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采购单位 | 临夏市民政局 | 交易编号 | LXSMZJ2021-029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东西协作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 |
联系人 | 康人杰 | 联系电话 | 13993017907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2021-12-15 23:3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2-17 1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2-16 23: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12-17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1 |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001 | LXSMZJ2021-029 | 货物类 | 165023.00(元) |
公告内容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项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拟对: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临夏市民政局
二、项目编号:LXSMZJ2021-029
三、项目名称: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四、采购预算:165023元.(超出此限价,按废标处理)
五、供货地点: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六、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七、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八、采购内容: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和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2、本项目严格按照本招标系统程序进行。
3、竞价结束后,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交至临夏市民政局。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十、招标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被邀请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12月15日23:30至2021年12月17日18:00之前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夏市民政局
联系人:康人杰
联系电话:18109308800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临夏市城北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pdf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
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
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 标 人: 临夏市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二○二一年十二月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14
第四章、评标办法...................................................................................................................17
第五章、附件...........................................................................................................................19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1
第一章、邀请公告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
采购项目(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
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项
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拟对: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
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临夏市民政局
二、项目编号:LXSMZJ2021-029
三、项目名称: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
购项目(二次)
四、采购预算:165023 元.(超出此限价,按废标处理)
五、供货地点: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六、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内
七、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八、采购内容: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和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2、本项目严格按照本招标系统程序进行。
3、竞价结束后,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交至临夏市民政局。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十、招标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被邀请投标单位请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3:30 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 18:00 之前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夏市民政局
联系人:康人杰
联系电话:1810930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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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
2) 实施地点: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3)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一 排烟设施及改造水电 项
1 烟罩(3.8-1) 米 4.70
2 烟箱 米 5.00
3 烟筒 米 4.50
4 弯头 个 3.00
5 风机(50) 台 1.00
6 风机变径 个 3.00
7 净化器 台 1.00
8 净化器变径 个 2.00
9 配件 套 1.00
10 工费 套 1.00
11 水路工料 套 1.00
12 电路工料 套 1.00
二 加工设施
1 冷冻柜(1.8 米)/ 台 1.00
2 冷藏柜(1.8 米)/ 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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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煮肉炉/ 台 1.00
4 煮面炉/ 台 1.00
5 炒锅炉/ 台 1.00
6 拼台 0.8 米/0.4/ 张 2.00
7 1.8 米 2 开门保鲜柜/ 台 2.00
8 1.8 米 4 层货柜(不锈钢)/ 架 2.00
9 洗菜池/ 套 1.00
10 油水分离器 1.0-0.6 台 1.00
11 保温铝饭台/ 台 1.00
12 煮锅 只 2.00
13 炒锅 只 2.00
14 炒勺 把 3.00
15 烤箱/ 台 1.00
16 烤盘/ 只 6.00
17 蒸箱/ 台 1.00
18 菜板 张 3.00
19 菜刀 把 5.00
20 铲子 把 3.00
21 漏勺 把 3.00
22 勺子 张 3.00
23 面杖 根 5.00
24 肉勾 只 2.00
25 工作台 1.2/0.6/ 张 4.00
26 工作台 1.5/0.8/ 张 2.00
27 案板 1.5 米/0.8/ 张 2.00
28 保温桶 40L/ 只 1.00
29 消毒柜 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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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 电器设施及餐具
1 米饭锅 23L/ 台 1.00
2 电磁炉 台 1.00
3 钢瓶/含气配件(特大+大) 套 2.00
4 筷子消毒机 台 2.00
5 售饭机 套 1.00
6 不锈钢快餐盒 只 50.00
7 不锈钢面碗 只 50.00
8 筷子 双 200.00
9 净水器 套 1.00
10 开水器 台 1.00
11 热水器 台 1.00
12 电炒锅 台 1.00
13 电饼铛 60/ 台 1.00
14 不锈钢盆子(大) 只 10.00
15 不锈钢盆子(中) 只 10.00
16 不锈钢盆子(小) 只 10.00
17 不锈钢盆子(特大) 只 5.00
18 汤勺(大) 把 10.00
19 汤勺(小) 把 100.00
20 汤盆(大) 只 30.00
21 汤碗 只 100.00
22 菜碟 个 100.00
23 暖瓶 个 50.00
24 杯子 个 100.00
25 不锈钢垃圾桶(大) 个 3.00
26 其它小件 项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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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7 套装门 樘 1.00
28 厨师更衣室(木工制作) M2 4.00
4)采购预算:总预算 165023 元.(超出此限价,按废标处理)
5)付款方式:
(1)货物全部交付至验收合格后支付 97%合同价款,(2)剩余 3%作
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退还卖方。
备注:供应商应先提供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按进度支付货款。
2
招标人:
1)单位名称:临夏市民政局
2)单位代表:康人杰
3)联系电话:181093088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2、本项目严格按照本招标系统程序进行。
3、竞价结束后,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交至临夏市民政
局。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2 月 2 日 18:00 分之前
6
合同数量增减变更:合同商谈时,买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货物数量进行适当
调整。数量增减幅度在10%之内。
7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
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
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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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
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
参与评审。
8
最高限价:165023 元.
(超出此限价,按废标处理)
9
分包履约:
本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如出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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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1 总 则
2.1.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项目采购。
2.1.2 有关定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
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是指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招标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
纪要。
“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1.3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
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2.1.4 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
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
的供应商。
符合《投标邀请》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1)关于联合体投标(若《投标邀请》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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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
邀请》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
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登记。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
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
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
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2)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
时被拒绝。
3)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
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
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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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
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 另
有规定的除外。
4)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
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
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
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
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
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
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1.5 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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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招标
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
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或重点扣分处理。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
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 投标文件
2.3.1 要求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
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
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
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投标机构对其中任何
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2.3.2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
响应、样本资料等)组成,建议按如下顺序编制:
1)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函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
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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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
件带至现场备查)(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4) 法人授权函(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5) 投标报价表
(6)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承诺函
(7)投标单位承诺函、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等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2)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货物偏离表
(2)投标产品的品种、序号;
(3)项目实施方案;
(4)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和资料。
2.3.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以货到项目现场为基础,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
运转所必需的有关运输、栽植和服务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
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
表上标明对本次投标拟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
符,以单价为准。
投标人不得零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
2.3.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应在本投标人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正式递交
日期起60日内有效。
2.3.5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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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
的代表签字(若拟使用签字章,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
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3.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
地点。
2.4 合同签订及履行
2.4.1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确定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
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2.4.2 合同验收
1)货物验收:
(1) 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设备供货清单,由采购人确认。当货物到达采购
人指定的现场后,采购人和投标人依据供货清单共同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对货物的数量、
品质进行逐项检查。
(2) 验收以最终用户地验收为准。投标货物和设备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
收报告,货物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货物保修文件。
(3)项目完成地点(栽植地点):投标货物交付、安装使用地点为采购人在采购
合同中指定地点。
2)合同验收: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
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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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其他规定
2.5.1 其他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
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 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
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
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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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3.1 货物名称和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一 排烟设施及改造水电 项
1 烟罩(3.8-1) 米 4.50
2 烟箱 米 4.50
3 烟筒 米 4.00
4 弯头 个 2.00
5 风机(50) 台 1.00
6 风机变径 个 3.00
7 净化器 台 1.00
8 净化器变径 个 1.00
9 配件 套 1.00
10 工费 套 1.00
11 水路工料 套 1.00
12 电路工料 套 1.00
二 加工设施
1 冷冻柜(1.8 米)/ 台 1.00
2 冷藏柜(1.8 米)/ 台 1.00
3 煮肉炉/ 台 1.00
4 煮面炉/ 台 1.00
5 炒锅炉/ 台 1.00
6 消毒柜 台 1.00
7 1.8 米 2 开门保鲜柜/ 台 1.00
8 4 层货柜(不锈钢)/ 架 1.00
9 洗菜池/ 套 1.00
10 油水分离器 1.0-0.6 台 1.00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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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保温铝饭台/ 台 1.00
12 煮锅 只 2.00
13 炒锅 只 2.00
14 炒勺 把 3.00
15 烤箱/ 台 1.00
16 烤盘 只 6.00
17 蒸箱/ 台 1.00
18 菜板 张 2.00
19 菜刀 把 4.00
20 铲子 把 3.00
21 漏勺 把 3.00
22 勺子 张 3.00
23 面杖 根 5.00
24 肉勾 只 2.00
25 工作台 1.8/0.8/ 张 4.00
26 保温桶 40L/ 只 1.00
27 消毒柜 台 1.00
三 电器设施及餐具
1 米饭锅 18L/ 台 1.00
2 电磁炉 台 1.00
3 筷子消毒机 台 2.00
4 售饭机 套 1.00
5 不锈钢快餐盒 只 30.00
6 不锈钢面碗 只 30.00
7 筷子 双 200.00
8 净水器 套 1.00
9 开水器 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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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热水器 台 1.00
11 电炒锅 台 1.00
12 电饼铛 60/ 台 1.00
13 不锈钢盆子(大) 只 10.00
14 不锈钢盆子(中) 只 10.00
15 不锈钢盆子(小) 只 10.00
16 不锈钢盆子(特大) 只 5.00
17 汤勺(大) 把 6.00
18 汤勺(小) 把 60.00
19 汤盆(大) 只 30.00
20 汤碗 只 60.00
21 菜碟 个 60.00
22 暖瓶 个 30.00
23 杯子 个 60.00
24 不锈钢垃圾桶(大) 个 3.00
25 其它小件 项 1.00
26 煤气罐(大)含气含配套 只 2.00
27 煤气罐(小)含气含配套 只 2.00
备注:每批货物必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3.2 交付要求:
3.2.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3.2.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3 付款方式:
(1)货物全部交付至验收合格后支付 97%合同价款,
(2)剩余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退还卖方。
备注:供应商应先提供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按进度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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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质保期:6个月
3.3 售后服务
3.3.1 要求向采购人和直接使用人提供所需产品的使用要求等。
3.3.2 积极配合采购人共同参与产品的验收、发放。
3.3.3 包退包换要求: 如发现破损、有瑕疵、假冒伪劣产品及影响使用的货物,
投 标人需无条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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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标原则及办法
评标办法参照甘肃省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
1、符合资质审核且通过的投标单位参加竞价环节,资质审核需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完成,
若在竞价截止时间之前资质没有审核通过,则报价人的报价是无效的。在竞价时间内,
当有超过三家投标人参与竞价时,在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会自动选择报价金额最少的
投标单位为成交单位。
2.在竞价时间内,当参与竞价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在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处
理竞价结果,对所有报价都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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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附件
附件 1:采购合同格式
附件 2:投标函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参加投标)
附件 4: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参加投标)
附件 5: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附件 6: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 8:投标货物偏离表
附件 9:产品质量保证与服务承诺函
附件 10: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11:投标单位承诺书
附件 12: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
附件 13: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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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采购合同格式
×××××××××××××××项目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
需 方:
供 方:
年 月 日
×××××××××项目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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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编号: 】的招标结
果, (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
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
三、草拟时间: 年 月 日
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编号 】
投标文件的规定,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供货一览表 。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
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五、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成交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和成交结果表不一致时,以
投标文件和成交结果表为准。
六、合同金额: (¥ 元)
七、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生产的合
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2、供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5、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下认真履行。
6、违约责任:供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需方带
来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7、质量验收:
(1)到货后需方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 “验收合
格”字样,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需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
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
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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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方中标后货物调整的数量必须控制在 10%以内,如不符合要求的,需
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
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交货、至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3、验收单位:
九、经济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
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
10%的违约金。
(2)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
供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的,每延误一日,供应方应
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总值的 5‰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3)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向需方支付
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 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30 日,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供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尺寸大小负责包换,不视为质量问题)
货物超过本合同总量的 1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
(二)、需方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应向供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额 10%
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费用。
十、合同解释:
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合同法》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
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
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壹份,供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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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合同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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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投标函
致: 采购单位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
1、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并保证其真实性。
2、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
不明事项。
4、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我方在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
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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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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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致: 采购人
本授权函声明: 任命 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
为 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
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时,被授权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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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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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元) 备注
投标总价合计 (大写): (小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1.以上报价包含运输、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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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
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技术职称 电话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金 高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中级职称人员
账号 初级职称人员
成立时间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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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
产品质量保证与服务承诺函
致: 采购人
关于贵方2021年 月 日就×××××××××××××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编号: )事宜,我公司作为投标人,作如下保证:
(自行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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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
投标货物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参数 投标货物实际参数 偏离情况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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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
致:采购人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平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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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投标单位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公司认真阅读了 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后,
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现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
2、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
4、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不搞围标、串标,不排挤、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
6、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人
的合法利益。
7、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10、保证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绝不分包、转包他人。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记入信用
档案、没收保证金等相关处理,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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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
致: 采购人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招标采购,项目
编号为: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包括修改或更改(正)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
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
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提出质疑或
异议。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临夏市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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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3:
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
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
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与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
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第一章、邀请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2.1总 则
2.2 招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
2.4 合同签订及履行
2.5其他规定
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3.1 货物名称和数量
3.2 交付要求:
第四章、评标原则及办法
第五章、附件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
产品质量保证与服务承诺函
投标货物偏离表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
投标单位承诺书
附件12: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
附件13:
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