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ZJZB-2021-18278
招标项目名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入围
采购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 -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3 -
五、投标保证金.................................................................. - 4 -
八、联系方式...................................................................... - 5 -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 6 -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6 -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 6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8 -
一、服务期限、实施时间及地点...................................... - 8 -
二、验收方式、标准及考核要求...................................... - 8 -
三、报价要求.................................................................... - 11 -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12 -
※五、询价与定价............................................................ - 12 -
六、付款方式.................................................................... - 13 -
七、其他............................................................................ - 13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4 -
一、资格审查.................................................................... - 14 -
二、评标方法.................................................................... - 15 -
三、评标标准.................................................................... - 16 -
四、无效投标条款............................................................ - 18 -
五、废标条款.................................................................... - 18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19 -
一、投标人........................................................................ - 19 -
二、招标文件.................................................................... - 19 -
三、投标文件.................................................................... - 19 -
四、开标............................................................................ - 21 -
五、评标............................................................................ - 21 -
六、定标............................................................................ - 21 -
七、中标............................................................................ - 22 -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2 -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 23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24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29 -
一、经济文件.................................................................... - 30 -
二、技术文件.................................................................... - 31 -
三、商务文件.................................................................... - 33 -
四、其他............................................................................ - 36 -
五、资格文件.................................................................... - 37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服务期限 | 入围 数量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入围 | 2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 | 5 |
业主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2月16日)起至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之前,在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s://zb.chinaccsscm.cn/)完成投标人的注册和项目报名、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发票获取。
1、注册:点击【投标人注册】,注册步骤详见网站公告通知栏:《网上购买标书发票信息投标人操作手册》、《网上售标温馨提示》。
2、报名、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点击【项目管理】,检索本项目后点击“标书购买”,填写基本信息后完成支付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3、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可在报名系统界面直接下载。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领取。(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1室)。如需邮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3806127、020-83820346。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2月16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1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6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2年1月6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四) 以电汇形式提交的,应在电汇备注中注明项目(本项目编号为ZJZB-2021-18278,应在电汇备注中注明“18278”),同时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复印件。
(五)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开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02191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大连银行官网(www.bankofdl.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6711515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牌路105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徐 欧豪夺
电 话:15023344892 13628386654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1室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分类 | 品目名称 |
一类 | 鲜肉类、家禽类、水产类、蔬菜类、冻品类 |
二类 | 食用油、干副调料类(含大米)、鸡蛋 |
三类 | 水果类 |
四类 | 奶制品 |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招标项目服务范围:
1、投标人主要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牌路105号。
2、服务地址发生变化或服务对象或保障方式发生变化的,中标人应作出相应调整以延续服务。
(二)招标项目服务主要内容:
配送食材种类:鲜肉类、家禽类、水产类、蔬菜类、冻品类、食用油、干副调料类(含大米)、鸡蛋、水果类、奶制品等10类餐饮物资。
※(三)招标项目服务要求及标准
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2、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干副调料(含大米、食用油)、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SC标识齐全明晰。
3、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
4、肉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
5、家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
6、水产类:新鲜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
7、干副调料(含大米、食用油)类:物资干燥、无虫、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
8、冻品类:无杂质、异味。
9、水果类: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寄生虫等。
10、奶制品类:无变形变质,需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四)招标项目服务保障条件
1、中标人至少配备配送车1辆(冷链车或空调车)。
2、实行专人专车配送,保证采购人当天下达食材一次性配送,配送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配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须具有健康证。(提供健康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采购人备案。疫情期间新冠病毒防控政策调整需要的,投标人应根据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或疫苗注射记录)
3、中标人应制定完整的交接方案,采购人配合中标人与原配送公司尽快办理交接工作,保证配送工作无缝对接。
4、中标人在疫情期间应按照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采购人要求作好疫情防范措施。
5、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中标人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求。
6、验收不合格货品,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不得影响正常就餐。
7、乙方工作人员在配送和搬运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生均由乙方负责。
8、本项目为食材配送供应商入围,入围后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
9、采购人不对配送的具体数量作承诺。
10、入围后的具体选取方式、配送规则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
“※”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期限、实施时间及地点(一)服务期限
采购合同签订后三年内,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
※(二)实施时间
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常态化采购任务需按照前一日18时前开据的供货需求单,于要求供货的当日6时30分前送达采购人指定位置。
(三)实施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牌路105号。
二、验收方式、标准及考核要求※(一)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须放置于搁物板上(该搁物板由投标人提供),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上。使用单位人员应在投标人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等,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可拒收配送物资,投标人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并扣除此次不合格商品同类商品10倍货款。
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西瓜等),在使用过程中或使用后发现不合格商品,投标人应作退货处理,并视情节追加扣除此次不合格商品1-5倍货款。
5.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二)验收标准
1.投标人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干副调料(含大米、食用油)、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SC标识齐全明晰。
2.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
3.肉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
4.家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
5.水产类:新鲜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
6.干副调料(含大米、食用油)类:物资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
7.冻品类:无杂质、异味。
8.水果类: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寄生虫等。
9、奶制品类:无变形变质,需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三)考核要求
1、按《考核细则》独立考核
1.1.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等级(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下同);
1.2.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且低于90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
1.3.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且低于85分的为“较差”等级,以85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货款300元;
1.4.低于80分为“差”等级,以85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货款500元。
1.5.累计两次月考核得分低于75分,扣货款2万元。
2.综合考核。以月为单位考核,综合分依据考核分计算,低于80分,扣当月总货款的30%,累计两次低于80分,扣当月总货款的50%,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3、考核细则。
项目 | 考核指标 | 考核说明 |
货品质量 | 配送货物质量合格 | 出现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等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
配送品种、品牌、规格、品质、含水(冰)量等符合约定标准的货物 | 未经同意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型号等,随意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0.5分并做退货处理;冻品含冰率根据当次询价过程中采买的样品含冰率验货,如超过样品含冰率10%的,每个单品一次扣0.5分并做退货处理。 | |
配送具备相关产品信息的货物 | 货物应有相关产品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SC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检疫票据等),如没有,每个单品每次扣1分扣货款200元,同时作退货处理。 | |
配送数量浮动标准 | 一般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0%,整件类蔬菜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0%,计划数量在10斤以下的,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0%,如超过相应比例视作违规配送,每个单品一次扣0.5分(特殊情况商请管理部门同意的除外)多余的按退货处理,差的数量按补货及时配送到位。 | |
抽检管理 | 投标人应每天对配送的蔬菜类货品进行农残抽检(不低于10个品种),抽检结果于当天报送管理方,缺少一次扣1分;采购人每周对蔬菜类货品进行农残抽检,如不合格做退货(换货)处理,一次扣2分并扣货款2000元。 | |
服务质量 | 配送时间 | 1、每日所需物资须于当日早上6时30分前送达。送达时间超过约定时间,未超过1小时送达的,一次扣2分,超过1小时送达的,一次扣3分;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等情况)视情况扣货款100-500元,扣5分。延误开餐的视情况扣货款500-1000元,扣10分。 |
2、应急任务必须按照约定时间送达。送达时间超过约定时间,未超过30分钟送达的扣1分;超过30分钟送达的扣2分;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5-10分并视情况扣货款2000-5000元。 | ||
退换、补货情况 | 因漏送货、退换货、配送量不足等原因导致货物不足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补足货物,延迟送达60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5分并视情况扣货款100-1000元。 | |
价格确认 | 接到采购人结算价表(初稿)后如有异议,必须于24小时内按约定格式回复,不按照规定时间回复的,视为无异议,采购人将按照结算价表(初稿)执行;不按约定格式回复的,一次扣1分。价格经双方确认后投标人须在48小时内签字确认,超出约定时间的一次扣1分。 | |
对账及结算 | 对账及时准确,每月头2个工作日内核对清楚上月账目,因配送商原因延误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最多扣5分;每月对账确认后,配送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扣1分。 | |
人员车辆管理 | 员工健康、个人卫生管理。 | 员工需衣着整洁,个人清洁卫生干净,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配送员工应持有《健康证》,如没有的一人次扣3分,配送商须于当日将其调离工作岗位;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变更配送人员一次扣5分。 |
出门条管理规定 | 配送车量及配送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采购人未经允许的管理场所。否则,每次扣5分。 | |
配送车辆管理 | 配送物流车必须干净整洁,外观破损或车内有明显异味一次扣3分,车内脏乱差一次扣5分。 | |
其他 | 应急任务 | 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扣3分。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伴随保障任务,每次扣5分。 |
代购物资 | 采购人要求代购物资的,按采购人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每逾期一天,扣2分。 | |
缴纳履约保证金情况 | 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延误一天,扣0.5分;因考核等原因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20个工作日内补交,延误一天扣0.5分。 | |
履行合同约定 情况 | 合同约定或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的,一项每次扣5分。 | |
其他 | 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公开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罚款100-500元。 |
本次报价按照下浮比例报价,报价应均为含税价;对一类、二类、三类、四类配送的货品分别报出下浮比例。各类品目的浮动比例指以采购人询价,进行下浮比例的填报(不允许保留百分号前小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供货风险和价格浮动风险,合同服务期内,下浮比例不做调整。
注:所有类别均以下浮比例计算。如一类货品投标下浮比例6%,永辉当月的某肉品确定的询价基数为35元,采购人与供货商就某肉品的实际结算价格应为35×(1-6%)=35×94%=32.9元;本类别其它所有菜品也应按下浮比例6%计算实际结算价格。
(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食材采购费、服务费、人工费、运费、仓储费以及供应商应缴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中标人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招标人提供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中标人独自承担责任。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以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顺利完成服务期限内或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后采购人无息退还。
2.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中标人应作退货处理。
3.因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2万元。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中标人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
2.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应不影响正常工作。
※五、询价与定价(一)询价
在采购人周边的大型超市(如:新世纪、重百、永辉等)。超市无法询价的个别品种或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货品,可将招标人周边农贸市场售价作为基价。
(二)定价
1.询价类物品结算定价:此项目结算价=询价基价*(1-下浮比例),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保留两位。1-15号基价执行上月最后一日的价格,16-31号基价执行本月15号的价格。以上月最后一日和本月15号(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范围内的重百超市、新世纪超市、永辉超市等任意选2家超市门店对即将采购的货品进行询价,同种货品以2家门店售价进行比较,取最低价作为基价,特价打折商品除外。
六、付款方式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采购金额为预估数,采购人根据结算价和采购量分月份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一)配送食材货款。中标人每天按照采购需求交货后,采购人出具验收单据交由双方签字确认;中标人于合同履行期次月开始,每月初根据双方核定的采购金额及考核情况于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向采购人申请支付货款。
(二)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货款(考核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政策性原因未能及时支付款项,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解释说明,付款时间可顺延。
(三)所使用货币币种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七、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1)。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1)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2)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注:
1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七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至第五的为中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商务部分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抽签方式随机确定。
2、综合得分排名第一至第五的为中标人,若有放弃的投标人,排名依次递增。
3、评标委员会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5名的中标候选为中标人,若合格投标人不足5家,则中标单位按N-1计取。
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20%) | 20分 | 投标人按第二篇采购货品分类进行报价,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货品报价的下浮比例分别进行评分。其价格权重为:一类6分;二类6分;三类4分;四类4分。 同类有效的投标报价中下浮比例最多的,为该类的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该类别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价格权重×100。(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报价总得分=一类报价得分+二类报价得分+三类报价得分+四类报价得分。 |
| |
2 | 服务部分(50%) | 配送服务方案15分 | 15分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专家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分档评分: 方案合理、完整、具备针对性的评价为优秀得10分; 方案较为合理、较为完整、具备一定针对性的评价为良好得5分; 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均一般的评价为中等得1分; 未提供或评价为差的不得分 | 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 |
质量保证方案15分 | 15分 | 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根据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价),分档评分: 提供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完整且具有很强操作性的评价为优秀得10分; 提供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较为完整,具有操作性的评价为良好得5分; 提供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的完整性和操作性一般的评价为中等得1分; 未提供或评价为差的不得分。 | |||
公司对项目的应急处置预案 10分 | 10分 | 方案不限于但至少包含物流配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专家横向对比打分: 应急预案可靠且具有很强操作性的评价为优秀得10分; 应急预案较为可靠,具有操作性的评价为良好得5分; 应急预案可靠性和操作性一般的评价为中等得1分; 未提供或评价为差的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10分 | 10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专家横向对比打分 合理化建议可靠且具有很强操作性的评价为优秀得10分 合理化建议为可靠,具有操作性的评价为良好得5分 合理化建议可靠性和操作性一般的评价为中等得1分 未提供或评价为差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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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30%) | 企业管理(10%) | 10 |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的每项加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投标人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包括: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该项不得分 |
企业案例(10%) | 10 | 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有类似的食材配送服务的业绩,单个合同每年的配送金额:达到200-400万元(不含200万元,含400万元)得2分,达到400-800万元(不含400万元,含800万元)得3分,达到800万元(不含800万元)以上的一个得5分;同一个业绩不重复加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的合同业绩证明,合同应体现出全年配送金额。 不能体现出全年配送金额的,提供对应合同的收款证明(银行盖章);或者由采购单位出具证明加盖采购单位鲜章。 | ||
人员配备(3%) | 3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以上的得1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食品安全检验员1人以上的得1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3.为本项目配备管理及配送人员在10人以上的得1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指:人员证书、身份证明等)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 | ||
车辆及设备配备(3%) | 3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农药残余检测设备的得1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2.供应商拥有自行购买或租赁的用于配送货物的机动车三辆及以上,超过三辆的,每增加一辆加1分,最多加2分。 | 1.提供采购的发票证明; 2.提供相应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照片。自有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上标注的车辆所有人须为供应商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 | ||
企业经营状况(2%) | 2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相关指标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得0分 | ||
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2%) | 2 | 1.投标文件目录、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性。 2.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性。 3.投标文件装订规范性。 完全符合的得2分,有一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投标人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包括: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该项不得分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
(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6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大连银行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
六、定标(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大连银行重庆分行分行采购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23-67115119)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投诉受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采购相关当事人。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02191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六篇 合同 入围协议主要条款 (注:具体合同条款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与中标人届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合同主要条款
(一)定义
1.采购人(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中标人(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二)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内容。
(三)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中标人负担。
3.合同货物单价为定价报价。
(四)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中标人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中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2.1更换:由中标人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2.3退货处理:中标人应退还采购人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
4.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3.付款方法:需方自行支付。
(七)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3.货物验收单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当场签字确认,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八)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九)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中标人付全部责任。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3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技术文件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二)其他技术资料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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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 数量 | 下浮比例(%) | |
一类:鲜肉类、家禽类、水产类、蔬菜类、冻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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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食用油、干副调料类(含大米)、鸡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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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水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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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奶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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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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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二)其他技术资料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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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商务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本表可扩展。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