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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民政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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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民政局鄄城县2022年春节困难群众救助面粉、食用油等物品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鄄城县民政局鄄城县2022年春节困难群众救助面粉、食用油等物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经鄄城县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委托北京中一鼎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拟就鄄城县2022年春节困难群众救助面粉、食用油等物品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省网计划采购编号:SDGP371726202102000178(JCCZJ2021-H-186),预算金额约220.0万元。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面粉22000袋,20斤/袋一级粉;食用油 22000桶,5L/桶大豆一级色拉油;大米:400袋,10斤/袋一级真空包装当年新米。 预算安排:面粉92.4万元,食用油126.5万元,大米1.1万元,共计22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适用);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 厅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内。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要求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及行业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2-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鄄城县民政局 地址:鄄城县泰山街999号
联系人:张勇 联系方式:0530-2421316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一鼎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北京丰台南四环西路128诺德中心2号楼5层
联系人:张冉 联系方式:15552333934
附件:
需求方案、论证意见表.zip

鄄城县2022年春节困难群众救助面粉、

食用油等物品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北京中一鼎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鄄城县民政局委托,对鄄城县2022年春节困难群众救助面粉、食用油等物品采购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组织采购,本项目经专家论证后现就其采购需求进行公示,预算情况:共计22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面粉22000袋,20斤/袋一级粉    ;食用油    22000桶,5L/桶大豆一级色拉油;大米:400袋,10斤/袋一级真空包装当年新米。

预算安排:面粉92.4万元,食用油126.5万元,大米1.1万元,共计22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20]46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要求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1216起,至20211218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2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鄄城县民政局

联系人:张勇

联系地址:鄄城县泰山街999号

联系电话:13475005797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一鼎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冉

联系地址:菏泽市中山路国色天香北门201室

联系电话:15552333934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发 布 人:鄄城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15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