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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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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2021年医院食堂服务商招标服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21-028-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2021年医院食堂服务商招标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羊坊村819号201室至218室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沪南公路8888号1号楼101-105室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羊坊村819号201室至218室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羊坊村819号201室至218室 911101067832460652
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沪南公路8888号1号楼101-105室 91310000752473943Q
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羊坊村819号201室至218室 911101067832460652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优惠率 优惠条件 服务要求
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餐线、二楼称重自助、清真餐和手术室区域 / 39% 经营模式:基本伙食、套餐、零点、风味小炒、清真、自助餐、咖啡和熟食等。
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科室送餐区域 / 28% 经营模式:基本伙食、套餐、零点、风味小炒、清真、自助餐、咖啡和熟食等。
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咖啡和熟食区域 / 20% 经营模式:基本伙食、套餐、零点、风味小炒、清真、自助餐、咖啡和熟食等。
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0% 就餐面积:一层职工就餐面积为626平米左右,可同时容纳480人就餐
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35% 经营内容:制作营养食堂食谱所及饮食并完成打包初分发服务

项目用途:自用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牟文斌 、朱玉群 、李海涛 、李东生 、顾立国 、付彦来、杜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23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收取。 01包:100*1.5%+350*0.8%=4.3万元 02包:100*1.5%+250*0.8%=3.5万元 03包:100*1.5%+100*0.8%=2.436万元 总计:10.23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4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8号

联系方式:付彦来,85231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424室

联系方式:周连妹、鲁先礼、张良武,010-82250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连妹、鲁先礼、张良武

电 话: 010-82250125

招标文件.zip

政府采购 服务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2021 年医院食堂服务商招标服务 招标编号:ZXHD21401 包号:01 包名称: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21 第三章 投标邀请书..................................................................................................51 第四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5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0 第六章 服务需求....................................................................................................100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107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网上登记的代 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者自然人。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4 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且由本企业提供服务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1.4.1 投标标的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非中小企 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 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预留份额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4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2 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5 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为中 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5.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 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 人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 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3 1.9.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9.2 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1.9.3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9.4 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2. 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 项目预算金额、本包预算金额和最高提成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所报费率超过对应项最高提成比例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 无效。 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 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 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 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 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章 投标邀请书 第四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六章 服务需求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5.2 投标须知资料表与编排在后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有澄清 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4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 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 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7. 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 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服务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 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8.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 5 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均应符合国家标准。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 务及技术文件”组成(详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具体要求,其中第 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记录”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 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 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 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 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 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费率(比例)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 投标人所报的大餐线、二楼称重自助、清真餐和手术室区域提成比例、 咖啡和熟食区域提成比例、科室送餐区域提成比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 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 11.3 投标人所报的比例不能有区间,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 一部分。 12.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 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0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1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2 条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 (5)存在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6)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事实的。 12.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银行转账、保函、支票,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 其他 形式; 外埠:银行转账、保函,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 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正本。 12.4 投标人没有根据本须知 12.1 和第 12.3 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支票 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 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 入账一般需要 4-5 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 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 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 22.2 条相关规定处理。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 7 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 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 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 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 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 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 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 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 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或“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 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若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文档不一致,以纸 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 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 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投 8 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的签字、盖章必须在招标文件要求 的位置进行签字、盖章。 未按招标文件上述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 无效。 14.3 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并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 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 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 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两个部分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封皮正面标明“第一 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 样。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15.2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名称及包号(如 有)、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3)投标文件封皮正面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字样。 15.3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16. 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 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 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9 17.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 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接收单位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接收人姓名 17.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规 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满足上述要求的修 改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 除投标人不足 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 概不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 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 分,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 10 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 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 回避申请。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 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 资格审查表)。未通过资格审 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证明文件未装在“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 文件”中的,将被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 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 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 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 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 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11 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负责评标工作。 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 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 响应(详见 符合性审查表)。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 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 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按照第 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3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 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请详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12 21. 投标偏离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 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2. 无效投标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 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 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22.2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 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 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 (7) 不满足招标文件标注“*”的重要条款的; (8)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9)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 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 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 13 七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 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 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交了监狱企业声明 函并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交了残疾人福利企业单位声明函的 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 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4.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被拒绝: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 保密原则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 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 确定中标 14 26.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 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详见第七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并列(详见第七章)。 27. 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 选人。 27.2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8. 采购任务取消 当采购任务取消时,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有权拒绝任 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9. 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29.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 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 合同的组成部分。 29.2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 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 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 1)。经采购人同意, 中标人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 31.2 中标人除 31.1 规定的情形外,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 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 2)。 31.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0 条或 31.1 条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 15 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 预付款 32.1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以向中标人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 具体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32.2 中标人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 中标人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 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 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 33. 招标代理费 33.1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按照投标须知资 料表规定执行。 33.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附件 6 填写缴 纳招标代理费承诺书,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保证提 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信息提供错误而导致发票无法抵扣或 无法入账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4.1 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 担保和融资担保。 34.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4.3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4.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5. 廉洁自律规定 35.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 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5.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 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 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3 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机构的反腐倡 16 廉监督电话/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6. 人员回避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 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均可以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 在签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 (zhongxinghengda422@163.com)。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 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 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7.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 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 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 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 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或未以纸质版现场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 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 联系电话:822522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号元辰鑫大厦 E1座 424室 17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 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 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 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 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 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 (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 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 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 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 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 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 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 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18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 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 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 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 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 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 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9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 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 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 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 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 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 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 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20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21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9、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注: 1.第一部分只装订上述要求的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其他相关资 料请请勿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应装订在第二部分。 22 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投标报价 (费率%)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投标保证金 备注 大餐线、二楼称 重自助、清真餐 和手术室区域 总流水 的 % 咖啡和熟食区域 总流水 的 % 科室送餐区域 总流水 的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23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 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 (董事 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25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 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处理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 回、修改等投标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之日终止,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26 注: 1.自然人投标或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须提供自然人 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非自然人投标或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且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后应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 效投标被拒绝。 3.非自然人投标或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应提供被授权人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 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如被授 权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退 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等,投标单位出具的说明不能作为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未提 供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 27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 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上年度(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2020 年)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证 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 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 原件的权利。若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无效等规定,则应在投标文件正本 中提供原件,否则将视为资信证明无效。 3.成立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可出具承诺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格式自拟)。 4.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28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说明: 1.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 9.1 条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29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说明: 1.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30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 1.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31 8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不需提供针对第①项的证明文件,以资格审查前时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 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 9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33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书 2、成本测算书 3、技术规格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招标代理费承诺书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7、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 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9、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10、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 10 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11、其他相关文件 34 1 投标书 致: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 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公司保证参加本 次投标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3)我们完全理解招标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条规定,我方承诺,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 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 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35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36 2 成本测算书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格式自拟。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37 3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注:投标人应对该第六章服务需求第三项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一项不满 足将在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部分扣除 相应分值,如投标人未对第六章服务需求第三项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 仅填写全部响应等,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并认为其在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部分不得分。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38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进行应答,否则视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 商务条款。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39 5 招标代理费承诺书 致: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1.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中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将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下文 (请填写① 或 ②)向贵公司支付 应由我公司缴纳的项目招标代理费用: ① 同意从我公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元中扣除我公司应缴纳的项目 招标代理费用; ② 以银行转账形式重新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公司缴纳的项目招标 代理费用。 2. 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中获得中标资格,招标代理 费支付后,请贵公司按照方式 (请填写① 或 ②)开 具发票: 1 招标代理费开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名称: 公司税号: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2 招标代理费开票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 公司名称: 公司税号: 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信息提供错误而导 致发票无法抵扣或无法入账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方法定名称: 40 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姓名: 移动电话: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及承诺方盖章: (承诺方盖章) 日 期: 41 6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支 票形式递交保证金的的应提前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 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 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 保形式的,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 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如投标人采用合格的投标担保函,其 投标文件中不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特别提醒: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 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 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 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 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第 一章投标人须知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4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 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 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 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 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43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 (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 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 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 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 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 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44 7 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投标过程中不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 物品的行贿行为,不存在试图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2.我公司未存在串通投标情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失实,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情形,我 公司投标保证金自动放弃,若我公司取得了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 标资格,同时我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45 8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格式自拟) 备注: 1.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 公章: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2.投标人如无关联单位也应提供相关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46 9 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9-1 中小企业声明函 9-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 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 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 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根据企业现在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注 2: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 注 3: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 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 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如适用) 47 9-1-2 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 本单位□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活动提供监狱企业承接 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 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如不适用可不提供。 48 9-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是/□ 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如不适用可不提供。 49 9-2 业绩 50 9-3 体系认证证书 51 10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如有需提供,没有可不提供。 52 11 其他相关文件 如:重点难点分析、服务方案、食谱评价、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评价、服务团 队、应急预案等。 53 第三章 投标邀请书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受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委托,对 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ZXHD21401 2.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性质:服务 用途:自用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 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领购方式: 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5: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领购方式: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 CA 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 阅“用户指南” 一 “操作指南”一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 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 54 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 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证书驱动下载: ①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工具下载”一 “招标采购 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②CA 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③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6.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7.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 (北京时间)。 8.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元辰鑫大厦 E1 座 405 室 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与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 公司联系。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院元辰鑫大厦 E1 座 424 室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82250125 传 真:010-82252237 电子信箱:zhongxinghengda422@163.com 联 系 人:周连妹、鲁先礼、张良武 开 户 名: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 0200025619200063450 采 购 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 8号 联系方式:010-85231797 55 第四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 购 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 8号 联系方式:010-85231797 1.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元辰鑫大厦 E1 座 424 室 业务联系人:周连妹、鲁先礼、张良武 电话:010-82250125 传真:010-82250125 1.3.4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1.4.1 所属行业:餐饮业 1.4.2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4.3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否 1.5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1.5.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2.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1217 万元(两年) 本包预算金额:450 万元(两年的提成金额) 本包最高提成比例: 1)大餐线、二楼称重自助、清真餐和手术室区域提成比例:提成 比例不得超过总流水比例的 39%; 2)咖啡和熟食区域提成比例:提成比例不得超过总流水比例的 25%; 3)科室送餐区域提成比例:提成比例不得超过总流水比例的 30%。 注:投标人所报费率不得高于上述对应最高提成比例,否则将导 56 致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5.4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是,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1 如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多个包。 9.1 1.提供 2021年 4月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人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 得税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 2021年 4月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 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加 盖单位公章。 12.1 保证金形式: ?保函正本 ?银行转账 ?支票 ? 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保证金数额:90000 元 保证金收款人: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200025619200063450 注:投标人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汇款时备 ZXHD21401/01 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 入账。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 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 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 4-5 个工作日。如投标人 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 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 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第 22.2 条相关规定处理。 57 1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14.1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5份; 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内含第一 部分和第二部分,U盘形式)。 16.1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18.1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元辰鑫大厦 E1 座 405 室 19.2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 一个小时。 23.2 评标方法:适用(2) 27.1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 27.2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31.1 履约保证金 金额:12 万元 形式:电汇或支付 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退还时间:合同期满后 30 日内 33.1 是否由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招标代理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 价格【2003】857 号文的计算方法。 招标代理费收费基准价为本包的最高限价。计算公式:本包预算 金额*费率 □ 万元 支付形式:银行转账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 34.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58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 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1.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电话: 58528799 传真:58528448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2.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 28层 联系电话: 59705600-6950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35.3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 010-82252237 37.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59 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 名称 审查项目 结论 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 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 3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特 定的资格 条件 合格投标人 的其他资格 要求 注:1.上述审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对应项的具体要求。 2.本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并如实填写。 3.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合格。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甲 方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乙 方 : 合同期限: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61 合同签订主体: 甲 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 8 号。 邮 编:100020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项目联系人: 职务: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乙 方: 工商注册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号: 地 址: 注册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职务: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职务: 电话: 传真: 开户名: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账 号: 税务登记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2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对位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本部(简称“朝阳医院”或 “甲方”)职工餐厅的经营管理权。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在本合同期内 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取得依据法律规定开展餐饮经营管理和供餐服务所需的所有国家、 政府、行业、协(学)会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法许可及批准资质证件,并在餐饮经营管 理和供餐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具有诚信经营并具有现代管理和服务理念和能力。 2、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获得乙方提供的安全、卫生、质优、 价廉、方便、实惠、具有较高档次且令人满意的食堂餐厅管理及餐饮服务,乙方为甲方 提供符合甲方及其职工各种要求的食堂餐厅管理及餐饮服务。 3、乙方保证:乙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 经营能力及丰富经验,无违法及不良诚信记录,能够实现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并严 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的要求。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友好自愿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 方职工食堂(除明档小吃区外)提供餐厅管理和提供餐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下 简称“本合同”)。 一、 定义 1、合同:系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本部职工食堂餐厅合作管理和供 餐经营服务合同。 2、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职工餐厅(除明档小吃)经营管理 服务和就餐服务(以下简称“餐饮服务”)。 3、乙方员工:系指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所派出的管理人员和服务员。 4、服务费:系指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期间,由乙方所承担其员工包含劳动工 资以及乙方依法交纳的税金、食品卫生检查、质量监督、财务管理等项开支及营业利润 在内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员工保险费、加 班费、体检费、培训费、员工工装费、劳保洗理费用等。 二、委托经营管理及餐饮服务 1、服务场地:甲方本部职工食堂餐厅(除明档小吃区域外),位于首都医科大学 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本部)(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 8 号朝阳医院院内),甲方无偿提 供乙方使用面积为 1669 平米左右的经营区域,分上下二层。其中:一层厨房面积 500 63 平米左右,售饭厅 190 平米左右,一层用餐厅 626 平米左右,可同时容纳 480 人就餐。 二层两个包间,面积 72 平米左右,二层用餐厅 240 平米左右,厨房 41 平米左右,可同 时容纳 150 人同时就餐,手术室 179 平米左右,可同时容纳 80 人就餐,乙方为甲方进 行食堂餐厅管理和提供餐饮服务,同时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各区域 的用途。 2、服务对象: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在编正式职工、非在编职工、学生、 实习人员、进修医务人员及合作单位人员,对于其他外来人员不得提供就餐服务。 3、服务规模:早餐 400-900 人,午餐 1600-2400 人,晚餐 300-500 人,日均就餐 2200 至 2800 人次。 4、服务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年。 5、经营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早餐、中餐、值班餐、晚餐及夜班用 餐,手术室、导管室及其他科室外送、自助餐午餐等餐饮服务。 6、经营模式:基本伙食、套餐、零点、风味小炒、清真、自助餐、咖啡和熟食等。 三、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发放就餐卡人员提供饮食服务,现场只支持刷卡服务,不收现金, 服务内容:早、中、晚及夜班用餐、零点、自助餐、值班餐、回民餐、手术自助餐、客 饭招待及为医务人员送餐。可提供主食、熟食外卖服务,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等相关供 餐服务,在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时,根据医院要求,提供特殊的就餐服务(如美食节)。 2、乙方除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第 1 目规定的食堂供餐服务外,必须还 专门提供符合清真标准的饭菜。 3、除早中晚供餐时间固定外,其他夜班用餐等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应甲 方职工加班、夜班等工作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职工的外卖订单后需立即为其提供 相应服务,但根据订单数量为乙方留有必要的加工制作时间 ,但最晚应在接到订单 后 1 小时内送到。 4、饭菜必须现做现卖,批量制作时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营养和温度, 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保证饭菜均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协(学)会、企业的各种强制 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和行业通常标准以及日常生活标准,不使用过期、变质、不新鲜、 不卫生、二次加工的食材,不将剩余的食品二次加工再销售给甲方就餐职工,保证饭菜 加工成熟,且没有异物。同时,盛装饭菜的器皿和制作饭菜的灶具每次使用后应进行清 64 洗消毒,必须保证干净卫生,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协(学)会、企业的各种强制性 标准、非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和通常使用标准。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一周食谱,并提前 2 天公示食谱。如甲方对此有异议,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调整,同时一个月的食谱尽量做到不重样,否则乙方应 支付甲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按重样菜品例数 和天数计算,每天每个菜品扣除 1000 元。 6、严格执行饭菜出品时间和分餐服务工作,按甲方就餐时间的规定准时开餐, 每餐所提供食品在开餐前 5-10 分钟内布置完毕,乙方必须每日在早上 6:30 前、中 午 10:30 前、晚上 16:30 前将需供应饭菜准备完毕,并进行保温处理。基于供餐 事关重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拖延供餐。 7、合理安排食堂供餐服务人员及服务人员,认真做好用餐人员的分流工作,避 免用餐人员因等候时间长出现拥挤混乱、延误就餐等现象。 (二)服务标准 1、乙方对用餐人员采用刷卡形式,值班餐、加餐凭券就餐,禁止支付现金就餐。 2、自助餐厅的午餐为称重的形式收取餐费,即:以职工购买食物的重量计费并 刷卡收取。对于自助餐厅的餐价标准,甲方有权根据当时的物价水平、成本耗费及 季节特点等情况进行定价,并且原则上应低于市场价的 30%。 3、根据伙食要求双方进行协商制定供餐的各种食品价格,按双方约定的投料率 并参考食材成本等情况定价,原则上价格应低于市场价的 30%。每周食谱、菜品售 价由甲方人员审定后方可出售,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调整餐价和菜谱,且最终定 价权归甲方。同时,乙方需每月随机对 20 种食品的售价和市场价进行比价,并将比 价结果在职工食堂显著位置公示,同时还需写明市场价来源。乙方必须保证公示内 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甲方对此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乙方需根据甲方提 出的异议和要求进行调价。 4、供餐标准: 4.1 对于零点餐,乙方必须提供单价为 2-5 元基准菜价的菜品,素菜、荤素菜、 荤菜必须符合投料量和出成量的标准。 4.2 临时接待餐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4.3 员工早餐每天不少于 20 个品种,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油条、糖油饼、包子、 烧饼、花卷、馒头、煎饺等面点类;豆浆、小米粥、大米粥、豆腐脑、馄饨、牛奶、 65 汤面类;咸菜、小菜等,每天调整不少于 5 个品种,每月进行更换一次。乙方免费 供应调味品和不少于 2 种以上的小菜。 4.4 员工零点大餐厅:午餐、晚餐菜类为 10 荤(含半荤)、5 素,并供应水果至 少每人每天至少一种,风味套餐 5 种,免费供应汤、粥、咸菜、酱豆腐等调味品, 另午餐供应米饭、馒头、花卷及发糕等主食(不少于 8 个品种),并免费提供一种 汤。 4.5 员工自助餐:菜类为 6 种凉菜、10 种热菜,并供应水果或酸奶 2-3 个品种, 供应汤、粥、咸菜、小菜、酱豆腐等调味品,另午餐供应米饭、馒头、花卷及发糕 (不少于 6 个品种)等主食。 4.6 供应外卖自制食品,酱制、熏制熟食不少于 10 种,馒头、包子、烙饼、花 卷、蛋糕、西点等不少于 6 种。 (备注: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 材料的菜品,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其中蛋类、奶类、水果、甜 点作为素菜处理) 4.7 清真标准:严禁使用猪肉类产品,早餐和午餐菜类不少于 8 种,午餐供应米 饭、馒头等主食,面条和小吃类不少于 4 种,晚餐和周六、日保障品种减半。 4.8 乙方必须保持食堂餐厅环境的整洁、干净、美观,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国家、 北京市、行业、协(学)会的强制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及通常标准 要求规定和甲方的要求以及合同约定。每次用餐结束后应及时打扫清洁,并保证餐 厅内干净卫生,没有异味,没有蚊虫老鼠蟑螂、桌面没有油污,地面没有垃圾并确 保整洁干净,如就餐人员发生摔伤及各种意外,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地区、行业、企业有关食品、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的餐饮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等情况。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经营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工会、伙委会每月不定 期单方进行一次伙食满意度调查(具体见附件 2),该最终的调查结果作为评价乙方服 务质量的依据和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4、甲方有权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66 4.1 主副食品清洗、加工、制作、销售情况; 4.2 餐厅、厨房、冷库、灶具、厨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安全、卫生等情况; 4.3 经营场所灭虫、灭鼠等情况; 4.4 各岗位人员有无履行本合同的资质、上岗证和操作水平情况; 4.5 甲方工作人员的卫生、操作、服务情况; 4.6 销售食品的卫生、营养、味道等状况; 4.7 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情况; 4.8 水、电、气、低耗品的使用情况; 4.9 餐厅、厨房安全消防及安全、生产等情况; 4.10 其他情况。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乙方应配合并积极整改和更换。 6、甲方职工就餐卡以外的订餐、送餐和宴会服务,必须经过甲方主管食堂科室的 负责人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人提供订餐、送餐和宴会服务。 7、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发生与本合同事项有关的收入和成本耗费情况。 8、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任何问题,甲方有权根据本 合同附件 3《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及奖惩措施》要求乙方支付罚款(违约金)并整改。 9、甲方对乙方服务人数进行监督,乙方现场服务人员不得少于 65 人,如现场人员 不足,每少 1 人,罚款 8000 元,少 2 人 16000 元,依次类推。 (二)甲方义务 1、为使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餐饮服务合法,甲方须及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工商、 卫生、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负责及时提供相关的场地使用证、消防合格证、环保合格 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对此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因乙方原因导致 无法办理上述餐饮服务所需证件,则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如需其他 相关证件则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为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需进行的准备或其它工作,提 供合理的进出服务场地的方便,但不能占用和影响甲方日常运营正常工作及患者就诊需 要的场地。 2、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将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常状态 进行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因甲方上述行为虽经乙方努力仍不能供 餐或按时供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7 3、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减少就餐员工食品浪费的工作。 4、甲方应教育自己的员工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护甲、乙双方财产,尊重乙方 工作人员的劳动。 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承担每月职工餐厅实际发生的水、电、气等能源费 用的 80% ,另外 20% 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应当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厉行节约, 如发现有故意浪费现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及数额详见附 件 3《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及奖惩措施》)。 6、甲方负责餐厅物料、灭蚊虫、垃圾清运的费用,但日常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 限于清洗用品、药品和工具、办公用品、小于 1000 元的厨具和一次性餐具等)的费用 由甲乙双方分摊,甲方分摊 60% ,乙方分摊 40% 。 7、甲方负责餐厅房屋基础设施维修和烟道清洗费用,设备设施、非一次性餐具和 厨具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总费用的 20% ,其余 80% 由甲方承担。 8、为乙方在甲方餐厅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部分员工(值班人员)7 间宿舍(50 个床位),地址位于职工食堂东侧。 9、甲方负责乙方职工食堂餐厅的原材料采购及库房管理,并由甲方直接向供货商 支付原材料的费用,供货商自行直接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国家规定正式税务发票。 10、除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 5、6、7、9 项及第七条第 2 款规定的费用外, 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本合同项下食堂餐厅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经营、自主管理本合同所涉 及的餐饮服务,但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 3、当餐厅的就餐人数出现较大变动(增加或减少 500 人以上)时,如甲方事先 知晓则需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因甲方在事先知晓但未能提前 通知而导致的就餐问题或相关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之外的额外服务时,应当提前通知乙 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把卫生质量关, 68 为甲方员工提供符合健康和卫生标准的膳食。 2、乙方保证本合同涉及范围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并 承担在本合同项下食堂餐厅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消防 安全、各种侵权案件、治安刑事案件等)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第三人 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等各种损失。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乙方 应当及时做出响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管人员的工作。 4、乙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向甲方提供供餐服务,保证所有与供餐相关的物品 采购的进货渠道正规,杜绝假、冒、伪、劣、变质、过期的商品。 5、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保证所有餐具、用具符合相关的 卫生标准。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投诉,一般性问题在接到甲方的建议或投诉后 24 小时(或更快)内进行处理并保证处理完毕;对于较复杂问题在在接到甲方的建议或投 诉后 72 小时内予以处理并保证处理完毕。 7、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情况时,双方应当及时 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乙方能正常供餐。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同时,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 不得委托、转租、转包或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变相转租、转包、委托本合同的任何 部分。 9、乙方负责与其委派到甲方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建立聘用、用工、 劳动或劳务关系,乙方自行承担其委派到甲方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 社保等各项的全部费用,并依据法律规定为员工支付各种费用,同时自觉接受和服从甲 方设立的供餐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 10、乙方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者在甲方提供的场所内发生侵权、刑事案 件、意外摔伤、死亡等所有被侵害或者侵害他人的事件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 任何责任,其发生的所有赔偿也由乙方承担。同时就餐人员在乙方服务区域内发生摔伤 等安全事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承担因发生食物中毒、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等一切风险及责任。。 1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13、甲方无偿提供现有设备、设施、物品(包括厨房、餐厅专用设备设施、收银设 69 备、桌椅、厨杂、餐具及其配置设施等给乙方使用。乙方进驻时经清点后在甲方所列清 单上签字验收。签收后上述厨房设备及设施的仓储、管理、维修和保养责任由乙方负责, 相关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各自支付 。 详见附件五:《职工食堂餐厅“低值易耗”在用一览表》、《职工食堂餐厅“固定资 产”在用一览表》 14、当出现食品、原材料等成本发生较大变化致使物价指数发生较大变化,从而严 重影响到供餐成本,以及影响到甲方人员就餐满意度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协 商调整餐标及供应价格,并根据物价变化情况在原有基础上酌情增减。在未达成双方一 致意见前,如果乙方随意调整菜品的数、质量和价格,或导致就餐满意率下降的,乙方 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的管理规定,不得作出 任何不利于医院的任何言论和行为,不得在服务区域外活动,不得在甲方院内出现打架、 斗殴、寻衅滋事、集会以及其他刑事案件。 16、乙方承担甲方义务中规定的按比例分摊的相关费用。 六、人员要求 1、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2、乙方厨师必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点、食 品、冷荤制作、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3、乙方餐厅服务人员年龄要求在 18-60 岁之间,并且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 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性疾病或器质性疾病,个人卫生和生活习 惯良好,无吸烟、酗酒、吸毒及其他不良嗜好,能够为甲方及其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男 女不限。 4、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委派到甲方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和各类上 岗证,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且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并将盖有乙方公章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并随时检查其相关资质。 5、乙方应按规定安排定编人员(见附件 1),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岗。 6、乙方员工始终为乙方雇员,乙方为其承担一切雇主责任,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甲方对其不承担任何责任。 7、如果乙方服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出现健康问题而不宜继续提供餐饮服务,则 乙方应立即停止该员工的工作,并更换其他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同时书面告知甲方。 70 8、乙方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要根据食堂管理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其中主要厨师、 服务人员每半年要调整一次,厨师调整时要报甲方食堂管理人员同意和备案,如厨师调 整不到位,甲方每次可要求乙方支付 5000 至 10000 元(由甲方选择和决定)的违约金。 七、设备和设施 1、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现有厨房、餐厅专用设备、设施及其配置给乙方使用。乙方 进驻时经清点后在甲方所列清单上签字验收。签字后厨房设备及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 养责任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按甲乙双方义务中规定的比例进行分摊。 2、乙方对于属于甲方所有的厨杂等低值易耗品应爱护使用。除正常损耗外,在乙 方合同执行完毕或撤出时,应按双方交接单中所盘点的数量(及设备使用完好率)归还 甲方,低值易耗品包括(清洗用品、药品和工具、办公用品、小于 1000 元的厨具和一 次性餐具等),低值易耗品的支出按甲方 6 成,乙方 4 成分摊,每月在服务费结算的同 时一起结算。 3、乙方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协 商解决。若乙方在使用设备、设施过程中未及时检查、维护、保养以及正确使用等原因 发生老化漏电等各种危险情况并造成人员伤亡,对此发生的一切民事、刑事和行政责任 均由乙方负担,并由乙方赔偿伤亡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对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和任何费用。 4、乙方应承担设备设施的维护责任,乙方应制定并执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并付诸实施。对由于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的固定资产的损失乙方要照价赔偿。 5、厨师自用部分的厨具由乙方自备,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财务条款 1、就餐员工预交的餐费由甲方统一收取,甲方负责餐厅“售饭卡系统”的设备采购 和安装,并承担使用维护费、升级费,就餐人员凭甲方统一办理的餐卡或甲方统一印制 的餐券就餐。乙方不得赊欠账款或者收取现金、网络支付等形式提供就餐服务,否则甲 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售饭卡系统发生故障,那么甲方 应立即进行维护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避免对正常供餐的影响。 2、乙方的全部营业收入由甲方管理,咖啡和熟食区乙方提成流水收入的 %, 科室送餐乙方提成流水收入的 %,其余部分提取流水收入的 %用于乙方服务费 用,上述总流水收入乙方提成后剩余部分作为原材料成本归甲方所有。 71 上述提成比例是以满意度达到 85%(含)以上为前提的,满意度每低 5%(不足 5% 按 5%计算),甲方按其所报的其余部分经营提成比例降低 1%支付,年满意度低于 75% 累计二次,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如因一年满意度累计二次低于 75%,双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要 在三个月内退出,时间从第二次满意度低于 75%的当月月底开始计算,在合同终止存续 期间,乙方要做好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不能因合同终止而降低服务标准,期间所有 费用不结算,待乙方全部人员和物品退场后,15 日内一次性结清。 3、甲方按当月满意度结果支付给乙方的费用,用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如 下各项费用: 3.1 人员劳务费用和日常办公费用; 3.2 公司管理费用; 3.3 税金、利润; 3.4 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费用 4、除上述 2、3 项费用和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费用。每月服务 费结算周期为下个月的自然月,经双方授权人审核无误并在审核确认文件签字确认后于 次月 15 日前结算职工餐厅上月的服务费用,并由甲方以转帐或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乙方开具相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税务发票,该发票作为甲方已支付款项的证明。如 甲方支付乙方营业收入期间的截止日遇节假日则可向后顺延相应天数,如因其他原因致 甲方支付营业收入费用时间需顺延时,双方需协商解决。 5、本合同内任何服务项目费用有变化时,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 协议,经甲乙双方的授权人签字并盖章时方可生效。 6、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一次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2 万元,主要用于 合同期内违反规定的违约金支出,乙方应在甲方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后的 30 天内向 甲方补交齐相应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营业收入中扣除予以 补足履约保证金。若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违规或不当行为或限期整改仍不整 改等情况,经甲方给予整改通知,整改期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不再返还该人民币 12 万元履约保证金。 7、每月服务费结算时,甲乙双方要将调查满意度结果,低值易耗品、水电和燃气 和维修等使用情况附在申请结算请示后,便于财务核算和统计。在每月服务费结算时, 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相关费用,并签字确认,甲方将确认好的费用按合同支付给乙方。 72 8、其它方式的财务结算双方另行协商。 9、发票及抵扣: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日的 7 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供等额的符合 国家规定的正式税务发票,但乙方开具税务发票及甲方接收、入账、抵扣和付款等情况 均不能作为证明甲方应付款项数额及乙方提供餐饮服务及食品质量合格的依据,甲方应 付款项数额及乙方提供餐饮服务、食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和乙方是否存在违约应当依据 乙方的实际履行情况据实计算和认定。 10、抗辩、款项抵销:如果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及食品质量和各种权利存在瑕疵及 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要求,或乙方存在违约,或乙方未及时开具相应的国家正式税务 发票,或乙方的陈述、承诺、保证不真实或有隐瞒,或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侵犯了甲方权 利,或乙方侵犯了他人人身及财产、知识产权等权利及与他人有纠纷致甲方受到牵连等, 甲方有权暂缓支付服务费,待乙方纠正违约行为、纠纷处理完毕并按约履行相应合同义 务后,再根据乙方实际履行情况支付相应服务费。同时,如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赔 偿金以及其他款项,则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予以 抵销,而且在乙方未向甲方支付完其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款项前,不得要 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的服务费。 11、如乙方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被法院等司法机构依法强制 执行,如果执行法院基于本合同要求甲方协助执行、或直接向执行申请人等第三人履行、 或向执行法院直接支付等,那么甲方有权协助法院执行、或直接向司法机构依法指定的 第三人履行、或直接将相应的合同款支付给执行法院,此时视为甲方按约已向乙方履行 了相应合同款的支付义务且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款项数额的发票,但相应的费用不再 支付给乙方,甲方对此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与司法机构强制执行相关的各种事项, 乙方均不得以任何事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以及追究任何责任,如对强制执行事项有异 议或者认为强制执行错误等,乙方应向执行法院以及执行申请人另行主张而不得向甲方 主张。如果甲方因协助该强制执行事宜而被执行法院进行处罚以及产生其他相关损失, 那么无论甲方是否有过错,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并且甲方可以直接从 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九、违约条款: 1、本合同终止解除时或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当日,乙方须按照本合 同第十条第4、5、6款规定与甲方进行餐厅场地及宿舍、设施、设备的交接工作。如乙 方未按时撤离甲方食堂和宿舍,甲方有权将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和职工满意度考核 73 费用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同时若乙方延迟撤离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甲 方有权按照拖延的天数要求乙方以每天50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指违约金,直到乙方全部 执行完毕之日为止,同时甲方也有权要求乙方将相关物品带走,如乙方不将相关物品带 走,那么甲方有权将物品直接变卖或处理,变卖的物品价格和数量以甲方出具的材料为 准,变卖物品所得钱款甲方可直接抵扣乙方的违约金、赔偿金、房屋占用费以及其他应 付甲方款项,同时乙方应根据堆放物品所占面积及相应的商品房租赁市场价格向甲方支 付房屋占用费(无法确定时以每天10000元计算)。甲方也有权禁止乙方人员进出食堂, 若乙方人员强行闯入、抢占而不予撤场,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刑事责任均由乙 方负责和承担。若因延期撤离并交接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按期顺利交接, 那么甲方在交接完成后20日内按本合同规定和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及职工满意度考核费用。 同时,如果乙方违约拒不撤场,由于供餐事关重大,基于乙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事 实状态,为了不中断对甲方人员的供餐,此时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撤场并要求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及支付违约金外,在乙方最终撤场并与甲方及其委托的后续供餐服务方交接之 前,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继续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无偿提供正常供餐服务,但相 关的营业收入甲方不再支付给乙方,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终止中断拖延供餐。 如果乙方既不按约撤场并与甲方及其委托的后续供餐服务方平衡顺利交接,也不提供正 常的餐饮服务,那么乙方每拖延撤场并交接一天,还应向甲方再支付中断中止拖延供餐 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如该无偿供餐服务还违反本 合同其他约定的,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约定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善意地履行合同,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若要单方面提 前终止合同,需在终止前30天告知对方,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取得一致 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甲方应向乙方 支付合同未履行时段服务费用的100%;如因乙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合同未履行时段服务费用的100%。(本条所指服务费用以合同终止的上一个月服 务费为基准) 3、甲方无故延迟支付餐饮服务费的,乙方需进行两次书面提醒,两次书面提醒的 间隔不得少于一周,如甲方仍未支付,那么甲方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自第 二次提醒付款期间的届满的次日起以实际逾期付款天数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 约金总额不高于欠付金额的10%。 74 4、如因饭菜未及时出品,或分餐服务工作未按时完成造成未准时开餐或甲方职工 开餐时间延误,或供应的饭菜数量明显少于就餐人数的,则认为乙方严重违约,每出现 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未准时开餐或甲方职 工开餐时间延误累计出现三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再支付10万元 的合同解除违约金。 5、如乙方出售的餐价高于甲乙双方的定价,或乙方未经批准擅自提高价格,或拒 不接受甲方定价,或不进行价格公示,则乙方应立即按甲方的要求调整及公示价格,并 按违约收入的5倍且不低于3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提高价格部分获得的收入或不接 受甲方定价获得的差价不计入营业收入。如果上述情况超过三次,那么甲方有权立即解 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再支付50000元的合同解除违约金。 6、若乙方的食堂管理和供餐服务不符合国家、北京市、地方、行业、企业有关食 品、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食物中出现异物,或甲 方销售的食物没有加工成熟,或甲方未按双方确定的食谱供餐,或甲方使用了二次加工 的食物,或甲方使用了不新鲜或变质的食材等情况,那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 约金的数额根据违约情况的影响,每次不少于2000元,但不高于10000元,具体数额由 甲方确定。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违规及不当行为进行整改,必要时下达整改通知书, 如经合理期限(3天)后乙方仍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拖延整改一日按该日营业收入的10%计算到整改符合合同约定和甲 方的要求完毕之日止。 7、若乙方的食堂管理和供餐服务不符合甲方或乙方的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等情况, 如有乙方违反,则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根据违约情况的影响,每次不少于 2000元,不高于10000元,具体数额由甲方确定;同时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必要时下达 整改通知书,如经合理期限(3天)后乙方仍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 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拖延整改一日按该日营业收入的5%计算到整改符合合 同约定和甲方的要求完毕之日止。 8、如果根据甲方调查结果显示不满意度达到30%及以上(含30%)即满意度高于 70%(含),则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根据违约情况的影响,每次不少 于10000元,但不高于20000元,具体数额由甲方确定。同时乙方必须根据调查不满意的 具体事项进行整改,若经合理期限后(3天)乙方仍不整改或未整改完毕或整改后仍不 符合合同约定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拖延整改一日按该日营业收入 75 的5%计算到整改完毕符合合同约定和甲方的要求(满意度)之日止。如乙方超过上述 合理期限15天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70%,或者调查结果出现任何一次满意度 低于50%(含本数)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上月(第一个月 为当月)营业收入的30%的合同解除违约金。 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若经合理期限后(7天)乙方仍不整改更换或乙方整改更换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和 甲方的要求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拖延整改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5000元违约金,若拖延时间超过5日,那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再支付50000 元的合同解除违约金。 10、乙方必须亲自履行本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委托、转租、转 包或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变相转租、转包、委托本合同的任何部分。否则,甲方有 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要求乙方人民币50000元的合 同解除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与乙方或受托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1、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停止供餐及营业,若乙方擅自停止供餐及 营业,那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 同或解除本合同,若甲方解除本合同,那么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再支 付甲方200000元的合同解除违约金。 12、乙方委派到甲方的工作人员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与甲 方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属于劳务派遣,乙方派驻到甲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 保险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委派到甲方的工作人 员与乙方发生劳动或劳务以及其他纠纷,应由其内部解决,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派 驻到甲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或意外事故以及乙方工作人员侵犯他 人人身财产等情况时,相关的责任及费用最终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乙方必须保证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甲方提出任何主张及要求,不得有任何干扰、信 访等各种影响甲方的行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有权 解除合同。 13、乙方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存48小时),当乙方接到有人员用餐后出现 腹泻、呕吐、头晕等食物中毒或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等情况时,应迅速通知甲方负责人, 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就诊,并先行支付相关的抢救费、医疗费等一切损失。 同时,做好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以确诊病情和 76 病因。若属于乙方过错或过失造成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并每次 向甲方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如出现超过三次及以上,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并要求乙方再支付10万元的合同解除违约金。 14、乙方负责食堂的管理和饮食安全卫生,如发生食品卫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发 生爆炸、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烧伤、烫伤、冻伤以及燃气、用电、用水、用火等安 全生产事故及工伤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以及 第三人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与履约保证金数额相同的违约金并有权直接从 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还有权再要求乙方支付人 民币20万元的合同解除违约金。 15、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对医院、医生、职工、住院患者及家属造成不良 影响的,甲方可每次要求乙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负责消除该不良影响。 16、乙方的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任何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乙方违法违规违约和过失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7、擅自向服务范围以外的人员或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提供服务的,所得收入不纳入 总收入计算范围,并按所得收入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计算方式的结果低于 5000 元的则违约金以 5000 元计算)。 18、乙方不得多扣就餐人员餐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提现或变现,不得透支交易,不 得赊欠帐款给就餐人员供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不得采用现金 及网络方式交易。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上月(第一个月为当月)营业 收入的 1%的违约金,若上述情况发生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 的当月营业收入和履约保证金。 19、若乙方不具备本合同项下提供餐厅管理和供餐服务的资质或乙方在本合同履行 期间丧失提供餐厅管理和供餐服务的资质,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人民币 50000 元的合同解除违约金 ,甲方因此被行政处罚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则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罚款及损失,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0、本合同对违约及其责任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除此以外如果一方还有其他违约 行为或虚假陈述,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要求后仍不改正的,则应向对方支 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0 元,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同时还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 同,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并且可选择或决定解除效力的范围、是否溯及既往及时间。 77 21、如因为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被他人索赔,则甲方有独立的应诉权,因此支付他 人的赔偿款、补偿款以及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以及取证发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22、本合同中双方提供的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为其送达地址及收件人,如有 变化需在更改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存在一方提供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错误、 或者地址及收件人变更但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无法送达、或者拒绝签收等情况, 那么 自对方按该方提供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邮寄函件次日起的第 3 天即视为已送达该方,并 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3、如果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存在违法、违约、违规或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等行为, 被媒体以及其他传播途径曝光或被社会关注,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甲方的声誉、名誉和 社会评价下降可能时,那么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合同年度 总流水的 20%的违约金,并通过相同或类似媒体及传播途径在相同或与影响相当范围内 向社会公众澄清事实并恢复甲方的声誉、名誉和社会评价,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同时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和第三人的损失及乙方自己 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4、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违约金如果不足以弥补对方的各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 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守约方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 以及取证发生的费用),则违约方还应再赔偿对方的损失。 25、甲方未行使或未全面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表明对这些权利的放弃, 部分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排斥其他权利的行使。甲方有权随时行使权利并要 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6、如乙方的违约行为可以同时适用两条及以上的违约约定,若该两条及以上的违 约约定相互矛盾,那么甲方有权选择其中任何一条违约条款及其中部分内容向乙方主张 相关权利;若该两条及以上的违约约定不相互矛盾,那么甲方可以同时依据不同的违约 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且违约金可以累积计算。 27、当甲方就餐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应退还就餐人员支付的款项并负责赔 偿相同价值且符合合同约定的餐食一份,再给予当事人 200 元的经费补偿。并对上述问 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解决,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构成违约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个自然月内出现 3次吃出异物,将对公司处 罚 5000 元至 10000 元不等。 78 十、合同的续签与解除 1、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未达成书面的续签协议,则合同期届满时本合 同自动终止。 2、如合同解除、出现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情形时,则合同终止。 3、合同终止后处理和交接: 乙方撤离时,应按下列步骤完成以下事项: (1)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所接收的职工食堂楼(包括该楼的乙方所占用的所有房屋 和乙方职工住的全部宿舍)全部腾退给甲方。 (2)乙方将所接收的物品、设备、设施盘点后全部返还给甲方。 (3)乙方将所有人员和所有物品全部撤离职工食堂楼及宿舍,乙方投入的设备设 施等由乙方全部自行带走。 (4)乙方必须消除职工食堂楼内所有的安全隐患,不得留有任何危险品。 (5)乙方全部完成上述事项后与甲方办理交接事宜并签署交接确认书。 4、如乙方向甲方顺利交接,则交接后二十五日内甲方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乙方 应开具相应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十一、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水 灾、火灾、雷击、瘟疫、战争、国家或政府规定变化、甲方上级单位相关政策变化或要 求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 件。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1 个月内提供不 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 文件,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或者部分履行或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损失,另外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乙双方自 行承担及各自参保的保险公司负责。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甲方本部 79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 则 1、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 1:《乙方岗位编制员工清单》; 附件 2: 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 3:《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及奖惩措施》; 附件 4:《补充条款》; 附件 5:《职工食堂餐厅“固定资产”在用一览表》、《职工食堂餐厅“低值易耗”在 用一览表》; 附件 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廉洁协议》; 附件 7:招标文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餐厅经营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 目》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 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2、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的,则本合同其他条款 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在不影响整体合同继续履行的前提下,任何一 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该合同其他条款。 3、凡是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业务往来,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发送到下列双方地址、传真号码方为有效。一方地址、传真号 码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 5 日内通知对方,否则一方以原址、传真号码发送的文件 视为有效送达。 致甲方,请寄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餐饮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 8 号 邮编:100020 传真号码:010-85231797 致乙方,请寄至: 地址: 邮编: 传真号码: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0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凡是招标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条款,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6、本合同中所有涉及到财务往来的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由合同主体盖章之日起 生效。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乙方: 北京朝阳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81 附件 1: 乙方岗位编制员工清单 职工餐厅岗位及编制 序号 岗位 人数 级别 任职资格 1 项目经理 1 职业经理 具有 8 年以上医疗、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餐饮管理经验 2 厨师长 1 一级 具有在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1000 人 以上)或三星级(含)以上餐厅担任 厨师长工作 5 年以上的经历 3 统计员 1 大专及以上 熟悉计算机使用,能够熟练操作 Office 软件的相关功能;熟悉餐厅统计员职 责及流程,有 3 年以上管理经验 4 大灶主管 1 一级或二级 有 6 年以上工作经验 5 大灶厨师 7 三级或四级 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6 面食主管 1 一级或二级 有 6 年以上工作经验 7 面点厨师 7 三级或四级 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8 西点厨师 2 三级或四级 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9 切配主管 1 中级 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10 切配厨师 8 初级 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11 凉菜主管 1 一级或二级 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12 凉菜厨师 5 三级或四级 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13 前厅主管 1 大专及以上 熟悉餐饮工作流程,工作经验较丰富 在 5 年以上 14 前厅服务员 11 高中及以上 熟悉餐饮工作流程,工作经验较丰富 在 3 年以上 15 洗消主管 1 高中及以上 5 年以上工作经验,会操作洗碗机、消 毒设备 16 洗消员工 9 初中及以上 3 年以上工作经验,会操作洗碗机、消 毒设备 共计 58 82 二楼高职自助岗位及编制 序号 岗位 人数 级别 任职资格 17 炒锅 3 一级或二级 有 8 年以上工作经验 18 切配 2 三级或四级 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19 高级服务员 2 高中及以上 熟悉餐饮工作流程,工作经验 较丰富在 5 年以上 共计 7 83 附件 2: 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内容 满 意 度 项目 满意 不满意 菜品质量 种类 份量 色香味 营养 温度 主食质量 米饭 面食 风味 口感 卫生方面 餐具卫生 食品卫生 环境卫生 个人卫生 服务方面 仪表仪容 礼貌用语 按谱供餐 处理投诉 建议和意见 84 附件 3: 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及奖惩措施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序 号 工作内容及评定标准 评分细则 扣 分 检查时间及 奖惩措施 一、总体要 求 (25 分) 1 原料、调料、辅料分类 合理,存放洁净卫生。 (2 分) 未分类存放,扣 1 分; 存放不符合卫生要求 扣 2 分。 1、检查时间 不固定,随时 进行检查;2、 检查实行记 分制,每月月 终统计一次; 3、处罚措施, 一 分 为 100 元,每月累计 分数不得超 过 10% , 在 10%(含)内 一 分 为 100 元;扣分值超 过 15%(含) 的,一分为 200 元;扣分 值 超 过 20% (含)的,一 分为 300 元; 2 馅类现用现拌、存放洁 净卫生,严禁隔夜存 放。(2 分) 使用隔夜馅类扣 1分; 存放不符合卫生要求 扣 2 分。 3 各环节按规程操作。(5 分) 发现未按规程操作, 一次性扣 2 分。 4 各环节无浪费现象。(3 分) 发现浪费现象扣 1分, 屡教不改者,加倍扣 分,每次累计 2 分。 5 成品无夹生、无异味、 无异物、无糊锅现象。 (1 分) 出现夹生、异味、异 物、糊锅现象扣 1 分。 6 清洁用具、化学用品合 理存放,存放区域有明 显标志。(2 分) 存放环境不符要求扣 1 分;存放区域标志不 明显扣 1 分。 7 抹布、食品盖被(布) 严格按程序清洗、消毒 和保洁。(3 分) 未按程序清洗扣 1分; 未按程序消毒扣 1 分;;保洁措施不力 扣 1 分。(3 分) 8 员工无不良卫生和操 作习惯。(2 分) 发现一次扣 1 分。(1 分) 9 盛用具使用说明标识 未悬挂扣 1 分,悬挂 85 如果连续二 个月扣分值 超 过 20% (含)的,合 同自动终止。 1、检查时间 不固定,随时 进行检查;2、 检查实行记 分制,每月月 终统计一次; 3、处罚措施, 一 分 为 100 元,每月累计 分数不得超 过 10% , 在 10%(含)内 一 分 为 100 悬挂明显。(1 分) 不明显扣 0.5 分。(1 分) 10 盛用具按标识使用并 分类存放。(1 分) 发现一次扣 1 分。(1 分) 11 水池分类分开使用且 有明显标识。(1 分) 水池未分类分开使用 且无明显标识。(1 分) 12 盛用具除毛菜筐外均 离地存放,架子、垫板 等保持清洁。(2 分) 盛用具除毛菜筐外均 未离地存放,架子、 垫板等保持不清洁。 (2 分) 二、切配管 理 (12 分) 1 原料泡发符合规范要 求。(3 分) 不符合有关规范要 求,发现一次扣 2 分。 2 蛋类使用前按程序清 洗,表面洁净无异物。 (3 分) 不按程序清洗扣 2分; 清洗不洁净扣 2 分。 3 按规定“先洗后切”,符 合要求,无浪费现象。 (3 分) 不按规定操作发现一 次扣 1 分;有浪费现 象发现一次扣 3 分。 4 待用蔬菜、肉类清洗干 净,存放符合卫生要 求。(3 分) 清洗不干净扣 2 分, 生熟不分开扣 2 分, 存放环境不符合卫生 要求扣 2 分。 三、烹制管 理 (9 分) 1 凉菜专间遵循“五专两 不进”(专人、专室、专 用具、专消毒、专冷藏, 非本室人员不进、非半 成品不进)原则。(3 分) 违反一项扣 1 分,扣 完为止。 2 食品留样符合规定及 不符合规定扣 2 分; 86 元;扣分值超 过 15%(含) 的,一分为 200 元;扣分 值 超 过 20% (含)的,一 分为 300 元; 如果连续二 个月扣分值 超 过 20% (含)的,合 同自动终止。 1、检查时间 不固定,随时 进行检查;2、 检查实行记 分制,每月月 终统计一次; 3、处罚措施, 卫生要求。(4 分) 存放不符合卫生要求 扣 2 分。 3 剩饭剩菜符合存放及 卫生要求。(2 分) 不符合卫生要求一次 性扣 2 分。 四、冰箱、 冷库管理 (20 分) 1 冰箱(柜)内物品不能 堆积、积压,不能超过 容积的 2/3。(2 分) 物品堆积、积压、摆 放不整齐扣 1 分;超 过容积 2/3 扣 1 分。 2 严格按照生、熟、荤、 素、水产分开分类存 放。 (3 分) 生熟不分扣 2 分;荤 素不分扣 1 分;水产 未分扣 1 分。 3 食品冷藏不超过 24 小 时,冷冻不超过 7 天, 定型包装食品按包装 说明在规定保质期内 储存。(3 分) 冷藏超过 24 小时扣 1 分;冷冻超过 7 天扣 1 分。定型包装食品超 过保质期扣 1 分。 4 冷冻原材料严格按需 使用,解冻方法正确, 严禁反复解冻。(2 分) 不按需使用扣 1 分; 解冻方法不正确扣 0.5 分;反复解冻扣 0.5 分。 5 温度较高食品需晾凉 后放入冰箱(柜)、冷 库内。(1 分) 温度较高食品未经晾 凉后即放入冰箱 (柜)、冷库内扣 1 分。 6 冰箱(柜)、冷库定期 除霜,除霜方法正确, 确保温度,内壁积霜不 能超过 5 毫米。(2 分) 未定期除霜扣 0.5 分; 除霜方法不正确扣 0.5 分;内壁积霜超过 5 毫米扣 1 分。 7 冰箱(柜)、冷库内部 出现血水、残渣、油 87 一 分 为 100 元,每月累计 分数不得超 过 10% , 在 10%(含)内 一 分 为 100 元;扣分值超 过 15%(含) 的,一分为 200 元;扣分 值 超 过 20% (含)的,一 分为 300 元; 如果连续二 个月扣分值 超 过 20% (含)的,合 同自动终止。 无血水、无异味、无残 渣、无油污。(2 分) 污扣 1 分,出现异味 扣 1 分。 8 冰箱(柜)、冷库物品 标识明显准确,字迹清 晰。(1 分) 标识不明显、名称不 准确、字迹不清晰, 出现一项即扣 1 分。 9 冰箱(柜)、冷库物品 使用遵循“先进先出”原 则。(2 分) 不遵循“先进先出”原 则,一次性扣 2 分。 10 带包装原料和冷冻制 品(除真空包装和速冻 小包装外)放入冰箱 (柜)时须除去外包装 (纸箱、有色塑料袋 等)。(2 分) 未除去外包装、纸箱、 有色塑料袋等的,一 次性扣 2 分。 五、洗消管 理 (10 分) 1 盛具、用具、餐具严格 按程序清洗消毒,使用 前无残渣、油腻。(6 分) 盛具、用具、餐具不 按程序清洗消毒,每 项扣 2 分;使用前出 现残渣、油腻现象, 每项扣 2 分。 2 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 餐具。(2 分) 发现一次扣 2 分。 3 洗消间卫生整洁、无杂 物。(2 分) 不整洁、有杂物一次 扣 2 分。 六、员工卫 生管理 (10 分) 1 着装干净整洁,衣物无 油垢、无污物、纽扣无 脱落。(2 分) 着装不整、纽扣脱落 扣 1 分;衣物不干净 扣 1 分。 2 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工 牌。(1 分) 不按规定佩戴工牌扣 1 分。 3 男员工不留长发、胡 男员工留长发、胡须、 88 1、检查时间 不固定,随时 进行检查;2、 检查实行记 分制,每月月 终统计一次; 3、处罚措施, 一 分 为 100 元,每月累计 分数不得超 过 10% , 在 10%(含)内 一 分 为 100 元;扣分值超 过 15%(含) 的,一分为 200 元;扣分 值 超 过 20% (含)的,一 分为 300 元; 如果连续二 个月扣分值 超 过 20% (含)的,合 同自动终止。 须、大鬓角;女员工发 不外露,长发要盘头。 (2 分) 大鬓角,发现一次扣 1 分,限二日内整改, 未按规定时间整改 的,加倍扣分;女员 工长发外露,未盘头 扣 1 分,限即时整改, 不改的加倍扣分。 4 指甲保持清洁,不得超 过指甲肚,不得涂抹指 甲油。(2 分) 指甲过长(超过指甲 肚)、不洁扣 1 分, 涂抹指甲油扣 1 分。 5 上班时间不得佩戴饰 物。(1 分) 发现一人次,扣 1 分。 6 更衣室内干净整洁无 异味,个人物品不乱扔 乱放。(2 分) 物品摆放不整齐扣 1 分;地面不洁、有异 味扣 1 分。 七、操作规 范管理 (10 分) 1 厨房无异味。(1 分) 有异味扣 1 分。 2 食品处理区物品摆放 整齐。(1 分) 物品摆放杂乱不整齐 扣 1 分。 3 切配、烹制过程中下脚 料、废弃料及时入废弃 物容器。(1 分) 未及时入废弃物容器 扣 1 分。 4 打禽蛋前要洗手。(1 分) 打禽蛋前未洗手或洗 手不彻底扣 1 分。 5 分发餐时双手不得直 接接触熟食品。(1 分) 双手直接接触熟食 品,发现一次扣 1 分。 6 各环节防尘有效。(1 分) 发现一处灰尘,扣 1 分。 7 各类成品验收符合操 作规范。(1 分) 不按操作规范验收, 发现一次扣 1 分。 89 1、检查时间 不固定,随时 进行检查;2、 检查实行记 分制,每月月 终统计一次; 3、处罚措施, 一 分 为 100 元,每月累计 分数不得超 过 10% , 在 10%(含)内 一 分 为 100 元;扣分值超 过 15%(含) 的,一分为 200 元;扣分 值 超 过 20% (含)的,一 8 餐前对各类餐具洗消 质量要检查。(1 分) 未经检查即发放使 用,发现一次扣 1 分。 9 垃圾桶定位放置,外部 保持清洁并密封。(1 分) 放置位置不当、密封 不严、外部清洁不净 扣 1 分。 10 不随意在灶台、操作 台、餐台等设备设施上 坐卧依靠。(1 分) 发现一次扣 1 分。 八、安全管 理 (25 分) 1 安全防范措施及方案 完整可行。(1 分) 无安全防范措施及方 案,扣 1 分。 2 无禁用食品。(2 分) 发现禁用食品,一次 性扣 2 分。 3 使用禁用食品要严格 按照政府卫生部门解 禁批复要求加工、存 放、食用。(2 分) 未按照政府卫生部门 解禁批复要求加工、 存放、食用,一次性 扣 2 分。 4 设置防滑警示标识,地 面不湿滑。(2 分) 地面湿滑扣 1 分;防 滑警示标识设置不明 显扣 1 分;未设置扣 2 分。 5 操作间内设施完整,无 人身安全隐患。(1 分) 设施不完整,存在人 身安全隐患,不及时 报告解决扣 1 分。 6 易燃易爆物品远离高 温、明火区域。(1 分) 不按规定存放、离明 火区域较近扣 1 分。 7 操作完成后及时关闭 火源、气阀、油阀等。 (1 分) 不及时关闭火源、气 阀、油阀等扣 1 分。 8 各电源开关、插座处于 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 90 分为 300 元; 如果连续二 个月扣分值 超 过 20% (含)的,合 同自动终止。 1、检查时间 不固定,随时 进行检查;2、 检查实行记 分制,每月月 终统计一次; 3、处罚措施, 一 分 为 100 元,每月累计 分数不得超 过 10% , 在 10%(含)内 良好状态,各类线路设 置合理,无电线裸露现 象。(1 分) 的电源开关、插座、 裸露电线等扣 1 分。 9 无私接乱拉电线现象。 (1 分) 私接乱拉电线扣 1分。 10 机械设备按要求配置 并使用防护罩。(1 分) 未按要求配置扣 1分; 未使用防护罩扣 1分。 11 机械设备严格按规程 操作,严禁用水冲洗电 机部位。(2 分) 未按规程操作,发现 一次扣 1 分;用水冲 洗电机部位发现一次 扣 1 分。 12 机械设备使用后及时 断电。(1 分) 使用后未及时断电, 一次扣 1 分。 13 消防设施齐全,且处于 良好备用状态。(1 分) 不齐全或无法正常使 用时不及时报告更 换,扣 1 分。 14 所属员工均能够正确 使用灭火器材。(1 分) 现场抽查,不能够正 确使用灭火器材,扣 1 分。 15 所属员工符合上岗要 求,必须持有健康上岗 证。(1 分) 现场抽查,没有健康 上岗证,扣 1 分,并 限期整改,不整改的 加倍处罚。 16 所属员工无带病上岗 现象。(1 分) 带病上岗,发现一次, 扣 1 分。 17 岗前、换岗及接触不洁 物品后要及时用肥皂 等洗涤剂流水洗手。(2 分) 不按规定洗手,一次 性扣 2 分。 91 一 分 为 100 元;扣分值超 过 15%(含) 的,一分为 200 元;扣分 值 超 过 20% (含)的,一 分为 300 元; 如果连续二 个月扣分值 超 过 20% (含)的,合 同自动终止。 1、检查时间 不固定,随时 进行检查;2、 检查实行记 分制,每月月 终统计一次; 3、处罚措施, 一 分 为 100 元,每月累计 分数不得超 18 禁止着工作服进入卫 生间。(1 分) 着工作服进入卫生 间,发现一次扣 1 分。 19 各操作间、餐厅无蝇、 虫、鼠迹。(1 分) 发现一处扣 1 分。 20 工作期间禁止带手机。 (1 分) 发现一次扣 1 分。 九、环境卫 生 (6 分) 1 油烟罩及灶台、围墙干 净无油垢。(1 分) 发现一处不干净或有 油垢,扣 1 分。 2 下水道清洁无残渣。(1 分) 发现一处不干净,扣 1 分。 3 机械设备干净无残渣。 (1 分) 发现一处不干净,扣 1 分。 4 清洁用具干净并按指 定位置摆放。(1 分) 用具不洁扣 0.5 分;未 按指定位置摆放扣 0.5 分。 5 卡机洁净无油污、油 垢。(1 分) 发现一处不干净,扣 1 分。 6 分餐台、餐桌椅、布菲 台、餐车等洁净明亮无 油污、油垢、残渣。(1 分) 发现一处不干净,扣 1 分。 十、宿舍管 理 (5 分) 1 张贴相关管理制度。(1 分) 未按规定张贴,扣 1 分。 2 张贴值日值班表。(1 分) 未按规定张贴,扣 1 分。 3 室内整洁无异味、地面 无杂物。(1 分) 杂乱不整、有异味、 地面不净,扣 1 分。 4 床铺整洁,被褥床单干 净,物品摆放整齐。(1 床铺杂乱,被褥床单 不洁,摆放不整,扣 1 92 过 10% , 在 10%(含)内 一 分 为 100 元;扣分值超 过 15%(含) 的,一分为 200 元;扣分 值 超 过 20% (含)的,一 分为 300 元; 如果连续二 个月扣分值 超 过 20% (含)的,合 同自动终止。 分) 分。 5 禁止在床铺上充手机 (1 分) 发现一次,扣 1 分。 十一、节能 减排 (8 分) 1 根据岗位实际制定节 能减排方案并组织落 实。(2 分) 无方案扣 2 分;落实 不到位扣 1 分。 2 工作区、宿舍做到“人走 灯灭”,随手开关空调、 照明灯等用电设备。(2 分) 工作结束后中不随手 关灯按或不按本楼规 定开关空调扣 1 分; 宿舍内不按时关灯扣 1 分。 3 节约用水,杜绝“长流 水、”现象。(2 分) 发现一次扣 1 分。 4 节约燃气,炉灶使用完 毕,做到随手关闭阀 门,中途换锅要将阀门 调至最小量,严禁“长明 火”现象。(2 分) 发现一次扣 1 分。 十二、人员 到位情况(5 分) 1 按合同约定人员在岗 率达到 100%要求。(5 分) 按岗位缺 1 人,扣 1 分;次日检查依然未 到位,再扣一分,以 此类推。 93 十三、饭卡 管理(5 分) 1 按规定菜价进行刷卡。 (5 分) 未按规定菜价刷卡, 多刷部分按照 3 倍的 价格进行赔偿,发现 一次扣 1 分;发现 2 次扣 3 分;发现 3 次 扣 5 分。 总分 综合评定 乙方专业 主管确认签字 甲方专业 主管确认签字 94 附件 4:补充条款 关于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第 3 条款中的 3.2 的说明:1、满意度调查表的发放 由甲乙双方每次各派三名人员参加,在职工就餐时发放,也可甲方伙委会单方调查;2、 如何统计数据,由甲乙双方代表人员或甲方伙委会人员当天进行统计数据,不可过夜统 计;3、原始资料存档(满意度调查表),统计的数据需甲乙双方认可并签字或甲方伙 委会人员签字,双方各执一份最终存档;4、如发生不签字的现象,由现场双方主管人 员协调处理签字,满意度调查统计表最终未得到确认签字视满意度为低于 50%。 95 附件 5: 职工食堂餐厅“固定资产”在用一览表 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备注 职工食堂餐厅“低值易耗”在用一览表 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备注 96 附件 6: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廉洁协议 合同单位(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合同单位(乙方): 为加强医院经营管理服务中廉洁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行为,防止发生各种 商业贿赂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甲、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上 级主管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行为原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国家及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各行业的 有关法规、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采购项目合同文件,自觉严格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外),不得向对方提供或接受对方各种形式的贿赂,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 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违约行为的,有权要求对方立 即停止不当行为并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 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人员,在合同履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 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 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及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其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 女的贵重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97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 动。 (五)不准将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介绍到乙方单位并参与同甲方项目购置合 同有关的经济活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的领导及其所有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及业务联系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规定,保证所 供产品和服务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确保产品服务质量合格并做好售后 服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 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对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 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或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 子女的贵重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 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其他形式的贿赂。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98 100000 元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全部损失,则乙方应再赔偿甲方相 应的损失。 第五条: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的附件,与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双方所签订合同及权利义务全部履行终 止时止。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由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或部 门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9 附件 7:招标文件 100 第六章 服务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 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是 2021 年医院食堂服务商招标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 所提出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以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 争实力。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 定,本项目由由中小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 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 条件的,投标人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后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 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不重复享受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项目服务的,投标人应出 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 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提交的声明函 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 重复享受政策。 二、采购标的内容、采购项目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内容:本部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二)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2.采购项目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1 三、采购标的服务要求 (一)本部餐厅概况: 1.服务对象: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在编正式职工、非在编职工、 学生、实习人员、进修医务人员及合作单位人员共计 3600 人。 2.服务规模:早餐 400-900 人,午餐 1600-2400 人,晚餐 300-500 人,日均 就餐 2200 至 2800 人次。 3.餐厅面积:职工餐厅使用面积为 1669 平米左右,分上下二层。其中:一 层厨房面积 500 平米左右,售饭厅 190 平米左右,一层用餐厅 626 平米左右,可 同时容纳 480 人就餐。二层两个包间,面积 72 平米左右,二层用餐厅 240 平米 左右,厨房 41 平米左右,可同时容纳 150 人同时就餐,手术室 179 平米左右, 可同时容纳 80 人就餐。 4.餐厅设备:水、电、气、粗加工间、消毒间、操作间完备,并按照烹调区, 切配区,粗加工区,清洗区、售卖区等配套所需的相应设施。 5.经营内容: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早餐、中餐、值班餐、晚餐 及夜班用餐,手术室、导管室及其他科室外送、自助餐午餐等餐饮服务。 6.经营模式:基本伙食、套餐、零点、风味小炒、清真、自助餐、咖啡和熟 食等。 (二)餐厅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1.餐厅服务对象为:医院发放就餐卡人员,现场只支持刷卡服务,不收现金, 服务内容:早、中、晚及夜班用餐、零点、自助餐、值班餐、回民餐、手术自助 餐、客饭招待及为医务人员送餐。可提供主食、熟食外卖服务,周末和法定节假 日等相关供餐服务,在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时,根据医院要求,提供特殊的就餐服 务(如美食节)。 2.能够专门提供符合清真标准的饭菜。 3.除早中晚供餐时间固定外,其他夜班用餐等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应采购 人职工加班、夜班等工作需要,在接到采购人职工的外卖订单后需立即为其提供 相应服务,但根据订单数量为投标人留有必要的加工制作时间 ,但最晚应在接 到订单后 1小时内送到。 4.饭菜必须现做现卖,批量制作时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营养和 温度,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保证饭菜均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协(学)会、企 102 业的各种强制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和行业通常标准以及日常生活标准,不使用 过期、变质、不新鲜、不卫生、二次加工的食材,不将剩余的食品二次加工再销 售给采购人就餐职工,保证饭菜加工成熟,且没有异物。同时,盛装饭菜的器皿 和制作饭菜的灶具每次使用后应进行清洗消毒,必须保证干净卫生,符合国家、 地方、行业、协(学)会、企业的各种强制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和通常使用标准。 5.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下一周食谱,并提前 2天公示食谱。如采购人对此 有异议,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调整,同时一个月的食谱尽量做到不重 样。 6.严格执行饭菜出品时间和分餐服务工作,按采购人就餐时间的规定准时开 餐,每餐所提供食品在开餐前 5-10 分钟内布置完毕,必须每日在早上 6:30 前、 中午 10:30 前、晚上 16:30 前将需供应饭菜准备完毕,并进行保温处理。基于 供餐事关重大,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拖延供餐。 7.合理安排食堂供餐服务人员及服务人员,认真做好用餐人员的分流工作, 避免用餐人员因等候时间长出现拥挤混乱、延误就餐等现象。 (三)采购人负责及义务: 1.无偿提供场地、装修装饰、前厅及后厨设备设施、收银设备、桌椅、厨杂、 餐具等经营条件。 2.负责提供餐厅所消耗主副食原材料的采购。 3.协助投标人办理消防、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4.提供餐厅经营所需的水、电、气的连通工作,确保食堂正常经营。 5.负责餐厅房屋、基础设施的维修;设备维修部分按比例分摊费用;水、电、 气部分按比例分摊费用,及烟道清洗费用。 6.监督和审核投标人的食品入口率和销售价格,定期与投标人抽查食品原材 料进货价格及进货渠道等,并视具体情况有权要求服务商更换部分原材料供应商。 7.为餐厅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部分员工(值班人员)7间宿舍(50 张床 位)。 (四)对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 1.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与就餐人数合理配置各个岗位工作人数及管理人员。 如:餐厅经理、厨师长、厨师及其它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少于 65 人。 103 2.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职工满意度等综合评定,采取厨师不定期轮换制度, 主要厨师每半年更换一次。 (五)服务规格: 1.总体要求: 1.1 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和标准。 1.2 员工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 1.3 员工餐厅服务工作按照星级(三级以上)酒楼餐饮服务标准执行。 2.服务人员要求: 餐饮公司拟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高、中级厨 师队伍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能够满足采购人员工餐和宴会用餐等需求, 人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工作规格: 1.餐厅提供早餐、中餐、值班餐、晚餐及夜班用餐,手术室、导管室及其他 科室外送、自助餐午餐的餐饮服务。 1.1 餐厅采用刷卡形式,值班餐、加餐凭券就餐(禁止现金就餐)。 1.2 自助餐厅的午餐餐标由采购人定价(投标人提供定价依据) 1.3 餐厅根据(以下 1.4“伙食要求”)制定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每周 食谱、菜品售价报采购人审定,接受采购人对每周出售主副食的定价审核(未经 批准被邀请谈判人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1.4 伙食要求:投标书中需提供一周不重复食谱(含 1餐饮服务所载内容)。 1.4.1 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 1.4.2 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1.4.3 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1.4.4 蛋类、奶类、水果、甜点作为素菜处理。 1.4.5 餐厅必须提供清真饭菜。 1.4.6 饭菜现做现卖,少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1.4.7 员工早餐每天不少于 20 个品种,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油条、糖油饼、 包子、烧饼、花卷、馒头、煎饺等面点类;豆浆、小米粥、大米粥、豆腐脑、馄 饨、牛奶、汤面类;咸菜、小菜等,每天调整不少于 5 个品种,每月进行更换一 104 次。投标人免费供应调味品和不少于 2 种以上的小菜。 14.8 员工零点大餐厅:午餐、晚餐菜类为 10 荤(含半荤)、5 素,并 供应水果至少每人每天至少一种,风味套餐 5 种,免费供应汤、粥、咸菜、 酱豆腐等调味品,另午餐供应米饭、馒头、花卷及发糕等主食(不少于 8 个 品种),并免费提供一种汤。 14.9 员工自助餐:菜类为 6 种凉菜、10 种热菜,并供应水果或酸奶 2-3 个品种,供应汤、粥、咸菜、小菜、酱豆腐等调味品,另午餐供应米饭、馒 头、花卷及发糕(不少于 6 个品种)等主食。 14.10 供应外卖自制食品,酱制、熏制熟食不少于 10 种,馒头、包子、 烙饼、花卷、蛋糕、西点等不少于 6 种。 1.4.11 帐目每月公布一次,随时接受采购人检查。 1.4.12 食品原材料由采购人采购,验收时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出入库程 序需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七)饭堂餐费结算形式: 1.投标人按照职工就餐刷卡及医院提供特种就餐证据(票据)的流水总金额, 根据每月满意度情况提取相应比率。(刷卡系统由医院提供,在使用过程中人为 损坏,由损坏公司进行维修赔偿) 2.根据每月职工就餐所刷卡的总金额和其它会议等招待费用批示及签单 , 每月结算一次,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司的正式税务发票。 (八)双方承担项目及条款: 1.采购人负责灭蚊虫、垃圾清运等费用。餐厅物料、日常低值易耗品、卫生 清洁和餐具洗刷消毒等部分由采购人采购,费用按比例分摊(采购人负责 60%, 投标人负责 40%)。 2.水电气的能源消耗按比例分摊(采购人负责 80%,投标人负责 20%)。 3.投标人负责各种设备设施及厨具维修费用按比例分摊(采购人负责 80%, 投标人负责 20%) 4.餐具丢失费用按比例分摊(采购人负责 60%,投标人负责 40%)。 *特别要求:针对以上四项中规定的分摊比例,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九)经营要求: 105 1 服务期限: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第一年到 期前两个月,采购人根据对职工服务满意度情况调查进行确认是否续签第二年合 同。 2.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并制订 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如出现下列情 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 负责: 2.1 投标人在经营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 2.2 经院工会每月组织的就餐员工的满意度问卷调查,针对调查出的问题要 及时整改,并有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措施 ; 2.3未经采购人批准把职工食堂的部分经营场所承租给第三方或内部员工经 营; 3.投标人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就餐员工预交的费用由采购人统一收 取,采购人根据就餐员工实际消费情况每月结算拨付给投标人。不为职工提供负 数消费和提现业务,不得赊欠帐款,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 不得采用现金方式交易。若发现三次以上现金交易,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并没收承包人管理费和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 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 损害就餐员工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管理费和履约保证金。 5.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如用电、用水等不 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应的经 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售价方面,进行全成本核算,在收支基本平衡的前提下,承包人根据人工 成本,采购成本、水、电、气能源消耗,以及低值消耗等成本进行测算,每周向 采购人提供主副食产品价格,经采购人管理人员确定后实施。 7、满意度方面:要求食堂经营整体满意度达到 85%以上,报价中投标人所 报的提成比例是以满意度达到 85%(含)以上为前提的, 投标时,投标人要承 诺,满意度每低 5%(不足 5%按 5%计),其所报的其余部分经营提成比例降低 1%, 106 年满意度低于 75%累计二次,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 责任。 (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注:上述标记“*”的为重要条款,不满足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07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 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工作程序如下: 一、 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 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 二、 符合性审查工作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 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填写“符 合性审查表”。 三、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四、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 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 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 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五、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六、 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108 七、 评分标准 1.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1 价格部分 12 详细的评标内容见下述评分标准2 商务部分 20 3 技术部分 68 合计 100 2.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细则 1 价格 (12 分) 大餐线、二楼 称重自助、清 真餐和手术 室区域投标 报价费率 5 投标报价费率分数=(投标基准价费率/投标报 价费率)×价格权重(5%)×100 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费 率最低的报价为投标基准价费率 咖啡和熟食 区域投标报 价费率 4 投标报价费率分数=(投标基准价费率/投标报 价费率)×价格权重(4%)×100 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费 率最低的报价为投标基准价费率 科室送餐区 域投标报价 费率 3 投标报价费率分数=(投标基准价费率/投标报 价费率)×价格权重(3%)×100 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费 率最低的报价为投标基准价费率 2 商务 部分 (20 分) 业绩 10 投标人目前正在提供服务的餐饮承包业绩,每 有 1个得 2分,最高得 10 分。 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体系证书 5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 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 危害分析和关键 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 109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 1个得 1分,最高 分为 5分。 对招标文件 商务条款的 响应程度 5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 进行评审,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无偏离 得 5分,否则不得分。 2.3 技术部分(68 分) 序号 评分因素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采购需求的 响应情况 10 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0分, 一项技术指标不满足扣 0.5 分,扣完为止。 2 重点难点分析 10 根据医院餐饮服务重点、难点定位准确,分析合理得 10 分;医院餐饮服务重点、难点定位较准确,分析较 合理得 7分;医院餐饮服务重点、难点定位准确性一 般,分析合理程度一般得 4分;医院餐饮服务重点、 难点定位不够准确,分析不够合理得 1分;未提供不 得分。 3 服务方案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食堂餐饮工作标准、 食堂餐饮收支管理、食堂库房管理、餐饮服务人性化 关怀及文化元素、便民服务措施等服务方案情况进行 综合评审:每提供上述一项方案且方案完善合理具有 针对性得 2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4 食谱评价 5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一周食谱设计合 理性和膳食搭配科学性进行综合评价,其中: 一周食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计合理、膳食搭配科 学性强的得 5分;一周食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计 较合理、膳食搭配有一定科学性的得 3分;一周食谱 设计和膳食搭配距采购需求仍有一定差距的得 1分; 未提供本项方案的为 0分。 110 5 企业内部管理 制度评价 5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内部管理制 度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有健全、合理的企业内部管 理制度,能够充分保证服务质量,对员工的工作职责 有明确的划分和具体规定的得 5分;有完整的企业内 部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服务质量,对员工的工作职责 有具体的划分和规定的得 3分;具备企业内部管理制 度,但对员工的工作职责有明确的划分和具体规定不 够清晰得 1分;未提供本项方案的为 0分; 6 服务团队 6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餐厅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 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其它同等学历得 2分;具备餐 饮职业经理人中级及以上资格认证证书得 2分;相同 岗位工作 5年以上管理经验得 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否则不得分。 6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劳动保障部门 颁发的高级厨师证(高级技师)及高中以上学历或同 等学历者得 2分;持有健康证得 2分;相同岗位工作 2 年以上经验得 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否则不得分。 6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厨师及其它服务人员 学历、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人员配备合理、 经验丰富得 6分;人员配备合理性一般、经验一般得 4 分;人员配备不够合理,经验较差得 2 分;未提供 不得分。 7 应急预案 5 对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和消 防安全、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故障、人员更替等) 和 投诉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应急预案和投诉处理方 案合理、针对性强、出现问题能及时实施应对措施得 111 当得 5分;应急预案和投诉处理方案合理性一般、针 对性一般、出现问题能及时实施应对措施一般得 3分; 应急预案措施和投诉处理方距采购需求仍有一定差 距的的得 1分; 未提供本项方案的为 0分。 8 接管/退场 方案 5 若投标人不是正在服务的单位,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 接管方案,方案详细、具有针对性得 5分;方案较详 细、针对性较强得 3分;方案不够详细、针对性较差 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若投标人是正在服务的单位, 无须提供接管方案,应提供退场方案,方案详细、具 有针对性得 5分;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得 3分; 方案不够详细、针对性较差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 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 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例:如投标人所报费率为 35%,该单位为中小企业,则参与评审的价格为 35%-35%×6%=32.9% 2.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交了监狱企业声明函且提供了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 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部分按第 1 条的比例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 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3.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 3.1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2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投标报价最低优先;如报价相同则技术部分得 分最高优 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 112 式确定。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在上述评分细则中已经单独作为评分的内容,在“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 部分不重复扣分。 113 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事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 符合联合体规定 1.5.8 满足投标人的关联性要求 1.6 未参与其他服务 1.7 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为 1.8 所报费率未超过对应的最高 提成比例 2.3 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 8.2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 11.2 保证金符合要求 12.4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13.1 签署、盖章满足要求 14.2 能够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的 22.2 结论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 资金来源 3. 投标费用 4. 适用法律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 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 投标文件组成 10.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有效期 14. 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 投标截止 17.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 投标偏离 22. 无效投标 23. 比较与评价 24.废标 25.保密原则 六 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8.采购任务取消 29. 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31. 履约保证金 32. 预付款 33. 招标代理费 3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5. 廉洁自律规定 36. 人员回避 30. 签订合同 37.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注:本项不需提供针对第①项的证明文件,以资格审查前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 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 投标书 2 成本测算书 5 招标代理费承诺书 7 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 8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9 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9-1 中小企业声明函 9-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9-1-2 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注:如不适用可不提供。 9-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如不适用可不提供。 9-2 业绩 9-3 体系认证证书 10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如有需提供,没有可不提供。11 其他相关文件 第三章 投标邀请书 第四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六章 服务需求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