安全、运输安全和快捷要求。必须根据学校(幼儿园)每周的学生 营养餐食谱按时保质保量配送食材; 5.5 配送的所有预包装食品由教育局确定品牌、等级、规格等,严格落实索 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制度; 5.6 为确保食材安全、新鲜,建立食材溯源体系,食材的采购要有产地证明 及质检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食材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要求,且在 有效保质期内; 5.7 中标配送企业要确保采购本地或本省农产品占比 90%以上,确保完成“校 农结合”工作目标任务; 5.8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当月要求的货物清单进行配送,需严格按采购人要求 时间进行配送。如遇采购人需紧急采购时,应于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进行紧急 配送。 5.9 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 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所有原材料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 为 48 小时,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丢弃。 5.10 供应商须安排本单位固定人员对本项目实施配送,确保食品安全。食 品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以当日需求计划总量两倍价 款赔付当日损失,同时将对责任食品供应商进行处罚。 5.11 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 配送货物。 5.12 供货商确定专人配送,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思想 素质高、没有犯罪记录。 6、定价机制 6.1、县级“四统”所有原材料结算价格,坚持“随行就市”原则,由县教 育局成立市场调查组,适时开展市场调查,按市场零售价格下浮 10%作为结算价; 6.2、乡镇(街道)集中或定点采购原材料结算价,由乡镇(街道)营养改 善计划领导小组成立市场调查组,适时开展市场调查,坚持“随行就市”原则确 定结算价; 6.3、国家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按照校财局管要求,实行报账制度。由家 庭承担的一日三餐伙食费,学校应当及时缴存单位对公账户,按照校财局管要求, 纳入单位往来科目核算,实行报账制度; 6.4、为保证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全部用于学生伙食,食堂工勤人员 的工资支出、按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劳务补贴、添置维修各种燃具、炊具、 餐具、冷藏设备、交通等相关费用由县级财政经费予以保障,不得从学生伙食费 中开支;食堂煤水电等相关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补贴。 6.5、学校领导陪餐与学生营养餐同餐同价,实行自费制度; 7、食堂管理 7.1、供应商若中标后须在习水本地成立具有劳务资质的子公司,负责招聘 食堂从业人员并与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学校食堂需依 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7.2、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要以 100:1 的标准(学生人数不足 100 名的配 1名工人)的配齐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由中标供应商成立的劳务 资质的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县教育局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由劳务公司派 遣至各学校食堂,由学校管理使用,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福利 由劳务公司发放,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五险一金”由劳务公司代扣 代缴; 7.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每年全面实施健康 体检; 7.4、学校建立管理考核机制,负责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7.5、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工人工资(含 2 月、8 月假期生活费 补助)及“五险一金”由县人民政府财政负责,纳入县级财政足额预算;各营养 改善计划学校添置、维修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等设施设备资金,每 年由县财政局纳入年度据实预算、使用。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资产全部纳入学 校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7.6、食堂从业人员职责: 7.6.1、对各学校食堂餐食准备、加工、制作、分发; 7.6.2、保证厨房、餐厅的卫生清洁,橱具、餐具的清洁和基本维护; 7.6.3、保证学校食堂按时日常三餐供应,确保餐食安全及日常工作运作中 的用气、用电、用火安全;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供货时间从 2022 年春季学期开始,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送货,为期 5年。合同根据供货商服务质量采取一年一签,采购人仅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向供 应商进行采购,不对具体数量做任何保证。若采购过程中未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 供货或未按相应文件承诺执行,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续签合同。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 按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及相关标准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 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将在供应商缴纳的 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点金额作为罚款。 三、售后服务 1、因产品质量问题,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采 购人处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 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2、发生食用中毒事件时,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做好 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就餐者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赔偿, 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 法律责任。 四、质保期:按国家要求执行。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按月向配送企业据实结算。 六、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包 1、包 2中标人须向习水县教育体育局指定账户交纳 300 万 元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结束后无任何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 七、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八、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对以下事项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所购入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采购 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配备农残快速检测仪,对所供的每批次蔬菜和水果进行农残检 测,检测不合格的货物严禁配送。 2、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 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食品标签、说明书文字清晰。质保期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规定。 3、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并且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 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加工、配送、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 供应商负责。 5、所有供给的食材须为非转基因的食材和由非转基因食材原料加工的食品。 6、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 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 7、若采购人有对口扶贫需求时,须优先采购帮扶对象产品。 8、为确保本项目质量和安全,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如出现转包或分 包,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或终止采购合同,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 及按违约处理。 9、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 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 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合同终止。 10、投标供应商可同时投报 2 个标包,但只能为一个标包的中标人,若出 现同一家供应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中排名第一的情况,则按照投标标包靠 前的顺序来确定中标供应商,该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其他标包顺延至第二供应商 为中标供应商。 11、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商议。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 2021.X.X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供应 商 1 供应 商 2 供应 商 3 供应 商 4 技术分 (20 分) 采 购 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方案(包含但不 限于①采购渠道选择②采购时间③食 材初加工措施④采购质量保障措施⑤ 临时性采购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分,内 容齐全合理、详细完整的得 3-2 分,方 案比较完整,合理的得 2-1 分,方案不 完整详细的得 1-0.1 分,未提供本项 不得分。 0–3 分 配 送 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①包装措施②运输方式③保存措 施④配送计划⑤装卸安排⑥配送设备 保障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详细合理, 0–3 分 计划周详的得 3-3 分,方案比较详细周 详的得 2-1 分,方案明显有缺项漏项 的得 1-0.1 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 得分。 卫生 保障 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卫生保障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①包装卫生② 初加工保障③ 卫生检测④储存措施等)进行评分,方 案考虑周全能保证食材卫生的得 4-2.5 分,方案不够周全的得 2.5-1.5;方案 有缺漏的得 1.5-0.1 分,未提供方案 的本项不得分。 0-4 分 应急 预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 案(须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安全事故分 析②预防措施③应急处理小组 ④处理 措施⑤监督管理等)进行评审。 每提 供一项得 0.8 分,最高得 4 分,未提 供不得分。 0-4 分 食堂 管理 方案 及措 施评 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食 堂管理方案及措施进行评价(须包括但 不限于①管理体系及制度;②人员招聘 方案;③劳务服务方案;④人员培训方 案;⑤应急预案;⑥增值服务等)进行 评审。 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6 分,未提供不得分。 0-6 分 商务分 (80 分) 业绩 (投 标截 止时 间前 1、配送业绩:供应商提供类似与学校 食堂签订的食材配送协议业绩的,一个 得 5 分,最多 15 分; 2、食堂经营管理业绩:有从事过学校 食堂经营管理类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 0 – 19 分 三年) 个得 2 分,满分 4 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 团队 配备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有营养配餐 师的得 3 分,最多 3 分。(营养师需提 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务用工合同 复印件、公司 2021 年为其缴纳连续三 个月社保证明。缺漏项不得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有公共营养 师的,一人得 3 分,最多 6 分。(营养 师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务用 工合同复印件、公司 2021 年为其缴纳 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缺漏项不得分)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有食品安全 检测员的,一人得 3 分,最多 3 分。(食 品安全检测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 印件、劳务用工合同复印件、公司 2021 年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缺漏 项不得分)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有食品安全 专职管理员的,一人得 3分,最多 3分。 (提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从业 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公司 2021 年 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务 用工合同复印件。缺漏项不得分) 0-15 分 配送 车辆 供应商具有8辆及以上物资配送车辆的 得 10 分,具有 5-8 辆配送车辆的得 5 分,少于 5 辆的不得分。 注:1 投标人的配送车辆若为自有,车 0 – 10 分 辆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复印 件、车辆保险保单、车辆正面、厢内彩 色照片,其中正面照片应有车牌号且车 牌号与行驶证车牌号相符,不提供不得 分。 2、若投标人的配送车辆为租赁,必须 是从正规租赁公司租赁的车辆,车辆证 照必须齐全。车辆应满足食材配送要 求,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方的相关资 质(租赁公司营业执照、行驶证、车辆 照片、发票、车辆保险保单复印件,中 标后提供原件备查),租赁时间不得少 于本项目服务期,不提供不得分。 配送 场地 供应商在习水县内具有配送场地(习水 县内设有公司或分公司)或中标后承诺 在习水县内设置配送场地的得 8 分。 注:(1)若供应商为在习水县内设有公 司或分公司的,需提供配送场地的购房 合同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若供应商为承诺中标后在习水 县内设置配送场地的,需提供承诺书原 件(不提供不得分),且须在签订合同 前落实相关手续并提供证明材料,若无 法提供证明材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0-8 分 企 业 实力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认证证 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质量 管理认证证书的得 8 分,缺项不得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0 – 28 分 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具备充足的供货资源:提供 与种植(养殖)大户或合作社或农产品 基地等签订农产品采购协议,一个得 4 分,最多 20 分。(提供协议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政策性加 分(5 分) 节 能 环 保 加分 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 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 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 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 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 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 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 0-2 分 少 数 民 族 加 分 ( 3 分)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 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 (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 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 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0-3 分 得分 105 分 评标专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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