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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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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

GDLXD2101GZHG1106

二、合同名称

2022年度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LXD2101GZHG1106

四、项目名称

2022年度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11楼

联系方式:81321316

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西亚兴安商业有限公司

地址:天河区广州大道北29号

联系方式:370391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节日慰问品 1(批) 1,205,000.00 1,205,000.00

合同金额: 1,205,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贰拾万零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2年节日慰问品采购合同.pdf

附件2: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书(2022年度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1).docx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合同编号:


广州市政府采购

合同书

(货物类)


采购项目编号:GDLXD2101GZHG1106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市社会化管理退休

人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甲方(采购人):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中标人):广州市西亚兴安商业有限公司



合同条款


甲方: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广州市西亚兴安商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2022年度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DLXD2101GZHG1106)和乙方投标承诺,双方就甲方采购慰问品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供应货品及价格

(一)    供应货品(此表中数量为大概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为准)

序号

慰问类别

品种

规格

送货地点

数量

价格(元/份)

1

慰问品种类1

大米

太粮五星丝苗米5kg

按指定地址送货

约50份

450

花生油(非转移基因)

金龙鱼浓香花生油5L

五谷杂粮中老年无糖饼干

舒卡散装南瓜饼干(新)无糖5kg/

原味无糖速溶即食燕麦片

桂格即食麦片2×1kg/(瓶或罐

广式腊肠(7分瘦)

皇上皇二八加瘦腊肠2×450g/盒或袋

小香姑

永福元小香菇200g/

2

慰问品种类2

中老年奶粉

伊利中老年奶粉2×900g/罐

按指定地址送货

300份

296

原味无糖速溶即食燕麦片

桂格即食麦片1kg/(瓶或罐)

芝麻糊(中老年无糖)

南方无糖芝麻糊600g/袋(内含独立包装)

五谷杂粮中老年无糖饼干

舒卡散装南瓜饼干(新)无糖5kg/盒

蛋卷(中老年无糖)

元朗香葱蛋卷380g/盒

3

慰问品种类3

●大米

太粮五星丝苗米5kg/袋.

按指定地址送货

约6200份

180

●花生油(非转移基因)

金龙鱼浓香花生油5L/瓶

(二)    合同预算总额为人民币 壹佰贰拾万零伍仟元 (¥ 1,205,000.00 元)。

(三)供货金额:投标单位需理解本项目为走访慰问、节日慰问等物资采购,采购的数量和金额均按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量为准,未发生的数量不产生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二、供应期限

供应期限为 年。自 日至 日止。

三、定价及结算方式

1、本项目的供货价为中标单价。

2、结算价=供货价×实际供货数量。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0.5万元,在项目供应期限内使用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时项目供货结束;项目供应期限到期后实际使用金额未达到项目预算金额的项目供货结束。

四、货品质量及供应要求

(一)项目要求

1. 投标人须保证所投产品货源充足,不得缺货。

2.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厂家须有SC认证,能按批次检测产品,并提供产品批次检验资料。

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适合老年人健康。

4. 产品包装要密封,无破损。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 中标人负责将产品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6. 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 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须包含产品费、运输费、包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二)送货要求

1.每次送货时采购人将会在采购清单中选定几种物品组合成一份慰问品,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物品清单做好配送。

2. 慰问品须在指定时间送货,送货具体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通知。

3. 每次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数量为准。

4. 慰问品送货具体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需按采购人的要求将不同数量的货品准时、准点分别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且按要求放置到指定位置,送货地点含全市十一区,送货地点数量不限,具体配送数量、地址、收货联系人由采购人提供。

五、交货期、交货地点

1.%2. 交货期:春节或中秋节前采购,每次采购具体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要求为准。

1.%2.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主要有两种,一是批量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二是逐个配送至慰问对象家中。乙方应确保有能力提供逐个配送物品到户的服务。

1.%2. 货物配送要求:

(1) 所提供的物品运输应由乙方负责,不得外包,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3)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 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物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5) 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6) 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甲方使用单位根据乙方各供货点择优选配上述货物按期提出供货计划,乙方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货物。

(7) 对于配送到户的货品,乙方必须确保送达配送对象手中,并以配送对象签字作为收货凭证。如出现配送对象投诉无收到货物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予以处理并补送相关货物。如遇配送对象拒收货物的情况,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将拒收货物交到甲方的指定地点,由甲方进行处置。

六、售后服务

(一)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等,报执法部门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二)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付款方式

1、2022年春节、中秋慰问品分两个节日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按每个节日支付清全部货款。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采购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各配送单位开具的配送签收单;

(4)中标通知书。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4、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税务登记号:

九、验收要求

(一)货物验收

1)甲方按实际需要一般提前一天将书面订单传真通知乙方,急需物资等临时性采购应提前2小时以上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将货物准备齐全,按时送抵交货地点并由甲方代表验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送达。

2)交货验收:与甲方订数量相符并以甲方的验收货物数量为准(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区收货人验收货物数量),每次配送采用一式肆联的送货单,验收后由验收员签字校准认可,甲方保留三份,乙方保留一份,作为送货凭证及结算依据。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

3)验收标准按照“采购要求”中的相关规定验收。

4)如果乙方提供货物不对板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必须换货或退货,对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卫生标准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追究其全部责任并拒付货款

5)对甲方提出质量有争议的货物,买卖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验收流程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物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五十箱以上(含五十箱)的抽查率为10%,五十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

4、验收人员应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乙方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5、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发现腐败变质类等。

2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6、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    整批产品有检验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三)    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物品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乙方。

(四)    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货物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认。

(五)    验收条款

1、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乙方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配送货物必须按时按量按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其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行为造成影响,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以及向乙方追索权利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

2、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或交货的数量、品种、规格或者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订货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20%的违约金。

3、因乙方的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而使甲方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甲方可自行采购,乙方应承担采购差价、运费和人工等费用。

4、乙方出现供货能力不足的现象,或乙方无继续履约的能力,或乙方擅自将与甲方签订的供货项目转包给其他供应商的,乙方须按合同暂定总价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乙方交付的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需并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总值的20%的违约金。若乙方连续出现2次类似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乙方应提供有关部门的纸质证明材料给甲方,如出现特殊应急情况,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供货,如乙方在送货途中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满足甲方实际需求时,甲方有权自行解决特殊采购紧急需求,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解决特殊采购紧急需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采购人自行解决特殊采购紧急需求后,乙方送货途中的货物需自行承担,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如甲方不自行解决特殊采购紧急需求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迟延交货,可不按违约处理。

7、因甲方人员食用乙方交来货品而导致不适的,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乙方责任的,乙方需向受害人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8、乙方供应的货品若为伪劣产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9、甲方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乙方所供货品确为伪劣物品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货品的检测费用及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10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因供货质量、数量、供货响应时间、服务态度以及被投诉次数超过10次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供应资格,并要求乙方承担重新招标产生的所有费用。

11、乙方逾期提供货物或未按甲方要求退、换、补货的,以相应订单总金额为基数,按日支付万分之五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乙方应付违约金可由甲方从未付货款中予以扣减。

十一、保密责任和义务

1、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合同、文档等必须由乙方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擅自保留或外传。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应承担保密责任。

3、乙方必须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本项目,并将参与人员的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有关项目的实施,乙方应固定送货人员及车辆,若要变更送货人员及车辆,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4、乙方人员在实施本项目期间,未经甲方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与本项目服务无关的甲方其他办公场所。

5、乙方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以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

6、乙方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7、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者,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8、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亦承担保密责任。

9、除非甲方自行公布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外,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的保密责任有效期限:永久

十二、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12.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三、索赔

13.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3.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四、合同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在供货期内,货物价款总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暂定总价(即项目预算金额)的,合同终止,项目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使用金额未达到项目预算金额的项目服务结束。

十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乙方承诺/保证均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按原约定联系方式发出的通知或文件的,视为送达。

4、本合同壹式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址: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