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15 16:55

项目概况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071202100027
项目名称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400000.00
最高限价(元) 40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是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对食堂所需食品、食材种类及数量进行配送,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将食品、食材按时、按量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配送类别主要分为生鲜类、粮油类、干货类。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2月16日到2021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 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 附件1);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 14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0元/年;(服务期为3年,合计1,200,000.00元)。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070309
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
地址: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寿溪桥路52号
联系方式: 0832-2527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 0832-880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
电话: 0832-8802009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 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11071202100027 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采 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年;(服务期为3年,合计1,200,000.00 元) 最高限价:400,000.00 元/年 采购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是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对食堂所需食品、食材 种类及数量进行配送,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将食品、食材按时、 按量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配送类别主要分为生鲜类、粮油类、干货类。 二、食品、食材配送要求 (一)生鲜类 1.肉类 序 号 类别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 说 明 1 猪肉类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 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 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 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4)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 液面,具有香味; (5)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 有光泽。 供应商食品配送 时提供当批次肉 类的《动物检疫合 格证明》和动物产 品检疫合格验讫 印章以及生猪定 点屠宰厂肉品品 质检验合格验讫 印章。 2 牛肉、 羊肉等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 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表面湿 润,不黏手,无注水,无杂质,肌 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不发 黏,具有牛、羊肉等正常气味。 供应商食品配送 时提供当批次肉 类的《动物检疫合 格证明》。 3 家禽肉 类 (鸡、 鸭、鹅、 兔等)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 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外观新鲜肉色泽光润,肉的断 面呈淡红色,稍湿润,但不粘;肉 质紧密、富有弹性,用手按后能迅 速恢复原状;新鲜肉具有每种家禽 肉的特有气味。 供应商食品配送 时提供当批次肉 类的《动物检疫合 格证明》。 4 禽蛋类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 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蛋外壳有层霜状粉末,壳表面 比较粗糙,但有光泽;用光照,能 透光,呈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 蛋黄轮廓完整清晰,无斑点;蛋闻 起来清新、无异味。 供应商食品配送 时提供当批次蛋 类的《合格证》。 注:以上肉类均需当日新鲜货品,不能提供冷冻货品。 2.鱼类 2.1 鱼类:无异味,无腐烂。鲜鱼眼镜凸起,澄清有光泽;鱼鳃 紧闭,鳃片呈鲜红色,无黏液和污物;鳞片整齐,排列紧密,有黏液 和光泽,轮层明显。 2.4 鱼配送按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2.4 鱼类配送根据食材情况包装运输。 3.蔬菜类 3.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 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 无农药残留。 3.2 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 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 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无农药残留。 3.3 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 完整,无腐烂现象,无农药残留。 3.4 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 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3.5 蔬菜配送按当季蔬菜和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3.6 蔬菜类配送根据食材情况包装运输。 (二)粮油类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标准 1 大米 (1)符合 GB/T1354-2018 标准或国家更新标准; (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符合 GB2762-2017 的规 定或国家更新标准; (3)米粒形均匀、整齐、重量大、硬度大;米粒上 有腹白;有清香味和光泽;用手摸时滑爽、干燥; (4)成交供应商配送时,提供每一批次的质检证明 材料; (5)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和封口应严实,包装 规格:25KG/袋。 2 面粉 (1)符合 GB/T1354-2018 标准或国家更新标准; (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符合 GB2762-2017 的规 定; (3)用手捏有滑爽的感觉,颜色要白,面筋质量含 量高,有正常气味。 3 食用油 (1)符合 GB19641-2015 标准或国家更新标准; (2)食用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细则标准; 澄清、透明;无气味、口感好。三级及以上菜籽油; 一级及以上大豆油;成交供应商配送时,向采购人提 供每一批次的质检证明材料。 (3)包装规格:10L/桶。 (三)干货类 1.调味品 1.1 调味品:盐、醋、酱油、味精、豆瓣及其他调味品符合国家 或行业相关标准,不得出现不合格产品,不含非食用的化学物质。 1.2 调味品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不超过保质期限 一半的时间配送。 1.3 调味品原料应为非转基因产品。 2. 干杂类 2.1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不得出现不合格产品。 2.2 配送的干杂货需干爽、无变质发霉;无虫蛀、无杂质、保持 应有色泽;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3.调味品及干杂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 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4.干货配送明确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在保质期内 且不超过质保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 三、配送服务要求 1.配送服务要求 ▲1.1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前一天提供的《食材、食品配送清单》, 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将采购的食材、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 商超过 1 小时配送的,按照当天食材、食品配送货款金额的 20%向采 购人赔偿经济损失;供应商未向采购人当天配送食材、食品的,按照 当天配送货款金额的 100%,向采购人赔偿经济损失。如累计出现两 次未送货,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 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2 配送车辆应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运输资质;根据配送食 材、食品应采用厢式货车或冷藏车避光运输;运输工具应停放在采购 人指定的地点。 1.3 食材、食品配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保证食材、食品的卫生 与安全并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1.4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符合采购人用人要求,上岗 前向采购人提供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材料,经采购 人认可同意后方可上岗,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确实需要更 换服务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 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日常工作中的管 理与服务,服从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和服 务要求。 1.5 所有配送食材、食品在配送前由供应商自行查验。 1.6 若在食材、食品收货时采购人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采购人 拒收后供应商应在 1 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材、食品到达收货现 场;若食材、食品收货后采购人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在 1 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材、食品到达收货现场,同时供应商负责人 到达现场处理。 1.7 配送的食材、食品由采购人根据《食品配送清单》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入库储藏。 1.8 供应商按规定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 齐。 1.9 其他要求: 1.9.1 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 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采购人食材、食品供应。 1.9.2 因采购人临时所需的配送需求,配送企业应承诺在 2小时 内完成配送。 ▲2.配送质量要求 2.1 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 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 准。 2.2 食材、食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 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或 最新标准、产品相关要求。 2.3 凡带有包装的食材、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质 量卫生标准外,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 无破损;包装盒或标签上注明名称、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应有食品 安全认证或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 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内容和重量和包装上 标明的一致。 2.4 成交供应商对配送的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食材、食品 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染、变质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 合同;在食品安全相关主管部门的食材、食品安全检查中,因成交供 应商配送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检查不合格,造成采购人被通报 或处罚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且 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 ▲四、考核要求 1、采购人按照《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表》(月总分为 100 分) 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月考核得分=月总分(100 分)-月累计考核 扣分,考核标准如下: 《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表》 序 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扣 分 1 详见本项目“二、食材、食品配 送要求,三、配送服务要求”要 求。 每出现一次未按 要求配送情况扣 5 分 2 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 件项目方案中的要求进行履约。 每出现一次未按 要求履约的情况 扣 5分 2、考核结果的等级划分及运用,如下表: 序号 考核等级划 分 考核得分 (总分为100分) 当月考核扣除金额 1 合格 90-100 分 不扣除。 2 不合格 89 分(含)以下 扣除当月食材配送总金额 的 3%。 3、考核方式 3.1 考核人员:由采购人具体负责。 3.2 考核时间: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每月不定时对成交供应商 配送的食材质量、价格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合考评,每月月底 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分数取平均值计算,并作为采购人 支付成交供应商当月食材配送金额的依据之一。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2.配送地点: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 3、各种食品、食材价格结算依据。 3.1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配送的食品、食材 价格: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对应食品、食材同期挂 牌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3.2 采购非“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配送的食品、食 材价格:各种食品、食材的市场基准价的确定:每月由采购人与供应 商组成市场考察小组,共同对内江市不少于3家农贸市场或大型超市 的食品、食材价格进行询价,以当月询价后的各种食品、食材平均价 格作为对应食品、食材的市场基准价。各种食品、食材价格=各种食 品、食材的市场基准价×(1-折扣率)。 4.付款方式 4.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 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文件要求 “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管理要求,加大预付款 支付比例,提高供应商履约能力”。 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合同签定 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 10,0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作为预付 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的预付款在供应商首月费用中进行全部扣 除。 4.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对食品、食材配送的实际采购数量,按月 据实结算。采购人月应付金额等于食品、食材配送总金额减去当月考 核扣除金额。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月食品、食材的配送清单及发票 凭据,经采购人审核确定无误后,采购人采用按月支付的付款方式, 当月支付上月食品配送总金额给成交供应商。 5.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 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 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 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其他要求 本项目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中央、省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落 实有关政策规定的(如扶贫产品采购等),供应商按政策规定执行并 进行调整,供应商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的合同。 注:1.以上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有 负偏离作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未带“▲”的条款为一般条款,负偏离将影响供应商得分。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 9:00 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售。 2、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 附件 1);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 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 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40.00 元 /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幢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幢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寿溪桥路 52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0832-2527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幢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880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9 附件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 (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 (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备 注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