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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新村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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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CZ2021-3008)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1-12-15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1-3008

项目名称: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1:人民币11951000.00元,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2:人民币13886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标的的名称:惯用食材(肉、菜等)。

(二)数量:2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子项目1为上水院区2022~2023年度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子项目2为镇龙院区2022~2023年度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子项目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其他子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为子项目2、子项目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名次以及中标顺序推荐各子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某子项目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等情形,另行确定中标人后导致同一投标人兼中两个子项目的,则该子项目作废标处理。子项目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子项目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按子项目进行。兼投者必须就每个子项目分别报价。

详细需求请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或结算金额达到该子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2月15日公告之时至2022年1月4日 23:59期间(北京时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5日公告之时起至2022年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月5日9时00分至2022年1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六)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本项目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2.0,信用评价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四)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1:

1、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需要答疑会。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2:

1、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需要答疑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老人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新村广从十路1288号

联系人:马雪梅,联系电话:8741120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三)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176,020-28866000-3-3,15919617989(工作日服务时间:08:30-12:00,14:0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政府采购招标部,联系人:赖俏怡,联系电话:(020)28866116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联系人: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
采购文件.doc
网址: www.gzggzy.cn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1-3008 项目名称: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 货物类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5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参加投标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登记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信用评价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二、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三、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四、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恕不接收。 五、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 九、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十、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Z2021-3008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Z2021-3008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Z2021-3008 7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CZ2021-3008)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1-3008 项目名称: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1:人民币11951000.00元,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2:人民币13886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标的的名称:惯用食材(肉、菜等)。 (二)数量:2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子项目1为上水院区2022~2023年度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子项目2为镇龙院区2022~2023年度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子项目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其他子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为子项目2、子项目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名次以及中标顺序推荐各子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某子项目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等情形,另行确定中标人后导致同一投标人兼中两个子项目的,则该子项目作废标处理。子项目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子项目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按子项目进行。兼投者必须就每个子项目分别报价。 详细需求请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或结算金额达到该子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2月15日公告之时至2022年1月4日 23:59期间(北京时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5日公告之时起至2022年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月5日9时00分至2022年1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六)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本项目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2.0,信用评价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四)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1: 1、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需要答疑会。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2: 1、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需要答疑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老人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新村广从十路1288号 联系人:马雪梅,联系电话:8741120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三)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176,020-28866000-3-3,15919617989(工作日服务时间:08:30-12:00,14:0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政府采购招标部,联系人:赖俏怡,联系电话:(020)28866116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联系人: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名称解释 (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老人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三)投标人:是指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五)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六)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八)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 二、一般要求 (一)投标的费用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三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网上支付(推荐方式): 中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我是投标人(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选定支付项目,输入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已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个人银行卡或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公司账户进行网上支付。 (2)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支付确认。 (3)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 注:中标人在支付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中标人可在支付确认完成的3个工作日后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录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或微信号“发票通”中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 2.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采购额≤100万元 1.2% 1.2% 0.8% 100万元<采购额≤500万元 0.88% 0.64% 0.56% 500万元<采购额≤1000万元 0.64% 0.36% 0.44% 1000万元<采购额≤5000万元 0.4% 0.2% 0.28% 5000万元<采购额≤1亿元 0.2% 0.08% 0.16% 1亿元<采购额≤5亿元 0.04% 0.04% 0.04% 5亿元<采购额≤10亿元 0.028% 0.028% 0.028% 10亿元<采购额≤50亿元 0.0064% 0.0064% 0.0064% 50亿元<采购额≤100亿元 0.0048% 0.0048% 0.0048% 采购额>100亿元 0.0032% 0.0032% 0.0032% 注:本项目各子项目采购额为采购预算金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交易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关于联合体投标、关联企业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 ? (四)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六)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小微企业是指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 ?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6.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7.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七)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八)纪律与保密事项 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三、质疑 (一)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三)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交易中心将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予以扣除。 (五)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六)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 (七)提交质疑函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质疑函范本(模板)请自行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八)本次采购活动中,交易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或邮寄。 四、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3.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 ? ? 如有对多个子项目投标的,要对每个子项目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 7.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8.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9.投标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交易中心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10.★投标文件格式中如有《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的,投标人在该表中所列的货物应与《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价项目中的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中完成项目投标登记。 2.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3.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 5.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以下内容如无特殊说明,均适用于各子项目。 一、有关说明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 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子项目1为上水院区2022~2023年度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子项目2为镇龙院区2022~2023年度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子项目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其他子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为子项目2、子项目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名次以及中标顺序推荐各子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某子项目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等情形,另行确定中标人后导致同一投标人兼中两个子项目的,则该子项目作废标处理。子项目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子项目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按子项目进行。兼投者必须就每个子项目分别报价。 (3) 本项目各子项目采购的惯用食材(肉、菜等)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4)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 本项目子项目1、2的核心产品为排骨。投标人必须在《核心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 本项目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gz.gov.cn/)中广州菜篮子价格栏目“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具体以该商品所属栏目中的价格为执行价为准)及“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品种外的市场调查价格作为基准价,根据上述基准价报出统一折扣,适用于所有品种。投标人报出统一的折扣(%),折扣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折扣报价范围:0%<折扣≤100%,凡超出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市老人院2022~2023年度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一览表 子项目号 地点 采购内容 数量 供应期 采购预算金额 子项目1 上水院区 肉、菜 1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结算金额达到该子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人民币1195.1万元 子项目2 镇龙院区 肉、菜 1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结算金额达到该子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人民币1388.6万元 1. 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需求量而定。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各子项目分别确定中标人1家,供应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或结算金额达到该子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2. 广州市老人院目前主要为广州市政府供养人员、失能、失智及在家养老有困难的老人提供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和功能包括生活照顾、医疗康复、痴呆护理、社会工作和临终关怀等。基于服务群体的特殊性,采购人格外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质量要求极高,要求投标人重视出品(厂)食材的检验检测工作,具有食品检测场所、设备及流程管理等,严格把控食材的种植(收购)到对外输出全过程,出品(厂)检验检测、记录制度完善,具有产品安全追溯能力,有农产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以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杜绝发生食品中毒等安全事件;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责任赔偿能力,有购买保额不低于所投子项目预算金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配送效率高,能及时保障采购人的临时采购需求。 3.上水院区用餐人数目前约1500人,镇龙院区用餐人数目前约1000人,项目供应期内会根据收住老人的进展情况及职工数量进行实际采购需求的动态调整,以及采购人为落实《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1〕40号)相关采购扶贫产品的要求,对本项目的实际采购量会产生影响,投标人需自行估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投标风险。同时,在本项目中,中标人需积极通过“国家832扶贫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及时支付款项;需优先采购99个广东省对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副产品,特别是40个重点帮扶县【详见《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1〕6号)文附件5】;需优先采购23个广州市对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副产品,特别是6个重点帮扶县【详见《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1〕6号)文附件5】。 4.★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服务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合同即终止(以先到达的条件为准):①货物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的;②合同期届满的。由此所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鉴于本项目各子项目将以投标人所报的折扣按照公式进行价格结算,除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gz.gov.cn/)中广州菜篮子价格栏目“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未公布的品种外,采购人所需的其余品种将以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大型肉菜市场或超市作为市场价格调研场地来确定基准价,子项目1所在地周边如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钟落潭镇、黄埔区新龙镇、从化区太平镇;子项目2所在地周边如黄埔区新龙镇、增城区中新镇、增城区朱村街等市场价格比城区市场价格低,投标人报价前需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 四、总体要求 1.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物品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安全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采购人需采购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中列明的每种货物,采购金额据实结算,请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风险。 5.如发现文件有缺漏或不一致或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及时提请采购人补充和澄清,否则,按项目的实际要求执行。 6.中标人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搬运、以及对供应给采购人的肉菜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位置进行清洗、加工至可直接烹饪状态,并负责将加工场所清理干净,清洗、清理及加工费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制定专属配送服务方案,售后保障方案,设置专属移动服务热线,有固定的配送人员并有相关培训及健康检查,有配送场地,对配送车辆有消毒操作措施。 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上报财政监管部门,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除不可抗力,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中标人须按供应物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1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保证提供的肉类来源于正规肉联厂,服务期内确保供货时能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天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鲜肉分割的猪肉每次送货时均须提供有效的分割肉销售凭据供采购人核对。 12.中标人针对本项目具有特殊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的紧急采购情况、食品质量等突发事情的处理方案、应急响应人员安排、退货执行计划、被退货物回收销毁方案。 13.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货物仓储及冷藏冷冻能力,可充分保障采购人的应急采购需求。 1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服务过程中,如遇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如新冠病毒、SARS等),无条件服从行政部门制定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以及采购人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如:安排稳定的配送人员、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货物来源管理等等)。 五、货物种类及具体要求 (一)货物种类 序号 货物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1 鲫鱼 2 钳鱼 3 大头鱼 4 鲩鱼 5 塘鲺 6 鱼肉条 7 冻鱿鱼 8 冻带鱼 9 冻凤爪 10 冻鱼丸 11 咸鱼 12 干柴鱼 13 山坑鱼 14 干章鱼 15 冻鱿鱼须 16 南仓鱼 17 竹丝鸡 18 光鸡(白条鸡) 19 鸡胸肉 20 光鸭 21 鸡翅尖 22 鸭胸肉 23 冻鸡翅 24 冻鸭翅 25 鸡根翅 26 老鸡 27 冻鸭 28 鸡腿 29 鸡中翅 30 鸡肾 31 无皮上肉 32 猪手 33 猪肚 34 排骨 35 猪脊骨 36 猪粉肠 37 瘦肉 38 腩肉 39 猪肝 40 猪大肠 41 有皮上肉 42 猪红 43 乳鸽 44 牛腩 45 羊肉 46 牛肉 47 鱼卷 48 火腿 49 猪颈肉 50 黄骨鱼 51 虾 52 黑鱼丸 53 鱼胶 54 鲜鱼丸 55 蚬肉 56 猪肉丸 57 菜心 58 蟹柳 59 苦麦 60 韭菜 61 西洋菜 62 生菜 63 椰菜 64 西芹 65 豆角 66 通菜 67 木瓜 68 生葱 69 南瓜 70 圆椒 71 丝瓜 72 兰豆 73 酸菜 74 秀珍菇 75 萝卜 76 番茄 77 生姜 78 白瓜 79 鲜淮山 80 酸豆角 81 玉米粒 82 沙葛 83 椰菜花 84 茨菇 85 上海青 86 菠萝 87 芥菜 88 西兰花 89 韭黄 90 绍菜(大白菜) 91 苋菜 92 油麦 93 芹菜 94 茼蒿 95 冬瓜 96 小瓜 97 茄瓜 98 青瓜 99 茶树菇 100 玉米 101 尖椒 102 鲜冬菇 103 梅菜 104 凉瓜 105 洋葱 106 头菜 107 土豆 108 红萝卜 109 莲子 110 香芋 111 竹蔗 112 番薯 113 芽菜 114 莴笋 115 鸡肶菇 116 平菇 117 金针菜 118 采购人需采购的其他食品 (二)定价方式: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定价及价格结算:①结算公式:结算价=∑【基准价×中标折扣×实际供货量】。结算价包含货物税费、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工作人员工勤费、验收、清洗加工至可直接烹饪状态的加工费、以及售后服务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预计及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除了按本项目约定的结算方式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外,无须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②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gz.gov.cn/)中广州菜篮子价格栏目“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具体以该商品所属栏目中的价格为执行价为准)作为基准价;“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未公布的品种,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对采购人所在地周边的大型肉菜市场或超市进行市场调查,市场调查价作为基准价(子项目1市场调查范围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钟落潭镇、黄埔区新龙镇、从化区太平镇;子项目2市场调查范围为:黄埔区新龙镇、增城区中新镇、增城区朱村街);③定价时间:“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内品种定价根据上一日“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公布的零售价作为基准价。“市场调查部分”在实施采购及供货前每月调查一次,调查结果作为下一个供货月内的基准价,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原则上在每月的20~25日进行市场调查,作为下个月内的基准价。提供服务的首日前进行市场调查,作为当月的基准价。 (三)具体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供应的食材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来源于正规渠道(供货时须提供供货者的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否则,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拒收及其他后果与责任。 2.采购人所需采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表内容,采购人在实际需求中,如采购食材不属于上表所列时,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如出现采购人所需食材中标人无法提供时,采购人可自行采购。中标人供应食材时应一并附上送货单及报价单,采购人对中标人每日提供的送货单及报价单进行审核并与中标人进行确认。 3.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质量应当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 4.如因中标人供应的食材存在质量问题而造成食物中毒等情况,中标人负责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物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人通知的为准。 6.中标人每次供货时应同时提供密封好的留样样品(每个样品约100g)给采购人(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计入结算)。 (四)执行标准: 1.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供应食材时提供以下票证: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类 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冰鲜类)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供应的蔬果达到以下标准: ①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部分粗加工果蔬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GB 31652-2021)标准。 ②蔬菜运输过程中符合《新鲜蔬菜贮藏与运输准则》(GB/T 26432-2010)、《新鲜水果、蔬菜包装和冷链运输通用操作规程》(GB/T?33129-2016),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示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70号)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③蔬菜水果中污染物及农药最大残留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标准。 (五)交货期、交货地点: 1.交货期: 采购人提前一个自然日(15:00前)将所需的食材品种、数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于收到订单通知后必须在次日早上6:30前将食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收货时间);如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供货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遇采购人的紧急采购通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2.交货地点: (1) 子项目1: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新村广从十路1288号。 (2) 子项目2: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广汕八路988号。 3.配送要求: (1)所提供的物品运输应由中标人负责,不得转包,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冷藏、冷冻、肉类等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为保障配送及时性和食材新鲜度,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广州市)具有配送点;同时要求投标人具备冷链配送能力,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冷藏车辆和配送人员,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物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5)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六)供货质量要求: 名称 供货质量要求 鲜五花肉(有皮) 表皮干净无毛,肉呈鲜红或玫红色,脂肪洁白有光泽,肌肉与脂肪相间多层,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沾手,正常的肉味。 无皮五花肉碎 色泽鲜艳,组织纤维正常,无异物附着,块状均匀,无腐烂变质现象,采用保温包装且完好。 猪颈肉 带耳,肉呈鲜红或玫红色,脂肪洁白有光泽,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 猪脊骨块 肉呈鲜红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 猪手 新鲜,表皮干净无毛,肉呈鲜红或玫红色,脂肪洁白有光泽,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砍至长3-5cm/块。 肋排 新鲜,肉呈鲜红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砍至长2-5cm/块。 里脊肉 新鲜,肉呈鲜红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 猪后腿肉 新鲜,肉呈鲜红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 精肉(瘦肉) 新鲜,肉呈鲜红或玫红色,弹性好,基本为瘦肉,无肥肉,肌腱少,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 精排 新鲜,新鲜,肉呈鲜红或玫红色,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完整,不得剔除,骨肉不分离,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清洗干净,砍至长2-5cm/块。 猪颈肉丁 外包装完好,色泽鲜艳,组织纤维正常,无异物附着,块状均匀,无腐烂变质现象 ,采用保温包装且完好。 猪棒骨 新鲜,肉呈鲜红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砍至长5-8cm/块。 瘦肉粒 新鲜,颗粒大小均匀,符合要求。 猪大肠 浅黄,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物,极小味道,品质新鲜。 猪肚 呈浅白,色泽光润,不带肥油,内部干净,无异物,极小味道,品质新鲜。 牛肚 新鲜,颜色呈黄白色、肌肉有弹性,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异味、无淤血、表皮去清绒毛,清洗干净,去皮。 牛骨 新鲜,颜色呈红白色、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异味、无淤血、无毛。清洗干净,砍至长5-6cm/块。 牛蹄筋 新鲜,颜色呈黄白色、肌肉有弹性完整,无骨,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异味、无淤血、表皮去皮、无毛,清洗干净。 牛腩 新鲜,肉块扁平,其肉中有筋,肉质韧性大,肥瘦相間,去肋骨后见一条条坑,肌肉有弹性,无注水、无异味。 金钱肚 颜色呈黄白色、肌肉有弹性,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异味、无淤血、表皮完整不霉烂、无绒毛,清洗干净。 老母鸡 去油肺,重量不低于1.5kg/只,鸡皮黄白,鸡肉呈淡黄红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鸡翅1/2,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麻鸡 去油肺,重量不低于1.15kg/只,皮黄白,鸡肉呈淡黄红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鸡翅1/2,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光鸡 白条鸡,去油肺,重量不低于1.5kg/只,皮白,鸡肉呈淡黄红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鸡翅1/2,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竹丝鸡 去油肺,重量不低于1.15kg/只,皮黑,鸡肉呈淡黑红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鸡翅1/2,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三黄鸡 去油肺,重量不低于1.5kg/只,皮黄,鸡肉呈淡黄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鸡翅1/2,去脚,无水泡痕迹,无注水,鸡肉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戒指鸡 去油肺,重量不低于1.15kg/只,皮黄白,鸡肉呈淡黄红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鸡翅1/2,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鸡脚 呈干净的粉红色,有光泽和张力,有弹性且结实,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 鸡肾 呈干净的红色,有光泽有弹性且结实,无肠头,去干净鸡内金,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表皮无烂、清洗干净。 鸡腿 颜色呈干净的黄白色,有光泽,有弹性且结实,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 鸭(白鸭、泥鸭、番鸭、青头鸭) 新鲜,去油肺,不低于2.25kg/只,颜色呈乳白或淡红色、肌肉有弹性,无腥臭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翅去1/2,去脚,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表皮完整无烂、无长毛及绒毛、无骨折露骨、去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老鸭 颜色呈乳白或淡红色、肌肉有弹性,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表皮完整无烂、无长毛及绒毛、无骨折露骨、无残留内脏、清洗干净、去内脏。 光鹅 颜色呈乳白或淡红色、肌肉有弹性,无腥臭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翅1/2,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表皮完整无烂、无长毛及绒毛、无骨折露骨、无残留内脏、去油、清洗干净、去内脏。 鹅肝 颜色紫红,质细嫩,有光泽性且完整,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清洗干净。 鹅掌 颜色呈粉红色,有光泽和张力,有弹性且结实,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 乳鸽 加工后重量不少于0.2kg/只。鲜乳鸽皮黄白,肉呈淡黄红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白鲫鱼 新鲜,除鳞去内脏后不少于0.2kg/条,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鱼肉色泽白里透红、肌肉有弹性,无异味。按采购人要求加工。 大头鱼 新鲜,除鳞去内脏后不少于2kg/条,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鱼肉色泽白里透红、肌肉有弹性,无异味。按采购人要求加工。 鲈鱼 新鲜,除鳞去内脏后不少于0.65kg/条,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鱼肉色泽白里透红、肌肉有弹性,无异味。按采购人要求加工。 皖鱼(草鱼) 新鲜,除鳞去内脏后不少于1.75kg/条,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鱼肉色泽白里透红、肌肉有弹性,无异味。按采购人要求加工。 福寿鱼 新鲜,除鳞去内脏后不少于0.25kg/条,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鱼肉色泽白里透红、肌肉有弹性,无异味。按采购人要求加工。 生鱼 新鲜,除鳞去内脏后不少于0.6kg/条,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鱼肉色泽白里透红、肌肉有弹性,无异味。按采购人要求加工。 黄骨鱼 新鲜,去内脏后不少于0.05kg/条,皮黄,鱼肉有弹性,无异味。按采购人要求加工。 叶菜类 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空心菜、芹菜、荠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 番茄、茄子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无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 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去皮去囊。 根菜类 萝卜、大头菜、沙葛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 马铃薯。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去皮。 豆类 扁豆、豌豆、豆角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芽苗类 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六、售后服务 1. 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等,报执法部门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 食材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验收 1.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物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五十件以上(含五十件)的抽查率为10%,五十件以下的抽查率为15%,七件以下必查一件。 4.如发现货物未达到验收要求的,由采购人验收人员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在相关单据上记录,对不合格货品进行拍照存档。 5.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不低于“第五(六)供货质量要求”供货,并同意采购人按照附件1的食材验收标准验收食材;如出现以下情形,自愿承担责任: 5.1.如因中标人因素导致当天送达的食材不能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自行采购当天所需食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2.如供货当日不能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的食材达到当日采购总额30%的,当日所有食材货款不予结算。 5.3.如当月食材(不分品种)累计5次不能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的,在5.2条款的基础上另需扣除当月所有食材费用总价的5%; 5.4.如连续两个月出现上述5.3条款所述情况或累计三个月出现上述5.3条款所述情况的,对达成扣除条件的当月结算价扣除一定金额,扣除的金额值为履约保证金的10%。 6.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6.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6.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7. 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7.1畜禽冻肉类抽查发现未提供完整的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随车跟肉联厂“放心肉”证的全部退货。 7.2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在4个小时内完成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中标人。 7.3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货物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认。 7.4其他验收要求 7.4.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7.4.2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7.4.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安全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7.4.5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和安全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4.6中标人配送货物必须按时按量按质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按采购人要求,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八、保密条款 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九、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说明: 1.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金额:中标子项目预算总金额的5%; 3.方式:履约保函或银行转账。 (二)退还说明: 1.时间、方式和条件: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七、验收,5.4条款”所述情况,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或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失效,不计利息。 2.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中标人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人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十、付款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款支付 1.中标人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与采购人确认价款并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3.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应付合同款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二)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十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原件扫描件(详见附件2)。 附件1:食材验收标准 序号 验收标准 1. 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供货时原件核查。 2. 所提供的物品指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食品类产品,投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等相关参数。 3. 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4. 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广州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及检疫合格证复印件(供货时原件核查),分割的猪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猪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5. 其他肉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色泽明显。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以上,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解冻后验收。 6. 蛋类:包装完整,新鲜,无裂纹、无异味。 7.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符合执行标准,食品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的质量安全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光泽及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不能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8. 叶菜类应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无异味,结球叶菜芭结球适度,花椰菜类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9. 茄果类等应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10. 瓜果类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11. 根菜类等品种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新鲜,无断裂,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 12. 薯芋类应色泽一致、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13. 葱蒜类应不带老叶、枯叶,不带泥土,无腐烂、异味。 14. 豆类应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嫩、均匀,豆粒饱满,无发芽,不带泥土。 15. 食用菌类应新鲜、无杂质、无腐烂、畸形、异味。 16. 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附件2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单位名称): 贵单位   年  月  日发布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作出如下廉洁承诺: 1、本公司(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活动环境。 2、加强本公司(企业)相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商务活动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及时向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3、不向采购人及其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4、不为采购人及其人员报销应由采购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为采购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6、不为采购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为采购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8、不为采购人及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9、不为采购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10、不违反规定安排采购人员在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相关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 11、不利用非法手段向采购人员打探有关涉及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12、采购人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本公司(企业)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佐证材料。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上述廉洁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第三章 合同格式 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合同(适用于各子项目) 甲方(采购人): 电话:   传真: 住所: 乙方(中标人): 电话: 传真: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1-3008)子项目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合同标的 (一)货物种类 序号 货物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1 鲫鱼 2 钳鱼 3 大头鱼 4 鲩鱼 5 塘鲺 6 鱼肉条 7 冻鱿鱼 8 冻带鱼 9 冻凤爪 10 冻鱼丸 11 咸鱼 12 干柴鱼 13 山坑鱼 14 干章鱼 15 冻鱿鱼须 16 南仓鱼 17 竹丝鸡 18 光鸡(白条鸡) 19 鸡胸肉 20 光鸭 21 鸡翅尖 22 鸭胸肉 23 冻鸡翅 24 冻鸭翅 25 鸡根翅 26 老鸡 27 冻鸭 28 鸡腿 29 鸡中翅 30 鸡肾 31 无皮上肉 32 猪手 33 猪肚 34 排骨 35 猪脊骨 36 猪粉肠 37 瘦肉 38 腩肉 39 猪肝 40 猪大肠 41 有皮上肉 42 猪红 43 乳鸽 44 牛腩 45 羊肉 46 牛肉 47 鱼卷 48 火腿 49 猪颈肉 50 黄骨鱼 51 虾 52 黑鱼丸 53 鱼胶 54 鲜鱼丸 55 蚬肉 56 猪肉丸 57 菜心 58 蟹柳 59 苦麦 60 韭菜 61 西洋菜 62 生菜 63 椰菜 64 西芹 65 豆角 66 通菜 67 木瓜 68 生葱 69 南瓜 70 圆椒 71 丝瓜 72 兰豆 73 酸菜 74 秀珍菇 75 萝卜 76 番茄 77 生姜 78 白瓜 79 鲜淮山 80 酸豆角 81 玉米粒 82 沙葛 83 椰菜花 84 茨菇 85 上海青 86 菠萝 87 芥菜 88 西兰花 89 韭黄 90 绍菜(大白菜) 91 苋菜 92 油麦 93 芹菜 94 茼蒿 95 冬瓜 96 小瓜 97 茄瓜 98 青瓜 99 茶树菇 100 玉米 101 尖椒 102 鲜冬菇 103 梅菜 104 凉瓜 105 洋葱 106 头菜 107 土豆 108 红萝卜 109 莲子 110 香芋 111 竹蔗 112 番薯 113 芽菜 114 莴笋 115 鸡肶菇 116 平菇 117 金针菜 118 甲方需采购的其他食材 二、服务期限 1. 本合同约定服务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服务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即终止(以先到达的条件为准):①货物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的;②合同期届满的;由此所产生的相关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元(¥ 元),据实结算。 合同期内货物结算统一折扣为 % (二)定价方式 ①结算公式:结算价=∑【基准价×折扣×实际供货量】。结算价及基准价中已包含货物税费、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工作人员工勤费、验收、清洗加工至可直接烹饪状态的加工费、以及售后服务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预计及不可预见费用。甲方除了按本项目约定的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外,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②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gz.gov.cn/)中广州菜篮子价格栏目“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具体以该商品所属栏目中的价格为执行价为准)作为基准价;“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未公布的品种,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对甲方所在地周边的大型肉菜市场或超市进行市场调查,市场调查价作为基准价(子项目1市场调查范围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钟落潭镇、黄埔区新龙镇、从化区太平镇;子项目2市场调查范围为:黄埔区新龙镇、增城区中新镇、增城区朱村街);③定价时间:“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内品种定价根据上一日“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公布的零售价作为基准价。“市场调查部分”在实施采购及供货前每月调查一次,调查结果作为下一个供货月内的基准价,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原则上在每月的20~25日进行市场调查,作为下个月内的基准价。提供服务的首日前进行市场调查,作为当月的基准价。 (三)付款结算 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乙方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发票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四、项目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安全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不得为转基因食材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食材中具有转基因食材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合同中列明的每种货物,甲方没有义务确保采购量,由乙方自行承担采购风险。同时,甲方所需采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表内容,甲方在实际需求中,如采购食材不属于上表所列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如出现甲方所需食材乙方无法提供时,甲方可自行采购。 5.乙方负责本项目食材运输(送货车辆车厢必须有乙方标识)、质量检测、搬运、以及对于供应给甲方的肉菜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位置进行清洗、加工至可直接烹饪状态,并负责将加工场所清理干净;清洗、清理及加工费由乙方负责。 6.乙方需针对本项目制定专属配送服务方案,售后保障方案,设置专属移动服务热线,有固定的配送人员并有相关培训及健康检查,有配送场地,对配送车辆有消毒操作措施。 7.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8.乙方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服务期内确保供货时能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分割的猪肉每次送货时均须提供有效的广州市分割肉销售凭据供甲方核对。 9.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至少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0.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特别是服务过程中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行政部门制定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以及甲方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11.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每次所供应的食材乙方应做好留样保存,样本保留期不少于3天。 五、执行标准 1.肉类: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类 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冰鲜类)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2.蔬果类: ①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部分粗加工果蔬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GB 31652-2021)标准。 ②蔬菜运输过程中符合《新鲜蔬菜贮藏与运输准则》(GB/T 26432-2010)、《新鲜水果、蔬菜包装和冷链运输通用操作规程》(GB/T?33129-2016),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示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70号)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③蔬菜水果中污染物及农药最大残留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标准。 六、交货期、交货地点 (一)交货期: 甲方提前一个自然日(15:00前)将所需的食材品种、数量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订单通知后必须在次日早上6:30前将食材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收货时间);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遇甲方的紧急采购通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二)交货地点:甲方饭堂。 (三)货物配送要求: 1.所提供的食材运输应由乙方负责,不得外包,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蔬菜确保无黄叶、无斑点、无霉烂、无杂质、无农药残留。冷藏、冷冻、肉类等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为保障配送及时性和食材新鲜度,要求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广州市)具有配送点;同时要求乙方具备冷链配送能力,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冷藏车辆和配送人员,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5.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6.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甲方使用单位根据乙方各供货点择优选配送上述货物,甲方按期提出供货计划,乙方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货物。 7.供货质量要求: 名称 供货质量要求 鲜五花肉(有皮) 表皮干净无毛,肉呈鲜红或玫红色,脂肪洁白有光泽,肌肉与脂肪相间多层,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沾手,正常的肉味。 无皮五花肉碎 色泽鲜艳,组织纤维正常,无异物附着,块状均匀,无腐烂变质现象,采用保温包装且完好。 猪颈肉 带耳,肉呈鲜红或玫红色,脂肪洁白有光泽,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 猪脊骨块 肉呈鲜红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 猪手 新鲜,表皮干净无毛,肉呈鲜红或玫红色,脂肪洁白有光泽,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砍至长3-5cm/块。 肋排 新鲜,肉呈鲜红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砍至长2-5cm/块。 里脊肉 新鲜,肉呈鲜红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 猪后腿肉 新鲜,肉呈鲜红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 精肉(瘦肉) 新鲜,肉呈鲜红或玫红色,弹性好,基本为瘦肉,无肥肉,肌腱少,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 精排 新鲜,新鲜,肉呈鲜红或玫红色,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完整,不得剔除,骨肉不分离,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清洗干净,砍至长2-5cm/块。 猪颈肉丁 外包装完好,色泽鲜艳,组织纤维正常,无异物附着,块状均匀,无腐烂变质现象 ,采用保温包装且完好。 猪棒骨 新鲜,肉呈鲜红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砍至长5-8cm/块。 瘦肉粒 新鲜,颗粒大小均匀,符合要求。 猪大肠 浅黄,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物,极小味道,品质新鲜。 猪肚 呈浅白,色泽光润,不带肥油,内部干净,无异物,极小味道,品质新鲜。 牛肚 新鲜,颜色呈黄白色、肌肉有弹性,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异味、无淤血、表皮去清绒毛,清洗干净,去皮。 牛骨 新鲜,颜色呈红白色、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异味、无淤血、无毛。清洗干净,砍至长5-6cm/块。 牛蹄筋 新鲜,颜色呈黄白色、肌肉有弹性完整,无骨,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异味、无淤血、表皮去皮、无毛,清洗干净。 牛腩 新鲜,肉块扁平,其肉中有筋,肉质韧性大,肥瘦相間,去肋骨后见一条条坑,肌肉有弹性,无注水、无异味。 金钱肚 颜色呈黄白色、肌肉有弹性,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异味、无淤血、表皮完整不霉烂、无绒毛,清洗干净。 老母鸡 去油肺后重量不低于1.5kg/只,鸡皮黄白,鸡肉呈淡黄红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鸡翅1/2,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麻鸡 去油肺后重量不低于1.15kg/只,皮黄白,鸡肉呈淡黄红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鸡翅1/2,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光鸡 白条鸡,去油肺后重量不低于1.5kg/只,皮白,鸡肉呈淡黄红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鸡翅1/2,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竹丝鸡 去油肺后重量不低于1.15kg/只,皮黑,鸡肉呈淡黑红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鸡翅1/2,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三黄鸡 去油肺后重量不低于1.5kg/只,皮黄,鸡肉呈淡黄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鸡翅1/2,去脚,无水泡痕迹,无注水,鸡肉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戒指鸡 去油肺后重量不低于1.15kg/只,皮黄白,鸡肉呈淡黄红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鸡翅1/2,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鸡脚 呈干净的粉红色,有光泽和张力,有弹性且结实,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 鸡肾 呈干净的红色,有光泽有弹性且结实,无肠头,去干净鸡内金,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表皮无烂、清洗干净。 鸡腿 颜色呈干净的黄白色,有光泽,有弹性且结实,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 鸭(白鸭、泥鸭、番鸭、青头鸭) 新鲜,去油肺后不低于2.25kg/只,颜色呈乳白或淡红色、肌肉有弹性,无腥臭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翅去1/2,去脚,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表皮完整无烂、无长毛及绒毛、无骨折露骨、去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老鸭 颜色呈乳白或淡红色、肌肉有弹性,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表皮完整无烂、无长毛及绒毛、无骨折露骨、无残留内脏、清洗干净、去内脏。 光鹅 颜色呈乳白或淡红色、肌肉有弹性,无腥臭味、不粘稠、去颈2/3,去屁股,去翅1/2,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表皮完整无烂、无长毛及绒毛、无骨折露骨、无残留内脏、去油、清洗干净、去内脏。 鹅肝 颜色紫红,质细嫩,有光泽性且完整,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清洗干净。 鹅掌 颜色呈粉红色,有光泽和张力,有弹性且结实,无腥臭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异味,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 乳鸽 加工后重量不少于0.2kg/只。鲜乳鸽皮黄白,肉呈淡黄红色、肉质紧密,有轻微弹性,无腥臭味和异味、不粘稠、无水泡痕迹,无注水,无淤血、表皮无烂、无毛、无骨折露骨、无内脏、去油,清洗干净。 白鲫鱼 新鲜,除鳞去内脏后不少于0.2kg/条,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鱼肉色泽白里透红、肌肉有弹性,无异味。按甲方要求加工。 大头鱼 新鲜,除鳞去内脏后不少于2kg/条,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鱼肉色泽白里透红、肌肉有弹性,无异味。按甲方要求加工。 鲈鱼 新鲜,除鳞去内脏后不少于0.65kg/条,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鱼肉色泽白里透红、肌肉有弹性,无异味。按甲方要求加工。 皖鱼(草鱼) 新鲜,除鳞去内脏后不少于1.75kg/条,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鱼肉色泽白里透红、肌肉有弹性,无异味。按甲方要求加工。 福寿鱼 新鲜,除鳞去内脏后不少于0.25kg/条,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鱼肉色泽白里透红、肌肉有弹性,无异味。按甲方要求加工。 生鱼 新鲜,除鳞去内脏后不少于0.6kg/条,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鱼肉色泽白里透红、肌肉有弹性,无异味。按甲方要求加工。 黄骨鱼 新鲜,去内脏后不少于0.05kg/条,皮黄,鱼肉有弹性,无异味。按甲方要求加工。 叶菜类 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空心菜、芹菜、荠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 番茄、茄子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无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 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去皮去囊。 根菜类 萝卜、大头菜、沙葛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 马铃薯。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去皮。 豆类 扁豆、豌豆、豆角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芽苗类 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等,报执法部门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食材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验收要求 1.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物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原件与复印件具有同样效力。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五十件以上(含五十件)的抽查率为10%,五十件以下的抽查率为15%,七件以下必查一件。由于甲方采取抽查方法进行验收,可导致部分不合格产品入库后或使用时才能被发现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对此予以退货处理。 4.如发现货物未达到验收要求的,由甲方验收人员和乙方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在相关单据上记录,对不合格货品进行拍照存档。 5.甲方验收人员根据食材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具体详见附件1:食材验收标准)。 6.如因乙方因素导致当天送达的食材不能满足甲方验收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自行采购当天所需食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供货当日不能满足甲方验收要求的食材达到当日采购总额30%的,当日所有食材货款不予结算。 8.如当月单个品种食材累计5次不能满足甲方验收要求的,在第7条款的基础上另需扣除当月所有食材费用总价的5%。 9.如年度出现连续两次出现上述第8条所述情况或累计三个月出现上述第8条所述情况的,对达成扣除条件的当月结算价扣除一定金额,扣除的金额值为履约保证金的10%。 (二)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三)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畜禽冻肉类抽查发现未提供完整的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随车跟肉联厂“放心肉”证的全部退货。 (四)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甲方使用部门验收人员提出退货,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在4个小时内完成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乙方,乙方对此表示明确理解及接受,无需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货物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 (六)其他验收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安全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乙方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和安全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配送货物必须按时按量按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九、保密条款 乙方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十、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说明: 1.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金额:合同金额的5%; 3.方式:保函。 (二)退还说明: 1.时间、方式和条件:乙方在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且未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的,银行保函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动失效,不计利息。 2.违约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乙方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乙方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按前述验收条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合同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应付合同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合同款的1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向相关部门办理支付手续的,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 5.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处理。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当承担胜诉方为维护自身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证费、诉讼费等。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甲方因政策因素导致本项目管理主体改变的,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义务由其继承主体享有及履行。 16、 合同生效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方执肆份,乙方执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壹份。 附件1:食材验收标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 户 行: 附件1:食材验收标准 序号 验收标准 1. 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供货时原件核查。 2. 所提供的食材指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食品类产品,乙方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等相关参数。 3. 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4. 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广州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及检疫合格证复印件(供货时原件核查),分割的猪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猪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5. 其他肉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色泽明显。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以上,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解冻后验收。 6. 蛋类:包装完整,新鲜,无裂纹、无异味。 7.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符合执行标准,食品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的质量安全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光泽及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不能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8. 叶菜类应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无异味,结球叶菜芭结球适度,花椰菜类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9. 茄果类等应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10. 瓜果类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11. 根菜类等品种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新鲜,无断裂,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 12. 薯芋类应色泽一致、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13. 葱蒜类应不带老叶、枯叶,不带泥土,无腐烂、异味。 14. 豆类应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嫩、均匀,豆粒饱满,无发芽,不带泥土。 15. 食用菌类应新鲜、无杂质、无腐烂、畸形、异味。 16. 米、油货物必须符合执行标准,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17. 粮油类应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 18. 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19.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一)交易中心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二)解密时间截止后,交易中心电子开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 (三)电子开标系统自动记录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提交成功的、未解密的、无法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交易中心将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提交情况和解密情况进行公布,并通过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会员专区将《开标记录表》公开发布。所有投标人可在系统查看开标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如采购人不派代表参加评审,则评标委员会全部由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4.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5.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6.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四)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评标方法 子项目1: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1 (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标包独立评标。 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评分项目 分值 技术评分 35 商务评分 25 综合信用评价评分 5 价格评分 35 (二)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同时出现两种(含)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应独立参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现象。 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拒绝,不接受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子项目2: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2 (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标包独立评标。 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评分项目 分值 技术评分 35 商务评分 25 综合信用评价评分 5 价格评分 35 (二)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同时出现两种(含)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应独立参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现象。 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拒绝,不接受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四、评标程序 子项目1: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1 ??(一)资格审查 1.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交易中心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1 满足以下所有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 2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根据以下信息进行评审:《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时认定供应商不合格的,应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3.不通过资格审查或投标无效的,不作符合性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1 投标报价确定且符合要求 2 投标文件格式中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填写、签章 3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4 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 说明:以下为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子项目投标的。 (2)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3)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投标人对采购人、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发现供应商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应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4.不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或投标无效的,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等的评分程序。 ??(三)技术评分 1.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评分表》,如下: 分值( 35 )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3 投标人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 项目实施管理方案要求包括对本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人员设备投入计划、人员分工、实施计划。管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具体的,得3分;管理方案较清晰合理、详细具体的,得2分;管理方案合理可行、不够详细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2 投标人的项目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 投标人对供应产品的来源渠道、质检措施、安全质量控制、退货处理措施方案清晰具体,要素齐全、详细合理,并在方案中附有来源渠道佐证材料的,得2分;方案清晰具体,详细合理,要素齐全、但在方案中未附有来源渠道佐证材料的,得1分;方案不够清晰具体详细合理或要素不齐全的,得0.5分;未提供方案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2 配送服务体系 包含配送服务方案、售后保障方案、设置专属移动服务热线、固定配送人员的培训与健康检查、配送场地及配送车辆的消毒情况: 设置专属移动服务热线,专人服务,专人跟踪,具有科学、完整的配送服务体系,固定的场地及车辆消毒措施,得2分; 设置专属移动服务热线,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有较为合理的配送服务体系,较为固定的场地及车辆消毒措施,得1.5分; 设置专属移动服务热线,配备基本的服务和跟踪人员,有基本合理的服务体系,基本固定的场地及车辆消毒措施,得1分; 没有设置专属移动服务热线,配送服务体系不够合理,场地及车辆消毒措施不固定,得0.5分; 未提供为服务本项目设置的手机联系电话,固定配送人员名单,场地及车辆消毒措施,或其他情况的,均不得分。 2 特殊突发情况应急措施 包括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的紧急采购情况、食品质量等突发事情的处理方案、应急响应人员安排、退货执行计划、被退货物回收销毁方案: 特殊突发情况应急措施详细具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货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强,得2分; 特殊突发情况应急措施较为具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货方案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得1分; 特殊突发情况应急措施较简单、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货方案较简单、可行性一般,得0.5分; 其它或无提供不得分。 6 投标人对出品食材的质检能力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安全检测(验)室和自有检验仪器的,得6分; 投标人无食品安全检测(验)室或无检验仪器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得0分。 检验仪器必须包括(缺少一种均不得分): ①兽药残留检测仪器;②农药残留检测仪器;③瘦肉精检测仪器;④微生物检测仪器。 【备注】:须同时提供:(1)提供上述4种检验仪器的购买发票扫描件及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2)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投标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和检测(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检测(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合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内容须显示租赁农残留检测(验)室,合同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供应期,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2年12月31日,否则不得分。 4 投标人对出品食材的质检情况报告 可提供2021年7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名义送检的肉类、鱼类、蔬菜类、瓜果类四类中的每一类任意两个品种在第三方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封面须含有中国合格评定国 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中国计量认证(CMA)标识),每提供一份产品的检测合格报告得0.5分,最高得4分。 备注:1.同一类提供超过两个品种的按两个品种计分。2.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投标人对出品食材的质量重视情况 投标人具有①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③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具有一项《记录制度》且能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任意三天(每天三个品种以上,投标人成立时间在公告发布日后的则提供成立后的任意三天)对应相关记录凭证及对应的业务发票,得1分;具有两项的得2分;具有三项的得5分。备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的《记录制度》、记录凭证及对应的业务发票扫描件,凭证要求为真实有效并记录了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或供货者或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等内容。2.公告发布日前成立的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是公告发布日之前的。3.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6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货物存储配送场所 投标人具有货物存储配送场所(自有或租赁):场所应包含冷藏库、冷冻库、货物储存仓库、配送场地。可提供三项证明材料的,得3分;可提供四项证明材料的,得6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备注】:投标人自有冷藏库、冷冻库、货物储存仓库、配送场地的须提供产权证明或建设(或采购)合同扫描件、彩色照片;冷藏库、冷冻库、货物储存仓库、配送场地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2年12月31日)、彩色照片,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5 投标人具有肉类分割加工车间、蔬菜分拣车间 投标人的肉类分割加工车间、蔬菜分拣车间具备情况:一、投标人自有肉类分割加工车间(含设备仪器),得2.5分。【备注】:须同时提供:①投标人购买带骨切丁机、绞肉机、切骨机三项设备的发票扫描件;②设备仪器彩色图片。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二、投标人自有蔬菜(净菜)加工车间(含设备仪器),得2.5分。【备注】:须同时提供:①投标人购买切菜机、清洗去皮机的设备发票扫描件;②设备仪器彩色图片。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以上两项评分合计最高得5分。 2.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商务评分 1.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分表》,如下: 分值( 25 )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4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①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②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③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④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最高得4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 投标人农产品(食品)安全追溯能力 投标人具有农产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能提供完整的系统操作流程及操作界面截图,得2分;须提供投标人自有该平台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购买、租赁该软件系统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 同类项目经验【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可纳入评审】 投标人2018年以来每具有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得0.4分,最高得4分,无不得分。 提供同类项目经验合同及业务发票扫描件,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2 投标人荣誉 投标人提供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荣誉或奖项证明材料扫描件,每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3 投标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配送冷藏车持有情况 拟投入本项目的冷藏车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冷藏车辆,每提供一辆得1.5分,最高得3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租赁冷藏车辆,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1分。【备注】: ①自有冷藏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清晰照片(车牌号码需清晰可辨); ②租赁冷藏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2年12月31日)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车牌号码需清晰可辨);③其他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④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人同时提供自有及租赁冷藏车的,按高分项计分。 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情况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官方机构证明的,提供一名得2分,最高得4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备注:须同时提供人员证书或官方机构证明扫描件和对应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如其中月份依法免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 一、投标人购买保额不低于本项目子项目预算金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在评标当天有效,同时承诺中标后供货期内购买保额不低于本项目子项目预算金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3分;无购买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需提供有效的能体现保额的承诺函扫描件,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二、投标人在评标当天未购买保额不低于本项目子项目预算金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供货期内购买保额不低于本项目子项目预算金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1分。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无提供不得分。 3 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1.对列入行政处罚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1分;2.对列入失信惩戒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0.5分。以上合计最高扣3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 说明:上表所列为投标人的商务条件。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2.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价格评审 1.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参见本章的第三条第(二)点。 2.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以下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A.对于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B.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 (1).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折扣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35 分 4.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六)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评审(属于商务评分的一部分)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说明: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2.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供应商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访问)。 ??(七)综合评分的计算 1.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综合信用评价评分+价格评分 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价格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评分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评分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 ??(八)中标候选人推荐 1.评标委员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 2.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对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或设定核心产品的采购项目,对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其他子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所列的中标顺序及办法推荐各子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子项目2: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2 ??(一)资格审查 1.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交易中心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1 满足以下所有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 2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根据以下信息进行评审:《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时认定供应商不合格的,应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3.不通过资格审查或投标无效的,不作符合性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1 投标报价确定且符合要求 2 投标文件格式中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填写、签章 3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4 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 说明:以下为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子项目投标的。 (2)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3)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投标人对采购人、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发现供应商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应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4.不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或投标无效的,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等的评分程序。 ??(三)技术评分 1.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评分表》,如下: 分值( 35 )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3 投标人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 项目实施管理方案要求包括对本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人员设备投入计划、人员分工、实施计划。管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具体的,得3分;管理方案较清晰合理、详细具体的,得2分;管理方案合理可行、不够详细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2 投标人的项目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 投标人对供应产品的来源渠道、质检措施、安全质量控制、退货处理措施方案清晰具体,要素齐全、详细合理,并在方案中附有来源渠道佐证材料的,得2分;方案清晰具体,详细合理,要素齐全、但在方案中未附有来源渠道佐证材料的,得1分;方案不够清晰具体详细合理或要素不齐全的,得0.5分;未提供方案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2 配送服务体系 包含配送服务方案、售后保障方案、设置专属移动服务热线、固定配送人员的培训与健康检查、配送场地及配送车辆的消毒情况: 设置专属移动服务热线,专人服务,专人跟踪,具有科学、完整的配送服务体系,固定的场地及车辆消毒措施,得2分; 设置专属移动服务热线,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有较为合理的配送服务体系,较为固定的场地及车辆消毒措施,得1.5分; 设置专属移动服务热线,配备基本的服务和跟踪人员,有基本合理的服务体系,基本固定的场地及车辆消毒措施,得1分; 没有设置专属移动服务热线,配送服务体系不够合理,场地及车辆消毒措施不固定,得0.5分; 未提供为服务本项目设置的手机联系电话,固定配送人员名单,场地及车辆消毒措施,或其他情况的,均不得分。 2 特殊突发情况应急措施 包括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的紧急采购情况、食品质量等突发事情的处理方案、应急响应人员安排、退货执行计划、被退货物回收销毁方案: 特殊突发情况应急措施详细具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货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强,得2分; 特殊突发情况应急措施较为具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货方案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得1分; 特殊突发情况应急措施较简单、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货方案较简单、可行性一般,得0.5分; 其它或无提供不得分。 6 投标人对出品食材的质检能力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安全检测(验)室和自有检验仪器的,得6分; 投标人无食品安全检测(验)室或无检验仪器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得0分。 检验仪器必须包括(缺少一种均不得分): ①兽药残留检测仪器;②农药残留检测仪器;③瘦肉精检测仪器;④微生物检测仪器。 【备注】:须同时提供:(1)提供上述4种检验仪器的购买发票扫描件及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2)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投标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和检测(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若食品安全检测(验)室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检测(验)室彩色清晰照片扫描件,合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内容须显示租赁农残留检测(验)室,合同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供应期,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2年12月31日,否则不得分。 4 投标人对出品食材的质检情况报告 可提供2021年7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名义送检的肉类、鱼类、蔬菜类、瓜果类四类中的每一类任意两个品种在第三方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封面须含有中国合格评定国 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中国计量认证(CMA)标识),每提供一份产品的检测合格报告得0.5分,最高得4分。 备注:1.同一类提供超过两个品种的按两个品种计分。2.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投标人对出品食材的质量重视情况 投标人具有①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③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具有一项《记录制度》且能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任意三天(每天三个品种以上,投标人成立时间在公告发布日后的则提供成立后的任意三天)对应相关记录凭证及对应的业务发票,得1分;具有两项的得2分;具有三项的得5分。备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的《记录制度》、记录凭证及对应的业务发票扫描件,凭证要求为真实有效并记录了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或供货者或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等内容。2.公告发布日前成立的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是公告发布日之前的。3.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6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货物存储配送场所 投标人具有货物存储配送场所(自有或租赁):场所应包含冷藏库、冷冻库、货物储存仓库、配送场地。可提供三项证明材料的,得3分;可提供四项证明材料的,得6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备注】:投标人自有冷藏库、冷冻库、货物储存仓库、配送场地的须提供产权证明或建设(或采购)合同扫描件、彩色照片;冷藏库、冷冻库、货物储存仓库、配送场地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2年12月31日)、彩色照片,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5 投标人具有肉类分割加工车间、蔬菜分拣车间 投标人的肉类分割加工车间、蔬菜分拣车间具备情况:一、投标人自有肉类分割加工车间(含设备仪器),得2.5分。【备注】:须同时提供:①投标人购买带骨切丁机、绞肉机、切骨机三项设备的发票扫描件;②设备仪器彩色图片。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二、投标人自有蔬菜(净菜)加工车间(含设备仪器),得2.5分。【备注】:须同时提供:①投标人购买切菜机、清洗去皮机的设备发票扫描件;②设备仪器彩色图片。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以上两项评分合计最高得5分。 2.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商务评分 1.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分表》,如下: 分值( 25 )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4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①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②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③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④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最高得4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 投标人农产品(食品)安全追溯能力 投标人具有农产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能提供完整的系统操作流程及操作界面截图,得2分;须提供投标人自有该平台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购买、租赁该软件系统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 同类项目经验【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可纳入评审】 投标人2018年以来每具有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得0.4分,最高得4分,无不得分。 提供同类项目经验合同及业务发票扫描件,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2 投标人荣誉 投标人提供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荣誉或奖项证明材料扫描件,每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3 投标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配送冷藏车持有情况 拟投入本项目的冷藏车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冷藏车辆,每提供一辆得1.5分,最高得3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租赁冷藏车辆,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1分。【备注】: ①自有冷藏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清晰照片(车牌号码需清晰可辨); ②租赁冷藏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合同租赁结束期不得早于2022年12月31日)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车牌号码需清晰可辨);③其他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④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人同时提供自有及租赁冷藏车的,按高分项计分。 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情况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官方机构证明的,提供一名得2分,最高得4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备注:须同时提供人员证书或官方机构证明扫描件和对应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如其中月份依法免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 一、投标人购买保额不低于本项目子项目预算金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在评标当天有效,同时承诺中标后供货期内购买保额不低于本项目子项目预算金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3分;无购买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需提供有效的能体现保额的承诺函扫描件,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二、投标人在评标当天未购买保额不低于本项目子项目预算金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供货期内购买保额不低于本项目子项目预算金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1分。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无提供不得分。 3 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1.对列入行政处罚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1分;2.对列入失信惩戒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0.5分。以上合计最高扣3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 说明:上表所列为投标人的商务条件。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2.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价格评审 1.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参见本章的第三条第(二)点。 2.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以下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A.对于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B.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 (1).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折扣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35 分 4.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六)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评审(属于商务评分的一部分)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说明: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2.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供应商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访问)。 ??(七)综合评分的计算 1.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综合信用评价评分+价格评分 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价格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评分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评分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 ??(八)中标候选人推荐 1.评标委员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 2.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对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或设定核心产品的采购项目,对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其他子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所列的中标顺序及办法推荐各子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五、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子项目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一)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 交易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确认采购结果通知书》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 采购结果确认后,交易中心将中标结果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进行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交易中心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中标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约定向交易中心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完成支付确认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具体打印方式请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通知公告”栏。《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七、签约和备案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第二章采购需求有相应约定的从其约定)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二)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三)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四)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八、履约评价 (一)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标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选择需评价的项目,根据中标人履约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评价。 (二)评价结果会影响供应商的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对其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反映,采购人应当检查有关评价情况并答复异议人,如有错误,应当修正。异议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服的,可向市、区财政局反映,市、区财政局调查后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要求采购人纠正。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子项目1: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1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签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应加盖电子签章。) 序号 内容 签章要求 商务文件 1 ★投标承诺函 电子签章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电子签章 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的附件(提供以下相关证照之一的扫描件):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电子签章 4 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 电子签章 5 ★开标一览表 电子签章 6 ★核心产品明细表 电子签章 7 ★项目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电子签章 8 相关业绩一览表(含该表备注要求的资料) 电子签章 9 证书一览表(含该表备注要求的资料) 电子签章 10 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2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电子签章 11 ★属于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 电子签章 12 服务人员的资质和经验 电子签章 13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商务资料 电子签章 14 报价明细表 电子签章 技术文件 1 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 电子签章 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技术资料 电子签章 3 投标人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 电子签章 4 投标人的项目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 电子签章 5 配送服务体系 电子签章 6 特殊突发情况应急措施 电子签章 7 投标人对出品食材的质检能力 电子签章 8 投标人对出品食材的质检情况报告 电子签章 9 投标人对出品食材的质量重视情况 电子签章 10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货物存储配送场所 电子签章 11 投标人具有肉类分割加工车间、蔬菜分拣车间 电子签章 其他文件 特别提示与要求!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表中带★的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如★内容未按上述规定上传投标材料,将严重影响评审结果。 商务文件 投标承诺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一、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二、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三、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五、我方接受按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投标报价已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并承诺向贵中心足额支付。 六、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七、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邮编) 传真 电话、手机 联系人(职务) 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 ”(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 分支机构投标的,以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必须由分支机构和总公司(总所)同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附件由总公司(总所)提供。 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 ” (项目编号: )的投标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20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授权委托证明书。 开标一览表 分项 分项内容 单位 折扣 ? % 填报要求: 1.报价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等所有税费。 2.投标人报出统一的折扣(%),折扣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折扣报价范围:0%<折扣≤100%,凡超出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 核心产品明细表 序号 核心产品名称 品牌 备注 1 2 3 … 填写要求: 1.上表中的核心产品名称、品牌须与《报价明细表》(如有)中的产品名称、品牌一致,如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在上表中填写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实质性响应条款 序号 实质性响应条款 投标人响应情况 差异 1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 说明: 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 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合同总价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质量 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 1 2 3 … 填报要求: 1、依据商务评审中的业绩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证书一览表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填报要求: 1、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或根据评分项对应内容的要求填写) 2、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 1.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服务人员的资质和经验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资格 专业 经验 年限 担任职务 1 2 3 … 填报要求: 1. 上表列出的人员,需附其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2. 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报价明细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报价项目 关键、主要内容描述,如品牌、产地等 型号规格 制造商企业类型 折扣后的报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 合计 ¥ 填报要求: 1.此表为《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均视为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请尽量完整、准确的填写“型号规格”,否则将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3.如涉及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制造商企业类型”栏目中填写相关货物(产品)的制造商企业类型(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且所填写的货物(产品)名称、制造商企业类型须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处理。 技术文件 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 采购需求 投标人响应 序号 项目内容 承诺 差异 1 2 3 4 5 6 … 填报要求:请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列出差异内容,若无差异,留空,视为完全响应。 子项目2: 广州市老人院惯用食材(肉、菜)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子项目2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签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应加盖电子签章。) 序号 内容 签章要求 商务文件 1 ★投标承诺函 电子签章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电子签章 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的附件(提供以下相关证照之一的扫描件):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电子签章 4 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 电子签章 5 ★开标一览表 电子签章 6 ★核心产品明细表 电子签章 7 ★项目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电子签章 8 相关业绩一览表(含该表备注要求的资料) 电子签章 9 证书一览表(含该表备注要求的资料) 电子签章 10 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2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电子签章 11 ★属于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 电子签章 12 服务人员的资质和经验 电子签章 13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商务资料 电子签章 14 报价明细表 电子签章 技术文件 1 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 电子签章 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技术资料 电子签章 3 投标人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 电子签章 4 投标人的项目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 电子签章 5 配送服务体系 电子签章 6 特殊突发情况应急措施 电子签章 7 投标人对出品食材的质检能力 电子签章 8 投标人对出品食材的质检情况报告 电子签章 9 投标人对出品食材的质量重视情况 电子签章 10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货物存储配送场所 电子签章 11 投标人具有肉类分割加工车间、蔬菜分拣车间 电子签章 其他文件 特别提示与要求!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表中带★的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如★内容未按上述规定上传投标材料,将严重影响评审结果。 商务文件 投标承诺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一、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二、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三、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五、我方接受按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投标报价已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并承诺向贵中心足额支付。 六、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七、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邮编) 传真 电话、手机 联系人(职务) 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 ”(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 分支机构投标的,以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必须由分支机构和总公司(总所)同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附件由总公司(总所)提供。 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 ” (项目编号: )的投标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20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授权委托证明书。 开标一览表 分项 分项内容 单位 折扣 ? % 填报要求: 1.报价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等所有税费。 2.投标人报出统一的折扣(%),折扣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折扣报价范围:0%<折扣≤100%,凡超出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 核心产品明细表 序号 核心产品名称 品牌 备注 1 2 3 … 填写要求: 1.上表中的核心产品名称、品牌须与《报价明细表》(如有)中的产品名称、品牌一致,如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在上表中填写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实质性响应条款 序号 实质性响应条款 投标人响应情况 差异 1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 说明: 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 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合同总价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质量 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 1 2 3 … 填报要求: 1、依据商务评审中的业绩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证书一览表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填报要求: 1、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或根据评分项对应内容的要求填写) 2、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 1.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服务人员的资质和经验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资格 专业 经验 年限 担任职务 1 2 3 … 填报要求: 1. 上表列出的人员,需附其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2. 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报价明细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报价项目 关键、主要内容描述,如品牌、产地等 型号规格 制造商企业类型 折扣后的报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 合计 ¥ 填报要求: 1.此表为《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均视为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请尽量完整、准确的填写“型号规格”,否则将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3.如涉及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制造商企业类型”栏目中填写相关货物(产品)的制造商企业类型(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且所填写的货物(产品)名称、制造商企业类型须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处理。 技术文件 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 采购需求 投标人响应 序号 项目内容 承诺 差异 1 2 3 4 5 6 … 填报要求:请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列出差异内容,若无差异,留空,视为完全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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