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平度市新河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新河镇人民政府职工食堂托管项目采购需求
新河镇人民政府职工食堂托管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于 2021-12-16

招标详情

新河镇人民政府职工食堂托管项目采购需求 所属地区:山东 发布日期:2021-12-15
附件:
新河镇人民政府职工食堂托管项目采购需求.doc


平度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新河镇人民政府职工食堂托管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采 购 单 位:平度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上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 目 名 称:新河镇人民政府职工食堂托管项目

编 制 时 间:2021年12月15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新河镇人民政府职工食堂托管项目

2、采购内容:将新河镇人民政府食堂托管给第三方,负责为政府机关人员提供早、午、晚三餐饭菜加工及内部接待。

3、预算金额:17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内容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共分为 1 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3 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

1.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服务要求

2.1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配备、定岗、定员、培训管理及劳资关系。成交供应商派驻的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如果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取得餐饮行业从业资格证,则乙方要按照规定取得资格证,费用自理。

2.2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理,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

2.3负责饭菜加工制作,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供餐,供餐标准:早餐粥两种,主食六种,小菜6种;午餐四菜(两荤、两素)两汤或粥,六种以上小菜,四种以上面食和水果 搭配;晚餐三菜(一荤、两素)一粥,四种面食;因管理不善造成就餐者食物中毒,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2.4负责加工食品安全及厨房、餐厅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就餐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负责。

2.5及时向甲方提报采购计划预算,每周制定的菜食谱经甲方核定后实施。

2.6食材采购由供应商负责,采购的原料要索证、登记、留档、相关证件齐全。

2.7成交供应商派驻的工作服务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及为就餐人员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2.8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2.9食堂水、电、煤气、蒸汽等能耗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承担。操作间的大型灶具等由采购人提供。

2.10成交供应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

2.11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2.12如有人员变动,需征得甲方同意。

2.13定期听取甲方的意见或建议,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按照考核标准,确保满意率达到80%。

2.14★餐饮服务人员最低配置及要求:管理人员1人,大厨1人,二厨1人,面点、服务员等5人,共8名人员。

2.15★派驻的服务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山东省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1〕169号)规定(即1900元/人),本项目最低工资,是指包含社保缴纳个人部分的工资,但不包含企业缴纳部分。供应商须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即:五险)。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福利、培训、工 作服及工具耗材、体检及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工资由中标人按标准及时发放,如有不按标准发放或因拖欠工资导致出现上访等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款项或终止合同。★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管理人员和厨师在本单位就职的社保证明(青岛地区企业从网上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并盖投标单位公章,能体现近半年 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以证明其为该单位在职员工。

2.16食堂就餐人数:2021以来早餐月均人数约478人,午餐月均人数约1662人,晚餐月均人数约311人,接待工作餐随甲方日常活动情况进行临时安排。因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就餐人数仅供参考。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一年。

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费用根据考核结果每月支付一次,最终付费根据中标价、实际就餐接待人数与考核结果结合支付,招标人将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评,对于出现考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关费用或终止履约合同。

3.4服务成果验收:

根据项目要求及工作标准,督查组对乙方的考核原则上每周一次,日常管理考评组对乙方作业组的考核原则上每日一次,采取不定时不定点考核。

3.5服务保障:

3.5.1 成交供应商应就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要求配合采购人做好服务工作。且成交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标准的服务成果。

3.5.2项目服务期间,采购人如遇到问题,随时可以从成交供应商得到电话支持与帮助。成交供应商需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与采购人联系。若成交供应商指定联系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附件:

食堂管理考核标准

1.非食堂的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2.食堂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3.工作期间禁止吸烟,穿戴必须整洁,佩戴帽子,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4.食堂卫生及时清扫,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5.食堂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健康体检,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6.在工作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7.设备、餐具未定期清洁消毒的,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8.食堂残羹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9.一个礼拜扣分超过 10 分,扣除本月服务费的 20%;连续两个礼拜扣分超过 10 分,扣除 本月的服务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0.月就餐职工满意度低于80%的,扣除本月服务费的 10%;连续两个月餐职工满意度低于80%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注:每1分标准为20元。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其他政府采购制度办法。

四、论证意见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采购需求公示期限结束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项目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平度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度市新河镇驻地

联系方式:86393000

2.代理机构:青岛上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度市长江路17号上品广场901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7660691622

邮 箱:shangpin0305@163.com

八、采购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1)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