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来源:榆次区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16
一、 采购人名称:榆次区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文化中心非遗馆讲解管理、实景演播厅、曲艺馆管理及食堂托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1407022021CCS00078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3日
七、 预算总金额: 625600元
八、 废标理由:
包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玉慧
联系电话:0354-3028855
传真: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555号荣华大厦9层西
2、采购人名称:榆次区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联系人:霍亚萍
联系电话:0354-2054405
传真: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新集西街1号
附件信息:
087.doc
458.4K
文化中心非遗馆讲解管理、实景演播厅、曲艺馆管理及食堂托管项目
1407022021CCS00078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 购 人:榆次区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目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21704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 1 -
HYPERLINK \l _Toc30878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 4 -
HYPERLINK \l _Toc1158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32 -
HYPERLINK \l _Toc5127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 35 -
HYPERLINK \l _Toc32081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39 -
HYPERLINK \l _Toc10110 第六部分 评定办法 - 55 -
HYPERLINK \l _Toc30622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 61 -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文化中心非遗馆讲解管理、实景演播厅、曲艺馆管理及食堂托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7022021CCS00078
项目名称:文化中心非遗馆讲解管理、实景演播厅、曲艺馆管理及食堂托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62.56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负责非遗馆讲解、实景演播厅、曲艺馆管理及食堂托管等各项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服务工作标准》,为采购方提供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9层开标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9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行程码中显示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需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确认安全后方可参加投标。
2、所有人员出现以下情况者,均不允许参加投标:
(1)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发热留观、境外来晋人员、中高风险区省份人员和近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
(2)发现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有报告本土阳性病例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人员。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参与项目供应商到场请自备电脑、CA等电子投标使用必要设备。
5、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次区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地 址: 榆次区新集西街1号
联系人:霍女士
联系方式:15234404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9层西
联系方式:0354-3028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女士
电 话:0354-3028855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文化中心非遗馆讲解管理、实景演播厅、曲艺馆管理及食堂托管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1407022021CCS00078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4 |
采购人 |
名称:榆次区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地址:榆次区新集西街1号 联系人:霍女士 联系电话:15234404088 |
5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9层西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54-3028855 |
6 |
采购内容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负责非遗馆讲解、实景演播厅、曲艺馆管理及食堂托管等各项服务工作。本项目共一包,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服务工作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
7 |
磋商供应商 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条件:无。 |
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9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
10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11 |
报价语言 |
中文 |
12 |
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
jzhs3028855@163.com,本磋商文件凡涉及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的,均指该邮箱。 |
13 |
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及提交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并同时生成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JMBS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份响应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BFBS文件。在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 建议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如供应商多次提交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收到的最近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备份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未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的,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4 |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 |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若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备份响应文件,如同意,供应商须填写《启用备份响应文件申请书》(详见本须知附表),于解密失败之后且在接到解密通知后45分钟以内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由采购代理机构解压缩备份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3、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且未按要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
15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
16 |
签字或盖 章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或供应商公章;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 |
17 |
磋商样品 |
不需要 □需要 |
18 |
履约担保 |
? 不需要 需要 成交供应商须以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提交的履约担保金。 |
19 |
磋商保证金 |
1.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2.收款单位: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迎宾支行 银行账号:0508012209200091538 开户银行行号:102175001225 3.缴纳金额:12000元 |
20 |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
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注:以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
21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16日09点00分止(北京时间) |
22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
时间: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9层开标室 |
23 |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及磋商地点 |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6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9层开标室 |
24 |
磋商程序 |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磋商供应商准时在线参加。 开标时,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磋商响应文件,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磋商供应商在线解密的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起30分钟。 磋商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和解压缩密码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 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 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在线磋商并确定最终方案。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9.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线上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无效。 10.磋商小组对报价要求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1.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3.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
25 |
磋商小组 的组建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
26 |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均扣除6%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27 |
诚信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 |
28 |
解释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29 |
合同管理 |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备案公示。 2.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
30 |
备注 |
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3、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4、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提醒操作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全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两副。 |
31 |
代理 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附表 启用备份响应文件申请书
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已按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我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现申请贵方启用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备份响应文件解压缩密码: 。
如备份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我方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二)总 则
1、说明
1.1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定义及解释
2.1采购人:榆次区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2.2采购代理机构: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4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5备份响应文件: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需打包压缩并加密。
2.6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CA锁加盖的签章;
2.7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磋商供应商;
2.8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9日期:指公历日;
2.10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11“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特定资格条件:无。
4、信用记录:
4.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4.2查询渠道与留存方式:采购组织单位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打印存档。
4.3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4联合体投标时,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保密与披露事项
5.1磋商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5.2磋商供应商自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争性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5.3采购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5.4采购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成交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
6、磋商费用
6.1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现场踏勘:本项目不涉及踏勘。
8、磋商委托
8.1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a.加盖供应商公章;
b.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C.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磋商文件说明
9、磋商文件构成
9.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以及竞争性磋商、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定办法
第七部分 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
10、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政采云平台下载澄清(更正)文件;澄清(更正)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提醒信息,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时间,并在澄清公告中说明。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磋商响应文件的说明
11.1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11.2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
12、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
12.1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并同时生成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
12.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JMBS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2.3备份响应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BFBS文件。在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
13、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文件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审查内容 |
标 准 |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 |
财务状况文件 |
提供完整有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有效的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
社会保障 |
提供截止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要清晰、有效。 |
|
4 |
纳税 |
提供截止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完税凭证(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相关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要清晰、有效。 |
|
5 |
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函 |
按照“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6 |
信用记录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存档) |
查 询 渠 道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查询截 止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当天 |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
||
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
|||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 |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技术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审查内容 |
标 准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按照“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按照“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3 |
磋商保证金 |
按时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交纳磋商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磋商保证金必须为基本户汇出,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开户许可证或基 本存款账户信息 |
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行提供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 |
报价函 |
按照“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6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①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
②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情形。 |
||
③不存在总报价或单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的情形。 |
||
7 |
服务方案 |
不存在可选择服务方案的情形。 |
8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9 |
响应文件编制 |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写、签署、盖章等。 |
10 |
其他 |
未发现属响应文件无效规定情形的(见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第26.2项的规定)。 |
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 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 |
第三部分:报价文件
报价一览表 (见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4、磋商响应格式填写说明
14.1磋商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混乱的编排或关联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磋商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14.2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磋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
15、磋商有效期
15.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否决。
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拒绝前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最终磋商响应文件。
16、磋商报价
16.1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货物或工程)价格应该用人民币投标。磋商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商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磋商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一切费用。
16.2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磋商结束后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磋商价格。
16.3最后的磋商报价与首次报价不一致的,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报价需另行明确,各项报价均按比例下调。
1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
17.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或供应商公章;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
18磋商保证金
18.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
18.2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8.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弄虚作假的;
(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质量保证金的;
(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
(6)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19、知识产权
19.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19.2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19.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19.4磋商供应商提供得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20、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0.2建议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如供应商多次提交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收到的最近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备份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21、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需按要求重新发送最新的备份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2、磋商截止时间
22.1本次采购的磋商开始时间及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本磋商文件“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
22.2在推迟了磋商开始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六)磋商与评审
23、磋商
23.1磋商时间和地点:见本磋商文件“采购公告”。
23.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均应登录政采云平台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未在线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磋商小组
24.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磋商工作程序
25.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准时在线参加。
25.2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5.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某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均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可不再分别磋商),并确定最终方案。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5.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6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并加盖公章,否则报价作无效处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25.7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并拒绝改变,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报价。
25.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6关于评审的说明
26.1磋商供应商或采购组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行为认定:
(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
(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遗留有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磋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
(7)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单位协助磋商供应商撤换或更改磋商响应文件的;
(8)采购组织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
(9)不同磋商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磋商供应商成交或轮流成交的;
(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26.2在磋商时,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填报总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的或招标控制价的;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2)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磋商小组修正的报价;
(3)在符合性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在资格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且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
(6)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7)授权代表签字且未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8)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的;
(9)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
(1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
(12)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则所涉供应商投标均为无效;
(14)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5)在磋商结束前,磋商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未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不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6)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7)供应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8)响应文件未对交付时间、地点、服务期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19)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0)供应商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
(21)如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文件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22)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3)供应商有串通投标或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24)供应商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5)因供应商原因出现的错漏项、单价、合价遗漏且不在可修正范围的;
(26)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2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总得分、最后报价及技术、商务得分均相同时,由采购人决定排名。
25.4如果候选成交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明显偏离市场正常价格时,磋商小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6.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27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8.1采购机构按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第一成交预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第一成交预选供应商因故不能成交时,可以确定第二成交预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8.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8、磋商过程保密
27.1磋商之后,直到授予磋商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9、否决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利
29.1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磋商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磋商。
29.2如果成交预选供应商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磋商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成交备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备选供应商仍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不接受或拒绝任何磋商,并宣布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0、质疑与投诉
30.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组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组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0.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或网上下载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对实行申请获取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受理。
30.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磋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山西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质疑受理机构: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9层
受理电话:0354-3028855
受理人:焦女士
质疑受理机构:榆次区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受理地址:榆次区新集西街1号
受理电话:15234404088
受理人:霍女士
(七)授予合同
31、成交通知
31.1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的《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32.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
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2.3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或磋商书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机构取消其成交资格。
33、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发布成交公告。
34、代理服务费
34.1经采购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八)政策因素
35.关于节能产品方面的相关照顾政策。
35.1采购项目中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以“★”标注),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应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要求,否则磋商无效;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如在最终报价相等的前提条件下,评审中可优先采购,查询网站以下官方网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2)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报价产品若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
35.2关于环保产品方面的相关照顾政策。
采购项目货物中含台式计算机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的性能参数还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附件中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的,如在最终报价相等的前提条件下,评审中可优先采购,查询网站以下官方网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org)。
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
35.3支持中小微企业方面的相关照顾政策。
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特别说明如下:
(1)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5.4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方面的相关照顾政策。
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特别说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5.5支持监狱企业方面的相关照顾政策。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特别说明如下:
(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应按照下列部门提供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负责非遗馆讲解、实景演播厅、曲艺馆管理及食堂托管等各项服务工作。本项目共一包,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服务工作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二、商务要求
1、项目名称:文化中心非遗馆讲解管理、实景演播厅、曲艺馆管理及食堂托管项目
2、项目地点:榆次区文化艺术活动中心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一年
4、预算金额:625600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000元/人/月,实际工作中根据具体工作岗位设定工资标准,按照规定要求需缴纳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险。
5、付款方式:逐月按考核结果支付本月服务管理费用。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负责非遗馆讲解、实景演播厅、曲艺馆管理及食堂托管等各项服务工作。服务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7人。
2、服务范围:榆次区文化活动中心非遗馆、实景演播厅、曲艺馆及食堂。
3、基本要求
(1)严格遵照各个馆内及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工作人员上岗必须讲普通话、保持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3)日常工作时按照馆内统一要求着工作服;遇重要会议、演出接待任务时,工作人员按规定整装上岗。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得浓妆艳抹、染发、涂有色指甲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男性工作人员不得留胡须、长发,保持衬衫的领、袖清洁。
(4)工作中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接受各级负责人的管理,并服从工作安排,按照层级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请示、汇报工作,不得越级请示。
(5)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
(6)对待外来办事人员,要始终保持微笑,使用敬语服务;在问知来人需办理事宜后应立即停下手中工作着手处理来宾业务,不得生硬对客,更不得拖延、推诿。对宾客问询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知道”或不理不睬。
(7)工作时间不得串岗或擅自离岗,严禁扎堆聊天和打电脑游戏。
(8)不得在公共区域或楼道大声喧哗,经过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保持轻声细语,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确保馆内安静有序,避免影响馆内的正常接待活动。
(9)日常工作中经常保持馆内卫生清洁无异味,台面、桌面物品摆放有序,不乱扔垃圾、不堆放杂物。
(10)正确使用各个馆内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不能肆意损坏馆内物品,或占为已有。
(11)每日下班前注意关闭馆内照明灯、电脑及其他用电器并切断电源,临走时检查门窗锁闭情况。
(12)按照重要活动期间设置的管理人员岗位上岗,随身携带、开启对讲机,确保通讯畅通,监督岗位范围内人员上岗工作情况并负责处置岗位内其他突发事件。
(13)配合其他部门、其他岗位的工作,随时准备接受中心的统一工作安排,并时刻注意维护馆内的良好形象。
(14)食堂托管包括工作人员管理,保证食堂内桌椅、厨具、灶具的干净整洁,保证就餐的安全质量卫生,达到制作家常饭的最低要求,保证食堂的正常有序进行,节约就餐补贴经费,减少浪费,降低成本。
4、人员要求
(1)不少于17人,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2)身体健康,具备相关的职业精神,认真的工作态度,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及时间观念;
5、考核办法
(1)迟到早退3次以上(含3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2)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需要加班的,产生的加班费用另外计算。
(3)服务管理公司全体员工累计旷工10次,采购方将解除与该公司合同。
四、验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5条的规定,结合项目采购实际编制项目验收标准。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达到采购人要求。
五、其他说明
1、供应商所报价格均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采购内容及要求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 ,合同总金额(大写): ,(小写:? 元)。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包括 :
注: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说明。
三、服务要求
四、保密条款
(一)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二)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三)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五、服务时间:
服务期为 ,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
六、服务地点:
七、验收标准及要求
八、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服务款,每逾1日,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额1‰滞纳金。
(三)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质量及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要求,甲方有权拒收。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违约金。
(五)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的滞纳金。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七)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一)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后即行生效。
(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送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壹份备案,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服务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服务任务。
(四)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前题下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乙方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如评标时乙方有供应商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以供应商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为准。
十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磋商文件
(二)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答复澄清事项文件
(四)乙方提供的最终项目(实施)方案
(五)供应商所承诺的其他条件
十二、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及解决方式
(一)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
(二)依法向合同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全权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乙方全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全权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行行号:
账 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备注: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
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采购代理机构将应用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目录格式
目录
资格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页码
2.财务状况文件 ………………………………………………………
3.社保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
4.纳税凭证复印件 ……………………………………………………
5.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函………………………
6.信用查询记录………………………………………………………
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页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报价函………………………………………………………………
6.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情况一览表……………………………………
7.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8.实施方案……………………………………………………………
9.服务承诺……………………………………………………………
10.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
报价文件
报价一览表………………………………………………………页码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响应文件目录按照上述顺序编制,包括但不限以上内容。
资格文件
附件1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2
供应商财务状况文件
提供完整有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有效的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3
社会保障
提供截止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要清晰、有效。
附件4 纳税
提供截止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完税凭证(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相关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要清晰、有效。
附件5
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函
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为0记录(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附查询结果截图)。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信用记录查询
商务技术文件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磋商的应签署本证明书并附本人身份证;
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磋商,应签署本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是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开启、评审、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反两面) |
全权代理人身份证 (正反两面) |
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全权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我单位本次所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保证金 元,从我单位的基本账户(账号 )转出,情况属实。
如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意放弃成交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证明。
附:磋商保证金递交凭证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附件4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行提供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5
报 价 函
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授权 (全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 日历天有效期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
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后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导致投标无效。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
8、保证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
9、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0、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质量。
15、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开标后撤回投标的;
(5)在评标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全权代理人姓名:
全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投标无效。
附件6
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业绩名称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 联系人 |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
合同 金额 |
合同签 署日期 |
1 |
||||||
2 |
||||||
3 |
||||||
…… |
注:1.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项目结算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实施方案详细说明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实施方案内容;
2.服务制度与措施(服务质量保障、实施进度及应急保障措施等);;
3、供应商需要补充的内容。
注: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据实详细填写,本项内容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审、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磋商小组认为其填报的服务方案不够详实而造成无法评审的,有权判定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
报价文件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