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三、项目详情概况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2月15日 至 2021年12月18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代理机构处(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城西六路老供销社3栋4-1)报名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2月18日 09: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1年12月18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楼401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询价时间: 2022年1月5日 09:30
询价地点: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楼401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经办人:罗老师
采购人电话:7931276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西沙步行街57号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马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364820671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城西六路老供销社3栋4-1
九、附件询价邀请书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受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询价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数量 |
备注 |
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 |
25 |
1批 |
/ |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询价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询价公告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公布,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代理机构处(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城西六路老供销社3栋4-1)报名,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询价报名期限: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 12 月 15 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求,其询价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12 月 18 日9:00-9:30;
2、按时报名签到。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2021年 12 月 18 日北京时间9:30。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楼401会议室。
(五)询价通知书售价:500/每套(售后不退)。
五、询价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询价,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
(五)超过询价截止时间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023—79312765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西沙步行街57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13648206712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城西六路老供销社3栋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