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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深圳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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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8日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1201710

2.项目名称: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3.预算金额:28749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物业管理

1.0

详见招标文件

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物业管理

1.0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 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深圳信用网 以及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20:00:00至2021年12月28日 09:3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后点击 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 或 应标管理 确认邀请 ;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 撤销响应 ;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 撤标 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 应标管理 下载招标文件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zggzy.com/),用 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 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 ,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12月23日 00: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 应标管理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 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12月25日 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 应标管理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 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 不等同于 对采购文件质疑 ,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 质疑 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门三楼309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 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5-2
    联系方式:廖小姐:0755-83591875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交易集团评审区三楼
    联系方式:83948100,83938584,83938599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0755-86500046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SZCG2021201710 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物业管理 项目 包 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 2 -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相应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 4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 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 的意见); 5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6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 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7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 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8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9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0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1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2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 6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 3 - (%) 1 实施方案 10 (一)评审内容: 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物业服务实施方案,内容 包括:1.物业管理整体设想、策划;2.管理 方式、工作计划;3.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 理;4.组织机构及服务团队配置;5.人员培 训计划; 6.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人员队伍稳 定性措施;7.符合本项目的特色管理及创新 方案。 (二)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 70%分。 (1)每满足 1 个考察点得 10%分,最高得 7 0%分。未满足不得分。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 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 步评审,评审为优的加 30%,评审为良的加 20%分,评审为中的加 10%分,评审为差的 得 0 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 理由,并记录在档。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 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8 (一)评审内容: 信访维稳服务方案,需制定符合本项目需求 的信访维稳服务方案,内容如下: 1.信访维稳人员职责; 2.信访、集会示威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处 理预案,其中具体包括: (1)信访维稳预案培训机制; (2)信访维稳实战演练机制; (3)信访维稳响应机制; (4)信访维稳冲突防范机制; (5)信访维稳紧急支援机制; (6)远程监控计划及应急协调机制。 (二)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 70%分。 (1)每满足 1 个考察点得 10%分,最高得 7 0%分。未满足不得分。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 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 步评审,评审为优的加 30%,评审为良的加 20%分,评审为中的加 10%分,评审为差的 得 0 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 理由,并记录在档。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 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8 (一)评审内容: 制定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包括:1.安 全管理方案;2.环境卫生管理方案;3.绿化 管理方案;4.房屋养护方案;5.机电设备设 施维护方案;6.智能化系统维护方案。 (二)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 - 4 - 60%分。 (1)每满足 1 个考察点得 10%分,最高得 6 0%分。未满足不得分。 (2)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 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 评审,评审为优的加 40%,评审为良的加 2 0%分,评审为中的加 10%分,评审为差的得 0 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 由,并记录在档。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 服务承诺 5 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三项的得 100 分,否则 不得分。 (1)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 (2)与后续服务公司进行交接; (3)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 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 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4 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三项的得 100 分,否则 不得分。 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 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对未能达到的管理要求承担管理责任。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 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6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仅限一人) 5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 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 下标准进行打分: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 10%分;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建 (构)筑物消防员中级或以上证书,得 20% 分; 3.具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 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证书,得 20%分; 4.具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承接查 验与设施设备管理培训证书,得 25%分; 5.具有物业管理或设施管养项目经验(项目 内容至少包括秩序维护管理、环境卫生管 理、消杀管理、绿化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维 修)管理),得 25%分。 以上 5 项可累加计分,最高得 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 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 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 得分处理。 2.要求提供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 021 年 9 月至 2021 年 11 月,由于社保部门 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 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 - 5 - 工的证明依据。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 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 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 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涉及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提供证书扫描 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 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 证书扫描件和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 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 具的证明)作为得分的依据。 5.由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组织 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已合法登 记且状态正常截图。 6.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7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 目负责人除外) 15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 员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该 人员情况不计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进 行打分: 1.秩序维护主管:(1)具有物业秩 序维护管理经验,得 5%分;(2)具有退伍 证,得 10%分;(3)具有公安部消防局颁发 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上岗证,得 10%分。以 上 3 项可累加计分,本小项最高不超过 25% 分。 2.工程主管:(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得 10%分;(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颁发的工程类专业(如市政工程、建筑施 工、建筑管理、土木、机电)中级或以上职 称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得 15%分。以 上 2 项可累加计分,本小项最高得 25%分。 3.面点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 发的中级或以上面点师证书,得 10%分。 4. 厨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 中式烹调师证书,得 10%分。 5.维修员(仅 限 2 人):考察(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A)证书、(2)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 或以上电工资格证书、(3)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颁发的四级(中级)或以上消防设 施操作员资格证书情况:①具备其中 2 项及 以下的,每提供一人得 5%分;②有一人具 备其中 3 项的,得 10%分。以上 2 项可累加 计分,本小项最高不超过 20%分。 6.绿化人 员:具有园林绿化工作经验,得 1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 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 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要求提供 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1 年 9 月 至 2021 年 11 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 - 6 - 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 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 据。 3.涉及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扫描件及其 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 p://zscx.osta.org.cn/)的查询截图 4.如涉及考 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 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 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 的证明文件。 5.涉及学历、学位证书,要求 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 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 的,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其他佐证材料 (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 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的依据。 6.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8 拟投入的服务资源(车辆、 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投标单位承诺以下内容的,得 100%分,具 体承诺内容如下: 中标后提供能满足采购单位日常管理所需 要的工程维修、会议保障、清洁、后勤保障 机器设备并承诺使用的设备要在合同签订 后 15 日内全部进场。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作为 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 求均不得分。 3 综合实力 2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供应商资格(资质、认证) 情况 8 (一)评分内容: 1.投标单位具有国家认证 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 的(1)IS050001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 10%分;(2)IS0/IEC27001 信息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得 10%分;(3)GB/T20647. 9-2006 物业服务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得 10% 分。以上 3 项可累加计分,本小项最高得 3 0%分。 2.投标单位具有地级市级或以上公 安部门颁发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书”或“保 安服务许可证”的,得 20%分; 3.投标单位 具有公安系统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设 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得 30%分。 4.投标 单位具有相关协会颁发的:(1)病媒生物防 治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书,得 10%分;(2) 白蚁防治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书,得 10% 分。以上 2 项可累加计分,本小项最高得 2 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 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 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 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 - 7 - 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 分处理。3.由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提 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 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 4.以上资料均 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2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投标单位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开标 截止之日起,具有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每提 供一项业绩,得 35%分(要求服务内容至少 包含绿化、清洁、安保、维修其中 3 项内容), 以上可累加计分,本项最高不超过 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已完成,且 履约评价合格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作为 得分依据,履约评价合格或者验收合格证明 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 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 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 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 处理。 3 供应商获奖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投标单位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 截止之日(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地 级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颁 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奖项,每提供一个得 20%分。以上可累加计分,本项最高不超过 100%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 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 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 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 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由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组织 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已合法登 记且状态正常截图。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 供应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创新、设计)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投标单位具有物业管理相关系统类的软件 著作权自主知识产权,每提供一项得 20% 分。以上可累加计分,本项最高不超过 100% 分。 (二)评分依据: - 8 - 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 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 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 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 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服务网点 2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 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 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 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 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 查)的,得 100%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 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 得 30%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 求均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 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 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 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 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投标书目录 ? (1)投标函 ?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3)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 (4)项目详细报价 ? (5)供应商资格(资质、认证)情况 ? (6)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7)供应商获奖情况 ? (8)供应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9)服务网点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服务类)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 年修订版) - 10 -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 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 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 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 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 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 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 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 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 府采购。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 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 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 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 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 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 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 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 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 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 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 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 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 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 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 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 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 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 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 11 -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审要求 第七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 12 -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 中)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1年 12月 28日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1201710 2.项目名称: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3.预算金额:28749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 管理中心物业管理 1.0 项 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 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 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 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 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 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12月 14日 20:00:00至 2021年 12月 28日 09:30:00(北京时间)每 天上午 00:00至 12:00,下午 12:00至 24:00。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 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12月 28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 13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 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后点击“应 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 【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 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 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 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 83938966;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 ),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 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 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 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 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 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 年 12 月 23 日 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如认为 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在“应标管理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 年 12 月 25 日 00:00(北京 时间)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 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 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 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 疑材料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 70 号雅枫国际酒店北门三楼 309 室,联系电话: 0755-8394814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 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有权对投标 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 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 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 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 (http://www.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 业务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 5-2号 联系方式:廖小姐:0755-83591875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 14 - 名 称: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 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交易集团评审区三楼 联系方式: 0755-83948100,83938584,83938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工 电 话: 86500046 八、附件 招标文件及相关配套软件 - 15 - 第二章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通用条 款序号 涉及事项 具 体 补 充 内 容 3.1 采购人 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 3.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 采购业务分公司) 5.3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0 标前会议 不组织 12/1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 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 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20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 22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25 投标文件的大小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0MB 26 样品、现场演示、方案 讲解 无 3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38 定标方法 评定分离 46 履约担保 不需要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其他关键信息 (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 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 自定法 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3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二)其他事项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 10 %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 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 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 合同的从业人员。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 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业。 (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 - 16 - 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 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 (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2.长期服务采购项目 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二、项目概况 深圳河湾水安全监管中心、鹿丹阁、深水楼、深水楼裙楼、草埔防洪综合楼、布吉农批 市场 C33 及 C34 门店、草埔吓屋村 18 套房、平丽花园 9 栋 1-4 层、梅林水库管理所、洪涛 阁、4A 设备管理房、罗雨泵站、周转房。总建筑面积约 21832 ㎡ 。 三、服务需求明细 四、实质性条款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1 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要求。 2 完全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 3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但不得少于 28 人。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作投标无效处理。 序 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1-440301-0 102015026-01063 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物 业管理项目 2874900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1 PLAN-2021-440301-01020 15026-01063 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 中心物业管理 1 个 - 17 - 五、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项目目标 (一)服务管理项目概况 深圳河湾水安全监管中心、鹿丹阁、深水楼、深水楼裙楼、草埔防洪综合楼、布吉农批 市场 C33及 C34 门店、草埔吓屋村 18套房、平丽花园 9栋 1-4层、梅林水库管理所、洪涛 阁、4A设备管理房、罗雨泵站、周转房。总建筑面积约 21832㎡ ,基本情况如下: 1.深圳河湾水安全监管中心 物业名称 深圳河湾水安全监管中心 所在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 5-2号 基本情况 物业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房屋建筑高度 14.90m。总建筑面积为 3823㎡, 地下一层面积为 968㎡,地上三层面积为 2855 ㎡,为中心永久办公场所, 电梯 1套。 2.鹿丹阁 物业名称 鹿丹阁 所在地址 福田区红岭南路 44号深圳河鹿丹站 基本情况 办公用房 1栋,2层,建筑面积 1100㎡。 3.深水楼裙楼 物业名称 深水楼裙楼 所在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 63号 基本情况 共 3层,面积 810m 2 。 4.深水楼 物业名称 深水楼 所在地址 罗湖区延芳路 63号(深水楼) 基本情况 共 6层,面积 2048m 2 。 基本情况 楼高 6 层,整栋出租,面积 2048m 2 ,与深圳水库排洪河管养房相邻,为 早前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第三期工程合同 C工程主任办公楼(即项目部用 房)。 5.草埔防洪综合楼 物业名称 草埔防洪综合楼 所在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草埔吓屋村防洪综合楼 基本情况 3-6层,面积 2595m 2 ,电梯 1套。 6.布吉农批翠苑楼 C33、C34门店 物业名称 布吉农批 C33、34商铺 所在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吉路翠苑市场 C33、C34 基本情况 共 2处,面积合计 72m 2 。 场所使用性质 商 铺 面 积 合计 72㎡ 7.草埔吓屋村 18套房 物业名称 草埔吓屋村 18套房 所在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草埔吓屋村 基本情况 该 18套房所处位置分散在草埔吓屋村内。 - 18 - 场所使用性质 居 住 合计面积 1145㎡ 8.平丽花园 9栋 1-4层 物业名称 平丽花园 9栋 1-4层 所在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路平丽花园 9栋 基本情况 建筑面积 1361 m 2 ,第 1层为架空层,第 2、3、4为办公用房。 9.洪涛阁 物业名称 洪涛阁 所在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88号 基本情况 2 层,建筑面积 1500 m 2 10.梅林水库管理所 物业名称 梅林水库管理所 所在地址 梅林一村 基本情况 办公楼 1座、裙楼 1座、宿舍楼 3栋、电梯 1套,建筑面积 1661 m 2 11.4A设备管理房 物业名称 4A 设备管理房 所在地址 罗湖区延芳路南侧(边防禁区内) 基本情况 3层,总建筑面积 1200㎡,1层面积 468.16㎡,2层面积 384㎡,3层面积 468.16 ㎡。 12.罗雨泵站 物业名称 罗雨泵站 所在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渔民村 51号 基本情况 共 6 层,面积 4150 m 2 。2层为办公室,第 3层为中心职工周转房,5、6层用于 办公,附属楼 2座,分别为中心职工周转房,设备管理房,电梯 1座。 13.周转房 物业名称 周转房 所在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3199 号 基本情况 共 3 层,面积 368 m 2 (二)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标准(不低于以下人数标准): 序号 人员配备 人数(人) 要求 1 卫生保洁 4 中心 3人,鹿丹 1人 2 绿化工 1 负责中心及鹿丹绿化管理工作 3 维修员(电工) 2 必须持证上岗,且至少有一人持有 C1 及以上 驾驶证 4 秩序维护员(安管员) 9 年龄 50岁及以下,45岁以下人员不少于 70%, 持有消防上岗证或保安上岗证,中心 5人, 鹿丹、深水楼(含水库排洪河管养房)4人 5 秩序维护主管 1 年龄 50岁及以下且持有退伍证 - 19 - 6 会务辅助人员 2 其中一名兼前台服务人员,要求形象良好 7 财务兼食堂管理员 1 要求做事认真负责、细心谨慎 8 厨师 1 持有健康证 9 帮厨 3 持有健康证,其中中心 2人,鹿丹 1人 10 面点师 1 持有健康证 11 工程主管 1 持有工程类中级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12 客服主管 1 持有消防员资格证 13 物业项目负责人 1 持有安全员证 总数 28 不低于此人数标准 2.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 15 日内配备到岗,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采购单位有权 对中标单位招聘的人员进行考察,发现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有权要求中标单位 3天内更换。 3.物业服务人员需具备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年龄 18-55周岁, 45岁以下人员不少于 70%,具备物业工作经验。 4.在报价中员工社保、加班费、保险、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高温补助、最低 工资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及相关法律,否则按废标处理。 5.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采购单位要求的人员工资标准,如采购单位发现中标单位没按 要求执行相关工资标准,采购单位有权进行处罚,当月考核不可为优秀。 6.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 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7.因辞职或人员调动造成岗位缺失人员的,应在两个星期内安排新员工上岗,否则按照 200元/人/天扣除物业管理费。 8.必须到公安网上核查个人信息,并登记由公安机关下发的从业人员指纹卡,留取指纹 与掌纹信息,防止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法分子混入,消除治安隐患。 9.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时,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现场工作人员有直接指挥 权。 10.如遇重大检查任务或防汛期间,中标单位须积极帮助采购单位做好抵御并做好值班 值守及后勤保障。 (三)中标单位对中心物业管理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1.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检查,客户满意率达 95%以上。 2.有效投诉率低于 0.2%。 3.有效投诉处理率达 100%。 4.房屋及公共配套设备设备完好率 95%以上。 5.环境卫生、消杀、绿化达标率为 100%。 6.消防管理符合消防规定,年检完好率 100%。 7. 办公楼内治安案件案发率为零,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 8.争创“节水先进型机关”“节能型公共建筑”“垃圾分类模范机关”等荣誉。 9.未尽事宜,依照采购单位及物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达到相关要求。 (四)物业房屋主体及设施设备修理修缮要求 采购单位招标托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含设备)的零星维修,单项单价一次性维修 500 - 20 - 元以下(含 500 元),由中标单位承担和实施;500 元以上的维修费用需先报采购单位审核 后实施,费用由采购单位负担。 (五)房屋及配套公共设施管理要求 1.编制详细的、符合采购单位物业和深圳气候特点的房屋及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计划。 2.定期进行房屋勘查,确保房屋和公用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 3.中标单位不得擅自改动红线内所有房屋、管线、设备等的位置和用途,如需改动应报 采购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 4.规范二次装修,全程跟踪监督,并实时反馈结果。 5.严格制定维修养护工作时间,在不影响用户办公、会议、活动的前提下开展维修养护 工作,并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6.严格搞好房屋结构及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确保房屋及公用设施的优良性能和安 全运行。 7.严格做好房屋公共部分内外装饰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确保装饰工程的持久性和完好 性。 8.以养护为目的,维修为手段,确保维修养护的及时性,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 9.确保房屋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实施过程中使用材料的环保性能。 (六)其他 我中心产生的零星搬家费,每周定期前往指定地点运送桶装水到中心办公楼,日常宣传 幅、海报、警示牌、展板、节日氛围营造及节水节能的创建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提供服务。 二、项目依据及参考标准 推行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物业管理活动中,以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作为各 项物业管理活动的质量保证,确保物业管理工作达到并保持一流水准。 三、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服务类型 物业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 (一)现 场派驻服 务 1.深圳河湾 水安全监管 中心 2.鹿丹阁 (1)房屋建筑本体的清洁、维修、养护和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楼盖、 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 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及室外非机电设施,房屋本体维修养护 要求详见附件 1。 (2)房屋本体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清洁维护、运行管理,包含但 不限于化粪池、沟渠、池、井等。 (3)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要求详见附件 2。 (4)机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维护、故障维修, 含空调、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设施、电梯、照明系统、 发电机等。 (5)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清洁、保洁,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 包含:办公楼内、外及各楼层的房间、公共部位、设备设施;值班 室的清洁,及时打扫卫生,清洗消毒;食堂的清洁、保洁,及时打 扫卫生,清洗消毒;公共卫生间的清洁、保洁,及时检查、更换卫 生间的厕纸、擦手纸、洗手液等,耗材由中标单位负责。 (6)室内外绿化租赁、摆放、更换和养护,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7)专人负责会务服务工作,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和计划提前开启 会议室、活动室等,准备茶水、纸笔及有关设备,做好相关会务准 - 21 - 备工作;会议或活动进行中茶水等保障;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 清理、关闭相关场所,并保管好各室钥匙;会议室日常保洁。会议 室用一次性纸杯由中标单位负责。 (8)专人负责食堂管理,提供厨师、帮厨、清洁卫生服务,确保满 足中心办公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食材费用由采购单位负责; 负责食堂餐巾、牙签牙线等日用品的更换、每月菜单打印张贴、菜 牌制作和物品的摆放以及组织开展食堂及厨房大扫除,食堂及餐厅 纸巾、牙签牙线、保鲜袋、保鲜膜、一次性环保餐具由中标单位负 责。 (9)物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建议(类别包括物体打击、机械伤 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爆炸、高处坠落、坍塌、中毒窒息、其 他伤害、安全管理等内容) (10)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日常安保服务及安全秩序管理。 (11)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保证物业档案资料的完整、可查。 (12)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完成临时性勤杂工作。 (13)中标单位需承诺的其他事项。 (14)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外 围物业巡 查服务 1.深水楼及 裙楼 2.草埔防洪 综合楼 3.草埔吓屋 村 18套房 4.布吉农批 市场 C33、C34 门店 5.周转房 (1)房屋建筑主体每周巡逻检查 1次,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 防设置、消防设备、设施配置、消防通道设置、人员及车辆出入口 设置、停车场设置、道路设置、机房机电设备综合情况、给排水系 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清洁设施、景观绿化设置、 空调位、屋面、露台、门窗、烟道、底层地坪等,进行情况登记、造 册,房屋本体维修养护要求详见附件 1。 (2)每月开展物业管理各项情况排查与整改建议(类别包括物体打 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爆炸、高处坠落、坍塌、中 毒窒息、其他伤害、安全管理等内容),安防、消防、给排水系统每 年维保至少 1次。 (3)深水楼日常安保服务。 (4)定期保洁,物业管理范围内必要的清洁、保洁,生活垃圾的分 类、收集、清运(包含:宿舍楼内、外及各楼层的公共部位、设备 设施)。 (三)业 务用房巡 查服务 1.平丽花园 9 栋 1-4层 2.罗雨泵站 3.洪涛阁 4.梅林水库 管理所办公 楼、裙楼,周 转房 5.4A 设备管 理房 6.船步街、建 设路泵站 (1)房屋建筑主体每周巡逻检查 1次,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 防智能化配置、安防设置、消防设备、设施配置、消防通道设置、 人员及车辆出入口设置、停车场设置、道路设置、机房机电设备综 合情况、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清洁设施、景观绿 化设置、空调位、屋面、露台、门窗、烟道、底层地坪等, 进行情 况登记、造册,房屋本体维修养护要求详见附件 1。 (2)每月开展物业管理各项情况排查与整改建议(类别包括物体打 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爆炸、高处坠落、坍塌、中 毒窒息、其他伤害、安全管理等内容)。 (3)每月开展房屋使用情况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改变中心确定 的房屋功能用途,是否存在违规侵占房屋行为。 - 22 - 7.其它零星 物业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设备管养要求 1.综合要求 (1)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维修的实施方 案和各种措施。 (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定期巡视检查的操作规程及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岗位责 任制,并严格执行;做到科学管理、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并备齐备件,及时维修。 (3)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 (4)所需各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维修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有解决各类故障和 事件的能力。 (5)及时发现和解决故障,当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及时到位抢修,排除故障或联系 专业维修人员并跟踪维修,直至恢复正常功能。 (6)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项目齐全,目录清晰,设备图纸档案、技术资料齐全,做 到管理完善,可随时查阅。 (7)设有服务中心,建立 24小时值班制度,公示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报修、 求助、建议、问询、质疑和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8)定期向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用户满 意率达 98%以上。 (9)每月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存在问题技改及措施,并向采购单位提 交总结报告。 (10)中标单位须在中心物业管理范围内配置 1台项目后勤保障车辆,统筹保障物业管 理的日常办公、紧急采购、检修、维保、巡查、运送桶装水以及应急等服务工作的用车需求。 2.供配电系统管养要求 (1)制定供配电系统管理养护制度和计划,定期对供配电系统共用区域范围内的电气 设备包括变压器、高压环网柜、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柜、变配电室、备用电源 UPS、LED 大屏幕、柴油发电机组(每月试运行一次、灭火装置维护)、公共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等进行 检查、检测和维护,建立各项设备档案,确保供配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并管理和维护好避 雷设施。 (2)加强对中心及鹿丹办公楼内外所有共用区域照明灯具、线路、开关等电气设备的 日常维护,及时检修更换,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3)妥善保管各类设备的技术资料、维保档案,具有完整维保工作记录。 (4)制定用电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预案、临时用电措施方案并能够执行。 (5)有专人负责配电房的 24 小时值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每日填写值班记录, 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零修及时率 100%。 (6)制定切实可行的节电管理制度、统计报告制度,有明显的节能降耗成果。 (7)确保市政停电情况下发电机组在 1分钟内运转供电。 (8)配电设备管理、操作、维修保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操作运行。 3.给排水系统管养要求 (1)对水箱、阀门、沟渠、池井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定期对水泵进行检查、 保养、维修、清洁,确保给排水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 23 - (2)定期对用水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防止跑、冒、滴、漏 出现;保证设备和管道系统状况良好,能正常发挥功能。 (3)定期对排水管、化粪池、沟渠、池井进行清疏、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排水系统 畅通,确保上下水管道完好和正常使用。 (4)对中心及鹿丹办公楼化粪池进行清理,一年至少两次。 (5)每半年对生活水池进行清洗消毒,按规定做好空调水的处理,确保生活饮用水符 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建立 24 小时维修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零修及时率 100%。 (7)妥善保管各类设备的技术资料、维保档案,具有完整维保工作记录。 4.消防系统管养要求 (1)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及保养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确保消防报警主 机模拟报警正常,探测器、报警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喷淋系统完好有效,齐全无损, 确保随时启用。 (2)定期检查消防系统设施、器材并进行联动测试,做好相应检查、维保记录,将检 查和测试结果向采购单位出具书面报告。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员,中标单位协助采购单位,每年 5 月进行一次消防 安全演练、每年 8 月开展急救知识(小黄人)及实操培训、每年 11 月开展消防知识与实操 及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4)制定突发性火灾等应急处理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保持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照明设备、引路标志完好。 (5)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设施故障,并负责故障件的采购及更换,维修合格率 100%。 5.电梯系统(包含中心办公楼、梅林水库管理所)管养要求 (1)必须由具有电梯维保资质的单位承担,若中标单位无此资质,须委托给有资质的 单位承担。中标单位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电梯运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系统设备维 修保养制度,定时、定期对电梯系统各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测、检修和保养,并负责故 障件的购置、修理、装配,确保设备设施完好率 100%、整个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2)设立 24小时报修电话或对讲机值守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设施故障,及时有 效处理电梯事故;因故障停梯,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及时排除 故障。 (3)轿厢及机房整洁,通风、照明及其他附属设施完好。 (4)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运行管理措施,有明显的节能降耗成果。 (5)中标单位负责按国家规定提供日常保养服务,每周一次例行保养,由中标单位签 字确认,每月对电梯自备电池放电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并提交《电梯重要安全装 置自检报告》,每年进行一次检修调整(中、小维修),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包括 定期调校);清洁润滑,加注油脂,检查电梯各机部件的正常运行状态。 (6)中标单位为采购单位向市技术监督局办理电梯安全年检手续,保证取得《电梯安 全运行使用许可证》,年检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对电梯每年进行一次负荷调校试 验、平衡系数载核试验,并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相关试验调试,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上 述资料均由采购单位存档备查。 (7)建立电梯设备档案,各种运行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记录齐全归档,定期向采购单 位出具电梯运行工作状况良好的书面报告。 (8)中标单位更换一切因自然劳损与锈蚀的零部件及因机械性磨损而损耗的零部件。 6.空调系统管养要求 - 24 - (1)空调维保必须由具有空调维修安装资质的企业实施,若中标单位无此资质,须委 托给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空调维保方制定并严格落实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空 调系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空调系统共用区域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包括压缩机、冷水机 组、冷却塔、水泵、风机盘管、新风机柜、阀类、控制系统、水处理系统、空调运行智能控 制系统、厨房防排烟风机等进行检查、检修保养及故障维修、故障件购置更换等,确保空调 系统安全运行、正常使用。 (2)建立 24小时维修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维修 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维修及时率 100%。 (3)建立空调设备档案,做好各项运行和维修保养记录。 (4)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运行制度,有明显的节能降耗成果。 (5)定期清洗空调过滤网,保证空调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6)空调设备换季提供专业清洗,一年至少两次。 (7)每月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检测一次,包括检查所有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压 缩机、加热器、检查整个系统的运行状况,分析处理机组问题,提供检查保养报告并每月进 行加强运行保养,确保机组在整个供冷季节下提供正常、高效、可靠的运行状况。, (8)每年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设备停机检测和预防性保养两次,主要是停机期间,进 行详细检查,以便能正确评估各项设备的工作状态,为下一个供冷季节的运行作好准备。 7.智能化系统管养要求 (1)消防报警主机模拟报警正常,探测器、报警器完好、有效,接线牢固可靠。 (2)广播系统音质清晰、噪声低,工作日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定点播放。 (3)会议室的灯光、音频、视频系统工作正常。 (4)视频监控系统、三防值班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工作运行正常。 8.发电机管养要求 (1)发电机由专业人员维修保养。 (2)发电机应每半个月试运行半小时。 (3)临时停电,应在 10分钟内启动发电机发电。 (4)应留意停电公告,提早储备柴油。发电机用柴油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运输和加 灌。 (5)定期保养,采用优质润滑油,使用润滑油前必须经采购单位检查通过后方可用于 各类设备。 (二)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负责楼内外、各层楼道、各办公室、活动室、会议室内各类设施的清洁保洁,负责楼 内各层卫生间的清洁消毒、更换洗手间物品、垃圾袋等,负责厨房、食堂及餐厅清洁保洁、 垃圾清理(每日早、中、晚三次),保证清洁卫生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专业清洁队伍,管理 制度完善。 2.保护好环卫设施设备,按规定做好 “五害”消杀及防疫消毒工作,每周一次,消杀 达标率 100%。 3.实行巡回保洁,每个区域有专人驻守负责检查、监督卫生情况,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清 理。 4.结合办公楼的特点,合理安排定期作业的时间,减少对办公秩序的干扰。 5.会议室地毯清洁半年一次。 6.中心及鹿丹办公楼室内窗帘清洗消毒一年一次。 7.中心办公楼外立面幕墙清洁一年一次。 - 25 - 8.中心办公楼地面大理石抛光打蜡一年一次。 9.中心及鹿丹厨房抽油烟机清洁每季度一次。 10.日常保洁服务基本要求详见附件 3。 (三)日常耗材供应要求 1.厕纸、擦手纸及洗手液满足日常使用,其中包括中心办公楼 3间厕所(含男女卫生间 及无障碍卫生间)、鹿丹阁 2间(含男女卫生间),耗材质量要求好。 2.食堂、餐厅及厨房用餐巾纸、牙签牙线、保鲜袋(膜)、一次性环保餐具、卫生清洁 用品满足 80-100 人日常使用(含中心、鹿丹食堂),耗材质量要求好。 3.中心办公楼淋浴间沐浴露、洗发水满足日常使用,质量要求较好。 (四)绿化管理要求 1.负责对办公楼及附属区域所有绿植的管养工作;有专业人员管理,标准化作业,管理 制度完善、可行,有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2.做好植物病虫害预防、控制工作,每月定期进行打虫喷药,确保所有植被无损伤、无 虫害。 3.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按薄肥勤施原则进行,做好防涝、防冻工作。 4.及时修剪,定期对植被做好浇水工作,并无枯枝烂叶、无脏物,清理黄叶,及时更换 摆放逐渐逊色的花木。 5.合理分配室内植物摆放位置、品种,使植物适应不同光线、湿度环境。 6.按要求进行绿化租摆,并经常了解用户对绿化工作的意见,使客户满意度达到 95%以 上。 7.按照现代化办公环境要求,在中心办公楼大堂及门口摆置具备一定品质的绿植。 8.重要节日办公楼节日气氛营造。 9.绿化管养标准详见附件 4。 10.绿植租摆标准详见附件 5。 (五)安全秩序管理要求 1.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系统必须由具有消防维保资质的企业实施,若中标单位无此资质,须分包给 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对消防系统安全承担直接责任,要求中标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 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须一并签订消防安全管理 责任书。 (2)中标单位进场一个月内,应设立消防设备台账,详细统计好该区域消防设备设施、 器材分布情况、使用期限,管理、维护好公共消防设施、设备,保障消防器材以及消防标志 完好有效。 (3)最少配置一名负责消防安全的专职消防安全主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 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4)中标单位要定期开展防火检查、燃气设施检测及消防电气防火检测(须向采购单 位提供检测报告),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消防控制中心及消防系统的设施、线路齐全,完好无损, 随时可启用,每月进行一次联动测试,确保整个系统反应正常。 (6)确保管理区域无火灾事故发生。 (7)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体人员都须具有相应的消防知识,熟悉并能正确 使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危及物业使 用安全和事故易发区域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 26 - (8)有针对性的提供火灾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服务,编制完善的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做到预案完备、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操作熟练;管理规范、处理及时。 (9)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消防安全大检查,不留死角,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 使用单位开出“隐患提示”,及时督促使用单位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10)每月上报消防安全工作简报,内容包括本月消防工作亮点,好人好事,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解决了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未解决以及需采购单位协助解决的问题等。 (11)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确保火警发生时 5分钟内不少于 4名消防志愿者 赶赴火情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2.安保服务管理 (1)办公楼实行 24小时保安监控制度,确保办公楼的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在出入 口、监控中心安排人员不间断值守,并保证每 2小时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巡逻。 (2)实行一体化安全管理,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作风严 谨,工作规范。 (3)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查工作,负责楼内外共用区域的门窗、照明、共用电器设 备等开、关,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故。 (4)办公楼物业范围内无失窃、被蓄意损毁等事故发生,秩序维护人员根据要求对进 入办公楼的人员、物品进行登记检查,做好安全防范。 (5)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领导办公区域、办公网络中心机房、档案室、设备机房 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办公网络机房设备的安全应急管理。 (6)配合做好重大节日、重大会议、庆祝活动、接待活动的安保工作。 (7)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临时性勤杂工作,包括饮用水、办公家具的搬运等。 (8)安全制度完善并落实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 快速反应、快速支援安全体系。 3.停车场管理 (1) 制定中心停车管理方案,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停车管理,提高停车效率,不存在车 辆无秩序停放现象。 (2)建立车辆管理台账,熟悉办公楼内车辆所属情况。 (3)加强外来车辆登记管理,可以随时联系车主,不存在外来车辆无理由长期停放现 象。 (4)确保车辆在场内无丢失、碰撞 ,确保场内的车内物品无丢失现象。 (5)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6)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会务及收发管理要求 1.制定会务接待管理制度、工作流程。 2.专人负责会务接待工作。提前 30 分钟到岗,准备茶水、检查卫生和设施情况,保证 会议环境的舒适整洁;会议期间安排维修、清洁、保安机动应急处理突发故障或事件。 3.根据会议需要,提前一天对会议室进行全面检查,对座位数、名位牌等进行核对,同 时对视频、音响设备、灯光、花卉摆设、茶水准备、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 4.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茶杯清洗消毒及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关好灯、音响设备、 视频、空调、门、窗等。 5.每天及时分派报刊杂志和信件、快递。根据收货人要求,准确无误投放指定地点或送 至办公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报刊杂志和信件、快递可在工作日再分派。对挂号信和 特快传递要交到收件人处并签收,对文件和各类快递发放要严格签收手续,以免误漏现象发 - 27 - 生。 (七)食堂及厨房管理要求 1.食堂及厨房管理:配备食堂管理员,统筹食堂及厨房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每 周菜单更新张贴、菜牌制作、物品摆放整洁、厨房日常卫生检查等,组织开展食堂及厨房大 扫除一月两次;提供面点师、厨师、帮厨和清洁卫生服务,确保中心办公人员(80-100人) 的早、午、晚餐正常供应。食堂和餐厅的餐巾、牙签、牙线、一次性环保餐具等日用品以及 厨房擦手纸、洗洁精、垃圾袋、保鲜袋、保鲜膜等日用品、清洁用品由中标单位负责,及时 补充;食材费用由采购单位负责。 2.餐厅管理:做好餐厅日常管理服务,随时应对应急用餐等服务保障工作。 (八)节能及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要明确写出具体节电、节水、垃圾分类措施与实施办法; 在开关、热水器、 水龙头、冲洗器具等用电、用水处张贴节能标识。每天定期检查用电、用水系统,防止浪费 现象。要对中央空调、公共区域照明、热水器等用电部位采取重点节能措施,切实减少用电 量,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2.配合采购单位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的设备系统(停车场照明系统、中央 空调系统、自动送新风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管理,合同期内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行、维修和 养护。 3.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先进节水节能机关等荣誉获评工作,争先创优。 (九)物业档案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要有完整物业管理档案系统。采用电脑资料、文字资料、图表图片资料 等多种形式的文档储存方式管理物业档案资料,随时备查。 2.完善管理制度,对所有物业档案集中管理,各种物业管理资料齐全,条目清晰,标识 齐全,分类明确,易于查找。 3.合同签订后,(1)两周内向采购单位提供全年维修维护实施方案和应急措施、全年工 作计划台历、物业员工配置表、物业员工上岗证表;(2)每周向采购单位提供:一周工作台 账、工作例会会议纪要;(3)每月向采购单位提供:每月工作总结报告、物业员工考勤与值 班记录;(4)每季度向采购单位提供:建筑本体管理记录、设施设备管理记录、机电设备管 理记录(含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电梯、智能化系统、发电机、空调、热水器、污水处理 系统)、清洁保洁管理记录、绿化管理记录、紧急事故记录、物业收支明细;每年向采购单 位提供:(5)年度验收报告、物业考核表、电梯运行许可证、电梯负荷试验报告。 4.采购单位需要查看项目物业档案时,中标单位应按要求提供。 5.保证物业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必要的保密性。 (十)保密管理要求 1.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专门培训,每位员工都有良好的保密意识。 2.对发现的遗失文件、资料,不得随便传阅,应即时上交相关部门。 3.一律不得摘抄、外传、议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任何文件及方案。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在办公区域的录音、录像,对一切泄密行为立即制止并送有关部门 处理。 5.不得泄露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的私人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十一)中标单位未完成各项管理目标,采购单位按《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 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 28 - 六、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2021年 12 月 28日至 2022年 12月 27日 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合同项目提前终止时,按照实际工程量支付费用, 采购单位不负任何补偿责任。续签条件:前 11 个月考核均合格或以上,履约情况良好并承 诺继续保持现有服务质量,经主任办公会审议批准。 二、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一)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指标标准:中标单位实行物业管理的标准必须达到《深圳市物业管理 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评分标准 90分以上以及标书、委托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 1.保洁、消杀绿化养护服务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 备注 1 保洁卫生合格率 ≥96% 2 保洁卫生及时率 ≥99.5% 3 室内绿化养护合格率 ≥98% 4 室外、绿化养护达标率 ≥98% 5 消杀合格率 ≥95% 6 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完好率 ≥99.5% 7 零星建筑垃圾清运及时率 ≥99.5% 8 重大管理责任事故率 0 9 服务满意率 ≥90% 2.安全保卫管理服务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 备注 1 治安案件发生率 0%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 消防设施检查及时率 100% 3 火灾发生率 0 4 停车场设施完好率 ≥98% 5 有效投诉 ≤1次/季度 回访率 100%,处理率 100% 6 服务满意率 ≥98% 3.设施、设备维保服务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 备注 1 设施、设备完好率 ≥95% 2 设备、设施维修合格率 100% 3 维修及时率 100% 4 供水合格率 100% 5 综合维修合格率 ≥99.5% 6 综合维修及时率 ≥99.5% 7 供电服务合格率 100% 8 给排水服务合格率 100% 9 供水、排水维修合格率 ≥99.5% 10 服务满意率 ≥95% (二)考核表 - 29 - 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物业维护的工作质量,每月组织一次对物 业管理(包括:维保、安保、环境卫生等)的考评工作。总分为 100分,85分(不含 85分) 以上为优秀,75分至 85分为合格, 75分(不含 75分)以下为不合格。中标价的 10%作为 绩效奖金。如果考核优秀,以 85分为基准,每高 1分给予绩效奖金的 2%,奖金总数不超过 绩效奖金总额。如果考核不合格,以 75 分为基准,每低 1 分扣除中标价(不含绩效奖金) 的 1‰,并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出现物业安全生产事故,视情节严重,当月考核不合 格。 物业服务考核表 序 号 考评内容 考核细则 分 值 得 分 备 注 维保服务考评(25分) 1 工作人员作业期间着工装、带工牌;工作人员 须持证上岗,按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工作时 间内,按时上下班,无故不得擅自脱岗,严格 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未着工装、带工牌,每人次 扣 0.5分;未持证上岗、违 规操作的,每次扣 0.5分; 不按时上下班,无故脱岗, 每人次扣 0.5 分;违反甲方 规定,每人次扣 0.5分。 2 2 建立健全物业维修维护档案管理制度,资料、 台帐、图纸等档案资料管理齐全,记录完整、 清晰,档案分类成册,妥善存档管理,方便查 阅。 未建立物业维修维护档案 的,扣 1分;档案不健全的, 扣 1分,并责令整改,完善。 1 3 建立 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报 修、求助、询问、质疑、投诉等信息,并及时 做好信息的收集、处理、反馈、记录;制订回 访制度,做好回访记录,问题处理及时率 100%。 值班制度不符合要求,扣 1 分;未设服务电话,或处理 信息不及时,或没有回访记 录的,每次扣 0.5分。 2 4 按合同规定,对建筑本体各部分、卫生间、设 施设备等各项设施要有维修保养计划,并定期 进行巡查、维护检修。 未按要求操作的,每处扣 0.5分 2 5 为办公区室内提供零星维修服务,对损坏门窗、 桌、椅等进行维修。 未按要求操作的,每次扣 0.5分 1 6 配合甲方单项工程的施工管理,并跟进建档。 做好施工跟进及外单位用电、用水的记录工作。 协助甲方有效管理建筑垃圾,做到定点堆放, 及时转运;涉甲方二次装修的建筑垃圾,明确 责任单位、责任人,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 未配合管理与建档的,每次 扣 0.5分;无工程施工跟进 及用水用电记录的,扣 1 分。 2 7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明确、规范,通风良好、光 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备无积尘、锈蚀, 无油渍污物,油漆完好光洁;应急专用救援工 具放在机房指定位置,并保证齐全、完好;机 房内消防器材齐备完好,禁止烟火标志醒目; 底坑保持清洁且无积水,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 报告,并积极解决问题。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 扣 1分 2 8 按时对电梯进行自检和年检,保证取得电梯运 行合格证,确保安全合法使用。 无合格证的的每台扣 3分 3 9 制定公共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 案演练及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设备 运行正常,无管理责任事故,安全运行率 100%。 每发生一次扣 2分 2 - 30 - 序 号 考评内容 考核细则 分 值 得 分 备 注 10 水泵房设施设备、沟渠等定期清洗、除垢。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 扣 1分 1 11 及时发现严重漏水现象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 决漏水问题,设法解决,未出现大面积停水。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 扣 2分 2 12 配电房、发电机房的供配电设备整洁、完好, 消防设施完善,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管理。按要 求报开(停)变压器,定期做好试机工作。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 扣 0.5分 1 13 因管理疏忽或操作不当而出现大面积停电事 故。 每发生一次扣 3分 3 14 有中央空调年度、季度、月度保养维修计划以 及责任人,包括:每半年对冷却塔、风机盘、 冷凝器、蒸发器、水泵机组,对冷冻水管路、 送冷风管路、风机盘管路进行一次保养;每半 年对阀类(节制阀、调节阀、电磁调节阀等) 及检测零件、控制部件保养一次;对压缩机进 行一次检测保养;设备运行记录齐全完整;每 年对空调进行专业清洗至少两次。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 扣 1分 1 安保服务考评(20分) 1 按规定穿工作服、着装整齐。 未达到要求的,每人扣 0.5 分; 1 2 上班时间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如睡觉、吃零食、 看书报、闲聊、接待亲友、办私事 、听收录音 机、吸烟、玩手机等,岗位有脱岗、在岗位上 喝酒或酒后上岗。 发现违纪现象,每发现一人 次扣 1分 2 3 在工作中发现治安、刑事案件和火险、灾害事 故,及时制止、报告或处理得当。 未按要求操作的,每次扣 0.5分 2 4 安防监控系统维保人员对系统进行检查维护需 提供 24小时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及时赶到现 场,除了因设备严重损坏当时无法修复的原因, 一般故障在 2小时内修复。 未按要求操作的,每次扣 0.5分 2 5 按规定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做好车辆出入和停 车管理。 未按要求操作的,每次扣 0.5分 1 6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自检、消音、复位功能、 主电源与备用功能正常、各接线端子紧固;烟 感、手动报警按钮,报警检验各相关消防设备 完好。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 扣 1分 2 7 灭火器正常使用状态,外观清洁;室内外消火 栓:栓门、锁、玻璃无破损、外观整洁;指示 灯、报警按钮、警铃齐全等配件,无脱落和损 坏;水带完好无损、接口牢固;室外栓启闭灵 活;消防水炮、雨淋系统电源供电正常,控制 柜指示灯完好、接线端子无松动,信号反馈、 联动正常。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 扣 1分 2 8 与内部人员或来访人员发生口角或打架等事件 经事后调查确认为安管员责任。 每发现一人扣 1分 1 - 31 - 序 号 考评内容 考核细则 分 值 得 分 备 注 9 偷窃公(私)财物 每发现一人扣 2分(并送公 安机关处理) 2 10 疏散出入口畅通、指示灯、应急灯灯箱抹灰除 尘、灯具牢固完好,交流试验指示正常、电池 充放电正常。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 扣 0.5分 2 11 若办公楼内发生盗窃、火灾、治安等案件,因 系统设备故障造成监控录像不能查询、消防设 备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每发现一处扣 3分 3 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考评(20分) 1 清洁人员必须按合同规定配备,保证上岗率, 不能因缺少人员影响清洁卫生工作。 因缺少人员影响工作,每人 次扣 0.5分; 2 2 清洁人员作业期间着工装、带工牌;工作时间 内,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擅自脱岗;严格遵 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未着工装、带工牌,每人次 扣 0.5分;无故擅自脱岗, 每人次扣 0.5 分;不遵守甲 方各项规章制度,扣 0.5分 2 3 食堂、厨房卫生干净整洁,定期大扫除;及时 更新菜单、菜牌,协助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未按要求操作,每处扣 0.5 分 2 4 合同规定的建筑物内外清洁区域以及绿地、停 车场、公共卫生间、公共设施设备等,按甲方 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做好日常保洁服务。 日常保洁服务不合格,每处 扣 0.5分 2 5 电梯轿厢的清洁和保洁工作主要包括电梯门、 轿厢内壁、轿门内槽、轿厢地面及地毯的清洁 等,并进行每日的巡回保洁,每日巡回保洁次 数可根据人流量的大小和具体标准要求而定, 保持干净明亮。 未达卫生要求及标准,每次 扣 0.5分 2 6 垃圾按要求分类,并确保垃极日产日清,清运 到指定地方收集;垃圾收集点要保持存放整洁、 地面干净,杜绝蚊虫老鼠滋生,做到无臭味。 未按要求操作,每次扣 0.5 分 2 7 排污管、下水道的疏通以及化粪池、隔油池的 清掏,必须定期处理。 未按要求操作,每次扣 0.5 分 2 8 负责合同规定的卫生间、食堂等公共区域纸巾、 擦手纸、洗手液、沐浴露、洗发水等清洁易耗 品及时更换。 未及时配备与更换,每处扣 0.5分 2 9 按合同规定做好办公楼外墙清洗、地毯清洁、 窗帘清洗、厨房抽油烟机清洗工作。 未完成任务或保洁不达标 的,每次扣 1 分 2 10 室外绿化及时养护和修剪,保持植物正常生长, 保持绿化地带植被正常生长覆盖;按要求摆放 和养护室内植物,每间办公室摆放 2至 3盆生 长良好植物。 未达要求及标准,每处扣 0.5分 2 消杀服务考评(15分) 1 办公楼范围内的“五害”消杀(包括食堂餐厅、 绿化带、下水道、垃圾收集点、排洪沟等), 每月至少 4次。 每少 1次扣 1 分 4 2 每天安排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巡查及现场消 杀,并作好记录。 未满足需求或未做好相关 记录,每次扣 1.5分 3 - 32 - 序 号 考评内容 考核细则 分 值 得 分 备 注 3 发现“五害”需及时处理。 发现有蟑螂未处理的,每处 扣 0.5分;每发现老鼠一处 扣 0.5分;发现蚊子、苍蝇 滋生地未处理的,每处扣 0.5分;道路、草地、绿化 带等其它发现蚂蚁窝未及 时处理的,每处扣 0.5分 5 4 甲方工作人员评价。 消杀不到位,被甲方工作人 员投诉属实的,每次扣 1分 3 会务服务考评(20分) 1 会务、收发人员工作期间着工装、带工牌。 未着工装、带工牌,每人次 扣 0.5分 2 2 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脱岗; 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看书刊、报纸。 发现违纪现象,每人次扣 0.5分 2 3 及时为甲方各会议室提供会议接待服务;会议 前准备、会议中服务、会议后整理阶段等一系 列工作全面到位。 出现撞会或者遗漏登记,每 次扣 0.5分 2 4 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饮用水、凳子、茶水、消 毒茶杯、摆放好席卡并校对准确无误、布置好 会议桌、灯光、影视音响设备调试、物品、指 引牌以及会议室卫生清洁和进出通道卫生。 未按要求操作,每处扣 0.5 分 2 5 会务服务人员适当频次巡视会场,定时进场续 水,服务中要做到三轻(走路轻、讲话轻、动 作轻)。 未按要求操作,每处扣 0.5 分 2 6 会务服务人员应对会场进行监督与管理,严禁 会议室使用人员在会场吸烟等行为;严禁会议 室使用人员擅自调试、拆除会议室设备。 未按要求操作,每处扣 0.5 分 2 7 会务结束后,疏导参会人员有序离场。并及时 做好清场工作:清理、收集会务用品上交主办 单位;茶具清洗、消毒;桌椅摆放整齐;设备 归位;会场的清洁卫生;关闭会场灯光、音响、 投影等设备。会场关闭前进行安全检查及清场 检查并做好记录。 未按要求操作,每处扣 0.5 分 2 8 及时做好各类报纸、杂志的分发、登记等工作。 未按要求操作,每处扣 0.5 分 2 9 及时做好甲方信函、特快专递等分发工作。 发现收发拖延、错发、遗失 现象,每次扣 0.5分 2 10 按甲方要求做好其它临时性服务工作。 发现不配合,每次扣 1分 2 三、付款方式 (一)进度款支付 (1)签订合同后,采购单位按照中标价(不含绩效奖金)的 20%预支付给中标单位。 (2)第一季度末按照中标价(不含绩效奖金)的 25%支付。 (3)第二、三季度末分别根据上一季度每月考核结果,按照中标价(不含绩效奖金) - 33 - 的 25%及上一季度考核绩效奖金扣除应扣除费用之和支付。 (4)第四季度根据上两季度每月考核结果,按照中标价(不含绩效奖金)的 5%及上两 季度考核绩效奖金扣除应扣除费用之和支付。 (二)本项目绩效奖金采用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支付方式。 (三)本项目选用无需履约担保方式。 四、违约金 (一)如采购单位付款后,中标单位提供的人员数量、资质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采购 单位可要求更换人员,如更换三次后仍不能满足采购单位需求,采购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中标单位应退还采购单位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违约金; (二)中标单位人员队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 15 日内全部配备到岗,并经培训合格 后方可上岗。当月所有人员工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进行核算。若 15 日内未配备齐全的,按 200元/人/日扣除物业管理费。 (三)中标单位提供的后勤服务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标准的,应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并向采购单位赔偿合同总金额 3%作为违约金;累计出现三次仍不改正的,采购单位有权随 时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应退还采购单位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违约金。 五、其他要求 (一)在委托管理期限内,采购单位提供两间管理用房,该用房由中标单位免费使用。 食宿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二)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 人员留守值班,或因日常公务接待、紧急事务等采购单位安排加班的,由中标单位按法定标 准支付加班费,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加班费。 (三)中标单位应当对涉及采购单位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不得将信息 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单位保留追究中标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监管 中标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监管。 八、其他重要条款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 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 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 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 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 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 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在采购 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5、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 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 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34 - 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 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 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投标文件附件 (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如下图所示。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 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 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 - 35 - 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4)项目详细报价 (5)供应商资格(资质、认证)情况 (6)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7)供应商获奖情况 (8)供应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9)服务网点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4)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5)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 (6)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格式自定) (7)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8)违约承诺(格式自定) (9)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格式自定) (10)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格式自定) (11)拟投入的服务资源(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1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 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 作评审依据。 - 36 -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 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 其任何缺陷。 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 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 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 容。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 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 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 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 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 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 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 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 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 37 - 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 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 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 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 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 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 的认证要求。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 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 投标无效处理。)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 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以下简称 300号文)。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 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 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 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 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 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个服 务需求(标的)由同一企业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个服务需求(标的); 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 - 38 - 息”章节查看); 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 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 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 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 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 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 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追究相应责任。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 (标的名称) ,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 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 39 - 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 (标的名称) ,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 四、项目详细报价 (一)分项报价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一 人工费 项 1 (一) 正常时间工资 项 1 1 项目负责人 人 1 所有选派到本项目的工 作人员工资不低于深圳 市最低工资标准 2 卫生保洁员 人 4 3 绿化工 人 1 4 维修员(电工) 人 2 5 秩序维护员(安管员) 人 9 6 秩序维护主管 人 1 7 工程主管 人 1 8 客户主管 人 1 9 会务辅助人员 人 2 10 财务兼食堂管理员 人 1 11 厨师 人 1 12 帮厨 人 3 13 面点师 人 1 (二) 加班工资 项 1 (三) 福利费及高温补贴 项 1 (四) 社保、公积金 项 1 (五) 伙食费用 项 1 二 行政费用 项 1 (一) 通讯补贴 项 1 (二) 文化宣传费用 项 1 标识标牌、展板横幅制 作、节日氛围营造、节水 节能创建、项目评奖评优 等 (三) 车辆费用 项 1 (四) 员工宿舍 项 1 (五) 其他 项 1 培训、零星搬运等 三 清洁卫生费 项 1 - 40 -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一) 卫生保洁 项 1 包含清洁材料 (二) 生活垃圾处理 项 1 (三) 中心及鹿丹化粪池清理 项 2 一年至少两次 (四) “五害”消杀 项 1 (五) 中心大楼外立面幕墙清洁 次 1 一年一次 (六) 中心及鹿丹厨房抽油烟机等清洁 次 4 每季度一次 (七) 中心及鹿丹室内窗帘清洗消毒 项 1 一年一次 (八) 会议室地毯清洗消毒 次 2 半年一次 (九) 中心楼地面大理石抛光打蜡 次 1 一年一次 (十) 日常耗材供应 项 1 纸巾、一次性环保餐具、 擦手纸、洗手液、洗洁精、 消毒液、沐浴露、洗发水 等 四 绿化专业养护(含绿植租摆) 项 1 五 房屋维护费 项 1 六 公共设施维护 项 1 (一) 供配电系统 项 1 (二) 给排水系统 项 1 (三) 消防系统 项 1 (四) 电梯系统 台 2 中心及梅林所 (五) 空调系统 项 1 (六) 智能化系统 项 1 (七) 发电机 项 1 七 零星维修费 项 1 500元及以下包干 总计 项 1 (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五、供应商资格(资质、认证)情况(格式自定) 六、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 七、供应商获奖情况(格式自定) 八、供应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格式自定) 九、服务网点(格式自定)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 41 -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 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 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要求。 2 完全满足物业服务标准的要求。 3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但不得 少于 28 人。 注:1. 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 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 42 - 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 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 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要求一致”。 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 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 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 四、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五、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 六、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格式自定) 七、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八、违约承诺(格式自定) 九、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格式自定) 十、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格 式自定) 十一、拟投入的服务资源(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43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号项目 结果,***单位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和《深圳经济特 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 乙方承担 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 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 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 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 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 2、 3、 4、 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 1、合同签订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 2、 3、 4、 第四条 咨询服务资料归属 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 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 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 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 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 44 - 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 验收相关标准。 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 料。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 对或查问。 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十条 甲方的责任 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 失。 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 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一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 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 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 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 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二条 人员要求 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 2、 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 方案一致。 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 第十三条 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 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 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 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 第十四条 保密要求 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 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 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 向第三方透露。 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验收 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 三个阶段: 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 用户需求直接验收。 3、验收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 45 - 第十六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于 天内向乙方支付 合同总价%的款项。 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后 天,甲方向乙 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八条 风险责任 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 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实施荷载试验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种 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 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 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交付的成果经验收不合格,应于 7 日内无条件修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 甲方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 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 %支付违约金。。 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 应在 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5、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 % 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 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6、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受到侵权指控或者引发法律纠纷,影响甲方使用服务成果或 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 %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 同。 第二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投标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 附件。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46 - 第二册 通用条款(公开招标) 第一章 总则 1. 通用条款说明 1.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 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 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等内容。 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1.5 “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2.招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 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 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投标人”,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4“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 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5“日期”指公历日; 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 业务分公司)网站提供的投标书加密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此投标书加密 软件可从 www.szggzy.com 网站“服务导航-政府采购-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 分公司)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 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 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 效。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 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 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 详见 www.szggzy.com 网站“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南”。 5.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即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 5.3联合体投标 5.3.1 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5.3.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47 -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投标截止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 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 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 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 6.政策导向 6.1 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 能减排、环境保护。 6.2 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 7. 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7.1 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 须为正版软件。 7.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 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3 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 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 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 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 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7.5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 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 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7.6 工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7.7 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 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 8.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踏勘现场 9.1 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 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 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 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 - 48 - 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9.3采购人应当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书面资料和数据。 9.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 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 9.5未参与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0.标前会议 10.1 如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的时间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 正公告等)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标前会议。 10.2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标前会议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 10.3未参与标前会议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第二章 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 11.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 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审要求 第七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11.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 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 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 招标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 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 12.2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澄清(提问)截止时间 前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 49 - 12.3 不论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 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答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通用条款第 13.3、13.4 款规定执行。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政 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3.2 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 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1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 补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13.4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 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 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4.1 投标人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 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 14.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具体内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 1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 15 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 式扩展)。 17.投标货币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计。 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 18.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8.2 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 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 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8.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8.2.2 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 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8.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 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18.2.4 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 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 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 脑阅读、识别和判断; 18.2.5 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 - 50 - 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提供原件扫描件。 18.3相关资料不符合 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 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 18.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 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 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 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 18.5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 的投标方案。 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 19.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 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 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 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 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 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 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 0分处理。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 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 19.2 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 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 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 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 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投标。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 持有效。 20.2 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集中采购机 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 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 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20.3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 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 21.关于投标保证金 21.1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 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2.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 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 款将初审不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 22.2 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 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 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 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 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23.1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政 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zbs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要求下载 安装《投标书编制软件》及其配套软件,使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 - 51 - 业务分公司网站(http://www.szggzy.com/),然后在右侧的“相关链接”栏目中下载。在 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 Adobe Reader 7.0 以上版本】。 23.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23.2.1 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 A 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 项目 B包的投标书。 23.2.2 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 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23.2.3 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 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23.2.4 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 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23.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1)货物类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 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2)服务类 - 52 -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 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23.2.6 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 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2.7 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 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3.2.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 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 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 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3.2.9 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机 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 平和公正。 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3.4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23.5 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保密 24.1 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书编制软件点击“加密投标书”按钮进入加密界 面,对投标书进行加密,也可单独使用“深圳政府标书加密软件”(一般是与投标书编制软 件捆绑下载)进入加密界面进行加密,无需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 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界面如下 图所示: - 53 - 24.2 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 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ZBS)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 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 名为.ZBS)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 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 后果。 25.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日期 25.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 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 (http://www.szggzy.com/),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 件。如果没有该功能点,请用本公司的机构管理员在 “系统维护”—》“修改用户权限”中 增加该功能点,如果增加不成功,请在工作日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联系。如果确有困难,多 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三楼 304室。 - 54 - 25.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 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 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 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 26. 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 26.1 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等事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7.1 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 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7.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 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7.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开标 28.开标 28.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并在网上公 布开标结果。 28.2 网上投标的,当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开标后,投标人即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使用“应标管理?浏览开标一览 表”功能点查看开标一览表。 第六章 评审要求 29.评审委员会组成 29.1 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 评审活动。 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部分条件下 为 7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均 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一般是从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须 持本单位签发的《评审授权书》参加评审。 29.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9.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 29.4 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 行评标。 29.5 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 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 容除外)。 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 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的; (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 (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 31.独立评审 31.1 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 - 55 - 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 第七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32.投标文件初审 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 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 32.2 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 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2.3 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 32.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2.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3.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 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 规定处理。 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32.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 参与编制; 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32.4.7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 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32.5 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 有规定和 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 33.澄清有关问题 33.1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 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 于每个投标人。 33.2 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 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 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3.3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信件(含电子邮 - 56 - 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通用条款第 34 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 不在此列。 34.错误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 用条款 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 则》、《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仅对通过资格性 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 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无异议。 36. 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 36.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资料查 验(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的准备。 37.评审方法 37.1.1 最低价法 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 37.1.2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 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 37.2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 37.3重新评审的情形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 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 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 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 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 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 - 57 -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38.定标方法 38.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 38.1.1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政府集 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 中标供应商。 38.1.2 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 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 38.1.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 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38.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 38.2.1 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 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 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 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 38.2.2 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 果,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 38.2.3 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自定法是指采购 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三家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38.2.4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及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安排专人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形成 定标报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并及时将定标结果反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具体 定标程序及相关要求以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 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1 号)执行。 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38.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 39.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 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 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 40.中标公告 40.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 果,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 公司)网站(http://www.szggzy.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 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 监督电话:0755-83948143。 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 40.2 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41.中标通知书 41.1 中标公告公布以后无异常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http://www.szggzy.com/) 上打印《数字中标通知书》(咨询电话:0755-83938599,83948100,83938584)。 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41.3 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 - 58 - 吊销中标通知书。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 42.1 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政府 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 42.2 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可以提 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 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 (1)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 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42.4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按公开招 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 42.5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 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43.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供应商。 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 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 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45.合同的签订 45.1 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 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 45.1 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 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 给他人。 46.履约担保 46.1 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 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46.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 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中标人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 其他担保。 47. 合同备案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 送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机构备案。 48. 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 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 49. 项目验收 49.1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 50. 宣传 - 59 - 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 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形式: 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 b.案例介绍、推广等; 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 51. 供应商违法责任 51.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 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 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6)恶意投诉的; (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51.2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 四条所列情形的,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 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 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52.质疑提出与答复 52.1提出质疑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 质疑。 52.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 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令第 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52.3质疑条件 52.3.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 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 52.3.2 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 52.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60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 (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 (5)事实依据;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2.4提交材料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2.5收文地点 地址: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三楼 309 室,质疑咨询电话: 0755-83948143。 52.6收文办理程序 52.6.1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 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52.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一次 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 (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 (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 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 (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 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 52.7质疑答复时限 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52.8投诉 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53. 质疑后续处理 53.1 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 活动。 53.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 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 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 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 END ----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