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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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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后勤保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后勤保障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7日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1341104

2.项目名称: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流水号
采购品名
预算金额(单位:元)
数量
单位
973980601
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1,500,000.00
1
合计(单位:元): ¥1,500,000.00

6.项目背景:随着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深圳市静态交通管理业务量逐渐增加,工作日益繁重,随着不断提速发展,我中心业务在市多个区全面铺开,为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我中心拟在食堂餐厨服务等辅助工作方面购买服务,将项目工作整体外包,由第三方服务单位驻点我单位开展辅助服务工作,服务范围包含中心机关、南山大队、福田大队、罗湖大队、盐田大队、龙岗大队、龙华大队、光明大队等部门。

7.服务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且须先行注册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ggzy.com/)。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 (www.zfcg.sz.gov.cn )3个官网进行查询,截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8.投标人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 15日09:00:00至2021年12月27日 14:3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ggzy.com/)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7日14:30:00(北京时间)前
地点: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从 政府采购 页面进入,点击 交易系统登录 ,然后点击 登录代理机构系统 )后点击 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 或 应标管理 确认邀请 ;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 撤销响应 ;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 撤标 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 应标管理 下载招标文件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用 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 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12月22日 17: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 应标管理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 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2021年12月24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 应标管理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 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6.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ggzy.com/),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信息查询网址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ggzy.com/
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http://www.ctdri.com
2.采购人: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工,电话:0755- 2680134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花果路30号运政大楼
3.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工0755 25193582;冷工0755 25193573
传真:0755 25193593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77号(办公楼五楼503室)
Email:819144532@qq.com

4.系统技术支持、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0755-83938599、0755-83948100、0755-83938584、0755-83203022-805工作QQ:1945831364、1910036032、2684586951、1272422942 技术支持QQ群:673471913 。




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SZDL2021341104 项目名称: 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包 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 1 -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4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 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7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 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8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 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组成不完整); 9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0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11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2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3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 2 -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4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5 (一)评审内容:根据项目自身的特点,针 对项目运行整体设想和策划,编制实施方 案。考察以下 4 点内容: 1.对食堂需求情况 的理解与分析; 2.食品安全、出品质量等管 理措施; 3.整体管理设想和运作规划; 4. 组织架构、服务团队配置、人员培训计划等。 (二)评分依据: 1.满足四点得 80%分数, 满足任意三点得 50%分数,满足任意两点得 30%分数,满足任意一点得 10%分数,未满 足不得分。 2.在此基础上,评标专家根据投 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可操作性进一步评 分: 优标准:内容翔实,分析到位,可操 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 良标准:内 容完整,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中标准:内 容基本完整,但较为简单,可操作性不强; 差标准:内容简单,无具体分析,缺乏可 操作性。 评价为优得 20%分数;评价为良 得 15%分数;评价为中得 10%分数;评价为 差得 0 分。 如果评审为差,专家须书面说 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 建议 13 (一)评审内容:根据投标文件对本项目重 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考察以下 4 点内 容: 1.原材料验收标准; 2.菜品加工流程; 3.食品留样制度; 4.食品安全管理、内控制度。 (二)评分依据: 1.满足四点得 80%分数,满足任意三点得 5 - 3 - 0%分数,满足任意两点得 30%分数,满足任 意一点得 10%分数,未满足不得分。 2.在此基础上,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项目 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进一步评分: 优标准:内容具体完整,可操作性强; 良标准: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中标准:有相关内容,但较为简单,可操作 性不强; 差标准: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评价为优得20%分数;评价为良得15%分数; 评价为中得 10%分数;评价为差得 0 分。 如果评审为差,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 录在档。 3 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 7 (一)评审内容: 1.对食品安全事故、停电停水、燃气泄漏、 消防安全、供餐应急等方面有具体的应急保 障能力、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 A、方案详细、具体、可行,并且能够提供 相应证明的,得 50%分数; B、方案较为详细、具体、可行,并且能够 提供相应证明的,得 30%分数; C、方案不明确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 得 0 分。 2.深圳市自有或租赁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 送单位场地作为应急配送场地,得 50%分 数,没有不得分。 (二)以上两项累计计分。证明文件:“自有” 场地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显示 为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场地 图片;若为“租赁”场地,还需另外提供合作 合同。缺项或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 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得 0 分。 4 食品安全管理 5 评审内容:投标人有现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制度的完善性、操作流程、加工流程 等),有自行编制的食品安全管理手册,根 据招标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 比较评分:优得 100%分数;良得 75%分数; - 4 - 中得 50%分数;差得 0 分。 5 违约承诺 5 (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同时承诺满足以下 四项内容的,得 100%分数;否则得 0 分: 1.对无法完成或无法按要求完成服务事项行 为的违约承诺; 2.服务期满后与后续服务公司的交接承诺; 3.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按 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承诺; 4.招标人遇有特殊情况(如资金未到位)时, 需暂时垫付员工工资时,同意按时支付员工 工资的承诺。 (二)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 不满足要求得 0 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28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前获得以下证书: 1.具有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得 10%分数; 2.具有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0%分数; 3.具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10% 分数; 4.具有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认证,得 20% 分数; 5.具有 HACCP 体系认证,得 10%分数; 6.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得 10%分数; 7.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0%分数; 8.履约能力达标测评证书,得 10%分数。 以上各项累计得分,最高得 100%分数。 (二)证明文件: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前,且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 判断的得 0 分。 - 5 -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 区)为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提供餐饮服 务的合作项目情况: 1.合作项目规模面积: 拥有单个面积 200 平方米(含)-400 平方米 合作项目的案例,每个得 1%分数; 1.2、拥有单个面积 400 平方米(含)-800 平方米合作项目的案例,每个得 2%分数; 1.3、拥有单个面积大于等于 800 平方米合作 项目的案例,每个得 5%分数。 本小项计算得分的案例上限为 10 个,超过 1 0 个,则计取其中得分高的案例,最高得 50% 分数; 2.合作项目服务人数: 1.1、拥有单个服务人数 200 人(含)-400 人合作项目的案例,每个得 1%分数; 1.2、拥有单个服务人数 400(含)-600 人合 作项目的案例,每个得 2%分数; 1.3、拥有单个服务人数大于等于 600 人合作 项目的案例,每个得 5%分数。 本小项计算得分的案例上限为 10 个,超过 1 0 个,则计取其中得分高的案例,最高得 50% 分数。 (二)证明文件:若同一项目满足上述 1、2 项条件的,可重复计分。提供合作案例清单 (至少含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服务人数、 服务合作时间、甲方证明人及联系方式等内 容,格式自定)、项目合同关键页(首页、 体现合作内容的标的页及双方盖章页),以 及其他体现服务面积及服务人数的书面证 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 家无法判断的得 0 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证 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以下证书: 1.获得中国饭店协会颁发的“2020 年度中国 团餐 TOP100”证书,得 25%分数; 2.获得企业信用等级 AAA 级证书,得 25% - 6 - 分数; 3.获得团餐配送行业协会“团餐营养餐设计 金奖”荣誉,得 25%分数; 4.获得团餐配送行业协会“营养好菜谱奖”荣 誉,得 25%分数。 以上各项累计得分,最高得 100%分数。 (二)提供有效期内的获奖(荣誉)证书等 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 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得 0 分。 4 拟派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 12 (一)评审内容:项目成员满足人数(不少 于 15 人)和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三、项目需求”-“具体技术要求”-“1.9、人员 配备及资质要求”规定的人数和岗位要求,得 20%分数。团队人数和岗位要求只需提供承 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内 容不符合招标要求,得 0 分。在此基础上重 点评审以下内容: 1.具备初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人力资 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每提供 1 人得 10% 分数,最高得 20%分数; 2.具有中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人力资 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提供 1 人得 10% 分数,最高得 10%分数; 3.具有中级及以上西式面点师证书(人力资 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提供 1 人得 10% 分数,最高得 10%分数; 4.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餐饮服务),高级及以上证书每提供 1 人 得 10%分数,其他级别证书每提供 1人得 5% 分数,最高得 20%分数; 5.后勤事务专职管理人员(1 人)同时符合: ①管理类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②5 年 或以上后勤管理工作经验,③10 年或以上驾 龄,得 20%分数。 (二)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 6 个月(2021 年 6 月-11 月)的社保证明、 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 作为得分依据。人员经验证明材料指:项目 合同关键信息页,若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 是否得分的,还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 文件。 - 7 - 5 环保执行情况 2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 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 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受过行 政处罚得 0 分,未受过行政处罚得 100%分 数。 6 拟使用的场地、厨房设备等 情况 4 评审内容:承诺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设备使用 管理规定要求,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厨房设施 设备(例:洗碗机、厨具等)。 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 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不满足要求均 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7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 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 限内的,本项得 0 分,否则得 100%分数。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 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投标书目录 ? 信用记录查询及股权关系自查 ? 投标函 ?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投标人情况介绍、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 ? 拟派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 ? 环保执行情况(格式自定) ? 拟使用的场地、厨房设备等情况(格式自定) ? 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项目编号: SZDL2021341104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 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 1 - 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 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 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 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实施细则》 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 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 - 2 - (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 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 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 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 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 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 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 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 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 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 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 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 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 (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 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 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 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 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 - 3 - 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 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 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 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 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 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 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 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 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 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 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 - 4 - 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 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 项规定的情形。 - 5 - 关键信息 项目编号:SZDL2021341104 项目名称: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类 包 号:A 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人民币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注:《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4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 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7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 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8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 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组成不完整); 9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0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11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2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3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6 - 评标定标信息 是否为评定分离项目 □是 ■否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候选中标人 □最低价法:评审委员会按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排序推荐候选中标人 □定性评审法:所有递交投标文件未被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人均推荐为 候选中标人 定标方法 ■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 1名中标人; □评标定标分离,定标委员会采用自定法从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 人中确定一名中标人 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3 家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家 中小企业行业 餐饮服务业 - 7 - 评标信息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 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 (货物、 服务项目为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 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 (货物、服务项目为 2%—3%、工程项目为 1%—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三、关于失信供应商的价格上浮 采取价格评比法(比如最低价法)的项目,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供应商最终 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 10%。失信供应商符合优惠主体资格的,价格扣除和价格 上浮一并执行。 四、其他说明 1.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 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 - 8 - 2.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 定。 3.采购人拟采购的服务(工程)中,如涉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的产品,要依据该通知要求执行。 - 9 - 本项目详细评分细则如下表: “评标信息”的内容必须与本表一致。如评分内容不一致,以本表的评分内容为准。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一 价格 20 二 技术部分 4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5 (一)评审内容:根据项目自身的特点,针对项目运行整体设 想和策划,编制实施方案。考察以下 4点内容: 1.对食堂需求情况的理解与分析; 2.食品安全、出品质量等管理措施; 3.整体管理设想和运作规划; 4.组织架构、服务团队配置、人员培训计划等。 (二)评分依据: 1.满足四点得 80%分数,满足任意三点得 50%分数,满足任意 两点得 30%分数,满足任意一点得 10%分数,未满足不得分。 2.在此基础上,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可操 作性进一步评分: 优标准:内容翔实,分析到位,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 求; 良标准:内容完整,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中标准:内容基本完整,但较为简单,可操作性不强; 差标准:内容简单,无具体分析,缺乏可操作性。 评价为优得 20%分数;评价为良得 15%分数;评价为中得 10% 分数;评价为差得 0分。 如果评审为差,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2 项目重点难 点分析及合 理化建议 13 (一)评审内容:根据投标文件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 化建议。考察以下 4点内容: 1.原材料验收标准; 2.菜品加工流程; 3.食品留样制度; 4.食品安全管理、内控制度。 (二)评分依据: 1.满足四点得80%分数,满足任意三点得50%分数,满足任意两 点得30%分数,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数,未满足不得分。 2.在此基础上,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 理化建议》进一步评分: 优标准:内容具体完整,可操作性强; 良标准: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中标准:有相关内容,但较为简单,可操作性不强; 差标准: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评价为优得20%分数;评价为良得15%分数;评价为中得10%分 数;评价为差得0分。 如果评审为差,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3 应急预案及 保障措施 7 (一)评审内容: 1.对食品安全事故、停电停水、燃气泄漏、消防安全、供餐应 - 10 - 急等方面有具体的应急保障能力、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 A、方案详细、具体、可行,并且能够提供相应证明的,得50% 分数; B、方案较为详细、具体、可行,并且能够提供相应证明的, 得30%分数; C、方案不明确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得0分。 2.深圳市自有或租赁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场地作为 应急配送场地,得50%分数,没有不得分。 (二)以上两项累计计分。证明文件:“自有”场地需提供食 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显示为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 位)以及场地图片;若为“租赁”场地,还需另外提供合作合 同。缺项或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 判断的得 0分。 4 食品安全管 理 5 评审内容:投标人有现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制度的完善 性、操作流程、加工流程等),有自行编制的食品安全管理手 册,根据招标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评分:优 得 100%分数;良得 75%分数;中得 50%分数;差得 0分。 5 违约承诺 5 (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同时承诺满足以下四项内容的,得100% 分数;否则得0分: 1.对无法完成或无法按要求完成服务事项行为的违约承诺; 2.服务期满后与后续服务公司的交接承诺; 3.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 供服务的承诺; 4.招标人遇有特殊情况(如资金未到位)时,需暂时垫付员工 工资时,同意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承诺。 (二)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 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不满足要求得0分。 三 综合实力部分 28 行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 相关认证情 况 5 (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获得以下证 书: 1.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得10%分数; 2.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0%分数; 3.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数; 4.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得20%分数; 5.具有HACCP体系认证,得10%分数; 6.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得10%分数; 7.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0%分数; 8.履约能力达标测评证书,得10%分数。 以上各项累计得分,最高得 100%分数。 (二)证明文件: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且在有效期 内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 - 11 - 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得 0分。 2 投标人同类 项目业绩情 况 3 (一)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 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为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提供 餐饮服务的合作项目情况: 1.合作项目规模面积: 拥有单个面积2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合作项目的案例, 每个得1%分数; 1.2、拥有单个面积400平方米(含)-800平方米合作项目的 案例,每个得2%分数; 1.3、拥有单个面积大于等于800平方米合作项目的案例,每 个得5%分数。 本小项计算得分的案例上限为10个,超过10个,则计取其中 得分高的案例,最高得50%分数; 2.合作项目服务人数: 1.1、拥有单个服务人数200人(含)-400人合作项目的案例, 每个得1%分数; 1.2、拥有单个服务人数400(含)-600人合作项目的案例, 每个得2%分数; 1.3、拥有单个服务人数大于等于600人合作项目的案例,每 个得5%分数。 本小项计算得分的案例上限为10个,超过10个,则计取其中 得分高的案例,最高得50%分数。 (二)证明文件:若同一项目满足上述 1、2项条件的,可重 复计分。提供合作案例清单(至少含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 服务人数、服务合作时间、甲方证明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格式自定)、项目合同关键页(首页、体现合作内容的标的页 及双方盖章页),以及其他体现服务面积及服务人数的书面证 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得 0 分。 3 投标人获奖 情况 2 (一)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获得以下证书: 1.获得中国饭店协会颁发的“2020年度中国团餐 TOP100”证 书,得 25%分数; 2.获得企业信用等级 AAA级证书,得 25%分数; 3.获得团餐配送行业协会“团餐营养餐设计金奖”荣誉,得 25%分数; 4.获得团餐配送行业协会“营养好菜谱奖”荣誉,得 25%分数。 以上各项累计得分,最高得 100%分数。 (二)提供有效期内的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 得 0分。 - 12 - 4 拟派项目主 要团队成员 情况 12 (一)评审内容:项目成员满足人数(不少于 15人)和采购 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三、项目需求”-“具体技术要求” -“1.9、人员配备及资质要求”规定的人数和岗位要求,得 20%分数。团队人数和岗位要求只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符合招标要求,得 0分。在此基 础上重点评审以下内容: 1.具备初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门颁发),每提供 1人得 10%分数,最高得 20%分数; 2.具有中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门颁发),提供 1人得 10%分数,最高得 10%分数; 3.具有中级及以上西式面点师证书(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门颁发),提供 1人得 10%分数,最高得 10%分数; 4.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餐饮服务),高 级及以上证书每提供 1人得 10%分数,其他级别证书每提供 1 人得 5%分数,最高得 20%分数; 5.后勤事务专职管理人员(1人)同时符合:①管理类专业大 专(含)以上学历,②5年或以上后勤管理工作经验,③10 年或以上驾龄,得 20%分数。 (二)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 6个月(2021年 6月-11月)的社保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经验证明材 料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人员经验证明材料指:项目合同关 键信息页,若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提供 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 环保执行情 况 2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 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 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受过行政处 罚得 0分,未受过行政处罚得 100%分数。 6 拟使用的场 地、厨房设 备等情况 4 评审内容:承诺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要求, 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厨房设施设备(例:洗碗机、厨具等)。 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函 或承诺函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四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局诚 信管理情况 7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 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得 0 分,否则得 100%分 数。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 会提供相关信息。 - 13 - 投标书目录 一.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信用记录查询及股权关系自查 2.投标函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投标人情况介绍、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6.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 7.拟派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 8.环保执行情况(格式自定) 9.拟使用的场地、厨房设备等情况(格式自定) 10.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注:具体按评分信息设置标书节点 二.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4.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5.项目技术方案 (1)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 (3)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格式自定) (4)食品安全管理(格式自定) (5)违约承诺(格式自定) 6.其他(格式自定) - 14 - 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 目 录 关键信息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标要求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 15 -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1341104 2.项目名称: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流水号 采购品名 预算金额(单位:元) 数量 单位 973980601 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1,500,000.00 1 项 合计(单位:元): ?1,500,000.00 6.项目背景:随着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深圳市静态交通管理业务量逐渐增加,工作日益繁重, 随着不断提速发展,我中心业务在市多个区全面铺开,为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我中心拟在食堂 餐厨服务等辅助工作方面购买服务,将项目工作整体外包,由第三方服务单位驻点我单位开展辅助 服务工作,服务范围包含中心机关、南山大队、福田大队、罗湖大队、盐田大队、龙岗大队、龙华 大队、光明大队等部门。 7.服务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本项目服务期 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 3 年,第一年为 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且须先行注册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 网址:http://www.szggzy.com/)。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的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 16 -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 )3个官网进行查询, 截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8.投标人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12 月 15日 09:00:00至 2021年 12月 27日 14:3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4:00。 地点: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ggzy.com/)下载本项目 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 12月 27日 14:30:00(北京时间)前 地点: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从“政府采购”页 面进入,点击“交易系统登录”,然后点击“登录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 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 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 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应 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 100MB,超过此容 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系统 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 12月 22日 17: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 - 17 - 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 清内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021年 12月 24日 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 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6.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 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 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 浏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ggzy.com/),在深圳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 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信息查询网址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szggzy.com/ 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http://www.ctdri.com 2.采购人: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工,电话:0755- 2680134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花果路 30号运政大楼 3.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工 0755—25193582;冷工 0755—25193573 传真:0755—25193593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 77号(办公楼五楼 503室) Email:819144532@qq.com 4.系统技术支持、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0755-83938599、0755-83948100、0755-83938584、 0755-83203022-805工作 QQ:1945831364、1910036032、2684586951、1272422942 技术支持 QQ群: 673471913 。 - 18 -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 号 内 容 规 定 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 投标人的替代 方案 不允许 3 投标文件的投 递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 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社会代理机构系统),使 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 件大小不得超过 100MB 4 履约担保 ■不提交 □提交 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 10 % 或 万元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退还时间:保修期满后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实质性响应条款 序号 具体内容 1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 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 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 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投标人应完全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招标文件要 求视为所投投标方案、服务内容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 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三、项目需求 项目背景 随着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深圳市静态交通管理业务量逐渐增加,工作日益繁重,随着不断提 速发展,我中心业务在市多个区全面铺开,为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我中心拟在食堂餐厨服 务等辅助工作方面购买服务,将项目工作整体外包,由第三方服务单位驻点我单位开展辅助服 务工作,服务范围包含中心机关、南山大队、福田大队、罗湖大队、盐田大队、龙岗大队、龙 - 19 - 华大队、光明大队等部门。 具体技术 要求 1.项目招标范围、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中心机关、南山大队、福田大队、罗湖大队、盐田大队、龙 岗大队、龙华大队、光明大队等部门后勤保障服务劳务及管理外包,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 食堂就餐人数按中心机关 130 人、各大队 420人,每周工作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日常服务、接待 工作餐服务、非工作日值班人员用餐服务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供餐保障服务。 该食堂不对外经营。 1.2 服务范围包括:采购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日早中晚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含会议用餐); 非工作日值班人员用餐服务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供餐保障服务。 1.3中标方负责本项目食堂的日常事务管理,人员一经聘用如要调整需经采购方同意,以保证 采购单位供餐服务的正常开展。 1.4中标方负责食堂人员工资、社保、体检、住宿、伙食、福利、服装、办公费用、企业管理 费、税费等本项目需求所涉及的费用。 1.5中标方负责前期食堂人员筹备费用及合同到期后人员遣散费用。 1.6采购方提供食堂场地和厨房设备、餐具等硬件设施,并承担食品原材料采购、水电费用、 燃料费用和硬件设施维修费用。 1.7 供餐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供餐时间,早餐 7:50-8:50;中餐 12:00-13:00;晚餐 18:00-20:00。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特别保障的(如公务接待或会议用餐、节假日供餐、提前 或延后开饭等有关情形),中标方需无条件执行保障任务。 1.8供应品种要求。中标方按采购方要求的品种和质量提供相应服务。 1.9、人员配备及资质要求 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要求,本项目需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 15人。 注:团队人数和岗位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岗 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工作经验及资质 厨师 3 负责日常员工餐、公务 接待餐制作,主要包括 拟定菜谱、菜肴制作、 卫生、配餐服务等工 作。其中 1名主要负责 早餐、2名主要负责 中、晚餐. 5年或以上同类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团餐、围餐 菜肴制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中式烹调师国家职 业资格初级或以上证书。 厨工 11 负责食堂早、中、晚餐 制作,餐厅卫生及餐 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 养、厨房的其他服务工 作等。 5年或以上同类岗位工作经验,持有效健康证上 岗,具有从事饮食餐饮服务相关厨房工作经历。 后勤 事务 管理 人员 1 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 作 管理类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有 5年或以上 后勤管理工作经验,10年或以上驾龄。 合计 15 - 20 - 管理要求 2.项目管理要求 2.1食品卫生安全 对采购方的食堂日常事务管理,中标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食品卫生安全法规 的规范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和餐厨用具用品 的消毒工作,保障食堂出品的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 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的预防工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2.2管理考核测评 食堂日常事务管理考核测评由采购方组织,每月一次,员工满意率应达到 90%以上(含本数), 连续三个月满意率低于 80%以下,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2.3饭菜质量 食堂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范的质量要求,注重营养结构、风味搭配、膳食平衡, 履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规范食材加工流程,不断提高烹饪水平,能够根据季节变化、 用餐人员需求,适时调整菜式品种。 2.4环境卫生 食堂环境卫生清洁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规范的标准。食堂工作场所及周边区域中标方应 做到每天及时清洁,每周彻底打扫一次。 2.5食堂设施维修保养及日常操作标准 项目 日常维修周期及内容 标准 检查周期 内容 设 施 及 日 常 操 作 厨具、饮具、餐 具 3次/日 清洗消毒 清洁、无油腻、无水 渍 餐台 3次/日 清洗消毒 整洁、美观、无锈迹 厨房沟渠、水池、 沉降池 3次/日 检查、维护、疏通、清理 畅通、无损坏 肉类、蔬菜 3次/日 清洗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无沙砾等杂物 水电、煤气设备 随时 每日巡视检查、记录、发现 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使用正常、安全无故 障 消防设施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完备、使用正常 室内外灯光照 明、消毒灯管和 室内电路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安全标准,正常 使用 抽、排烟通风系 统 每周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厨余垃圾清理 3次/日 及时清运至垃圾回收点 及时清运确保清洁、 无异味 2.6项目管理考核指标 序 号 项 目 标准 内容及考核细则 频率 未达标扣 除违约金 标准 1 管理规章 100% 有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规 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保持 良好工作秩序,做好防火、防 1次/年 1000-200 0元/次 - 21 - 盗、防破坏等工作。 2 厨具、餐具、饮 具保洁率 ≥98% 有无实行责任包干,指定服务 员进行餐具洗消工作,实行巡 查制度,以确保餐具无污染。 1次/月 1000-200 0元/次 3 厨房排水、明暗 沟完好率 100% 有无指定人员负责维护,确保 厨房排水畅通无阻、无积水。 1次/月 1000-200 0元/次 4 有效投诉率、处 理率及处理时限 有效投 诉率≤ 1%/月; 及时处 理率> 98% 有无按照标准规定做好各项 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加强与 员工之间的沟通,定期征求员 工意见,主动改进工作;定期 举行座谈会,了解员工的愿望 及要求,满足员工的合理要 求,将投诉及时处理及记录并 建立回访制度(处理时限:立 即处理,分类考虑可能处理的 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强 化服务意识,提高员工素质。 1次/月 1000-200 0元/次 5 员工专业培训合 格率 100% 有无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对员 工分别进行入职、在职及升职 的培训,并予以考核,不合格 者淘汰,确保培训合格率达 标,以此确保员工的高素质。 1次/月 1000-200 0元/次 6 食堂满意率 ≥90% 是否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强化 服务意识,及时收集客户的需 求信息,尽可能满足员工的需 求,加强双方的沟通,以确保 员工对食堂管理工作的满意 程度。 1次/月 1000-200 0元/次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1.1本项目服务时限为:一年(2022年 1月 1日—2022年 12月 31日)。 1.2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并视采 购单位工作发展情况对合同金额进行调整(不大于招标预算限额),但最长不超过 3 年,第一 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2.报价要求 2.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入场的各项费用、服务成本(含投标单位派驻采购人食 堂工作人员的餐费、高温补贴、残保金、过节费、加班费、培训费、体检费、住宿等)、法定 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 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2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小 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可认 定其为无效报价。 - 22 - 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本项目财政控制金额为 150 万元/年,投标报 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2.4 投标方中标后,其中标价可以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方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但是实际结 算要以定员岗位的实际使用人数为准,不得低于要求的人员配置人数。结算价不能超过投标总 价。因业务发展确需增加服务项目、内容时按投标报价或双方协商解决。 3.验收要求 采购方每月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考核测评,考评满意率 90%以上(含 90%)须达到年度考评次数 的三分之二,如未达标,中标方须先进行整改,经考评仍未达标的,采购方则可随时终止合同 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我中心在收到中标方完整规范的支付申请资料后 10 个工作日向中标方支付签约 合同价的 10%,履约满 1 个季度经考核达标,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30%,履约满 2 个季度经考核 达标,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40%,考虑年底财政支付时限,剩余合同价的 20%在当年度 12月封账 前完成支付,待合同到期后进行考核、验收,若不达标,中标方应无条件返还合同价的 20%给 采购方。第四期费用支付前,由招标方安排第三方进行服务项目总费用审核,第三方审核费用 包含在本中标项目内,最终服务项目总费用按审核结果一次性结清。 5.项目其他要求 5.1中标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劳资等纠纷,均由中标方负责调解与处理, 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5.2中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合同签订后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人员到岗到位;进场后当天 向采购方提供作业人员名册和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材料。 5.3作业人员必须按标书方案配置到位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按标书配置的作业清单入场 使用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方检查发现配置人员到位不一致的,按违规处理。采购方可责 令中标方限期整改,如中标方一个月内仍未达到要求,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招标文件附件: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 3.《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23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 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 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 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如下图所示。 我方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 - 24 - 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组成: 二.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信用记录查询及股权关系自查 2.投标函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投标人情况介绍、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6.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 7.拟派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 8.环保执行情况(格式自定) 9.拟使用的场地、厨房设备等情况(格式自定) 10.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注:具体按评分信息设置标书节点 二.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4.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5.项目技术方案 (1)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 (3)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格式自定) (4)食品安全管理(格式自定) (5)违约承诺(格式自定) 6.其他(格式自定) 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 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开标一览表”的评标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 审依据。 - 25 - 3.关于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交货期”或“服 务期”一栏的填写内容不作任何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 26 - 温馨提示 投标文件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将会导致投标无效: 1.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扫描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 约承诺函》声明等证明文件; 2.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总价或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超 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 的; 3. 未对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进行响应; 4.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缺漏,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中未填写项目编 号或名称、《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未署名投标人名称; 5.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内容缺漏,包括但不限于:未提供完整的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6.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未放置于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 - 27 - 股权关系及信用记录查询指引 股权关系及信用记录查询公司名称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显示的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具体要求 如下: (一) 投标人股权关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商事主体查询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1、登陆首页,在搜索处输入供应商全称 2、若信息概览下记录数量为“0”,则提供以下相关截图。 - 28 - 3、若下拉列表搜索不到该企业信息的,则提供以下相关截图。 4、若信息概览下记录数量不为“0”,则逐条点击详细内容并截图(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若 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属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其他情况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 29 - (三)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登陆首页,点击首页“监督检查”进入 页面。 - 30 - 2、下拉页面,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进入详细查询页面。 - 31 - 3、在搜索处输入供应商全称,若查询列表显示“0”条记录或搜索不到该企业信息的,则提供 以下相关截图。 4、在搜索处输入供应商全称,若信息概览下记录数量不为“0”,则逐条点击详细内容并截图(至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 属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他情况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注:以上两个网站的截图信息以该网页最新页面为准。 - 32 -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信用记录查询及股权关系自查 (具体详见股权关系及信用记录查询指引) 二、投标函 致: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 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 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 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 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 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一栏仅需填写牵头人的名称) - 33 - 三、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 1.我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方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方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的情况。 4.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 5.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6.我方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 标、陪标。我方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被列入不良记录 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或其他处罚。 7.我方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 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方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方的成本价,否则,我方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 我方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方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 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方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方清楚,若我方以“报价太低而无 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 罚。若我方中标本项目,我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方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 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方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方未 按上述要求履约,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 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 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 34 - 11.我方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双方的名称) 四、投标人情况介绍、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 投标人情况介绍: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主管部门 经济类型 资质等级 单 位 简 介 单 位 概 况 职工总人数 人 技术人员 人 生产工人 人 经营人员 人 固定 资产 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流动 万元 资金 自有资金 万元 - 35 - 资金 来源 银行贷款 万元 质量保证 体系 财务状况 年 份 年纳税额(万元) 利润(万元) _____年 _____年 _____年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基本情况表》 附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采集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必填) 纳税人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注:本表用于向中标人开具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如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且需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请按以上格式填写信息,并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提供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税务局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 4.资格证明材料: - 36 -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均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无 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及取得相关证书等: 6.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可选项) - 37 -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致: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我方 公司和 公司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的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 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 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分工,承担各自所负的 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人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 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联合体成员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 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4.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但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投标牵头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 联合体成员(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邮编: - 38 - 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7.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投标人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选项) 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关声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删除 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 39 - (1)小微企业声明函(可选项)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行业(填写行业名称)的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采购单位名称)____单位的__(采购项目名称)____项目采购活动,并提 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 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中型企业、大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 2、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40 -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项)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投标人已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 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仅限监狱企业,格式自定)(可选项) - 41 - 五、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 电话 项目简介 服务期 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1 2 ?? 注: 1.此表所填同类项目须符合评分标准要求,项目简介中应描述评分标准涉及的项目信息;(表格 格式和内容投标单位可根据评分细则、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2.按照评审细则的要求提供上述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 - 42 - 七、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序号 在本项目中 拟任职务 姓名 职称、资格证书 最高学历 (或学位) 承担过的同类项目名称 1 2 ?? 注: 1.投标人应根据评分细则要求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或资格)、业绩证明等扫描件,证明材料 不全或不实的,评分时将不予考虑。(表格格式和内容投标单位可根据评分细则、项目实际情况 进行补充和修改) 2.本表中的项目与《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清单》中的项目相同时,相同的证明材料无须重复提供。 - 43 - 九、环保执行情况(格式自定) 十、服务网点(格式自定) 十一、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往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 44 -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要求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 扫描件(正反两面)。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各方信息。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 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箱: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要求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 面)。 - 45 - 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内容 投标人响应情况 1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 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 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 3 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 合同一年一签。) 注: 1.“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2.“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为 准。 3.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投标人应完全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招标文件 要求视为所投投标方案、服务内容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序号 费用名称 数量 合价(元) 备注 投标总价 提示: 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价格之和; 3. 除另有规定,投标总价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仪器、交通、 技术咨询、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如未单独列明,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提 交、电邮提交、传真等),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 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5.按项目需求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五、项目技术方案 (1)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 (3)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格式自定) (4)食品安全管理(格式自定) (5)违约承诺(格式自定) 六、其他(格式自定)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项目需求为准)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技术服务合同 (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技术服务合同 根据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就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后勤保障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中心机关、南山大队、福田大队、罗湖大队、盐田大队、龙岗大队、 龙华大队、光明大队等部门后勤保障服务劳务及管理外包,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 食堂就餐人数按中心机关 130人、各大队 420人,每周工作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日常服务、接 待工作餐服务、非工作日值班人员用餐服务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供餐保障服务。 该食堂不对外经营。 2、服务范围:甲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日早中晚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含会议用餐);非工作 日值班人员用餐服务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供餐保障服务。 3、乙方负责本项目食堂的日常事务管理,人员一经聘用如要调整需经甲方同意,以保证甲 方供餐服务的正常开展。 4、乙方负责食堂人员工资、社保、体检、住宿、伙食、福利、服装、办公费用、企业管理 费、税费等本项目需求所涉及的费用。 5、乙方负责前期食堂人员筹备费用及合同到期后人员遣散费用。 6、甲方提供食堂场地和厨房设备、餐具等硬件设施,并承担食品原材料采购、水电费用、 燃料费用和硬件设施维修费用。 7、供餐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供餐时间,早餐 7:50-8:50;中餐 12:00-13:00;晚餐 18:00-20:00。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特别保障的(如公务接待或会议用餐、节假日供餐、提前或 延后开饭等有关情形),乙方需无条件执行保障任务。 8、供应品种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的品种和质量提供相应服务。 9、人员配备及资质要求 按后勤保障服务项目要求,本项目需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 15人。 岗 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工作经验及资质 厨师 3 负责日常员工餐、公务接待餐制 作,主要包括拟定菜谱、菜肴制作、 卫生、配餐服务等工作。其中 1名 主要负责早餐、2名主要负责中、 晚餐. 5 年或以上同类岗位工作经验,熟悉 团餐、围餐菜肴制作,工作责任心强, 具有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初级 或以上证书。 厨工 11 负责食堂早、中、晚餐制作,餐厅 卫生及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 养、厨房的其他服务工作等。 5 年或以上同类岗位工作经验,持有 效健康证上岗,具有从事饮食餐饮服 务相关厨房工作经历。 后勤 事务 管理 人员 1 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类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有 5 年或以上后勤管理工作经验,10年 或以上驾龄。 第二条 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 对甲方的食堂日常事务管理,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 规范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和餐厨用具用品的消 毒工作,保障食堂出品的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 做好防火防盗的预防工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2、管理考核测评 食堂日常事务管理考核测评由甲方组织,每月一次,员工满意率应达到 90%以上(含本数), 连续三个月满意率低于 80%以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饭菜质量 食堂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范的质量要求,注重营养结构、风味搭配、膳食平 衡,履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规范食材加工流程,不断提高烹饪水平,能够根据季节变化、 用餐人员需求,适时调整菜式品种。 4、环境卫生 食堂环境卫生清洁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规范的标准。食堂工作场所及周边区域乙方应 做到每天及时清洁,每周彻底打扫一次。 5、食堂设施维修保养及日常操作标准 项目 日常维修周期及内容 标准 检查周期 内容 设 施 及 日 常 操 作 厨具、饮具、餐具 3 次/日 清洗消毒 清洁、无油腻、无水 渍 餐台 3 次/日 清洗消毒 整洁、美观、无锈迹 厨房沟渠、水池、 沉降池 3 次/日 检查、维护、疏通、清理 畅通、无损坏 肉类、蔬菜 3 次/日 清洗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无沙砾等杂物 水电、煤气设备 随时 每日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使用正常、安全无故 障 消防设施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跟踪处理结果 完备、使用正常 室内外灯光照明、 消毒灯管和室内 电路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安全标准,正常 使用 抽、排烟通风系统 每周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厨余垃圾清理 3 次/日 及时清运至垃圾回收点 及时清运确保清洁、 无异味 6、项目管理考核指标 合计 15 序号 项 目 标准 内容及考核细则 频率 未达标扣 除违约金 标准 1 管理规章 100% 有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规章制 度,坚守工作岗位,保持良好工作秩 序,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1次/年 1000-200 0元/次 2 厨具、餐具、饮具 保洁率 ≥98% 有无实行责任包干,指定服务员进行 餐具洗消工作,实行巡查制度,以确 保餐具无污染。 1次/月 1000-200 0元/次 3 厨房排水、明暗沟 完好率 100% 有无指定人员负责维护,确保厨房排 水畅通无阻、无积水。 1次/月 1000-200 0元/次 4 有效投诉率、处理 率及处理时限 有效投诉 率≤1%/ 月; 及时处理 率>98% 有无按照标准规定做好各项工作,提 高员工素质,加强与员工之间的沟 通,定期征求员工意见,主动改进工 作;定期举行座谈会,了解员工的愿 望及要求,满足员工的合理要求,将 投诉及时处理及记录并建立回访制 度(处理时限:立即处理,分类考虑 可能处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员工素质。 1次/月 1000-200 0元/次 5 员工专业培训合 格率 100% 有无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对员工分别 进行入职、在职及升职的培训,并予 以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确保培训合 格率达标,以此确保员工的高素质。 1次/月 1000-200 0元/次 6 食堂满意率 ≥90% 是否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强化服务意 识,及时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尽可 能满足员工的需求,加强双方的沟 通,以确保员工对食堂管理工作的满 意程度。 1次/月 1000-200 0元/次 第三条 服务期限 3.1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2022年 1月 1日-2022 年 12月 31日)。 3.2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本项目服务期满后,甲方可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 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 3 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第四条 服务费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金额:本项目 1年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规范的支付申请资料后 10个工作日向乙方 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履约满 1个季度经考核达标,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30%,履约满 2个季度 经考核达标,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40%,考虑年底财政支付时限,剩余合同价的 20%在当年度 12 月封账前完成支付,待合同到期后进行考核、验收,若不达标,乙方应无条件返还合同价的 20% 给甲方。第四期费用支付前,由甲方安排第三方进行服务项目总费用审核,第三方审核费用包含 在本中标项目内,最终服务项目总费用按审核结果一次性结清。 3、乙方派驻甲方食堂工作人员的餐费包括在本项目合同价中。 4、乙方账号信息: 户 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 项目验收验收要求 甲方每月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考核测评,考评满意率 90%以上(含 90%)须达到年度考评次数 的三分之二,如未达标,乙方须先进行整改,经考评仍未达标的,甲方则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进行 财务审计,由乙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2、甲方负责提供各餐饮项目装修完毕的就餐厅场地,厨房初始设备、餐桌椅、餐具、提供 中央空调,水、电、煤气或燃气开通。 3、甲方承担食堂、厨房加工制作所发生的水、电、燃料等费用、食堂餐巾纸、牙签等消耗 品的费用、食堂清洁剂、消毒剂、去污剂等清洁用品的费用、服务人员手袖、防水鞋等工作劳保 用品费用。 4、食堂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更新改造项目,由甲方负责。 5、餐厨设施用具用品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费用由甲方支付。对需要维修维护或更换的餐厨设 施用具用品,乙方必须事先向甲方申报办理审批手续,否则,甲方可不给予支付费用。紧急情况 下,乙方可口头或电话请示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方可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6、甲方提供办公用房,该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乙方免费使用,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免 费提供膳食。 7、甲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使用场地的主要设备。 2、乙方有权对甲方就餐人员、监管人员及相关部门的不合理行为向甲方提出投诉。 3、乙方承包后,不得对外经营。 4、乙方须全程控制菜肴制作过程的安全卫生,确保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 应;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根据就餐情况,合理提供菜肴,杜绝浪费。 5、乙方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 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落实食堂安全生产及 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6、乙方要加强用电、明火及燃气的安全管理,做好定期和日常的食堂安全检查,严禁私自 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员工在厨房、燃气房内吸烟等不安全行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 告甲方,并进行整改。 7、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主管卫生安全等政府部门的安全卫生检查,尊重甲方的检查人员, 并积极配合,及时改正不完善的地方。 8、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劳资等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9、乙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合同签订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人员到岗到位;进场后当天向 甲方提供作业人员名册和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材料。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 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的,该部分条款所产生的双方权利义务即时 终止,但其余条款继续有效。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受事故影响的一方 应将该事故用最快的速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则可免除其不能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若因受事 故影响方未能及时处理而使损害扩大的,则其应承担损害扩大而给对方带来损失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2、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进。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双方对合同或执行合同引起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和解的途径解决。并尽可能在 争议发生后三十天内解决。 2、在任何争议未解决前,除非合约已经被书面终止,否则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各自按本合同 的义务。 3、如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则双方均同意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依规定解决;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 签订书面协议,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 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 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或行为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 善后处理。(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金额 合同履约时间 自 至 履约 情况 评价 总体评价 □ 优 □ 良 □ 中 □ 差 分项 评价 质量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价格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服务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时间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环境 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 其他 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 具体情况说明 采购人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为采购人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 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 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第二册 通用条款(公开招标) 第一章 总则 1. 通用条款说明 1.1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 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增加附录或补充内容。 1.2 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项目需求、投 标文件格式、附件等内容。 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1.5 “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2.招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 并参考有关法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3.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本招 标文件的招标机构特指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2“采购人”或“招标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3.3“投标人”或“投标方”,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 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4“评审委员会”和“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 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5“日期”指公历日; 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书加密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 网上投标;(http://www.szggzy.com/网站“相关软件”栏目中下载); 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9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 4.1 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 4.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 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 5.1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注册。《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 详见 http://www.szggzy.com/。 5.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 5.3 联合体投标 5.3.1 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5.3.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 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 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示。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 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 带责任; (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 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 6.政策导向 6.1 2014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工 程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 LNG或电动工 程机械、装卸机械。2015 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程项目中选用 LNG 或电动工 程机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 30%。 7. 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7.1 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 正版软件。 7.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 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3 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 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 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 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 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7.5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 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 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7.6 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 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 7.7 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 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 8.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踏勘现场 9.1 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 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 9.2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9.3 采购人必须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9.4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采购代 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 10.招标答疑 10.1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 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 10.2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 形式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10.3 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通用条款第 13.3、13.4款规定执行。 10.4 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采 购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 10.5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第二章 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 11.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澄清或修 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标要求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11.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 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 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 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 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 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论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 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采 购代理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2.2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含澄 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 12.3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 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采购代理机 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3.2 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 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1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包括 网站公开发布方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 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13.4 采购代理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 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 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4.1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 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 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 14.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 1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 15 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 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7.投标货币 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 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 18.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 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 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8.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8.2.2 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 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8.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 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 参数,不得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18.2.4 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 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 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 判断; 18.2.5 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 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 扫描件。 18.3相关资料不符合 18.2 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 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 18.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 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 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 审委员会来评判。 18.5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 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 19.1 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 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 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 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 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 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 0分处理。 19.2 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 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 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标;若投标人 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具体见专用条款中投标有效期的天数 要求。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0.2 在特殊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 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 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 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的延长 投标担保有效期; 20.3 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 验收及保修结束。 21.关于投标保证金 21.1 自 2019 年 8 月 15 日起,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市 政府采购中心将同时为所有注册供应商开放投标权限(因受到主管部门处罚锁定投标权限的除 外)。 21.2 咨询电话:0755-83948155。 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2.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 设计)的要求。除非招标的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 将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 22.2 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 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 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 其它详细资料。 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23.1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代 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zbs 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要求下载安装《投标书 编辑软件》及其配套软件,使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szggzy.com/),然后在右侧的“相关链接”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 先安装 Adobe Reader 7.0以上版本】。 23.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23.2.1 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 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 A 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 B 包 的投标书。 23.2.2 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 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23.2.3 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 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23.2.4 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 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23.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1)货物类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 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2)服务类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 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3)工程类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 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23.2.6 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 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2.7 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 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3.2.8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 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 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 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3.2.9 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 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3.4 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23.5 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书的保密 24.1 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书编制软件点击“加密投标书”按钮进入加密界面, 对投标书进行加密,也可单独使用“深圳政府标书加密软件”(一般是与投标书编制软件捆绑下 载)进入加密界面进行加密,无需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 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界面如下图所示: 24.2 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 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ZBS)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 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ZBS)没 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 25.投标截止日期 25.1 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交易 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ggzy.com/,使用“应标管理”—》“上传 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没有该功能点,请用本公司的机构管理员在 “系统维护” —》“修改用户权限”中增加该功能点,如果增加不成功,请在工作日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如 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政府 集中采购机构 501政府采购技术支持服务室。 2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 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 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 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 26. 样品的递交 26.1 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 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确有必要,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 供能反映货物材质或关键部分的尺寸、价值不大的样品,具体见第一册专用条款相关内容。 26.2 投标样品上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样品编号、样品名称”等信息,但不得 显示指向任何投标供应商的信息、生产厂家的商标,或者其他的标记标识。需要安装的投标样品 必须为安装完整的成品,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安装。 26.2.1样品递交签到: 投标供应商授权人需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样品清单(加盖公章),到采购代 理机构开标室,按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样品递交签到。 特别注意事项:(1)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签到;(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 受理签到;(3)未进行签到的,样品不予接收。 26.2.2 样品接收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投标样品接收。投标样品接收必须进行身份核对、样品核对、登 记确认、顺序编号。 (1)身份核对。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 不得接收投标样品。 (2)样品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样品与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清单》(盖 公章)进行一一核对。有不一致的或损坏情况的,将要求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在《样品清单》上注 明。 (3)登记确认。在完成身份核对及样品核对后,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样品接收 登记表》上登记确认。 (4)顺序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投标样品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26.3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投标样品摆样,指引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将投标样品搬 运到指定地点摆放、拆除包装,按要求摆放整齐。完成样品摆样后,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应及时立 场,不得在摆样现场滞留。 26.4样品的退回:(1)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进行通 知,并要求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完成评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及样品受理回执原件办 理退回手续。(2)中标的供应商投标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进行通知,并要求 采购人代表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手续。 投标样品移交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再次核对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采购人代表身份、 核对《样品清单》,签字确认后并取走样品。 26.5未能及时退回的样品的处理: (1)未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项目完成评审后三个工作日)内取回投标样品的,视 为放弃取回,采购代理机构将定期清理。 (2)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内领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样 品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发函或电话敦促。经敦促仍拒不领取的,将按规定内容在采购代 理机构网站发布通报。对于拒不领取的中标样品,视同采购人放弃取回,中心将定期清理。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7.1 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 撤销投标的操作。 27.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 撤回其投标。 27.4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开标 28.开标 2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 果。 28.2 网上投标的,当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投标人即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使用“应 标管理?浏览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看开标一览表。 第六章 评标要求 29.评审委员会组成 29.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评定分离项目评审 专家均由评审专家组成。 为保证评委人选的专业性,以及评标中的公平公正性,评审专家从深圳市财政局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权书》参加评标。 注:《评标授权书》模板可以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http://www.szggzy.com/)采 购人页面下“采购”环节“通用表格”处下载。 29.2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9.3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 29.4 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 标。 29.5 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 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 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 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的; (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 (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 31.独立评标 30.1 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 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32.投标文件初审 32.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 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 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 32.2 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 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打√为通过审查,打×为未通过审查。 32.3 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 32.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2.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 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3.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 理。 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32.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 编制; 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32.4.7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 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 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32.5 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 定和 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 33.澄清有关问题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 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根据本通用条款第 34 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 此列。 34.错误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 款 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仅对通 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 告。 36. 实地考察、演示或设备测试 36.1 在招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或实地考察或 检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 36.2若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演示或设备测试的,投标人应做好相应准备。 37.评标方法 37.1 最低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 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7.1.2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7.1.3 定性评审法 定性评审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定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投标文件的优点、缺陷、问题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 澄清的事项,并形成评审报告。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废标或者无效标的投标人,均推 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 37.2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 37.3 重新评审的情形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 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 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 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 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 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38.定标方法 38.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 38.1.1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代理机 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评标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 定中标供应商。 38.1.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8.1.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 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38.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 38.2.1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评标和定标 分离办法,即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项目规定的评审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 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确定中 标供应商。具体所采用的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关键信息的内容。 38.2.2 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最低价法”评审方法的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 依照招标文件第一册关键信息的内容推荐相应数量的候选中标供应商。采用“定性评审法”评审 方法的项目,所有递交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 38.2.3采购人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38.2.3.1 自定法。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 确定中标供应商。 操作程序: ①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②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组成定标委员会,召开定标会并确定中 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具体数量由采购人在项目申报时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体现)。定标委员 会可以选取直线票决法、集体议事法、累积投票法等三种方式之一定标,直线票决法分为一次票 决、逐轮票决、先票决后抽签和先票决后竞价四种方式。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流程:网上具体操作 时,在结束辅助评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录入候选中标 供应商的中标信息,完成上述操作后后进入“采购人录入定标结果”的环节;采购人在“采购人 录入定标结果”中可以实时的查看候选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同时查看和打印综合 得分表、评审报告、候选中标供应商评价表,以单选框的方式,在显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和投 标报价的列表中,由采购人根据定标结果选择中标供应商。 ③采购人应当自定标会召开后的 3个工作日内,将定标书面记录、定标报告在采购人内部网 站或者内部办公区域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 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委员会候选人员名单、 正式成员名单、定标程序、定标环节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④采购人应当在公示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将定标报告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定标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定标委员会候选人员名单、正式成员名单、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 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⑤采购人逾期不确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理期间不计入采购期间。 38.2.3.2 抽签法。抽签法是指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随 机抽签的方式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抽签方式分为网上抽签和网下抽签两种。 网上抽签操作程序:①在结束辅助评标后,进入随机抽签的环节(相应功能点为“采购人定 标结果抽签”);②以包组为单位,由采购人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随机抽取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 商的具体数量由采购人在项目申报时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体现);③采购人网上抽签结束,点击 确认后,直接进入“起草采购结果公示”环节。 网下抽签操作程序:①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结束的当日, 组织抽签小组随机抽取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具体数量由采购人在项目申报时确定并在招标 文件中体现)。②抽签小组原则上由采购人授权代表和项目评审组织人组成,项目评审组织人指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③抽签采用网下组织实施,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④抽取流程。a、 编号。抽签小组按候选中标供应商投标时间先后确定抽签编号,如 A公司投标时间最早,则抽签 编号为 1,以此类推。b、抽签。按抽签编号的数量放入相应数量及编号的号码球,抽签小组成 员随机抽取 1个号码球。c、定签。按抽中的号码球编号与事先确定的抽签编号确定中标供应商。 填写《抽签表》。d、确认结果。抽签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抽签结果。填写《抽签结果确认书》。采 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网下抽签的结果直接录入中标供应商信息。 38.2.3.3 竞价法。竞价法是指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候 选中标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最终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 操作程序:在结束辅助评标后,进入中标候选供应商竞价的环节,由候选中标供应商参与竞 价。系统发出短信提醒,短信格式为:“xx 公司,您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名称\包 组号)招标过程(采购)中评为候选中标供应商,请于 XXXX 年 XX月 XX日 18:00前登录系统竞 价。”。同时系统自动发布竞价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竞价开始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候选中标供应商以包组为单位进行竞价,竞价的开始时间为点击评标控制台中 “评审完成”按钮的时间,竞价截止时间默认为评审结束后首个工作日的 18:00,采购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修改。供应商竞价及开标的规则为(供应商竞价页面显示下面的竞价规则信 息):1)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中标候选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但系统以供应商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2)供应商报价时,需要输入两次报价,在这两次报价的旁边都显示其对应的金额大写文字;3) 报价规则:当供应商报价高于其投标价时不能保存同时系统提示“报价不能高于投标价,需要重 新报价!”,当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一定的百分比时系统提示“你所报的价格已低于项目预 算的 50%,请慎重考虑”,50%为默认值,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参数中进行设置。4) 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按最低价法自动评标。如果多个中标候选供应商报出相同的最低价,则最 早报出最低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5)不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竞价,价格以其投标文件 中的投标报价为准。6)竞价结束后,项目进入“输入中标资料”环节,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录入中标结果。 备注(竞价法):①候选中标供应商竞价的价格不得高于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②二次竞价 的价格为投标总价,采购计划条目对应的分项报价按最终报价与原投标报价下浮比例统一下调。 ③中标供应商的具体数量由采购人在项目申报时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体现。 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38.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 39.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 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评标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 40.中标公告 40.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深圳交易集团有 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szggzy.com/ ”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五个工作日内向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监督电话:0755-83948143。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标 结果。 40.2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中标通知书 41.1 中标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szggzy.com/上打印《数字中标通知书》(咨询电话: 0755——89805900 89805300)。 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41.3 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吊销中标 通知书或终止采购合同。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 42.1 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 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采购代理机构 重新组织采购。 42.2 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提出重新采 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 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 (1)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42.4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 织采购活动。 42.5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 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43.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 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 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 行动的理由。 4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45.1 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 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 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并由主管 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45.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 他人。 46.履约担保 46.1 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6.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废除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 偿; 46.3项目服务期满之后,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履约担保手续。 47. 合同的备案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政 府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48.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 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 49. 履约抽检及情况的反馈 49.1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采购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深圳市 交易集团将对采购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 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9.2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三十日之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和相 关政府采购建议等反馈至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50. 宣传 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 案报市财政委和采购代理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 b.案例介绍、推广等; 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 51. 供应商违法责任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 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 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 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6)恶意投诉的; (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52.质疑提出与答复 52.1提出质疑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52.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 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 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52.3质疑条件 52.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2.3.2 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 件的质疑,为采购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 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 52.3.3 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 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合理的事实和依据;(3)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法律依据。注:质疑函范本 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52.4提交材料 质疑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 代理人身份证明。 52.5收文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工程咨询部,办公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52.6收文办理程序 52.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符合质疑条件的办理收文,出具收文回执; 52.6.2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1)质疑主体、时限不符 合的,不予收文;(2)质疑函内容、提交人身份证明不符合的,开具补正告知书,供应商可在质 疑期内补正后重新提交。 52.7质疑答复时限 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52.8投诉 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 工作日内向深圳市财政局投诉。 53. 质疑后续处理 53.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53.2 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 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 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 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 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十二章 招标代理服务费 54. 招标代理服务费 54.1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深财购[2018]27 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 体计取费率标准如下表所示: 类别 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00% 1.50% 1.50% 100-500 0.70% 1.10% 0.80% 500-1000 0.55% 0.80% 0.45% 1000-5000 0.35% 0.50% 0.25% 5000-10000 0.20% 0.25% 0.10%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600-500)万元×0.8%=0.8 万元 合计收费=1.5+4.4+0.8=6.7(万元) 54.2 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采购)代理机 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54.3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银行汇票形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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