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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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二次) | 480,000.00 | 1.0 | 年 | 商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食堂所需的米、食用油、肉、蔬菜、干副食品、调料、水果、豆制品及食堂所需的零星物资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具备经营食品类、水果类商品且不限于以上种类商品经营资格的连锁超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具备总公司授权的有效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且同一总公司只能对一家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出具授权。若同一总公司对两家及以上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出具授权,则以先报名的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拒绝接受其他分支机构的响应文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2月15日 至 2021年12月22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发布。供应商需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方能参与采购活动。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和磋商文件发售:请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下午17:00时前,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现金支付(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25659163),同时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邮箱:2045240648@qq.com。只有在报名时间和磋商文件发售期限内缴纳磋商文件购买费并发送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账户
户 名: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9963283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2月27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1年12月27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二楼会议室(重庆市永川区探花路610号)
七、评审信息磋商时间: 2021年12月27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二楼会议室(重庆市永川区探花路610号)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经办人:张宜斌
采购人电话:023-4989210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探花路610号
代理机构: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国强
代理机构电话:15025659163 023-8169970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8号华邦产业园8栋3楼
九、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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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QGH-2021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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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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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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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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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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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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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时间 |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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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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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