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楼食堂厨房改造升级项目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楼食堂厨房改造升级项目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楼食堂厨房改造升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1341120

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楼食堂厨房改造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10万元

采购需求:一楼食堂厨房装饰改造、智能化改造、燃气厨房设备升级改造等工程施工内容以及所有的工程深化设计,各种设备的供应、检验、试验和验收、接口配合、调试和联调配合、试运行支持、质保和维保期内的维护保养、有关的运输、保险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内完成厨房配套工程建设及相关厨房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含以上)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家数最多2家。

(6)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 12 月 16 日 11 时00分至 2021年 12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网站(www.szzfcg.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0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所述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网站(www.szzfcg.cn)

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投标响应报名,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后点击 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 或 应标管理 确认邀请 即可报名参加;

2.2021年 12 月 21 日18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 ,在 应标管理--投标答疑 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21年 12 月 23 日18时前将答疑结果在 应标管理--投标答疑 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投标人应注意使用最新版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否则可能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或解密。

4.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距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 拒绝 或 撤销 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会视为网上违规操作,对于超过三次违规操作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作出相应处罚。

5.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6.公示网址: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②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fcg.sz.gov.cn)④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地 址:深圳沿河北路2006号罗湖区司法大厦

联系方式: 曾先生 0755-2503828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0755-82786018/82786038-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5-82786018/82786038-821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1 【货物类】 项目编号:SZDL2021341120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楼食堂厨房改造 升级项目 包号:A 招标文件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特别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 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 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 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 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 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 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 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 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 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 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 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 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 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 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 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 市政府采购。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 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 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 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 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 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 - 3 - 三十的罚款;(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 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 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 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 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 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 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 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 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 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 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 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 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 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 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 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 4 - 关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ZDL2021341120 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楼食堂厨房 改造升级项目 包号:A包 项目类型:货物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人民币 评标定标信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 采购人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数量 2 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有效投标报价较 低者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有效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较高者 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有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商务得分均相同的 由评审委员会抽签进行优先推荐) 中标人数量 1 名 投标文件初审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 资格性检查表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 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性检查表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投标总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或单项货物报价超过采购清单中对应的财政预算的; 4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 5 -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 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6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7 所投产品或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文件标注 ★的均为实质性条款); 8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 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 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9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0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1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2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3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一)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 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符合优惠主体资格条件企业制造的货物,对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满足 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二)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明确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 30%以 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3% (2%-3%),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联合体各方 均为优惠主体的,对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6%-10%)的扣除。 (三)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 企业声明函》以及《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声明函样式见“第三 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的“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 6 - 型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四、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30 2 技术部分 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 方式 评分准则 1 技术规格偏 离情况 10 专家 打分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 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 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得满 分,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正偏离不加分, 扣完为止。 2 环保产品技 术指标 10 专家 打分 1、评审标准: 1)油烟净化器整机通过《设备可靠性试验》 (MTBF)根据GB/T 5080.7-1986进行试验, 样品运行480小时均未出现故障,且平均无故 障时间不小于3944小时,提供省级或以上且 符合CMA标准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20% 分; 2)油烟净化器整机应符合GB/T 2423.1-2008、GB/T 4208-2017、 JB/T9536-2013中关于户内户外低压电器环 境技术的要求,其中低温工作试验在(-5± 2)℃条件下通电运行试验16h,试验结束室 温处理2h后,检查样品外观,结构以及通电 功能正常,防尘试验IP5X/12.4应置于密闭的 箱内,箱内滑石粉悬浮量为每立方米2KG,滑 石粉用网丝直径50μm、网孔尺寸75μm的金 - 7 - 属方孔筛网滤过,持续吹尘8h,壳内无粉尘 沉积;防水试验IPX4/13.2.7应用花洒头以 180°环绕一体机四周淋水5min,流量为 10L/min,内部无进水,提供省级或以上且符 合CMA标准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20%分; 3)静电式净化器绝缘陶瓷应符合GB/T 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其中绝缘 陶瓷应入箱后在(70±2)℃条件下放置96h 高温老化,结束室温处理2h后,检查样品外 观,结构以及功能正常,提供省级或以上且 符合CMA标准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20% 分; 4)企业的工程项目油烟废气检测,按饮食业 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检测,排油烟处 理后:油烟排放单位需低于1.8mg/m?,臭气 浓度需低于100无量纲。提供市级或以上且符 合CMA标准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40%分; 2. 证明文件: 1)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检测报告。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 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 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节能产品技 术指标 10 专家 打分 1、评审标准: 1)投标人所投产品所用炉头为沟风式节能炉 头的得15%分; 2)所投产品所用炉膛有余热回收功能的得 15%分; 3)所投产品蒸柜采用节能环保型的得15%分; 4)所投产品所用炉具炉膛内胆有特殊结构耐 烧功能的得15%分; 5)投标人所投炉具符合GB 30531-2014要求 的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其能效等级为1级的,得 40%分;能效等级为2级的,得20%分; 2.证明文件: 1)以上各项需提供具有国家级相关部门检测 - 8 - 机构检测能源效率报告或国家专利局通过的 专利证书。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 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 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安装调试和 质量保障措 施 5 专家 打分 根据技术需求提供详细的安装调试和质量保 障措施(包括安装调试人员安排、安装调试 计划、质量保证相关措施、质量保证相关承 诺等)。 ①保障措施内容全面; ②保障措施内容具体; ③保障措施内容针对性强; ④保障措施内容科学合理; ⑤保障措施内容可操作性强。 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 得 100%分; 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 得 60%分; 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 得 20%分; 差评分标准:满足以上 2 项要求或以下的评 价为差,不得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5 施工保障措 施 5 专家 打分 包括文明施工、材料堆放、垃圾清运、环境 保护、噪音控制、对现有设备与场地的保护、 安全警示标志牌等方面提供保障措施。 ①保障措施内容全面; ②保障措施内容具体; ③保障措施内容针对性强; ④保障措施内容科学合理; ⑤保障措施内容可操作性强。 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 得 100%分; 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 得 60%分; - 9 - 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 得 20%分; 差评分标准:满足以上 2 项要求或以下的评 价为差,不得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6 施工组织计 划、施工技 术、施工工艺 及相关的合 理化建议 3 专家 打分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关键施工点、控制措施、 进度节点保证措施等。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进度计划工期在要求的范围内; (2)关键施工点合理管控; (3)进度控制措施合理; (4)进度节点保证措施合理 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评价为优, 得 100%分; 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 60%分, 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 20%分, 差评分标准:满足以上 1项要求的评价为差, 不得分。 7 项目团队成 员情况 7分 专家 打分 1、评审标准: 1)项目团队成员需持有燃气具安装维修工职 业资格证书的得 25%分; 2)项目团队成员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 的,得 25%分; 3)项目团队成员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书的得 25%分; 4)项目团队成员持有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证书的得 25%分; 2.证明文件: 1.提供投标人为团队成员缴交的近三个月 (具体指投标截止日所在月的上一个月起倒 算)社保缴交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可为社保 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 或社保官网截图。)扫描件作为得分前提。 如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 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但须提供社保部门 出具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 10 - 2.要求提供人员资格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 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 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商务部分 2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 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认证 情况 12 专家 评分 1、评审标准: 1)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0%分; 2)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得 10%分; 3)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的得10%分; 4)投标人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0%分; 5)投标人获得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 10%分; 6)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 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证书得 20%分。 7)投标人提供产品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 发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得 20% 分 8)投标人获得市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证书》,得10%分。 2.证明文件: 1.提供以上有效认证(资质)证书作为得分 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 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 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 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11 - 2 投标人近三 年同类业绩 (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 截止日为本 项目公告发 布之日) 3 专家 评分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合同业绩,每提 供 1 个得 20%分,满分 100%分。投标人必须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一个项目的合同及验收 报告(须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扫描件, 否则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 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 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3 诚信评价 5 专家 评分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 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 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 100 分。以深圳市 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 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 12 - 目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标要求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 中标服务费 备注: 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合同条 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等内容。 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 13 -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楼食堂厨房改造升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1341120 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楼食堂厨房改造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110 万元 采购需求:一楼食堂厨房装饰改造、智能化改造、燃气厨房设备升级改造等工程施工内 容以及所有的工程深化设计,各种设备的供应、检验、试验和验收、接口配合、调试和 联调配合、试运行支持、质保和维保期内的维护保养、有关的运输、保险服务。具体详 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内完成厨房配套工程建设及相 关厨房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含以上)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 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 - 14 - 管网(www.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渠道查询相 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 案材料一并保存;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 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如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 式、附件)。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家数最多 2 家。 (6)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 12 月 16 日 11 时 00分至 2021年 12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网站(www.szzfcg.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 139 号蔡屋围金龙大厦 10 楼 03-06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三、获取招标 文件”所述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网站(www.szzfcg.cn) 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投标响应报名,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 府采购统一平台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即可报名参加; 2.2021 年 12 月 21 日 18 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 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 平台”,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21 年 12 月 23 日 18 时前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 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投标人应注意使用最新版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否则可能导致电子投 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或解密。 4.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距投标截止 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 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拒绝”或“撤销”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 - 15 -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 况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会视为网上违规操作,对于超过三次违规操 作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作出相应处罚。 5.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6.公示网址: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②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 区 政 府 采 购 统 一 平 台 ( http://www.szzfcg.cn ) ③ 深 圳 市 政 府 采 购 监 管 网 ( http://www.zfcg.sz.gov.cn ) ④ 深 圳 市 振 东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szzdzb.cn)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 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地 址:深圳沿河北路 2006 号罗湖区司法大厦 联系方式: 曾先生 0755-2503828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 D 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 楼 03 号-06 号 联系方式:0755-82786018/82786038-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5-82786018/82786038-821 - 16 -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 号 内容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天内有效。 3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 投标文件时,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非信息公开部分编制于“附件”。 (我公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公布,如投标人未 按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公示的内容编制于“标书”内,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如投标人 将非信息公开部分内容编制于“标书”内,不会作无效投标处理,但一切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望各投标人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 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4 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或以上的单数,评审专家由主管部门通过随 机方式从专家库中选取。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可以派代 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采购人代表在评审委员会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5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政 府采购网”,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0MB 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 7 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8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无 □有:合同金额的 / % 9 中标服务费:按通用条款第十二章费率标准货物标准执行,根据中标金额计算后低于 人民币陆仟元的按固定额人民币陆仟元收取。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 10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11 其他要求:无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 17 - 二、项目概况 “明厨亮灶”配套工程服务是针对厨房老旧墙体、地板进行翻新,将其中面向食堂大厅 的阻隔墙拆除,升级改造为玻璃橱窗,实行明厨亮灶行动,让食堂厨房内的做饭流程全方位 透明化向食客展示。同时对食堂大厅地面、就餐餐桌桌面进行升级,提高用餐环境。 相关工程施工需求有厨房地面瓷砖更换、老旧设备拆除、拆除部分墙体、新建打餐区铝 合金玻璃隔断墙、厨房天花吊顶、挖排水明沟、地面墙面刷防水、电位布局安装、给排水水 位安装工程,具体用量以实际发生工量为准。 三、货物清单 1 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 算限额 (万元) A 厨房设备 110.00 A01 高身四门冷藏柜 1 台 拒绝进口 A02 洗地龙头 2 台 拒绝进口 A03 单星水池柜 1 台 拒绝进口 A04 冷藏操作柜 1 台 拒绝进口 A05 双通工作柜 6 台 拒绝进口 A06 厨房灭火系统及控制箱 2 套 拒绝进口 A07 炉拼台 3 台 拒绝进口 A08 燃气双头大炒炉 1 台 拒绝进口 A09 燃气双头小炒炉 1 台 拒绝进口 A10 油网烟罩(传统型) 12 米 拒绝进口 A11 炉拼台 2 台 拒绝进口 A12 燃气四头煲仔炉 1 台 拒绝进口 A13 燃气节能环保无烟式三头矮汤 炉 1 台 拒绝进口 A14 燃气节能环保一键 启动式双门 蒸饭柜 2 台 拒绝进口 A15 单星水池柜 1 台 拒绝进口 A16 冷藏操作柜 2 台 拒绝进口 A17 双星水池柜 1 台 拒绝进口 A18 单通工作柜 5 台 拒绝进口 A19 双层挂墙架 2 台 拒绝进口 A20 双层挂墙架 1 台 拒绝进口 A21 压面机 1 台 拒绝进口 A22 搅拌机 2 台 拒绝进口 A23 烤箱 1 台 拒绝进口 A24 发酵箱 1 台 拒绝进口 B 排烟系统 B01 抽风管 110 平方 拒绝进口 - 18 - B02 弯头变径三通 50 平方 拒绝进口 B03 调节阀 8 个 拒绝进口 B04 150℃防火阀 1 个 拒绝进口 B05 帆布软接 1 套 拒绝进口 B06 风管吊装拉杆角铁 15 对 拒绝进口 B07 法兰 1 项 拒绝进口 B08 油烟净化器 1 台 拒绝进口 B09 安装辅材 1 项 拒绝进口 B10 厨房内水、电源、煤气接驳 1 项 拒绝进口 C 鲜风系统 C01 鲜风管 75 平方 拒绝进口 C02 弯头、变径、三通 35 平方 拒绝进口 C03 帆布软接 1 套 拒绝进口 C04 双层百叶风口 15 个 拒绝进口 C05 风管吊装拉杆角铁 21 对 拒绝进口 C06 安装辅材 1 项 拒绝进口 D.智能后厨信息化管理系统需求 D01 架构设置 1 项 拒绝进口 D02 权限管理 1 项 拒绝进口 D03 供应商管理 1 项 拒绝进口 D04 产品管理 1 项 拒绝进口 D05 采购管理 1 项 拒绝进口 D06 数据管理 1 项 拒绝进口 D07 库存管理 1 项 拒绝进口 D08 系统设置 1 项 拒绝进口 D09 配套硬件 1 项 拒绝进口 核心产品: 燃气双头大炒炉、燃气双头小炒炉(提供的两个核心产品中任意一个为同一品 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具体评审方式详见 招标文件第二册通用条款 32.3.2) 说明: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 确定核心产品。(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提供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 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 的,有效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有效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较高者 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有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商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抽签进 - 19 - 行优先推荐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 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 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 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 号文和财办库〔2008〕 248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 扣分处理。 2、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技术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 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1 编号 设备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A 厨房设备 A01 高身四门冷藏柜 温度范围:0℃~10℃ 功率:495W 容量:1000L 尺寸:1210*760*1980 A02 洗地龙头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 A03 单星水池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 面板£=1.5mm,星盆£=1.2mm,星盆尺寸: 500x500x280Hmm/450x450x280Hmm;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脚;横通 用 25x25x1.2mm 不锈钢方管。 A04 冷藏操作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 面板£=1.5mm,层板£=1.0mm。 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 脚 A05 双通工作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 面板£=1.5mm,层板£=1.0mm。 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 脚。 - 20 - A06 厨房灭火系统及控制箱 '-灭火剂容量:12L; -喷嘴最大数量:13(preces); -感温片最大数量:10 只; -滑轮弯头最大数量:15 只; -灶台保护最大长度(包括烟罩):4-6 米 A07 炉拼台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 面板£=1.5mm,柜身£=1.0mm; 台 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 脚。 A08 燃气双头大炒炉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面板£=1.5mm,围板 £=1.0mm;炉面下衬 3mm 防火隔热石棉布;内衬台 面板、炉膛使用 A3 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 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炉包为不锈钢整体冲压 成型;炉体骨架采用不锈钢方通加固;所有角钢架 涂有防锈漆;选用先进环保炉头;配进口风气连动 阀门;配?50x1.2mm 无缝钢管及可调式子弹脚; A09 燃气双头小炒炉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 面板£=1.5mm,围板 £=1.0mm; 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炉包为 不锈钢整体冲压成型;炉体骨架采用不锈钢方通加 固,所有角钢架涂有防锈漆;配最先进节能环保燃 烧器,配气阀及熄火保护装置,配?50x1.2mm 无缝 钢管及可调式子弹脚; A10 油网烟罩(传统型)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烟罩壳体£=1.0mm, 隔油网采用 304 不锈钢板,£=0.8mm;配不锈钢接 油杯,内置防水玻璃烟罩灯,分布于每 1000 毫米距 离;电线套于导管中并用接驳箱连接,照明装置不少 于 400LUX/平方米。 A11 炉拼台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面板£=1.5mm,柜 身£=1.0mm;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 配可调节子弹脚。 A12 燃气四头煲仔炉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炉面炉臂背板用 £=1.5mm 不锈钢板,炉身前板用£=1.0mm 不锈钢 板,炉花用 A3 热轧 25x8mm 扁钢焊接,炉架采用不 锈钢方通加固,配优质文华炉头,配火种掣及气管, 炉脚采用?38x1.2mm 不锈钢管,带可调式子弹脚。 - 21 - A13 燃气节能环保无烟式三 头矮汤炉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炉面前臂左右臂和背 板用£=1.5mm 不锈钢板,炉身前板用£=1.0mm 不锈 钢板,炉花用 A3 热轧 40x10 扁钢制成,炉架采用不 锈钢方通加固,配φ11"强力大眼鸡炉头和φ1 1/2 "A 母,配气阀,炉脚采用φ38mm 不锈钢圆管,带可 调式子弹脚。 A14 燃气节能环保一键 启 动式双门蒸饭柜 环保节能型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柜箱外 层柱和梁用£=1.2mm 不锈钢板,侧板、支座用 £=1.0mm 不锈钢板,门为对开掩门式,柜箱配蒸汽 释放减压装置,选用先进环保节能炉头;水胆采用 £=1.5mm 不锈钢板含自动进水及缺水保护装置,炉 脚用φ50"不锈钢管,带可调式螺丝脚。 A15 单星水池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 面板£=1.5mm,星盆£=1.2mm,星盆尺寸: 500x500x280Hmm/450x450x280Hmm;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脚;横通 用 25x25x1.2mm 不锈钢方管。 A16 冷藏操作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 面板£=1.5mm,层板£=1.0mm。 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 脚 A17 双星水池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 面板£=1.5mm,星盆£=1.2mm,星盆尺寸: 500x500x280Hmm/450x450x280Hmm;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脚;横通 用 25x25x1.2mm 不锈钢方管。 A18 单通工作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 面板£=1.5mm,层板£=1.0mm。 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管及配可调节子弹 脚 A19 双层挂墙架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柜身£=0.8mm,柜 内活动层板、底板£=1.0mm。内置一活动中层板。 A20 双层挂墙架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柜身£=0.8mm,柜 内活动层板、底板£=1.0mm。内置一活动中层板。 A21 压面机 电机功率:1.1kw 电 压:220v - 22 - 压面厚度:0.5~5mm 压面宽度:200mm A22 搅拌机 料桶容积 : 20L 额定电压 : 220V 额定频率 : 50Hz 电机功率 : 0.75kW A23 烤箱 采用高能量不锈钢电热棒,耐高温,经久不变形; 配装优质温度仪表,可以随时掌控炉内温度。 分上、下温度独立控温,数字管显示仪表精密显示 温度; 炉膛宽大,烘烤温度很均匀,令出炉产品色香具全; 每层配置先进电脑监测系统,在任何情况机件故障, 3秒内均自动断电,绝对安全。 A24 发酵箱 采用加厚不锈钢,机身更加坚固耐用; 每层上下 6 根远红外线发热管,可加石板烤披萨; 上下独立控温; 超温断电保护; 规格:三层六盘 竖放 电压:380v/50Hz 功率:19.8kW 频率:50Hz 烤盘尺寸:400*600mm 外形尺寸(宽*深*高)mm:1220*800*1650H B 排烟系统 B01 抽风管 采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厚度按照国家规范; B02 弯头变径三通 采用国标制作,按照国家规范; B03 调节阀 采用国标制作,按照国家规范; B04 150℃防火阀 采用国标制作,按照国家规范; B05 帆布软接 采用国标制作,按照国家规范; B06 风管吊装拉杆角铁 镀锌角铁制作,刷防锈漆及银粉漆;镀锌丝杆 B07 法兰 采用国标制作,按照国家规范 B08 油烟静化器 1180*2500*1345,SK-CEB42,处理风量:42000m3/h, 处理效率达到 98%,可达到目测无烟效果,100%实 现低空排放; B09 安装辅材 采用国标,按照国家规范 B10 厨房内水、电源、煤气 采用国标,按照国家规范 - 23 - 接驳 C 鲜风系统 C01 鲜风管 采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厚度按照国家规范; C02 弯头、变径、三通 采用国标,按照国家规范; C03 帆布软接 采用国标,按照国家规范; C04 双层百叶风口 采用国标制作,按照国家规范 C05 风管吊装拉杆角铁 镀锌角铁,刷防锈漆及银粉漆;镀锌丝杆 C06 安装辅材 采用国标,按照国家规范 D智能后厨信息化管理系统 D01 架构设置 系统架构 环境搭建(服务器、数据库、Nacos 等) 技术选型/框架搭建 Activity 工作流平台 记录修改组件 数据字典组件 D02 权限管理 角色权限 权限组管理 角色管理 功能菜单管理 账号管理 数据权限管理 账户管理 D03 供应商管理 信息管理 供应商引入 供应商分组隔离管理 供应商信息维护与管理 D04 产品管理 商品管理 商品资料管理 商品信息录入 商品价格录入 商品价格管理 D05 采购管理 采退管理 采购单操作及管理 申购单操作及管理 退货单操作及管理 采购需求计划管理 菜单管理 菜单管理 菜品配方管理 D06 数据管理 数据报表 与分析 采购数据统计分析 领用统计数据分析 综合统计数据分析 - 24 - 损耗率分析 采购差异率分析 D07 库存管理 出入库记 录管理 库存记录 入库记录 出库记录 盘点管理 盘点管理 盘点记录 库龄管理 安全库存 库存月报 D08 系统设置 流程设计 审批类型管理 审批设计 待办事项 待办事项提醒 待办事项详情 待办事项处理(审批-批量) 标签配置 标签创建、附属关系处理 标签编辑、删除 D09 配套硬件 指纹门禁 支持指纹开启仓储柜 SRS-C 款 智能可视 秤 自动采集货物重量 自动拍摄货物高清照片,包含货物名称、重量、扣 皮、扣罚、操作时间、操作地点等核心信息 支持最大量程 100 kg 支持 wifi 蓝牙 4G USB 通讯, 电池续航时间连 续工作 12 小时 五、商务条款 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 扣分处理。 2、招标商务需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商务条款为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条款,共 0 项,其余为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条款,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商务需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 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序号 目录 招标商务需求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 25 - 1 ★免费保修期 货物免费保修期不少于 2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 用之日起计算。 2 维修响应及故障 解决时间 投标人需为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 分公司或办事处,如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投标人在收到 用户的函、电话后,承诺 30 分钟电话响应,60 分钟内告之服务 方式,2小时上门,2 小时内修复。 (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1 质保期后 对所提供设备上门维修收取差旅费、服务费和配件费。用户送修 收取维修费、配件费。 2 维修响应及故障 解决时间 质保期后,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保证在接到通知 4 小时内赶到现 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3 备品备件 所投备零配件成本优惠价格保障长期、有效的供应。 (三)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交货 1.1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1.2 中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 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1.3 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内完成厨房配套工程建设及相 关厨房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1.4 货物必须为乙方投标所报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可正常使 用的合格产品。所有样式需甲方确认后才送货。 1.5 中标人需在交付设备时候,配套交付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 中文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同时承诺免费提供专业人员对现场操 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提供专用维护工具 1 套。 2 关于验收 2.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计 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 2.2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厨房工程建设并提 供了全部产品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d、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所有安装工作并调试可正常使用。 3 产品质量要求标 准 3.1 中标人应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厂家生产和经销的原包装产 品(包括零配件),必须具备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等。 3.2 采购方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 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 - 26 - 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供应 商负责。 3.3 所有设备包含安装及相关辅材,保证设备可正常使用状态, 安装的材料及方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 4 关于违约 4.1 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的违约 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4.2 中标人逾期交货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 规定处理。 4.3 中标人所交付产品、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或在 投标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 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并被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评为履约等级“差”并按主管部门相关 规定处理。 5 ★关于付款 5.1 合同签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设备到货 并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设备安装完 毕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如果为联合体 投标,货款由联合体指定的主体接收)。 - 27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 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 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 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如下图所示。 我公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 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 信息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 28 -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格式自定) (4)联合体投标协议 (5)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此部分内容请以附件形式上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其它评分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要求酌情提供) (7)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注:具体按评分信息设置标书节点 - 29 -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SZDL2021341120的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楼食堂 厨房改造升级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 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 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 补其任何缺陷。 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 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 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我方如果中标,我方承诺中标后按照采购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保证履行 我方投标文件所响应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如因我方 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相应处理。除非另外达 成协议并生效,贵方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组成部分。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受投标文件 的其它任何条款约束。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 30 -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 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我方已清楚,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 单位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的情况。 5.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7.我方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串通 投标。我方已知悉: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无效,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 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8.我方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 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9.我方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方的成本价,否则,我方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 我方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方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 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方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方清楚,若我方以“报价 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方中 标本项目,我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时,本项目将成 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方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 若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 31 - 10.我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如被证实存在虚假资料,则视为 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被采购人列入相关黑名 单。 11.我方仅指派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我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日前该员工已在我方正 常缴纳三个月及以上社保)代表我方参与处理本项目采购相关事项,并全力配合采购人及采 购代理机构核查对应被授权人社保信息。如有违反,我方愿意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及相关质 疑、投诉的权利。 12.我方保证在收到收费通知后按通知以转账或现金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 账号,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按招标文件“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标服务费”的要 求执行)。如发生“议价”或中标后“讨价还价”等拒不按时或未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的行 为,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对认定投标文件不实响应无异议,;因我方未及时领取中标 通知书而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我方全权负责。由于被质疑、投诉而导致中标结果改变,我方 将放弃对已缴纳的中标服务费追还的一切权利。 13.我方不转包、分包。 我方承诺如违反上述要求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投标无 效,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 32 - 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格式自定) 1. 投标人情况介绍: 2.资格证明材料: 注意:资格证明材料必须至少包含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均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联合体投标协议 联合体投标协议 _________与_________就招标编号为_________的招标项目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 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 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 %; 参加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 %。 四、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六、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招标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七、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 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 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主体方(公章):_________ 参加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 年 月 日 ……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33 - 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 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 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若无法确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可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向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咨询。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有关政府采 购优惠政策的意见》(深财购函【2019】868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3)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或增删内容;满足多项优 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 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采购单位名称(采购代理机构不 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 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在招标公 告处查看); 第三处,在“采购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货物(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 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货物(标 的)为同一企业制造,“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货物; 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查 看); 第五至第九处下划线处内容请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名称;在“从 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 300 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 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以不填报。 后一项“采购标的”相关填写内容以此类推(如有)。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 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 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 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 34 -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 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标的名称),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采购标的名称),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已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 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 35 - 1. (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 (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企业名称: 日期: (三)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仅限监狱企业,格式自定)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制造。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 (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 企业名称: 日期: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往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 36 -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要求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人像面)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 - 37 -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 托(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项目我方投标有效期一致。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箱: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要求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人像面)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 - 38 - 三、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分类报价明细表 一、 设备列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品 牌 原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 二、价格汇总表 投标总价(设备列表总价和其它分类报价 表之和) ¥ 元 三、我公司所投核心产品品牌为: (如招标文件未列明核心产品,投标人无需填写核 心产品品牌)。 注:1.请根据“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中的“货物清单”填写。 2. 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 之和;投标总价和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 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无效投标。 3.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产品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 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 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 4.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本表的投标总价一致。 5.“原产地”是指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而非品牌总公司所在地。 6.详细填写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名称;若如所投产品属于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或无具体 型号的货物,可以不填写型号等信息,但应当标注投标产品为定制产品。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 39 -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 重点提示:带“★”标识参数的不允许负偏离,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若无法提供带“▲”标识参数的证明材料(招标 文件如有要求),偏离情况需填“负偏离”,若填“无偏离”但又无法提供带“▲”标 识参数的证明材料,存在响应不实而被判断为投标无效的可能,具体以评标委员会意见 为准。 1 编号 设备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技术 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A 厨房设备 A01 高身四门 冷藏柜 温度范围:0℃~10℃ 功率:495W 容量:1000L 尺寸:1210*760*1980 投标人根 据实际情 况在此处 进行响应 “正偏 离”、 “无偏 离”或 “负偏 离” A02 洗地龙头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 A03 单星水池 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 面板£=1.5mm,星盆£=1.2mm,星 盆尺寸: 500x500x280Hmm/450x450x280Hmm ;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 管及配可调节子弹脚;横通用 25x25x1.2mm 不锈钢方管。 A04 冷藏操作 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 面板£=1.5mm,层板£=1.0mm。 台脚采用38x38x1.2mm不锈钢方管 及配可调节子弹脚 A05 双通工作 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 面板£=1.5mm,层板£=1.0mm。 台脚采用38x38x1.2mm不锈钢方管 及配可调节子弹脚。 A06 厨房灭火 系统及控 制箱 '-灭火剂容量:12L; -喷嘴最大数量:13(preces); -感温片最大数量:10 只; -滑轮弯头最大数量:15 只; - 40 - -灶台保护最大长度(包括烟罩): 4-6 米 A07 炉拼台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 面板£=1.5mm,柜身£=1.0mm; 台脚采用38x38x1.2mm不锈钢方管 及配可调节子弹脚。 A08 燃气双头 大炒炉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面板 £=1.5mm,围板£=1.0mm;炉面下 衬 3mm 防火隔热石棉布;内衬台面 板、炉膛使用 A3 黑铁板,并以耐 火砖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 挡渣板;炉包为不锈钢整体冲压成 型;炉体骨架采用不锈钢方通加 固;所有角钢架涂有防锈漆;选用 先进环保炉头;配进口风气连动阀 门;配?50x1.2mm 无缝钢管及可调 式子弹脚; A09 燃气双头 小炒炉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 面 板£=1.5mm,围板£=1.0mm; 前 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炉包 为不锈钢整体冲压成型;炉体骨架 采用不锈钢方通加固,所有角钢架 涂有防锈漆;配最先进节能环保燃 烧器,配气阀及熄火保护装置,配 ?50x1.2mm 无缝钢管及可调式子弹 脚; A10 油网烟罩 (传统 型)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烟 罩壳体£=1.0mm,隔油网采用 304 不锈钢板,£=0.8mm;配不锈钢接 油杯,内置防水玻璃烟罩灯,分布 于每 1000 毫米距离;电线套于导 管中并用接驳箱连接,照明装置不 少于 400LUX/平方米。 A11 炉拼台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面 板£=1.5mm,柜身£=1.0mm;台脚 采用38x38x1.2mm不锈钢方管及配 - 41 - 可调节子弹脚。 A12 燃气四头 煲仔炉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炉面 炉臂背板用£=1.5mm 不锈钢板,炉 身前板用£=1.0mm 不锈钢板,炉花 用 A3 热轧 25x8mm 扁钢焊接,炉架 采用不锈钢方通加固,配优质文华 炉头,配火种掣及气管,炉脚采用 ?38x1.2mm 不锈钢管,带可调式子 弹脚。 A13 燃气节能 环保无烟 式三头矮 汤炉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炉面 前臂左右臂和背板用£=1.5mm 不 锈钢板,炉身前板用£=1.0mm 不锈 钢板,炉花用 A3 热轧 40x10 扁钢 制成,炉架采用不锈钢方通加固, 配φ11"强力大眼鸡炉头和φ1 1/2 "A 母,配气阀,炉脚采用φ38mm 不锈钢圆管,带可调式子弹脚。 A14 燃气节能 环保一键 启动式双 门蒸饭柜 环保节能型 材料:采用 304 不锈 钢制作。柜箱外层柱和梁用 £=1.2mm 不锈钢板,侧板、支座用 £=1.0mm 不锈钢板,门为对开掩门 式,柜箱配蒸汽释放减压装置,选 用先进环保节能炉头;水胆采用 £=1.5mm 不锈钢板含自动进水及 缺水保护装置,炉脚用φ50"不锈 钢管,带可调式螺丝脚。 A15 单星水池 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 面板£=1.5mm,星盆£=1.2mm,星 盆尺寸: 500x500x280Hmm/450x450x280Hmm ;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 管及配可调节子弹脚;横通用 25x25x1.2mm 不锈钢方管。 A16 冷藏操作 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 面板£=1.5mm,层板£=1.0mm。 台脚采用38x38x1.2mm不锈钢方管 - 42 - 及配可调节子弹脚 A17 双星水池 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 面板£=1.5mm,星盆£=1.2mm,星 盆尺寸: 500x500x280Hmm/450x450x280Hmm ;台脚采用 38x38x1.2mm 不锈钢方 管及配可调节子弹脚;横通用 25x25x1.2mm 不锈钢方管。 A18 单通工作 柜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 面板£=1.5mm,层板£=1.0mm。 台脚采用38x38x1.2mm不锈钢方管 及配可调节子弹脚 A19 双层挂墙 架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柜 身£=0.8mm,柜内活动层板、底板 £=1.0mm。内置一活动中层板。 A20 双层挂墙 架 材料: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柜 身£=0.8mm,柜内活动层板、底板 £=1.0mm。内置一活动中层板。 A21 压面机 电机功率:1.1kw 电 压:220v 压面厚度:0.5~5mm 压面宽度:200mm A22 搅拌机 料桶容积 : 20L 额定电压 : 220V 额定频率 : 50Hz 电机功率 : 0.75kW A23 烤箱 采用高能量不锈钢电热棒,耐高 温,经久不变形;配装优质温度仪 表,可以随时掌控炉内温度。 分上、下温度独立控温,数字管显 示仪表精密显示温度; 炉膛宽大,烘烤温度很均匀,令 出炉产品色香具全;每层配置先进 电脑监测系统,在任何情况机件故 障,3秒内均自动断电,绝对安全。 A24 发酵箱 采用加厚不锈钢,机身更加坚固耐 - 43 - 用; 每层上下 6 根远红外线发热管,可 加石板烤披萨;上下独立控温; 超温断电保护; 规格:三层六盘 竖放 电压:380v/50Hz 功率:19.8kW 频率:50Hz 烤盘尺寸:400*600mm 外形尺寸(宽*深*高)mm: 1220*800*1650H B 排烟系统 B01 抽风管 采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厚度按照 国家规范; B02 弯头变径 三通 采用国标制作,按照国家规范; B03 调节阀 采用国标制作,按照国家规范; B04 150℃防 火阀 采用国标制作,按照国家规范; B05 帆布软接 采用国标制作,按照国家规范; B06 风管吊装 拉杆角铁 镀锌角铁制作,刷防锈漆及银粉 漆;镀锌丝杆 B07 法兰 采用国标制作,按照国家规范 B08 油烟静化 器 1180*2500*1345,SK-CEB42,处理 风量:42000m3/h, 处理效率达到 98%,可达到目测无 烟效果,100%实现低空排放; B09 安装辅材 采用国标,按照国家规范 B10 厨房内 水、电源、 煤气接驳 采用国标,按照国家规范 C 鲜风系统 C01 鲜风管 采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厚度按照 国家规范; C02 弯头、变 径、三通 采用国标,按照国家规范; - 44 - C03 帆布软接 采用国标,按照国家规范; C04 双层百叶 风口 采用国标制作,按照国家规范 C05 风管吊装 拉杆角铁 镀锌角铁,刷防锈漆及银粉漆;镀 锌丝杆 C06 安装辅材 采用国标,按照国家规范 D智能后厨信息化管理系统 D01 架构设置 系统架 构 环境搭建(服务器、数 据库、Nacos 等) 技术选型/框架搭建 Activity 工作流平台 记录修改组件 数据字典组件 D02 权限管理 角色权 限 权限组管理 角色管理 功能菜单管理 账号管 理 数据权限管理 账户管理 D03 供应商管理 信息管 理 供应商引入 供应商分组隔离管理 供应商信息维护与管 理 D04 产品管理 商品管 理 商品资料管理 商品信息录入 商品价格录入 商品价格管理 D05 采购管理 采退管 理 采购单操作及管理 申购单操作及管理 退货单操作及管理 采购需求计划管理 菜单管 理 菜单管理 菜品配方管理 D06 数据管理 数据报 表与分 析 采购数据统计分析 领用统计数据分析 综合统计数据分析 - 45 - 损耗率分析 采购差异率分析 D07 库存管理 出入库 记录管 理 库存记录 入库记录 出库记录 盘点管 理 盘点管理 盘点记录 库龄管 理 安全库存 库存月报 D08 系统设置 流程设 计 审批类型管理 审批设计 待办事 项 待办事项提醒 待办事项详情 待办事项处理(审批- 批量) 标签配 置 标签创建、附属关系处 理 标签编辑、删除 D09 配套硬件 指纹门 禁 支持指纹开启仓储柜 SRS-C款 智能可 视秤 自动采集货物重量 自动拍摄货物高清照 片,包含货物名称、重 量、扣皮、扣罚、操作 时间、操作地点等核心 信息 支持最大量程 100 kg 支持 wifi 蓝牙 4G USB 通讯,电池续航 时间连续工作 12 小时 备注: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 专用条款“第二章 招标项 目需求” 中 “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说明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并申明与招标文件的偏差和例外。 2、技术服务要求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投标文件对此项负偏离将 - 46 - 导致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标注“▲”的条款为评分时的关键指标,投标文件对此项负偏离 不会导致废标;投标文件响应存在缺漏项的视作负偏离;注明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必须按要 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作负偏离;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与填写的偏离情况不相符的, 以响应情况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响应情况不相符的,以证明材料为准。 3、“偏离情况”栏中根据响应情况填写,完全与技术服务要求相符的填“无偏离”,高于 技术服务要求的填“正偏离”,没有达到技术服务要求的填“负偏离”,有其他事项请在“说 明”栏中补充。 4、如上述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招标技术要求”与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 内容存在矛盾,以后者为准;如《技术规格偏离表》所填写偏离情况与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不 符的,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 47 -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 号 目录 招标商务需求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 ★免费保修 期 货物免费保修期不少于 2 年, 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之日起计算。 投标人根 据实际情 况在此处 进行响应 “正偏离”、 “无偏离” 或“负偏离” 2 维修响应及 故障解决时 间 投标人需为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 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 公司或办事处,如设备在使用过程 中出现问题,投标人在收到用户的 函、电话后,承诺 30 分钟电话响 应,60 分钟内告之服务方式,2 小 时上门,2小时内修复。 (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1 质保期后 对所提供设备上门维修收取差旅 费、服务费和配件费。用户送修收 取维修费、配件费。 2 维修响应及 故障解决时 间 质保期后,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保 证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 行修理或更换。 3 备品备件 所投备零配件成本优惠价格保障 长期、有效的供应。 (三)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交货 1.1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1.2 中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 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 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 务。 1.3 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 内完成厨房配套工程建设及相关 厨房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验 收。 1.4 货物必须为乙方投标所报的全 - 48 - 新的,未使用过的,可正常使用的 合格产品。所有样式需甲方确认后 才送货。 1.5 中标人需在交付设备时候,配 套交付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中 文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同时承诺 免费提供专业人员对现场操作人 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提供专用维 护工具 1 套。 2 关于验收 2.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完全符 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计量 检测标准、行业标准。 2.2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 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本 项目要求的厨房工程建设并提供 了全部产品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d、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所 有安装工作并调试可正常使用。 3 产品质量要 求标准 3.1 中标人应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 法厂家生产和经销的原包装产品 (包括零配件),必须具备生产日 期、产品合格证等。 3.2 采购方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 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 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 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 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 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3.3 所有设备包含安装及相关辅 材,保证设备可正常使用状态,安 装的材料及方式必须满足国家标 - 49 - 准。 4 关于违约 4.1 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 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 %的违约金并 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4.2 中标人逾期交货的,将被没收 履约保证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 定处理。 4.3 中标人所交付产品、工程或服 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或在投标 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 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 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 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被深圳市 政府采购中心评为履约等级“差” 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5 ★关于付款 5.1 合同签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总金额的 30%;设备到货并 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 同总金额的 40%;设备安装完毕并 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 30%; 备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中“商务条款”),在“投 标响应”栏中逐条说明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招标文件的 偏差和例外。 2、“商务条款”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投标文件对此项负偏离将 导致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标注“▲”的条款为评分时的关键指标,投标文件对此项负偏离 不会导致废标;投标文件响应存在缺漏项的视作负偏离;注明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必须按要 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作负偏离;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与填写的偏离情况不相符的, 以响应情况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响应情况不相符的,以证明材料为准。 3、“偏离情况”栏中根据响应情况填写,完全与商务条款要求相符的填“无偏离”,高于 商务条款要求的填“正偏离”,没有达到商务条款要求的填“负偏离”,有其他事项请在“说 明”栏中补充。 4. 如上述商务条款偏离表中“招标商务需求”与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中“招标商务需求” - 50 - 内容存在矛盾,以后者为准;如《商务条款偏离表》所填写偏离情况与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不 符的,按政府采购 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 51 - 六、其它评分项相关证明材料 以下内容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评分项视情况提供 七、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 52 -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货物(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货物的供应及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的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和乙方的投标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标的 序 号 名 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生产厂 家 产地 数量 计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备注 合 计 以上货物具体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二、价格 1.合同总价:人民币 (¥ ) 其中:(1)货物(含软件): 人民币 (¥ ) (2)备品备件: 人民币 (¥ ) (3)相关服务: 人民币 (¥ ) 2.合同总价包括了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 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等的全部费用。 3.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4.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货物产地及标准 - 53 - 1.货物为 全新(原装)产品,包括产品技术手册、安装资料、产品操 作使用说明书、设备维护保养说明书、相关图纸、产品出厂检验文件等(印刷版或电子版)。 2.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 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 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进口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合法进口渠道证明、进 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相关合法完税证明等。(复印件备查) 4.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5.乙方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鉴定证书、使用许可证、产品合 格证、保修手册、有关图纸、资料及配件、货物原产地证书,计量证书,电器安全证书,操作 手册、随机工具等一并交付给甲方。 6. 供应须明确说明投标参数的中文说明(须由制造商或其中国办事处加盖骑缝章) 四、执行进度 1.交货地点:用户方指定地点。 2.交货期: 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 他类似的义务。 五、包装、装运和运输 1. 按要求进行运输及包装 2. 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六、保险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 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 见招标文件。 八、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 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 随货物必须配备的技术文件清单:货物原产地证书,计量证书,电器安全证书,操作手 册。 3.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相关资料,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九、项目服务 - 54 - 1. 运输、安装和验收 1.1 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设备的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 1.2 甲方与乙方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所交货物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 不符或存在质量、技术缺陷等,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在 7天 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3 乙方负责货物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并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安装调试现场进行培训及指导。乙方应在货物运至指定地点 后一周内开始安装调试,并在 1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1.4 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培训及指导。 1.5 由乙方代表和甲方组成验收小组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经检验无故障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见招标文件 十一、异议索赔 1.乙方对于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乙方负担 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等必要 的费用。 2.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乙方同意免费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 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 的质保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5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 5 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 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 步要求索赔的权力。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4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 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3、进口货物由于出口国限制出口导致不能供货、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采购项目不能继 续实施,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十三、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供货的,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 0.5%;如超过供货期 30 天, - 55 - 甲方将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索赔。 3. 乙方逾期交付部分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 /天计算,累计至交齐货物之日止,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 货物。 4. 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交齐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二十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并全额退还甲方已付给乙方的钱款及其利息。 5. 乙方交付货物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 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的 10 天内免费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 造成的时间延误视作乙方未按时交货,按违约责任第一条、第二条处理。 6. 如经两次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 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标准另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7.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 金给乙方。 8. 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 金给甲方。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争议,由广东省或深圳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经检验, 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 方负责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给甲方,由此造成延期供货的,乙方承担延期供货的违 约责任。 2.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 议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深圳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深圳有管辖权的法院。 4.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5.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软件必须为正版或取得合理使用授权,甲方不承担知识产权纠纷带来 的任何侵权责任。 十五、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合同中规定的对方地址。电传或传真要经对 方书面确认,以电传形式的通知,从当地邮电局发出电报的第二天视为送达。 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十六、税和关税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 - 56 -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 限于货物和部件的进口关税,所有货物的国内增值税)均应由乙方负担。 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 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十八、其他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 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 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附件 1.货物的技术规格、性能指标; 2.合同执行时间进度计划; 3.售后服务方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深圳市 - 57 - 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金额 合同履约时间 自至 履约 情况 评价 总体评价 □优□良□中□差 分项 评价 质量 方面 □优□良□中□差 价格 方面 □优□良□中□差 服务 方面 □优□良□中□差 时间 方面 □优□良□中□差 环境 保护 □优□良□中□差 其他 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优□良□中□差 具体情况说明 采购人意见 (公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本表为采购人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 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 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 58 - 第二册 通用条款(公开招标) 第一章 总则 1.通用条款说明 1.1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随这些条款增加附录或补充内容。 1.2 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项目需求、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等内容。 1.4“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1.5 “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2.招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等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通过招标选定供应商。 3.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3.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组织 实施采购,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3.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本文件 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指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3“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4“投标人”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5“评审委员会”和“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 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谈判)工作的 临时性机构; 3.6“日期”指公历日; 3.7“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8“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提供的投标书加密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 适用于网上投标;(此投标书加密软件可从 cgzx.sz.gov.cn网站“相关软件”栏目中下载) 3.9“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10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 释。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 4.1 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 4.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 效。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 5.1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注册,《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 指引》详见 cgzx.sz.gov.cn。 5.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 容。 5.3 联合体投标 5.3.1 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 59 - 5.3.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 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示。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 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对于招标公告对投标人某一资格有要求的,按照联合体 各方中最低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7)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 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9)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 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 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 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 6.政策导向 6.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我市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 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 进入以上清单范围的投标产品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 6.2 2014 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 求工程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 LNG 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2015 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程项目中选用 LNG 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 30%。 6.3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57 号)、《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深财规〔2017〕8 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 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 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7.1 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 - 60 - 须为正版软件。 7.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 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3 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 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 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 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 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7.5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 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 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7.6 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详细的《交货进度表》,列 明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 7.7 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 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 8.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踏勘现场 9.1 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 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 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时间或采购代理机构另 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踏勘现场。 9.2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若招标 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9.3 采购人必须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9.4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采 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 10.招标答疑 10.1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 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 10.2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 提问形式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10.3 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 准。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通用条款第 13.3、13.4 款规定执行。 10.4 投标人应该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 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0.5 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采购 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 10.6 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 61 - 第二章 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 11.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 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中标服务费 11.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 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 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 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 提问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论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均在指定 媒体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在项目开标前,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 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2.2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 (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 12.3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 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经采购 人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3.2 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 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 62 - 1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包 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 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3.4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 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 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采购人要求延长递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4.1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 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 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 14.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项目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 1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 15 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 式扩展)。 17.投标货币 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 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 18.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 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 验和核准证件等,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它包括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8.2.1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8.2.2 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 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8.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 品的具体参数。 18.2.4 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 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 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 脑阅读、识别和判断; 18.2.5 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 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提供原件扫描件。 18.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 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 18.4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18.2 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产品 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 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 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 - 63 - 18.5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 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 19.1 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 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资格证书,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 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 件(或照片)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 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 0 分处理。 19.2 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 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 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 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具体见专用条款中投标有效期的 天数要求。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0.2 在特殊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经采购人同意后, 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 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 件,但应当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 20.3 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项目验 收及保修或其它售后服务履约结束。 21.关于投标保证金须知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需交 纳投标保证金。 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2.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招标的项目明确允许 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 22.2 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 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 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23.1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采 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zbs 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要求下载安 装《投标书编辑软件》及其配套软件,使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系统 (http://cgzx.sz.gov.cn/),然后在右侧的“相关链接”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 先安装 Adobe Reader 7.0 以上版本】。 23.2 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23.2.1 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 A 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 项目 B 包的投标书。 23.2.2 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 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23.2.3 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 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23.2.4 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 - 64 - 测,如果均报告发现病毒,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23.2.5 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1)货物类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 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2)服务类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 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3)工程类 - 65 -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 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23.2.6 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 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2.7 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 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3.2.8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 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上传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 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3.2.9 如果开评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有 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 正。 23.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3.4 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23.5 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书的保密 24.1 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书编制软件点击“加密投标书”按钮进入加密界 面,对投标书进行加密,也可单独使用“深圳政府标书加密软件”(一般是与投标书编制软 件捆绑下载)进入加密界面进行加密,无需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 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界面如下 图所示: - 66 - 24.2 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 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ZBS)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 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 为.ZBS)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 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 后果。 24.3 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 供应商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不得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一致,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导致其投 标无效的后果。 25.投标截止时间 26.1 以下有关投标样品的条款适用于要求递交投标样品的项目(详见第一册专用条款的 第二章相关内容)。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能反映货物材质或关键部分的极少部分的尺 - 67 - 寸、价值不大的样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样品清单》,所提供样品必须密封包装,样 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6.2 投标样品上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样品编号、样品名称等信息,但不得 显示指向任何投标人的信息、制造商的商标,或者其他的标记标识。需要安装的投标样品必 须为安装完整的成品,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安装。 26.2.1 样品递交签到: 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样品清单(盖公章),到达采购 代理机构指定地点,按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样品递交签到。 特别注意事项:(1)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签到;(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 不再受理签到;(3)未进行签到的,样品不予接收。 26.2.2 样品接收 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样品接收。投标样品接收必须进行身份 核对、样品核对、登记确认、顺序编号。 (1)身份核对。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不 得接收投标样品。 (2)样品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样品与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清单》(盖 公章)进行一一核对。有不一致的或损坏情况的,将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样品清单》上 注明。 (3)登记确认。在完成身份核对及样品核对后,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在《样品接收登 记表》上登记确认。 (4)顺序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投标样品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26.3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投标样品摆样,指引投标人授权代表将投标样品 搬运到指定地点摆放、拆除包装,按要求摆放整齐。 26.4 样品的退回:(1)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通 知其投标人授权代表在项目完成评审后的三天内取回。(2)中标人的投标样品,采购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移交采购人。投标样品移交或退回时,采购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将再次核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或采购人代表身份、核对《样品清单》,由投标人 或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取走样品。 26.5 投标样品未能及时退回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及时存放到样品室,并发函 或电话敦促相关单位取回。经敦促仍未能按规定取回的,视同投标人放弃取回,采购代理机 构将定期清理。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7.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 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7.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 不得撤销其投标。 27.4 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开标 28.开标 28.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 标结果。 28.2 网上投标的,当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投标人即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使 用“应标管理?浏览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看开标一览表。 - 68 - 第六章 评标要求 29.评审委员会组成 29.1 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 活动。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及行为规范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评审委员会由 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审委员会的三分之二),人数为五人以 上的单数,评审专家由主管部门通过随机方式从深圳市财政局专家库中选取。 采购人代表须持《评标授权书》参加评标。 29.2 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9.3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 29.4 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 行评标。 29.5 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 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 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30.1 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 30.2 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30.3 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的; (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 (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 31.独立评标 30.1 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 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32.投标文件初审 32.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 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 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2.2 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 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打√为通过审查,打×为未 通过审查。 32.3 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 32.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2.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有效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 有效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较高者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有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 商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抽签进行优先推荐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3.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 - 69 - 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 款规定处理。 32.4 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32.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 参与编制; 32.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2.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2.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2.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2.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2.4.7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32.4.8 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 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2.4.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32.4.10 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 32.4.11 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32.5 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 有规定和 32.4 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保无效的理由。 33.澄清有关问题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通用条款第 34 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 不在此列。 34.错误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4.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 用条款 33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 细则》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 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评标报告。 36.实地考察、演示或产品测试 36.1 在招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或实地考 察或检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 36.2 若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演示或产品测试的,投标人应做好相应准备。 37.评标方法 37.1 最低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7.1.2 综合评分法 - 70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7.1.3 定性评审法 定性评审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定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投标文件的优点、缺陷、问题以及签订合同前 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并形成评审报告。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废标或者无效标的 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候选人。 37.2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38.定标方法 38.1 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 38.1.1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评标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 38.1.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 38.1.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8.2 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 38.2.1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并参考《深圳市政 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8.3 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 39.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 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0.中标结果公示 40.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 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中标结果。 40.2 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中标通知书 41.1 中标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中标供应商在缴纳中标服务费后, 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在政府采购平台下载对应扫描件。 4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 42.1 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经采购人 同意,可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 42.2 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提出重 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 42.3 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 (1)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 71 - (2)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书面要求及实际情况需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 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 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42.4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 程组织采购活动。 42.5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43.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 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 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 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4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45.1 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 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5.2 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 45.1 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不予退还其交纳 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45.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 给他人。 46.履约担保 46.1 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 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6.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 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废除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6.3 项目合同期限届满之后,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履约担保手续。 47.合同的备案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 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48.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 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 号)相关规定执行。 49. 履约抽检及情况的反馈 49.1 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采购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深圳 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采购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深圳经济特区 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 操作细则进行处理。 49.2 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三十日之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 和相关政府采购建议等反馈至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50. 宣传 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 传方案报市财政委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形式: 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 b.案例介绍、推广等; 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 - 72 - 51.供应商违法责任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 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 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 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6)恶意投诉的; (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 定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 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 施联合惩戒。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52.质疑处理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深府购〔2017〕28 号) 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执行财政部 94 号令质疑答复后续处理规定的意见》 (深财购函[2018]3924 号)执行。 53.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理 53.1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执行财政部94 号令质疑答复后续处理规定的意见》 (深财购函〔2018〕3924 号),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 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 应商的;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3.2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将有关情况向深圳市财 政局书面报告。供应商对质疑处理结果不满,可依法向深圳市财政局提起投诉。 第十二章 中标服务费 54.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 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执行,按差额定 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以下 1.50% 1.50% 1.00% 100-500 1.10% 0.80% 0.70% 500-1000 0.80% 0.45% 0.55% 1000-5000 0.50% 0.25% 0.35% 54.1中标人收到收费通知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用及领取 《中标通知书》原件,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4.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54.3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费用。 - 73 - 特别警示条款 关键信息 项目信息 评标定标信息 投标文件初审表 评标方法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二、项目概况 三、货物清单 四、技术服务要求 五、商务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格式自定) 四、联合体投标协议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六、其它评分项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第二册 通用条款(公开招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中标服务费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