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建学员食宿楼厨房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一)投标截止时间改为:2022年1月6日1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徐政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同)的标准时间,以下称“标准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改为:2022年1月6日10:00(标准时间);
(三)开标时间改为:2022年1月6日10:00(标准时间);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标准”改为:详见附件一;
(五)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改为:详见附件二;
(六)《新建学员食宿楼厨房图纸》详见附件三;
(七)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改为: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含材料小样);
(八)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
联系电话:18012006670
通讯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169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
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169号
联系方式:18012006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联系方式:0516-67019093、67019038
说明: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中国共产党徐州市委员会党校提出询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徐可
电 话:0516-67019093、67019038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一:《第四章 评标标准》
附件二:《第六章 采购需求》
附件三:《新建学员食宿楼厨房图纸》
第%1章 评标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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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30分) |
价格 ( 30分) |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30 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或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全部为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分项价格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相关材料为准),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10%) |
技术部分(25分) |
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性能)(25分) |
对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性能)》进行评分。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的得25分; 2.每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从总分中减1分; 本项最高得25分,最低得0分。 |
商务部分(45分) |
项目实施方案(18分) |
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 全面性(6分):全面具体详实得4-6分;较全面得1-3分;不全面得0分。 针对性(6分):针对性强得4-6分;针对性较强得1-3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 可行性(6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4-6分;较切实可行得1-3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 未提供的得0分。 本项最高得18分,最低得0分。 |
售后服务方案(13分) |
免费质保期为2年及以下的不得分,达到3年的得3分,达到4年及以上的得4分。 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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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质保期内、质保期外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 全面性(3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分;较全面得1-2分;不全面得0分。 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1-2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 可行性(3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1-2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 未提供的得0分。 本项最高得9分,最低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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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培训方案(9分) |
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 全面性(3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分;较全面得1-2分;不全面得0分。 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1-2分;针对性不强得0分。 可行性(3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1-2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 未提供的得0分。 本项最高得9分,最低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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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5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卖方(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合同内容为厨房设备类项目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 本项最多得5分,最低得0分。 |
注: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说明:
一、《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供应商诚信记录分使用办法: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6%;采用性价比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投标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招标采购单位在评标时,要结合投标供应商的实时诚信记录情况评定供应商最终评标得分。
二、信用评价结果查询
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信用评价结果查询,相关说明如下:
1.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信用评价结果通过信用评价分和星级表示。
3.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
4.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