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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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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通州区交通局食堂餐饮服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通州区交通局食堂餐饮服务中标公告

2021年12月15日 15:3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通州区交通局食堂餐饮服务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5:32
评审专家名单李竞、刘筠、高彭、张志玲、任京萍
总中标金额¥45.01602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明、金亚兰
项目联系电话010-89477580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朝大街3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1568009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佳明、金亚兰 010-89477580
附件:
附件1通州区交通局食堂餐饮服务-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ZB2021SY-TZ-FW0221(招标文件编号:ZB2021SY-TZ-FW0221)

二、项目名称:通州区交通局食堂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嘉铭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故城东路51号院13号

中标(成交)金额:45.01602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嘉铭餐饮有限公司 通州区交通局食堂餐饮服务 为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提供餐饮服务 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要求,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竞、刘筠、高彭、张志玲、任京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有关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朝大街310号

联系方式:010-81568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

联系方式:李佳明、金亚兰 010-89477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明、金亚兰

电 话: 010-89477580

通州区交通局食堂餐饮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B2021SY-TZ-FW0221) 采 购 人: 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1 第四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 29 第五章 合同文本 ...............................................................................................................................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 ........................................................................................................... 45 第七章 采购需求 ............................................................................................................................... 76 第八章 技术规格与要求 ................................................................................................................... 77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日期: 2021年 11 月 23日 招标编号:ZB2021SY-TZ-FW0221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北京市通州区交 通局 (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 就《通州区交通局食堂餐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 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以项目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服务期 1 为北京市通州区交通 局提供餐饮服务。 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 规、规范的技术要求,节 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相 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1 2022 年 1月 1 日至 2022年 12 月 31日 (具体以实际 签订合同日期 为准)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与要求。 二、项目总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伍仟叁佰陆拾元贰角柒分 (?455,360.27)。 三、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四、资金性质:自筹资金,比例 100%。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 资格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不得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 (2)发售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 90号院第 二幢一层招标部) (4)联 系 人:李佳明 (5)电 话:010-89477580 七、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1)经办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其公司简介或公司章程(该简介或公司章程中应能明确说明 投标人与其它公司之间的母子公司关系及相关控股关系等,须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外)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一套。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 12月 14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北 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中心小学往 西 100 米路北院内 1 栋 1 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 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21年 12月 14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 中心小学往西 100 米路北院内 1栋 1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欢迎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朝大街 310号 电话:010-8156800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 90号院第二幢一层 联系人:李佳明 电话:010-89477580 十四、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连续 5个工作日 十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 (3)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19]19 号); (4)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19]18号); (5)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7)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 (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5 (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十七、补充事宜 (1)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委派一名被授权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自觉做好个人 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 信息登记。 (2)投标人不得委派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不得委派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 标活动。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投标人须知 1.1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通州区交通局食堂餐饮服务 招标编号:ZB2021SY-TZ-FW0221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审和合 同授予也以项目为单位。 投标人须知 1.2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朝大街 310号 电话:010-81568009 联系人:张工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 90号院第二幢一层 电话:010-89477580 传真:010-89477580 联系人:李佳明 *投标人须知 2.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 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3) 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投标人不得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 (5) 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须知 3.1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本次招标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内容备注标注“不接受进口产 品”的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 本次招标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内容备注标注“接受进口产 7 品”的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来自与 之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接受进口产品。 投标人须知 8.4 以项目为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未以完整的项目为基础进行的投标将 不会被接受。 投标人须知 9.1 投标语言:中文(有关产品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 投标人须知 10.1 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转包分包。 投标价格和币种 投标人须知 11.1 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 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费 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伍仟叁佰陆拾元贰角柒分 (?455,360.27) 投标人须知 11.2 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 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费 用。 *投标人须知 12.1 投标币种:人民币 标书的准备与递交 投标人须知 15.1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 (1)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由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并附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之后 28天。 如使用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招 标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 (3)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 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 8 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提醒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 文件中,投标人若采用支票形式交纳保证金,需到代理机构财务部 门换取收据,投标人应当将保证金收据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须知 16.1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日 投标人须知 17.1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文件一正三副,一份 U盘存储的 WORD或 PDF 格式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 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成 1册(如文件过厚可分装成 2册),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人须知 18.2 投标文件将递交以下地址: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州分 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中心小学往西 100米路北院内 1栋 1 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须知 19.1 截标日期:2021年 12月 14 日时间:上午 09:30(北京时间) 投标人须知 22.1 开标日期:2021年 12月 14 日时间:上午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北京市通州 区张家湾镇中心小学往西 100米路北院内 1栋 1层开标室)(如有变 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须知 25.3 (1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况: (1)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 (2)提交了转包或分包要求的; (3)以可调整投标报价的; (4)投标文件内容虚假、不真实; (5)不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须知 27.3 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次高 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两个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相同时,取投标人价格低者;综合评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取技 术与服务评价得分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须知 27.4 评分标准:价格分(10分)、商务分(20分)、技术分(70分)。 1.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 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 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 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法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除价格分外,评 委评分可保留 1位小数,评标最终得分保留 2 位小数。 2.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参见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30.1 变更采购货物数量: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 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 9 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的 10%。 投标人须知 33.1 合同签订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须知 34.1 (本项目不适用)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应当以电汇、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人须知 35 ■35.1 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参照国家“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以中 标价为基数计取。 ?35.2 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情况下,按照委托代理协议 签订的内容执行。 修改投标人须知 36.3.1 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 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 修改投标人须知 36.4.2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监狱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 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 修改投标人须知 36.5.2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 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 计算。 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5.1、34.1 中 关于专业担保机 构的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19 层 联系人: 刘 尊 联系电话:88822559、88822659 移动电话:18701216551 传真:68437040、68472315 邮箱:liuzun@guaranty.com.cn 二、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 联系人:杨 阳 陈浩然 联系电话:58528750、58528760 移动电话:13488752033、18910210850 传 真:58528757 邮 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三、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 28 层 联系人:高路,孙莹 联系电话:59705600-6011、6931 移动电话:13910831161、13720094769 10 传真:59705606 邮箱:tailiwendy@126.com 其他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请以书面形式送达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 90号院第二幢一层 联系人:李佳明 电话:010-89477580 传真:010-89477580 1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及项目概况 1.1 资金来源及项目概况见本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见本须知前附表。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 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它招标采购活动。 2.4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 构有关联。 2.5 投标人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2.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礼品,影响 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2.7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 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2.7.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7.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2.8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9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投标及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货物 和服务。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不符合这些来源要求的货 物和服务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2 “原产地”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地方。所述的“货物”是 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 12 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本项目的 “货物”或“货物和服务”包括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 3.3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 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 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 件包括: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第七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 第八章 技术规格与要求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 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 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 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提 13 出澄清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 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 机构予以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 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 构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 招标文件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8.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 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 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 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 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 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 被保密,但不退还。 8.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 被视为无效标被拒绝。 8.4 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 编写的投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编制格式 其它特殊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8.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等应为原件的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语言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 14 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简体中文(汉语)的翻译 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汉语)为准。 9.2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 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除非本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不管是投标人单独投标或是作为投标联合体 的成员参与投标,对每一个招标的最小单位(标、包或者品目),每个投标 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提交或参与了一个以上投标的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 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情况除外),其参与的全部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0.2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开标信封 1、开标一览表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商务文件附件汇总表(格式) 附件 1——投标函(格式) 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证明文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 税收缴纳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5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 6-6 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如适用) 6-7 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如适用) 6-8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适用) 6-9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5 6-10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6-11 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的) 6-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6-13 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14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 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6-15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汇总表(格式) 6-16 投入项目相关人员清单及工作履历(格式) 6-17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文件 附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适用于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时) 第三部分:技术文件 1、投标人简介; 2、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理解分析、人员配 备、日常服务方案、应急预案管理措施、相关服务承诺、食品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配餐的合理搭配、环境卫生管理方案等等); 3、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写明拟提供的合同货物和 (或)服务的单价,分总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分总价或投标总价有出 入,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和(或)服务只 允许有一个报价。 11.2 投标报价还应按招标文件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综合以下内容进行分项报 价: 1)货物和(或)服务和标准附件费(包括制造中所需零配件和原材料已交及未 交的进口税,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包括进口货物和(或)服务的关 税、增值税(如不免税)); 2)备品备件费; 3)专用工具费; 4)安装、调试及检验费; 5)技术规格与要求中规定的其它服务、培训费; 16 6)货交项目现场的运保费。 11.3 投标人根据 11.2 做出的价格分项,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 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不同的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1.4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 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根据第 25 条规定 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应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货币进行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投标将 予以拒绝。 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 13.1 根据第 13.2 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 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 1) 对于要求授权的货物,若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 物制造商出具的就本项目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这些货物的正式授权; 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和技术能力; 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上所附的“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文件。 13.2.1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14.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14.1 根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 供合同项下货物和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 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 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产品性能的详细说明; 2) 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在保修期结束后持续供应备品备件的 能力,以及收费标准; 17 3) 根据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逐条对要求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响应,指 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是实质性响应的。 14.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所提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和 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 代标准,商标和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相当于或优胜于技术规格 中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及有效期提供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 受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 人须知第 15.7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向专业担保机构提出书 面索赔。 15.3 任何未按本须知第 15.1 款和第 15.2 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 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按本须知第 25 款予以拒绝。 1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 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内退还。 15.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本须知第 33 款签署合同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5.7 若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或向专业担保机构提出书面索赔: 1) 如果投标人在本须知 16.1 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人如果: (1)未根据本须知第 33 款规定签订供货合同; (2)签订供货合同后未按本须知第 34 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中标后未按本须知第 35 款规定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6.投标有效期 18 16.1 投标文件将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 件规定期限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 保有效期。延长的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 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 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本须知第 15 条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份 U 盘存储的 WORD 或 PDF 格式 的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等,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在每一份投 标文件中编上页码,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 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发现差异,以纸质文 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正本须使用 A4 幅面打印,副本使用正本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并 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代理人签字,后者须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 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 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7.4 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分别在信封 上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18.2 内外信封均应: 1) 按“本须知前附表”所示地址发至采购代理机构; 2)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号,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及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 期及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3) 内外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投标书。 19 18.3 如果信封未按 18.2 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 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 绝,并退回投标人。 18.4 开标一览表、电子版应先以单独信封密封,并在包装上标明“开标一览表、 电子版”字样,然后再与正本投标文件一同密封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9.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 时间。 19.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 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 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 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根据第 19 款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第 19 款规定的截 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 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需 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的全权代表的签字。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7 和 18 款规定进行准备、 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1.3 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 16 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 标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 15.7 1)条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 开标与评审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和时间组织公开开标, 出席代表需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投标人未 20 派代表出席,则视为其认同开标记录内容。投标人开标代表出席开标会的需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 开标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 1 个月,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有效可查并加盖单位公章) 22.2 按照第 21 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 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 合适的其它内容,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折扣在评审时才能考虑。 22.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 22.3 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 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3.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3.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质疑、评估 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 其它人透露。 23.2 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 方面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4.评标委员会和评审工作程序 24.1 评审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向 采购人以评审报告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 24.2 在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可以 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 实质性内容做任何变更。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4.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4.4 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其投标有可能因 不完整,导致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1 25.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制是否有序、文件 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5.2 根据第 26 款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 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 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法人授权、投标人资格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 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 投标文件的内容本身而不依靠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 时除外。 25.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 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 或投标保函出具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适用于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的情况);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并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或承诺书中承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不足的; (适用于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时) 9) 未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的; 10)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条款要求的; 11)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2) 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情况。 25.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 标: 22 (1)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 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5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 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6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核查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 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 25.7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 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8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 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5.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货物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26.对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比较与评价。 26.2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和比较分商务部分和技术与服务部分,分别评分, 然后相加得出评审总分。 26.3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考虑下列因素进行 综合评定: 1) 投标人资质、业绩和商务响应; 2) 服务承诺、措施方案等。 26.4 招标评审的整个过程接受监察部门(采购人)的监督。 27.评审原则及方法 27.1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7.2 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7.3 在评审时将根据第 26.3 款,采取综合比较与评价和分项打分相结合的评 审办法,对所有响应性投标进行综合打分、排序,按最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 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次高的投标 人将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二个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相同时,取投标 价格低者。综合评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技术服务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方式确定中标人。 27.4 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 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 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它同品牌投标人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对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 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 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4 27.5 评分标准: 详见第四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27.6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28.授予合同的准则 28.1 除第 31 款规定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29.合同形式 29.1 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29.2 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 30.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30.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 和服务,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予以增减,投标人不得对单价或其它 条款条件作任何改变。 3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 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 担任何责任。同时也无须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有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这样做的原因。 32.中标结果发布和中标通知 32.1 中标人确定后的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予以公告,同时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 3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签署合同 33.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派授权代表前往本须知前附 表注明的地点与采购人签署供货或服务合同。 25 33.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商,或重新招标。 34.履约保证金 3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 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买方 提交本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或其 它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34.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第 34.1 款规定执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充 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向专业担保机构提出索赔。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 一候选人为中标商,或重新招标。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的情况下: 35.1.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招 标代理服务费。 35.1.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转账支票、汇票或银行电汇。 35.1.3 中标人如未按第 35.1.1、35.1.2 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 保证金。 35.2 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情况下,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签订的内容 执行。 七、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36.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36.1 特殊规定的依据 36.1.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 36.1.2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6.1.3 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 [2011]124 号。 26 36.1.4 除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外,该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规定不受 影响。 36.2 关于投标的特殊规定 36.2.1 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 标人(以下称“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财库[2020]46 号文件附件规定格 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6.2.2 依据财库[2011]124 号文件,中小企业投标人可提供中国投资担保有限 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36.3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 36.3.1 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 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36.3.2 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 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 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 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 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 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 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6.4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规定 36.4.1 依据财库〔2014〕68 号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27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6.4.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监狱企业或小型、 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 6%-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 36.5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6.5.1 依据财库〔2017〕141 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 性负责。 36.5.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产品为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 6%-10%的价格扣除后参 与价格分数计算。 八、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37.特殊规定的依据 37.1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 知”财库﹝2004﹞185 号。 37.2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 3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37.4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7.5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37.6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38.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38.1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如为第 37 款中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在 投标文件中给予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8.2 评分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8.3 如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涉及到的品目。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为强制采购的货物;非强制采购的货物,将 28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8.4 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在性能、技术、服 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9 第四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一、评审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 下表: 资格条件审查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判别项 投标人名称 1 企业营业执照 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 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记录的证 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近 6个月中任意一个 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并 加盖单位公章 3 依法缴纳税收的 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近 6个月中任意一个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 4 企业信誉 提供本单位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 信用查询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 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 章 6 行贿犯罪行为查 询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网页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且无 行贿犯罪记录 7 资格证书 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 承诺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书 最终结论: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为“√”;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为“×” 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为 2018 年 11月 23日至 2021 年 11月 22日。 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下表: 30 符合性和完整性检查记录表 序号 评审项目 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并盖章的 2 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6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 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 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投标人。 (五)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 抽取的方式确定。 (六)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 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31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7、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1. 本项目以项目为单位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审合格的投标进行以下各 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加上以招标文 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除价格分外,评委评分 可保留 1 位小数,评审最终得分保留 2 位小数。 2. 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产品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 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将会给予适当加分,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 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供产品类别列入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规定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则将予以废标。 3. 政府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产品的,将会给予适当加分, 并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4. 评审因素: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32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满分 一、价格部分(10分) 1 价格分 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投标价)×10%×100 评标基准价:经算术修正后最低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 10 二、商务部分(20分) 1 综合实力 供应商基本情况:综合考虑供应商信誉、技术状况、 履约能力、财务状况等,最 优的可得 10 分,综合考虑供应商信誉、技术状况、 履约能力等,好的可得 7分 供应商信誉一般,技术状况、履约能力一般得 3分,供应商信誉、技术状况、履 约能力较差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3 类似项目 业绩 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 1 项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须提供合同关 键页和盖章页复印件)。 10 三、技术方案部分(70分) 1. 项目需求 理解分析 对工作量的特征及分布进行客观分析,理解透彻深入,工作方案思路清晰准确, 得 15分; 对服务需求基本理解 ,对工作量评估较合理 ,能够针对工作量的特征及分布进 行简略分析 ,工作方案较为清晰 , 得 11 分; 不能完全理解服务需求,对工作量评估合理性较差或较为简略,对针对工作量的 特征及分布仅有粗略基本分析, 得 7分; 服务需求不清晰 ,对工作量的评估不合理性或没有针对性,得 3 分; 不能准确理解服务需求,得 1分; 没有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需求理解和分析,0 分 。 15 2. 人员配备 考察针对本项目的餐饮服务人员的配备情况 人员架构清晰 ,岗位配备全面 ,各岗位职责科学合理清晰,各办公区配比平均, 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服务要求,得 10分; 人员架构较为清晰,岗位配备较为全面 ,各岗位职责基本合理清晰 ,各办公区配 比较为平均 ,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服务要求,得 7分; 有基本的人员架构,岗位配备简略有缺失,岗位职责针对性较弱 ,仅有基本描述, 无法确定是否完全满足服务要求,得 4分; 人员架构和岗位配备模糊,岗位职责不完整或未提供,没有针对性,无法确定是否 满足服务要求,得 2分; 没有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团队架构情况,得 0 分。 10 3. 日常服务方 案 针对本招标文件具体要求的内容,综合评审投标文件的日常服务方案: 方案能够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特征 ,针对性强 ,规范、科学、 全面 ,工作流程合理得当,得 10分; 方案能够基本结合实际情况 ,考虑到服务对象特征 ,有一定针对性 ,较为规 范 ,全面 ,工作流程基本合理,得 7分; 方案对实际情况结合较少,或不能充分 考虑到服务对象特征 ,针对性较弱,仅做范本性的描述 ,工作流程合理性一 般,得 4分; 10 33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满分 方案对实际情况结合较少,也不能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特征 ,针对性较弱 ,规范 性或完整性有欠缺,工作流程合理性较弱,得 2分 ; 没有提供具体方案的,得 0 分 。 4. 应急预案 管理措施 应急预案措施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行性 ,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食物中毒、断水 断电断气、治安等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突发应急预案全面详细 ,安全措施有针对性、方法科学有效、控制手段先进 ,且 可操作性高,得 10 分; 突发应急预案较为全面详细 ,安全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 , 方法较为科学 ,控制 手段较为先进 ,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 7分; 突发应急预案基本全面 ,方法较为科学,但针对性较弱 , 仅为范本性描述,控制手段较为单一,可操作性较弱,得 4分; 突发应急预案有遗漏或较片面 ,针对性较差 ,可操作性较差,得 2 分; 没有提供具体预案的,0 分。 10 5. 相关服务 承诺 能结合项目要求提出完善的服务承诺方案,满足并高于招标文件要求,针对项目 的服务承诺完整,可行性强得 10 分;服务承诺完整,可行得 7 分;服务承诺及 可行性一般得 4分;服务承诺及可行性较差得 2分;服务承诺不合理得 0分。 10 6. 食品卫生管 理控制方案 针对本招标文件具体要求的内容,综合评审投标文件的食品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严格按照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同时充分结合本项目特征制定 ,内容全面且 可行性强 ,得 5 分; 基本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但与本项目特征结合较少,内容较为全面 ,有 一定可行性,得 3 分; 基本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制定,但未结合本项目特征,方案有遗漏 ,可行 较弱,得 1 分; 没有提供具体方案的,0 分。 5 7. 配餐的合理 搭配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 ,对配餐的搭配进行评审: 提供的食谱满足本项目餐食标准 ,配餐营养丰富、主、副食及荤素搭配合理,得 5 分; 提供的食谱基本满足餐食标准 ,配餐营养较丰富 ,主、副食及荤素搭配较合理, 得 3分; 提供的食谱仅满足餐食标准 ,但配餐不丰富且搭配不合理,得 1分; 没有提供具体餐食标准的,0 分。 5 8. 环境卫生 管理方案 结合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 方案能够紧密结合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针对性强 ,规范、科学、 全面 ,完全能够保证环境卫生符合各项标准,得 5 分; 方案能够基本结合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有一定针对性 ,较为规 范 ,全面 ,能够保证环境卫生符合各项标准,得 3 分; 方案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较少 ,针对性较弱 ,仅做范本性 的描述 ,合理性一般,得 1 分; 没有提供具体方案的,0 分 。 5 注:本项目近三年类似业绩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 34 第五章 合同文本 (仅供参考) 35 服务协议 业 主 方 (以下简称“甲方” ) 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服 务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36 第一条、简述 (一)、项目名称: (二)、用餐人数: (三)、用餐形式: 第二条、合作模式、合同金额 一、合作模式:管理费模式 1、甲方所有的场地及加工设备、设施用具无偿提供给乙方用作为甲方提供餐饮 服务使用。 2、甲方承担因提供餐饮服务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 3、甲方承担食堂所需的食材、原材料、厨具灶具等。 二、合同金额: 大写: 小写:? 以上费用包括:人工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 第三条、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标准 双方同意,乙方提供之服务的内容、形式、标准,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予 以确认,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的规定提供餐饮服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食品、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乙方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执行甲方大厦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情况。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经营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 4、甲方有权对乙方以下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1) 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情况; (2) 餐厅、厨房、冷库、灶具、厨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卫生、健康情 况; (3) 各岗位人员有与之相符的上岗证和操作水平情况; (4) 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情况; (5) 水、电、气、低耗品的使用情况; 37 (6) 餐厅、厨房安全消防及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发现的问题和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对于乙方 所有厨师,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求,从其他网点进行轮岗调 换,同时乙方从甲方调离的厨师需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调离。乙方所有员工必须统 一着装,上岗统一着口罩及帽子,乙方必须严格要求所有的上岗员工提高服务质量,保 证餐前问好及微笑服务,营造良好就餐环境。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 2、为使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餐饮服务合法,甲方须及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并负责 及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因为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提供相关文件而使乙方不能在甲方餐 厅合法提供餐饮服务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为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需进行的准备或其它工作,提供合理的进出服务 场地的方便。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将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常状 态进行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因甲方上述行为虽经乙方努力仍不能供餐或按时供餐 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避免员工就餐食品浪费的工作。 5、甲方应教育自己的员工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护甲、乙双方财产,尊重乙 方工作人员的劳动。 6、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本合同服务费分四个季度支付,即每季度支付金额 为:大写: (小写:? ),甲方于每季度开始前5个工作日 内付给乙方本季度服务费用。第一季度服务费用不晚于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 付。每次费用支付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等额的发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作为甲方员工餐厅的服务供应商,有权根据本合同及 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经营、自主管理本合同所 涉及的餐饮服务。 3、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财务条款的规定,按时收取相关费用。 4、当餐厅的就餐人数出现较大变动(增加或减少)时,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双方 38 应当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因甲方未能提前通知而导致的误餐、漏餐问题或相关损失乙 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之外的额外服务时,应当提前通知 乙方并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餐厅的运营管理。 2、乙方保证本合同涉及范围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 并承担因乙方过错引起的事故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乙 方应当做出响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管人员的工作。 4、乙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向甲方提供供餐服务,并确保在经营场所公示食 品安全信息并满足上级主管部门监督需求。 5、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保证所有餐具、用具符合相关 的卫生标准并确保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用户投诉,一般性问题 24 小时内进行处理;对 于较复杂问题在 72 小时内予以处理。 7、乙方有义务于每周四以前向甲方提供下一周早餐及午餐菜单,甲方有权对菜 单进行调整。 8、根据“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保护和合理使用甲方提供 的财产和设施。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成立消防工作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保证甲方提供的 财产和各种设施及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做好定期保养、维护。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的 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 消防应急演练。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商标、标识、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 有的知识产权。否则,将承担因侵权而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10、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双方应当 及时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乙方能正常供餐。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 得转租、转包或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变相转租、转包本合同的任何部分。 12、乙方负责餐厅区域内的三灭一杀(灭蟑、灭蝇、灭鼠、杀虫)和厨房内烟 39 道清洗工作。 第六条、人员 一、厨师及餐厅服务人员要求: 1、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2、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持有健 康证。 3、乙方厨师必须持有厨师资质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点、 食品、冷荤制作、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4、乙方餐厅服务人员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 5、乙方派驻甲方服务人员应至少包含厨师长1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洗消 员1名、服务员1名,其余人员由乙方视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而定。 二、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委派到甲方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和各类上 岗证,甲方可保存其复印件。 三、乙方员工始终为乙方雇员,乙方为其承担一切雇主责任。甲方不得聘用乙 方员工。 四、不得招揽:本协议期限内及之后一年内的任何时候,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批准, 甲方不应聘 用乙方的人员或者在之前十二个月内曾是乙方员工的人员。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为自 己或为任何其它人、公司聘用或带走乙方的员工。 五、双方同意本上述四项的目的是为保护双方各自的合法商业权益,而不是旨 在限制有关人员的职业选择权。 第七条、设备和设施 一、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现有厨房、餐厅专用设备、设施及其配置给乙方使用。乙方进 驻时经清点后在甲方所列清单上签字验收。签收后厨房设备及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责任由乙方负责。 在乙方合同执行完毕或撤出时,应按双方交接清单中的数量完好无损归还甲 方。二、乙方对于归甲方所有的厨杂等低值易耗品应爱护使用。除正常损耗(年损 耗率15%)外,在乙方合同执行完毕或撤出时,应按双方交接单中所盘点的数量归还 甲方。 三、乙方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与甲 方协商解决。 40 四、如乙方依据本条第一项的约定,承担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责任,则乙方 应制定并执行设备设施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并付诸实施。对由于因乙方原因和责任 造成的甲方资产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负责本合同所涉餐厅的垃圾清运工作。 第八条 食品卫生 一、乙方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并确保留样保管符合规定,即每个品种留样量 不少于 100 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审核人员等,按 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留样专柜(冰箱)内,在冷藏条件下保存 48 小时。当 甲方接到有人员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眩晕等信息时,应迅速通知乙方负责人, 乙 方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作相关检查和诊断,进行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 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乙方责任的, 乙方应承担由 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二、当甲方就餐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负责赔偿相同价值免费餐一份,并对上述 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解决。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合同终止时的处理: 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甲、乙双方如有一方 不同意合同续签时,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供餐服务,直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一、本合同任何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二、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提出新的要求或变更,并由于该要求或变更而导致乙方不 得不与其雇员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得不向其雇员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费时,甲 方经确认后对乙方予以补偿,以使乙方免受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 1、出现合同中所列的终止事由。 2、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 3、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甲方终 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做出: 41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包、转租或采取与第三人合作方式变相转包转租餐 厅、承租场地的。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经营场地的用途的。 (3) 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不法经营活动的。 (4)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按时提供合格用餐服务的。 (5) 乙方发生安全、卫生事故,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6) 乙方管理人员、雇佣人员出现私吞、私占食材等行为的。 (7) 乙方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不服从招标人人事决定的。 4、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乙方餐费、餐饮管理服务费或其它费用,并经乙方 两次催讨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提前 30 天通知后,解除本合同。 5、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者是甲、 乙一方因经营问题确实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经过提前 30 天向对方正式书面致函且 经双方确认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与甲方进行餐厅场地及设施、设备的 交接工作。双方应于合同终止后 15 个工作日内结清双方的费用,且乙方应将收取的 未向甲方员工充值部分的餐费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谨慎行使和履行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因未履行 或未完全履行其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二、如果本协议因甲方原因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终止,甲方应就乙方由于本协 议的提前终止所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给予乙方。 三、如果本协议因乙方原因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终止,乙方应就甲方由于本协 议的提前终止所产生一切损失给予甲方。 四、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标准提供用餐,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应就餐人数就 餐标准金额总和的双倍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五、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对方支付相关费用,并经对方两次催讨 仍未支付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的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所欠费用,并因按照所欠费用的 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 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补足该部分损失的赔偿。 六、在任何一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服务,直到 42 新的用餐服务提供方进场与乙方交接完毕为止。 七、如因甲方服务场地之基础设施(如照明、水电、供暖等)出现(非乙方人为原 因)故障而影响到甲方员工就餐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应就出现的紧急 情况积极协商解决。 八、对于甲、乙双方均没有故意或过失的意外事故,如果甲、乙双方或第三方 因该事故受到了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规定的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无论双方是否有争议,除非甲方另有本条第六项等 类似要求,乙方均应于到期或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撤离。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撤 离,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场地,厨房,餐厅等场地内属于乙方财产无偿归甲 方所有。 十、双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都不应负担对方间接的商业损失、 附带的利润或收入的损失、以及其它附带的或间接的损失;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 十一、双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都对合同具有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 雷击、瘟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 拒事件。 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1 个月内提 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 证明文件,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 同,或者部分履行或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三、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损失,另外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自的 保险公司负责。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 管辖。 二、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 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北京 仲裁委员会仲裁; 43 (2)依法向 北京市通州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 则 一、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服务方案。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的,则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在不影响整体合同继续履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 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该合同其他条款。 三、凡是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业务往来,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 限于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发送到下列双方地址、传真号码方为有效。一方地址、 传真号码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 5 日内通知对方,否则一方以原址、传真号码发 送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 致甲方,请寄至: 地址: 邮编: 传真号码: 致乙方,请寄至: XX 公司 地址: 邮编: 传真号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中所有涉及到财务往来的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44 注意事项:此合同范本仅供成交单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时的参考,具体条款根据本身 项目作相应协商调整。 45 第六章 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 第一部分:开标信封 1、开标一览表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附件 1——投标函(格式) 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证明文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 税收缴纳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5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 6-6 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如适用) 6-7 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如适用) 6-8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适用) 6-9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10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6-11 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的) 6-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6-13 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14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6-15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汇总表(格式) 6-16 投入项目相关人员清单及工作履历(格式) 6-17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文件 附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适用于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三部分:技术文件 46 1、投标人简介; 2、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理解分析、人员配备、日常服务方案、应 急预案管理措施、相关服务承诺、食品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配餐的合理搭配、环境 卫生管理方案等); 3、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7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附件汇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所在章节及页码 1 2 3 4 ……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48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 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规格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 的有关文件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投标报价为: 。服务期为 。为此, 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 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5)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 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 构。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9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0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 内容 投标报价 大写:人民币 小写:? 服务期 备注 注: 1、 价格采用人民币表示。 2、 “投标总价”应与“报价函”中“总报价”一致。 3、 开标一览表必须严格按照本表格式填写,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4、 此表的“投标总价”被认为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一切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5、 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 6、 此表可做成横向表格。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51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具体需求中招标内容进行分项报价,内容自拟 注: 1、价格采用人民币表示。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1款的要求报价。 5、投标总价应包括如果授予合同将要缴纳的包括增殖税在内的销售税和其它税。 6、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可根据投标人情况可扩展。 7、此表可做成横向表格。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52 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方案 偏离 说明 1 2 3 4 …… 注: 1、投标人应将投标响应中任何技术偏离填入本表中; 2、投标人无需在上述表格中对技术规格与要求逐一应答,只需列明“负偏离” 和“正偏离”项。若无偏离项,只需在表格中填写“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53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内容 投标文件的商 务条款内容 响应/偏离 说明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54 附件 6 证明文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5 6-2 近 6 个月任意 1 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 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资料等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 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6 6-3 近 6 个月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银行回执单或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7 《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58 6-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 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 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及项目编 号)的投标,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0 6-5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 设在(地址)。兹指派按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 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 (招标编号) 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 造的(货物名称及品目号)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 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 (经销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 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经销商名称) 或其正 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 我方于 _____年 ___月 ___日签署本文件。 制造商名称(全称并盖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 6-6 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如适用)(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元。 我单位为此项目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大 写): 元。 投标保证金付款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此说明在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时候需要提交) 62 6-7 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如适用)(格式) 保证人银行地址: 受益人地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 (保证人)在此签署,授权 为 (项目名称、合同标的)对你方出具不可撤销的、独 立的、无追索及申辩权利的总额度为 的担保。 我方将在接到你方第一次书面要求时支付此保函项下的款项,书面要求需附你 方确认,证明你方已经收到上述投标,并证明该公司没有遵守投标文件中的下 述承诺: 1) 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人如果: (1)未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签订供货合同; (2)签订供货合同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此保函将于 前失效。 截至此日前,我方需收到你方关于要求偿款的书面信件或电传。 在此保函失效或已完成此保函项下全额支付后,你方应将此保函退回给我方。 此保函适用 法律。 日期: 保证人: 63 6-8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适用)(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 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 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它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 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 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 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 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 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 64 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否则不得分。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 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4.你方或其它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 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年 月 日 65 6-9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 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6 6-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 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7 6-11 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的)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未提供 本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参与评审价格扣除。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监狱企业不需填写此声明函,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8 6-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提交的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未提供 本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参与评审价格扣除。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填写此声明函,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9 6-13 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70 6-14 信用信息查询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71 6-15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汇总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客户单 位名称 客户联系 方式 合同额 (元) 合同签 署日期 与本项目 需求类似 内容 项目 状态 注: 1、本表可采用横向纸张方向布局; 2、后附合同主要内容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72 6-16 投入项目相关人员清单及工作履历 项目相关人员清单 序号 姓名 职务及职称 本项目角色 年龄 专业 工作年限 1 2 3 4 …… 人员简历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职务 拟在本项目担任 职务 相关资质 (证书)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获奖情况 经历 年月 参加过同类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73 6-17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文件 (一)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二)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投标人自行考虑填写) 74 附件 7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适用于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时) 致: 我单位在贵公司代理的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 ) 招标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 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帐 号,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 条款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 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 开户名全称: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顺义东兴支行 帐 号:341556931252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75 第三部分:技术文件(格式不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简介; 2、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理解分析、人员配备、 日常服务方案、应急预案管理措施、相关服务承诺、食品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配 餐的合理搭配、环境卫生管理方案等等) 3、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76 第七章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服务期 1 为北京市通州区交通 局提供餐饮服务。 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 规、规范的技术要求,节 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相 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1 2022 年 1月 1 日至 2022年 12 月 31日 (具体以实际 签订合同日期 为准) 77 第八章 技术规格与要求 一、服务要求 1. 中标供应商负责餐厅的运营管理。 2. 中标供应商保证本项目涉及范围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及标准, 并承担因中标供应商过错引起的事故责任。 3. 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于采购人的 合理化建议,中标供应商应当做出响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监管人员的 工作。 4. 中标供应商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向采购人提供供餐服务,并确保在 经营场所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并满足上级主管部门监督需求。 5. 中标供应商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保证所有餐具、 用具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并确保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6. 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用户投诉,一般性问题 24 小时内 进行处理;对于较复杂问题在 72 小时内予以处理。 7. 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于每周四以前向采购人提供下一周早餐及午餐菜 单,采购人有权对菜单进行调整。 8. 根据“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中标供应商应保护和合理使 用采购人提供的财产和设施。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成立消防工作小 组,建立义务消防队。保证采购人提供的财产和各种设施及各种消防设施、 设备完好,做好定期保养、维护。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占用、堵 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消防 应急演练。 9.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采购人的商标、标识、名 称以及其它采购人所有的知识产权。否则,将承担因侵权而导致的一切 法律后果。 10. 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中标供应商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 时,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 中标供应商能正常供餐。 1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未经采购人事先书 78 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转租、转包或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变相 转租、转包本项目的任何部分。 12. 中标供应商负责餐厅区域内的三灭一杀(灭蟑、灭蝇、灭鼠、杀虫) 和厨房内烟道清洗工作。 二、人员要求 1. 厨师及餐厅服务人员要求: 1) 中标供应商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 遵纪守法。 2) 中标供应商所有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 岗必须持有健康证。 3) 中标供应商厨师必须持有厨师资质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 作、主要面点、食品、冷荤制作、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4) 中标供应商餐厅服务人员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 要求。 5) 中标供应商派驻采购人服务人员应至少包含厨师长1名、厨师1名、面 点师1名、洗消员1名、服务员1名,其余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视满足本项 目服务要求而定。 2. 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委派到采购人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 合格证和各类上岗证,采购人可保存其复印件。 三、设备和设施 1. 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现有厨房、餐厅专用设备、设施及其配置给中标供应商使 用。中标供应商进驻时经清点后在采购人所列清单上签字验收。签收后厨房 设备及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 在中标供应商合同执行完毕或撤出时,应按双方交接清单中的数量完好无 损归还采购人。 3. 中标供应商对于归采购人所有的厨杂等低值易耗品应爱护使用。除正常损 耗(年损耗率15%)外,在中标供应商合同执行完毕或撤出时,应按双方交 接单中所盘点的数量归还采购人。 4. 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发现问题及 时与采购人协商解决。 79 5. 中标供应商应制定并执行设备设施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并付诸实施。对由于 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和责任造成的采购人资产的损失中标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6. 中标供应商负责本合同所涉餐厅的垃圾清运工作。 四、食品卫生 1. 中标供应商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并确保留样保管符合规定,即每个品 种留样量不少于 100 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 样人、审核人员等,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留样专柜(冰箱) 内,在冷藏条件下保存 48 小时。当采购人接到有人员用餐后出现腹泻、呕 吐、眩晕等信息时,应迅速通知中标供应商负责人, 中标供应商应在第 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作相关检查和诊断,进行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 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中标供应商 责任的, 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2. 当采购人就餐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相同价值免费餐一 份,并对上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解决。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损害 的,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