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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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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独山中学学生食堂、超市委托经营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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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独山中学学生食堂、超市委托经营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裕采G2021F1495统一交易标识码D03-1234140076900449XQ-20211214-001832-5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15 16:39:56
采购公告信息
六安市独山中学学生食堂、超市委托经营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六安市独山中学学生食堂、超市委托经营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裕采G2021F1495)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裕采G2021F1495

2、项目名称:六安市独山中学学生食堂、超市委托经营购买服务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见公告附件。

8、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9、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购[2020]535 号)》及《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仅接受中小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3、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按我市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证书后,直接使用CA数字证书安徽省市场主体库(地址: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录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10-86483801;

②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

③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400-880-4959;CFCA(江苏.翔晟)025-66085508。

4、售价:零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 8 楼(开标室为:六安-开标8室 )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不再接收纸质标书。

投标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供应商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供应商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①方式一: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②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三)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采购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投标无效,同时给予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四)特别提醒:按照《关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及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的通知》(六裕扫黑组[2020]3 号)的要求,对招投标市场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作为 2020 年裕安区在十大行业领域开展 13 项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针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诬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工作要求严厉查处。请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对本公司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进行认真排查。

(五)各投标供应商在本次项目采购过程中若被六安串通投标分析系统数据比对发现高级别预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

联系方式:0564-3235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长安城12号楼807

联系方式:18056444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056444900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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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告.pdf

附件:

图纸清单、操作手册等其他附件(1).pdf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1).doc

附件:

图纸清单、操作手册等其他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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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六安市独山中学在校学生约1500人,教职工约100多人,在校用餐约800-1000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总体要求:

1、营业额由学校主机总控,上交学校的金额一月一缴。

2、食堂、超市使用一卡通,不得使用微信、支付宝和现金交易,发现一次从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3、企业违约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诉诸法律强制执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及纠纷等,其法律责任一律由企业承担。

3、年度服务起止时间(合同期限)依据学校性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确保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为前提。

4、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未达到学校要求,则学校有权拒绝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食堂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

厨师:2名

面点师:2名

案板:1名

服务员:1名

勤杂工:1名

二、其他

(一)企业经营方式要求:

1、具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业务团队,从事学校食堂经营的实力明显、实绩显著(以实地考查为准)。服务保障可靠有力。

2、不得超越学校食堂的经营范围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

3、严格遵守工商管理部门和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

4、绝对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和安排,绝对不影响和干扰学校常规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接受学校对食堂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5、为师生用餐提供可靠有力的保障,满足师生餐饮需求。保障供给,保障服务,绝对不出现用餐供应上的任何问题。

(二)、相关问题处理要求:

1、协助学校对食堂现有相关资产进行交割处理,接收学校食堂有关设备。其他设备、装潢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学生用餐:早餐不得超过市场价,中、晚餐:米饭、菜一荤一素一汤不得超过7.5元(米饭免费加)。

3、食堂经营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超市

1、严格遵守裕安区市场监管局管理。

(1)、商品价格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不得私自抬高物价。

(2)、不得销售“三无”商品和过期商品。

(3)、不得对学生售卖高盐、高糖、高脂肪“三高”类食品等。

(4)、超市不得销售辣条、方便面等垃圾食品。

2、遵守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应管理规定。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