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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中医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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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中医医院营养食堂对外出租公告

招标详情

泸县中医医院营养食堂对外出租公告

泸县中医医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将泸县中医医院营养食堂对外出租,欢迎广大企业及自然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泸县中医医院营养食堂概况

泸县中医医院拟对外出租的营养食堂位于泸县中医医院康复楼(整幢楼共5层)底楼部分,框架结构,层高5.3米,拟出租面积476.8平方米,水电气三通,外墙贴砖,内抹灰刷白,地板砖地面。医院食堂设施设备齐全(桌椅板凳、冰箱、锅碗瓢盆),入场即可经营。该场地仅限用于经营餐饮服务,且餐饮服务应优先满足医院病人及其家属、医院职工就餐,出租期限1年,合同保证金为3万元。

二、项目名称

泸县中医医院营养食堂对外出租。

三、对外出租期限

对外出租期限为1年,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但中标人需在对外营业前(2022年1月1日)取得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工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含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相关资质。如中标人未能在该时间前取得相关资质,泸县中医医院有权终止该合同,并重新对外招租。

五、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开标现场缴纳。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金,未中标者现场退还,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报名资格。

六、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一)报名地点:泸县中医医院门诊三楼药械采购中心;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0-8792043。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上午10:00时。

(三)投标、开标地点:泸县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小会议室。

七、租金最低限价及定标方式

1、租金最低限价:报价不得低于8.5万元,每次报价不得低于500元。

2、定标方式:投标人报价不低于最低限价且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以第二次报价为准,如最高报价有并列,则进行第三次报价....)。

3、报价表:

泸县中医医院营养食堂对外出租报价表

(第 次)

项目名称

报价(元)

使用期限

备注

泸县中医医院营养食堂对外出租

1年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大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

2.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须盖手印)

日期:

投标人须知

一、本次营养食堂对外出租的招租人为泸县中医医院。

二、本次营养食堂对外出租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经营要求:

1、经营方式: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经营所需工作人员由中标方自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中标人与泸县中医医院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泸县中医医院无关。需添加与经营相关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中标人需对经营场所有重大改造,应与医院协商解决。泸县中医医院有权对中标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销售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结算管理。

2、营业时间:7:00-19:30

3、经营价格:盖饭价格为13元/份(肉不得低于100g),餐盘价格为15元/份(两荤一素一汤),经营价格原则上不上调,确因特殊原因如原材料市场价格有大幅上调而导致需要上调价格的,需经医院审核后调整。各类炒菜明码实价(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格)。

4、管理要求:经营期间,泸县中医医院有权采取各种监管措施,保证营养食堂的卫生清洁、食品质量、分量、价格。

四、食堂服务需求

(一)食堂管理服务目标

1、提供规范、优质服务,确保供应,准时供餐,营养结构、菜肴搭配合理,制作安全卫生,达到如下服务管理目标:管理服务合同承诺兑现率 100%,服务对象满意率应不低于80%。

2、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服务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堂食品安全标准》的标准。

3、加强安全操作,无爆炸、火灾、食品中毒和厨房设备严重损坏等各等级事故发生。

4、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并取得投诉者的谅解。

(二)供餐服务需求

1、中标人负责医院职工、病员及家属的普通餐饮服务,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可根据职工及病员需要提供个性化需求服务。

2、供餐时间:根据医院工作时间,实行三餐制集中供应,全年 365 天无休,职工不能离岗和患者不能离床需求,必须采取配餐配送制。

3、日常用餐要求:工作日供应用餐,工作日正常用餐时间之外和双休日、节假日,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适量值班工作人员提供加班、值班工作人员用餐服务。

(三)、食材配送要求

1、要求配送的货物包括粮油类、蔬菜类、肉禽鱼类、蛋奶类、干杂调料、半成品类以及低值易耗品类。大米需为当年等级一级米及以上、面粉为特级面粉、食用油必须是非转基因压榨油、猪肉需为冷鲜肉、家畜家禽应当天屠宰、禽蛋类必须保证新鲜;调味品、蔬菜及餐饮包装等必须符合各种管理规定。

2、所配送食材须在溯源体系内,并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可被追溯。

3、配送的产品应为保持新鲜的合格产品,符合卫生、防疫、质量、安全、检验标准,并提供国家规定相关证明。

(四)服务质量

1、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接待使用礼貌用语,站立微笑服务,以良好的形象接待就餐者。

2、遵守就餐供应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提前收摊,必要时需适时延长供餐时间。

3、每天备有半成品菜肴作应急使用,保证供应不断档。

4、在员工就餐完毕离席后,服务人员应立即做好餐桌、座椅的整理、清洁,确保餐环境整洁。

(五)菜肴点心质量

1、厨房在加工原料过程中,按岗定位,分工负责,规范操作,把好质量关。

2、切配好的原料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放,确保菜肴的色泽和新鲜度。

3、烹调按等级、技能分配相应灶位,承担不同种类、不同规格、不同方法、不同要求完成烹调任务。

4、严格控制菜肴一次成熟总量,做到大锅小炒,分批现炒,保持菜肴的色香味。

(六)卫生管理

1、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做到“三白”(口罩白、服装白、帽子白);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留胡子,不得带戒指、手镯,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抽烟、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2、环境卫生:厨房备有固定专用的残菜容器,残菜必须一天一清,不得久放;食品操作场所和供应场所有防尘、防蝇措施,有灭鼠、蝇、蟑螂的设备;餐厅、厨房保持整洁,地面、墙壁无污垢,天花板无蛛网,门窗明亮,空调风口无积灰,餐桌整洁,餐厅、厨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所有工作场所和餐厅无杂物;过道及堆放泔水的场所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3、食品卫生:食品操作生熟分开、盛器分开、人员分开、工具分开、存放场所分开;所有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隔地、防潮、防四害、防异物;餐具消毒符合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已消毒的餐具存放专用保洁柜,柜内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工具、用具、盛器保持无油腻、无污垢、无异味、无水渍;洗涤水池,专池专用。分设餐具、蔬菜、水产品、肉类水池。

4、加工卫生:原材料盛放冰箱必须做到生制品、半成品、熟制品专柜专放,定期清洁冰箱,存放原材料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加工烹制菜肴,绿叶菜必须做到一拣二洗三水浸(半小时以上)四漂洗的操作过程,防止残存农药依附在绿叶菜上;每项加工序操作前,必须检查原料、调味品、汤料是否变质、是否完好;每餐供应结束后,立即对灶面、锅、勺、铲、操作台、排烟罩、地面、水池等进行清理冲洗,做到一天一清。

(七)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节约使用能耗

1、分类建立厨房餐厅设备设施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严格按规操作,不得损坏、丢失,存放整齐。

2、指派专人对厨房专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如有损坏,维修费用在600元以下的由中标人承担,维修费用在600元以上的由医院承担。

3、合同期满后,食堂设施设备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由专人负责水、电、气的节能工作,并建立相关的制度。

5、按照规范每季度对食堂烟道进行清洗维护,并建立台账备查。

五、其他要求:

1、医院每月向工作人员、病员及家属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考核满意度以80%为基数,测评满意度达到80%(含)的,考核通过;没有达到80%的,由中标人提出相应整改措施,若连续3个月或6个月内出现4个月测评考核满意度未达80%(含),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退出机制: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采购和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聘请的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并承担食堂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等费用,及时交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不得使用童工、“两劳”释放人员及有关劣迹人员。由中标人管理工作人员进行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若因操作不当或人为因素发生的工伤或其他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概由中标人承担。

4、按相关规定需缴纳各种税费的由中标人负责。

5、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在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人承担。

6、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服务地点:泸县中医医院营养食堂。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根据员工工作餐实际用餐量金额进行结算,采购人收到合法有效票据后 30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餐饮服务费。

4、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中标人协助采购人迎接上级相关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中标人应积极整改。

6、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应处于能正常使用状态(包括房屋),如设备损坏未维修、无法使用或丢失,采购人有权按照设施设备剩余价值要求中标人赔偿或在餐饮服务费中抵扣。

以上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不提供视为弃权。

泸县中医医院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