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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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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区直机关工会会员春节福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区直机关工会会员春节福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6日16时17分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区直机关工会会员春节福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区直机关工会会员春节福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点: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1-07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102202102001364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区直机关工会会员春节福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9.0万元
最高限价:99.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区直机关工会会员春节福利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99.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商品均为1年的提供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单位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外地企业查询当地网站)”网站(www.creditsd.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自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6)投标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17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3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地点: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站进行注册。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月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礼耕路燕山新居北门物业会所二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联系方式:0531-8815081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鲁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礼耕路/号燕山新居北门物业会所二楼
联系方式:0531-88939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丙雪
联系人电话:0531-88939675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0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 委员会 2022 年区直机关工会会员 春节福利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0102202102001364】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代理机构:山东鲁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二一年十二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4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27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30 第五部分 附 件.........................................................................................................................33 评审办法...........................................................................................................................................50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52 防疫要求...........................................................................................................................................56 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 年区直机关 工会会员春节福利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02202102001364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单位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 用山东(外地企业查询当地网站)”网站(www.creditsd.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自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投标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8时 30 分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6 时 30 分,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自行免费下 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站进行注册。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 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 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 8:3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礼耕路燕山新居北门物业会所二楼开标厅 六、评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 9:00(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礼耕路燕山新居北门物业会所二楼评标厅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99 号 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方式:0531-8815081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礼耕路燕山新居北门物业会所二楼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31-88939675 发 布 人:山东鲁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4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 年 区直机关工会会员春节福利采购项目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济南市历下区 采购范围及要求:本项目为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 作委员会 2022 年区直机关工会会员春节福利采购项目,具体要求 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3.供货期:所有商品均为 1年的提供时间。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确 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单位应登录“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外地企业查询 当地网站)”网站(www.creditsd.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5 (www.ccgp.gov.cn)自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投标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5 资金来源 已落实 6 投标有效期 公开报价后 90 日历天 7 投标文件 份数 (1)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 (2)电子文档:U盘一份,内容包括报价文件所有内容(word 格式) 单独密封。 (3)报价一览表:三份,单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 8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现场。 9 投标保证金 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文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 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全省政 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对于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 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收取投标 保证金。 若供应商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 6 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若诚信记 录良好则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10 付款方式 据实结算,物品发放完毕一次性付清。 11 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 地点 时 间:2022 年 1 月 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礼耕路燕山新居北门物业会所二楼开标厅 12 公开报价时 间及地点 时 间:2022 年 1 月 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礼耕路燕山新居北门物业会所二楼开标厅 13 评审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4 采购代理机 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531-88939675 电子邮箱:sdlyzb68@163.com 15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9 万元。 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7 小型、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政策 对符合情况的参与本次项目的小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在政府招标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招标文件中所称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 货物(后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符合小微企业加分政策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附投标文件中, 7 否则不予认定。 4、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定。 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不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 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投标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 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此次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8 节能、环保产品有关政策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依据(鲁财库【2007】32 号)文):属于节能 环保产品的将分别给予价格加分和技术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 须在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节能环保产品加分的,须提供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于 2019 年 4 月 2 日颁布的 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于 2019 年 4 月 2 日颁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节能产品明 细表或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中填报,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 不予加分。 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5%,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5%(强制环保产品除外);节 能价格分加分幅度:5%,节能技术分加分幅度:5%(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19 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若货物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 一、说明 1. 采购人 系指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鲁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合格投标供应商 1. 符合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 2. 另外,合格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将具有参加投标的资格。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 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文件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 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附件 2、投标供应商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 领到招标文件后 3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3、投标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 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 清,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须将要求澄清内容的 Word 版发送电子邮件至 sdlyzb68@163.com 并电话通知招标公告所列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 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 来源的书面答复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 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澄 清或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 不予受理。 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投标 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所 11 有投标供应商发出,投标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6.4 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 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 投标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 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 7.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 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 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7.4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 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8. 投标文件构成 12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 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 8.1 投标函 1)投标函(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6)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 7)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 8)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 9)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如有)。 8.2 资格审查部分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亲自参加 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 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加盖公章)[应附本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 行 2021 年 1 月 1 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2021 年 1 月 1 日后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加 盖公章),按季度缴纳的企业如无法按规定提供,则须提供相关说明; 13 6)投标主体信用记录证明并填写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表(加盖公章);(根 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各投标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外地企业查询当地网站)”网站 (www.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主体信用记 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 公章); 8)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注:以上 1-7 项资料必须按规定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均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8.3 商务部分 1)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2)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经营业绩一览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 4)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8.4 技术部分 1)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2)供货方案; 3)售后服务; 4)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承诺; 5)技术偏离表(见附件); 6)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4 9.1 本次报价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 服务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 9.2 本项目报价包含材料、人工、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因供应商原因未考虑到 的费用均视为包含在报价里面,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9.3 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4 投标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供应商 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 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9.5 投标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 不计入总报价。 9.6 报价优先顺序: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报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报价与副本报价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 10.1 投标文件按以上顺序和要求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必须胶装。 10.2 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 文档一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投 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 开标一览表与报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 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之间如有差异,按无 效投标处理。 10.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 10.4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 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5 10.5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11. 投标文件签署 11.1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 表,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上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 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 须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 公章。 11.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2.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2.1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 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十二):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2.2 为方便公开唱价,请投标供应商将三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开 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2.3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2.4 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 投标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 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供应商。 13. 投标有效期 16 13.1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 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 13.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 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四、投标文件递交 1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4.1 投标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 交。 14.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签收 15.1 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 同时签字确认。 15.2 投标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价不予 接受。 15.3 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6.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6.2 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 标记和递交。 16.3 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7 16.4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开标仪式后撤回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 投标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7.报价错误的修正 17.1 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开标一览表与投 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7.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7.3 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 将被拒绝。 五、开标与评标 18. 开标 18.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 投标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其授权代理 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由见证律师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进行审验: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授权委托书(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的 签字或印章);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需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等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 原件,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18.2 开标时,由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投标供应 商签字确认。 18 18.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唱标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和其它 主要内容。 18.4 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 代理人签字确认。 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 家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 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20. 评标原则 20.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 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0.2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 行评审。 20.3 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 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0.4 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 况下进行。 20.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 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供应商。 21. 初步评审 21.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 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 投标资格,根据 87 号令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委托律师)进行调整。 19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证明部分除 外) 21.2 在综合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的要求。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或密封的。(资格证明部分除外) b.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表未签字 或盖章的。 c.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d.投标供应商不参加询标事宜的。 e.投标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f.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g.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 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3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 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 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20 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 拒绝。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供应商询问。评标委员 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投标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2.2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 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 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3. 综合评审 23.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 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分办法综 合评定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直接确定得分最高的 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后附评分细则) 23.3 无论在评标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若中 标,则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1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 恶意串通投标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做进一步评 定。 24.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办法对有效投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对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排名在前,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 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5.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 及中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6. 无效投标 (一)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或密封的。 2. 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表未签字或 盖章的。 3.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4. 投标供应商不参加询标事宜的。 5. 投标供应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明 文件的。 6.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期或质保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不符且不能被采购人接 受。 7. 投标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22 8. 投标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 9.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 投标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 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 方案的除外。 11.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串通投标行为,视为无效投标,由评标委 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1.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2.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3.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4.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7.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8. 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 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9.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三)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投标供应商给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3 4. 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5. 在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供应商或串通投标的。 6.中标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中标服务费或律师见证费。 7. 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合同签订 27. 中标通知 27.1 评标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发布中标公告, 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 因的解释。 27.2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 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8.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3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 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 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8.4 中标供应商应当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 行合同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 七、律师见证费、服务费 29.律师见证费: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1‰(低于1000元时按1000 元计)向见证机关交纳律师见证费。 30. 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 1.5%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不足 5000 元 按 5000 元交纳。 注:中标服务费、见证费含在总报价中,不单独列支。 开户单位:山东鲁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开元支行 帐 号:531906370010711 财务电话:0531-82966415 联系人:侯老师 八、投标保证金 31.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文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 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 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 收取投标保证金。若供应商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 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若诚信记录良好则无需 交纳投标保证金。 九、处罚、质疑 32. 处罚 32.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今后参 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5 2)中标供应商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 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供应商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3. 质疑 33.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2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 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或公开招标资格公告发布时间、公开报 价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质疑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3.4 投标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 26 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3.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个工 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 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6 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处投诉。 33.7 对于中标结果的质疑,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十、保密和披露 34. 保密和披露 34.1 投标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 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4.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 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34.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 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同意而 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名称 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 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一、解释权 35.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 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 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27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 年区直机关工会会 员春节福利采购项目,不分包,预算金额为 99 万元。 二、采购清单及产品要求 商品名称 明细 参数 规格/份 数量/人 人数 干果组合 开心果 颗粒饱满,质干,无霉变,无酸败 等异味,正常视力无可见杂质 不少于 500g 2 份 1200 葡萄干 果粒饱满,具有本品种风味,无异 味、无虫蛀,正常视力无可见杂质 不少于 300g 2 份 夏威夷果 色泽、风味口感正常,无虫蛀,无 酸败等异味,正常视力无可见杂质 不少于 500g 2 份 熟食组合 酱牛肉 色泽:卤制品、为褐色或酱色 状态:无焦斑和霉斑 组织形态:组织紧密 口味:酱香味浓郁,咸淡适中 不少于 500g 2 份 火腿 色泽:切片呈自然粉红色或玫瑰红 色 质地:组织紧密,有弹性,不含淀 粉 风味:咸淡适中,滋味鲜美 不少于 400g 2 份 28 1、产品须独立包装。包装干净整洁、无损无污。 2、供货单位提供的干果组合、杂粮组合须距离生产日期 3 个月之内,熟食组合须 距离生产日期 10 天之内,蔬菜组合必须为新鲜蔬菜。 3、产品必须经过国家和地方部门检测合格,且有检验合格证。各项质量指标符合 现行有效相关标准。 4、商品具有 SC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符合食品质量安全准入标准。 5、包装和标识要求:生产日期及质保期等标识必须清晰、位置明显。 三、供货要求 1、由于工会会员较多,提货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要求可提货地点尽量多。 2、此次采购的商品需要以商品提货券的形式提货,供应商需安排专门人员发放, 所有商品均为 1年的提供时间,保证备货充足,不分时间段,随到随提。 3、供应商须具有完备的仓储、运输以及售后服务能力。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市场价 格、运输、存储、服务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等,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 在报价中未列明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全部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 考虑。 蔬菜组合 油麦菜 新鲜,无杂质 不少于 250g 5 份 面山药 新鲜,无泥土 不少于 750g 5 份 白黄瓜 新鲜,个头均匀 不少于 500g 5 份 水果西红柿 新鲜,个头均匀,色泽红润 不少于 500g 5 份 杂粮组合 有机小米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无杂质。 不少于 500g 5 份 有机糯米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无杂质。符合 糯米一级要求 不少于 420g 5 份 29 5、采购人将对产品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规格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 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提出索赔要求,如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问 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结算时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 四、核心产品:熟食组合、杂粮组合。 30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 方: 乙 方: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1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山东鲁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 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中 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中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附件一)。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付款途径 □ 国库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金 元 预算外资金 元 自筹资金 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外采购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山 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 无误后,15 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2 六、付款方式 据实结算,物品发放完毕一次性付清。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 。 2、交付地点: 。 八、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 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九、履约保证金 无。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山东鲁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后生效。 十一、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双方按照《政府采购法》、 《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自行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十二、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济南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三、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山东鲁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 订 日 期: 签 订 日 期: 33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一: 投 标 函 致: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 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 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服务。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供应商的权力。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公证费(律师见证费),遵守贵机 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投标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4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负责人)参加须现场提供) 投标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授权书(授权委托人参加须现场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 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 组织 的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自然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36 附件三: 开标一览表 (须单独密封,用于公开唱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 款的认同程度声明 备注 注:本开标一览表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还需另外单独密封一份(一式三份),与 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各项内容务必填写详细,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附页。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7 附件四: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元 商品 名称 明细 品牌 制造商 (产地) 参数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 合 计 小写: 大写: 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38 附件五: 技术偏离表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偏差内容 说明 年 月 日 技术偏离表需按照招标文件项目说明逐项列明,存在偏离的注明偏离情况,无偏离的写 明“无”。 39 附件六: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年 月 日 40 附件七: 近三年完成类似业绩一览表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时间 合同额 (万元)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说明:1、该表仅限国内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类似销售业绩。 2、本表后按序号附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1 附件八: 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表 类别 提供内容 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若无信用异常记录的须注明“无不良记录”。 信用 记录 情况 注:供应商如有信用异常情况须在上述表格逐条列出,若无信用异常记录的须在上述表 格注明“无不良记录”。 42 附件九: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山东鲁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现郑重声明,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我公司无以下重大违法事项: 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3、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43 附件十: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44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5 附件十一: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 价格单位:元 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定。 年 月 日 序 号 产品名 称 企业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中国环境标 志认证证书 编号 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 日期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4 合计 46 附件十二: 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 价格单位:元 说明: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 评审时不予认定。 年 月 日 序 号 产品名 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型 号 节能标志认证 证书号 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有效截止 日期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4 合计 47 附件十三: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 说明: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按无效 报价处理。 年 月 日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型号 节能标志认证 证书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日期 1 2 3 … 48 附件十四: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如有) 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型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合计 说明:如所报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 除。 年 月 日 49 附件十五: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文档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50 评审办法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满分 商务部分 (30 分) 报 价 以合格投标供应商中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30 分 技术部分 (70 分) 产品的质量 和性能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综合质量、技术参数响应 程度、性能指标、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等)等进行评审。整 体的产品综合质量较高、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性能指标先进、 证明资料齐全完整得 25 分,在此基础上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 项减 1分,减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25 分 供货 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供货方案、运输、存储及质量保证措施 进行打分,方案完整、内容可行,措施完善、有针对性的,得 15 分,在此基础上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1 分,减完为止; 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3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提货点数量与分部情况进行打分,能很好满 足工会会员方便提货的需求的,得 15 分,在此基础上每出现 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1分,减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售后服务 为本项目配置专门的售后服务团队,服务方案周详,得 10 分, 在此基础上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1分,减完为止;无此项 内容不得分。 10 分 合理化建议 及优惠承诺 各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承诺,经评标委员会认可 的,每有实质性的一个得 1分,最多得 5分,无此项内容不得 分。 5分 51 注:(1)本细则只针对有效投标文件予以评分。 (2)计算得分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3)汇总各评委打分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5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二、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 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 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 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三、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 53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54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5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56 防疫要求 请各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 室《关于扎实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并随时关注疫情最新动态通知,按照 相关文件配合做好疫情防护工作,配合代理机构做好体温测量登记、承诺书填写及轨迹 扫码登記、消毒等工作。如有接触过或来自中高风险区的参标人员须更换,并按防控通 知要求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项目情况及相关防疫工作要求会根据疫情变化随时调整, 请随时关注相关通知文件及公告。 注:1、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打印承诺书(附件 1),手写填写相关信息,住址填写详细 的家庭住址,明确到门牌号,时间写开标当天日期,开标现场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疫情期间只允许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一人参与本项目开标事宜,开标结束后如果 没有其他事宜,不要逗留,尽快离场。 3.(投标供应商)必须带身份证和口罩,否则不能进场。 57 附件 1 未到疫区和接触外来人员的承诺书 为更好地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人承诺: 一、近 14 天内未去过当日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中、高风险地 区。 二、家中无疫情较重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人员。 三、未曾与疫情较重地区的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 四、目前无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胸闷、感冒、呕吐、腹 泻、头疼、头晕、鼻塞、流涕等症状。 五、未曾与疑似或确诊病人及阳性检测者接触。 六、家中无采取隔离留观措施的人员。 七、若为省外返济人员,自返济之日起,已自行隔离 14 天, 且未出现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胸闷、感冒、呕吐、腹泻、头疼、 头晕、鼻塞、流涕等症状。 八、以上情况若有变化将及时上报。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事项真实性,若有违反,愿承担一切法律 责任和后果。 58 承 诺 人: 现 住 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编制 四、投标文件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合同签订 七、律师见证费、服务费 八、投标保证金 九、处罚、质疑 十、保密和披露 十一、解释权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附 件 评审办法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防疫要求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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